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待遇
」為移工及其子女打造更友善的生活、工作環境!
全臺灣約有75萬名移工,在臺灣工作女性移工,其中約20多萬名正臨婚育年齡的女性移工,因為政策缺乏周全配套,導致陷入生命與生存困境中,甚至被迫成為失聯移工,社會又該如何改變對於移工的刻板印象,營造尊重人權環境?成為一個真正包容的社會。Mozha媽媽Yuli來自印尼,在2013年到臺灣工作,原本是家事工,工作2年雇主卻只讓她休息5天,體力不堪負荷下決定逃逸山區,成為失聯移工。沒想到一天Mozha癱軟在地,好在Yuli在尋求關愛之家協助後,幫 Mozha辦理重大傷病以及臨時居留證,進行化療之後,母女安置在關愛之家,也安排Mozha復健以及到學校上課。這案例道出,移工內心最深恐懼與無助感,尤其是失聯移工的身分更讓她陷入兩難。任何一個到臺灣工作的人 就是我們自己人關愛之家1986年創立,主要是照顧愛滋病人,1997年起協助照顧外國人,更照顧1000多名移工孩子,其中包含失聯與非失聯移工,創辦人楊婕妤點出關鍵問題,「她們擔心懷孕後,無法承擔仲介費和銀行債務,而選擇淪為失聯移工。」根據統計,2024年失聯移工創下新高,達到8萬7000人,他們身處異鄉卻得隱身躲藏打黑工維生。任職力成科技的菲律賓籍廠工Jennyfer,2022年在臺灣懷孕生子,她生完孩子後生父就失聯了,目前Jennyfer獨自撫育2歲小孩,她提到,「有聽朋友說過,有些公司一旦懷孕,必須在至少3個月回家,即使允許在臺灣生產也不能延長育嬰留停假,只能申請產假,不能申請無薪假。」一開始甚至擔心懷孕後公司不會跟她續約,擔心主管覺得會影響工作,另一困難是孩子照顧問題,Jennyfer平時上班將女兒託給朋友照顧,有時沒人可以幫忙,就一個人照顧孩子,也因太累而生病。許多女性移工得面臨職業與家庭雙重困境,Jennyfer也很感謝力成科技的主管與同事們都會給予關心與支持,減輕她的不安。針對移工的擔憂,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回應,「臺灣對移工基本上我們就是國民待遇,也就是說我們自己國內的勞工,勞動的法令其實一體都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不能因為懷孕就片面解約、解僱。」不只法律提供保障,在桃園、彰化跟高雄設立外國籍婦幼諮詢服務中心,提供相關的婦幼協助。他強調,「任何一個到臺灣工作的移工,其實就是我們自己的人,所有的政府的服務都能夠及時而到位,也真的能夠解決她的困難。」其實,移工不應被視為純粹勞動力,她們需要被尊重和善待,和碩聯合科技董事長童子賢提到,「在沒有網路或智慧手機工具之前,臺灣的外來移工的處境是很辛苦,幾乎是被當作機器人勞動,貢獻她的腦力和體力或時間,當她有婚姻或懷孕生子,她也是人生父母養,更應該善待她。」喊話為移工在臺灣的生活、工作環境打造得更加友善。和碩聯合科技董事長 童子賢。但現實是即使有法律保障,卻也很難真正得到落實。而且,許多雇主會覺得懷孕移工會帶來麻煩、增加成本,導致移工被不公平對待,甚至被迫離開臺灣,監察院監察委員王美玉提到,「需要跟社會對話,我們要的是勞動力,但是我們忽略了我們來的是人,那人作為一個生命的基本尊嚴、生命權、 生存權,都要顧到。」逐步改善女性移工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從開放移工到關心移工人權的主委陳菊表示,「人權會成立專案小組,撰寫《移工如何在異鄉撫育孩子》專案報告,提出了8項建議,包括加強法律保障、強化合法移工懷孕期間安置措施、補助移工托育需求等,改善移工在懷孕和育兒方面的困境,保障移工的基本人權。」呼籲在政府和社會各界共同努力下,讓移工在臺灣的生活和工作環境獲得公平與正義,為他們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真正成為一個尊重人權、包容多元的社會!
為迴避勞基法要求外籍漁工簽解聘書 勞動部及新北市府遭監院糾正
去年臺灣小卷捕撈季節九月結束後,雇主、仲介迴避勞基法,運用「合意解約」彈性調解人力,致64位外籍漁工待工期間,被迫放無薪假,擁擠住在惡劣、無廁所與熱水的房舍,甚至吃住自付,游走失聯移工邊緣,完全未獲得簽約3年的工作保障,更甭談資遣費。監察院對勞動部、新北市府未警覺漁業捕撈特性、無法落實勞基法對勞工權益保障,嚴重影響臺灣形象,怠忽職守予以糾正。監察委員紀惠容、王幼玲調查發現,解僱漁工之漁船仍持續出海作業。依據勞動部函復監察院資料,112年因為休漁受影響漁工總計64位,分屬45個雇主,委託3家仲介業者;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陳述,雇主解約的狀況,過去3年共有196案,涉及205名移工提早解約,解約再申請聘用有144案,涉及513人。實際上外籍漁工因休漁期被頻繁轉換工作、數個月無法得到薪水的情形,並非單一年度發生的案件,受影響人數遠遠超過64人。臺灣境內僱用沿近海漁業之外籍漁工,因捕魚淡季或依照雇主指示而未出海捕魚,雇主應正常給付外籍勞工每月全薪,若漁工被迫停工,解聘應該要有資遣費,且漁工等待轉換雇主期間,原雇主仍有生活照顧管理責任。監委訪談49位漁工,調查後發現,這些外籍漁工「於捕撈季節結束後(休漁期),被要求下船」、「簽約3年卻長期沒有工作,形同無薪假」、「簽下自願提早解約同意書並非其真意」、「住宿環境惡劣」、「漁工須自行負擔食宿費用」,及「護照或居留證由仲介保管」等違反權益情事。漁工表示,「來臺之前,未被告知休漁問題,感受到被欺騙,認知工作是3年合約,如果事先知道只能工作幾個月就不會簽這種契約,也不要來臺灣工作。」「不清楚簽自動解聘是什麼,以為雇主會保證他們再回去工作。」過去臺灣就有休漁,以前外籍漁工下船後,沒有薪資、自付食宿,過一段時間後可以回到原船工作,之前都沒說出來、隱忍下來。但112年休漁,雇主與仲介要求漁工簽自願解約,卻長期等待轉換工作,又112年白帶魚輸銷中國大陸受到阻礙,影響船東出海捕撈意願,工作機會變少,漁工只能自尋其他雇主,甚至游走失聯移工邊緣。監委調查又發現,外籍漁工待工期間,仲介業者分別安置漁工於三重公寓式房舍、野柳頂樓加蓋鐵皮屋等處所。其中有50位外籍漁工居住在40幾坪空間,最高紀錄超過80人,有些漁工被迫睡在外面的屋簷下,已違反每位外籍勞工應有居住空間3.6平方米之規定,且寒流來臨季節宿舍沒有熱水,也沒有足夠的床位及棉被,廁所損壞,照明不足,衛生條件不佳,其住宿環境完全不符合生活標準,另漁工須自行煮食,並負擔食宿費用,每人每日新臺幣100元住宿費及100元團體搭伙費。監委指出,雇主、仲介迴避勞基法,大量解僱外籍漁工之異常狀況,給予惡劣住宿環境住宿,勞動部及新北市政府始未發覺違失,而是在監察院啟動調查後,才進行專案處理,要求雇主、仲介改善。再則,勞動部及新北市政府長期未能警覺捕撈魚季休漁期等情形,進而提供適時協助。被監察院指出問題卻無法有效調查真正原因,因為勞政單位查核時,還事先通知仲介並讓仲介在場,漁工與仲介權力不對等,致使漁工無法說真話。最後僅歸因於「捕撈意願、個案狀況、雙方合意解約、漁工個人因素」等,嚴重影響勞工權益,影響臺灣人權聲譽,有重大疏失,予以糾正。另外,監委認為,勞動部、農業部漁業署及新北市政府對於「休漁期間停工配套措施」、「勞資雙方合意解僱後之移工轉換制度」、「預警及通報機制」,應檢討改進,以保障外籍漁工權益,避免外籍漁工迫於經濟壓力成為失聯移工。最後監委提到,國際勞工組織第188號漁業工作公約(ILO C188),確保漁民在漁船上工作的勞動條件。另保障外籍勞工人權之國際基準提到,任何勞工不應因原國籍受到不利益之差別待遇,移民勞工應享有「國民待遇」而非「最低基準」,又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國際審查提到,國外、國內勞工應受同等待遇。我國境內僱用的外籍漁工屬於近海漁撈工作者,適用勞動基準法,原則上與本國勞工待遇相同、享有相同的法律保障。目前我國就業保險排除失業風險更高的外籍漁工,又勞動部表示本案漁工不屬於單一雇主,無法適用大量解僱保護法及就業保險法。惟人權保障不分國籍及身分,透過法律強化保障外籍漁工權益,應有討論空間。
向台商喊話 國台辦:不要錯過今後30年的發展
2022兩岸企業家峰會年會開幕式20日在廈門舉行。大陸國台辦副主任潘賢掌致詞時呼籲,兩岸經濟密不可分,唯有加強合作才是人間正道;兩岸企業家峰會台方理事長劉兆玄表示,峰會將選定適當的項目如電動車等,推進兩岸產業鏈的深度合作。潘賢掌表示,兩岸經濟合作符合市場規律。新時代十年,大陸一直是台灣最大出口市場、最大島外投資目的地和最主要貿易順差來源,兩岸貿易額翻了一倍,台商來大陸投資項目增加近45%,強力拉動了台灣經濟發展。今年1月至11月,兩岸貿易額達2945億美元,給台灣帶來約1438億美元的巨額貿易順差。潘賢掌表示,歷史和現實都深刻昭示著,兩岸經濟密不可分,脫不了鉤、斷不了鏈,唯有加強合作才是人間正道,才能更多造福兩岸同胞,台灣經濟發展、民生改善也才有更大確定性和更堅實依靠。潘賢掌向台商喊話,如果抓住了中共二十大前大陸30多年的快速發展,那今後的30年要繼續緊緊抓住。如果沒有抓住前30多年的發展機遇,千萬不要錯過今後30年的發展。因為中共二十大後的30年,大陸的發展空間將更加巨大,發展更加高質量。劉兆玄致詞時提出4點建議,包括:深化雙邊經貿交流,拓展未來新興商機;加速數位綠色發展,推動產業創新鏈合作;協助拓展內需市場,積極掌握新的商機;落實各項惠台措施,紓解台商經營困難。劉兆玄表示,面對當前全球產業供應鏈解構重組的新挑戰,兩岸產業應聚焦具有發展潛力的新產業領域,採取「試項試點」、「先行先試」、「複製擴大」的路徑,逐步建立兩岸產業創新鏈合作的新模式,並以此作為峰會下一階段的重點計畫,積極加以推動。峰會將選定適當的項目如電動車等,推進兩岸產業鏈的深度合作。劉兆玄表示,為協助台商拓展大陸內需市場,建議大陸方面給予台商國民待遇,並幫助台灣產品建立通路,輔導台商運用直播帶貨、社交電商、社區團購等電商平台,引導台灣商品進入大陸消費市場。劉兆玄表示,台灣的產業公會建議大陸方面允許台商一體適用《外商投資法》,或將各項惠台措施明確納入《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之中,請大陸方面優先予以考慮。
歐盟2023年起課碳關稅 212項管制項目受衝擊⋯金額高達245億元
因應歐盟今年7月提出「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2026年將對進口的高碳排產品課徵關稅。經濟部指出,管制項目248項中,我國輸歐有212項,以鋼鐵製品為主,估計受衝擊金額約新台幣245億元,因應CBAM,經濟部提出《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將納碳費機制,對外界提出每公噸至少徵收300元,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坦言,對產業壓力會很大。氣候法 10月預告《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擬修改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對國家長期減量目標、提升氣候治理、推動碳定價、強化氣候變遷調適等,都將納入修正,環保署表示,預計10月會預告及意見徵詢。經濟部昨在立法院報告指出,目前國際海關六碼貨品共有1萬2287項,歐盟CBAM初期適用水泥、鋼鐵、鋁業、肥料及發電業等5大行業別部分產品,管制項248項中,我國輸歐有212項,預期受波及金額高達245億,占出口歐盟比率3.6%,其中以鋼鐵製品受衝擊最大。先前傳出環保署徵收每噸碳費100元,遭環團痛批不痛不癢,認為至少要300元。國民黨立委林奕華問到,環團主張每公噸碳費至少徵收300元、700元甚至1000元碳費是否過高?曾文生坦言,300元對現階段產業會造成不小的負擔,衝擊產業競爭力,但碳費徵收標準會參考相近的競爭國家,如韓國。碳費徵收 參考競爭國環保署長張子敬表示,根據國際能源總署(IEA)統計資料,以2005年為基期,近14年來我國碳排年平均成長率約為0.1%,優於中國大陸的4.4%、韓國及新加坡的1.8%等鄰近亞洲國家。經濟部表示,台灣會與其他國家,如美國、日本、加拿大、澳洲、俄羅斯等WTO會員合作,持續關切與發聲,在WTO關切歐盟CBAM內容是否符合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等基本規範,及可能衍生的非關稅貿易障礙;並籲請歐盟制定政策應衡量貿易衝擊效果、諮商與決策程序透明化,以符合WTO規範。
反萊豬公投有疑意?中選會聽證會多位與會者背書辦公投沒問題
因應民進黨政府堅持開放萊豬進口,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林為洲提出公投案反制,雖已連署通過第一階段,卻被中選會質疑是否屬於適用公投的「重大政策之複決」,於今日先召開聽證釐清,會上學者專家紛紛直言,本公投提案明顯屬於對「重大政策之複決」,當然可以作為公投題目。林為洲的公投提案主文為「你是否同意政府應全面禁止進口含有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等乙型受體素)豬隻之肉品、內臟及其相關產製品?」對此中選會提出兩點質疑,除了本案是否屬於「重大政策之複決」外,也質疑公投提案理由書當中諸如政府黑箱決策、超國民待遇、籌碼等用語不夠客觀中立,是否得為理由書內容,因此召開本次聽證。聽證會上林為洲強調,公投重點是要人民直接表達對重大政策和法律的意見,哪些議題不能作為公投題目公投法中都寫得很清楚,包括人事、稅捐、預算、薪俸都不行,其他議題當然可以,否則何必明文列舉不能公投的事項?而明年1月進口萊豬當然是人民關心的重大政策。國民黨考紀會主委葉慶元也指出,昔日中選會都通過辦理反美牛公投與反日本核災區食品,本次提案與此兩案類似。至於理由書用語問題,葉慶元反問,原本蔡總統決定開放萊豬時不打算讓立法院審議,不黑箱嗎?國產豬不能用萊劑卻開放使用萊劑的美豬,不算超國民待遇嗎?衛福部長陳時中自己講開放是為了換取國際地位,不是籌碼嗎?況且過往反空汙公投理由書中質疑蔡政府冒進能源政策讓中南部民眾成為犧牲者,中選會也沒有意見。輔仁大學法律系教授吳志光也指出,開放萊豬進口,是政策改變,行政院長更不待立委聯署,就在立法院會開議第一天專案報告,顯然也是「重大」的政策。政大法學院教授劉宗德也認為,本案事涉健康,是重大政策變更,屬於適格公投。台科大專利研究所助理教授陳衍任則表示,雖然開放萊豬的相關行政命令送交立院審議中,但可想像在執政黨立院過半之下,審查結果基本上將維持目前公告內容。本提案屬於反對政府將通過的重大政策。對於是否應開放萊豬,專家本身意見就有分歧,又在資訊不足下做選擇,事涉價值判斷,因此可交公投由人民決定。不過衛福部次長薛瑞元強調瘦肉精有幾十種,目前政府只開放萊克多巴胺,公投主文卻提到瘦肉精一詞,應予修正。對此林為洲解釋,原本食安法也禁止所有含瘦肉精肉品進口,但政府卻鑽法律巧門,透過行政命令制定萊克多巴胺容許量,為了避免政府開巧門,才會提出要禁止所有含瘦肉精肉品進口的公投案杜絕。
中國大陸推出惠台26條 同享國民待遇
中國國務院台辦、國家發改委等20個機關部門,推出「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惠台26條),其中包括為台灣企業和台灣人民提供與大陸國民同等待遇的措施各13條。全部條文如下:第1條:台資企業可同等參與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創新、檢測評定、示範應用體系建設,可同等參與產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和工業設計中心建設。第2條:台資企業可按市場化原則參與大陸第五代移動通信(5G)技術研發、標準制定、產品測試和網路建設。第3條:台資企業可同等參與大陸城市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園林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城鎮污泥無害化處置與資源化利用、再生資源和大宗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等迴圈經濟項目。第4條: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投資航空客貨運輸、通用航空服務,參與符合相關規劃的民航運輸機場和通用機場建設,開展諮詢、設計、運營維護等業務。第5條:台資企業可投資主題公園,可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旅遊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建設。第6條:支援符合條件的台灣金融機構和企業在台資企業集中地區發起或參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和融資擔保公司等新型金融組織。第7條:鼓勵各地根據地方實際,為台資企業增加投資提供政策支援。第8條: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可向地方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申請擔保融資等服務,可通過股權託管交易機構進行融資。允許台資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第9條:台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依法享受貿易救濟和貿易保障措施。第10條: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依法利用出口信用保險等工具,保障出口收匯和降低對外投資風險。第11條:對從台灣輸入大陸的商品採取快速驗放模式,建立有利於規範和發展協力廠商檢驗鑒定機構的管理制度,在風險分析的基礎上,科學、穩妥、有序推進台灣輸入大陸商品協力廠商檢測結果採信。對來自台灣的符合要求的產品實施風險評估、預檢考察、企業註冊等管理,推動兩岸食品、農產品、消費品安全監管合作。第12條:台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參與行業標準的制訂和修訂,共同促進兩岸標準互聯互通。第13條:符合條件的海峽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和示範點可以申報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第14條:台灣同胞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與協助,申請旅行證件。第15條:台灣同胞可申請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可申請符合條件的農業基本建設專案和財政專案。第16條:台灣同胞可同等使用交通運輸新業態企業提供的交通出行等產品。第17條:試點在福建對持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胞使用大陸行動電話業務給予資費優惠。第18條:持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灣同胞在購房資格方面與大陸居民享受同等待遇。第19條:台灣文創機構、單位或個人可參與大陸文創園區建設營運、參加大陸各類文創賽事、文藝展演展示活動。台灣文藝工作者可進入大陸文藝院團、研究機構工作或研學。第20條:在大陸工作的台灣同胞可申報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動漫獎。第21條:在大陸高校(台灣的大專)、科研機構、公立醫院、高科技企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台灣同胞,符合條件的可同等參加相應系列、級別職稱評審,其在台灣地區參與的專案、取得的成果等同等視為專業工作業績,在台灣地區從事技術工作的年限同等視為專業技術工作年限。第22條:台商子女高中畢業後,在大陸獲得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可以在大陸參加相關高職院校分類招考。第23條:進一步擴大招收台灣學生的院校範圍,提高中西部院校和非部屬院校比例。第24條:台灣學生可持台灣居民居住證按照有關規定向所在大陸高校同等申請享受各類資助政策。在大陸高校任教、就讀的台灣教師和學生可持台灣居民居住證同等申請公派留學資格。第25條:歡迎台灣運動員來大陸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和職業聯賽,積極為台灣運動員、教練員、專業人員來大陸考察、訓練、參賽、工作、交流等提供便利條件,為台灣運動員備戰2022年北京冬奧會和杭州亞運會提供協助。第26條:台灣運動員可以內援身份參加大陸足球、籃球、乒乓球、圍棋等職業聯賽,符合條件的台灣體育團隊、俱樂部亦可參與大陸相關職業聯賽。大陸單項體育運動協會可向台灣同胞授予運動技術等級證書。歡迎台灣運動員報考大陸體育院校。
《龍門客棧》唐湘龍:看惠台31條 蔡政府喊口號壯膽
蔣介石時代,聯合國通過「排我納匪」案時,整個國家風雨飄搖、人心惶惶,政府丟出了「莊敬自強,處變不驚」這八個字,很有易經的味道。聽起來有點玄,弄得懂意思的人大概也不多,但感覺上,就是政府已經做出回應,報告完畢。其實,「莊敬自強,處變不驚」就是說:「出大事了,但不要緊張、驚慌,因為害怕也沒有用。你們也不要來找我,因為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反正一切就靠自己,自求多福吧!再見。」你不用懷疑我的翻譯,我覺得沒有人翻譯的比我更精準。北京轉變 主動出擊「壯大台灣,無畏挑戰。」這八個字,是蔡英文政府針對大陸31項惠台措施所做出來的正式回應。這個回應,算是限制級的;「限制」理解能力不夠好的人才能看。如果你的腦袋正常,看了會想笑,比「莊敬自強,處變不驚」更好笑。這31項措施對台灣的影響,重點不在內容,重點在北京的態度轉變。以前,有很多惠台措施,像是虱目魚契作,基本上,就是把錢塞進台灣人的口袋裡。但是,沒有用。台灣人最喜歡表現「靈肉分離」,出賣肉體、不賣靈魂。我拿你的錢,不投你票,繼續唱反調。這次,北京「中彩票」了。不再把錢丟進台灣,相反地,他把門打開,歡迎台灣民眾去大陸撈錢。主動、被動,一念之間,整個味道都不一樣了。你要先用腳投票,才能拿到錢。這對長期操作人民感情的民進黨政府來說,壓力就很大了。這其實是政治心理學的問題,台灣、大陸,像是對門而居的兩家人,應該常互相串門子。有沒有注意到,串門子的「串」就是兩個「中」疊在一起。是介於一中和兩中之間的特殊關係。嚴格來講,兩岸關係的基礎,如果要在「一中原則」、「九二共識」之外,另外尋找替代性的說法,我建議可以使用「一串共識」。「一串原則」。「串」這個字,在兩岸關係,實在可以好好利用,發揮創意。反獨促統 絕不手軟但我要說的重點是,這種應該可以互相串門子的開放、互信、交流,不應該帶有強迫性、侵略性。簡單講,哪邊更開放、更好客,哪邊就能得到人心。如果一邊開著門、一邊關著門,開門的一定會贏得最後的人心。現在,兩岸關係大概就是這樣。大陸幾乎用國民待遇歡迎台灣的一切,台灣仍用「戒急用忍」封鎖大陸的一切。但現在,人心思變的味道出來了,「壯大台灣,無畏挑戰」實在是吹口哨壯膽。31項惠台新措施,根本不在乎民進黨政府怎麼回應。這是全面地、單向的,本來就是對太陽花學運反對服貿協議四周年的總回應。簡單說,已經不再要求「平等互惠」的假象。只要台灣民眾喜歡、接受就可以了,民進黨政府的反應一點都不重要。未來,北京對台的政策大概就是「官民分離」、「主客易位」。對官方,強烈「反獨」絕不手軟。對民間,積極「促統」,也絕不手軟。如果,台灣的官方不得人心,官、民矛盾出現,那將是戰略上的重大勝利。這件事,不用拖太久,三五年大概就會看出效果!
【王之道】全面開放 化解笨台危機
世界銀行最新出版《2018國富變化-建立永續的未來》指出,構成先進國家財富最重要的是人力資本,所占分額高達70%,自然資本僅占3%;但貧窮國家自然資本卻占國家財富達47%,其他各種資本則相形見絀。教改崩潰 社會怨懟「人」是國家最重要的財富,想成為先進國家,就必須大量投資人民,讓優質人力帶動其他資本,可產出更多財富。觀察1970?90年代經濟成長率冠全球的亞洲四小龍(南韓、台灣、香港和新加坡),培育了大量優質人力,適當的政策便能夠完全發揮效果,因而創造了「亞洲經濟奇蹟」。然而,台灣近20年的「教育改革」,卻對台灣的人才優勢造成嚴重傷害。首先,是盲目地消滅技職教育,生產了大量不符產業需求的大學畢業生。其次,設立了太多大學院校,卻未能嚴謹要求品質,製造了大量不具生產力、不符合社會需求的大學畢業生。「學用落差」擴大,成為年輕人薪水不漲的主因之一,前途茫茫下,社會充滿怨懟氛圍;特別是大量設立研究所,製造過多的博士,到處都是找不到適當工作的「流浪博士」,造成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大陸2月底提出「惠台31項措施」,對台商企業和台胞個人提供「國民待遇」。其中12項提供給台商企業,包括平等參與「一帶一路」、參與「政府採購」、參與「中國製造2025」等機會,其他則提供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和大陸同胞平等的待遇,包括參加各種專業人才考試和執業的權利。台灣的大學院校人才也可申請大陸的「千人計畫」或「萬人計畫」,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等各類基金專案;而且讓台灣教師赴陸任教時,能將先前的學術成果一併帶入,也讓台灣民眾輕鬆使用「台胞證」註冊登錄,在大陸尋找工作機會。磁吸效應 不可輕忽台灣年輕人愈來愈難找到好工作,這套方案幫助教育和產業人才「無縫接軌」到大陸工作,勢必造成「磁吸效應」,政府對此萬不可等閒視之。若不能適當因應,數年後,人才將紛紛前往彼岸尋找高待遇、升遷快的機會,青年也會到大陸就學、創業。不過「關門築牆」絕非正確思維,正確的因應之道只有3個字「更開放」。首先,擴大兩岸貿易自由化,讓兩岸「自由貿易」取代企業「直接投資」,但對受衝擊的產業提供充裕之輔導及補助。其次,提高公立大學教授待遇中的「研究費」,維持教授總待遇和東亞名校間適當之差距,避免精英流失。其三,解除教育管制,讓學費自由化,以市場競爭取代管制,調整目前偏低、學生不知珍惜的學費;並讓各校有足夠資源發展特色教學,加速國際化、優質化,以吸引優秀學生留鄉學習、發展。其四,加速大學院校國際化,引進更多境外優秀留學生,填補研究人才流失的空缺;持續解除人才引進之障礙,吸引國際人才居留。北京惠台31條或有吸納台灣人才之意,卻無「笨台」的意圖,但政府如果不能適當因應,「笨台」就會成為自我實現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