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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 國稅局 發票 管收 統一發票
連鎖手搖飲春節15天停開發票挨轟 總部認作業疏失道歉!補救措施曝
春節期間民眾湧入各大觀光景點,或是知名廟宇拜拜,但連鎖手搖飲品牌「木子樑室」南投竹山紫南宮站門市,卻因張貼「初一至十五發票額度已滿,暫停開立發票」公告,引發逃漏稅疑雲挨轟。對此,品牌總部19日緊急發布道歉聲明,強調係因春節期間客流量大導致作業疏失,將於2月23日起提供補開發票服務。事件起源於有民眾在社群平台Threads分享照片,畫面顯示木子樑室紫南宮站門市貼出公告,指稱農曆正月初一至十五期間因發票額度用罄,將暫停開立發票。此文一出隨即掀起輿論熱議,吸引超過上百萬名網友瀏覽,其中不少人直指業者行為離譜,紛紛標記國稅局並諷刺該公告簡直是「大方宣傳逃漏稅」,認為若電子發票不足,業者仍應採取手開發票或登記聯絡資訊事後補寄,而非直接拒開。針對輿論強烈反彈,「木子樑室」總部19日正式發表聲明向社會大眾致歉。總部指出,紫南宮站門市在春節期間因來客數大幅增加,導致現場作業與溝通處理不當,造成顧客困擾與社會負面觀感,公司對此深感遺憾並已立即撤除不當公告。聲明強調,品牌始終重視誠信經營,未來將加強各門市的內部教育訓練與作業流程監管。為補償受影響之顧客,木子樑室宣布,凡於農曆春節期間前往紫南宮站門市消費但未領取發票的民眾,自2月23日起可持當時的交易明細回原門市,店家將協助辦理補開發票事宜。業者表示,感謝各界的提醒與監督,後續將以此為鑑,持續修正服務細節以挽回消費者信心。
領年終獎金才發現被扣稅 國稅局解惑!超過這金額要扣5%
年終獎金被許多上班族視為1年辛勞的回饋,近日有不少民眾等到年終獎金入帳,部分人卻發現被「預扣稅款」,感到不解。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指出,年終獎金屬於薪資所得的一部分,依照薪資所得扣繳辦法,超過一定金額需扣繳稅款,呼籲勞雇雙方應多加留意相關規定。高雄國稅局進一步說明,年終獎金與三節獎金在稅法上被歸類為「非每月固定給付之薪資所得」。依據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第6條第2項及第7條第2項規定,當次發放金額若達到「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中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的起扣點,即115年度的90501元時,扣繳義務人(公司)應先行扣取5%稅額,並在次月10日前向國庫繳清。反之,若民眾的年終獎金低於此門檻,則無需先行扣繳,但該筆獎金仍須併入員工年度薪資總額,由公司依規定申報扣繳憑單或免扣繳憑單。為了讓民眾更易理解,國稅局舉例指出,若某公司於115年2月發放年終獎金給員工甲與乙,金額分別為8萬元與10萬元。員工甲因獎金未達90501元的門檻,不需預扣稅款,全額入帳;員工乙則因獎金已達起扣標準,公司發放時須先預扣5000元(100000元×5%)的稅款,因此乙實際領到的金額為95000元。國稅局特別提醒,公司預扣的5%稅款並非最終的納稅金額,而是預繳性質。員工在隔年5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這筆已扣繳的稅款可以列入計算並抵減應納稅額,採取「多退少補」原則。除此之外,無論獎金是否達到扣繳門檻,扣繳義務人都應於法定期限內完成扣(免)繳憑單的申報。建議民眾可先檢視自己的獎金金額,提前做好個人稅務規劃,避免對入帳金額產生誤解。
金錢豹涉勾結酒商逃稅!總裁潛逃美國1105天遭逮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台中地檢署偵辦金錢豹酒店與國泰洋酒勾結逃漏稅案,已起訴47人。不過,金錢豹創辦人袁昶平之子、現任總裁袁復邦自2023年初潛逃美國,近日透過律師表示願意投案,經2次轉機返台,昨天(27日)抵達台中機場後遭逮捕。台中地檢署今天(28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結束袁復邦長達1105天的逃亡生活。台中地檢署於民國112年3月及6月間,分別就中部地區多家大型酒店,包含金錢豹集團、海派酒店集團等,涉嫌使用國泰洋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冠昌洋酒有限公司負責人劉榮祺、鵬馳有限公司負責人陳陞珒設立之連城洋酒有限公司等4間公司之刷卡機與發票,藉此規避營業收入申報,涉有重大逃漏稅捐情事,依法展開偵辦。經查,酒商被告劉榮祺、陳陞珒及金錢豹集團實際經營者即被告袁昶平等共47人,涉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第2項之加重詐術逃漏稅捐及刑法第165條之湮滅證據等罪嫌,業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偵辦期間,袁復邦於112年1月18日搭機潛逃出境,逃亡在外長達3年餘,其於昨天返臺入境時,旋即為警緝獲到案。經解送台中地檢署,由檢察官訊問後,認袁復邦涉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之詐術逃漏稅捐、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第5款之明知不實填載會計憑證並以不正方法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結果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於今日向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中檢強調,為強化打擊地下金融活動,並徹查重大逃漏稅捐之經濟犯罪案件,本署將持續秉持「有據必查、違法必辦」之原則,結合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全面清查本案所涉相關不法逃漏稅捐情事,積極查扣及追繳犯罪所得,以有效打擊不法地下經濟,維護租稅公平與全民利益。
遺贈稅法大翻修!告別「拿上億房的不繳稅」 沒拿的扛龐大遺產稅荒謬
2026年1月22日,財政部依據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意旨,正式預告「遺產及贈與稅法」(下稱本法)修正草案。在眾多修正條文中,影響層面最廣、最直接衝擊家族財產分配公平性的,莫過於本法第6條關於「納稅義務人」的修正 。過去,坊間常流傳「生前兩年趕快過戶再辦拋棄繼承」的操作手法,導致許多家族在長輩過世後,發生拿走上億房產的大哥不用繳稅,只分到剩餘遺產的小弟卻要背負比繼承還多的遺產稅的荒謬現象。此次修法正是為了矯正此一長期的法制漏洞。壹、 修正緣起:憲法法庭對「擬制遺產」稅負不公的糾正依照本法現行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子女等特定親屬的財產,須視為「擬制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當時設計這條法律的初衷,是為了防止臨終前的避稅行為,基本上並無問題。然而,這筆財產雖然被「拉回來」計算遺產稅,但它在民法事實上已經是受贈人(例如大兒子)的財產,並非全體繼承人(其他兄弟姊妹)公同共有的遺產。在現行法架構下,大兒子受贈之後再去辦拋棄繼承,國稅局可能就會對其他沒拿到生前贈與的繼承人追稅,形成沒拿到生前贈與的繼承人被迫去繳納「別人拿走的財產」所產生的稅。所以憲法法庭認為這侵害了其他繼承人的財產權,判定違憲 。貳、 草案第6條修正解析:三大核心變革為回應憲法判決,財政部本次修正第6條,建立了權責分明的納稅架構:一、 確立「誰拿錢、誰繳稅」的個別責任制這是本次修法的核心。新法明確增訂:針對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之財產(特定親屬受贈財產),依第15條規定併入遺產總額課稅者,是以「各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這意味著,未來國稅局在核定遺產稅時,會將稅單「拆解」。屬於生前贈與部分的稅額,不論受贈人是否拋棄繼承、喪失繼承權或非屬法定繼承人,稽徵機關均會對受贈人發單課稅,受贈人以後就不能再躲在全體繼承人背後享受免稅空間。二、 稅額計算與責任上限的明確化新法規定,受贈人應負擔的遺產稅額,是「按各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比例」計算 。【試算範例】 父親過世,遺留現金1,000萬元(由弟弟繼承)。父親死亡前1年贈與哥哥價值4,000萬元的股票(擬制遺產)。遺產總額: 5,000萬元。假設應納遺產稅額: 500萬元。哥哥責任: 佔總額 4/5,故哥哥需單獨負責 400萬元稅金。弟弟責任: 佔總額 1/5,故弟弟(及其他繼承人)負責 100萬元稅金。此外,修法也定明受贈人「以受贈財產為限」負繳納義務。這雖然是保障受贈人不用拿自己原本的財產出來貼補,但實務上,生前贈與通常價值不菲,受贈財產的價值通常遠高於稅額,此限制對國稅局徵稅影響不大,主要是法理上的宣示界定。三、 遺囑執行人角色轉型與除名現行法將遺囑執行人列為第一順位納稅義務人,這導致許多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不敢輕易擔任此職,深怕惹稅上身。修正草案刪除了遺囑執行人為納稅義務人的規定,將其定位調整為「代為辦理申報、繳納及申請復查」的代理人角色。這將有助於未來遺囑信託與專業遺產管理的推動。參、 對長輩資產規劃的衝擊與建議面對第6條的修正,長輩在進行資產傳承時,思維必須從「如何少繳稅」轉向「如何公平繳稅」以及「預留繳稅現金」。以下是給予高資產人士的三項規劃建議:建議一:重新審視「死亡前兩年」的贈與策略過去許多長輩在身體出現狀況時,就會開始規劃將不動產過戶給特定子女(例如長孫或長子)。在新法架構下,這種做法將對受贈人產生資金壓力。例如父親在過世前一年,就將豪宅贈與給某個兒子,但這個兒子身上可能沒有足夠現金,未來他在面對那張鉅額的「個人專屬遺產稅單」時,可能會陷入「有房但沒錢繳稅」的窘境。策略: 若要進行生前贈與,必須同步考量受贈人的現金流能力。若受贈人資金不足,長輩可能需要搭配贈與現金,或是透過保險規劃預留稅源。建議二:善用「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新紅利本次修法雖然第6條加重了受贈人的責任,但第17條之1卻給了配偶大紅利——死亡前2年贈與配偶的財產,可以列入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計算(視為現存財產)。策略: 對於夫妻財產懸殊的家庭,長輩(財產多的一方)在生前將財產贈與給配偶,現在變得更有利。因為這筆財產本身雖不課贈與稅(夫妻贈與免稅),且死後仍會被視為遺產課稅,但因為可以被視為被繼承人現存財產,因此實質遺產稅負可能會大幅降低。這是未來新法下極具價值的節稅方法,值得重新計算規劃。建議三:遺囑執行人的指定將更為順暢過去長輩想找律師或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當遺囑執行人,但律師或會計師常因稅務責任而婉拒。新法修正後,遺囑執行人責任單純化。策略: 建議長輩積極善用遺囑執行人制度。特別是在子女眾多、資產複雜的家族,指定一位公正的專業人士(律師或會計師)擔任執行人,由其代為統籌申報、協調各繼承人與受贈人的稅額分擔,能有效避免子女在靈堂前為了「誰該繳多少稅」而反目成仇。肆、 結語「遺產及贈與稅法」第6條的修正,標誌著台灣遺產稅制從「家族連坐」走向「權責分明」的新里程碑,這不只是一條法律的變更,更是提醒我們在做資產傳承規劃時,不應只在乎節稅,更要在乎「公平」與「可行性」。「愛他,就不要給他負擔。」在將資產交給子女的同時,請務必確認這份禮物附帶的稅務責任,是他們承接得起的重量。趁著草案預告期間,儘早諮詢專業稅務顧問,重新檢視您的資產配置與遺囑內容,是守護家族和諧的當務之急。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今(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可請至協會官網報名。點我報名。
拖吊150CC機車6公里收費4.5萬!鋼鐵爸批「敲詐」 警到場才降到2千
知名殯葬業者「鋼鐵爸」阮橋本日前分享,有女子的150CC機車在台北101旁拋錨,拖吊到中山區新生北路約6公里左右,原先業者報價出車1500、每公里收30元,到目的地卻收4萬5870元,讓女子嚇得報警求助。警方到場確認狀況,最後雙方協調拖吊費改為2000元。鋼鐵爸在臉書發文表示,一名女子的機車在台北101附近拋錨,打電話找拖吊服務,起初報價是出車1500元、每公里收30元,結果車載到目的地,新生北路後,業者竟向她收費4萬5870元。從業者開立的明細可以看到,4萬多元的拖吊費中,包括遠程出車5000元、遠程返車5000元、絞盤作業8000元、多次作業5000元、雨天加成5000元、夜間加成5000元、基本出車1200元等等,而這讓鋼鐵爸忍不住直呼,「一台150CC的摩托車,你是把它當成翻覆的砂石車在救援嗎?」、「這台150CC的機車才值多少,這筆運費夠買半台新車了」。鋼鐵爸指出,當下女子嚇得報警處理,但業者依舊態度強硬、講話大聲,讓他無奈道「這種業者看準小女生孤身一人,先用低報價誘騙,等車被拖走人被扣住,再用流氓姿態硬逼人吐錢……這不是土匪什麼才是土匪?這不是消費糾紛,這是赤裸裸的敲詐」。事件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真的太扯,4000都嫌過分了」、「算恐嚇取財了吧」、「先請國稅局了解一下這家拖吊場」、「拖車公司名字報出來吧!別讓下一位成為受害者」、「政府機關真的要好好重視一下這個問題,讓這些漫天開價的業者得到教訓」、「不能叫這種拖車啦!要叫機車行的道路救援啦!1500到2000元就搞定了」。據了解,當時警方到場後,表示要先去做筆錄,要求業者先將機車放下,但業者堅持不放,警方說明相關法律權益,詢問是否要提出詐欺告訴,女子說暫不提告,雙方經協商後達成共識,最終以2000元拖吊費解決此事。
52歲依舊是氣質天花板!松嶋菜菜子新日劇《米之女:國稅局資料調查課》帥氣短髮回歸,揭秘「不努力節食」的優雅保養哲學
在日本演藝圈,松嶋菜菜子始終是「優雅」與「知性」的代名詞。即便步入 52 歲,她出現在螢光幕前的狀態依舊緊緻、氣色紅潤,甚至增添了一份歲月淬鍊後的從容。近期她在新劇《米之女:國稅局資料調查課》中,為了塑造一名行動敏捷、工作至上的專業人物,主動提議剪掉長髮,以俐落的短髮造型震撼觀眾。對她而言,變美不是為了追求極致的瘦或年輕,而是一種對生活節奏的掌控感。今天我們就來看看這位傳奇女神,如何在繁忙的演藝事業與家庭生活中,靠著簡單卻精準的「減法生活」,養出讓全日本女性嚮往的好狀態。松嶋菜菜子保養方法:穩定的家庭關係就是保持好心情的關鍵在新作《米之女:國稅局資料調查課》中,松嶋菜菜子展現了高度的專業自覺。為了呼應角色「工作至上」且行動力強的特性,她主動向劇組建議剪掉長髮,認為「簡單、能最快出門」的髮型最符合角色邏輯。除了工作上的突破,她與丈夫反町隆史的日常也令人稱羨。即便兩人都忙於主演新戲,私下的對話卻樸實溫馨,常以「今天會幾點回來?」、「晚餐能不能在家吃?」作為聯絡,最後不忘互相說聲「一起加油」,這種自然且親密的相處模式,正是她能在高壓環境中依然保持好心情的強大後盾。(圖/friDay影音提供)松嶋菜菜子保養方法:高品質「睡眠管理」7 小時美容覺與舒壓環境松嶋菜菜子深知身體已到了不能勉強的年齡,因此「睡得飽」被她視為保養的第一要務。她堅持每天睡滿 7 小時,認為充足的睡眠能直接反映在氣色與皮膚狀態上。為了優化睡眠品質,她有一套嚴格的睡前儀式,睡覺時會開啟加濕器維持環境濕度,避免乾燥引起的皺紋與老化。另外會選擇輕薄型枕頭以減輕頸椎壓力,睡前進行簡單伸展,並堅決不玩手機、將燈光調暗,確保大腦能迅速進入深層休息狀態。(圖/取自 shiseido_japan IG)松嶋菜菜子保養方法:發酵飲食美學,吃對東西比節食更有用在身材維持方面,松嶋菜菜子並不崇尚極端的節食,反而更在意「血液循環」與「均衡養分」。她偏愛日式傳統飲食,特別喜歡味增、納豆與魚類等發酵與原型食物,並以營養豐富的「糙米飯」取代白米。她會特意使用小碗裝盛糙米,透過視覺上的滿足感與充分咀嚼,達到飽足感的同時也不容易攝取過量。對她來說,給身體足夠的能量去健身房活動、促進代謝,比盲目追求體重數字更重要。(圖/取自friDay影音)松嶋菜菜子保養方法:心理美容法,養成「俯視自己」的放鬆步調身兼演員與人氣母親雙重身分,松嶋菜菜子曾坦言過往生活忙得像陀螺。在那段過程中,她養成了「俯視自己」的習慣,客觀地觀察並調整公私領域的平衡。目前的她傾向用更輕鬆的步調生活,因為過度追求完美的平衡反而會讓人疲憊。她發現當心情放鬆後,臉上的疲憊感會自然消失,整個人散發出的氣場也會變得柔和。這種「心情好就是最好抗老」的信念,正是她即便年過五十,氣質依然能維持在顛峰的終極祕密。(圖/取自 shiseido_japan IG)
不是哲學系!「這科系」過來人讀了超後悔 90%的人考不上證照
115學年度大學學測於17日正式登場,隨著考試進入尾聲,考生們也將面臨選填科系的人生抉擇。近日網路上一波關於「最容易後悔的科系」討論引發廣泛關注,其中會計系意外成為熱門話題,許多過來人直言,讀書與出社會後的實際狀況差距過大,讓不少學生感到後悔。一名就讀會計系的大二學生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當課程進入中級會計階段,開始對未來感到迷惘。他寫道:「如果不當會計師,那還能做什麼?」這番提問迅速引來眾多網友迴響。許多留言坦言,真正走上會計師這條路的人不多,「會計系出來沒考上會計師的大概有90%」、「遇到的朋友都沒當會計了,有賣衣服也有賣吃的,還有當業務,也有在自家公司幫忙」,更有人自嘲「斜槓到一個莫名其妙」,甚至轉行做健身教練、房仲、創業等多元領域。根據104人力銀行公布的「校系明燈圖鑑」調查,在「人生重來,你有多想再讀這個科系?」的問題中,會計系僅有43.8%的畢業生願意再選擇同一科系,顯示超過一半的人對於求學或就業歷程感到不滿。此外,護理系、國貿系、生物科技系與企管系也同樣名列後段班。儘管如此,仍有不少網友替會計系發聲平反。有人指出:「學會計不一定要走會計,商科相關的都可以走」、「金融業、證券、銀行、保險,其實都需要這類背景」、「1.會計師事務所(實際從事審計業務)、2.公司會計或財務、3.經營管理分析、4.記帳事務所、5.公職考試、6.券商等」、「記帳士、國稅局、銀行業很廣,公職就應該很多了,學校老師應該也可以」。
稅欠費逾430萬拒不清償! 塑膠公司負責人遭拘提深夜裁定管收
台南市某塑膠公司長期滯欠多項公法費用,累積金額高達新台幣430萬5,897元,包含民國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107年至112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費,以及106年至111年度勞工保險費,另有106、107及109至111年度的勞工退休金費用未繳。相關案件經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等機關移送後,交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惟義務人始終未積極履行清償責任。行政執行官調查指出,63歲蔡姓男子為該公司負責人,在106年至113年間,其個人帳戶累計支出金額高達4億3千餘萬元,但卻從未優先用於清償公司所滯欠的稅捐與保險費用。更引人注意的是,該公司於105年至114年間仍持續有營業行為,總銷售額超過3億元。即便蔡男辯稱部分貨款未實際收回,但經查證後,實際入帳金額仍高達1億6千餘萬元,明顯具備清償能力,卻刻意未履行法定義務。台南分署於1月14日上午依法將蔡男拘提到案,行政執行官訊問後認定,其行為已符合多項管收要件,包括「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卻故意不履行」、「顯有逃匿之虞」,以及「對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情事」。基於上述事實,台南分署隨即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院當日晚間開庭審理後,於7點10分裁定准予管收,蔡男隨即被解送至管收所。行政執行署強調,對於惡意欠稅、欠費且具清償能力卻刻意規避者,將持續依法強力執行,以維護國家財政及勞工、被保險人權益,並呼籲企業負責人切勿心存僥倖。
買境外保單避稅恐「省小錢、花大錢」 僅適合這類極少數族群
近年來,許多民眾在理財顧問、社群平台或非正式通路的引導下,購買了未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核准、亦未在台合法銷售的「境外保單」。這類商品常被包裝以「高預定利率」、「美元資產配置」或「隱形資產」為賣點,甚至出現「資金存放海外,政府查不到」等誤導性話術。對此,金管會近年已多次公開提醒:境外保單因非我國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商品,不受我國保險監理制度保障。作為法律從業人員職業律師,必須嚴正指出:購買未經核准的境外保單,存在高度資訊不對稱,難以完整確認商品真實內容、費用結構、解約條件與實際風險,一旦發生爭議,往往也難以透過我國既有的申訴與救濟機制有效處理,投保人將面臨「法律保護真空」的困境。以下將從銷售境外保單合法性、契約風險、稅務風險及跨境繼承程序四個層面,進一步做法律分析。一、 法律定性:銷售端違法,購買端則自負風險1. 銷售端:在台銷售境外保單之行為,依照保險法第167條之1規定,為非本法之保險業或外國保險業代理、經紀或招攬保險業務者,除屬配合政府政策需要且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保險,透過保險經紀人向國外之保險業投保者外,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情節重大者,得由主管機關對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或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停止一部或全部業務,或廢止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因此,透過地下管道(如保險經紀人私下招攬、舉辦說明會、透過網路平台仲介)銷售境外保單,均屬違法行為。該銷售人員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之刑事責任。2. 購買端:行為不違法,但可能淪為法律救濟無門我國法律目前並未處罰購買境外保單之消費者。若是屬於客戶自行飛往國外或透過網路簽署保單,該行為本身不構成犯罪。然而,不違法不代表有保障。這類保單自始不受台灣主管機關(金管會)監管,亦不適用台灣保險法或相關法令有關理賠與爭議處理規範。二、 投保後之契約及稅務法律風險若客戶已持有或打算購買在台被招攬的境外保單者,需審視以下法律風險:1. 法律管轄與救濟風險境外保單的發行主體為未依我國保險法設立經營之外國保險公司,因此無法適用台灣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機制。一旦發生拒賠或理賠爭議,金管會無權介入,消費者(投保人)無法在台進行申訴程序。 更嚴重的是,境外保單契約之準據法(Governing Law)與管轄法院(Jurisdiction)通常約定在公司設立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這意味著,若客戶發生理賠爭議時,必須依據外國法律,至外國法院,委請當地律師進行仲裁或訴訟。跨國仲裁、訴訟的高昂律師費與差旅費,往往可能超過保險金額本身。2. 缺乏保險安定基金保障只要是購買依我國法律設立許可之本(外)國財產及人身保險業在我境內銷售之有效保險契約,皆受到保險安定基金的保障。若上開合法設立之保險公司倒閉,安定基金會依法予以墊付予投保人。 然而,境外保單完全不適用此機制。若該外國保險公司發生財務危機(如2008年金融海嘯時的AIG危機),我國主管機關無法提供任何援助,投保人恐面臨血本無歸之風險。3. 稅務補稅風險許多人購買境外保單是為了節稅,但在我國法規底下,這往往是錯誤的期待:遺產稅: 依據財政部95年發布台財稅字第09504540210號函釋,未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保險公司所給付之壽險理賠金,不適用《保險法》第112條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關於「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規定。換言之,境外保單的死亡給付,必須全數計入遺產總額課稅。所得稅(最低稅負制): 依照我國所得稅法與財政部解釋函令,即使是壽險性質保單,若非屬於金管會核准者,其理賠金可能不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的免稅規定。因此,該境外保單的理賠金,可能被稅捐機關認定為其他所得,依法應課稅。而境外保單之收益(如解約金、理賠金、分紅給付)屬於「海外所得」。若一申報戶全年度海外所得合計達新臺幣100萬元,且基本所得額超過新臺幣750萬元(2024年最新標準),即須申報並繳納20%的所得基本稅額(AMT)。CRS 全球資產透明化:錢放海外政府查不到已是過時觀念。在CRS(共同申報準則)架構下,我國依照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已與日本、澳洲、英國等多國進行金融帳戶資訊交換,且與美國簽有FATCA協定。跨境金融帳戶資訊已趨漸透明化。國稅局可透過資訊交換掌握海外保單價值,若刻意不申報,除補稅外還可能面臨罰鍰。4. 保險服務中斷與匯率風險保險服務可能中斷: 境外保單業務員因在台從事非法銷售,流動率可能極高,保險服務鏈可能隨時中斷。一旦無人服務,投保人(或受益人)需具備自行處理保費催繳、契約變更及繁瑣的理賠文件認證程序(如死亡證明需經外館驗證)。甚者,該等境外保單大多為英文條款,投保人(或受益人)亦須具備處理跨境文件的能力。商品本質風險: 境外保單標榜的高利率,本質上是投資型保單或結構型商品,並非保證獲利。且匯率風險由保保人自負,若台幣升值,匯損可能侵蝕所有獲利。三、 投保人死亡後的繼承難題:Probate(遺囑認證)程序當被保險人身故,繼承人在處理境外保單理賠時,恐會面臨跨國法律程序障礙,特別是英美法系國家的Probate(遺囑認證)制度。1. 若保險契約有指定受益人:原則上可繞過 Probate,但程序仍繁瑣若境外保單有明確指定受益人,理賠金原則上可 Avoid Probate(繞過遺囑認證) 直接給付予受益人。但實際執行上,境外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受益人提供經駐外代表處/辦事處驗證的死亡證明、除戶謄本及受益人身分證明。受益人需在台灣將該等文件翻譯、公證,再送交外交部及該國駐台辦事處驗證,往返極為耗時。2. 若保險契約無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者,則可能須進行 Probate程序若境外保單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理賠金將視為遺產(Estate)。此時,繼承人必須在保單管轄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啟動遺囑認證程序。如透過Probate程序,須負擔高昂費用: 需聘請當地律師,律師費、法庭費用、執行人報酬、評估費通常佔遺產總額的 3%~8%。尚須負擔時間成本:Probate 程序大約需時 9個月至2年 才能完成資產分配。再者,Probate 是公開程序,遺產內容與分配細節將在國外法院變為公開資訊,任何人都可查閱,這對重視隱私的高資產客戶是一大打擊。總言之,境外保單並非全然不可觸碰,但它僅適合極少數族群:擁有雙重國籍、長期跨境生活,且背後有完整國際法律與稅務團隊支援的高資產人士。對於大多數生活在台灣的民眾而言,若意圖透過境外保單進行傳承或避稅,往往是「省小錢、花大錢」。建議在做出重大財務決策前,應諮詢律師與會計師,切勿僅憑非正式管道的銷售話術,將資產置於不可控的境外法律風險之中。
台大醫院元旦起新規定 不再主動提供門診費用收據
為地球省一張紙、為環保盡一份心,台大醫院近期宣布自明年元旦起,門診收費櫃台將不再主動提供紙本收據,有需要者可主動告知。台大醫院北護分院同日啟動,金山分院則是明年3月1日起施行。院方也透露,未來朝檢驗、領單等單據採無紙化方向努力。台大醫院官方臉書及Instagram今年11月底公告,為了環保自115年1月1日起,門診收費櫃台將不再主動提供紙本收據;並表示,「本院醫療費用資料皆上傳國稅局申報。如需紙本收據,請於批價時或事後主動告知櫃台,我們將協助列印!」據《ETtoday健康雲》報導,台大醫院發言人陳彥元指出,越來越多行業推動無紙化,明年元旦起不再主動提供紙本收據,降低資源耗用;並以台大為例,每日門診量約1萬人次,落實後每日至少可省一萬張紙,當然若民眾需要,一樣會幫忙列印。不過,院方將朝檢驗、領藥等單據均採無紙化方向努力,進一步降低碳排量。其實位於新北市板橋區的亞東醫院自今年下半年起就不主動列印收據,已經開始實施無紙化政策。國內其他大型醫院如台北榮總和新光醫院,都正在評估是否跟進此措施,一起節能減碳;據了解,新光醫院可能在明年農曆年後不主動開立收據。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從 Instagram 分享的貼文
電子發票平台19日18時起維修「18小時不能兌獎」 影響範圍一次看
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為了執行升級維護作業,將於12月19日18時起至20日中午12時暫停多項服務,但不影響民眾消費以手機條碼及其他載具索取雲端發票。若民眾有任何問題,可致電平台客服。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s://gov.tw/DY8)公告,為了執行服務升級維護作業的暫停及恢復服務時程資訊,時間訂於12月19日18時起至20日中午12時,維修作業期間將暫停各分眾(營業人、消費者、專業代理人、受捐贈機關或團體及政府機關)使用平台服務。另外提醒營業人評估收銀機系統(POS)本年11-12月電子發票字軌號碼數量,若有不足,務必於本年12月18日前向所在地國稅局申請,並於本年12月19日下午4時前在平台完成電子發票字軌號碼取號;然而在平台停止服務期間,營業人端POS仍可照常開立電子發票,不影響民眾購物消費索取發票。待平台恢復服務後,請確認發票相關應用服務。暫時停止服務項目如下:一、消費者※不影響民眾以手機條碼及其他載具索取雲端發票1.本平台與統一發票兌獎APP之雲端發票查詢、歸戶、捐贈發票與手機條碼申請等服務2.超商多媒體服務機(如ibon、FamiPort、OKgo及Life-ET)雲端發票服務3.各領獎據點兌領統一發票中獎獎金二、營業人 1.電子發票傳輸軟體(Turnkey)上傳電子發票2.本平台開立、接收電子發票等所有服務3.會員載具平臺與本平台連線服務4.API介接發票相關服務三、其他分眾使用者暫停使用平台各項服務。財政部表示,平台服務升級維護期間,造成不便,敬請見諒。若有任何問題,請致電客服專線0800-521-988,客服人員將竭誠為您服務。
上期發票大獎「還有9張沒領」! 財政部提醒:用戶忘做「1設定」小心獎金全充公
昨(25)日,財政部公布今年9、10月統一發票中獎號碼,並指出上期7、8月統一發票中獎名單中,仍有9張大獎發票無人領取,其中包括2張1000萬元特別獎、5張200萬元特獎,以及2張雲端發票百萬獎。財政部指出,目前未領的千萬特別獎發票中,1張是來自台南市龍崎區一間7-ELEVEN消費102元所開立。另一張則是來自App Store訂閱服務共300元的電子發票。5張未領取的200萬元特獎中,包含App Store訂閱220元、Uber Eats外送費3元、彰化鹿港7-ELEVEN購買食品132元、瓦斯行購買瓦斯桶290元,以及台南飲料店30元發票。至於2張雲端發票百萬獎,分別是在台北信義區支付SONY網路服務費258元,以及在Galaxy Store購買應用程式147元。財政部提醒,114年7、8月期中獎發票領獎期限只到2026年1月5日,逾期獎金將全數充公。尤其使用雲端發票的民眾,更應確認自己是否已完成「載具歸戶」與「匯款帳戶設定」,避免發生中了獎卻不知情的狀況。財政部還指出,2023年曾有民眾以外送費22元的雲端發票中了千萬大獎,但因未事先完成「載具歸戶」設定,系統無法自動匯款,必須憑電子發票證明聯親自領獎。這命中獎幸運兒不幸未留意相關通知,最終並未在期限內兌領,讓1000萬元獎金被充公。國稅局說明,若想啟用雲端發票「中獎自動匯款」,必須在該期統一發票開獎日前一日完成「載具歸戶」與「匯款帳戶設定」,例如3、4月期發票的開獎日是5月25日,就必須在5月24日前設定完成,當期中獎款項才會直接匯入帳戶。若在開獎日之後才設定,只能從下一期發票開始啟用自動匯款服務。至於設定方法,民眾可登入「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進入手機條碼專區,點選「歸戶設定」將各種載具(如會員卡、信用卡、外送平台等)歸戶到手機條碼,再到「領獎設定」填寫身分證字號與匯款帳戶,之後開啟「啟用中獎自動匯款」功能。或透過「統一發票兌獎APP」完成上述相同步驟,之後只要固定用載具收存雲端發票,就能享有「自動對獎」與「中獎通知」等服務。
遊學成騙局2/不只遊學退費卡關!EDC爆欠薪潮 大學生暑假工讀成白工
遊學不成反遭詐?有民眾日前投訴指出,今年花費15.5萬元參加由「EDC專長探索中心」所舉辦的美國遊學團,卻在出發之際以洛杉磯發生暴動為由,通知須延期出發,不少學生紛紛要求退款,卻苦等不到。然而不僅是遊學團等不到退款,還有大學生利用暑假、寒假前往EDC帶營隊打工,卻同樣從暑假至今領不到該有的薪水,粗估至少有20餘人受害。一名B姓大學生受訪時表示,自己透過平台媒介,在今年寒假與暑假時都曾前往EDC打工,主要負責帶營隊,處理相關行政庶務。儘管今年寒假時就曾耳聞有遲發薪資之狀況,不過她當時有順利領到薪資,因此並不以為意,在暑假時繼續接任營隊處理相關事務。而此次原本要在8月領到7月份6800元的薪資,卻先是被通知因每日匯款上限問題,導致薪資必須延遲發放,同時承諾一定會在9月份發放薪資。B姓大學生卻一路苦等至10月,不但等不到遲來的薪資,就連詢問EDC官方時,竟也開始不讀不回,讓她察覺有異,對方僅以一張憑證表示,EDC自今年2月起因稅務問題,在銀行端的匯款有每日限額,恰逢暑期大量費用支出,導致工讀費用發放延遲,對此深感抱歉,隨後就再也沒有消息,有部分同學甚至氣得在群組內Tag執行長,要他儘快「還錢」。有大學生領不到暑假帶隊營隊的工讀費用,怒在群組內Tag李姓執行長,要他出來面對,「還錢!」。(圖/民眾提供)另一名C姓大學生也表示自己有同樣遭遇,她也是在今年暑假前往EDC營隊打工,主要負責營隊班主任工作,而這些營隊每一團都要價不斐,短短兩天家長就得花上1.1萬至1.3萬元的價格,才能讓小孩參加。她透露,先前也同樣曾耳聞EDC營運狀況不佳,就連講義寄送的宅配費用都有拖欠情形,今年9月,南部中心更是直接欠薪。C姓大學生表示,此次延遲發放薪資的對象更不只有工讀生們,就連EDC內的正職與講師,約3、40人均沒有領到薪資。而EDC對於延遲發放薪資的理由則是,因國稅局查稅緣故,導致薪資無法發放,目前已前往勞工局投訴,現在只希望屬於她的1萬餘元薪資能順利拿回,「雖然感覺很難了,但對學生來說1萬元還是很多的。」實際前往EDC官網查詢卻發現官網已無任何資訊,僅顯示「網站維護中」。(圖/翻攝自EDC專長探索中心官網)而在遊學團因退款不成,遭學生質疑是否為詐騙案件時,B姓大學生也在群組內怒Tag李姓執行長,詢問執行長是否已經跑路,執行長見狀緊急回應,強調沒有跑路,目前一切均在處理中,隨後卻未再獲得相關消息。實際查詢EDC專長探索中心,該中心成立於2019年,資本額100萬元,負責人就是李姓執行長。而本刊也撥打電話詢問相關事宜,截至截稿前均未能獲得回應。
網紅課稅規範來敲門!台北國稅局說明
Youtuber、網紅要注意!因應個人經常性在網路上,包含社群媒體、影音平台、媒體發表或分享資訊,若有取得像是Youtube等分潤,超過起徵點就要辦理稅籍、依法規報繳營業稅。財政部於今年9月10日訂定《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俗稱網紅課稅規範,只要符合將創作或資訊,例如影音、圖文上傳到平台,授權平台利用其上傳內容播放廣告、提供相關的電子勞務,例如付費或訂閱,網紅自平台取得分潤性質的勞務收入,如廣告分潤、付費訂閱分潤、直播收益、觀眾斗內等收入,應依照網紅課稅規範辦理稅籍、報繳營業稅。台北國稅局舉例,如果甲Youtuber是表演性質的網紅,今年10月取得分潤30萬元,該Youtuber應該到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申報繳納營業稅。如果甲Youtuber從Youtube收取30萬元的分潤,其中有來自境內觀眾80%,那麼甲就有24萬元(30萬X80%),應該按5%稅率開立統一發票。另外剩下的6萬元,是境外觀眾收看,甲可以零稅率方式報繳營業稅、免開立統一發票。乙Youtuber則是小網紅,10月取得的分潤是7萬元,表演算是「勞務」性質,超過起徵點5萬元,所以乙Youtuber還是要去登記稅籍。台北國稅局表示,乙屬於查定計算營業稅額的營業人,由國稅局以稅率1%、按季查定課徵營業稅、免開統一發票。值得注意的是,乙自Youtube取得分潤就不分觀眾是來自境內還是境外,全部收入按照1%來繳納營業稅。財政部表示,考量網紅是新興的交易方式,新制施行後,民眾可能對法規不熟悉,因此,訂今年9月10日到明年6月30日是輔導期,這段期間如果網紅有依照規定辦理稅籍、開立統一發票,都可以免依《營業稅法》和《稅捐稽徵法》處罰,呼籲網紅們依法登記稅籍並主動補報補繳。
假離婚也沒用!74歲億萬股民欠稅4107萬 他裝窮藏2.5億轉房產送管收
高雄一名年屆74歲的沈姓男子,因未如實申報一筆高達6,000萬元的不動產訴訟所得,被國稅局認定為「其他所得」並開單課稅,累積欠稅與罰金合計逾4,107萬元。儘管經執行署扣押存款、拍賣不動產,仍無法清償全額。沈男為逃避追稅,頻繁移轉資產,甚至與配偶辦理「假離婚」,最終遭高雄行政執行分署依法聲請管收並獲法院裁定准許。根據《中國時報》報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說明,沈男原於一筆不動產買賣訴訟中取得龐大收入,但事後並未申報所得稅。國稅局查核後開立稅單,將案件移送執行,執行過程中曾查扣其部分資產,包括股票、存款與位於新北市坪林的不動產,但拍賣所得仍遠不足以抵清其巨額稅負。進一步調查顯示,沈男長期涉入股市交易,實為資產豐厚的大戶。為掩人耳目,他曾透過名下4個銀行帳戶陸續提領共約2.5億元現金,並將其分散藏匿。面對調查時,他坦言有刻意避開查封風險。此外,沈男還與妻子辦理形式離婚,並將名下房產先賣給他人,再輾轉轉移至女兒名下,試圖規避稅務責任,對於金流細節則始終避重就輕,未清楚交代。沈男多次聲稱僅靠每月5,000元國民年金維生,並提出「5000元月繳」的清償方案,顯與其實際經濟狀況不符。執行分署認定,其已違反行政執行法第17條所列「顯有履行能力卻拒不履行」、「隱匿或處分財產」、「虛偽報告財產」三項要件,遂向法院聲請管收並獲准,未來將依相關程序執行收押。該案凸顯高資產納稅人利用法律漏洞進行脫產規避責任的複雜性,也顯示執行機關持續強化追稅與財產調查之決心。
小心多繳滯納金及利息!企業營所稅暫繳結束 南區國稅局發出追稅單
營利事業未於本(114)年10月底前繳納暫繳稅額者,國稅局已在日前寄發暫繳稅額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收到後請儘速在繳納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而須多繳滯納金及滯納利息。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依規定應辦理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而未在本年9月1日至9月30日申報期間,自行繳納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額,也沒有在同年10月31日前按日加計利息自行補繳者,國稅局會按該營利事業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之二分之一核算暫繳稅額,並就未繳或短繳稅額依114年1月1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1.725%)加計1個月利息,一併發單通知該營利事業繳納。該局指出,轄內未辦理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及短繳案件有2,656件,已於日前寄發暫繳稅額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繳納期間為本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遇例假日順延至同年12月1日),請營利事業接獲繳款書後儘速繳納,在繳納期限屆滿後3日內,除可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繳納,也可以利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或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納,應繳稅額在3萬元以下,還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南區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稅款,以保障自身權益。
房仲董座分析「陶朱」買家背景 沒千億身家將成社區「細漢」
台北市信義區超豪宅「陶朱隱園」,近日傳出以12億元成交一戶,外界對於首位買家的身分議論紛紛。國內專售豪宅的大師房屋董事長陳建慶今(28)日推測買家,應該是國際富豪,而且身家是有千億、百億的人,否則未來將會成為「細漢」。陳建慶表示,去看「陶朱隱園」的客戶都要經過身家調查,到目前為止都是,一定是有身分地位,房仲也都會自己先過濾,客人沒有到那個程度,仲介也不會自己去碰一鼻子灰。對於買家身分眾說紛紜,甚至傳聞是麻吉大哥黃立成。他認為,能花12億元的人,一定是身家有千億、百億的人,因為身家只有十多億者,「買得起,但住得不安穩,搬進去就變『細漢』。」他推測買家應該是有國際背景、科技背景,不是常住台灣的富豪,不了解媒體生態,買家會受到關注,也不太在意可能會被國稅局查金流。中工23日公布,「陶朱隱園」17樓一戶住宅與四個車位,成交總價為12億元成交。依市場換算,每個車位約為500萬元,扣除後住宅部分每坪價格約393.33萬元,雖較最初開價每坪600萬元、總價18億元略為下修,但仍創下高總價、高單價的罕見紀錄。大師房屋董事長陳建慶認為,「陶朱隱園」即使賣出了第一戶,但仍會賣得很辛苦,要賣到過半後才會好一點。(圖/林榮芳攝)陳建慶認為「陶朱隱園」即使降價了,也賣出了第一戶,但仍會賣得很辛苦。中工日前透露,「有好多戶正在洽談中」,他相信,但他認為不好賣,要直到賣過半,後面就才會賣得較快。他解釋,因為「陶朱隱園」第一總價高,第二坪數大,第三大家都想低調,財不露白。「豪宅很難賣,更何況300坪,更難賣,現在多是空巢期,現在有多少人需要住到300坪。」他認為,入住率會很慢很慢,公設短時間也不能用,因為沒點交,未來10~20年都會是工地,因為隨時都會有人進駐和施工。他也認為,這筆交易將是特殊個案,對國內豪宅沒有影響,「陶朱隱園」從蓋時就是很市場脫鉤的產品。
花蓮災害募款最後倒數! 已募得31萬筆、近13億
花蓮災害募款明截止!賑災基金會今日公布,截至10月22日止,共募得逾31萬筆、破12.9億元善款,目前已撥款8.29億用於第一階段緊急慰助及家園支持。基金會表示,LINE Pay捐款管道將於今日晚間23:59截止,帳戶及四大超商則到明日,呼籲有意民眾把握機會捐款。賑災基金會9月25日啟動「0923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專案募款」,將於10月24日截止,截至昨日募得12億9921萬2620元,昨日中華民國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全聯會捐款5000萬元,本會於今日進行支票存入,尚未計入募捐總額。LINE Pay專案捐款部分,配合金流作業將提前關閉,將於今日(23日)23:59截止募款,土地銀行專案帳戶及四大超商,則於24日23:59截止募款。賑災基金會指出,災害發生迄今,基金會第一時間配合行政院同時辦理募款及賑災,募得款項近13億元,善款將分3階段執行,包括第一階段緊急慰助及家園支持、第二階段生活支持與關懷照護、第三階段社區復原及重建。截至目前,善款已撥付8.29億,全數用於第一階段。其餘善款運用,除「第二階段生活補助方案」擴大照顧弱勢家庭及失依家庭,陸續依階段規劃賑助內容辦理,並排除公務預算應支出部分,以公開透明原則實際運用於災區災民,先照顧災後生活、生計,再協助身心及社區復原重建。若有不足,將由賑災基金會自有資金支出,須依需求提出執行計畫,符合本會賑助章程,嚴格審查,謹慎撥款。賑災基金會提醒,本次捐款愛心踴躍,已擴充量能製作收據,本次募款專案收據預計11月起陸續製作寄發。電子收據將於今年12月31日前以電子郵件收到;紙本將於明年2月底前寄送完成。選擇依國稅局捐贈扣除額電子化作業辦理者,在電子化捐款操作時輸入正確身分證字號,本會將於明年2月底前上傳捐款資料給國稅局,納入114年度報稅捐款扣除額。
檢舉逃漏稅每案獎金最高可領480萬 財政部提醒「5情形」領不到
檢舉逃漏稅也能賺獎金?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提醒,只要檢舉內容具體明確、查證屬實並經裁罰入庫,稅捐機關會依規定提撥罰鍰金額的20%作為檢舉獎金,每案最高可拿到480萬元。不過想領到這筆錢,可不是隨便提供線索就行,必須附上能供查辦的具體事證,否則可能「免議存查」,拿不到半毛錢。稅務局說明,若民眾只是根據網路爆料、報章雜誌或其他公開資訊提出檢舉,卻沒能附上明確的證據,稅捐機關會通知檢舉人限期補正或補件;若在期限內仍無法提供新事證,案件就不會再繼續處理。稅務局也提醒,依規定有五種情形無法領取獎金,包括檢舉人是稅務人員或查核人員的配偶或三等親以內親屬、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發現逃漏稅而舉報、經他人提供資料後再舉發、舉發人本身參與逃漏稅行為;另外,若是匿名檢舉者,即使最後查證屬實,這些情況都不能領獎。財稅局呼籲,檢舉逃漏稅應「具名」並「詳實說明違章事實」,最好能提供收據、帳冊、照片等具體證據,才能幫助稅捐機關依法查辦。若涉及綜合所得稅、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菸酒稅、遺產及贈與稅等國稅案件,可向國稅局宜蘭分局(03-9357201)或羅東稽徵所(03-9546508)檢舉。若對地方稅有疑問,也可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396969或(03)9325101轉211至213洽詢。
他22元雲端發票中千萬獎金!少「1動作」無法領獎全歸入國庫
為推動環保政策並促進數位轉型,政府大力鼓勵民眾使用雲端發票,除了提供便利的電子對獎系統外,亦持續加碼雲端發票專屬獎項。然而,財政部提醒,若使用非共通性載具消費,卻未完成「載具歸戶」,恐將與中獎獎金無緣。所謂非共通性載具,包含悠遊卡、一卡通、icash卡、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以及跨境電商平台等。民眾使用這類載具消費時取得的電子發票,若未與財政部大平台進行歸戶設定,將無法整合管理,亦難以即時獲知中獎訊息。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指出,曾有民眾在使用外送平台Foodpanda訂購餐點時,獲得一張金額僅22元的發票,卻幸運中得千萬特別獎。但由於該名消費者未事先完成載具歸戶,即使收到平台寄出的中獎通知電子郵件,最終仍因逾期未領而失去領獎資格,巨額獎金依法繳回國庫。為避免類似遺憾,國稅局呼籲民眾儘早完成載具歸戶設定。具體步驟為:第一,前往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站;第二,點選「常用功能」中的歸戶設定選項;第三,登入個人帳號後,選擇需綁定的非共通性載具並完成綁定,即可整合發票資料,統一管理。若未及時完成設定也非無補救機會。根據規定,消費者仍可於開獎次月6日起的3個月內,透過「統一發票兌獎APP」手動逐筆點選「我要領獎」,完成帳戶設定並申領所有中獎獎項,避免錯失財神降臨的機會。國稅局也提醒,營業人應主動建立會員載具歸戶機制,並於每期統一發票開獎日後10日內,以簡訊或Email方式通知未歸戶之中獎會員。中獎者可前往四大超商的KIOSK多媒體機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或持由營業人提供之證明聯前往兌獎據點領取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