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
」 土地增值稅 不動產 林姿妙 登記 出售
耕地炒手2/公地放領歪解國有地開發咒 農友憂接盤套牢喊救命
「公地放領」號稱能讓近4,500名國有地耕者受惠,但弱勢農友根本籌不出購地價,加上農會貸款無著只能直呼「看得到吃不到」,這時不只光電業者在一旁虎視眈眈準備「接盤」,行家更直指公地放領是開發商與政府聯合「下一盤大棋」,透過放領私人「漂白」再辦徵收開發,「搞下去農地只會面目全非」。光電開發與農地面積競合已是老問題,前立委陳椒華(左2)與社運人士陳祺忠(右1)等人都呼籲中央應更新源頭光電規範法源與撥補足額稽查預算、地方政府更應確實執行第一線把關。左1為生態學者王豫煌、右2為立委柯志恩。(圖/翻攝自立委柯志恩臉書)總統賴清德近期一席公地放領預告,除了讓光電業者蠢蠢欲動之外,土地開發者更是找到切入點大舉搶進。長期關注土地正義的前立委陳椒華就揭密,過去500坪以上國有土地被《國有財產法》第59條緊箍咒限制而無法對外標售,不少地方政府與開發者「沒油水撈」是抱怨連連,如今賴清德一喊2,000公頃相當605萬坪土地都有望「放領」,這可讓不少開發商眼睛一亮、著手與墾戶接洽,若「放領」給私人農戶「洗白」後便不受《國有財產法》支配,接下來地方政府再以《土地徵收條例》向私人徵收變更為產業園區,搞得放領變成開便門毀農地,「農地還農用得下去嗎」?她嘆氣。資深地政士蔡岳臻(圖)提醒,若要將農地改「種光電板」,未來繼承或買賣移轉時將不適用農地優稅,屆時土地增值稅恐會暴增「根本把出租利益都吐回去繳稅」。(圖/趙世勳攝)資深地政士蔡岳臻則指出,近年光電發展是方興未艾,在力拼光電板覆蓋率壓力之下,無論是不是國有土地,一定會有更多農地被光電業者「狩獵」,地方不少老農看海口沖積土鹽分高得要命「種不下去」,光電業者又誠意十足「比我兒子還孝順」紛紛軟化投降,光電業者先後以承租甚或過戶產權方式蠶食鯨吞。他也以「公地放領」牽涉近4,500名農友為例,直斥正是目前中央曖昧不明,沒把放領價格講個明白,搞得光電開發業者已在地方放消息稱「政府要用市價7折賣」,那「市價7折」是什麼概念呢?他以嘉義縣太保市都市計畫外土地來講,目前每分大約新台幣400萬元,即使7折價也要280萬「農民根本拿不出來」,他透露開發業者會以「放領你也買不起、不要背個債讓子孫還」大玩「情勒」,且轉租務農一分地一年了不起收個3萬,光電業者租金至少10倍起跳「連我都好心動」。然而他也提醒,一旦農地「控」了水泥鋪上光電板,那就是妥妥「農地非農用」情況,以後若要買賣或繼承移轉,就算刨除水泥改回農耕「公所一調歷年空照圖就現形」,要拿到農用證明是難如登天,而非農用土地一移轉土地增值稅是高得駭人,千萬交易土地課個300萬土增稅都可能。他感嘆,光電板就算鋪個10年紅利也只能「吐回去」繳稅,「何況還有10年能獎勵光電嗎?」他直指總統賴清德意圖重啟核電之際,光電業最後的瘋狂已在倒數。近年各地「種電」面積愈發擴大,這些土地除了在一定期間享免徵地價稅之外,背後可能的風險與成本,政府仍有責加強宣傳讓地主知情。(圖/方萬民攝)蔡岳臻也示警,這波「公地放領」背後可是暗藏隱憂,因為取得農地後規定5年禁止移轉,但是2031年《國土計畫法》上路農地若敢不農用「等著被罰到吐」根本永世不得超生,農地價格因此將面臨雪崩,回推這2年若買了國有放領地很可能「套在最高點」,若想大賺一票根本是癡人說夢。社運人士陳祺忠則感嘆,「公地放領」號稱是「遲來的正義」,但到了地方卻是「走味」連連,首先農友要拿出一筆約百萬現金已是難上難,無權無勢的弱勢農友要去農會根本貸不到錢,反倒不少「百大青農」從農會搬了不少錢玩股票「不然幹嘛花百萬選農會小組長?」他說得坦白。陳祺忠也批,「公地放領」根源是國產署長期怠忽職守,讓不少國有農地早已違建工廠林立,若放領私人後,管理取締責任將從國產署變成農業部,燙手山芋農業部才不想收,這時光電業者搬出《建築整合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示範獎勵辦法》想在土地上增設光電板,農政單位當然樂得輕鬆把管轄權甩給經濟部能源署,「但到底是放領還是送葬?」他憂心這樣玩下去只是大吹農地輓歌。內政部官員回應指出,依《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第8條規定,過去放領地價是以1990年公告的土地現值為計算標準,但如今已又35年過去,這波放領一定會調整價金,刻正研議新的計算標準,出爐後會報請行政院核定,目前坊間謠傳的計價方式都不是官方定版,呼籲民眾不要輕信。而《國土計畫法》未來上路後,也會隨時與農業部合作更新配套。
涉貪被停職、判12年半!高院今開庭 林姿妙現身了
被停職的宜蘭縣長林姿妙因為涉犯貪汙案,去年一審被依圖利、財產來源不明和特殊洗錢等3罪判決有期徒刑12年6月、褫奪公權6年,並沒收、追徵洗錢的3250萬元。案經上訴以後,林姿妙今日(12月4日)也到台灣高等法院出庭。此案源於林姿妙在首任縣長任內,2019年間涉入羅東鎮1558地號免徵土地增值稅換取地主提供羅東98地號土地,並藉此獲不法利益高達240萬元。此外,2017年起至2019年間,林姿妙帳戶中有100筆的不明金流,合計7844萬元疑似利用人頭洗錢。檢廉於2022年1月13日搜索宜蘭縣政府、縣長官邸等30多處,並依貪污罪聲押林姿妙,最終以80萬元交保。檢方於2022年8月23日依照《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財產來源不明罪,以及《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偽造文書等罪名將林姿妙起訴,並求處22年6月重刑。宜蘭地方法院於2024年12月31日宣判,林姿妙犯下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特殊洗錢3罪,判處12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並沒收、追徵洗錢的3250萬元。其女林羿伶因圖利罪判3年6月 ,褫奪公權3年。縣府官員與羅東鎮公所公務員等8人,均因圖利罪判刑3年至5年10月,褫奪公權3至5年。
臺南房屋稅2.0首年上路 自住輕稅、多屋重稅掀熱議
黃偉哲市長上任以來,臺南城市景象悄悄改變:公共建設逐步完善、產業蓬勃發展,就業機會增加,也帶動自住房屋需求上升。隨著城市越來越熱鬧,民眾對「安居」的渴望也越來越強。然而,全國房市的快速變動也讓政府不得不出手調整政策。中央為健全房地市場,諸多政策多管齊下,抑制炒作,稅制方面在2024年推出房屋稅2.0新制,並於2025年正式開徵。新制核心理念很明確「自住輕稅、多屋重稅」,希望透過提高多屋持有成本,鼓勵房屋出租或出售,同時給予符合標準的出租房屋優惠稅率,促進房屋有效利用。今年首次開徵,臺南市約98.4%的屋主稅率不受影響,統計至6月底整體繳納率高達98.11%,居六都之冠。市府認為,這顯示民眾普遍接受新制,制度運作基本順利。然而,也有聲音出現:約有5.2萬戶屋主因單身、工作或學籍因素,無法設立戶籍,導致原本應適用自住稅率1.2%的房屋,卻被課到非自住稅率3.2%以上,荷包受影響不小。近期有議員提出建議,主張將臺南市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從3.2%~4.8%降到2%~2.8%,理由是金融管制已足夠抑制房價,政府不應增加稅負。然而,市府分析指出,如果貿然降稅,可能造成三大問題:首先,2025年契稅與土地增值稅預計減少近13億元,若房屋稅再降4.2億元,地方財政將面臨巨大壓力;其次,房屋稅2.0的政策目的是透過提高持有成本誘導多屋者釋出房屋,降稅恐破壞政策設計,削弱全國性抑制炒房效果;最後,臺南房屋稅基長期偏低,若稅率再降低,可能成為囤房天堂,與居住正義背道而馳。市府也曾於8、9月舉辦2場公聽會,聽取市民意見。有人支持「多屋重稅、自住輕稅」的原則,認為新制能縮小財富差距;年輕人則提醒,降稅可能成為富人補貼。專家表示,房屋稅2.0透過稅率,配合稅基雙管齊下,對多屋者形成成本壓力,有助房市健康發展。若地方自行降稅,不僅衝擊政策效果,也增加財政負擔。房價負擔仍沉重。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指出,2025年第1季臺南住宅價格指數157.17,較2019年上漲52.3%,房價所得比9.71倍,貸款負擔率42.23%,都顯示購屋壓力仍不小。首年開徵的房屋稅2.0,帶來的爭議並非意外。對多數自住屋主或出租房東來說,稅負相對輕鬆;對持有多戶者來說,成本壓力明顯。市府希望透過中央與地方協作,兼顧居住公平與房市穩定,也呼籲中央正視「非自願性戶籍問題」,讓政策更貼近民眾生活。
財劃法獎炒房懲農鄉 蔡易餘籲納「糧食安全指標」導正分配
立委蔡易餘今(15)日舉行記者會,痛批去年在藍白兩黨強行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不僅修法程序粗糙,導致出現分配公式分母錯誤,其精神更徹底失敗,完全背離了平衡地方發展的目標,新增「財產稅成長率」無異是變相鼓勵地方政府依賴房地產炒作,更嚴重背離了「調劑財政盈虛、縮小城鄉差距」的立法初衷。蔡易餘指出,去年倉促修法最明顯的錯誤,就是公式中「分母被放大」的技術性疏失,導致本島及離島縣市的分配款項看得到、卻領不到。然而修正後,台北市依然是全國獲得最多統籌分配款的城市,持續吸納全國資源。蔡易餘引述國際案例指出,日本的東京都自1954年以來,已連續72年未領取中央的「普通交付稅」;韓國首爾市也至少有25年未領取相關補助款。縱使日本、韓國與台灣的稅制不同,其精神均為:首都不再與其他鄉鎮競爭統籌分配款。反觀台北市是台灣首都,也是全台公司企業聚集的所在地,捷運交通亦相對完善,但在這次修法後,統籌分配新增的部分又比其他縣市還要多,更嚴重背離「縮小城鄉差距」的立法初衷。蔡易餘表示,去年修法藍白將縣市「土地面積」權重從20%砍半至10%,卻新增了10%的「財產稅成長率」指標。該指標包含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等,其本質就是「炒房炒地皮指標」,等於是哪個縣市房價漲得越快、土地炒得越兇,就能分到越多錢。去年全國土地增值稅收中,光是六都就佔了超過八成,新法無疑是變相鼓勵地方政府依賴炒房稅收,懲罰那些默默守護農地、肩負台灣糧食安全的農業縣市。為真正達到平衡城鄉差距的目標,蔡易餘主張,此次修法應廢除「財產稅成長率」這項不公義的指標,並將能反映農業縣市貢獻的「糧食安全指標」納入權重。他強調,唯有正視農業的價值,才能讓資源合理分配。蔡易餘也呼籲多位國民黨的農業縣市首長和委員站在自己家鄉的立場,共同支持將「糧食安全指標」納入財劃法分配指標,為農業縣爭取應有的財政尊嚴,而不是繼續跟隨政黨意志,為都會區的炒房指標護航。
桃園財政告急!社福需求增支出高 市府盼中央正視地方需求
桃園市升格以來人口成長,建設與公共服務需求提升,市府歲出規模從2015年849億餘元至去年1490億餘元,成長達75.36%,但僅2022年賸餘。桃園市審計處認為,現有財政收入不足支應建設及社福政策,市府則希望中央正視桃園建設及社福需求。審計處報告指出,桃園升格後,人口持續成長,市府致力發展城市建設及社會福利政策,歲出規模由2015年度的849億餘元,逐年提升至2024年度的1490億餘元,成長幅度達75.36%,但僅2022年為賸餘,其餘年度均為短絀,且依行政院主計總處2023、2024年度總預算編列及執行預警情形顯示,桃園是六都唯一被預警的直轄市,顯見現有財政收入尚不足支應城市建設及社會福利政策,須仰賴中央政府計畫型補助款挹注。報告又提到,《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後分配指標,包含轄內各類營利事業營業額、房屋、地價及土地增值稅等稅課收入,還有規費、工程受益費、罰鍰及賠償收入、所得能力等關鍵指標,桃園市雖名列前茅,但部分機關規費收費未依規定落實檢討,沒有審酌實際成本。桃園市新聞處長羅楚東表示,桃園實施「公私立國中小營養午餐」、「孕婦乘車車資補助」、「老年市民三節禮金」及「生育津貼」等措施,都是因應少子化、高齡化等全國性挑戰所推動的政策,中央近來推動許多減低人民生活壓力政策,中央、地方政策目的一致,但卻要懲罰地方政府,根本毫無道理,市府難以接受。他更舉例,如「擴大肺癌篩檢」應獲中央鼓勵,或從非法定社福排除,以利爭取一般性補助款,讓公共政策良性競爭。桃市府表示,改制升格以來,市府財政長期面臨嚴峻挑戰,《財劃法》修法前,桃園所獲得的統籌分配稅款與一般性補助款,相較其他五都始終偏低,造成結構性財政壓力。修法後雖財源增加,中央卻減少計畫型補助款,桃園財政壓力依然存在,也請中央正視桃園人口成長,建設與社福需求龐大的現實,給予合理且穩定的財政支持。
贈房給女兒「不想分女婿」? 律師列3種過戶方式:這招省稅又能保財產
不少父母為配置財產,會提前將房地產過戶給子女,卻難免對已婚的子女有所顧忌,擔心未來如果離婚,房產恐因「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最後要分一半給女婿或媳婦。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指出,關鍵就在「父母怎麼給」,分析3種過戶模式,發現「遺囑指定繼承」最划算。父母親想將名下房地產過戶給「已經結婚的女兒」,但擔心萬一未來如果女婿要離婚,房地產是否就要分女婿一半?蘇家宏在個人臉書提出這情境,從法律上來看,女婿並不能主張房子的一半權利,但是房子的價值的一半是否會被女婿拿走,就要看父母親如何把房地產過戶給女兒。蘇家宏列舉3種過戶的方式來比較,強調「直接贈與房地產給女兒」或「每年贈與現金,再由女兒購買父母親名下房地產」的結果並不相同:一、父母直接贈與房地產給女兒(一)夫妻財產部分:可以有效排除未來女婿分產。父母親直接贈與的房地產,屬於女兒無償取得得財產,所以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範圍,此房地產在女兒離婚時不會列入分配,女婿不能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二)稅務部分:1. 贈與稅以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通常低於市價。每年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若超過,依10%、15%、20%累進課稅。2. 房地合一稅:不課徵(因屬「贈與」非買賣)。但未來若出售此房地產,將以實際在市場上的交易價格,扣除取得成本(以贈與當時的公告價格計算房地成本,不是父母親原始購買房地的價格)來計算房地合一稅,由於房地的公告價遠低於市場價格,而且若房地價格上漲,通常會有相當的房地合一稅。3. 土地增值稅:僅適用一般稅率(並不能用自用土地稅率)。(三)適合情形:想一次就完成贈與,比較擔心女婿分財產問題,而不擔心房地合一稅的父母。二、父母每年贈與現金,再由女兒購買父母的房地產(一) 夫妻財產部分:屬於女兒以父母贈與的現金去做「理財」的行為,如未來房地價值高於當時的購買價(父母贈與的現金總額),高出來的部分仍可能被女婿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舉例來說,女兒以2440萬元購買父母親的房地產(女兒資金來源是父母親的贈與),未來如果離婚,多數法院會認為此房地產是婚後財產,先鑑定該房地產價值,如果價值是3440萬元,再扣除父母親贈與的2440萬元,其餘1000萬元屬於婚後財產的增值,依法屬於女兒的夫妻剩餘財產,要跟女婿做分配。此外,也有法院依照個案判斷,認為此房地是贈與財產的變形,而不需要列入剩餘財產。所以蘇家宏健議,女兒購買父母的房地,未來不想要讓女婿主張夫妻剩餘財產,買賣價格就要盡可能跟市價相當。(二) 稅務部分:1. 贈與稅不計算,因為是女兒購買的行為。2. 房地合一稅:關鍵在於女兒用多少錢購買父母的房地,以及出售時機。房地合一稅會先計算有多少所得(成交價額-取得成本-相關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課稅所得的稅基)再計算要繳多少稅(課稅所得稅基x稅率=所得稅)。因此父母親可以決定用多少錢賣房給女兒,讓取得成本變高,就會減少課稅所得,此外女兒也可以持有較長時間,讓稅率比較低(45%、35%、20%與15%),或符合自用住宅相關條件者,課稅所得可扣除400萬元免稅額,稅率也用最低的10%計算。舉例來說,父母每年可利用每人244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夫妻兩人合計可達488萬元,夫妻合計一年贈與女兒的免稅額度可達488萬元,兩年共計贈與976萬元。以此類推,逐年贈與現金給女兒累積購屋資金,有效分散贈與稅負擔。如果女兒以2928萬元購買父母親名下的房地,女兒的資金來源全部來自父母親的贈與,父母如果想要完全免稅,運用每年免稅額贈與現金,大概需要6年的時間,488*6=2928。如果父母運用部分免稅額,其餘父母所贈與的現金繳交贈與稅也是一種方法。3. 土地增值稅:看父母親本身是否符合自用稅率決定。(三)適合情形:適合長期規劃、分年贈與且希望未來出售稅負較輕的父母。綜合來看,蘇家宏分析,若希望節省當下的贈與稅且一次完成,直接贈與房產較好;若想分散稅負、降低未來出售稅負,且有時間規劃,逐年贈與現金讓女兒以自行購屋的方式更合適。還有第三種方式,若父母親名下的房地產是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蘇家宏建議,可用遺囑指定由女兒繼承,女兒依照《繼承法》取得後,未來出售並沒有房地合一稅,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時間點也以繼承時做計算,會比較省錢,女婿也無法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而所謂的「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是計算夫妻「婚後」的剩餘財產差額,還要排除繼承、無償取得以及慰撫金的部分。小心吃到金屬碎屑!IKEA「1產品」出包 全額退款急召回知名百貨「集體撤櫃歇業」爆欠債600萬 市府出手了蝴蝶沒來「南部雨狂炸」專家揭原因:要等到明天
所有雜支灌售價想「賣清實拿」! 他「漏1事」慘吐500萬稅給國庫
不動產買賣衍生的雜支、稅賦多如牛毛,賣方若不夠精打細算,恐會大大抵銷獲利空間。有位大地主近期出售一筆受贈的土地,原本精算好把相關費用都灌入售價,讓預期獲利能「賣清實拿」,沒想到失策漏算房地合一稅,一口氣就要吐出500萬元稅費給國庫,實在捶胸頓足。不動產買賣要繳納的稅賦繁多,房屋出售有契稅、交易所得稅,如果是2016年以後取得的房屋,還有房地合一稅要繳;土地出售則有土地增值稅,同樣也有房地合一稅須繳納;交易若透過房仲、中人,則還有仲介費用要付;另外在辦理過戶時,還要繳納規費、印花稅、履約保證費及代書費等,額外要負擔的費用可說多如牛毛。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指出,老一輩的賣方總希望出售前就概算實際能拿到的價金,也就是精算出售後的費用能實得多少錢,這便是所謂的「賣清價格」。然而《土地稅法》、《所得稅法》都有完整規定賣方是納稅義務人,因此實務上衍生出賣方想「實拿」的算法,也就是將相關的稅負算出後灌入售價裡,獲利才不吃虧。有一名大地主,近期出售一筆2016年以後才受贈與取得的土地,為須課徵房地合一稅的分水嶺,鄭文在指出,由於土地地點近市中心,位於未來區段徵收的範圍內,有許多買家爭相開價,地主為了「賣清實拿」,早已精算好把增值稅、中人費用,全部灌入買賣總價,歡喜地與買家完成土地買賣簽約手續。地主精算衍生費用後,預計「賣清實拿」。(示意圖/取自pixabay)沒想到土地登記完成、辦理點交時,歡樂的氣氛急轉直下為愁雲慘霧。鄭文在描述,賣方是在地大地主,出售多次土地從來沒繳納過房地合一稅,所以這筆費用並不在賣方的規劃範圍內,且檢視買賣契約書內容,也沒有提到要由買方負擔房地合一稅,因此該名地主硬是多了一筆近500萬元的房地合一稅要繳納。鄭文在表示,過去也曾發生總價1000萬元的不動產交易案,賣方希望實拿到1000萬元,約定土地增值稅由買方繳納,賣方還信誓旦旦,精算過後的土地增值稅一定符合自用住宅稅率,只要繳納20萬元,結果土地增值稅核發後高達近50萬元,衍生買賣爭議。「羊毛出在羊身上,豬不會幫你買單!」鄭文在提醒,稅法都有相關的納稅義務人,當爭議發生時,如有欠稅的情事,可能產生罰鍰,甚至移送行政法院強制執行,所以出售不動產務必深思熟慮,謀定而後動,希望實拿、打著買方幫忙繳稅的算盤,可能會換來更多的罰鍰,甚至繳納更多的稅費,空歡喜一場。婉拒「這3國」邀約設廠 台積電:台灣是最理想基地知名連鎖餐廳宣布破產!負債達15億元 恐陷倒閉危機補助刪減六都最高! 陳其邁喊不公:高雄是台北的11倍大
東瀛六月雪3/坦言大阪宿舍移轉「還在喬」 專家嘆外交部想特權省稅難
CTWant在19日獨家披露,外交部駐日職務宿舍中,「大阪辦事處處長宿舍」如今仍登記在「處長」自然人名下,我國外產竟為私人持有,引起輿論譁然,外交部也對此作出澄清。回顧1972年9月台日斷交,當時的中華民國駐日大使館因屬於外交財產,風聲鶴唳之下對岸早已打出「正宗中國代表人」嗆聲「沒收」,當時我方緊急將本館改隸時任大使彭孟緝名下,其他分館則權宜改登記到各總領事銜處長名下,才保住我方外產免於外流到對岸手中。1972年12月我方在日進一步成立了「亞東關係協會」,法人化地維持台日交流,然而移轉登記卻遲遲沒有處理,直到近年才陸續收復辦公處與職務宿舍,掛在「一般社團法人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館產管理委員會」,只剩「大阪職務宿舍」仍未移轉成功。地政士蔡岳臻對外交部大搞「借名登記」直言稅事是省不了了。(圖/趙世勳攝)涉外人士直指,關鍵的「大阪職務宿舍」在前處長蘇啟誠自盡後,產權恐怕仍掛在蘇啟誠繼承者私人名下,由於蘇啟誠人生最後一段路經歷「網暴」與在台主管電話施壓,離世身影痛苦而倉促,更讓遺孀不願與外交部和談產權移轉。面對各界質疑聲浪,外交部回應坦言,我方駐大阪辦事處館長職務宿舍是我方財產不容質疑,但也確實因歷史背景因素,建物產權「借名登記」在歷任處長名下,但實際上要買賣、租賃、修繕等任何屋主行為,都不是任一處長或繼承人說了算,因此實際屋主仍是外交部不容質疑,目前也持續作為現任處長洪英傑的職務宿舍。外交部強調,已指示駐日代表處及駐大阪辦事處向日方相關機關申請辦理產權登記名義變更,因事涉我方特殊國際地位,「特權豁免」及「稅務問題」治絲益棼,確實還須時間以利完稅並過戶,不至於有家屬「不爽」導致過戶卡關的問題,而過去傳言「一通電話」讓時任處長蘇啟誠喪氣走上絕路一事,也已透過監察院調查闢謠,特此澄清。地政士蔡岳臻則指出,外交部在日本權宜之下搞出的「借名登記」實在是歷史共業,如今要進行「借名登記解除請求」確認訴訟,就要針對日本社會對「借名登記」糾紛的認定原則為「重視實質出資與管理事實」,必須儘速透過外交管道與家屬協議簽署「財產回復契約」,配合公證機關進行過戶,提出的佐證包含過去外交部對所有駐外不動產建立的「出資證明書」與「用途紀錄」,這將會是借名登記的重要證據,當然若因此曝光外交秘密金流,也必須做好外交衝擊的配套與心理準備。外交部長林佳龍(圖)上任一年來沉潛低調,如今卻有不少沉痾浮上檯面,亟需他來化解。(圖/黃耀徵攝)蔡岳臻呼籲,未來這類外館不動產要統一法人管理,以日本來講,要盡可能能統一以「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館產管理委員會」為登記主體,避免未來徒留移轉風險與稅賦問題。涉外人士則直言,日本連我方的外交官專用「外交護照」都無法實質承認了,日台關係可不如想像中「你儂我儂」,想必是移轉時的「印紙稅」(印花稅)、「讓渡所得稅」(土地增值稅)、「住民稅」(綜合所得稅)高得嚇人,外交部又不可能叫處長或繼承人繳這筆錢,因此老想要交涉「特權」降稅甚至免稅,一時半刻恐是難解。
東瀛六月雪1/外館宿舍爆「借名登記」移轉卡關 外交部苦求蘇啟誠遺孀陷兩難
台灣在外交角力上因處於弱勢而經常吃悶虧,「彈性外交」為台灣在國際間撐出一片天地。知情人士爆料,我方駐日館處與職務宿舍中,多年來一直以「處長」掛名持有,近年陸續收歸涉外單位名下,如今只剩「大阪辦事處職務宿舍」遲遲沒有討回,此事背後牽扯出前處長蘇啟誠遺孀無聲的血淚抗議。2018年9月燕子颱風侵襲日本,那時強風豪雨讓關西機場淹水嚴重,填海造陸的結構頓時淪為海上孤島,當時3,000多名受困旅客中,台籍與陸籍旅客占了三分之一,由於對岸駐大阪領事館早先一步派巴士輸送旅客,不少台灣人也「搭便車」撤離,報導一出讓當時的蔡英文政府「落漆」面子掛不住,接下來便莫名出現有系統性地攻擊,直指我方大阪辦事處辦事不利,驚動時任駐日大使謝長廷點名究責,然而檢討會當天早上大阪辦事處總領事蘇啟誠反常地杳無音訊,官員前往職務宿舍查看,才發現沒日沒夜協調機場疏散的蘇啟誠,敵不過海量輿論,上吊自盡,然這間宿舍角力,竟延續至今。2018年大阪辦事處長蘇啟誠在宿舍上吊自盡震撼各界,不少國民黨籍政治人物帶頭要衝進外交部,痛批執政黨利用網軍輿論「公審」,讓蘇啟誠受不了壓力枉死。(圖/報系資料庫)CTWant調查,我方駐日館舍有六,其中駐日本代表本處、駐福岡辦事處為我方自有外,另大阪、橫濱、那霸、札幌則為租賃空間;另以宿舍來講,駐日本代表處、駐大阪辦事處、駐橫濱辦事處及駐福岡辦事處為自有,另那霸、札幌則為租賃。過去自有者多以派駐的「處長」自然人名義登記,隨著到職與去職更換持有人,近年外交部則積極整併,絕大多數自有屋舍已改隸外交部轄下「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館產管理委員會」,僅剩大阪辦事處附設職務宿舍仍在「處長」自然人名下。一名涉日人士爆料,在蘇啟誠案後,儘管輿論風向轉為網軍栽贓、蘇啟誠冤死,監察院也為蘇啟誠枉死糾正了外交部,考試院銓敘部更進一步通過因公撫卹案,然而人死不能復生,外交部迄今始終無法有效地與蘇啟誠遺族達成實質和解,大阪辦公室宿舍產權並未回歸駐外外館,近年外交部力推的外館「法人化」卡在最後一關。爆料者直指蘇啟誠過世後,遺孀仍憤憤不平,拒絕簽署讓渡。外交學者、中央警察大學助理教授王智盛指出,在外交舉步維艱之下,世界各地的中華民國外館辦事處、宿舍等設施,確實會彈性處理所有權。他舉例,近日在泰國大地震賑災屢躍版面的「駐緬甸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就是由外交部、經濟部聯合派駐的「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掛名外館所有權,另外像「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香港分處」,早年也是我方以「中華旅行社」名義捐助持有,近期整編轉隸屬香港辦事處,但像日本掛在處長名下的做法「我還第一次聽到」。我方駐美代表處時常在華盛頓雙橡園舉行活動,美國政界及各國駐美官員多會出席相挺,可視為美方與我方互動的觀察重點。圖為2023年10月我方駐美代表處舉辦「慶祝中華民國112年國慶」酒會活動。(圖/報系資料庫)王智盛強調,其實掛在社團或自然人名下,不外乎是為了避免因所在地政府不承認我方主權,隨時「自助餐式」想沒收就沒收我方財產,只好權宜之計借名「保國產」,像1979年台美斷交之時,當時我方駐美國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的大使宿舍「雙橡園」也緊急協調友台協會低價購買,才千鈞一髮甩開被美方沒收土地和建築的困境。地政士蔡岳臻則指出,若外交部主張「借名登記」要求返還遲遲未有進展,外交部就得在台提起「回復登記」的民事訴訟,待冗長司法程序結束後,若外交部獲得勝訴,再憑判決去日本公證要求變更土地所有人登記,然而訴訟過程中外交援助金流都必須揭露,會不會反而讓外交渠道或可能的秘密外交金流曝光,「這是外館需權衡的」他呼籲外交部與遺孀再接洽是比較聰明的。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也呼籲,既然過去外交部以「自然人」持有我方駐外館產這種問題作法已成事實,如今要補救是當務之急,自己完全同理蘇啟誠遺族「爭一口氣」的心情,具體要求外交部必須以「協調」為第一優先加強溝通,蘇家先扛的遺產稅、地價稅,還有移轉登記可能產生的土地增值稅、贈與稅等,外交部也必須擔下歸墊,除了為外產「正名」之外,國際間都在看「台灣如何維繫外交官尊嚴」她疾呼。
竹科建商傳破產倒閉!長期欠稅累積千萬元 市府不忍出手了
台灣一間建商曾籌劃新竹科學園區購物中心,沒想到卻欠下高額債務,宣布破產倒閉。甚至爆出長期拖欠新竹市及臺北市自90年以來累積高達千萬元的房屋稅、地價稅與營業稅。稅務團隊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聯手前往社區實地勘查。(圖/新竹市稅務局)新竹市稅務局在113年度「防止新欠及清理舊欠」績效評核中榮獲乙組第一名,展現卓越成效。稅務局表示,去(113)年度開徵稅額達86億2,200萬元,成功徵起84億8,800萬元,徵起率高達98.45%。此外,稅務局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攜手清理舊欠,清理率達93.26%,欠稅徵起金額較112年增加1.3億元,不僅維護租稅債權,實現公平正義,更為公庫挹注豐沛財源。代理市長邱臣遠表示,市府始終以打造「安居科技城」為目標,而穩定的稅收則是市政建設的重要後盾。對於稅務團隊不畏困難、全力追稅的敬業精神深表肯定。某家原上櫃的建設公司長期拖欠新竹市及臺北市自90年以來累積高達千萬元的房屋稅、地價稅與營業稅。然而,在稅務局憑藉專業洞察力,意外發掘該建商名下不動產的隱藏價值,並積極尋找潛在買家,最終成功清理853萬元欠稅款,並額外徵起土地增值稅63萬元,進一步挹注地方財政。建設公司持有社區地下停車場。(圖/新竹市稅務局)稅務局表示,該欠稅公司原為上櫃公司,曾籌劃新竹科學園區購物中心、民生東路辦公大樓及天母高級住宅等開發案。90年間受建築業不景氣影響,致資金積壓,財務周轉發生危機因而倒閉,積欠巨額負債及稅款,名下大量房地陸續遭拍賣,僅剩下少數的社區道路土地、警衛室及大樓持分。歷經三輪拍賣皆無人承接,導致每年開徵的房屋稅與地價稅無法順利徵收,欠稅問題持續累積。稅務局說明,在第4輪拍賣啟動前,稅務團隊與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聯手前往拍賣標的物所在社區實地勘查,意外發現該建設公司仍持有社區地下停車場約15個平面車位的持分權利。隨即展開調查,確認停車場的占用情形及是否有租金收入。同時,評估社區內近200戶住家的停車需求旺盛,便積極向社區住戶及鄰近居民釋放拍賣訊息,以提高買氣。建設公司持有社區地下停車場。(圖/新竹市稅務局)拍賣訊息發布後,有不動產業者致電稅務局,關切第4輪拍賣底價918萬元較第3輪底價480萬元增加了438萬元。稅務局解釋,這是因為每次重啟拍賣程序時,法院皆會重新鑑價,而停車場的實際價值在此次評估中被揭露,顯示出極高的市場潛力,進一步鼓勵投標熱度。最終,該標的順利以底價918萬元拍定,不僅成功清償積欠逾20年的地價稅、房屋稅及營業稅共853萬元,還額外徵起土地增值稅63萬元,增裕庫收。稅務局強調,本案展現出稅務團隊鍥而不捨的追稅決心,即使面對多年無人問津的拍賣物件,仍積極尋求突破。稅務同仁細心評估欠稅人財產的拍賣效益,實地查勘不動產現況,蒐集有利拍賣資訊,並積極尋找潛在買家參與投標。最終順利拍出,成功收回欠稅款,挹注市庫,也維護租稅債權與公平正義。稅務局提醒,民眾收到稅單後,務必於限繳期限內繳納,切勿忽視或拖延,以免衍生滯納金。若逾期未繳並遭移送執行,可能面臨薪資扣押、存款凍結,甚至動產與不動產遭強制執行,後果嚴重,得不償失。 台積電擴大赴美 炒房族喊「完蛋了」 一表看台積宅漲多兇 阿姨我不想努力了!全台共151萬女地主 這縣市最多 尪生前承諾「房子妳住到百年」 漏做1事…妻慘搬離還賠錢
兄弟獲父贈農地 出售持分竟被「連帶追稅」!地政士提醒:親兄弟明算帳
台灣的農地因享免贈與稅與土地增值稅,長輩為避免死後爭產,常採用「生前贈與」方式,但又擔心子女偷賣掉而以持分共有的方式來登記所有權。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鄭文在提醒,這樣的作法只「對了一半」,最好要再加一份「分管契約」才完善。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5款規定,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贈與《民法》第1138條所定繼承人者,不計入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之全數。受贈人自受贈之日起5年內,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者,應追繳應納稅賦。但如因該受贈人死亡、該受贈土地被徵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者,不在此限。簡單來說,受贈人可享免贈與稅與免土地增值稅的優惠,但受贈的農地須於5年內持續作農業使用,若未依規定經營,國稅局將追繳應納稅賦。需特別留意的是,國稅局的列管方式為「按筆計算」,即使農地為兄弟共有,只要其中一人出售持分或沒做農用,則整筆農地都可能被視為違規,導致所有共有人連帶要補課贈與稅,因此慘受池魚之殃。為避免此類風險,財政部曾於公函(台財稅字第0920457556號)說明,若受贈人能提供「分管契約」,且契約明確界定各共有人之持分範圍,依財政部〈89年11月7日台財稅第0890457801號函〉的解釋,則未遵守規定者僅須為自身持分部分追繳贈與稅,不會牽連其他共有人。鄭文在解釋,《遺產及贈與稅法》的初衷是針對一整筆土地,無論共有人數多寡,只要有違規情事,就會被補繳贈與稅,破解之道就是共有人之間的分管契約,為了未雨綢繆,建議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同時完成分管契約,保障自身權益。也因此,兄弟受贈共有農地後,務必「親兄弟,明算帳」,將該簽立的分管契約簽好,避免一人售地,全體受罰,後患無窮。 房東開980萬賣不掉!「半年後改價1280萬」他驚呆 內行曝背後策略 總裁其實想打房? 帥過頭揭楊金龍心態:要跌5成太困難 買房遭親友「15大理由力阻」 見翻新屋況全改口 他嘆:千萬別聽親戚的
賣掉舊工廠竟被課「豪宅稅」 地政士1方式破解
財政部日前針對出售2016年前取得的舊制房屋,納入高單價「小豪宅」為增稅對象,視同豪宅稅的標準,沒想到,不只高單價小宅,竟連老舊工廠都遭殃。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鄭文在指出,過去台灣存在許多「客廳即工廠」的昶房型透天,由於以個人名義登記所有權,售屋後慘遇新制加課豪宅稅,導致多了近10萬元的交易所得額。鄭文在說起台灣經濟起飛時的樣態,當時「客廳即工廠」,地下工廠林立,許多家庭主婦會將部分加工性質的工作帶回家組裝,隨著台灣經濟發展越來越好,這些代工廠的老闆,漸漸將公司組織化、規模化,但發跡之前的很多工廠其實都是兼做住家使用,在發達前多是以個人名義購置的房屋。這些當年陪他們輝煌騰達的「起家厝」,隨著不動產增值,現在都已經是寸土寸金了,鄭文在指出,其實貴的是土地而不是房屋,土地必須繳納土地增值稅,但是房屋卻莫名的捲入這次的豪宅稅,「他們沒有炒房,卻成為受害者」。豪宅稅修正 自營工廠莫名中獎財政部〈中華民國114年2月19日台財稅字第11300103510號函〉將2016年前取得的舊制房屋,調高設算所得額標準1~5%、豪宅獲利率從17%調高到20%,而且納入高單價「小豪宅」為增稅對象,門檻台北市每坪120萬元、新北市每坪75萬元,4都及新竹縣市50萬元,其他地區35萬元都受影響。以新北市為例,房地總成交價金額(含車位)6000萬元以上,或是每坪單價75萬元以上,全部納入「豪宅稅」的課徵範圍,鄭文在直言,此政策讓這些早年幫台灣拼經濟的長輩們毫無招架能力,苦不堪言。他舉客戶為例,出售的房屋位於新北市土城工業區的一棟透天工廠,早期還沒有成立公司之前,以個人名義購買登記這棟透天工廠,從事黑手加工,後來賺了不少錢,事業有成退休後,將這棟透天工廠出租給同行,收取租金。由於客戶年事已高,小孩都已取得外國籍並娶妻生子,在國外落地生根,因此決定把這間起家厝出售,隔壁的加工廠因為有擴廠的需求,雙方一拍即合,歡喜成交,成交價近9千萬元。由於賣方取得房屋的時間約民國70年間,原始成本早已不知去向,符合此次由17%調漲至20%之「豪宅稅」規範,雖然房屋主要用途載明是工廠,偏偏當初登記是以個人名義登記所有權,符合「升等3%」的規定,所以應以實際房地總成交價金額,按出售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占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總額之比例,計算歸屬房屋之收入,再以該收入之20%,計算其出售房屋之所得額,為此多了近10萬元的交易所得額。個人登記的舊廠房住家符合新制,一口氣交易所得額就增加了近10萬元。鄭文在還說到,另外一種以個人名義登記的廠房更慘,如果個案的土地面積很大,房屋面積很小,依照目前的市價,換算成房屋每坪單價一定超過75萬元,甚至百萬元以上,殊不知真正貴的是土地,只是房屋面積太小,變成受害者。對於這些早期以個人名義登記的廠房,是否應該網開一面?鄭文在認為仍有彈性,至於此類賣家該如何擺脫被課「豪宅稅」的宿命?他建議,如果土地才是主角,房屋只是買賣的配角,未來買方可能會申請建照重新建廠,可將房屋拆除後以素地的方式出售,如此便沒有地上房屋的交易所得,成為節稅的撇步。 台積電擴大赴美 炒房族喊「完蛋了」 一表看台積宅漲多兇 阿姨我不想努力了!全台共151萬女地主 這縣市最多 尪生前承諾「房子妳住到百年」 漏做1事…妻慘搬離還賠錢
建商欠稅20年 稅務局拍賣車位追回千萬
某原上櫃的建設公司20年前開始拖欠新竹市及台北市累積高達千萬元的房屋稅、地價稅與營業稅,新竹市稅務局近期發現該建商名下還有10餘個「珍貴」的社區停車位不動產,並積極尋找潛在買家,最終成功清理853萬元欠稅款,並額外徵起土地增值稅63萬元。稅務局表示,該欠稅公司原為上櫃公司,曾籌畫新竹科學園區購物中心、民生東路辦公大樓及天母高級住宅等開發案。90年間受建築業不景氣影響,致資金積壓,財務周轉發生危機因而倒閉,積欠巨額負債及稅款,名下大量房地產陸續遭拍賣,僅剩下少數的社區道路土地、警衛室及大樓持分,歷經3輪拍賣皆無人承接,導致每年開徵的房屋稅與地價稅無法順利徵收,欠稅問題持續累積。稅務局指出,在第4輪拍賣啟動前,稅務團隊與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共同前往拍賣標的物所在社區實地勘查,意外發現該建設公司仍持有社區地下停車場約15個平面車位的持分權利,隨即展開調查,確認停車場的占用情形及是否有租金收入。因社區內近200戶住家的停車需求強烈,便積極向社區住戶及鄰近居民釋放拍賣訊息,以提高買氣。果然在拍賣訊息發布後,有不動產業者致電稅務局,關切第4輪拍賣底價918萬元,較第3輪底價480萬元增加了438萬元。稅務局解釋,每次重啟拍賣程序時,法院皆會重新鑑價,而停車場的實際價值在此次評估中被揭露,顯示出極高的市場潛力,進一步鼓勵投標熱度。最終該標的順利以底價918萬元拍定,不僅成功清償積欠逾20年的地價稅、房屋稅及營業稅共853萬元,還額外徵起土地增值稅63萬元,增裕庫收。
重購退稅限自住 彰縣稅務局公告:3月起全面清查!違者將追稅
「重購退稅」是政府提供給換屋族的優惠,意指將原先住的房子出售,再換購一間新房入住,而政府會將過程中的稅金退給換屋族,不過仍有部分限制,彰化縣地方稅務局也宣布將自3月起全面清查重購退稅土地,若有移轉或改變用途,違者恐需追繳原先退還的土地增值稅。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指出,該局自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將全面清查列管之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案件,加強查核該類案件在列管期間有無移轉或改變用途情形,如經查獲,將追繳原退還之土地增值稅。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所有自用住宅用地並於2年內另行購買使用性質相同的土地,可就新購土地的地價高於「原出售土地之地價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之數額,申請退還其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數額的土地增值稅。經核准的案件,稅捐機關將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列管5年並每年辦理清查。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新購的土地如在列管5年期間將土地移轉給他人、戶籍遷出或改作其他用途(如出租、營業),均會被追繳原核退之土地增值稅。以往最常見的類型是因為戶籍遷出,導致不符合稅法規定,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在5年列管期間內,至少要有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任何1人在重購的房地內設立戶籍,千萬不要因一時疏忽,而影響自身租稅權益。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稅務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稅務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相關事宜。 她有2000萬「一毛都不想給兒子」 律師曝解方:僅1情況可達成 房市交易恐創7年新低! 大老曝海嘯第一排動向:改做Uber eats 買下13.5%高投報屋 住戶秒退租!AV帝王傻眼:我被坑了
父母房產移轉「真買賣」需提證明 避免國稅局不承認子女有還款能力
近期有位爸爸來找律師諮詢,希望將房產轉移給子女,並詢問是否有方式可以繳交較少的稅款,但也擔心子女未來出售房產時,可能面臨高額的房地合一稅。以下將分析不同的房產移轉方式及其稅務影響,各透過「贈與」及「買賣」兩種方式說明。首先,假如爸爸直接贈與房產給子女,在稅務影響為:• 房產的贈與會被認定為財產贈與,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範,若超過每人每年 244萬元(2024年標準)的免稅額,超額部分依 10%~20% 稅率課稅• 另外若未來子女出售房產時,將以其成本為受贈當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如300萬),可能面臨 高額的房地合一稅(20%~45%)。在大多情況下,子女轉售房屋的房地合一稅負擔,會比爸爸自行轉售高出許多。為避免受贈人轉售房屋後面臨高額的房地合一稅負擔,贈與人在進行贈與前,應事先評估相關稅務影響。• 或許有些人可能會考慮分不同年度贈與,亦即將不動產「分割贈與」。用分割贈與方式, 就需要考慮代書費、地政規費,這些額外費用,土地增值稅也會增加,,所以分割贈與不見得比較划算。另一種做法是透過「買賣」方式將房產轉移給子女。但需注意,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直系親屬(如父子)間的財產買賣可能被視為「贈與」,仍須課徵贈與稅,除非能提供證明顯示確實支付了價款。如何證明是真買賣?國稅局審核時,需提供:付款流程證明:雙方的銀行存摺影本、轉帳記錄、支票或收據。資金來源證明:若資金來自他人贈與,需提供贈與稅免稅或繳清證明。若資金來自繼承,需提供遺產稅繳清證明及財產移轉證明。若資金來自子女個人收入,需提供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若能提供完整證明,國稅局將核發「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證明書」,才能辦理過戶。國稅局 vs. 銀行的審核差異許多人疑惑,銀行已核准子女的房貸,但國稅局仍不承認子女有還款能力,為何會這樣?在銀行審核部分,是依「5P原則」判斷(註1),即考量借款人信用、資金用途、還款來源、擔保品等條件。具體而言,借款人本人是否有還款能力;若借款人還款能力不足(收支比算不到),若有其他親屬願意當保證人(例如:爸爸、媽媽、兄、弟、姊、妹…等等)或提供擔保品,銀行貸款仍可核貸。而在國稅局審核部分,更嚴格,僅考慮子女自身是否有固定收入(如薪資、租金、退休金)能夠獨立還款。為何選擇買賣方式?雖然二親等買賣流程較繁瑣,但仍有幾個優勢:一為,降低房地合一稅:子女未來出售時,可減除的成本為取得房地之價額(如1000萬元),而非公告現值(如300萬元),可減少稅負。二為,土地增值稅優惠:符合條件可申請自用住宅稅率。三為,不用繳贈與稅:若付款流程與資金來源無虞,則不會被認定為贈與,毋庸繳納贈與稅。無論是贈與還是買賣,各有利弊,應根據家庭資產規劃需求及稅務考量選擇最合適的方式。建議在移轉前諮詢專業律師或稅務專家,以確保合法並最小化稅務負擔。註1:銀行的授審部在核貸時會以授信5P原則做判斷,亦即銀行會考量借款人(people)、資金用途(purpose)、還款來源(payment)、債權保障(protection)及授信展望(perspective)。
烏金雙月2/水月橋瞭望新月沙灣 鄭朝方揭竹北秘境
小龍報喜迎新春,年假想好去哪了嗎?本刊將跟隨竹北市長鄭朝方的腳步,吃完烏魚子與白蝦美食後,騎乘UBIKE微笑單車,探索「竹北雙月」地景之美。素有「風城」之稱的大新竹地區,近年因「竹科」帶來產業與「高出生率」而被冠上「年輕科技城」美名,然而卻因景點不多長期被詬病為「旅遊沙漠」,甚至有新竹人「假日不是在巨城(百貨公司),就是在前往巨城的路上」之譏。然而新春報喜,本刊將隨著竹北市長鄭朝方的腳步,揭露新竹縣最核心城鎮竹北市,一甩「難逛」批評,開發新的好玩景點。首先來到竹北地區最新打卡點「雙月」,包含「水月公園」與「新月沙灣」二處。鄭朝方說,以水月公園中的「水月橋」來講,竹北市公所近來投入新台幣500萬元,為水月橋523公尺長的橋身增添景觀投射燈,且導入太陽能發電,除了提升夜間景觀品質,更多了水映光影交融之美,為竹北西區海岸營造一份由導入ESG(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公司治理)節能的浪漫風情。新竹縣竹北新月沙灣是近期公所整理的景點,曾邀請到小野麗莎等歌手現場歡唱,市長鄭朝方預告,公所未來也將邀請更多表演者與觀眾,一起享受熱鬧的沙灘之夜。(圖/翻攝自竹北市公所臉書)騎行UBIKE約10分鐘不遠處則可到「新月沙灣」,鄭朝方說,此處地如其名,因為圓弧的形狀像極了新月而得名,是新竹地區專門戲水踏浪的好地方,也是賞日落的熱門景點,許多人特別選在落日時分,到沙灘來觀賞橘紅色艷麗的夕陽,直到太陽沈入地平線。鄭朝方指出,公所也整理了「新月沙灣」周遭停車設施與公共廁所,同時安排了不少UBIKE微笑單車幫助遊客沿海騎車優遊,並不時邀請各類歌手獻唱,包含大成、凹與山、RayRay、戴愛玲甚至金曲天團告五人等獻唱,讓老景點搖身一變成搖滾核心,2025年也會陸續邀請全球重量級歌手,曾蒞臨竹北的重量級歌手小野麗莎也有望二訪,歡迎大家期待。鄭朝方直言,其實竹北市因著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等稅賦,願意做事者其實很有空間做。他舉例,近年公所以下級單位之姿,反過來向上級單位挹注了新台幣8,000萬元,添購UBIKE等交通設備,連「竹北雙月」相對遠離塵囂的景點和聚落也配置UBIKE站,就是要落實民眾通學、通勤、旅遊都能以UBIKE完成「最後一哩路」的政策理念。竹北市公所財政寬裕,近年甚至挹注縣政府新台幣8,000萬元全面廣設UBIKE電動輔助車,電輔車比起一般UBIKE更省力也能騎得更遠,也完善了大眾交通的「最後一哩路」。(圖/劉耿豪攝)鄭朝方說,公所要求在購買微笑單車時,需以「電輔車」為絕對優先,因為若是一般自行車,很多人騎了10至15分鐘便氣喘吁吁,根本難以到達目的地,屆時設置後若棄之如敝屣,實在浪費公帑,不如一次到位,全面設置「電輔車」,如此一來「油門一拜」,騎到桃園也不嫌累。鄭朝方坦言,儘管公所財庫無虞,但人力員額有限,目前百餘位公所成員都已經「CPU滿載」,加上教育與交通問題大多需要上級才能處理,但公所已扛了不少公園等公共設備維護,甚至市民免費公車也是由公所支應,「4年當8年在拚」,小龍新春,鄭朝方向周刊王讀者報喜,也歡迎來看看蛻變的竹北,不一樣了!
房屋「賣舊買新者」注意!先買房地並在兩年內出售 恐讓重購退稅款泡湯
房屋賣舊買新者注意,如果先購買房地,在兩年內出售原有自用住宅用地,但重購地自完成登記日起超過2年後才由第三地將戶籍遷入,將無法申請重購退稅。陳先生購買房地並於111年2月20日完成移轉登記,之後於112年6月3日出售原有自用住宅用地,其重購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逾2年後(113年4月10日),才由第三地將戶籍遷入,因與自用住宅用地及重購退稅法令規定不合,不得退還已納的土地增值稅。反觀王小姐111年4月9日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復於112年5月26日另行購買供自用住宅之土地,於112年6月16日完成重購房地移轉登記,土地所有權人購買後2年內(114年6月15日前)於重購之房地設立戶籍,該重購房地倘經查明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並無出租或營業情形,即可申請退還出售土地時已納的土地增值稅。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重購地自完成登記日起超過2年後才由第三地將戶籍遷入,因為與自用住宅用地及重購退稅法令要件不合,將無法申請重購退稅,不得退還已納之土地增值稅,換屋者一定要小心。
涉貪污一審遭判12年6月 林姿妙將立刻停職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及貪汙案,一審於31日判決,林姿妙下午神色自若,親自到法院聽判決,並強調自己一生清白,宜蘭地院一審判處林姿妙12年6月,她則將立刻停職。檢方調查,林姿妙在首任縣長任內,2019年間涉入涉入羅東鎮1558地號免徵土地增值稅及多筆財產來源不明,檢廉2022年1月13日搜索宜蘭縣政府、縣長官邸等30多處,並依貪污罪聲押林姿妙,法官裁定80萬元交保。檢方在2022年8月23日依《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財產來源不明罪,以及《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偽造文書等罪名將林姿妙起訴,並求處22年6月重刑。宜蘭地院一審判決則於31日下午出爐,法官判處她12年6月有期徒刑,依《地方制度法》將立即停職。
賣房太晚規劃小心多繳幾十萬 專家教「一生一次」和「一生一屋」輕鬆節稅
新年即將來臨,相信大家已經在做來年規劃。而如果有想要賣房,在有念頭的那一霎那就該開始準備了!因為買賣房屋都有許多稅賦,而政府也有政策獻給「符合條件」的人。例如常見的「一生一次」或「一生一屋」來減輕土地增值稅,但這兩個是什麼意思?又應該如何執行?有哪些坑要避開呢?讓經驗豐富的踏取國際開發藍德義協理白話分析給你聽!一般來說土增稅稅率為累進稅率約在20%~40%不等,而以下介紹的兩種方式,可以將稅率降至 10%!簡單敘述兩者特性及異同:「一生一次」和「一生一屋」的共同點是「必須為自用住宅」,且須在該地設有戶籍,差異點為使用次數、產權條件、持有年長、面積限制。◉「一生一次」顧名思義雖然一人一生只能使用一次,但許多人不知道的事,這一次的申請,可以使用在「多戶」自用住宅,只要符合條件且在同一天簽訂買賣契約與申報土增稅,則可以在一生一次中使用不只一戶自用住宅的優惠。如果要申請一生一次,則在出售前一年不可供營業或出租,且地上建物必須是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而戶籍更需登記在該地。如果是自用住宅建築在1年內完成者,其房屋評定現值須達所占基地公告現值 10%。◉「一生一屋」則無次數限制,但需已使用過「一生一次」。雖然沒有次數限制,但是對於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則有較高的限制:三者都需無該自用住宅以外的房屋。除了一樣需為自用住宅外,更需要連續持有滿 6 年,且出售前 5 年都沒有做出租或營業使用。此外,兩者皆在「土地面積」上有所限制:一生一次的土地若是都市土地,則其面積需不超過約90 坪;若是非都市土地,則其面積需不超過約 211坪。一生一屋的土地限制則是更為嚴格,若是都市土地,則其面積需不超過約 45 坪;若是非都市土地,則其面積需不超過約 105 坪。一生一次和一生一屋的差別與規定。(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踏取國際開發協理藍德義提到,曾經有位民眾提出疑問:「房子跟老婆共同為所有權人,出售時想要申請一生一次的優惠稅率,需要由誰申請呢?」答案是:兩個人都需要申請才能有整筆土增稅10%的減免優惠,等於兩個人都消耗了一生一次的寶貴機會。否則未申請的所有權人所持有的部分,則會按照一般用地的稅率計算。特別提醒關於自住自用的限制,很多民眾有的誤區是,將房產「無償」借給親友使用,此情節對於國稅局角度來看,容易被視為所有權人出租該不動產而獲利,進而導致稅賦減免不成還徒增額外個人綜所稅。踏取提醒這類狀況務必向國稅局提出「無償使用證明」及另外偕同兩名見證人至公證處辦理公證;法令更迭快速,你我既生活在法治的社會下,任何行事都須於事前多了解相關法令。「一生一次」和「一生一屋」看似複雜,但其實只要掌握核心概念,提早規劃,就能有效降低賣房的稅務負擔,避免因條件不符而錯失寶貴的減稅機會。無論是選擇「一生一次」還是「一生一屋」,都建議大家謹慎使用、仔細計算,並將這些優惠留給最具效益的交易。新的一年即將展開,一起透過正確的稅務規劃,讓你的房產交易更具價值!*轉載不得修改內文及必須標明出處作者介紹 / 踏取國際開發 協理 藍德義致力協助民眾化繁為簡了解不動產從無到有的各項大小事,辦理土地買賣/都更與危老顧問及整合/閒置資產活化諮詢/商住工農不動產買賣/資產管理及家族傳承/地政士相關業務/各項稅務諮詢及節約稅費規劃…等。不動產相關疑問,歡迎線上諮詢,LINE ID為「@447asmbe」。
涉貪案12/31宣判! 林姿妙:司法會還清白
宜蘭縣長林姿妙25日就職6周年,縣府開記者會闡述6年來施政成果,由於宜蘭地方法院31日將宣判林姿妙等官員涉貪案,若林姿妙一審遭判有罪,依《地方制度法》必須停職,由副縣長林茂盛代理。面對下周的判決,林姿妙回應說:「相信司法會還我清白,我正派經營,謝謝大家。」林姿妙昨率縣府團隊以象徵合作的「牽罟」為主題,展現交通建設、民生福祉、環境永續、經濟發展、社會照護、觀光亮點等施政領域的努力與成果。但攸關她能否繼續擔任縣長的官司將在下周二宣判,外界相當關注。2022年1月13日檢廉搜索、約談林姿妙等官員,全案與羅東鎮一塊土地疑似非農地農用,卻免徵上百萬元土地增值稅有關,檢方以林姿妙涉嫌貪瀆重大為由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法官裁定80萬元交保。當年是選舉年,林姿妙涉貪案使她選情備受衝擊,她登記參選縣長前1周被檢方起訴,林痛批是政治追殺。不過同年底縣市長選舉,林姿妙在6搶1局勢中擊敗主要對手民進黨候選人江聰淵,以11.9萬餘票、50.67%得票率連任。林姿妙涉貪案共15名被告,連同林姿妙在內計有8名縣府官員、2名羅東鎮公所人員,其餘5人為林姿妙女兒林羿伶、林姿妙前助理張桂綾,以及礦業公司負責人和2名地主。全案今年10月23日辯論終結,檢方依收賄罪求處林姿妙2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所涉的特殊洗錢罪求刑2年6月,併科罰金200萬元。宜蘭地院定31日下午判決,如貪汙部分有罪,林姿妙將成為本屆縣市長中,繼新竹市長高虹安後第二位被停職者,雖然宣判日逼近,但林姿妙行程未受影響,昨也以司法會還她清白回應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