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管局
」經濟部發錢了!下半年加碼1補助 5縣市「最高爽領4000元」
為鼓勵消費者汰舊換新電動機車,經濟部已擬定汰舊換新選購電動機車補助加碼計畫,送至環境部審查,下半年正式上路,鎖定雲嘉南、高屏等地民眾,以新台幣4000元收購空污和減碳效益,額度約1萬台;其中減碳效益收購金2000元,全台民眾皆適用申請。因應台商回流建廠用地需求增加,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開發嘉義縣中埔、水上、台南市新市、高雄市北高雄等4大產業園區,近期陸續交地予廠商,計入建廠時間,預估2年後開始量產,部分進度較快的廠商則在今年底或明年可完成建廠、開始生產。經濟部園管局說明,園區開發環評承諾的空氣污染、溫室氣體增量抵換,可透過收購老舊機車汰換成電動機車的空氣污染和溫室氣體減量效益,將減量效益歸屬於經濟部園管局,進一步達成環評承諾要求。因此,園管局規劃分別以2000元收購燃油機車換電動機車的空污和減碳效益,額度約1萬台,已經擬定計畫書,近期送至環境部審查,預估1、2個月後審查通過後,即可上架環境部「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平台」。不過,由於空污增量抵減須來自相同的空氣品質擴散影響區(簡稱空品區),園管局表示,空污減量效益主要針對雲嘉南、高屏兩空品區收購,也就是車籍在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和屏東的民眾,最高可獲得空污和減碳效益收購價4000元。至於減碳效益收購金2000元,園管局表示,全台民眾皆可適用申請,收購方案上路後,若有換車需求的民眾,可透過機車行詢問適合申請的最大優惠。據目前縣市政府的汰舊換新電動機車補助方案,車籍在高雄、台南的民眾最高可領7000元,嘉義、屏東為6000元,因此加上經濟部產業園區開發減量效益獎勵4000元、產發署電動機車補助7000元,以及環境部廢車回收獎勵金300元,高雄和台南民眾可獲1萬8300元,優惠最大。
彰濱工業區土地租轉購多重標準 陳椒華控產管局有疏失
彰濱工業區土地租轉購受理案件申請疑有多重標準,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31日)召開記者會指控,經濟部產業管理局有行政疏失,有多重標準,導致有廠商無法以當期且合理價款承購土地,園管局代表回應,當時閒置土地及未完成建築使用定義有不確定性,因此未立即回覆。陳椒華指出,彰濱工業區早期招商不易,為吸引廠商進駐,經濟部2002年祭出「006688」土地優惠方案,讓廠商可以承租彰濱工業區土地,未來將已繳納之租金扣抵購買土地價款,但申購土地規定未明定於契約,也無一致的申購規定,使得當年部分申請租轉購土地者權益受損。林之泉公司負責人林金連說,於2017年提出申請租轉購,多次詢問彰濱服務中心未獲完整資訊,直至投書於局長信箱,彰濱服務中心才以經濟部「產業園區閒置土地認定與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答覆,「至少完成30%建蔽率的設廠面積,以利後續申請承租轉承購的事宜」。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科長曾士杰回應,當事人申請租轉購前8天剛好增訂「產業創新條例」第20條之1,「針對閒置土地及未完成建築使用的定義有不確定性,因此未立即回覆」,立委陳椒華直批對方說謊,期間仍有多家廠商未達標準卻申請成功,「是否有收紅包,檢調是否須調查?」曾士杰也說,經檢視,該廠商依原核准承租之投資計畫書,所載的樓地板面積為1650平方公尺,建蔽率25%,與該公司實際取得使用執照樓地板面積為829.1平方公尺,建蔽率12.6%,與原核准計畫書不符,因此在107年3月27日以首長信箱回覆該申購案不符資格。陳椒華表示,2017年至2018年間同批申請者,多家沒有達成30%建蔽率,而是實際使用面積超過30%者就可申購土地(租轉購),陳情人到辦公室索取資料後,才得知當年不必完成30%建蔽率的設廠面積,以實際使用30%面積即可申請。陳椒華強調,財管局作為行政機關,攸關人民財產權的資訊未以正式公文書讓當事人知悉流程,僅以電子郵件作為簡易回覆,有違行政文書送達的程序規範,既然可依實際面積逾30%的政策,同意承購,產管局應重新以當年的審查條件受理申請租轉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