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超速
」 超速 取締 罰單 飆車 重機假車牌橫行!違規件數暴增4倍 交通部擬祭重罰「銷毀車輛」
國內假車牌氾濫,今年違規件數已暴增464%,影響不只是交通,還成為治安漏洞。行政院今年2度召開跨部會會議,要各部會從上游供應到下游使用,採取不敢賣、買不到、不敢用的「三不」政策。交通部長陳世凱表示,將修法提高偽造、變造、未懸掛車牌罰鍰至3萬6000元,並得當場沒入車輛銷毀,盼本會期通過後盡速實施。公路局統計,2022年假車牌違規169件、2023年251件,2024年1至10月已達1012件。立委洪孟楷指出,今年多起重大刑案或受關注案件,都是用假車牌犯案;立委鍾佳濱則點出,罰責太輕,導致假車牌氾濫。陳世凱坦言,現在偽造技術、銷售平台日新月異,另隨著被扣牌數字提升,民眾車牌被扣又希望繼續用車,就可能會買假車牌。立委林俊憲批評,假車牌不是今年才變多,而是去年就增加,2022年嚴重超速1萬5550件、2023年嚴重超速(60公里降為40公里)暴增為6萬2516件、2024年1至8月為5萬6900件,既然嚴重超速要扣牌,也要檢討各路段速限合不合理。公路局與關務署合作,加強貨品輸入查核,並請網購平台下架產品。另有巡查機器人每日巡視,一旦發現疑似賣假車牌就通報給執法單位。交通部表示,研擬修正道交條例,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號牌及其他未懸掛號牌者的罰鍰額度上限,從現行1萬8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不只罰駕駛也罰車主,並增訂當場沒入車輛及銷毀。此外,近來頻傳無照駕駛釀死傷車禍,據統計每年平均取締約30萬件無照駕駛,約3.9萬件為未成年,占逾1成。交通部表示,著手修法重罰,無照駕駛最高罰3萬6000元,致人死亡終身禁考。
10月上路新制內容曝光 新冠流感疫苗開打、高風險駕駛換發「短期駕照」
目前時序已經走到9月最後一天,從明日10月1日起,我們的生活中又會出現許多新式規定,其中以「行人優先區」的新制度影響最鉅,用路人在行經學區、商圈時要特別注意。除此之外,新冠疫苗與流感疫苗也同時開打,為方便民眾辨識,疾管數還提供不同顏色的旗幟方便民眾辨識。而《CTWANT》也整理這些新資訊,方便民眾理解。在交通方面,「行人優先區」新制將正式上路。交通部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在學區、商圈等特定路段設置行人優先區。在這些區域內,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一般超速最高可罰2400元,嚴重超速最高可罰36000元。特別注意的是,行人可在道路全寬通行,不需靠路邊行走,而汽機車若按喇叭驅趕行人,將面臨300到600元罰款。交通部強調,這些優先區不會設在主幹道上,而是由地方政府或公路局規劃。另一項與交通有關的新制是高風險駕駛的管理,自10月31日起,高風險駕駛將依違規嚴重程度被強制換發1至6年的短期駕照。公路局警告,未依規定申請換發導致駕照逾期的駕駛,將被處以1800元至3600元罰鍰,並禁止其駕駛。在醫療方面,新冠JN.1疫苗和流感疫苗將從10月1日起分階段開打。疾管署為3,843家合約院所提供不同顏色的旗幟,以便民眾識別:藍色旗幟代表同時提供兩種疫苗,紫色僅提供流感疫苗,綠色則僅提供新冠疫苗。為方便民眾接種,11月起全聯和大潤發等賣場也將設立接種站。在肺癌治療方面的第3代標靶藥「泰格莎」(Tagrisso),也將擴大給付範圍,新增3B期患者的第1線治療,預計惠及4000人,但也將使健保年支出增加80億元,創下單一藥品年支出最高紀錄。除此之外,延緩學童近視的阿托品散瞳劑給付對象也有所放寬,從原本的12歲以下兒童擴大到18歲以下青少年,每4週可處方1瓶。預計新增6000至8000名青少年受惠,健保年支出將增加160萬至210萬元。此外,為降低愛滋病毒母子垂直感染風險,自10月1日起,人工流產者也將納入公費愛滋篩檢服務對象。在觀光振興方面,交通部觀光署推出「振興花蓮3.0版」計劃。針對花蓮大型活動期間,自由行旅客住宿第一晚補助1000元,第二晚可獲得1500元補助,最高補助總額達2500元。團客部分也將放寬補助團數上限為10團。最後,外送平台foodpanda將於10月推出「第三人責任保障」,設立專屬LINE帳號簡化理賠程序。同時,該公司響應交通部「道安總動員」計畫,邀請外送員擔任「道安守門員」,即時回報道路狀況。
恐成行車地獄?「行人優先區」10/1正式上路 交通部曝「劃設區域」:不會在主要幹道
內政部與交通部共同推動「行人優先區」將於10月1日上路,屆時車輛若進入「行人優先區」,車速不得逾20公里、禁鳴喇叭,嚴重超速最重罰3.6萬元,行人也得以穿越道路或行走,不須靠邊、可全寬通行。對此,交通部也強調,「行人優先區」可在學區、商圈等部分路段設置,不會設在主要的交通幹道上。內政部日前預告「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草案,規定『行人友善區』內行車限速不得超過30公里;至於行人優先區內不得超過20公里,並禁止按鳴喇叭,若一般超速最重處2400元、嚴重超速最重處3萬6000元罰鍰。交通部配合內政部修法,除了訂出「行人優先區」的起訖點標誌以利辨識外,也增訂汽機車或慢車行駛於該區時,應依速限20公里減速慢行,不得危及行人安全或阻礙行人通行,並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交通部指出,行人在行人優先區穿越道路或行走,可於道路全寬通行,不設限靠邊行走,汽機車須暫停禮讓,若按鳴喇叭驅趕可罰600元。另外,原規定行人在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100公尺範圍內隨意穿越道路;修改後,行人行走於行人優先區不在此限,可直接穿越馬路通行。對此,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科長朱大慶表示,「行人優先區」是由內政部規畫,並交由地方政府決定劃設,主要劃設區域則包括醫療院所、學校、機關和大眾運輸場站等4類行人較密集的場所周邊,基本上會劃設在次要的巷弄,不會設在主要的交通幹道上,進而影響車流。 交通部也強調,行人設施設置地點,會由道路主管機關譬如地方政府或公路局等,在政府機關、學校、醫療院所、兒少福利機構、兒童課後班或照顧服務中心、教保機構、老人福利機構、大眾運輸場站、商圈、市場等地點選定「行人友善區」範圍,再由地方政府等道路主管機關公告後,從「行人友善區」中選擇某個路段設置「行人優先區」,不會在主幹道上,一旦設置行人優先區,起點和終點都會設標誌公告,並由地方政府或公路局等道路主管機關指定範圍和公告。關於不少民眾質疑此次改動是「帝王條款」、「合法路霸集結區」、「行車地獄」,交通部則回應,這是從交通安全和人本交通考量,呼籲汽機車和行人相互尊重,要有利他觀念;若一般的道路有行人違規,交通部也會持續宣導行人要遵守交通規定,非「行人優先區」的一般路段不得隨便穿越馬路。
行人優先區起終點標誌10月上路 司機禁止「做這事」
交通部日前公布「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修正草案,其目的主要是改善行人安全環境,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新增「行人優先區」標誌。在該標誌的範圍內,行人優先,車速會被嚴格控制在20公里以下,同時禁止使用喇叭。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新設的「行人優先區」標誌採用藍底白字設計,清晰標示行人優先區的範圍。在規定的區域內,車輛速度將被嚴格限制在每小時20公里以下,且禁止鳴喇叭。為了強化這一規定,交通部還要求在行人優先區起點處同時設置最高速限或速度限制標誌,以確保駕駛人充分注意到速度限制。對於違反規定的行為也有相對應的處罰措施,一般超速最高可處以2400元罰鍰,而嚴重超速則可能面臨高達36000元的罰款。除了行人優先區的規定外,這次修正草案還針對網狀線的使用做出明確規定。新規要求車輛在遇到網狀線時必須保持淨空,禁止在網狀線範圍內暫停。當前方路口或轉彎處出現交通擁擠時,車輛應在網狀線外等待,不得進入網狀線區域。交通部表示,本次修正草案的預告期為3天,預計將與內政部的「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同步於10月1日正式實施。
漁人碼頭改裝車深夜擾鄰遭舉發 淡水警即刻攔截取締噪音車
淡水分局15日凌晨4時許接獲民眾報案表示有多台改裝機車聚集,如雷貫耳的排氣管聲已嚴重影響到周圍住戶安寧,警方立刻到場取締,攔查數輛機車並開出4張罰單,統計這幾月來的交通違規取締成效。淡水漁人碼頭觀海路15日凌晨有改裝車聚集,有民眾將一群人的影片發到臉書社團「社會事新聞影音」掀起廣大迴響,警方也接獲報案立即派員到場處理,飆仔見情況不對驅車駛離,警方當天也針對4輛噪音車進行取締。淡水分局於7、8、9月期間共取締噪音車637件、超速1058件(嚴重超速77件)、87件無照駕駛及未戴安全帽693件,本分局對違法、違規行為堅持嚴正執法、絕不寬貸。
假牌亂竄2/惡煞當環保駕駛「狩獵」 見機車報廢竟掛牌「起死回生」
近來偽造車牌亂象猖獗,自2023年交通部將嚴重超速公里數下修到40公里後,遭吊扣車牌民眾爆增數倍,就有民眾以「AB車」或「原車主掛假牌」等方式上網購買假車牌懸掛,以假亂真僥倖上路。除了上述情況,新北市運輸業司機胡男,受委託要將孫男機車運去報廢,見機車還能行駛竟起歪心,占為己有掛假牌上路,仍難逃法網遭警方逮捕送辦。新北市孫男3月委託林男將機車運去報廢回收,林男再委任旗下雇用司機胡男將機車運至指定環保公司回收,怎料胡男在運送車輛時,明知該車輛是要送去報廢,卻因看到車況尚可且還能騎乘,竟起貪念將機車占為己有,還為了躲避警方查緝,從網路上購買假車牌懸掛上路。胡嫌將以壓克力做成的偽造車牌掛上報廢機車,違規上路仍難逃法網,警方攔查後察覺車牌有異,遂根據材料及多項防偽設計,並將車號輸入比對後,發現車牌與車籍資料不符,確定胡嫌於贓車上懸掛偽造車牌。刑事局8月1日起於全台發動「淨牌專案」,聯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針對使用假車牌者加強查緝。(圖/報系資料照)警方調查後發現胡男有殺人未遂、毒品、妨害自由、竊盜、公共危險、侵占、妨害公務、傷害等前科,如今又犯下一起犯罪,除了危害到受害人權益,更嚴重損害公路監理機關對於汽、機車管理之正確性,全案依違反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除此之外,許多犯罪都有「假車牌」在其中幫忙,苗栗市28歲林姓人妻日前當街遭擄,擄人惡煞便是駕駛掛著假車牌的車子犯案;刑事局2月逮捕打工收簿團,主嫌同樣是駕駛假車牌車輛四處領取被害人的提款卡和存簿,假車牌也因而得到「犯罪起手式」、「詐團利器」惡名。刑事局為遏止假牌歪風,自8月1日起於全台發動「淨牌專案」,聯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針對販售、使用假車牌者同步加強查緝,目前刑事局已查獲30件30人,查扣假車牌60面,統計今年迄今則查獲191件共187人。民眾存僥倖心態購買偽造車牌上路,涉犯偽造特種文書罪,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000元以下罰金。(圖/翻攝畫面)警方呼籲,車牌是公路監理機關所核發的行車許可憑證,使用偽變造車牌,依據道交條例可處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汽車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行為人則涉犯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000元以下罰金。警方提醒,民眾若發現車牌遭冒用,甚至收到交通罰單或高速公路ETC被扣款欠費通知,可附佐證資料向處罰機關申訴,並儘速赴警局報案,以維護自身權益。律師鄭大任也提醒民眾,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第2項,汽車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及牌照扣繳,且汽車所有人如果偽造一面相似的車牌、或變造車牌後加以懸掛,足以損害公路監理機關對於汽車管理的正確性,涉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000元以下罰金。
掛假牌上路更省?他喊「只罰10800」比國道超速輕 網嘆:根本抓不到
台灣的交通亂象頻傳,隨著交通部從去年開始實施交通記點新制,變造、偽造車牌的車輛卻大幅增加。對此,就有網友發現,嚴重超速將開罰3萬6000元,但持假車牌僅罰1萬800元,讓他不禁吐槽「拍越多,開越快,省越多」。這名網友在PTT以「假車牌罰10800,超速罰3萬6,傻了才不買?」為題發文,表示台灣法律相當奇葩,掛假車牌被抓會罰1萬800元,但超速最多開罰3萬6000元,「那一開始買車,就直接買假車牌才對啊」。原PO進一步指出,「在國道開超過180,被拍到,立馬省了2萬5200元,而且拍越多,開越快,省越多」。貼文一經曝光後,不少鄉民認同道,「根本輕到可悲,然後沒人要修法」、「假車牌上路還不用被壓掉,有夠奇妙」、「你少算假車牌還不用繳稅,有夠爽」、「警察肉眼也分不出來,不太會被攔停」;但也有人提醒,「假車牌是偽造特種文書罪」、「偽造是刑事,不只是交通罰鍰而已,那個是留案底的」。事實上,若懸掛「偽造車牌」上路,除了會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最高可處3600至1萬800元罰鍰,還將觸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000元以下罰金。
台北市駕駛人嚴重超速 上半年統計近4千件
去年6月30日起汽機車超速定義從嚴、罰鍰加重,車主也須吊扣牌照6個月,不過,根據台北市裁決所統計,北市今年1至6月遭處罰的駕駛人較去年同期增加近5倍、3300件,被吊扣牌照車主較去年同期提高約2.5倍,發現有許多民眾不清楚法規改變。台北市議員批評,中央宣導不足,無法有效遏阻嚴重超速,只是為罰而罰,另也應透過教育手段、改善路型等配套,降低民眾違規超速。汽機車嚴重超速定義從原本超過最高速限60公里降至40公里,駕駛人罰鍰也由6000元至2萬4000元,提升到1萬2000元至3萬6000元,此外,車主也會遭吊扣牌照6個月。裁決所違規裁罰課長吳素禎昨表示,去年舉發件數,超速40公里以上占86.1%為最大宗,北市今年1至6月,嚴重超速案件舉發3972件,較去年同期增加491.1%、3300件,超速吊扣牌照案件2087件,增加242.7%、1478件,等於每年大約有3000輛車無法上路行駛,進一步了解發現許多民眾不知道修法。吳素禎指出,當汽機車超速40公里以上時,舉發機關通常會掣發2張罰單,除了對駕駛人開罰,還會向車主吊扣牌照6個月。部分民眾誤以為是重複罰款而不予理會,若60天內未將牌照繳回監理單位,會再開處分通知單提醒車主於1個月內繳送,若沒有繳回則會直接註銷牌照,後續將衍生牌照稅加重問題。此外,車輛超過最高速限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經1個路口以上,得連續舉發。吳素禎說,曾開罰民眾連續5張罰單,罰鍰、吊扣牌照都會累計,不僅造成民眾不便,車輛長期沒有使用也可能故障。國民黨議員李明賢指出,的確接獲許多民眾陳情不清楚規則改變,他雖然支持加重罰則,但徒有法律,民眾不知道而沒有遵守,仍無法提升整體交通安全,中央除要檢討宣傳成效外,在常有車輛超速的路段也要做告示。民眾黨議員陳宥丞批評,規範從嚴立意良善,但無法有效遏阻嚴重超速,只是本末倒置、為罰而罰。政府沒有宣導、沒有配套,連他都不知道相關資訊,懲罰只是手段而非目的,應一併對常發生違規的路段改善路型,並以教育手段提升用路人安全意識。
夏季電費計價後天開跑!「6月新制、補助上路」一次看
後天就是6月1日,不少新制又要上路,除了民眾最關心的「夏季電費」啟動外,包括6月起「金屬膽道支架」納健保給付、機車考照筆試新增「危險感知影片」試題、信義區「香堤廣場」擴大禁菸區,多項新制帶你一次看。6月上路新制、補助如下:●夏季電價啟動台電表示,為供應夏季期間民眾較高的用電需求,需啟動更多發電機組因應,導致夏季供電成本上升,因此針對住宅及小商店每年6月至9月採用「夏季電價」計費,而一般家庭夏季平均月用電量為413度,換算下來月電費需繳新台幣1023元,相較「非夏季電費」增加430元,不過當中僅3成是受到夏月電價影響,其餘則是用電量增加導致。●花蓮旅遊補助「每晚最高領1000元」交通部觀光署指出,6月1日起入住花蓮縣合法旅宿,平日(周一至周四)每房每晚依實際住宿房價「最高補助新台幣1000元」、假日(周五至周日)每房每晚依實際住宿房價「最高補助新台幣500元」,由於編列經費有限,若預算用罄將停止申請補助。●醫材「金屬膽道支架」納健保給付衛福部健保署拍板,運用於緩解惡性膽道阻塞的新醫材「金屬膽道支架」,自6月1日起納入健保給付,預估每年約有4千多名癌友受惠,民眾最多可省下6萬元的醫療支出。●機車筆試新增「危險感知影片」考題交通部公路局宣布,為培養用路人查知道路和交通環境潛在風險,以及訓練即時反應、應變安全與防衛能力,自6月5日起機車考照筆試將新增「5題影片題」,而原本的10題情境題則改剩5題。●北市信義區「香堤廣場」擴大禁菸區台北市衛生局表示,6月1日起信義區「香堤廣場」周邊戶外區域,除吸菸區外全面禁菸,禁菸範圍為北市信義區松高路、松智路、松壽路及松高路20巷間之區域,包括香堤大道、香堤大道廣場、松壽廣場、新光三越百貨台北信義新天地A8館、A9館、A11館1樓騎樓及地下1樓出入口周邊、微風松高1樓騎樓及面松高路門口的前方廣場、寒舍艾麗酒店松高路門口的前方廣場以及實施禁菸區域內的周邊人行道,違者可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2000元至1萬元以下罰鍰。●新北毒駕列重大違規「共享運具永久停權」新北市交通局表示,為保障交通安全,新北共享運具重大違規聯合通報機制已於2022年將酒駕、無照駕駛、帳號外借及嚴重超速等列入重大違規行為,有鑑於毒駕肇事頻傳,因此今年6月1日起再增列「毒駕」為重大違規,違者將永久停權使用共享運具。
「嚴重超速」新制上路9個月 新北取締近4千件!4大超速熱點出爐
立法院去年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2款,「嚴重超速」由原先超過最高時速60公里降低為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提高罰鍰上限由新臺幣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根據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統計,自修法後迄今年3月31日止,共取締嚴重超速違規3944件,其中以4大路段最多。新北市政府警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嚴重超速」已由規定速限60公里降為40公里,並提高罰鍰為6000至3萬6000元,同時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且一般超速違規點數記1至2點、嚴重超速則記3點,更將面臨吊銷駕照處罰,影響甚鉅。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統計,從去年6月30日修法截至上月31日為止,共計取締嚴重超速3944件,並分析出4大嚴重超速熱點,分別為淡水區淡金路187號前、汐止區台5線17.52K、板橋區大漢橋以及新莊區中正路捷運輔大站前。其中1輛BMW轎車今年3月10日深夜11時許,以時速173公里行經五股區台64線快速道路10.4公里處,超速93公里,是今年度至今取締的最高時速。新北交大指出,新北市轄內共有262處固定式測照點位,運用119組主機輪動調整,並有9處區間平均速率執法路段,另搭配45組移動式測照設備,機動編排勤務於易超速肇事及違規路段執法。警方呼籲,設置測速執法設備主要用意不是取締,而是提醒駕駛人應依速限行駛,勿心存僥倖逞一時之快。
春節疏運桃園交流道無高乘載管制 國道1號平鎮系統南向封閉時間曝
春節即將來臨,桃園警方根據往年資料預估,在除夕前2天高速公路各交流道、桃園、中壢火車站、高鐵桃園站等周邊可能湧現大量車潮。另今年桃園市各交流道均無實施高乘載管制,僅有平鎮系統交流道南向匝道在2月10日至12日5至12時封閉。對於桃園各大景點,警方表示,民眾若要前往大溪老街,可經由台3線往返三鶯交流道,或是台3線往返關西。若要到復興區角板山公園、溪口吊橋,北部可從台7乙線,南部則可走羅馬公路。至於較為長途往返的桃園民眾,除了國1、3外,也可行走台61。若國道壅塞時,台1線、台3線、台4線、台31線也可替代。特別的是,今年桃園市各交流道均無實施高乘載管制,不過2月10至12日(大年初一至初三)5至12時,國道1號平鎮系統交流道南下入口匝道封閉,民眾需改到由幼獅、內壢交流道進出國道1號。而龜山區壽山巖觀音寺春節期間將有大量信徒、遊客造訪,警方呼籲民眾盡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騎機車前往,並協調廟方在萬壽路二段沿線設置大型指引牌、電子看板,讓民眾充分了解道路交通狀況。警方說,萬壽路二段往迴龍方向至東萬壽路口,依據現場狀況適時實施交通管制,另往壽山巖遊客行駛內側車道,往迴龍方向行駛外側車道,避免塞車。廟方也備妥萬壽路停車場,民眾可搭乘接駁車進入壽山巖觀音寺。交大大隊長鄭文銘提醒春節期間治安、交通工作不放假,將加強取締酒後駕車、闖紅燈、嚴重超速等重點違規行為,請用路人共同遵守交通法規。
民怨炸鍋!違規記點嚴苛、檢舉氾濫 1個月收20張紅單超崩潰
交通違規記點新制今年6月底上路,1年累積12點需吊扣駕照2個月,已引發民怨及職業駕駛反彈;台中市交通裁決所統計至12月5日,台中市滿12點者已達203件;新北市7月至11月的每月平均檢舉交通違規案,比上半年增加4.8萬件。民代痛批,新制真的太嚴苛,應該要有彈性。交通違規記點新制上路後,民怨沸騰,不少民眾PO網抱怨檢舉達人猖獗,中市1名店家抱怨停在店門口卸貨就被人連續舉發,1個月收到20多張紅單,憂心駕照被扣,等於2個月不用工作。台中市議員曾朝榮說,有民眾反應,過去10多年都將車子停在住家騎樓,近來卻屢遭檢舉,1個禮拜就收3張罰單,若不影響行人或交通安全的臨時停車等,應以勸導優先。台中區監理站指出,交通違規記點新制規定,1年記12點,吊扣駕照2個月,2年內經吊扣駕照2次,再經記違規點數者,吊銷駕照。台中市交通局表示,統計至12月5日,記滿12點共有203人。台中區監理站指出,1年內違規記點達6點,得向各監理所(站)申請自費600元參加3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完成講習後,扣抵違規點數2點,但1年內以1次為限。目前申請自費講習有163人,已完成145人。新北市今年1月至6月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共受理83萬1640件,平均每月13萬8606件;7月至11月,共受理93萬7006件,平均每月18萬7401件,比上半年每月平均數增加4萬8795件。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張錦豪表示,最近接到許多民眾抱怨,主要是新制將嚴重超速從超過最高時速60公里修改為40公里,除罰鍰、記3點外,還要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及參加講習,直接影響營業駕駛人生計。張錦豪說,處罰可以,但應合理,現在普遍車輛性能都很好,駕駛人一不小心就超速40公里,屬於嚴重超速,直接扣牌真的過於嚴苛,應該更有彈性。台中市今年1到10月交通裁罰金額破27億元,台中市長盧秀燕指出,因過度鼓勵檢舉浮現負效應,中央11月行文各縣市,有意開放檢舉違規案可先勸導再開罰,待中央定調統一執行標準後,台中會配合實施。
駕駛注意!北市嚴重超速熱點在這 4個月取締456件
今年6月30日交通新制上路,「嚴重超速」同步修法為「超速40公里以上」,北市交通大隊統計,今年7月至10月,取締嚴重超速違規熱點第1名是「市民大道平面往東(林森北路至金山北路)」,共計取締456件,平均每月超過百件。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嚴重超速除了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外,將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並違規記點3點,影響日常生活甚鉅,提醒民眾應遵守交通規則,保障行車安全。北市警察局強調,市民大道平面道路因地下停車場出入口及迴轉道多,且屬易肇事路段,為保障用路人行車安全,將持續加強執法,該路段沿線均已依規定設置警告牌面,呼籲用路人應遵守道路速限避免違規,以維交通順暢及安全。
小心荷包失血!台9線台11丙測速照相 3個月開出6萬多筆罰單
交通新制於6月上路,其中針對危險駕駛、嚴重超速者,最重罰3萬6千元,3個月內花蓮市因違規超速就開出6萬多筆罰單,進帳9千多萬,其中台9線今年2月設置數位式雷達測速照相,至8月底為止已開出1.8萬張罰單,提醒大家台9線限速50、台11丙線為70,切勿因超速造成荷包失血。台9線花蓮瑞穗富源至瑞北段完成拓寬工程後,路寬敞筆直,常有駕駛不小心違規超速,中央分向綠帶無防護式路肩,偶有交通事故據潛在風險,工程完至今2月共發生8件死亡車禍、87件交通事故,經地方反映要求,警方在台9線250.8公里及248.1公里南下車道,增設2隻「數位式雷達測速照相」設備。台9線今年2月至8月底為止,共開出近1.8萬張罰單,相當於每月約3000張,警方表示,測速照相是阻止駕駛違規超速造成事故發生,不是要刻意開罰民眾,據警方觀察近期每月車禍次數明顯降低,可見此防制成效顯著。警方呼籲民眾,違規超速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1200元至2400元罰鍰,如超過規定限速60公里以上者,可處6000元至2萬4000元罰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希望遏止駕駛人違規超速。
「山道猴子的一生」真實場景在這裡 桃警開罰38輛競速車
台7乙8至10公里的山路蜿蜒、轉彎多,因此這條路成為許多改裝重機車手的跑山聖地,但也衍生噪音與不少超速飆車事故,大溪警分局因而加強取締,經統計,今年靜桃專案以來,台7乙線攔查38輛機車取締超速件,平均2週就有5起車禍,車禍死亡數與去年同期相同為1件,受傷則有73件,較去年60件增加,呼籲各位騎手勿在山路彎道危險駕駛和隨意改車,警方會加強取締 。爆紅的網路影片「山道猴子的一生」各種特質都讓人覺得非常貼近現實,完全是社會的縮影,引起社會關注。(圖/翻攝YouTuber「Eric Duan」畫面)動畫「山道猴子的一生」故事中跑山猴熱點在台7乙線,是真實存在的公路,起於新北三峽一路至桃園復興,全長約14公里,其中,最常發生車禍地點便是為8到10公里山路轉彎蜿蜒,考驗車技亦成為許多改裝重機車手的跑山聖地,衍生噪音與不少青少年競速飆車事故。桃園市警方與三峽警力合作警力重兵加強取締超速防飆、危險駕駛行為,市警局今天上午表示,兩周來取締開罰機車嚴重超速38輛車主、開罰6000至3萬6000元罰款,並查處無照其他違規17件、改裝噪音機車39件,另加5起騎士彎道受傷,若排氣音量超標將依噪音管制法開罰1800至3600元罰鍰不等。「山路不是賽車場。」警方強調,在騎車過彎道時,若是車速過快,很容易會脫離原本的轉彎路徑,出現「外拋」的情況,可能導致衝到對向車道或撞上山壁、掉下山崖,非常危險,呼籲年輕機車手不要飆速炫技危及生命安全,為遏阻超速飆車、危險駕駛,警方加強力布署台7乙防飆保障生命安全,希望減少車禍事故發生。
王陽明試車忠孝東路狂飆90公里 警方開罰了
藝人王陽明日前在其頻道PO出一支,項BMW車商申請的自媒體試車影片,駕駛價值900萬元BMW XM於忠孝東路四段實測,卻被眼尖網友發現,其車速飆破90公里,被網友質疑超速。如今員警也依規定對王陽明開出罰單。初步了解,王陽明所駕駛的BMW XM為6月中旬懸掛臨時車牌,而根據車商的借出車輛紀錄顯示,確實是王陽明使用無誤,王6月14日試駕行經忠孝東路四段明顯超速,其車速初步約為90公里。警方經比較影像畫面進行採證,確認該段路段速限為50公里,不過由於王陽明違規日期在7月1日前,仍適用舊道交條例40條「駕駛汽車超速,違者可裁罰1200-2400元」之規定,不適用於6月30日實施的新《道交處罰條例》,將嚴重超速由超速60公里下修至40公里,罰則也提高至6000至3萬元,並吊扣車牌6個月。大安分局已於8月22日逕行舉發在案,移由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依法裁罰。
台11線多件車速破百 警提醒違規標準
省道台11線是台東連接花蓮主要道路之一,其中126至131公里,成功鎮至東河鄕北東河路段,近4年發生8死、107傷交通事故。台東縣警察局日前宣導「小馬段區間測速」,然而宣導期間仍有6件車速破百、甚至有1件飆破122公里,交通隊長劉正達提醒9月1日將正式實施。台11線小馬段沿線彎道多且部分路段平直,為易違規超速肇事路段,雖已設有固定式測速照相,但駕駛人常有行經測速點減速行駛通過後再加速情形,交通事故仍頻傳。縣警局經多次會勘及研議確有強化該路段速度管理必要,爭取經費建置「台11線小馬段」區間測速科技執法設備,已完成功能測試並檢驗合格,將於9月1日0時起正式執法。區間測速範圍為台11線130.8至126.1公里南北方向,全長4.7公里,路段限速每小時50公里,凡行經該區段平均速率低於5分37秒即屬超速違規。劉正達表示,自今年5月起已透過各式管道加強宣導,籲請駕駛人養成習慣遵守速限規定行駛,統計測試期間,區間偵測範圍內6月超速違規車輛計9萬3949輛,平均每日3131件,7月雖已大幅下降,仍有5萬4647輛,每日約有1762件超速情形,且曾測得最高行駛平均速度高逹122公里嚴重違規情形,期盼執法後交通事故件數能隨著超速違規的改善而下降。交通隊呼籲,宣導期過後警方將啟用區間測速科技執法,超速違規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或第43條規定處罰,罰鍰1200元起跳,另危險駕駛(含嚴重超速),罰款上限已提升至3萬6000元,請駕駛人平時即應遵守道路速限,避免危險又讓荷包失血。
修法嚴罰很有效 桃園嚴重超速少2成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在6月30日修正,若超速超過40公里,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外,當場禁止駕駛並吊扣牌照6個月。桃園警方統計,修正案上路後,至7月31日嚴重超速機車466件、汽車606件,與去年相比減少23%。桃園警方說,近來常接到民眾來電詢問「我只超速40公里,為何被吊扣牌照6個月!」警方表示,6月30日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2款「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同條第4項規定處罰車主「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桃園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修正案實施後,6月30日至7月31日止,嚴重超速案件取締機車466件,最高時速達135公里,超速85公里。汽車取締606件,最高時速達166公里,超速106公里,汽機車合計1072件,與去年同期機車667件、汽車729件合計1396件,減少324件,約23%。警方強調,降低行車速度可減少事故發生機率及降低事故嚴重性,請大家減速慢行。
測速王出爐!上半年取締4千件超速 桃園龜山東萬壽路奪冠
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統計,今年上半年固定式測速照相以龜山區東萬壽路622號前取締4019件獲冠軍,第2是龜山萬壽路二段472號前3986件,第3名為中壢中豐北路與大圳路口往市區3601件。若以常見的1400元罰鍰計算,第1名罰單累計562萬元。警方表示,目前桃園有124處固定式測速照相,不過有4處可以轉向,因此照相桿為120支。今年排行前3的固定桿與過往並無太大變化,第1名更已蟬聯多年冠軍。警方指出,這3支照相桿長年都在榜上,主要是有一定車流量,但車輛又不會過多造成擁擠而塞車,道路也夠筆直,並屬於市區必經之路,因此民眾容易超速違規。會設置測速照相原因多為易肇事地點,呼籲駕駛務必遵守速限。若以超速罰鍰最常見的1400元計算,龜山區東萬壽路622號前取締4019件,金額約562萬元。萬壽路二段472號前3986件558萬,中壢中豐北路與大圳路口往市區3601件504萬。警方表示,若超速被固定式測速照相桿取締,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1200至2400元罰鍰。若超速超過40公里就是嚴重超速,記點點數、罰鍰都更高。警方強調取締違規並非為了開罰,而是希望用路人遵守交通法規、保護自身及他人安全。另警方在學校附近加強取締超速,因時速偏低,民眾一不小心就被罰。警方解釋,主要是不少學校附近,被交通局設為交通寧靜區,速限多為3、40公里。為確保執法不發生爭議,警方都會設置前有測速照相標誌,提醒前有測速。依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最高時速未逾10公里,得以勸導,若符合法令,警方也會盡量勸導。警方表示,學校附近限速較低是希望大家養成愛護學童觀念,且沒有白天、黑夜之分,另交通寧靜區主要概念是改變汽車駕駛人的行為,希望行經交通寧靜區時降低車速,提升當地居民生活品質及交通安全,目前六都都有推廣。
交通新制今上路…未停讓行人罰6千 擴增「13項民眾違規檢舉」!罰多少一次看
立法院4月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4條修正案,新法今(30日)上路,包括「提高未停讓行人罰責」、「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提高無照駕駛罰則」、「加重危險駕駛罰則」等4大核心。此外,也增加13項民眾檢舉違規項目。強化停讓保護行人部分,提高未停讓行人罰責,並擴大未停讓罰責適用範圍,增訂明確行人可通行之交岔路口(未劃設行人穿越道)均納入;未停讓罰鍰上限由3600元提高至6000元;致人受傷或死亡罰鍰加倍,並處吊扣(銷)駕駛執照處罰。提高無照駕駛罰則部分,明定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執照經吊銷、註銷或吊扣等均為無照駕駛之情形;無照駕駛機車或小型車之罰鍰上限由1萬2000元提高至2萬4000元;5年內累犯即處最高額罰鍰,如有致人重傷或死亡並得沒入車輛;因酒駕吊扣(銷)駕駛執照再無照駕駛者,加罰1萬2000元(機車、小型車)或4萬元(大型車);汽車所有人允許無照者駕駛其汽機車加重處罰吊扣牌照;增訂應通知14歲以上未成年之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無照駕駛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再增加加重拒檢罰鍰1萬5000元至4萬5000元;除有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情形外,加重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駛執照不得考領年限為4年。至於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部分,授權子法訂定應記違規點數之條款、點數及通知程序等事項;記點累計期間由半年延長至1年,於1年內記點每達12點,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駕駛人可自費參加講習扣抵點數(1年僅得扣抵2點);增訂逕行舉發案件被通知人為自然人或非自然人且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辦理歸責他人時,改記汽車違規紀錄或加倍罰鍰之處罰規定;延長因未辦理歸責而改記汽車違規紀錄之累計期間。加重危險駕駛罰則部分,將嚴重超速由現行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修正為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提高罰鍰上限由2萬40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危險駕駛態樣並增加在高速公路違規迴車、倒車、逆向行駛行為;依法應負刑責時可加重二分之一。此外,為鼓勵文化保存及記錄歷史,使古董車活動帶動產業發展,增訂古董車得領用專用牌照但需依規定之時間、路線或區域內行駛及其違反規定之罰責。另為加強牌照管理,防止有心人利用車輛吊扣牌照後再受吊銷牌照處分可立即重領牌照,增訂吊扣期間行駛致吊銷牌照者,應於原受吊扣處分期滿,始得再依受吊銷處分期間後方得重新領照等規定。另外,增加13項民眾檢舉違規項目,包括保護行人通行如在人行道違規(臨時)停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另亦包括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在後跟隨急駛;在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等違規行為均納入民眾得檢舉之項目。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可處300元至600元罰鍰。二、不依順行方向臨時停車,可處300元至600元罰鍰。三、汽車行駛道路,車輛機件、設備、附著物不穩妥或脫落者,可處1000元至6000元罰鍰。四、汽車裝載時,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可處3000元至1萬8000元罰鍰。五、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不依規定使用燈光,可處3000元至6000元罰鍰。六、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七、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八、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在後跟隨急駛,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九、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十、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十一、大型汽車無人在後指引時,不先測明車後有足夠之地位,或促使行人避讓,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十二、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十三、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