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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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太魯閣國家公園驚見煙火秀 警火大「以車追人」別想逃
放暑假了,民眾紛紛出遊,南投中橫路段卻出現3輛車,於6月29日深夜開抵太魯閣國家公園界碑旁的昆陽停車場,乘客一下車開始狂放煙火,讓其他遊客看傻眼,臉書粉專「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小編PO出一段民眾拍攝的短短8秒煙火影片,網友們痛斥「頭殼壞掉了!不知道國家公園嚴禁煙火」,太魯閣國家公園強調已報警,警方已鎖定車號追查。合歡山鳶峰地區2019年獲國際暗天協會(IDA)認證通過,成為台灣首座、亞洲第3座國際暗空公園,現今產官學界仍致力於合歡山的光害防制,提升觀星品質;未料民眾持影片向臉書粉專「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控訴,指有人在暗空公園附近、昆陽停車場放煙火,不僅造成光害,還可能引發森林大火。「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小編PO文表示,熱心民眾提供一段影片,拍攝時間是6月29日深夜11時18分,拍攝地點位在台14甲線昆陽停車場,暗夜中竟然有人大放煙火,短短7、8秒的影片令他震驚到不行,「我的老天鵝啊!歐麥尬到不能再尬了」。網友痛罵「燒起來他賠不起,以車追人直接開罰」、「這些人真是無知到極點,應該要重罰」、「如果火災怎麼辦」、「抓起來關進去,如果引發森林大火,幾十億也不夠賠」。太魯閣國家公園指出,園區內明文禁止燃放鞭炮、煙火、冥紙及其他危害公眾安全之物品,這些民眾罔顧國家公園的生態環境、公共安全,明顯違反《國家公園法》,違者可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元以下罰金;全案已通報保警第七總隊第9大隊,警方也鎖定3輛車的車號展開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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囂張!壽山動物園前屢次餵食獼猴 老翁嗆:歡迎檢舉、沒財產不怕
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8日舉辦《仲夏龍情、粽闖淺山》體驗活動,帶領民眾製作天然食材的「獼猴粽」,宣導勿餵食的守則。(圖/中國時報袁庭堯攝)民眾拿起粽型布包、挑選裝入合適的食材小卡,若選到錯誤的食材,志工現場會即時指導修正。(圖/中國時報袁庭堯攝)壽山獼猴為了攝取礦物質,更有「吃土」的怪癖。(圖/自管處提供/報系資料照)民眾頻繁餵食讓高雄壽山的獼猴養成「搶劫」的壞習慣,一位老翁幾乎天天在動物園前上演「餵食秀」,還嗆「歡迎檢舉,沒財產不怕」。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8日舉辦《仲夏龍情、粽闖淺山》體驗活動,帶領民眾製作天然食材的「獼猴粽」,宣導勿餵食的守則。自管處強調,在高雄市餵食獼猴均有法可罰,最高可處萬元罰鍰。高雄一位老翁常年開車載著雜糧、在動物園前上演「獼猴餵食秀」,每每吸引數十隻獼猴搶食及民眾圍觀,曾有志工勸阻遭回嗆「我名下沒有財產,歡迎檢舉,我不怕」。自管處平時會派保育巡查員及保育巡查員及保七壽山分隊警員隨機巡查,依據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8款訂定「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9條規定,在國家公園範圍內餵食野生動物可處3000元罰鍰。老翁餵食獼猴處非屬國家自然公園範疇,但高市府農業局對此也有罰則,「高雄市野生動物保育自治條例」第4條規定,在高雄市鼓山區等6區內不能接觸或餵食臺灣獼猴,違者可處5000至1萬元罰鍰。自管處強調,壽山獼猴原本的主食除了果實及嫩葉,還會吃蚱蜢、澤蟹、蜥蜴、毛毛蟲、蝸牛、鳥類幼雛及蛋。壽山獼猴為了攝取礦物質,更有「吃土」的怪癖。餵食獼猴會造成猴群活動範圍改變、族群量異常、健康問題。近年人猴衝突事件頻傳,山友也反映獼猴似乎變多,但2012年至近年來監測結果顯示,壽山猴群數量一直處在1100至1500隻左右,族群量暫無明顯增加趨勢,主要還是民眾頻繁有意、無意餵食(攜帶麵包、糖果餅乾、手搖飲上山遭劫走),獼猴才變得更主動接近人類。端午節前夕,自管處推出《仲夏龍情、粽闖淺山》闖關活動,透過手作、實境解謎活動帶領民眾認識淺山生態,宣導與獼猴共處的正確觀念。民眾拿起粽型布包、挑選裝入合適的食材小卡,若選到錯誤的食材,志工現場會即時指導修正。自管處呼籲,民眾到壽山遊玩,務必落實「不餵食、不接觸、不挑釁」原則。研究猴群的屏科大教授蘇秀慧則說,習慣與人類互動的獼猴會傾向待在固定的地方,失去在森林生態中扮演種子傳播的功能,對生態也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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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太肥了!金門3公尺巨大「緬甸蟒」橫跨馬路 連試3次鑽不過鐵絲網
金門縣烈嶼鄉庵頂周遭野地近日有一條緬甸蟒經常出沒,今(6)日中午再度現身橫躺於大馬路上「雨中漫步」,這條巨蟒連試了3次,疑身體太肥碩都鑽不過路旁鐵絲網,隨後才成功鑽入鐵網縫隙爬進草叢中神隱。有民眾正好要回家吃午飯時看到眼前爬出一條巨蟒嚇到差點腿軟;也有附近居民表示最近已經看過牠3次了,又肥又長,目測體長應該超過3公尺,有點嚇人。附近居民表示最近已經看過牠3次了,又肥又長,目測體長應該超過3公尺,有點嚇人。(圖/民眾提供)專家表示,近來天氣日漸炎熱,加上天雨潮濕,是蛇類開始活耀的時節;呼籲民眾,如果是在居家範圍發現蛇蹤,請立即撥打119通報,如情況允許,請一併將現場環境及蛇類特徵告知消防局勤務中心,可以加速後續處理流程;民眾如果是在野外遇到蛇類,請安靜離開或繞過,讓蛇回到大自然。縣府農林科也提醒,金門的緬甸蟒受野生動物保育法、國家公園法規範,不得隨意獵捕、虐待騷擾或宰殺,一旦觸法將面臨6萬元到30萬元不等的罰款;呼籲民眾若遇到蟒蛇,可讓牠自行離開或通報「1999」等相關單位,切勿擅自獵捕,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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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半夜傳槍響!梅花鹿慘遭殺害 墾管處:若發現踴躍檢舉
墾丁國家公園復育梅花鹿有成,但卻不時傳有野生梅花鹿遭殺害,甚至還有人稱「半夜聽到槍響,梅花鹿屍體有不明彈孔」,對此,墾管處表示,日前曾查獲疑似盜獵者持有獵槍及彈藥,但並未發現遇害的動物,不過仍呼籲民眾若有發現不法情事要踴躍舉報。據了解,近期有不少民眾向墾管處反映稱,有盜獵者在獵梅花鹿,很多梅花鹿不是斷頭就是滿身彈孔,龍磐大草原簡直是梅花鹿的墳場;對此,墾管處證實確實有接獲民眾反映,當下隨即與保七總隊第八大隊辦理聯合夜間巡查。墾管處表示,今年初曾查獲疑似盜獵者持有獵槍及彈藥,但並未發現遇害的動物,不過仍依槍砲罪嫌將該人轉由警方偵辦。墾管處強調,目前梅花鹿雖不屬保育類,但在國家公園內獵捕野生動物已違反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禁止狩獵動物或捕捉魚類,經查獲可裁處3000元罰鍰,因此依舊呼籲民眾,若有發現不法情事要踴躍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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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媽狂踩武陵農場花田拍照 屢勸不聽可用「這法」開罰嚴懲
適逢櫻花季期間,台中武陵農場有許多遊客造訪,但26日就傳出有大媽遊客不顧勸阻,硬是要闖進油花田中拍照,讓正在直播花況的武陵農場小編當著鏡頭的面狂罵。而事實上,其實遊客這樣無視管控、傷害植物的行為,是有法可罰的。據了解,整起事件發生於26日,當時武陵農場粉絲團的小編正在透過直播,向網友們分享目前武陵農場的花況,而在講述到油花菜田的時候,小編就語帶不捨地表示,有很多遊客為了拍照擅自闖入油菜花田中,結果讓油菜花被踩爛,十分不捨同事細心照料的成果被人踐踏在地。而就在這時候,小編的鏡頭直接帶到一名大媽遊客,一邊說要拍照一邊往油菜花田進去,甚至在面對小編勸阻的時候,大媽遊客還死皮賴臉的說「沒關係,我們一下就好了!」這也讓小編氣的直接大罵「我都已經現場宣導了還是不聽,還是硬要踩進去唉!」整起事件曝光後,引起不少網友的討論,不少網友都痛批這位大媽遊客沒有絲毫公德心,甚至面對勸阻還不知悔改。而武陵農場在接受媒體訪問時也表示,近期的確出現許多遊客的脫序行為,像是進入花田拍照、攀爬樹木、採摘花木等,通常工作人員巡視時遇到的話,會柔性勸阻,但如果是經由國家公園警察查獲的話,恐會被依國家公園法開罰,呼籲民眾在觀賞優美風景時,還是要發揮公德心。而根據《國家公園法》第26條規定,如在國家公園區域內有以下行為者,將可依法處一千元以下罰鍰。且受罰者必須將其損害部分應回復原狀;不能回復原狀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者,應賠償其損害:1.採折花木。2.於樹木、岩石及標示牌加刻文字或圖形。3.任意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污物。4.將車輛開進規定以外之地區。5.其他經國家公園主管機關禁止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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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客爬櫻花樹大擺Pose拍照!武陵農場怒「學猴子沒比較厲害」 罰則曝光
新春連假期間,民眾都趁著好天氣外出走春,而因為目前正值武陵農場櫻花季,現場也湧入遊客人潮。豈料,竟有民眾驚見遊客爬到櫻花樹上,坐在枝幹上拍照。對此,武陵農場於10日在臉書不禁發文譴責「學猴子爬樹並沒有比較厲害」。武陵農場副場長常方麒則於11日表示,依「國家公園法」規定,採折花木第一次罰1500元,第二次罰3000元,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武陵櫻花季於2月8日至2月29日登場,每年總是吸引眾多人潮上山賞櫻, 在現場也可看到遊客與櫻花樹開心合影,但是有民眾目睹遊客為了拍照,竟攀爬上園區內的櫻花樹,大肆擺拍,絲毫不在乎周遭眾人的眼光。對此,武陵農場於10日在臉書上發文譴責,「爬樹上拍照很好看嗎?學猴子爬樹並沒有比較厲害,為啥一定要侵犯到櫻花樹呢?」,並呼籲民眾來欣賞櫻花,拍照時不要拉枝條,更不要爬上樹,「這些動作都太誇張了!小編看到會制止,若其他遊客們有看到也幫幫農場勸阻一下。謝謝各位~」。此文一出,網友也不禁直呼「太誇張了!我們拍照都捨不得小碰一下也!還沒爬上去就開(始)制止了,竟然還能坐在上面拍照,這是不是該肉搜呀!」、「直接公布正面照啦⋯真是沒水準,台灣人的臉都被她丟光了。」、「這隻猴子出名了,還有猴子的朋友」。常方麒於11日表示,爬到樹上拍照不但容易破壞櫻花樹,也可能因為樹枝斷裂跌落受傷,依「國家公園法」規定,採折花木第一次罰1500元,第二次罰3000元,希望遊客不要觸法,看到其他人有這種行為,也應出面制止,共同維護賞花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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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蓋地熱發電廠 台電、中油前進大屯山鑽探
國營事業搶進大屯山探勘地熱。繼宜蘭開發兩處淺層地熱後,鑽探領頭羊中油今年已前進大台北大屯山打井鑽探,預計第二季有地熱探勘成果,目標2030年在當地建置中型地熱發電廠。台電同步今年第二季要在大屯山旁焿子坪打探勘井鑽探地熱,成效如好,預計後年發包建廠。除淺層地熱外,中油也要引進深鑽技術,往地底3公里下探尋深層地熱,正與中研院合作,設定2030年之前,要在宜蘭建置首座深層地熱電廠,確切地點目前未定。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評估全台有40GW(百萬瓩)地熱發電潛能,尤其大屯山的淺層、深層地熱合計就占1/5,該部設定2025年全台先開發20MW(千瓩)地熱。2018年,中油、台電共組地熱國家隊,開發仁澤與土場兩處地熱,前者去年底啟用,預計農曆年後可以拿到電業執照,成為繼宜蘭清水、台東金崙之後,台灣第三座商轉的地熱發電廠。後者中油改採與友達合作,預計今年3、4月啟用。另與台泥綠能合作,在台東紅葉谷進行地熱電廠試驗。但不管如何,公民營地熱探勘與建廠,主要在宜花東一帶。大屯山雖有硫磺潛能大,但是其水質PH值達到2,酸度爆表,管線跟設備會遭腐蝕,使開發具難度。目前已有民間公司先於新北金山規畫硫磺子坪地熱發電示範區,預計2025年發電,但容量4MW,還不是很大。中油身為國營事業,目標則是建置10MW以上中型地熱電廠。為克服酸水問題,中油已規畫引進及抗腐蝕管材技術,並與經濟部礦業管理中心合作,預計第二季完成大屯山地熱探勘與克服酸性地熱區生產研究工作。中油主管強調,抗腐蝕管材相當貴,所以同步思考引進「先進型地熱系統(AGS)」,如果技術可在地化,就能徹底解決酸性問題。中油希望2026到2027年,大屯山能先試開發出10MW地熱潛能,並於2030年正式建置地熱發電廠。台電則在大屯山周邊的焿子坪有廢電塔用地,預計今年第二季進行地熱鑽探工作,如果成效好,會進行電廠規畫,後年發包建廠。但是前進國家公園蓋地熱電廠,仍有《國家公園法》開發限制難題。中油說,確定大屯山潛能熱度後,會畫設開發區朝建廠前進,可是需要修法鬆綁電廠營運。台電焿子坪因位於國家公園周邊,可以先建廠,但是要擴大範圍時,同樣也會被法規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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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張!2男子把國家公園當「攀岩場」 墾管處呼籲民眾遵守法規
墾丁國家公園在昨(4)日有遊客目擊一起誇張行為,2名男子把保護區的珊瑚礁岩當作攀岩場,竟直接將掛勾釘在礁石上使用,民眾見狀後相當擔心珍貴的自然景觀遭到破壞。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在獲報此事後,經派員到場巡視判定該行為非在公告禁止的區域項目內,但同時也呼籲民眾至國家公園遊憩時應遵守法規,若出現毀損等行為恐觸法遭開罰。據了解,有民眾在昨(4)日前往墾丁國家公園遊憩,卻在行經至香蕉灣保護區一帶時,驚見有2名男子將掛勾釘在礁岩上,隨後更使用起繩索,宛如將國家公園當作私人「攀岩場」一般,而遊客在見狀後對此行徑感到相當傻眼,同時也擔心生態遭到破壞而趕緊致電通報。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獲報後,隨即會同警方至事發地點勘查,經前往香蕉灣保護區一帶查看,的確在一處岩石上發現尚未清除的掛勾,墾管處將會進一步調查該掛勾是否有造成礁岩破壞情形,同時也提醒民眾若在國家公園範圍內出現毀損行為,將可能觸法吃上官司。然而,攀爬行為的確是有條件被禁止的,根據墾丁國家公園區域公告的禁止事項規定7指出:「禁止於大尖山、青蛙石、船帆石地區從事攀爬之行為。」不過由於本次事發地點是被列在特別景觀區範圍,而非上述的區域範圍內,因此現階段無法就該2名男子的攀爬行為進行開罰。墾管處表示,目前已會同保七總隊大八大隊前往查處,該案掛勾未清除部分,恐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1項第6款「任意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污物,違反者第1次違法可處1500元,第2次可處3000元」。另外,至於任意將掛勾釘在礁岩上,也恐涉及刑法第354條「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等罰則。墾管處也強調,本案發生處屬特別景觀區,依照《國家公園法》定義是指「無法以人力再造之特殊自然地理景觀,而嚴格限制開發行為之地區」,然而針對本次案件發生,未來將會召集專家學者討論,就如何在保護特有地景的條件下,規範商業性攀岩活動的相關措施進行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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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道猴子違規開趴 合歡山停車場淪夜店
首波冷氣團報到,大批遊客假日湧上合歡山等雪、看日出,不僅小風口、松雪樓及武嶺停車場爆滿,還有人將車違規停放合歡山莊停車場的車道上開「電音趴」,停車場秒變夜店。警方20日表示,山區停車空間有限,18日、19日停車場違停共開出18張罰單;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強調,將加強噪音防制。大陸冷氣團上周末報到,加上有獅子座流星雨,大批遊客湧上合歡山等看流星雨,也希望能幸運遇到入冬初雪,18日起車流不斷,合歡山區4大停車場爆滿,造成違停狀況不斷,交通大打結,甚至有人在停車場違規停車還高分貝播放電音開趴。臉書「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19日PO影片,痛斥遊客一大早停進合歡山莊停車場爽放電音,「整座山頭,嗨到、震到一個不行」,呼籲「要聽音樂可以!請停好車」,不要影響停車場的出入動線。網友留言嘲諷「猴子早起上山了」、「國家公園難免會有猴子」、「有形無形的都嗨起來」,也有不少人開玩笑「快放佛經反制」等,多數人認為上山就是要享受大自然,電音已嚴重影響他人。保警第7總隊第9大隊表示,山區停車場的停車空間有限,周末全力疏導交通,也加強取締停車場內違停,18日、19日合計開出18張罰單,呼籲上山民眾耐心等候車位,切勿隨意停車,以免違反《國家公園法》遭開單告發。太管處指出,未經核准於指定以外之地區大聲喧鬧、播放或使用鳴器等,對製造噪音行為可依「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公告禁止事項」開罰,後續也會同林業署南投分署、警方等加強勸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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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在國家公園溪降卻受困 獲救後玉管處開罰了
有6人自組團隊到花蓮縣卓溪鄉山風瀑布展開溪降活動,途中卻受困湍急溪流,經山難救助協會及花縣消防局人員分批救出,不過,因6人活動地點在玉山國家公園內,不可從事溯溪相關活動,玉管處已對6人各祭出1500元至3000元不等罰緩。據了解,6人來自台北及桃園,平均年齡約30歲,在網路相互揪團,22日上午到玉山國家公園瓦拉米步道山風瀑布從事溪降活動,下午因溪水暴漲,太過湍急無法渡過寬約50米的河面,當時在附近訓練的中華民國山難救助協會東區搜救委員會成員聽聞呼救聲,趕緊穿戴裝備前往救援,並通報消防局。消防局救難人員趕赴現場,其中3人已由協會人員救出,並帶往安全地點,另外3人待援,經評估現場狀況後,利用顯露沙洲地形,以單人渡河方式接觸受困者,接著再透過拋繩袋、V型架設及鐘擺方式,幫助3人脫困。不過,山風瀑布位在玉山國家公園瓦拉米步道上,除須事先申請入園,依《國家公園法》規定,未經核准,禁止在指定以外地區溯溪等活動,違者可依法裁處1500元至3000元罰緩。玉管處副處長邦卡兒.海放南表示,玉山國家公園因溪谷與溪流較為危險,不論有無申請,均禁止從事溯溪相關活動,6人已明顯違法,已分別對6人開罰。消防局指出,近期溪降風氣盛行,事先應依規定申請,衡量自身能力並確認個人裝備齊全,入山前需確認天氣狀況,如天候不穩應取消活動,避免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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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公園管理處改隸 未來都會公園做這些事將違法
原隸屬內政部營建署的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改隸9月成立的內政部國家公園署,2日上午舉辦揭牌典禮。自管處表示,未來將打造生態平衡站、淺山資源庫,針對高雄及台中都會公園常見的民眾餵食野鳥、私自種花木、開闢休息區等違規行為,也將訂出罰鍰依據及額度。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副署長陳貞蓉表示,國家公園已走過半世紀,面對環境議題及氣候變遷,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署9月因運而立,強化台灣的國土保育系統。除了國家公園,還納入溼地、海岸管理,建構出完整的國土保育管理版圖。未來期盼強化與週邊社區合作、建構保育體系,促成保育成果,此外更提供全民教育的場域,將保育成果推廣至國際。自管處長張登文表示,自管處更名後將以山林遊憩及環境教育為經營主體,轄下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北壽山、半屏山)、高雄都會公園及台中都會公園將持續改善步道系統並活化設施,強化保育研究及創新解說教育,深化夥伴關係,為都會型森林供應碳管理、淨零排放等生態平衡站,建立淺山資源庫。自管處轄區除壽山、半屏山、旗后山、龜山有《國家公園法》衍生的規範及罰則,高雄都會公園、台中都會公園過去因非屬國家公園範疇、無法可管,進而衍生部分人為亂象。高雄都會公園管理站主任蔡益銘表示,常見民眾會在公園內餵食流浪狗或白腰鵲鴝,甚至騎車進入、採竹筍、種植花木,還有私營休息區等行為,未來會明確訂出違規行為,讓民眾遵循,共同守護得來不易的自然資源。自管處強調,未來將力促《國家公園法》修法,針對2座都會公園定出違規行為、罰鍰依據及額度,但仍會以勸導為主,提升民眾對生態環境保護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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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不過!陽明山當垃圾場 男隨意丟1噸廢棄物遭逮
新北市謝姓男子向工地以每車1萬5000元收取清運費,但他為了節省成本,今年1月竟將營建廢棄物運送至陽明山國家公園內的巴拉卡公路,趁晚上無人察覺,把整車垃圾倒入邊坡,經巡山員巡邏發現,營建廢棄物嚴重汙染環境,通報警方調閱沿線道路的監視器,鎖定謝嫌車輛,25日將他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函送法辦。警方調查,30歲謝男平時打零工維生,得知工地常有營建廢棄物需清運,他以低於市場行情價格承攬,卻沒將廢棄物載送至焚化爐,一路從三芝往山區開,經由巴拉卡公路駛入陽明山國家公園,約在上坡6公里處,把貨車停靠在路邊,獨自將貨斗的垃圾,分3次運送,裝入黑色垃圾袋內丟入邊坡,短短100公尺丟棄約1噸垃圾。警方會同巡山員及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人員,將垃圾從山區清運至路邊,並從中翻找蛛絲馬跡,發現謝男竟連家中垃圾也混入其中丟棄。保七總隊經數月偵查,鎖定謝男駕駛的發財車,後斗蓋有綠色帆布,犯案刻意停靠在沒有監視器的路段,獨自1人搬運木櫃、廢建材、垃圾丟棄在山區邊坡。保七總隊表示,陽明山國家公園鄰近河流的發源處,具有良好的生態環境,是國家重要的生態及景觀資源,一旦被破壞,恐影響後代子孫與動、植物生長。謝男未領有合法廢棄物清理許可,將國家公園當垃圾場,依《廢棄物清理法》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涉及違反《國家公園法》也將一併處罰。警方也將加強取締,守護自然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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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春驚傳2梅花鹿遭「斬首」 被棄郊外全身長蛆飄惡臭
屏東恆春半島7月發生有人趁颱風夜闖進鹿園偷鹿,導致小鹿1死1重傷。而昨晚又發現有1公1母梅花鹿屍體被遺棄在郊外,頭顱疑似被砍下帶走,墾管處目前已派員到場察看,並報警調查鹿隻死因,若屬人為竊盜將依國家公園法開罰。屏東環盟理事張怡昨日晚間8時許與友人一行人,前往墾丁國家公園範圍內港口溪下游附近進行探查港口溪調適計畫時,驚見草叢中有2具梅花鹿的屍體,其中1隻母鹿毛色還算鮮豔,因死亡不久,而公鹿散發惡臭,全身還爬滿蛆,還有遭流浪犬啃咬的痕跡。詭異的是2隻鹿的頭部皆遭到割除,且未在原地發現,她將拍下現場照片發上地方臉書社團,引起網友熱議,懷疑為人為盜獵,因鹿茸價值較高,或是帶回製作成標本販售。對此,墾管處表示,會先派員到事故現場勘查,了解梅花鹿死亡情況,若鹿隻完整,會將屍體運回研究站保存、進行判讀,倘若腐爛嚴重,會再尋找合適地方將牠們掩埋。墾管處強調,將與警方合作調查鹿隻死因,雖然梅花鹿已經不屬保育類,但在國家公園內狩獵也已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禁止狩獵動物或捕捉魚類,若經查為人為,可依法裁處3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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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因人類餵食改變習性 「玉山萌獸」黃喉貂竟追車乞食
保育類動物黃喉貂長相可愛、身材嬌小,被網友暱稱為「玉山萌獸」,李姓男子日前開車行經玉山國家公園塔塔加偶遇黃喉貂,欣喜之下想停下觀賞,卻發現黃喉貂主動靠近並追逐車輛,還出現和台灣獼猴一樣的乞食行為,玉管處呼籲民眾勿餵食野生動物,將垃圾、廚餘帶下山,維護自然環境。李男表示,他日前載著妻兒到塔塔加遊玩,突然遇見一隻黃喉貂,馬上停車並搖下車窗,讓兩個就讀國小的孩子能就近觀察野生動物,未料黃喉貂完全不怕人車,主動靠近車輛,李男發動車子緩速駛離,黃喉貂也跟了上來,讓人懷疑其因習慣人類餵食,出現「乞食」行為。黃喉貂近年和疑似人類接觸頻繁,食物來源因而轉向人類廚餘。(圖/翻攝畫面)據了解,黃喉貂是台灣特有亞種、珍稀保育類野生動物,主要分布於海拔約2000公尺的中海拔山區,為肉食性動物,會合作獵捕山羌,因此又稱「羌仔虎」,但近年和人類接觸漸漸頻繁,食物來源轉向人類廚餘,甚至出現向人類討食物的行為。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強調,餵食野生動物已違反國家公園法,最高可罰3000元,也呼籲民眾遵守無痕山林規範,將廚餘、垃圾帶下山,以免影響野生動物行為,維護自然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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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連假來了!遊客去墾丁玩要注意 絕不要犯「這3種行為」
清明5天連假將至,將有大批遊客湧入墾丁,為此,墾管處提醒民眾,在沙灘、草原或民宿內都不可以任意燃放爆竹煙火、丟棄垃圾、以及騎乘沙灘車,這些都觸犯國家公園法、消防法、空氣汙染防制法等,最貴可處10萬元罰鍰。墾管處指出,在墾丁國家公園內的海岸沙灘等景點燃放爆竹煙火、丟棄垃圾,是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八款第6目公告禁止事項「禁止從事燃放爆竹煙火之行為 」及「任意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汙物」,可處1500元罰鍰。至於沙灘車部分,墾管處表示,墾丁國家公園內雖有業者以沙灘車勇闖叢林及地景打卡來號召遊客,但因該活動路徑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環境破壞及遊客翻車等安全問題,所以目前國家公園內是禁止騎乘沙灘車遊憩活動,若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八款第6目公告禁止事項「禁止從事沙灘車遊憩活動」,可開罰3000元。此外,墾管處還提醒民眾,進入山林野地或掃墓,請務必小心用火,如違法放火,依消防法規定處3000元以下罰鍰,若造成公共危險還可能觸犯刑法,同時露天燃燒還會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可處1200元到10萬元罰鍰。墾管處強調,為維護國家公園整體環境與保障遊客安全,清明5天連假將結合保七第八大隊加強巡查取締違規,今年元旦、春節及228等連假已取締沙灘車業者及遊客共13人次,呼籲遊客勿再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