嚴慶龍
」 嚴慶龍 業務員 杜英宗 南山人壽 南山工會40萬保險業務員也怒吼 總工會嚴慶龍:3點聲明挺保戶權益
全台約40萬名保險業務員,也在今年「防疫保單風暴」中,夾在保戶與保險公司間承受無比壓力。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理事長嚴慶龍今天(17日)指出,針對國內產險業陸續通知保戶「重複投保件者」一律退件等種種紛擾,總工會提出三點聲明,企盼主管機關與國內保險業者能在「守護保戶權益」、「維持產業誠信」及「尊重從業人員尊嚴」立場上,讓相關紛爭得以圓滿落幕。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理事長嚴慶龍並表示,總工會「譴責拒絕核保,破壞保險業誠信」,並「反對卸責奧步,又要業務員承擔風險」,絕對「力挺保戶權益,不容業者惡意背棄保戶」。以下為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三點聲明的全文。聲明一:譴責拒絕核保 破壞保險業誠信以有無重複投保相同類型的的保險商品來做為核保與否的要件,應該於保戶投保或續保前就明確的內部規定並清楚向保戶說明;在保戶簽字繳費後才更改投保規則、拒絕受理重複投保並退費,到頭來甚至可能導致保戶沒有任何一張有效保單,此舉不僅明顯以溯及既往的方式侵害了保戶權益,也嚴重傷害了保險事業在國內數十年來累積的誠信。因此總工會堅持反對部分保險業者收件後才改規則的作法!金管會應在保險公司同意銷售防疫險政策時,需規定產險公司承保、核保作業程序,非事後改變承保規定,造成保戶不安。以「損害填補保險依主管機關規定僅能投保三張」的說法,主張單一保戶防疫險的有效保單應有張數上限。總工會也在此澄清此為混淆視聽的說詞,投保張數設有上限的損害填補保險僅適用於如醫療意外實支實付等類型的保險;近年因應疫情推出的防疫險大多皆為定額的混合型保險,並不適用此規定。若要以此主張過度類推適用,那麼過往讓保險公司賺錢的金流型保險商品是否也應該禁止重複投保?聲明二:反對卸責奧步 又要業務員承擔風險近日媒體報導中,竟有產險業者放話指出,核保過程中出現部分送件的筆跡完全相同,且指控此行為為保險從業人員代簽的「假保單」。總工會嚴正反對此類「帶風向」的卸責言論:至今全國四十萬保險從業人員雖然面臨著勞權爭議的懸而未解,但仍舊以敬業地態度盡心盡力地替公司招攬保單、服務保戶。總工會更擔憂未來保險公司在相關保單爭議上「硬著陸」的過程中,恐將保戶追討的損害轉嫁到從業人員的招攬行為上。眾多名義上為承攬制的保險業務員,被公司以「行政監理」的名義,賦予了諸如業績考評、全職服務、或以勞務換取已實現報酬等不合理的義務;在《保險法》與《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架構產生過度授權的漏洞下,保險業基層從業人員累積的保險招攬所得隨時面臨被保險公司巧取豪奪的風險。未來各保險公司在防疫險爭議上,若試圖將相關財務損失卸責於從業人員的招攬行為,總工會將以最強硬的態度抗爭。聲明三:力挺保戶權益 不容業者惡意背棄保戶全國四十萬保險從業人員,長時間全心投入保戶關係經營、保單招攬、以及保戶服務中;長年下來真心在意保戶的個人財務配置與風險管理的,也是我們這些深入社會的基層從業人員。因此,這次爭議當中總工會將力挺保戶,堅持權益應該以投保時所簽訂的保單為準。自始自終,疫情期間爭相推出防疫保險商品的是各家保險公司,既不是保戶、也不是政府、更不是基層的保險業務從業人員。金融保險業在世界各國皆是政府高度監理的行業,只有少部分的資本集團才能取得經營的門票,不論是在保單設計或風險精算上本就應該投入絕對的謹慎,才對得起這份專業。眼下的爭議始於草率的決策,如何收尾有待主管機關決定。總工會呼籲各保險公司應負起責任確保保戶的權益不受侵害,而主管機關也應以公平的態度維護要被保險人的權益!
40萬大軍1/保險業務員可以賣基金了 利多消息恐引爆「洗單潮」
全台近40萬名壽險公司業務員,今年底可望賣起基金!這項好消息,在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幹部聽起來,卻是「踩雷警鈴」大響,「一旦未做好教育訓練,業務員易誤踩『保險洗單』紅線,還會引發保險糾紛。」為此,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10月4日發文呼籲立委與金管會,就「保戶與保險業務員各自權益與責任歸屬」先召開公聽會,討論好遊戲規則再上路。此一藏著「保險洗單」風險的消息,源自9月28日,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表示,由於有壽險公司建議及考量有利拓展投信基金銷售人員的任用管道,增進業務發展,「預定年底前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放寬投信業務人員的資格條件,開放壽險公司業務員也可以加賣基金。」目前壽險公司業務員取得投資型保單證照後,即可銷售自家公司連結基金的投資型保單,例如國泰人壽早在2007年即讓登錄在國壽、具有投信基金招攬資格的業務員銷售國泰投信系列基金;富邦與新光人壽也都已登錄為合格基金銷售單位的壽險公司。但在法規修改後,未來壽險業務員只要再加考「投信投顧法規測驗」,合格者便能單獨銷售公司代理的基金,比起現行銷售基金必須考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投信顧業務員或高級業務員證照的規定,來得寬鬆。國泰人壽符合基金招攬資格的業務員,早在14年前就可以銷售國泰投信基金。(圖/翻攝自維基百科)也因此,登錄在22家壽險公司、總計38.7萬的業務員聞訊,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業務員除了可向民眾推銷產壽險保單、生前契約、信用卡之外,又多一項基金商品,可增加收入。憂的是,「賣投資型保單就已經包括一籃筐的基金,未來還可以單賣基金,保戶的預算就是那麼多,很怕(業務員)為了衝業績考核搞到解掉舊保單、買新商品『洗單』,況且到時那一檔基金虧損賠錢,誰負責?」二名保險界高階主管不約而同向記者表達震驚。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理事長嚴慶龍說,「現在一年保險申訴案七、八千件,這樣雙重資格的保險業務員銷售過程,涉及保險與基金,說明過程提及的投資理財、保本、獲利等字眼,是否會造成其他爭議?與客戶產生糾紛時,如何認定責任歸屬?這不單是讓業務員多賣商品,為公司帶來業績管道,還牽涉許多管理層面,不能輕忽呀!」
40萬大軍3/保險業務員承攬制三不管地帶 勞資爭議只能找法官說
全台近40萬名保險業務員最揪心的,莫過於勞資爭議。目前保險公司與業務員間的關係有按時間計費的雇傭制、按件計酬的承攬制,還有混合制,頗為複雜,為強化對業務員的保障,金管會7月推出補強佣金獎金定義的新措施,10月即將檢討。「金管會協助保險公司與工會協商,重新定義佣金給付,雖非工會主張的『續期佣金可攜制』,也就是不管業務員是否離職都要給,總是一個變革起步,只是有些地方將佣金變相改成服務津貼支付,對想要有穩定收入的保險業務來說,還是沒有保障。」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理事長嚴慶龍說,工會仍會繼續向立委陳情,希望透過召開公聽會,為業務員爭取最佳權益與福利。面對此一剪不斷理還亂的保險業勞資爭議,金管會3個月前新施行「保險公司給付業務員及各種銷售通路之續年度報酬表」需載明在保險契約中,讓保險公司給付業務員的佣金、獎金等費用計算方式,包括「續年度佣金」、「續年度服務報酬」、「獎勵金-繼續率佣金」、「獎勵金-繼續率獎金」與「獎勵金-合約終止後服務獎金」清楚呈現。新制實施3個月來,「南山人壽原本用『業務獎金』及『續年度業務獎金二』的名稱,給付業務員報酬。7月時就把『續年度的業務獎金』改為『續年度服務報酬』,並取消『續年度業務獎金二』的項目,不符金管會規定呀。」一名資深業務員說。台灣人壽、南山人壽相繼遭業務員檢舉,未依佣金給付新制施行。(圖/黃鵬杰攝)嚴慶龍說,「台灣人壽也有類似情況,業務員透過工會向我們反映,還遭公司內部指責,唉!」「保險公司現在與業務員的關係搞得複雜,有純承攬制像南山人壽,有純雇傭制符合勞基法像是台新與中華郵政人壽,還有雇傭加承攬制的混合制,像是國泰、富邦、台灣人壽等。」「勞動部只管符合勞基法的勞資案,金管會主要是監督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上市櫃公司治理,結果承攬制的部分落得三不管,公司若違約未付佣金、任意處罰、開除業務員等,只能打官司找法官給公道。」嚴慶龍說。目前像國泰、富邦、台灣等人壽業務員進公司打卡開晨會,其餘時間為自由招攬保單時間,因此打卡的「部分工時」就依《勞資法》投保勞健保,計算基本工資、資遣費、退休金等。南山人壽業務員無須開晨會打卡,為單一承攬制;台新人壽(前身為美商保德信人壽)、中華郵政人壽則純雇傭制,完全依照勞資法規定。南山人壽業務員多年來力爭勞基法作為聘僱契約依據,目前經大法官釋憲為承攬制,工會因此轉向要求更為平等的平等合作契約關係。(圖/報系資料照)嚴慶龍表示,現行許多保險公司與業務員非屬《勞基法》的勞動聘僱契約,而是未提供勞保的「承攬契約」,也就像是保險公司的經銷商、代理商,讓民眾透過業務員管道買到保單。這類承攬契約給付業務員的佣金、服務津貼等,經常因定義不清楚而產生民事債務紛爭。其實,保戶簽約同意買了保單後,保險業務員收到的「初年度佣金」,通常是從這一張保單收到的最大額佣金,之後保戶繼續依約繳交保費,保單契約存續,業務員逐年收到「續年度佣金」,多是給付2~6年,並非都是跟著保單終生給予佣金。當保險業務員離職後,保險公司便將「續年度佣金」給付給接手的業務員,而非繼續給付給當初成功承攬這一張保單的業務員,因此造成離職業務員與保險公司間的爭議。由於南山人壽把業務員一律改為承攬制,「南山人壽工會把問題拉高層級到全體保險業來談,主張續期佣金可攜制,等於說離職了5年、10年甚至到20年的保險業務員,都可以來跟公司索取佣金,但他們沒有做服務,這個論點很怪。」一名資深保險界主管說。
金管會頭痛? 保險業務員給付報酬新制遭壽險界「沉默抵制」
攸關保險業務員收入新制度,即是金管會規定今年7月起申請新保單中,納入「保險公司給付業務員及各種銷售通路之續年度報酬一覽表」,也就是明定給付業務員報酬各項費用定義,但新制上路以來發現業者未加配合,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理事長嚴慶龍感嘆地說「保險公司集體沉默抵制」。金管會對此,已於今年10月初回函給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表示收到保險公司反映,本案因涉及報酬項目、定義等的變更,還須向所屬的全體業務員進行全面換約的程序,然實務上部分業務員並不願意進行換約動作,致全面換約導致窒礙難行。金管會也對於保險公司提出難以全面換約,以致於無法達到修正後新規定的施行,將會繼續檢討修正規定。這也意謂歷經數月,金管會、保險局居間與保險業務員聯合總工會、多家壽險公司工會、壽險公會、保險公司討論多時後的新辦法,上路3個多月以來其實未如預期成效。今年7月上路新制,送審保單中,須依金管會「保險公司給付業務員及各種銷售通路之續年度報酬一覽表」,明定給付業務員各項報酬費用的定義。其實,為了釐清保險業務員及離職、跳槽到他家保險公司業務員的報酬支付方式,金管會要求壽險公司必須在保單送審或是備查文件中,清楚註明給付業務員續年度佣金、續年度服務津貼等各項報酬費用的定義與名稱,並於今年2月18日透過修正的「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辦理」一案,納入「保險公司給付業務員及各種銷售通路之續年度報酬一覽表」。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理事長嚴慶龍表示,由於工會主張「續年度佣金可攜制」,保險公司則是以「服務津貼」替代「續年度佣金」,總工會曾向金管會表達希望召開公聽會前,暫緩施行新制未被採納。如今在7月上路以來,從南山到多家保險公司都未按新規定施行,總工會遂再行文金管會表達抗議,從金管會回函了解到保險公司以「無法全面換約為由」未按規定施行新制,總工會抗議當初在立法院溝通時,就表明是針對商品設定,與業務員合約無關,將持續與金管會、壽險公會等溝通,盡速召開公聽會討論修正。
10年解禁2/南山人壽工會要談業務員權益 尹衍樑終於給回應了
「何時上市興櫃?」成了第三大保險公司南山人壽今年的重大議題。8月27日,南山人壽在內湖維多麗亞酒店舉行股東常會上,小股東急著問:「公司股本超過1千億元,又這麼會賺錢,到底甚麼時候要上市?請公司趕快辦理」。南山人壽代理總經理范文偉當場回覆說,「上市櫃一直都是南山人壽發展的方向,要上市櫃須符合相關法令,目前還沒有具體時程表,會持續研究」。依金管會核發《保險公司申請股票上市上櫃及興櫃登錄同意函之審查原則》,保險公司近二年的清償能力,資本適足率(RBC)不得低於250、200%外,還要淨值對資產(不含投資型保險)比率不得低於5.5%,賣債利益要分10年認後獲利還要為正;此外,還需符合3年內未經重大裁罰的規定,但經改善不在此限。就財務健全條件,南山人壽通通達標,唯獨三年內無重大裁罰一條恐難過關。2019年,南山人壽因境界系統被重罰3千萬元,董事長停職2年,2020年罰款280萬元,今年4月又因150名業務員代刷信用卡付保費等案共開罰760萬元,連三年遭罰,而是否已改善及格,得看金管會的認定,也難怪范文偉無法給小股東答案。南山人壽耗資百億全面更新的保戶系統「境界成就」,上線後頻傳錯帳等而遭金管會重罰3,000萬元,停售投資型保單至系統改善為止,目前還未復售。(圖/報系資料照)此外,南山人壽與業務員複雜的勞資糾紛,是上市興櫃之路另一大障礙。「我們業務員也是南山人壽股東,樂見公司上市。」南山人壽企業工會前任與現任理事長嚴慶龍、蔡坤穎兩人異口同聲說,蔡坤穎還強調「只是我們會一再大分貝提醒大眾,南山上市有一顆未爆彈,也是工會的職責!」全因業務員權益沉痾遲遲未善了。南山人壽創立於1963年,後由美國國際集團(AIG)接手,業務員與公司採雇傭制,再從勞基法舊新制更迭成雇傭制、承攬制併存。10年前潤成投控接手後,全面改為承攬制等勞資關係進而緊張,引來莫大抗爭,至今仍懸而未決。蔡坤穎說,「工會的立場始終不變,聚焦在『舊制的業務員結清年資,發放計算基礎的法源』與提撥勞工退休金、雇傭制與承攬制的攻防,多年來公司與工會也未正式會談」。「今年3月,在范總母親公祭中遇到了大董尹衍樑總裁。捻香後,我去跟尹董自我介紹是工會理事長,建議約個半小時的時間,討論南山人壽業務員與公司的關係,看看工會與公司如何共創雙贏未來。尹董當場說『好,好,好』三個字,只是等了半年,無消無息。」蔡坤穎說,工會成員深記著尹衍樑大股東給的承諾。南山人壽企業工會理事長蔡坤穎(左)與前任工會理事長、現為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理事長嚴慶龍,攜手合作改善保險業務員制度與福利。(圖/王永泰攝、報系資料照)至於前南山人壽企業工會理事長嚴慶龍,則是轉任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擔任理事長,許多保險公司也是有同樣的勞資糾紛,遂從南山拉高層級到全體保險業。「我們請立委重視,既然南山人壽主張與業務員簽約是採取承攬制,不是雇傭制,也無須適用勞基法,那麼就要修法改變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總不能讓保險公司是我們事業的夥伴,又身兼裁判,動不動就處罰業務員。」嚴慶龍說。該工會另個要爭取的權益是「續期佣金可攜問題」。「每一張保單都是業務員招攬成功簽約完成的,因此單就這張保單的佣金,儘管已經改成平準式逐年給予,不能在業務員離職或是跳槽到別家保險公司後,原保險公司就取消給予佣金,應該更改佣金制度,該給的就應該讓業務員攜走。」嚴慶龍解釋。經立委、金管會、保險局協調,新的續期佣金制已在今年7月開始實施,「但至今有很多保險公司業務員反映,公司都沒有按新規定做,金管會也準備10月討論執行情況。」嚴慶龍並說,「我們還知道三商美邦人壽離職的業務員,已經打贏官司,法官判定公司需繼續發出佣金,這個判決將是我們接下來處理全體保險業務員勞資爭議的最佳依據!」
連2年都不能領紓困金!10多萬保險業務員未納入 總工會請命:懇求擴及到全部
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今天(8日)發函給財委會立委、金管會與勞動,為去年起兩次紓困專案皆排除在外的10多萬名、採取「混合制」合約的保險業務員請命,懇請政府能將「紓困專案4.0,擴及所有保險業務員」。財委會召委、民進黨籍立委郭國文今天也為此請金管會加以研議。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理事長嚴慶龍表示,全國保險業務員約達40多萬人,分別登錄在產壽險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與保險代理人公司等,多數公司都是採取「承攬制」的合約,也就是公司未提供勞健保,業務員逕行加入職業工會投保,而這些承攬制業務員去年即可申領紓困金。僅少數像是中華郵政壽險、保德信壽險等公司,是全部採取「聘僱制」,皆提供勞健保。嚴慶龍進一步說,至於還有10多萬名採取「混合制」的保險業務員,像是在國泰、富邦、南山、中壽、台灣人壽等各大保險公司,即是有在保險公司「部分工時」(譬如說:進公司開晨會、業務會議等),保險公司會依部分工時的工資投保勞健保,其他工時則是依「承攬制」未提供勞健保。嚴慶龍指出,「混合制的保險業務員,從去年起,就未被政府納入紓困範圍,如今疫情升溫讓大家自主性封城,降低面談接觸,也提高業務員招攬保單的難度,希望政府能給予關愛眼神。」嚴慶龍也在立委、金管會與勞動部的請命公文中提到,保險業務員所得稅向來如實申報,勞、健保投保級距亦同,較諸許多行業收入不易查察、投保薪資也不見得如實者。自去年起兩次紓困專案皆排除在外,在此非常時期也無法獲得政府奧援,懇請各位立委及行政院制定政策時,可以將弱勢族群一併納入,以便全方位保障勞工生活。嚴慶龍說,保險業務員勞、健保在保險公司,薪資在24,000元以下,卻無法適用紓困4.0,絕大部分保險業務員無底薪保障,在此疫情嚴峻期間,響應政府政策,減少外出與人接觸機會,致業績收入雙雙減少,恐導致業務員無法生存,甚而危及工作權。行政院紓困4.0的適用對象,因疫情期間,無法工作致生活困難之勞工,包括:(一)去年無雇主的自營業者。(二)農漁民排富後。(三)加入勞保的漁民(甲類漁民)。(四)孩童家庭防疫補貼。(五)無勞保農漁保的自營業者,攤商、臨時工、接案工作等,年收入低於基本生活費者。(六)計程車、遊覽車、租賃車、導遊領隊、視障按摩師、無一定雇主藝文工作者等。(七)中低收入戶。(八)因三級警戒影響被政府命令停業的業者,如健身中心、電影院、補習班等。
「理賠服務不應免費無限上綱」!保險業務總工會出招 業務員跑腿交通費公司應全買單
明年元旦起,保險公司須跟承攬約制的保單業務員就「續期佣金」、「服務津貼」給付方式講清楚說明白。為此,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已去函金管會,提出一套具體規範計算方式,譬如說保戶請業務員代為申辦理賠保險金作業時,保險公司須付相關的服務費用給業務員。根據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向金管會,提出的「保險業2021業務員保單服務費用表」,是以保戶常詢問業務員的內容中,加以分為「服務項目類別」、「服務地區」、「服務費計價方式」三類,給予清楚定義及舉例金額計算案例。第一類「服務項目類別」中,像是醫療、失能給付申請、死亡等「理賠服務」,還有「契約變更」、「已成交保單的保障說明」,列為「基本收費」項目。至於「協助糾紛案件處理」、「與保單無關的服務項目」的月曆、滿期禮、溢繳保費等,建議為「加費」而予以區別。第二類「服務地區」則是就業務員的交通往返里程給予津貼。首先,基本公里數20公里服務費為1000元,超過20公里後,每10公里加收100元,未滿10公里以10公里計算;計算基礎包括過路費、油費、汽車耗損等。此外,還可從業務所出發所在地工作地點,做為起始點計算,像是分公司、業務行政中心、報帳處、通訊處等。第三類「服務費計價方式」部分,基本收費為1000元,另依項目數量分別增加1000元。加收費用項目另含基本收費,每項分別加收,但若有項目為加費項目時,採個別累加。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嚴慶龍。(圖/李蕙璇攝)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嚴慶龍,列舉第一個案例來說,台中業務員協助南投信義鄉的保戶,辦理醫療險理賠(服務項目),皆為基本收費,此項服務即收取一筆(公里)基本收費。北台中分公司-南投信義鄉,共計78.5公里,故基本費用1000元+600元,總計1600元。嚴慶龍並舉出第二個案例來進一步讓大家明白,高雄的保戶張三要求台北的保險業務員小明,協助辦理受益人/要保人變更,此項的服務收費:基本收費+加費項目。高雄分公司-台北民權西路辦理契變,共計355公里,基本費用1000元+3400元,總計4400元。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嚴慶龍表示,很多保戶可能已經習慣,既然是透過保險業務員說明保險契約條款、簽約購買,之後申請保險理賠等相關收件、送件,都會聯繫保險業務員服務。但事實上,很多保險公司並非以《勞基法》聘僱業務員,而是採取「承攬契約」,類似委外、經銷與代理的概念。也就是說,保險業務員並非保險公司編制內的職員,南山人壽企業工會、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多年來,就要透過立法,譬如說修改保險法、保險業務員懲處等相關規定,將保險業務員地位與保險公司常說的「事業合夥」相平等。 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向金管會,提出的「保險業2021業務員保單服務費用表」。(圖/李蕙璇攝)
業務員為何常叫你買新保單?「佣金」舊制毀形象 明年元旦新制上路可望解套
保險局要求各壽險公司,於明年(2021年)元旦起,在交給金管會的保單送審或備查文件上,在「初年度佣金」之外,還須清楚註明「續年度佣金」、「續年度服務津貼」的給付方式及給付年期,避免保險業務員離職後與公司產生爭議。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對此表示支持,並發函金管會,主張還須就「服務津貼的發放項目與費用」研擬規範。現今保險業務實務上,保險公司將「續期佣金」與「服務津貼」混合,且以「保險業務員離職」為由,拒發續期佣金而侵害承攬契約的業務員應有權益,嚴慶龍擔憂若缺未就服務津貼給予具體化的定義規範,日後恐怕仍會遭「巧立名目」將服務津貼納入到續期佣金,剝奪承攬契約業務員的應有的收入,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在12月22日發函給金管會及14名立委關切此案。保險業務員的收入主要來自承攬保單,當保戶簽約同意投保保險契約獲得核保成立之後,業務員遂收到「初年度佣金」,通常也是保險公司就這一張保單給付給業務員最大額的佣金,之後保戶只要繼續依約繳交保費,保單契約存續,業務員便可再逐年收到「續年度佣金」,通常保險公司會給付2~6年,並非跟著保單終生給予佣金。但是,當保險業務員離職後,保險公司便因該張保單更換服務的業務員,而將「續年度佣金」給付給接手的業務員,也就是不會繼續給付給當初成功承攬這一張保單的業務員。也因此多年來為離職業務員與保險公司的聘僱、承攬契約的爭議主因之一。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理事長嚴慶龍表示,由於現在幾乎所有的保險公司與業務員非屬《勞基法》的勞動聘僱契約,而是未提供勞保的「承攬契約」,也就像是保險公司的經銷商、代理商,提供民眾透過業務員買到保單的一種管道。因此,過去這類承攬契約就給付業務員的佣金、服務津貼等,定義不清楚而產生許多民事債務紛爭。嚴慶龍指出,「續期佣金」與「服務津貼」在性質與給付目的不同,應須加以區分定義。「續期佣金」為保險業務員工作成果的對價,因此只要保戶繼續繳納保費,無論承攬這一張保單契約的業務員是否離職,都應繼續領取保單的續期佣金。「服務津貼」係保險業務員持續給予保戶的服務所發給的津貼,性質上為業務員服務保戶的對價。
顧立雄摔資料發重怒 南山人壽老董杜英宗苦吞境界成就之亂停職2年
保險局今年迄今對保險業共開出60張罰單,裁罰金額近億元,17日甚至出重手,糾正南山人壽境界成就計畫專案頻繁錯帳等狀況,對南山人壽及南山產物共處以3,600萬高額罰款,還勒令董事長杜英宗停職2年及不得以任何形式支薪,足見法律人出身的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大掌舵依法監督的決心。萬國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黃帥升對此表示,從金管會近期施政可看出,金管會ㄧ方面鬆綁金融法規,強調金融創新,一方面加強監督,嚴格落實公司治理,並以相當的裁罰體現執法的決心,因此金融業者應該要認真貫徹法令遵循,積極回應金管會的要求,以避免相關法律責任及風險。幸福、南山人壽老董遭停職南山人壽董事長杜英宗遭停職2年之罰,是繼2009年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鄧文聰因董事會違規通過購地案而遭停職1年後,第2位保險公司董事長被停職且達2年之案,足見保險局對於握有大量民眾保險費的人壽公司,其董事會、專業經理人等於公司治理層面的經營分際,嚴守法規監督角色。鄧文聰目前因被控掏空幸福人壽資127億元,最高法院認定其觸犯證交法加重背信罪判刑10年、併科罰金3.5億元定讞,已入獄執行。(金管會於2014年8月委託保險安定基金擔任幸福人壽接管人,執行接管標售後已於2016年8月停止接管)顧立雄會杜英宗 摔資料發重怒其實,南山人壽董事長杜英宗這次會遭到停職處罰,可從先前、4月開始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就南山人壽境界成就系統引發保戶、業務員及南山工會抗議等回應,窺出端倪,甚至早給予警告及最後通牒期限。4月24日下午2點,南山人壽董事長杜英宗、總經理許妙靜等幹部與南山工會理事長嚴慶龍等理監事代表,首度會面在保險局溝通境界成就系統問題及如何及如何解決方案。當時,顧立雄開門見山直言說,保險局不是只有服務南山人壽,而官網信箱幾乎天天收到20多封南山人壽保戶檢舉信,多是抱怨境界成就從去年9月上線以來的各種錯誤狀況,要求南山給解決案。對於杜英宗給予種種說明,與過去數月來的說詞同調,顧立雄聽了發怒把資料摔在桌上,場面氣氛凝重。南山工會堅持重啟舊系統與新系統(境界成就)雙軌並行方案,因為舊系統在新系統上線後就關掉,其保單資料已少了8個月上傳更新銜接誤差,重啟舊系統將會耗費許多時間等因素,而未獲南山人壽及保險局接受,但三方共識是須於6月底前解決現有的問題。股東抨擊 杜英宗:我會負責6月21日,南山人壽舉行股東會,對於境界成就之亂,杜英宗信誓旦旦地說「我會負責」。同一天,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也向媒體表示4月協調會的「有言在先」,6月底前必須解決全部大大小小的問題,不能再出現系統性錯誤,否則金管會就會限制業務、對負責人懲處。結果6月底至今,南山人壽頻頻吃罰單,也努力改善優化境界成就系統,保險局等到9月3日前未見「零錯帳率」,而是見到南山工會率保戶、業務員再次到金管會大樓前陳情抗議,要求說明15多萬件保單墊繳停效「境界」系統除錯是否成功及南山一年來內控失靈出現經營危機,金管會應依法就主管機關權責予以重罰。顧立雄預告:9月底前決定裁罰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在9月初,面對媒體詢問就公開預告說「9月底前會決定裁罰」。對照保險局在南山人壽董事長杜英宗停職說明中,直言提到「為避免杜在職影響南山人壽經理部門有效辦理系統改善,及對專案履約工作之執行及檢討」,實有必要於相當期間內停止其董事及董事長職務,可見顧立雄相當在意「公司治理」及「經營團隊」所展現的決策專業度與負責態度。而南山人壽團隊從境界成就去年9月上線以來,屢屢成為社會關注焦點而戰戰兢兢到呈現疲憊、焦慮等精神煎熬狀態,直到昨天由保險局發號,陣前換主將,期望更換主事者而給予境界成就優化改善過程中,出現新轉機。
南山境界成就之亂滿1年 停職董事長善了?南山工會:盼金管會繼續監督改善
南山工會對金管會重罰南山人壽董事長杜英宗停職2年案、鉅額罰款南山人壽與南山產物達3,600萬,創下保險業裁罰新高的處分,公開呼籲期盼金管會務必堅守主管機關立場勿輕忽,因為這牽涉到百萬保戶權益,且對許多保戶來說「保險理賠或投資,是大家的救命錢」。工會理事長、業務員出身的嚴慶龍表示,南山人壽境界成就系統去年9月上線至今正好滿一年了,十幾萬件錯誤保單讓業務員、內勤們疲於奔命,根本之道是逼迫錯誤百出系統儘快修正完成,如果無法做到就應設法重啟舊系統。他無奈地說:「業務員在服務保戶的同時,承受公司經營者一意孤行所犯下的錯誤,已無力再承擔永無止境的善後工作。」嚴慶龍還說,南山人壽日前向主管機關保證境界成就系統已經改善完成、「已回復到系統上線之前的狀態」。但事實上,業務員仍然陸續接到保戶反映停效、錯帳的申訴案件,所謂改善根本是呼攏一場。儘管金管會再對南山人壽祭出《保險法》施行以來少見的重罰,南山工會希望金管會「不要讓南山人壽就此交差了」,因為系統錯誤仍然存在,特別是投資型保單的銷售,完全依賴系統計算精確度。南山工會9月3日陳情訴求:依法處分,反對金管會輕易縱放南山人壽的境界系統崩潰問題至今未能改善,工會接獲保戶及業務員反錯誤案件仍持續發生中,僅業務員薪資錯帳案件就超過數百件。依《保險法》148-3,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規定,南山人壽的內控失靈問題顯然太過嚴重,金管會應依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處分,南山工會反對金管會輕易縱放。《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保險業違反法令、章程或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時,主管機關除得予以糾正或令其限期改善外,並得視情況為下列處分:一、限制其營業或資金運用範圍。二、令其停售保險商品或限制其保險商品之開辦。三、令其增資。四、令其解除經理人或職員之職務。五、撤銷法定會議之決議。六、解除董(理)事、監察人(監事)職務或停止其於一定期間內執行職務。七、其他必要之處置。
南山工會抗議系統出包拜託金管會別縱放 人壽公司:皆已恢復上線前服務水準
南山人壽工會針對境界系統上線一年來頻出現錯誤,公司原本向金管會承諾今年6月底改善系統正常運作,7月1日以後仍出包,讓許多在第一線的業務員只能頻頻跟保戶道歉,苦不堪言。南山工會理事長嚴慶龍表示,境界系統運作一年,出包不斷,內勤人員為改善錯誤超時加班、保單收費和理賠錯帳百出,以致業務員除了維護保戶權益奔走溝通,協助停效保單復效外,本身薪資還因系統錯誤被錯發、少發,非常無奈;嚴慶龍指出,南山人壽原本向金管會承諾,在今年六月底會改善系統使系統正常運作,卻在7月1日以後,仍然繼續出錯。業務員在第一線接觸保戶,掌握回報的狀況是,南山人壽大方釋出賠償方案,好讓保戶放棄向金管會申訴,事後反悔未予賠償,卻向金管會陳報保戶同意和解,兩面手法形同吃案、粉飾太平。南山人壽回應:已解決相關問題,系統正常穩定運作南山人壽表示,境界系統有關核保、理賠、收費、保單復效、契變作業以及電話客服中心之服務效能,皆已恢復系統上線前之服務水準。南山人壽向來以客戶權益為優先,致力提供客戶最佳服務及體驗。境界系統,即是將近百套系統整合為單一平台,提升營運效能及競爭力,並且協助客戶主動掌握各階段保障缺口,透過改造保險業服務流程,全面提升客戶體驗,重新定義保險業最佳營運模式。針對境界系統上線初期所發生的問題,隨著系統整合成熟,以及全體內、外勤人員和第三方專家協助下,南山人壽已解決相關問題,系統正常穩定運作。未來南山人壽亦將持續優化系統,以充分展現系統優勢,協助各通路更有效率地拓展業務,並提供客戶更即時、全方位的保險服務。金管會保險局壽險組組長蔡火炎(中左)表示,會將工會理事長嚴慶龍(中右)訴求帶回局內研議。(圖/南山工會提供)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曾要求,南山人壽必須在今(2019)年6月底前完成改善系統改善,南山人壽也向金管會承諾,8月中提出第三方獨立查核機構報告,檢視系統改善結果,而金管會則會在8月底決定懲處內容,包括持續改善、限制業務及要求公司負責人負責。南山工會訴求:依法處分,反對金管會輕易縱放南山工會理事長嚴慶龍指出,南山人壽的境界系統崩潰問題至今未能改善,工會接獲保戶及業務員反錯誤案件仍持續發生中,僅業務員薪資錯帳案件就超過數百件;依據《保險法》第148條之3、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規定,南山人壽的內控失靈問題顯然太過嚴重,金管會應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處分,南山工會反對金管會輕易縱放。《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保險業違反法令、章程或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時,主管機關除得予以糾正或令其限期改善外,並得視情況為下列處分:一、限制其營業或資金運用範圍。二、令其停售保險商品或限制其保險商品之開辦。三、令其增資。四、令其解除經理人或職員之職務。五、撤銷法定會議之決議。六、解除董(理)事、監察人(監事)職務或停止其於一定期間內執行職務。七、其他必要之處置。多位向工會反映的南山人壽保戶指出,在金管會要求6月底改善期限後,仍然有保單因為未寄發繳費通知單以至於被系統改為保單價值墊繳件,保戶因此必須繳付墊繳利息,有的還保單停效。另外還有被保險人已往生,身故保險金理賠之後,還發通知要求家屬繼續繳付保險費。由於系統的異常問題,讓外勤業務員與內勤人員為更正錯誤疲於應付及彌補。南山工會因此與保戶及工會、保險業務員等成員到金管會陳情,壽險組組長蔡火炎表示會研議工會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