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財產法
」 國有財產法欲建「新竹縣立生命紀念園區」惹議 監察院促竹縣府檢討改善
新竹縣政府原計劃在湖口鄉波羅村興建「新竹縣立生命紀念園區」,卻引發諸多爭議,當地居民也成立自救會激烈抗爭,由於事涉地方重大民生議題,監察院已提出調查報告及相關調查意見,並呼籲新竹縣政府重新檢討並進行改善。根據監察院調查,新竹縣政府在2019年提出興建「新竹縣立生命紀念園區」計劃,經縣府評估7處預選基地,最後選定「湖口大圓山陣地周邊地區」作為興建預定地點,並報經行政院核准無償撥用10筆國有土地,合計面積約為13.62公頃。但因引起當地居民極大反感,新竹縣政府民政處於2022年8月29日提出建議終止「新竹縣立生命園區興建實質規劃」委託案,並經縣長准予通過。原先已撥用取得之國有土地,則依國有財產法相關規定申辦廢止撥用。改請各鄉鎮市公所就轄內公墓設置殯葬設施進行檢討與評估,亟盼能加速整頓傳統公墓、活化土地資源,以滿足民眾在殯葬方面之需求。調查委員陳景峻、郭文東表示,新竹縣政府在計劃進行中未充分考慮當地居民的意見,且事涉地方重大民生議題。為此,他們要求新竹縣政府進行全面檢討,並提出改善方案。調查委員陳景峻、郭文東發現,內政部曾建議新竹縣政府推動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立法,並檢視各地鄉鎮市公所相關殯葬設施收費規定,是否符合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儘速完成盤點並統整各鄉鎮市之殯葬設施需求,擬訂相應之推動計畫,以逐步提升該縣整體殯葬設施服務量能。此外,調查委員陳景峻、郭文東指出,與其他縣市相比,新竹縣的每座火化爐平均火化大體數均低於雲林縣、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調查委員們要求進一步研究是否有提升效能的空間。如果現有的火化設施無法改進,他們建議考慮原址更新或拆除重建,加以充實及改善。調查委員陳景峻、郭文東續指,新竹縣的公墓需求逐年降低,現有公墓計129處,均未針對需求與使用方式進行檢討,新竹縣政府應檢視各公墓的使用情況,推動禁葬和鼓勵遷葬。同時,他們建議政府增設納骨設施或設立環保自然葬區,以提供更多元的喪葬選擇,並加強宣導推廣。
另類戰火受害者2/澄清非宿舍 勞工宅住戶:沒用政府一毛錢
位在台北市通化街附近的電信勞工住宅老舊,100家住戶希望能進行都更,住戶表示,他們的房舍是合法購得,地主「電信協會」是私人團體,也未曾受過政府資助,希望外界不要誤指他們為「宿舍」、「國有地」,導致建商望之卻步,造成都更受阻。黃博洋說,雖然因為歷史因素,當地整塊區域中,除了後來在1970年再蓋的16戶外,原本的100戶都沒有房屋所有權狀,幸好早年留有購買勞工住宅的員工名單;此外,除了少部分的原屋主移民國外出售,大部分的住戶都是60幾年的老鄰居,雖有許多第一代購屋者已不在人間,但現在的第二代住戶大都從小就認識彼此,因此花了幾年的時間,就把每間房的實際所有權人找出來,也與地主電信協會協調,準備著手都更。電信勞工住宅聯誼會總幹事黃博洋(右)與會長胡志杰出示住戶的扣款證明指出,他們的房子不是宿舍,而是自己購買的勞工住宅。(圖/黃威彬攝)不過,因為有立委提案,認為該處為政府「實質掌握」的土地,不應交由私辦都更,因而進度受阻,雖然該提案在去年經立法院投票否決,而國有財產署也在去年1月28日發布聲明指出,電信協會名下的財產目前尚屬於私有財產,不適用國有財產法。「可是當時有消息傳出,被外界誤以為這裡是國有地,建商怕有麻煩,當然不敢接手。」黃博洋無奈地說。「我們是『產權未登記』,而不是『產權有爭議』。」黃博洋說,當年台灣電信管理局(中華電信前身)、電信協會合作成立「電信勞工住宅興建委員會」,由電信協會出資120萬元購買土地,當時的電信局長陳樹人則掛名「建築使用執照」申請人(當時建照與使用執照尚未分開),員工則登記後以分期付款方式購屋,但交屋當年正好遇上823砲戰,沒有拿到房屋所有權狀,而在陳樹人過世之後,事情就變得更麻煩,但因為電信協會有當初的購屋人名單,所以產權並無爭議。 黃博洋說,曾有原始住戶移民出國,把房子賣給其他人,引發外界質疑,電信協會土地上的房產可否轉移,經過電信協會控告新屋主「拆屋還地」,結果敗訴,也確立了這些地上建物確為私人的財產。另外,黃博洋也舉例說,有一位住戶因為欠款,房屋遭到公告法拍「可點交」,可見房屋產權並沒有爭議。根據電信協會的官網記載,該協會前身早在日治時期就已成立。黃博洋說,現在這塊土地是電信協會當年以新台幣120萬購得近二甲的農地,黃博洋說,國有財產署去年已發布聲明,認定電信協會的土地不是國有財產,住戶希望能依法進行都更。(圖/黃威彬攝)而電信協會的前身早在日治時期就已成立,資金來源是由員工捐贈,其中包含日本時期的日籍員工所捐贈,還有公司管理階層比較大額的捐款,雖然負責管理協會財產的董監事一向是由交通部官員與中華電信經理人員出任,但從未拿過政府一分錢,性質類似電信員工的福利委員會,屬於私人團體,而非政府機構。「政府沒有捐助電信協會一毛錢,是由員工捐的,就像教會、寺廟是由信徒,出錢,財產當然是私人的。」黃博洋說,希望外界不要誤解,因如果真是「宿舍」,也早該依「眷舍房地處理辦法」更新了;他們擁有房屋的產權,土地則隸屬電信協會,希望能讓住戶依法辦理都更,爭取安全的居住環境。
九成民眾認高房價嚴重 民團批房市三箭射垮青年
民團巢運今(19)日與立委賴香伶、邱顯智等人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蔡政府上任以來房價不斷的飆漲,問卷調查顯示,高達九成民眾認為高房價嚴重,三大主因包括交易炒作、持有稅過低以及熱錢湧入房市,然而目前政府措施僅著重打擊「炒作」,且民眾面對租屋困境為租屋黑市所導致,其次才是增加租屋供給,顯見發錢並不能真正解決問題。巢運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在購屋問題上,整體有99.3%的民眾認為台灣高房價嚴重。且目前「未居住於自宅」的民眾,未來五年僅不到三成有購屋計畫,其餘則是過去五年曾經想購屋而未果或根本沒有購屋計畫,僅2.7%的民眾在過去五年中順利購屋。整體而言,民眾對於高房價下的購屋整體抱持悲觀態度。賴香伶指出,拆解房屋成本,土地為佔比最高。根據統計,去年全台可開發素地交易金額超過三千億元,其中政府的土地標售案占22.5%,為近五年來的新高,是全台灣最主要的可開發案土地供應者。賴香伶表示,雖然立法院早在2011年時就通過修法,針對500坪以上國有土地發出禁賣令,然而因為當年僅修國有財產法,並未修改地方自治法,留下地方政府可以透過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將私有地變成公有地出售,造成中央不能賣地,地方拼命賣地的景象。賴香伶認為,若要根本的解決問題,除了提高稅率與各種限制措施外,政府更應該放棄純財政手段的思維,回到政府開發土地的初衷,以全民利益為出發點的考量,優先解決高房價問題,提高社會住宅比例、審慎評估都市計畫,不該出現把社會住宅用地變賣的情形。賴香伶強調,將持續監督政府如何使用公有地,讓有限的土地資源發揮最大的效益,讓年輕人讓下一代買得起房,有多寶貴的資產,而不是在這一代手上變賣殆盡。
若安全非首要那公司化為啥?立委警告別為處份台鐵土地資產開巧門
交通部長王國材日昨視察台鐵東部各車站輸運時,台鐵工會台東分會理事長張博翔當面直言,台鐵公司化不能與安全畫上等號,王國材則反嗆,「如果安全不是最重要的,我為什麼要做這麼多?」,雙方互槓下,火藥味爆表。台鐵工會發起的五一勞動節員工不加班運動已平安落幕,交通部長王國材昨晚召開記者會明台鐵最新輸運狀況,國民黨立委林奕華則期待王國材要說到做到,多關心台鐵安全問題,別再堅持處份台鐵資產排除國產法適用。(圖/翻攝國會頻道)國民黨立委林奕華則指出,立院交通委員會日前在民進黨立委人數優勢下,表決初審通過交通版的台鐵公司化條例,但針對「安全」「員工權益」及「台鐵土地資產處份」等關鍵條文全數保留,引發台鐵工會大動作抗議,朝野也即將針對保留條文協商。林奕華說,她曾提案要求交通部,即使日後台鐵公司化,台鐵新公司要處分資產仍須受到現行「國產法」管控,500坪以上國有地不准賣給財團、台鐵公司若要賣地須由國產署依法拍賣(不能台鐵自己賣),但交通部長王國材強烈反對,綠委最後也封殺她的修正案。她因此表示,王國材與台鐵員工對嗆,若非為了安全為何要推公司化?但是消基會已經質疑,現行公司化條例內容,安全條款相當不夠,她寧可「真心期待」王國材部長推動公司化是以「台鐵安全」為優先目標,而非如台鐵工會質疑,要讓台鐵500坪以上大面積土地資產,儘速脫離國產法掌控,日後台鐵董事會想賣、只要交通部點頭就OK,國產署、立法院以及台鐵基層員工都無法管。林奕華指出,台鐵目前所有資產都受國有財產法約束,政院之前也已經修正鐵路法,同意台鐵有限度的活化利用,但政院卻又在台鐵公司化條例草案中明訂未來可處份(包括賣斷)台鐵資產。讓她不禁想問,台鐵現在沒有公司化,不賣地也是正常營運,而未來台鐵公司化後,仍由交通部百分百獨資經營,為何台鐵只是「移轉」一間新公司,處份土地資產就不必再受國產法約束?也難道外界會有許多陰謀論。林奕華建議,現行「私立學校基金設置條例」規定政府或民間可以捐地興建私立學校,但禁止處份(賣地),私校僅可使用孳息(利息)營運,他認為類似方案應是台鐵公司化後,現有龐大土地資產管理可採取的方式。她主張,未來台鐵資產不論出租或設定地上權、BOT活化都沒問題,但就是禁止賣斷給財團。雖然王國材曾向林奕華解釋「現在國有土地都已經不大處份(賣斷)」,但林奕華卻當場糾正王國材,500坪以下的國有土地正不斷被出售中,國防部許多500坪以上的大面積國有地,產權被內政部住都中心取得後,也規劃透過都更、拍賣換錢,哪有什麼「現在國有土地都不大處份」的情形?林奕華並表示,行政機關近年用各種名義相繼成立「行政法人」、「財團法人」或者「推動國營事業公司化」,不斷遭到質疑,其實是為賣「大面積國有地」不斷開巧門,因為最後立法院完全管不到。她因此呼籲,不分朝野立委都有責任在審查台鐵公司化條例時「守土有責」,別讓歷代政府與台鐵人守護下來的龐大土地,未來一筆筆的便宜賣給財團。值得注意的是,針對台鐵公司化條例全數排除國產法限制,台鐵局日前發布新聞稿澄清,也是用「台鐵公司未來由政府獨資經營,土地及房屋處分須經董事會審議、並報請交通部核定」等理由,指台鐵不會輕易賣地。但鐵路工會卻堅持,台鐵公司化後的土地資產應留在台鐵,而非目前交通部規劃的,大部分交給償債基金、少部分留在台鐵,卻都能拍賣,也由於交通部、臺鐵局、臺鐵工會及朝野立委都高度關切台鐵公司化後的龐大土地資產處理,但主張卻明顯南轅北轍,又攸關「土地正義」及台鐵新公司未來營運,預料也將是未來立院協商台鐵公司化條例時的攻防重點。
台鐵公「私」化1/擬售逾千億精華地金雞母 立委憂坐吃山空
台鐵近期事故頻傳、長年債台高築,交通部為此強力推動台鐵公司化,目標2024年元月掛牌。交通部研擬以台北市信義區、大同區和高雄市鼓山區三筆市值約1160億土地作為償債基金,立委還察覺台鐵更已「列管」全台逾20筆車站周邊精華土地,憂心殺雞取卵大賣祖產,終有一天坐吃山空,而這些土地一旦落入財團之手,將衝擊未來整體交通規劃與運用。台鐵公司化的倡議由來已久,然而受制於種種環境壓力一直未能有所進展,鑒於2018年10月21日普悠瑪和2021年4月2日太魯閣號列車事故,三年內連續發生兩起重大交通意外,催促了台鐵公司化的腳步。行政院提出《鐵路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及《國營事業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目標2024年1月台鐵公司化掛牌上路。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於3月23日初審通過「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後台鐵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得辦理其經管之國有不動產開發、處分或收益,不受國有財產法第28條規定的限制,若屬出售或設定一定年期地上權者,應先報經行政院核定,形同為台鐵處分國有地開了後門。緊接著,立法院4月7日首次審查「國營事業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行政院版本與台灣鐵路工會版本出現僵持,最大爭議在資產處理與債務償還方式,因此當天會議僅有詢答,並未針對法條進入逐條審查。台鐵公司化預計2024年1月掛牌,不過資產處分與債務償還方式仍有爭議,目前公司化草案仍未進行實質審查。(圖/周志龍攝)目前台鐵總負債達4208億元,當務之急是其中1484億元的短期債務,交通部研議以台鐵台北車站特區、台北機廠及高雄港臨港站的三筆土地,移至交通部名下設定為償債基金。立委魯明哲指出,《鐵路法》修法通過,這三筆土地預估市價1160億,正好可以補足目前台鐵的短期債務。事實上,2019年成立的台鐵局資產開發中心曾初步盤點出全台二等以上的車站,周邊500公尺內、300平方公尺以上台鐵土地,共計22筆,將優先辦理活化、對外招租,第二階段將擴及所有車站;而台鐵局長杜微也評估,《鐵路法》修訂後,可建立台鐵處分資產和收益機制,加快台鐵改革。本刊調查,除了台北機廠、台北車站特定區和高雄港站的三筆土地之外,台鐵局已盤點優先活化或對外招租之土地清冊資料顯示,全台二等以上車站(依各站業務量核定等級,分數越高等級越高,例如台北車站為特等站,基隆、南港為一等,汐止、八堵為二等)周邊500公尺內、300平方公尺以上,共有超過20筆土地,公告現值逾18億元。最高的其中三筆土地,分布於宜蘭市、新北市汐止區以及高雄市三民區,三塊土地公告現值逾11億元,占台鐵已盤點優先活化或對外招租之土地的六成,這三塊土地目前都是已出租或活化,也可能成為台鐵未來資產處分的選項。不滿台鐵公司化草案未經協商就送進立法院,台鐵工會發起51勞動節不加班,上萬名員工更醞釀走上街頭抗議。(圖/方萬民攝)台鐵企業工會不滿資產被以處分作為償債方式,質疑政府想藉這次公司化名義收回台鐵土地。工會以民國80至90年代被「公司化」的台灣汽車客運公司(台汽)為例,當時被財團接收的台汽土地之一、台北車站北站土地,如今已改建成商辦或豪宅大樓,由財團接收的精華地段助長了周邊房價。魯明哲則批評,交通部對於償債基金的管理單位支吾其詞,擔憂若標售精華土地,不僅有變賣國有資產的疑慮,更怕落入財團或私人口袋後,將影響整體交通規劃與運用,以及文資保存。他認為,交通部應以不標售國家資產為原則來推動相關活化措施,例如與銀行協商;若真的非處分不可也要設定上限,逐步償還債務才是長遠之道。
中山女高旁萬坪土地誰有權賣? 交通部殺出主張產權 歷建能否保留再引議論
本刊日前報導,北市中山女高對面的「台鐵機務段舊宿舍群」,因在前市長郝龍斌時代被北市府登錄為歷史建築,「屋主」台鐵職工福利會去年身依照「文資法」、委外進行現地修復,打造台鐵紀念園區,卻遭「目前地主」內政部住都中心反對,要求將當地變更為住宅區,蓋新大樓,僅保留少數老屋移地保存。台鐵職福會則質疑,扮演「裁判」關鍵角色的北市文化局文資審議委員會部分委員,卻力勸台鐵與內政部溝通,似乎未支持歷史建築應全區保留,這批老屋在「妾身不明」之下,目前更難維修、前途堪慮,讓職福會也大嘆「想花錢維護歷史建築卻遭刁難」。這項爭議今天又出現戲劇性轉折,交通部長王國材在立院答覆國民黨立委林奕華質詢時強調,該「機務段舊宿舍」土地產權,其實屬於台鐵局,因此將向政院提出要求,收回該筆土地,不再撥交內政部營建署住都中心進行都市更新。值得注意的是,本刊上週才詢問台鐵公司,如何看「台鐵職福會與內政部營建署,針對舊宿舍歷史建築保存」意見嚴重分岐?台鐵當時正式回覆本刊,強調該筆土地因為當年台鐵業務不需使用,已依照國產法規定,撥交國產署轉交營建署規劃都更。據國產法規定,即使廢止土地撥用給營建署,也應「移交國產署接管」,非回復給台鐵局,凸顯台鐵局或台鐵公司高層上週的態度還是「無意介入職福會與住都中心的產權糾紛」,沒想到,不到一週,交通部加入戰局,直接向立委表示「該筆土地我們要收回」,也讓外界更好奇,基地上的歷史建築是否還能「保得住」。立委林奕華今天在立院質詢王國材,台鐵公司化條例第三條規定,未來台鐵董事會有權處理「新台鐵」的土地及房屋,另外,第九條也排除國產法28條適用,也是讓「新台鐵」方便賣土地,在此之下,交通部現在突然表示將收回「機務段舊宿舍土地」,是否代表台鐵公司化後,要將該處基地上有歷史建築的土地直接賣給建商?基地上歷史建築物又要如何處理?王國材則表示,未來台鐵董事會雖可以賣土地,但是要先送交交通部同意,交通部不會隨便賣地。但是林奕華追問,鐵道局不是在108年才剛將不使用的高鐵土地拍賣?顯得有點驚訝的王國材則急忙問幕僚「有嗎」?林奕華接著又問王國材,「台鐵機務段舊宿舍歷史建築群」土地,交通部要如何處理?王國材則答覆,他已經要求台鐵將土地收回。林奕華表示,住都中心資料顯示,機務段舊宿舍土地含歷史建物,整個區域位在北市「蛋黃區」,面積高達一萬多坪,住都中心不是原先要公辦都更嗎?當地大部分都是台鐵的土地,難道王國材都不擔心台鐵土地在公司化後將更容易遭「五鬼搬運」變賣?如果屆時王國材已經不是交通部長,目前禁賣的台鐵龐大精華地還能保得住嗎?王國材則表示,交通部「原則上」不會賣台鐵土地,雖然公司化後台鐵可以賣土地,但國有財產法對於國營事業賣地,要「向上報」。不過,林奕華則則說「部長會下台、法不會變」,質疑台鐵公司化草案,就是讓台鐵精華區土地銷售「開大門」,請交通部再想想如何兼顧資產活化、土地正義與歷史建築的保存,王國材則點頭同意。
台鐵賣地償債未見安全改革 魯明哲痛批:如飲鴆止渴
台鐵公司化擋不住,交通部提出《鐵路法》修正草案,其中「鐵路不動產可處分,不受國有財產法限制」等條文,引發外界質疑賤賣國產;對此,立委魯明哲今(21)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時痛批,當年高鐵負債高達3000多億元,不用賣國家土地,也能逐步償還,台鐵賣地如飲鴆止渴,總有一天坐吃山空, 而行車安全改革部分,更是「今日公祭、明日忘記」,讓因台鐵事故傷亡的民眾家屬情何以堪。魯明哲說,《鐵路法》修正案若通過,未來鐵路相關資產都能標售,這對國內交通營運及國家資產維護有極大影響,雖然台鐵局長杜微稱處分資產的收益,可以提升台鐵品質,但真的是如此嗎? 他也指出,依照目前交通部規劃,未來會把台北機廠、E1E2和高雄港站做相關處分,但令人擔憂的是,台鐵為償還債務或擴充基金規模,而標售菁華土地,不僅有肆意販賣資產疑慮,更怕這些地段落入私人口袋後,影響整體交通規劃,以及影響文資保存。魯明哲表示,外傳交通部打算出售台鐵土地,用以清償台鐵短期負債,若為一次性賣地還債,既無法永續利用,還可能因財團高額競標台鐵土地,導致鄰近房價漲聲連連。他也痛批,若政府不顧國有土地永續利用,是否意味著今後所有公務機關可以不甩財政紀律,反正負債就賣國產,如此飲鴆止渴,總有一天坐吃山空。魯明哲說,目前台鐵改革讓人害怕是「現在畫願景、未來分大餅」,公司化後的台鐵還是要配合交通部政策,其中部分營運估計每年虧損20億;加上未來台鐵營業所需資產擬部分移撥政府,採租用方式供台鐵公司營運使用,租金也將成台鐵負擔。他認為,交通部應以不標售國家資產為原則,逐步推動相關活化,好好跟銀行團協商,若真的非處分不可,也要設定上限,逐步償還債務才是長遠之道。此外,除了資產運用效率不佳外,魯明哲也指出,台鐵的經營管理及行車安全確實需要改革,其中重要的行車安全規範、工程管理流程及零件汰換標準,目前仍未見實質改善。他感慨地說,交通部天外飛來一筆要求台鐵公司化,還臨時安插賣地還債,簡直是「今日公祭、明日忘記」的最佳寫照,那些因台鐵事故傷亡的民眾家屬又將情何以堪。
批台鐵公司化淪口號 魯明哲質疑:精華地恐遭分贓
立法院昨日舉辦「台鐵公司化」公聽會,工會成員抗議不斷,立委魯明哲今(9)日於交通委員會質詢時指出,台灣鐵路管理局成立74年,改革口號從未間斷,卻始終流於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交通部今年再開出「台鐵公司化」處方籤,稱公司化後可提高效能與競爭力,但他提醒口號講再好聽,若沒有落實執行也將徒勞無功,甚至台鐵精華土地恐遭人分贜。魯明哲說,台鐵長期讓人詬病的不是班次延誤,就是服務態度差強人意,更嚴重的是內部人員缺乏安全意識,以致2018年普悠瑪事故與2021年太魯閣,兩次事故共造成67死、428人輕重傷,以及兩位交通部長下台。他質疑,台鐵公司化後是跟誰競爭,不管是台鐵局或台鐵公司都是獨占事業,雖有台灣高鐵或捷運,也是區域性運輸,其廣度與深度遠遠不及鐵路系統,許多地區民眾的選擇僅台鐵一家,在沒有競爭情況下,卻訴求台鐵公司化後能提高競爭力?這是否有邏輯問題呢?至於財務問題,魯明哲也表示,台鐵負債高達4千2百多億,分為短期負債1484億、長期舊制退撫金負債654億、遞延負債1909億、應付貨款159億,這些都是可計算的既有固定成本。他直言,台鐵最大隱形負債為配合國家運輸政策的隱形成本,如不符營運成本的票價,或為運輸政策所需的偏遠公益性車站等,皆未列入台鐵債務4208億中,僅在草案第21條當中規定「因營運所肇虧損由政府補貼之」,但實際補貼多少還需要每年由交通部擬定,再報行政院核定,每年補助台鐵多少根本不確定。此外,魯明哲說,外界盛傳台鐵公司化是讓「交通幫」大炒地皮,在鐵路法第21條之1修正後,大幅鬆綁公有不動產之開發、處分,更不受國有財產法第28條限制。他認為,台鐵固有土地資產在公司化後將如何處理,又如何有效把關,台鐵必須對外明確釋疑。
眷改孤兒1/居安新村未納眷村改建 住戶擔心基地被標售
陽明山上的「居安新村」早在40年前就被國防部納入眷村改建計畫(眷改),然而住戶卻一再苦等不到眷村改建有任何進展,原來負責管理的國安局當年不僅未將居安新村納入改建對象,甚至早就定案「收回檢討運用」,讓居民質疑不僅權利受損,更擔心這處基地可能被標售,圖利財團。陽明山向來被視為台北人的花園,也是早期許多名人政要所屬高級住宅匯集之處。今年花季開始的幾天前,陽明山上居安新村的住戶聚集在仰德大道三段附近的活動中心,舉行「居安新村自救會」成立大會,抗議國安局與國防部未將該村列入眷改對象,準備一方面到國防部抗爭,並打算循法律途徑爭取權益。當地社區住戶表示,居安新村是由國安局管理的眷村,早在1976年該村就被納入國防部的眷改計畫中,1996年又獲國防部核定採新制的《眷改條例》改建,居民也簽署上繳同意改建切結書,但卻遲遲等不到改建的動作;村民眼見其他眷村的住戶都已入住新建好的眷村社區,自己不但不見改建計畫,也不能搬遷到其他新眷村,還收到國安局以公教人員宿舍的處理原則,將居安新村認定為一般宿舍而非眷村,不能參與眷改、也不能繼承,要求他們遷出眷村。居安新村的住戶在附近的里民活動中心籌組自救會,籌劃向國安局及國防部爭取眷改權益。(圖/甯其遠攝)居安新村自救會發起人蔣祖英指出,他們在2019年發現,原來國安局當年送交轄下所有的眷村改建計畫到國防部時,在列冊中漏列居安新村,以致該村未被納入眷改基金的範圍內。住戶懷疑,國安局刻意漏列轄下居安新村與松山區的光復新村改建案,是因為兩處眷村位在台北市高價地段,因而有意把原來的村民趕走,作為國安局或國防部使用,甚至打算未來標售國有土地。根據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網站資料顯示,居安新村所在地新安路上的房價每坪約新台幣83萬元。蔣祖英進一步表示,村民在國安局1996年5月22日內部會議紀錄中發現,國安局早就準備採取「以拖待變」的策略處理這處基地,「本案係以時間爭取空間,俟原眷戶當事人及其配偶過世後,如子女均已成年,即無繼承居住之權源,依法需歸還本局,本局列管老舊眷村眷舍,經過若干年後,配住關係均自然消失,再行收回檢討運用或改建。」紀錄揭露當年與會官員宣示,居安新村未來以不改建為原則。律師蘇煥智表示,依據《眷改條例》第三條規定,在1980年12月31日前興建完成的軍眷宿舍都是該條例保護的對象,就算國安局未送交居安新村資料,致使國防部未列冊,眷戶仍符合眷改條件;國防部未將居安新村納入眷村改建基金的計劃裡,這是國防部自己內部處分的問題,居民受《眷改條例》保障的權利不變,反而是該基地仍受到《國有財產法》的約束,規定面積在1650平方公尺以上者不得標售,讓土地出售受限。「國防部依法應保障眷戶的權利,其中包括子女可以繼續使用的權利,跟這塊土地是否納眷改基金,一點關係也沒有。」蘇煥智說,居安新村未被列入眷改是國安局與國防部這些政府機關的疏忽,不能讓人民承擔,建議居安新村的居民應該要團結一致,並與其他未被列入眷改計劃的眷村相互聯繫,採取行動訴求納入眷改,爭取自己法律上應得的權利。居安新村位在陽明山,環境清幽,但居民擔心隨時會被趕走。(圖/侯世駿攝)居安新村自救會表示,目前居安新村47戶村民中,已有16戶加入自救會,自救會也將邀集更多村民加入,訴求「一屋換一屋」,爭取他們的居住權與財產權,未來計劃到國安局及國部會抗爭。國防部發言人史順文少將表示,民國85年(1996年)時原規劃將居安新村納入國防部眷改,惟當時國安局以另有他用,故未納入;現因國防部與國安局互不隸屬,故居安新村不符《眷改條例》規定,此刻正辦理修法,通過後納入眷改對象。國安局表示,居安新村因主管機關審認不符眷改資格而未納入眷改,該局自85年(1996年)起即積極協調相關機關,希能納入眷改範圍,經相關機關協調,現已同意推動《眷改條例》修法並將居安新村納入眷改範圍,有關《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3、5及5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已於民國110年(2021年)10月呈報行政院審查,該局將賡續瞭解該草案審查結果,並依法協助推動眷改業務。
圈地哥吉拉1/央行財政部前門打虎抑房價 住都中心土地正義開後門
人力、原物料價格上漲的通貨膨脹牽動房價持續上揚,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頻頻被外界質疑打房不力,財政部和地方縣市政府也相繼祭出「囤房稅」平抑房價,沒想到以推動公辦社會住宅為宗旨的內政部「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住都中心),卻悄悄在六都精華地段大舉「圈地」,還不受《國有財產法》(國產法)限制,猶如忙著吃地的「哥吉拉」,立委甚至懷疑住都中心可能賤賣政府祖產,瓦解人民期待的土地和居住正義防線。住都中心鎖定「圈地」目標包括掌管國家土地的國產署及國防部等。其中,國防部因精簡國軍,在六都精華區留下許多500坪以上的舊營區和眷舍,早就成為「口袋深」大建商覬覦對象。北市虎嘯里里長詹仲琪指出,軍方與住都中心近日加速勸離和平新莊僅剩的幾位眷戶搬遷,並希望年底前能完全清空該地。(圖/黃威彬攝)立法院在2011年就修訂《國產法》,嚴禁國有500坪以上非公用財產類空屋和空地標售,防止政府賤賣祖產籌錢,讓國有地不斷消逝,避免土地正義受到戕害,但防不勝防,這道「最後防線」最近卻悄悄遭撕開破口,關切土地、居住正義議題的國民黨立委林奕華說,住都中心在六都已透過各部會捐贈或以低於市價4到5成的「公告現值」價購,取得50處「第二階段社宅用地」基地正在動工中,卻還強力要國防部再出售33處六都舊營區或眷舍。光是在大安區,就有和平新莊單身宿舍(約2500坪)、建國營區(約960坪)、以及復興南路舊官舍等四處,其中,和平新莊上千坪基地堪稱北市敦化南路「碩果僅存」。但究竟該筆土地未來會蓋社宅,或是比照位於和平東路文教區的「建國營區」,要求北市府變更都市計畫為住宅區,讓建商蓋豪宅,未來備受矚目。軍方相關人員私下向本刊透露,住都中心以「兌現」蔡總統8年20萬戶社宅競選政見為由「圈地」,讓國防部感受到很大的壓力。不過他也坦言,軍方的「眷改基金」、「營改基金」都需要財源挹注,中央不給預算,「營改基金」受國產法限制,500坪以上土地也不准賣,只能空著養蚊子,不然就繳回國庫;反之,若賣給住都中心,起碼可拿到錢,只好請住在舊眷舍的老兵和遺眷儘速搬家,清出空地換錢。林奕華指出,和平新莊原本有不少老兵和遺眷拒絕搬遷,立委雖曾請國防部網開一面,但都被婉拒了,幾年過去住戶被個個擊破,無奈下只能拿錢走人,住都中心未來若有意將這些地賣給建商蓋豪宅,讓已被迫搬遷的老兵和遺眷「情何以堪」?難道這就是政府口口聲聲的土地、居住正義嗎?位於北市敦南特區的國防部和平新莊,早年曾有7、800位住戶與家庭進住,但軍方後來決定賣給住都中心以籌措眷改基金,住戶不斷被勸離下,環境也日益破敗。(圖/報系資料庫)
國防部眷村地大拋售 住都中心開後門圈地
人力、原物料價格上漲的通貨膨脹牽動房價持續上揚,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頻頻被外界質疑打房不力,財政部和地方縣市政府也相繼祭出「囤房稅」平抑房價,沒想到以推動公辦社會住宅為宗旨的內政部「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住都中心),卻悄悄在六都精華地段大舉「圈地」,還不受《國有財產法》(國產法)限制,猶如忙著吃地的「哥吉拉」,立委甚至懷疑住都中心可能賤賣政府祖產,瓦解人民期待的土地和居住正義防線。而住督中心面對外界質疑,在截稿前沒有回應。
林務局違憲1/家族世代都在這耕田!政府強索祖產還提告
在嘉義縣番路鄉偏遠山區種植檳榔、咖啡豆、竹筍等農作物的老農婦郭美凰(郭婦),已在當地居住超過60年,自祖輩起即向政府繳錢租地耕作,但林務局2016年居然要用峭壁換回郭婦租下的農地,郭婦不願簽約,卻被法院判決拆屋還地。律師曾勁元正協助郭婦打《憲法》官司,以免讓她面臨被迫搬離祖厝且無法生存的困境。律師曾勁元表示,郭婦兼具自耕農及自行使用土地人兩種身份,根據《憲法》第143條第4項規定「國家對於土地之分配與整理,應以扶植自耕農及自行使用土地人為原則,並規定其適當經營之面積。」但林務局竟以《民法》凌駕《憲法》之上,不但不繼續將地租給世代居住此地的郭婦,反而還提告她無權占用,必須拆屋還地,尤其是當地鄉公所還曾因風災撥款補助郭婦災後重建,表示早已認可郭婦是當地住戶的事實。日據時代的戶籍資料,上頭有郭婦的父親、阿公及曾祖父的名字,足以證明她的祖先世居此地。(圖/宋岱融攝)郭婦翻出林務局的舊租約說,林務局每年都給苗造林,她不但照作且都有付租金,2012年6月,郭婦的先生陳國明過世,至2016年底,林務局要與郭婦續約時,居然改變租地區域,將郭婦目前所使用農地大幅遷移,且大多是無法種植的峭壁山岩,所以郭婦拒簽,結果林務局悍然提告,且採取民事提告無權占用,讓郭婦為繳數萬元裁判費而愁苦不堪,更沒錢請律師代理訴訟,如今郭婦敗訴,法院判決必須返還租地定讞。曾勁元強調,林務局土地是國有地,應該屬於國有財產署該管,根據《國有財產法》規定,「1993年7月21日前已實際使用,並願繳清歷年使用補償者,得逕予出租」,林務局已經違法在先,根本就不應該提告。郭婦每天仍辛勤耕作,面對即將失去的一切,她完全不知所措。(圖/宋岱融攝)現年65歲的老農婦郭美凰,早年因家有1個哥哥、4個妹妹、2個弟弟,1家10口,導致生存不易,家裡十分窮苦,所以父親在她16歲時就將她嫁給大她32歲的先生陳國明,先生去世後,只有郭婦1個人在這耕作,獨自生活,現在又將面對林務局的強制手段,未來她將面臨更多的磨難。對此,林務局表示,本案租地造林地內有違規作物及設施,暫准建地亦有擴大使用等情事,經過嘉義林管處多次與郭婦溝通及通知改善未果,也以違反契約規定向法院對郭婦提起民事訴訟,訴請返還林地,且本案經最高法院判決郭婦必須返還租地造林地。但對於所作所為是否違憲一事,林務局避重就輕不願正面回應。
林務局違憲2/民法可凌駕憲法? 律師:擺明欺負善良農民
在嘉義縣番路鄉偏遠山區獨自耕作生活的老農婦郭美凰,目前因被林務局提告民事無權占用而被法院判決必須拆屋還地,她正面臨無屋可住、無地可耕,甚至連農保均將被退保的悲慘窘境,她的義務律師曾勁元表示,林務局以《民法》凌駕《憲法》之上,擺明了就是欺負善良農民。郭婦現在耕作的山裡,有竹林可採筍,有梅子可釀蜜餞,但因沒有規劃,所有的農作都是有空地能種就種,所以十分雜亂,造成收成不佳且採收困難,加上山裡沒路,運輸困難,日子只是勉強過活,直到10幾年前開始種植咖啡生活才有改善,但想不到命運多舛,又遇到林務局告她無權占用國有地。郭婦翻出林務局的舊租約說,林務局每年都給苗造林,她不但照作且都有付租金,但2016年底,林務局要與郭婦續約時,居然改變租地區域,將郭婦目前所使用農地大幅遷移,且大多是無法種植的峭壁山岩,所以郭婦拒簽。根據林務局2016年底提供的合約空照圖,可以看出林務局企圖將原本租地(紅框處)改位置到旁邊的峭壁山岩上(藍框處)。(圖/本刊攝影組)不料林務局竟然直接提告,還對郭婦提出民事提告無權占用,讓郭婦為繳數萬元裁判費而愁苦不堪,更沒錢請律師代理訴訟,如今郭婦敗訴,法院判決必須返還租地定讞。林務局除了下令郭婦要拆屋還地、要將檳榔樹全數砍除外,還直接向法院聲請債權,甚至查封郭婦在中埔鄉一棟價值百萬的民宅。認識郭婦40年的好友李玉卿很替她抱不平,「她就是個很傳統的台灣婦女,任勞任怨,這麼好的女人居然要承受這麼多的苦難?」山裡的鄰居吳老太太說,「伊(郭婦)的阿公就是在此耕作,我是看伊大漢的」。吳太太的兒子也不忍說著,「政府太不應該,也太不公平了,土地被他們(林務局)拿走,又有什麼用?」律師曾勁元表示,林務局土地是國有地,應該屬於國有財產署該管,根據《國有財產法》規定,「1993年7月21日前已實際使用,並願繳清歷年使用補償者,得逕予出租」,所以林務局已經違法在先,後又提告民事,擺明是在欺負善良農民。曾勁元強調,監察院曾於2019年5月指,退輔會以「公法遁入私法」手段,逕依民法規定訴請已在當地安身立命數十年的大觀社區居民拆屋還地,有違兩公約「適足居住權」意旨,因此監察院要求行政院研議專法解決頻仍迫遷爭議並督促退輔會檢討改進,本案林務局手段與監察院指責的退輔會完全一致,都是用民法手段「公法遁入私法」,也都是有違「適足居住權」。對此,林務局表示,本案租地造林地內有違規作物及設施,暫准建地亦有擴大使用等情事,經過嘉義林管處多次與郭婦溝通及通知改善未果,也以違反契約規定向法院對郭婦提起民事訴訟,訴請返還林地,且本案經最高法院判決郭婦必須返還租地造林地。但對於所作所為是否違憲一事,林務局避重就輕不願正面回應。
水利會控政府搶民產 霸占2000億
為因應10月水利會長改為官派,行政院版《農田水利法》修正草案,4月30日已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通過初審,明訂未來農田水利會現有資產,將納入作業基金,並排除《國有財產法》限制,財產處分將回歸各分基金,不互相流用,全案預計6月底前完成三讀。農委會農田水利處副處長陳衍源表示,行政院版草案中指出,農田水利會改制後,資產及負債由國家概括承受,並納入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管理,未來如果要提供公有土地使用,不應「無償撥用」,而且未來各地分署的作業基金應專款專用、不會互相流用。至於草案中提及若是依農地重劃條例37條第3項無償取得的土地,應無償撥充或抵充,陳衍源說,這類土地部分是地主無償提供、部分是地方政府無償提供,為維持公益性,因此仍應無償撥充與抵充。但國民黨立委廖國棟、林文瑞則提案並未納入此項但書,意謂所有的土地都要有償撥用,以維護農民的權益。《農田水利法》草案日前通過經濟委員會審查,擬10月1日把17個農田水利會改制成「農田水利署」17個分署,其中,最受爭議的就是草案中指出《農田水利法》財產將由國家「概括承受」,根據統計,所有水利會資產現金超過700億、不動產更達1200餘億,這些財產中有部分還是農民無償提供給水利會興建水利設施使用,外界質疑政府是強占民產。日前立委廖國棟舉辦公聽會時,部分專家學者就質疑農田水利會改制違反憲法,指出農田水利會部分土地為農民無償提供,政府有強占民產之虞。
【欺佛太甚3】寺產依法應發還 文化部殺出當程咬金
臨濟寺命運一波三折,被劃為公園用地後,竟又是另一波災難開始。「宗教聯盟」主席朱武獻說,臨濟寺約一公頃的土地被劃歸公園用地後,國有財產局(現改制為國有財產署)將產權移交給台北市政府管理,在前台北市長郝龍斌任內,於二○一二年要求臨濟寺交付「占用土地補償金」,令寺方補繳多年來「非法占用」國有土地的租金,經法院判決,認定臨濟寺的土地在光復後就是國有財產,因此要追繳三千多萬元,可以分期付款;加上支付月「租金」二十三萬元,每個月寺方要負擔五十多萬元。2012年,台北市政府要求臨濟寺交付3千多萬元「占用土地補償金」,當時的台北市長正是郝龍斌,圖為郝龍斌參加花博遊行。(圖/報系資料庫)朱武獻說,臨濟寺的土地在日治時期本為私有財產,現今又是寺廟用地,根據《國有財產法》與《國有財產贈與寺廟教堂辦法》的規定,依法可以歸還給臨濟寺,但卻因為被劃入園山公園範圍內,屬於公共設施保留地,無法進行產權轉移;朱武獻說,寺方曾向台北市長柯文哲陳情,將臨濟寺所在土地變更為文化資產保存區,排除在公園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外,寺方就可以依法申請產權返還,不必再負擔每個月高額的補償金。「沒想到,半路殺出一個程咬金。」朱武獻說,當北市府準備進行變更時卻發現,行政院文化部把臨濟寺與附近的土地劃為「圓山遺址」,屬於「十三行文化」的保留區,北市府解讀保留區涉及中央權責,無法進行都市計畫變更,而文化部也無意協助解套,讓寺方爭取歸還寺產的計畫因此「卡關」;他批評,中央與地方的官員相互推諉,根本是官僚誤事。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資科表示,目前北市府正依照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的指示,先進行「古蹟保存計畫」,待計畫完成後再著手都市計畫變更程序,並無推拖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