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報告
」 勞動部 謝宜容 監察院 民眾黨 人權會勞動部謝宜容被點名菊系當靠山 陳菊當家監察院回應了
勞動部北分署一名39歲公務員被爆遭分署長謝宜容職場霸凌,因此在辦公室內輕生。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在臉書開砲,「陳菊愛將、禍國殃民」。勞動部長何佩珊則強調,本周內就會進行懲處,之後就會移送檢調及監察院。對此監察院20日指出,本案為「函詢」階段,已兩度發函,請勞動部就本案相關事證、行政調查報告移交監察院處理。監察院表示,有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公務同仁,疑似因不堪長期遭受職場霸凌,於辦公室輕生一案,案發後,監察院即有多位監察委員表示關切並進行登記,依監察法相關規定程序辦理中。另依照監察法第30條規定,本案正進行「函詢」階段,已兩度發函,請勞動部就本案相關事證、行政調查報告移交監察院處理。監察院表示,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宣示人人享有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之權利,對於工作者在工作環境中應享有之人身安全與健康。針對職場霸凌部分,國家人權委員會於研析後,納入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涉霸凌神隱!謝宜容不等勞動部開鍘 傳請辭理由「國外陪小孩」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霸凌輕生一案,勞動部公布調查報告書中,稱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方式「並非導致該員輕生的主因」、「目的良善」,引發議論。外傳,謝宜容已請辭。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勞動部決定今(20日)4時召開考績會,不過傳出謝宜容已請辭,理由是到國外陪孩子。對此,勞動部長何佩珊表示,不知情。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答詢時則回應,未收到辭呈。勞動部長何佩珊今(20日)前往立法院接受質詢,上午堅稱是「專業用語」,午後再度被質詢「什麼是目的良善」時,情緒潰堤,坦承用語錯誤,將重做調查報告。何佩珊說,「謝分署長確實有霸凌的行為,那『目的良善』這樣的用語錯了,我們承認錯誤。」針對此案,監察院表示,有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公務同仁,疑似因不堪長期遭受職場霸凌,於辦公室輕生一案,案發後,即有多位監察委員表示關切並進行登記,業依監察法相關規定程序辦理中;依照監察法第30條規定,本案刻正進行「函詢」階段,已兩度發函,請勞動部就本案相關事證、行政調查報告移交監察院處理。監察院強調,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宣示人人享有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之權利,對於工作者在工作環境中應享有之人身安全與健康,針對職場霸凌部分,國家人權委員會於研析後,納入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勞動部霸凌案!監察院出手了 立委嚴正要求重啟調查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霸凌輕生一案,勞動部公布調查報告書中,稱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方式「並非導致該員輕生的主因」,引發議論。對此,監察院出手了。民進黨立委黃捷、陳冠廷也嚴正表示,霸凌案應重啟調查,並且對涉案人員予以最嚴厲的懲處。監察院表示,有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公務同仁,疑似因不堪長期遭受職場霸凌,於辦公室輕生一案,案發後,即有多位監察委員表示關切並進行登記,業依監察法相關規定程序辦理中;依照監察法第30條規定,本案刻正進行「函詢」階段,已兩度發函,請勞動部就本案相關事證、行政調查報告移交監察院處理。監察院強調,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宣示人人享有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之權利,對於工作者在工作環境中應享有之人身安全與健康,針對職場霸凌部分,國家人權委員會於研析後,納入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民進黨立委黃捷痛斥,勞動部對霸凌輕生案的態度跟處置,實在令人難以接受,經過媒體揭露及署內同仁的陳情,才讓大家知道,這位謝宜容分署長簡直罄竹難書,調查報告卻不敢寫出這是霸凌之實,還稱「目的良善」,「何佩珊部長稱此案『不算情節最重大』無法直接停職,更是顢頇至極!下屬輕生還不算情節重大,還要發生怎樣的悲劇才重大?」黃捷鄭重呼籲,勞動部務必嚴正看待此事,霸凌案應重啟調查、更換調查小組召集人,並將分署長立即停職承擔責任;黃捷說,台灣數萬個公私企業的員工都在看著,勞動部身為守護勞工的盾,但部內的職場環境卻如此惡劣,極其諷刺,「如果連勞動部都帶頭欺負員工,卻沒人敢主持正義,請問以後會有多少公私企業的員工受害?」民進黨立委陳冠廷嚴正要求勞動部立即重啟調查,並且對涉案人員予以最嚴厲的懲處,「對於嚴重傷害公務體系的霸凌行為,絕對要採取最嚴厲懲處,深刻反省,絕不寬貸。」◎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刑法墮胎罪罰金擬提高 王婉諭:恐龍修法使女性權益倒退
法務部日前預告修正刑法墮胎罪,懷孕婦女墮胎者,從新台幣3000元提高為8萬元;意圖營利而犯墮胎者,罰金從1萬5000元提高為50萬元,致婦女於死者併科200萬元罰金,引發社會熱議。對此,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批評,該修法讓女性權益倒退40年,法務部大開性平倒車。王婉諭批評,法務部的修法,完全就是大開性平倒車,拿國際公約混淆視聽,讓台灣的女性權益倒退40年,再度鎖上父權的枷鎖,強調女性的身體不是生產的工具,籲請法務部立即退回提高墮胎罪罰金的恐龍修法。王婉諭表示,我國刑法中雖然有墮胎罪的設計,但早在1985年「優生保健法」通過後,就已經列入數項規範,讓多數合乎規定的人工流產,都得以透過正當的程序來阻卻違法。但即便如此,這項修法也不是肯認女性自主選擇「人工流產」的權利。王婉諭指出,過去這段時間,民間團體一直在倡議的,是「人工流產」的「去刑罰化」。時代力量黨團也在去年提出「生育保健法」修法,主張不論流產或結紮,都不需經配偶同意。重點都是要讓女性拿回自己的自主權,自己的身體、自己決定。王婉諭說明,法務部沒能與時俱進推動「墮胎除罪化」就算了,居然還反過來提出荒腔走板的「大退步」修法。該草案冠冕堂皇的提到,是為了符合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相關規定及一般性建議之要求,但CEDAW一向都主張「墮胎除罪化」,結果去調查後發現,「法務部根本就是公然說謊、張冠李戴」。王婉諭表示,CEDAW公約第二十四號一般性建議第31點第C款,明明就是說,盡可能修訂視墮胎為犯罪的法律,以撤銷對墮胎婦女的懲罰性措施,且2022年第4次國家報告審查委員會結論性意見和建議也指出,國際審查委員會建議懷孕女孩和婦女的墮胎應除罪化。而《優生保健法》則應取消配偶、父母或監護人同意的要求,以確保女性的自主性。「這跟法務部的修法方向,已經不是略有偏差,而是南轅北轍、完全相反」,她質疑法務部,是看不懂文字,還是背後有人授意,讓他們決定曲解國際委員的意見,而不論是哪一種,都不可原諒。王婉諭指出,女性懷孕,本來就不是100%出於自願,有時候,甚至可能是因為遭受到性暴力、性犯罪而不幸受孕。面對懷孕後的生理風險、生養責任,甚至是社會中的各種歧視。國家如果無法給予他們適切的協助,反而用法律來限制他們的選擇權,強迫他們去承擔一個生命的重擔,是對女性最不公平的限制。王婉諭強調,女性的子宮,不是任何人的所有物,身為女性與一位前立法者,呼籲法務部,儘速撤回這種荒唐的修法,別讓向來自詡亞洲人權燈塔的台灣,貽笑國際。
不滿遭綠營抹紅 民眾黨團宣布撤簽、不再參加朝野協商
立法院朝野12日協商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民眾黨立委麥玉珍於會中提出的修正動議,被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質疑要偷渡縮短陸配入籍年限。對此,民眾黨團15日怒批民進黨歧視新住民,宣布撤回協商簽字,並不會再參與接下來的朝野協商。立法院民眾黨團上午召開「反歧視,爭平等,拒抹紅」記者會,黨團總召黃國昌、副總召黃珊珊、幹事長吳春城,立委麥玉珍、張啟楷、林國成、陳昭姿等人出席與會。麥玉珍指出,警察經常到新住民小吃店臨檢,卻不去歐美人士的商店,她身為新住民立委代表,為新住民爭取權益,請民進黨不要戴著濾鏡看新住民。她說,吳思瑤是資深立委,當久了,只剩下一張招搖的嘴而已嗎,在臉書故意寫了一段她與統促黨之間的關係,她從無證實,她根本就是含沙射影。「請問吳思瑤你在影射什麼?」張啟楷表示,基本法和權益保障法位階不同,並批評民進黨看不起新住民和中配,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質疑民眾黨偷渡縮短中配入籍年限,民眾黨版本根本沒有「身分證」等相關文字,反倒是行政院2020年的兩公約國家報告提到要拉齊中配與外配入籍年限。黃國昌表示,民眾黨立委非常憤怒,要為新住民討公道,民眾黨團決定撤回協商簽字,並且不會再參加接下來的朝野協商。他表示,下午的協商誰要去,誰會是下一個麥玉珍。黃珊珊則指出,基本法是一個基本人權保障平等原則,本身是一種宣示性跟政策性的目標,民眾黨提出的修正動議是叫做行政措施,民進黨卻在協商完成後,立刻用攻擊抹黑、抹紅的方式,去扭曲民眾黨團原來的提案,協商成為民進黨攻擊政治對手的工具,讓人覺得非常的可怕,以後誰要跟這樣的人協商?民眾黨立委麥玉珍遭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抹紅,對此,民眾黨團宣布撤回協商簽字,並不會再參與接下來的朝野協商。(圖/翻攝自麥玉珍臉書)
孩子消失中1/台灣兒童1人只值2元? 專家批「政府預算過低,出事就推給民間」
台北市1歲男童剴剴透過台北市社會局、兒童福利聯盟安置,卻遭劉姓保母姊妹虐死,引發社會譁然,讓台灣民眾想起14年前,13歲的曹小妹向外求助,卻因南投縣、台中縣社工單位互踢皮球,最後還是被媽媽逼著一起燒炭身亡的悲劇事件。這樣令人心碎的兒虐事件一再發生,專家怒批,政府總把責任推給民間,卻不願面對「預算過低」的關鍵問題,「台灣每賺100元的GDP,花在每一位孩子身上僅有2元,是日、韓等OECD國家的1/3,對兒少照護支出嚴重不足,連帶引發一連串的社福問題。」根據《兒童權利公約》,兒少預算區分為發展、福利、健康、教育、保護與其他等6項。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36個會員國在福利與教育2大項目的平均總支出約占總政府支出12%,而根據審計部2019年研究,台灣僅占7.48%。台北市社工職業工會上街頭抗爭,認為政府漠視社工權益,在低薪、案量龐大的狀態下,社工保護孩童,但誰來保護社工?(圖/報系資料照)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執行長周明湧說,若以兒少支出項目占GDP百分比來比較,OECD國家平均近6%,台灣2019年僅為1.18%,直到2023年才提升近2%。「換句話說,台灣政府每賺100元的GDP,只肯花在您孩子身上2元不到!」周明湧說,政府投資不足,低薪讓公私立社福單位都面臨人手不足的問題,「台灣第一線社工的案量非常龐大,每位社工平均服務25個家庭,包含家人在內,等於1人要面對將近50個人,但一個月的上班日只有22天的人(扣除假日),如何服務25個家庭?」「無論是現在的剴剴兒虐案、或是14年前的曹小妹人球案,檢討到最後,根本問題還是一樣!都是社工人員不足引發的結果。」有20多年社工經驗的周明湧指出,「但14年了,問題卻依舊一樣,政府還是把責任推給民間,卻沒有從根本預算上去改革。」周明湧以社工必看實務書的《積極性家庭維繫服務》一書為例,書中指出美國1位社工在6個月內只服務2個家庭。「社工可以有充裕的時間陪伴這些高風險家庭,可能陪著父母接孩子放學,或到父親公司了解工作狀況,這樣有溫度的方式,讓這個家庭的危險因子慢慢下降,再評估家庭各項危機因素是否解除,是否長出能力面對生活,如果皆是則結案,社工再去服務下一個脆弱家庭。」再以兒少安置為例,實踐大學曾在2018年進行相關研討會,東京大學野口啟示教授分享日本政府對於安置機構的重視,每一位孩子可獲得台幣1萬2000元左右安置費(生活食宿教育等),再加上專業服務費6萬9000元台幣(機構提供專業服務所需人事薪資、輔導與方案費用),簡言之,日本一個孩子的整體安置費是一個月7萬1000元。周明湧說,台灣政府給民間育幼院只有安置費,依據各地方政府財政從1萬6800~2萬3000元不等,沒有專業服務費,所以被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的國際審查委員直接指出我國給予的經費遠遠不足。近年安置費才稍微增加到2萬~2萬6000元,其實仍是杯水車薪,依據兒少權法規定,這些孩子的服務都是法定服務,應該由政府全額買單。台灣全國兒少安置機構聯盟理事長徐瑜認為,以剴剴案為例,可以發現照顧系統本身存在風險。「若是社工人力充足,可以增加訪視次數,或許可以及早發現,但社會也需要增加互動,以提高風險被發現的機會。」徐瑜說,「家」本來就是一個封閉環境,很多兒虐都發生在家中,以剴剴案為例,其實鄰居曾發現異樣,可惜卻未及時通報,未來若能有更多鄰里、民眾協助「打開家門」,就能幫助更多受苦的孩童。
專注青年與兒少 為下一代而戰國會連線提六大優先法案
立委范雲等11位立委成立的「為下一代而戰國會連線」5日開記者會推出新國會首個會期6大優先法案,包括青年基本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營養午餐專法、青年與兒少的社會救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范雲指出,這週是新國會各個委員會開始運作的起始,「為下一代而戰國會連線」成員所屬的委員會塵埃落定,11個人共分布在六個委員會,其中更有5位在教文委員會,經連線成員經討論後,選定跨委員會六個法案,作為本會期的優先推動法案。法案選擇的依據,除了判斷具有實質推進的可行性以外,也看是否符合「為下一代而戰國會連線」的核心關注,亦即,青年、兒少、多重弱勢者。立委黃捷表示,青年議題一直是他關注的議題之一,所以制定一部綜合性的青年基本法至關重要,他將會以成立青年發展基金、補助青年創業、政府組織改造三個目標來訂定,希望透過基本法的通過,讓青年感受到國家對他們的重視,並強調要持續與年輕人交流溝通,凝聚不同世代的意見,以青年觀點出發思考問題,才能真正達成連接年輕世代,與年輕人接軌。立委陳培瑜表示,希望這個會期能夠通過學校午餐專法,這是自第九屆立法委員進行專法立法的倡議以來,最接近立法完成的一刻。立委林宜瑾強調,長期而言「好好吃飯」的重要性受到了低估,學校午餐專法的訂定具有正向意義,然而卻尚有專法適用範圍、跨部會協調機制、專業者的工作分配等尚需釐清。立委張雅琳表示,近幾年臺灣兩次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的國際審查,其結論性意見皆提出政府應對兒童和少年表意權和休憩權,今年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啟動第三次法律修正工程,她將推動兒少表意權入法,並要求政府重視兒童和少年的遊戲權,其他如收出養條文、安置機構以及托育法條等等,也都會是她關心的重點。立委郭昱晴說,「青年基本法」草案內容5大重點包括:第一,政策制定過程保障青年參與;第二,居住、就業創業、教育、健康與福利、文化、公共參與權利明定入法;第三,各級政府設置青年事務專責單位;第四,制定青年政策白皮書並定期檢討;第五,寬列支持青年政策預算。
勇闖國際賽奪3金 苗縣腦麻生2度獲總統教育獎
苗栗縣照南國中9年級學生姚宥米,天生罹患腦性麻痺,雖然行動不便,但她勇敢挑戰自我,曾獨力完成3公里的迷你馬拉松、泳渡日月潭,3年前還是小學生時,就獲得總統教育獎。升上國中後,不僅參與社會關懷議題,更在國際腦麻競速車競賽拿到3面金牌,她正向樂觀的故事,讓她今年再度獲得總統教育獎。姚宥米雖然患有腦性麻痺,行動不便,但她總能將痛苦轉化成樂觀情緒,以正向樂觀態度面對人生各種挑戰,不向命運低頭。就讀竹南國小時,父親姚宗元支持她走訪千所國小、百里挑戰計畫,她靠著助行器走訪全台國小,藉此鍛鍊復健,也增廣見聞。2019年她也獨力完成3公里的迷你馬拉松,過程中顫抖的雙腳,透過輔具1步步向前行,在眾人鼓舞下邁向終點;隔年她更成功挑戰泳渡日月潭,並獲得總統教育獎肯定。如今姚宥米升上國中,仍用燦爛笑容、自身的力量感染眾人;她用自身經歷積極投入社會公益,曾參與CRPD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2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參與立法院「身障運動平權」公聽會等,為身障兒童發聲。姚宥米也不斷挑戰自我,2022年遠赴丹麥參加國際腦麻競速車競賽,一口氣拿到3面金牌,成為亞洲第1位獲獎選手。其不畏艱難的生命故事,讓她今年再度獲得總統教育獎肯定。縣長鍾東錦、照南國中校長吳俊秀表示,宥米面對逆境時的勇氣及克服困難的毅力,足堪為所有學子表率,其奮鬥過程更是令人欽佩與感動。宥米不僅為人生開闢出更寬廣道路,同時展現關懷大眾的熱情,能再度獲得總統教育獎實至名歸。
修民法刪父母「懲戒權」 人權會籲速通過以符國際標準
法務部將提《民法》修正案,刪除父母對小孩的「懲戒權」,引發家長擔心未來管教小孩可能觸法。國家人權委員會今(22)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法務部依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以及人權會於去年的評估意見提出修法,而鄰近的日本及韓國也已禁止家內體罰,希望各界藉此次修改民法的機會積極對話,於法令政策面融入兒權意識,促成社會文化的改變,盡速通過民法第1085條修法,以遵守國際人權標準。國家人權委員會表示,樂見法務部參酌人權會建議,依CRC精神提出《民法》修正草案,要求父母「應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以禁止家內體罰。人權會表示,家內兒童虐待事件攸關每位兒童的生存及發展權等基本人權,提升人權觀念與法治需要社會溝通,各界應藉此次修改民法廢除父母懲戒權之機會積極對話,於法令政策面融入兒權意識進而促成社會文化的改變,落實CRC以兒童為權利主體之精神。國家人權委員CRC第二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指出,近五年學齡前兒童於家內受虐情形有加劇趨勢,重大兒虐致死案件以學齡前兒童為主,且未滿3歲嬰幼兒占8成,故於CRC第二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中提出,我國現行《民法》第1084、1085條仍保留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子女之規定,實與我國社會民情有關,鑑於CRC已國內法化,並參酌日、韓立法經驗,政府研議如何禁止家內體罰至關重要。人權會指出,早在2017年CRC第一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的結論性意見中,國際審查委員就對提出,台灣「家內體罰並未被禁止,且學校內仍持續發生體罰的情事。」並建議我國政府:「依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第8號一般性意見,明文禁止家內體罰。」人權會表示,瑞典在1979年成為全世界第一個禁止家內體罰的國家,一直到去年2022年,全世界已經有65個國家規定,兒童無論在任何場域,都可以免於體罰所帶來的傷害。以亞洲國家來說,日本已經在2020年禁止家內體罰,2021年南韓跟進了日本的腳步,也立法禁止了家內體罰。人權會呼籲行政、立法部門應盡速通過此法案修正,讓台灣所有的兒童都能夠在免於身心暴力的環境下健康成長。
籲「減少光電板保護黑面琵鷺」被嗆為挺核 藍智庫舉學會調查數據駁斥
國民黨智庫、永續發展基金會昨日質疑,光電板入侵台南魚塭,對黑面琵鷺主要棲地七股造成的生態破壞,台南市政府則發出新聞稿駁斥智庫,堅持「黑面琵鷺棲地沒被破壞,反而吸引更多候鳥。」綠營側翼也跟進批評智庫說謊「為的就是要發展核電」。對此,國民黨智庫今天回應,台南市政府未主動揭露七股主棲地遭破壞,導致黑面琵鷺數量驟減之事實,智庫要提出嚴正抗議,同時也以更詳細具體數據,說明該指控有所本。國民黨智庫指出,質疑光電板影響黑面琵鷺棲息的數據,是來自「黑面琵鷺保育學會(BFSA)」在今年一月所做的「2023黑面琵鷺全球普查」資料。該調查指出,以今年一月黑面琵鷺數量與去年同期相比,黑面琵鷺來台總量減少了184隻,台南七股主棲地總量竟從241隻減少至141隻,大幅減少四成,顯示黑面琵鷺在主棲地數量的確正在大幅減少。台南市政府雖宣稱黑面琵鷺在台南「總體數量增加」的數據,並不能掩蓋七股主棲地數量減少的事實。國民黨智庫今天再提數據,說明台南七股因光電板入侵,確實對黑面琵鷺的棲息地造成影響,各項研究數據也足以佐證,值得國人重視。(圖/國民黨智庫提供)智庫另根據中華民國野鳥學會公布的「2020臺灣鳥類國家報告」指出,雖然近年來黑面琵鷺族群量明顯增加,但威脅並未消失。文中提及,「由於道路開發及太陽能光電場的設立」,造成黑面琵鷺在臺灣西南部的棲地逐漸喪失。智庫說明,該報告是臺灣第一份由政府部門、大專院校及民間組織共同完成的鳥類生存狀態評估報告,農委會林務局、特生中心、臺灣黑面琵鷺保育學會等23個單位共同進行調查。換句話說,太陽能光電場對黑面琵鷺棲地造成的影響與損害,早在2020年的報告就已被提出,既然政府單位都參與調查研究,而且白紙黑字寫在報告中,換言之,南市府指「黑面琵鷺並無減少」有待商榷與討論。智庫同時表示,文藻外語大學助理教授李昱宏表示,台南七股區的頂山是觀賞黑面琵鷺的重要地點,在2019年曾出現過 600多隻黑面琵鷺大群聚的盛況。但是,這兩年來的數量卻是大幅減少,根據現場觀測跟鳥友統計發現,今年以來的最大群聚數量也僅有100多隻,也顯示出七股主棲地可能遭到破壞,才導致黑面琵鷺移往他處覓食。智庫說,目前台南黑面琵鷺已經逐漸北返,但其主棲地仍持續地受到破壞,光電板在台南七股以及臺灣西南海沿岸的鋪設面積將繼續蔓延,幾乎可預見今年冬天黑面琵鷺的棲地將更為破碎。光電板對於黑面琵鷺在台南七股主棲地的影響,無論是從全球普查結果、具有政府公信力的調查報告,或者現地觀察的實況等三方面來看,光電板的確已經影響到黑面琵鷺主棲地,這是不爭的事實,站在國際保育合作及守護臺灣生物多樣性立場,也呼籲社會各界共同持續關注並珍惜黑面琵鷺在台灣的友善棲地,還給全球瀕危物種應有的生態環境與生存空間。
逾300名兒童因咳嗽糖漿中毒身亡 世衛點名「4國家」有危險
據聯合國新聞網報導,在過去4個月,至少7個國家報告兒童非處方止咳糖漿確認或懷疑受到高濃度二甘醇和乙二醇汙染的事件。其中3個國家(甘比亞、印尼和烏茲別克斯坦)報告了300多例死亡病例,大多數是5歲以下兒童。世界衛生組織(WHO)也向各國發出緊急行動呼籲,以保護兒童免受被汙染藥品的危害。世衛組織表示,上報事件中涉及的藥物已被證實或疑似遭到汙染,其中含有高濃度的二甘醇(diethylene glycol ,DEG)和乙二醇(ethylene glycol,EG),這些汙染物是被用於工業溶劑和防凍劑的有毒化學物質,即使少量攝入也可能致命,絕不應存在於藥物當中。2022年10月、11月和今年1月,世衛曾針對甘比亞、印尼和烏茲別克發布3次警示,這3個國家累計超過300例相關死亡事件,通報的事件當中,已有部分確認或懷疑是因印度製造的咳嗽糖漿遭高濃度二甘醇和乙二醇污染所致。世衛並要求將印度瑪麗安藥廠(Marion Biotech)、梅登藥廠(Maiden Pharmaceuticals)生產的咳嗽糖漿下架,這兩種咳嗽糖漿分別與甘比亞和烏茲別克的兒童死亡事件有關。世衛組織指出,服用二甘醇和乙二醇會對人體造成毒害,並且可能會致命,可引發包括腹痛、嘔吐、腹瀉、無法排尿、頭痛、意識改變以及可導致死亡的急性腎損傷等症狀。除了上述3個國家,世衛組織向路透社透露,菲律賓、東帝汶、塞內加爾和柬埔寨也可能受到影響, 世衛組織呼籲194個成員國採取行動,以防止更多死亡,因為這並不是孤立事件,呼籲參與醫療供應鏈的各個主要利益攸關方,立即採取協調行動。
台灣性平成績居亞洲前段班 蘇揆:持續精進勞動參與率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28)日主持「性別平等會第27次委員會議」時表示,依據國際權威機構發布的性別平等相關指數,近年台灣性別平等成績已位居亞洲第一、第二的前段班,為落實性別平權理念,政府除建立法治基礎防治性騷擾、設立育嬰假制度外,亦提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放寬申請規定,並於本月完成我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4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持續督導各機關落實改善及精進作為,也期許各部會持續推動策進作為,讓台灣性別平權能逐步落實。蘇貞昌表示,本次第6屆性平會委員有8位續任委員、9位新加入委員,期盼讓台灣性別平權能夠落實在各個面向,以及性平人權可以實質平等,尤其今年適逢《性別工作平等法》實施滿20週年,政府建立法治基礎,防治性騷擾、設立育嬰假制度等,希望逐步消除職場性別歧視;此外,去年7月起,政府再提高育嬰留職津貼,由6成薪提高至8成薪,並放寬申請規定,盼能彌平落差,落實性別平權理念。蘇貞昌指出,今年3月16日行政院性平會通過我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4次國家報告,並於11月28日至12月2日完成國際審查,在此要特別感謝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羅秉成及所有參與同仁,政府也特別邀請國內外人權專家提供寶貴意見,並持續督導各機關落實改善及精進作為,期待未來和與會委員攜手合作,精進各項性別平等工作,讓台灣更好。隨後,蘇貞昌聽取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我國性別不平等指數(GII)、性別落差指數(GGI)表現及策進作為」報告後表示,性別平等是衡量國家民主進步的關鍵指標,根據聯合國開發計畫署發布的「性別不平等指數」,以及世界經濟論壇發布的「性別落差指數」計算,近年台灣的性別平等成績已位居亞洲第一、第二的前段班,在健康權、經濟權及教育權等方面,都有高於各國平均的優異表現,殊值肯定,也感謝各委員的參與指教及各部會的努力。蘇貞昌指出,仍有出生嬰兒性別比、勞動參與率等部分指標尚待改善,請衛福部與其他相關部會持續關注並努力改善。此外,性平委員所提意見如有未盡之處,也請各部會參酌委員建議,積極推動相關策進作為,讓台灣性別平權能逐步落實、大步向前。
4歲小恩遭虐死棄屍山區 監院新書盼兒少脆弱處境被看見
今(20)日是世界兒童人權日,監委王美玉表示,在少子化下,我國兒少人數驟減,但是受虐兒少卻不減反增,我國日前舉行完成了兒童權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監察院在通過我國兒少保護安全網調查報告後1年,編印成「為兒少生命織網」一書,希望各界能看見兒少脆弱的處境、聽見他們的哭聲,讓他們平安、健康的長大。王美玉指出,104年監察院提出調查報告中指出屬於高風險家庭的小恩因為被各自為政的行政部門層層漏接,所以導致年僅4歲,卻被父親毆打致死還棄屍山區,政府單位卻毫不知情,在死後7年,被虐殺的真相才水落石出。王美玉提及,沒想到在政府推動社會安全網之後,年僅4歲的彤彤也是被漏接了3次,她的哭聲像是被整個系統消了音,沒能被聽見,生前不僅被嚴重虐打到住進加護病房,驗屍結果還發現有毒品反應,是被餵食毒品致死,這也無異地回答了我們,政府幫兒少織出的安全網仍有破洞。王美玉表示,除了社政孩子的哭聲外,司法兒少的遭遇也是令人捶心肝,這些孩子在安置機構被虐打、性侵卻都不敢出聲求救,只能繼續忍耐,讓人懷疑政策的變化與落實,是否真的真的照顧到每位兒少的脆弱生命了。王美玉表示,不論是尚未進入體系就殞落的幼兒或數已進入服務體系卻無法擺脫虐待輪迴的兒少、頻繁流浪轉換安置處所的兒少、結束安置卻難以自立的徬徨少年或是系統追不到的司法少年以及在社政及司法體系間流轉顛簸的跨界兒少,這些孩子都是在政府層層兒少保護安全網下不應該被漏接的孩子,他們的聲音都需要被社會大眾仔細聆聽。王美玉強調,透過這項調查與出書喚起社會共鳴希望能打破政府機關本位的藩籬與高牆,能真正看見兒少的處境並聽見他們的聲音,尤其是哭聲,才能好好接住並帶起這些孩子,讓他們平安、健康的長大。
代蘇貞昌接見德國會訪團 羅秉成:台灣自願將人權公約國內法化
德國國會人權委員會訪團來台訪問,由於行政院蘇貞昌因確認新冠病毒仍在居隔中,由政務委員兼發言人羅秉成昨(24)日代表接見。羅秉成表示,台灣雖非聯合國成員,目前9大國際核心人權公約,已有6部具有國內法效力,今年共計提出5大公約的國家報告,目前已完成與限制死刑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國際審查;下半年「兒童權利公約」(CRC)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國際審查也將接續上陣。訪團成員另包括:團長、德國聯邦議院海特(Peter Heidt)議員、恩爾哈特議員(Heike Engelhardt)、圖爾克-娜寶議員(Derya Türk-Nachbaur)、布蘭德議員(Michael Brand)、博德瑟議員(Dr. Carsten Brodesser)及米榭托維克議員(Boris Mijatović)。羅秉成向訪團成員表示,感謝德國於今年5月不分黨派支持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加入世界衛生大會(WHA)及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活動及機制,以及德國本年擔任七大工業國集團(G7)輪值主席國於相關會議中呼籲各國重視台海安全,盼藉由此次會晤機會,汲取德國轉型正義經驗,使台灣轉型正義做得更好。羅秉成指出,台灣自願將國際人權公約國內法化,並參考聯合國審查模式,發展出一套「自主承諾、在地審查」模式,建立台灣獨特的公約審查機制,包括我國邀請曾擔任國際人權公約審查委員的各國專家學者來台,依國際標準審查我國所提出的國家報告,且能與台灣政府官員及民間團體組織直接面對面交換意見;此外,政府也傾聽國內非政府組織對政府在人權方面施政的建言,而這套機制已運作良好,並臻成熟,深受國際人權專家的高度肯定。海特議員致詞時表示,他此次有機會率領訪團一行造訪台灣,深感榮幸;訪團成員主要來自德國國會4大政黨,此跨黨派的訪團不僅具德國國會的代表性,亦展現德國對台灣的重視。海特議員表示,此行訪台,除期盼能深化台德關係外,同時也要讓德國、台灣人民以及中國瞭解,台德雙方的合作關係至關重要。
揭弊下場淒慘?民眾黨籲政院別再卡關「吹哨保護法」並應溯及既往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舉行記者會指出,近年常有「吹哨者」揭露內部弊端,但不論公部門或私部門,都出現很多「吹哨者」缺乏保護的限向,公部門受限政府與公務員間的特別權力關係,輕則被申誡,重則免職永不錄用,尋求大法官釋憲也求助無門。私部門吹哨者更是常遭面臨職場霸凌、職務異動,或長官違規報復,最後仍逃不免丟掉工作,為了公益擔任「吹哨者」下場卻很悽慘。民眾黨團因此要求行政院,應加速通過「揭弊者保護法」並送立法院審查,還應納入溯及既往條款,確保揭弊者不必面臨吹哨揭弊後遭到報復。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表示,從2016年起,吹哨者揭弊案件越來越多,從永豐金的違法超貸案、戴立紳案、台鐵普悠瑪內部員工投書、成功站斷軌案、康軒董事長違反防疫規定被檢舉案、中州外籍學生案、恩恩案等,都因有內部員工出面舉發才被揭露,但這群吹哨者為社會帶來公共利益,結果卻遭公部門或私部門追殺。張其祿強調,現行法律無法保障揭弊者,吹哨者最終只能選擇忍耐,但因此受傷的其實公共利益。張其祿指出,民眾黨團早在2020年底就提出「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朝野各黨派也都提出各政黨版本,法務部也已經提出草案,但政院一直未通過。他說,法務部廉政署在今年四月公布「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強調將宣示要落實行政院「開放政府行動方案」承諾,研議公私部門合併的揭弊者保護專法,既然法案都已經提報到政院,政院也曾宣示要立法,呼籲行政院應正視立院各黨派要求,落實揭弊者保護法案的立法承諾。他並舉例,前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技士戴立紳,檢舉長官公費私用,卻因法院判決而無法重新被任用為公務員,張也替戴抱屈指吹哨者明明為社會帶來公共利益,法律卻無法站在揭弊者身後,必然導致公務員和勞工就算發現職場有嚴重問題,卻只能繼續選擇沉默忍耐,最終受傷的就是所有大眾的公共利益。與會的世新大學行政管理系教授葉一璋表示,2018年,我國在進行「聯合國反貪腐公約」首度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時,審查委員即建議台灣應擬定並實行私部門之揭弊者保護。行政院也早在兩年前即曾宣布「推動揭弊者保護法立法」,並將其列入我國「開放政府行動方案」承諾事項,今年9月台灣就要面對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2次審查,但法案如今卻仍卡在行政院,立院也無從審查,呼籲政院別再繼續讓該案卡關。
國際審查會議已近 民眾黨團籲推動《揭弊者保護法》
民眾黨立法委員張其祿、台北市議員參選人張幸松和新北市議員參選人張凱鈞今(14)日邀請世新大學行政管理學系教授葉一璋舉行記者會指出,近年吹哨者事件頻傳,吹哨者權益缺乏法律保障,動輒遭霸凌報復、懲處免職,呼籲行政院加速推動《揭弊者保護法》立法,並納入溯及既往條款,確實保障揭弊者權益,嚇阻重大弊案一再發生。張其祿表示,近年吹哨者事件頻傳,公私部門都有大量吹哨者缺乏保護的狀況,公部門受限於政府與公務員之間的「特別權力關係」,輕則受到申誡、重則免職永不錄用,即便尋求大法官釋憲仍求助無門;私部門中舉發企業金融弊案或雇主的違法行徑,遭受公司內部一系列職場霸凌、職務異動或違法班表等報復行徑後,多數人還是逃不掉丟失工作的困境。張其祿舉例,前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技士戴立紳檢舉長官公費私用,卻因法院判決而無法重新被任用為公務員。張幸松指出,改善公務風氣不是抓耙仔,而是體制內的合理改革,公務員揭弊要面對人際關係和權力壓迫,卻沒有法律保護,因此《揭弊者保護法》相當重要,降低告發風險,可以讓更多人站出來,讓台灣政治環境更透明正義,我們未來會嚴格監督,鼓勵保護揭弊者。張凱鈞表示,根據全球舞弊調查者協會調查,舞弊發現的最大來源就是舉報,《揭弊者保護法》是政府反貪腐的重要防弊機制,能預防犯罪行為發生。遺憾的是,2020年行政院將草案送立法院審查,藍綠打假球號稱要防弊,卻特意屆期不續審,讓該法一躺又是2年。葉一璋指出,國際上的承諾不能跳票,揭弊者保護法不容擱置;他在2016年以台灣透明組織執行長身分,參與在台北舉辦的「APEC揭弊保護工作坊推動座談會」,當時滿懷希望認為我國終於會有揭弊者保護法的立法,以呼應「聯合國反貪腐公約」(UNCAC)於第33條有關「保護檢舉人」條文中的規定,也讓我國未來在參加國際會議時,不會因我國未有可以保護揭弊者的法制體系,而備感尷尬。「今年2022年9月又將舉行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的國際審查會議,屆時委員如提及此事並詢問進度時,真不知我們要如何回應。」葉一璋說,2018我國在聯合國反貪腐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時,審查委員也建議我國應擬定並實行私部門之揭弊者保護,而我方也回應刻正研訂涵蓋公、私部門之「揭弊者保護法」;行政院於 2020 年更將「推動《揭弊者保護法》立法」列為我國「開放政府行動方案」之承諾事項。不過,至今沒有結果,不知在即將到來的國際審查會上,如何面對其他委員的詢問。張其祿表示,民眾黨團早在2020年底提出「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各黨派也已提出各自版本,今年4月法務部廉政署公布「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報告中宣示要落實行政院「開放政府行動方案」承諾,研訂公私部門合併之揭弊者保護專法,然而法務部已提出版本,卻卡在行政院遲遲無法通過,行政院應正視立法院朝野各黨的要求,落實立法承諾。
CEDAW第4次國家報告 台灣4年來最大進步為「通過同婚」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於今年3月提出「《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4次國家報告」,並於今天召開記者會發表。負責督導告的行政院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呂欣潔說,這4年來台灣性平最大的進步就是通過同婚,法的改變,推動了社會的改變,讓大家共同思考同志家庭、伴侶與同志個人的存在,台灣的模型非常值得世界學習。《CEDAW施行法》明訂,政府應依公約規定,建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報告制度,每四年提出國家報告,並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審閱,政府應依審閱意見檢討、研擬後續施政。我國業於2009年提出初次報告,並依法每4年提出國家報告,最新的第4次報告,於今年3月底公布,行政院今召開記者會再次對外發表。「《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中華民國第4次國家報告共同核心文件」指出,目前已納入國內法律體系的人權條約,9大核心人權公約除《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是我國未退出聯合國前已完成批准書存放程序,對我國生效外,其餘5個已完成國內法化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兒童權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均係採制定施行法方式完成國內法化。報告指出,除制定施行法,亦可依《條約締結法》第11條規定方式完成國內法化,二種作法效力及實踐均相同。而為符民間團體期待,另也訂定「各核心人權公約撰提國家人權報告及辦理國際審查共通性作業規範」,明定已完成國內法化的人權公約,均應依各該公約規定及該共通性作業規範程序要求。報告也提到,國內法律保障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權利,包含施行《性騷擾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家庭暴力防治法》,以保障人身安全;同時,也有《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教育及職場之性別平權。同時,為強化CEDAW各項教育及宣導資源,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架設「CEDAW專區」,放置CEDAW及其一般性建議中英文版、國家報告、落實CEDAW結論性意見與建議辦理情形、法規檢視案例彙編、民眾向行政機關引用CEDAW指引及案例彙編、各式訓練教材;透過製作宣導短片、廣播帶及平面海報、數位學習課程、教材及講義等向社會大眾推廣性別平權觀念。為提升教師性別人權意識,教育部修訂「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透過教師專業素養指標,規範各師資培育大學將「性別平等教育」等議題納入課程規劃;而性別平等教育議題相關課程,目前總計49校302系所已開設性別教育相關課程,開課科目達825科,計1萬6544人次修習課程,其中女性參與比例高達66.6%。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儘管國內疫情緊張,但回頭看2022年的人權有值得標誌的意義,在上半年政府通過漁業與人權計畫,通過首部的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成立行政院人權與轉型正義處,5月完成了兩公約國際報告審查。往後看下半年也是非常精彩,除了CEDAW第4次國家報告將進行國際審查,要將進行在地審查與在地實踐。羅秉成說,各政府部門為了人權,做了很多準備作業,審查也都非常盡心盡力,雖然人權是寂寞的工作,但台灣能在國際被看見,除了經濟,也有人權的成長。他說,人權貴在實踐,這不是集郵,而是落實與實踐,台灣雖然不是聯合國成員,但願意遵照聯合國規範進行國家報告,所以也推戳性別暴力四法,希望在網路上有進展,再透過跨部會合作才能突破困境。羅秉成強調,在公共托育上,政府也提出很多面向的政策,除了擴增托育機構,減低年輕父母負擔,性平會也提出建議,讓父母育嬰留職薪資從6成提高到8成。現在五院共同花了1年多時間完成CEDAW報告,民間團體就可以在年底進行國際專家的審查,希望透過這樣的機制,讓政府部門把這件事放在心裡,在政策上有所實踐,累積下來,性別平等與人權就會提升,國家的軟實力也會提升。督導CEDAW國家報告的行政院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呂欣潔表示,這4年來台灣性平最大的改變與進步就是同婚的通過,這條路非常辛苦,到現在雖然還有很多可以努力的地方,但看到各部會通過相關法案,也看到法的改變,推動了社會的改變,共同思考同志家庭、伴侶與同志個人的存在。呂欣潔說,法案通過後,很多民眾都了解行政系統的調整,共同解決思考的方案。而透過同婚的改變,民間團體的意見與公私部門的同心合作,公民社會與政府一起推動落實人權的價值,同婚這條路是非常好的例子。她說,台灣的模型非常值得世界學習,希望能與國際社會一起分享。呂欣潔強調,這幾年除了CEDAW,政府也審定了未來10年性別平等的綱領,在不利的處境下,可以看到國家已經清楚看到交織性的重要,包括原住民、身心障礙與弱勢者的身分,在國家政策上也都有清楚的方向,完全符合聯合國永續目標的原則,也回應到CEDAW的精神。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處長吳秀貞表示,針對(CEDAW)第4次國家報告,預計在6月至11月之間,國家報告及民間團體平行報告,將提供給國際審查委員,並製作國家報告手語版,對於國際審查委員提出的問題清單,政府機關與民間團體也都會提出回應。吳秀貞表示,國際審查會議預計將於11月28日至12月2日舉行,屆時將由國際審查委員與政府、民間廣泛且深入的討論,最後將公開發表結論性意見與建議。
陸出現首例Omicron變異株BA.2.12.1 傳播力更強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周報》(英文版)5月16日報告了中國大陸首例確診感染新冠病毒Omicron亞型毒株「BA.2.12.1」的境外輸入病例的具體情況,來自非洲國家肯亞。4月23日,一架從肯亞奈洛比起飛的國際航班KQ880抵達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國際機場。所有旅客均被轉移至隔離酒店進行14天常規醫學觀察和常規核酸檢測。其中一名患者,27歲,中國男性,於4月27日報告新型冠狀病毒核酸陽性。該患者有完整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史,並且在過去14天內沒有接觸過其他新冠肺炎病例。確診後,他被轉至廣州市第八人民醫院接受治療。2022年4月30日,使用Illumina MiniSeq平台對患者的鼻拭子樣本進行測序,基因分型結果顯示患者感染了奧密克戎亞型毒株BA.2.12.1。在刺突基因上共檢測到33個氨基酸突變位點。其中L452Q和S704L為BA.2.12.1亞譜系的關鍵位點。該序列已提交給國家基因組數據中心。2022年5月4日,世界衛生組織提醒密切監測亞型BA.2.12.1。與其他Omicron亞型毒株相比,BA.2.12.1亞型具有更強的免疫逃逸能力,一些研究表明BA.2.12.1的傳播率比BA.2快23至27%。亞變異傳播非常迅速,導致美國許多地區重新流行,至少有17個國家報告了病例。
國家人權委員會首次撰寫獨立評估 將交國際審查
國家人權委員會今( 28)日公布「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獨立評估意見書,有別於過去台灣提出的「國家報告書」與「NGO報告書」,這是首次由國家人權委員會提出的獨立評估意見,由人權委員紀惠容、高涌誠共同主持。紀惠容、高涌誠指出,聯合國為了推動落實國際公約,所有締結國際公約的國家,應該在一定時間內提供三份報告,包括「國家報告書」、「與「NGO(非政府組織)報告書」和一份由獨立人權機關撰寫的「國家獨立評估意見書」,交由國際審查委員審查。台灣已簽署的國際公約如兩公約、兒童人權公約、身心障礙公約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在之前對國際審查都有提出「國家報告書」與「NGO報告書」,但因為當時尚未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均未提出「國家獨立評估意見書」,此次是國家人權委員會第一次撰寫「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獨立評估意見書。紀惠容及高涌誠指出,為了撰寫「國家獨立評估意見書」,了解「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在臺灣落實的狀況,於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間,啟動一系列焦點團體方式,分別針對性別暴力、性傾向與性別認同與表達、家事移工、不利處境群體之婦女、女性就業與經濟機會等主題,與會團體代表以第一線觀察與經驗出發,提出具體的立法訴求與政策建言,例如數位性別暴力之法制保障、性別變更制度設計、同志家庭收養非血緣子女權利、制定家事服務法專法、育兒照顧制度、移民婦女離婚後之家庭團聚權,以及原住民、身心障礙等不利處境女性低勞動參與率及高失業率等課題。紀惠容、高涌誠表示,以上都是非常重要的建言,有新興議題與最迫切或最弱勢者權益的問題。國家人權委員會將就焦點團體中蒐集到的意見,再邀集相關權責機關進行對話,以釐清爭點,並依據公約條文與國際審查的結論性意見,針對CEDAW第4次國家報告內容提出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立場與建議,提供國際審查專家參考。
今年國際審查身心障礙權利公約 人權會籲速修法完備社會安全網
立法院現正召開臨時會,將審議患有精神障礙者觸法後的處遇制度,涉及多項法律的相關條文,國家人權委員會昨(11)日發布聲明,呼籲修法應對監護處分期間明定上限、審理程序加入身心障礙團體組織代表參與、速修正《精神衛生法》並參酌《身心障礙者的人身安全與自由準則》,在維護精神障礙者的基本權益外也能完善社會安全網。人權委員會聲明指出,精神障礙者觸法後的處遇制度,涉及《刑法》、《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施行法》、《保安處分執行法》及《法院組織法》相關條文,但依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版本,精障者受監護期滿得延長,且延長次數未設限制,將可能造成精障者遭受長期或甚至終身監護的可能。為落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由相關機關參研先進國家作法,設計符合我國之特殊處遇措施,除了應提高評估小組審查次數及審查強度外,在司法程序中並應加入身心障礙團體組織代表參與。人權委員會表示,俢法應依據「身心障礙者的人身安全與自由準則」,強化司法精神醫院及病房的相關配套措施,並以讓觸法的身心障礙者復歸社會為目標,強化司法精神醫院及病房的相關配套措施,加入如交通權、知情同意權、司法近用、補償與救濟權與正當法律請求權等各項權利保障措施。人權委員會強調,根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內容,締約國應修正過時的法律及慣例以避免任意拘禁精神健康障礙者,而特別是非自願住院可能造成傷害,而《精神衛生法》現行條文第41條強制住院及第42條緊急安置規定,已於2017年審核不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而列入優先檢視清單,我國即將於今年進行CRPD第2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呼籲行政院宜儘速提出修法草案,送立法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