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
」 土地增值稅 欠稅 財政部 房地合一稅 房產房市價量增溫國庫也賺飽!2024房產稅收將挑戰3900億新高
受惠房地產價格與交易量雙雙增溫,統計今年前10月房地產相關稅收已達2729億元,全年有機會挑戰3900億元,將創歷史新高。其中房屋稅收與房地合一稅收也雙雙來到頂峰,反應價格大幅上漲與新成屋數量多,尤其新成屋的房屋稅因為標準單價拉高後,稅收一路成長。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房地產的持有稅在房屋標準單價拉高後,持有新房屋的屋主房屋稅負擔明顯增加,未來若沒有設籍的屋主,例如因為學區等需求戶籍遷出,導致房屋沒有人設籍,房屋稅就無法適用自用住宅稅率,再加上近年交屋潮帶動,房屋稅稅收還會增加,房屋稅屬於地方稅,稅收增加也有利於地方發展。根據財政部113年10月全國賦稅收入初步統計,今年房屋稅稅收已達922億元,首度突破900億元,房地合一稅收前10個月857億元,已經寫下歷史新高,契稅前10個月稅收159億元,土地增值稅前10個月749億元,地價稅則是仍在課徵階段,過去兩年地價稅稅收都在940億元,今年應不會有太大變動,推估這些房地產的交易稅與持有稅收今年可望挑戰3900億元。曾敬德表示,持有稅因為房屋標準單價拉高,再加上新成屋不斷落成,預料未來稅收也會達每年千億元,民眾購買新成屋持有成本的負擔增加,至於交易稅則多是因為2016後買進的房地產價格大漲帶動,今年推估房地合一稅收也增加到近千億元,對於國庫也大大進補。也因為稅收增加許多,民眾應多利用合法管道節稅,例如注意戶籍設籍規定,同時房地合一稅也有重購退稅等優惠,建議最好提早詢問專業人士做好規劃,避免被國稅局關注。
4大戶欠稅高達4億 新北市拚追稅成功
新北市稅捐處每年公告個人欠稅逾1000萬元及營利事業5000萬元的欠稅大戶,今年公告4案,欠稅金額高達3.78億元,營利事業欠稅2案共3.39億元,個人2案欠3895萬元。對此,新北市稅捐處表示,對於所有欠稅對象,每年清查4次,查核金融機構帳戶存款有無突然增加或持有股票、保險等,會窮盡一切方法直到繳稅為止。2024年欠稅大戶共4件,在營利事業方面,新亞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積欠地價稅達2.68億元、新店育樂事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欠娛樂稅與地價稅7063萬元,這2件已是蟬聯多年欠稅大戶;至於個人方面,何姓男子有2548萬元土地增值稅未繳,另外1件較特殊,被繼承人為傅積寬,因繼承人拋棄繼承,遺產管理人將用傅的遺產清償1347萬元地價稅。據悉,傅積寬在戒嚴時期2度被押,而他的妻子修澤蘭赫赫有名,曾擔任陽明山中山樓設計師及修建涵碧樓,獲得台灣建築成就獎,而位於新北市新店的「花園新城」設計亦是出於修澤蘭之手,因此修澤蘭有「台灣第一女建築師」之譽,他們的獨子傅德修曾任職國際知名金融機構高階主管。關於如何追稅,稅捐處說明,每年4次稽查欠稅人銀行帳戶內存款是否有突然增加狀況,或有無股票、保險等動產,盡量清查到底有無動產或不動產,欠稅案件資料則會提供給執行分署,一旦查到有財產可繳稅,立即由執行分署追討。稅捐處表示,《稅捐稽徵法》修法前,欠稅人的房子若拍賣,會優先清償給銀行,但修法後有規定,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及房屋稅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欠稅人不能先還債,必須先繳稅。稅捐處補充,地方稅與中央稅不同,無加計滯納利息的規定,雖然欠稅金額不會隨著時間增加,而加計利息,可是若送強制執行,除加徵滯納金外,還須繳納執行費用,影響企業及個人形象。「總之稅務機關會窮盡一切方法,找出欠稅人的財產」,呼籲欠稅人盡速繳納。
別等被課稅才滿頭問號 地主必懂「地價稅、土增稅」指南
不論是持有農地、道路用地、公設保留地(公保地)的大地主還是繼承部分土地的小地主,只要繼續持有或想移轉土地,就免不了為「稅賦」所苦。別因為「懶得處理」就這樣放著好幾年,因為不同用途的土地有著不同的稅務規定,不僅影響到土地的日常負擔,還會在未來的遺產分配、贈與或是轉售時產生顯著的影響。如果不熟悉這些差異,可能在無意中承擔不必要的稅負。不同土地利用方式有不同的土增稅和地價稅免徵規範。(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許多民眾覺得「我家的地就是放著而已啊!不用管它」,實際上以什麼樣的方式「被放著」可是影響很大。我們先針對每年11月都要徵收的「地價稅」以及與買賣息息相關的「土增稅」,來看看農地、公設保留地和道路用地在稅務上的差異。踏取國際開發因近期大舉收購新店區十四張B單元區段徵收土地時,意外發現既使市府對該區域內地主數次召開說明會也提供多元諮詢管道,尚未能將稅務觀念普及,針對一般民眾比較容易踩的誤區、例外進行分享。我們先就與近期要徵收的「地價稅」來探討:●「農地」:是不需要課徵地價稅的!但如果農地變更為與農業無關的使用,例如:景觀步道、造景假山等,則會在變更後的下一期課徵地價稅。●「道路用地」:想要免徵地價稅?請先符合這兩項條件:➊ 無償提供民眾通行。➋ 不是法定空地。常見的誤區在於:「我的道路用地免費提供給鄰居使用,為什麼還要繳地價稅?」因為地上有建築改良物,或是該道路用地其實屬於建築房屋應該要保留的法定空地,所以並不符合免徵要件,應繳交地價稅。●「公保地」:公保地在保留的期間,若繼續被當作「建築」使用的話,作為自用住宅使用依舊按2‰稅率課徵地價稅,其他使用則統一按6‰稅率課徵。唯有「沒有做任何使用且和使用中的土地隔離」、或作為「農業使用」可達免徵。有想要買賣家中土地的朋友們,可得緊盯「土地增值稅」了:●「農地」如果作為農業使用,則買賣與「自然人」是免課徵土增稅,也免徵所得稅。但若是移轉給法人,則仍需課徵土增稅。且要注意的是,坐落在農地上的「農舍」交易財產所得,就可能要計入個人綜所稅課徵。●「道路用地」的土增稅細節可需要多加注意。先討論免徵的情況:➊屬於都市土地範圍內,屬都市計劃法指定的公保地。如:公共設施用地別為道路用地,徵收前移轉,檢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在申報時可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 ➋不屬於都市土地範圍內,但已開闢完成,或一計劃核定作為公共設施道路使用,並且使用地編定為交通用地。但上述2項都記得檢附鄉鎮市公所核發相關的證明書,才能申請免徵土增稅。容易發生的爭議像是:1. 都市土地住宅區的道路用地「提供公共通行的道路用地,但是屬於都市土地住宅區,或是非都市土地交通用地,但不是被徵府徵收/協議價購移轉者,將因為其不屬於政府徵收、可徵收、或依法得徵收的道路用地」所以一樣需要徵收土增稅。2. 非都市土地精編定為交通用地,且依法和定為「公共設施用地」者,則仍需繳納土增稅。●「公保地」在尚未被徵收前的移轉可免徵土增稅,另「原則上」被徵收時免徵土地增值稅。為什麼特別強調原則上呢?因為如果是以「市地重劃」的方式取得的話,仍需課徵土徵稅;而「區段徵收」的方式則免徵。土地相關的稅收要減徵、免徵都需依照法令規定,各有不同的提前申請限制。土地持有者們都應該了解不同土地類型,在不同情況下的稅賦差異和對應策略,可以讓你在合法範圍內減輕稅務壓力,也避免在交易或移轉過程中承受額外負擔。趕快檢查你的土地使用情況,看看是否符合減免條件,或尋求同踏取國際的專業建議,將土地的價值發揮到最大!作者介紹 / 踏取國際開發 協理 藍德義致力協助民眾化繁為簡了解不動產從無到有的各項大小事,辦理土地買賣/都更與危老顧問及整合/閒置資產活化諮詢/商住工農不動產買賣/資產管理及家族傳承/地政士相關業務/各項稅務諮詢及節約稅費規劃…等。不動產相關疑問,歡迎線上諮詢,LINE ID為「@447asmbe」。
母憂兒子欠債房產遭扣押 擬直接過繼小兒子 律師急喊「千萬毋湯!」
近日一名母親憂心名下房產未來可能被大兒子的卡債拖累,擔心在她過世後僅有的老房子會遭債權人扣押,打算提前將房產過戶給小兒子。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指出,此舉能會造成小兒子面臨數十萬至百萬的贈與稅和土地增值稅支出,建議母親提早寫好遺囑,將房子以繼承的方式給予小兒子可能會更好。蘇家宏日前在臉書發文,內容提到有位媽媽很憂愁,因為他的大兒子欠了卡債,只有小兒子結婚沒有欠款,她很擔心未來過世後,她名下唯一的房子恐怕被大兒子的債主扣押,所以想要把這間老房子過戶給小兒子,這樣就不用擔心未來房產被扣押。對於這位母親的想法,蘇家宏急喊「千萬毋湯!」蘇家宏表示,持有40年的老房產用贈與方式過戶給小兒子,不但要支付贈與稅,土地增值稅也要用一般稅率(無法用自用住宅稅率),恐怕要數十萬或超過百萬,在稅賦上很不划算。另外,如果房產用出售的方式「賣」給小兒子,國稅局會審查小兒子是否有能力購買,未來房產過戶後,小兒子是否有給買賣價金,媽媽收到現金後有沒有把現金返還小兒子,如果沒有「真正支付買賣價金」的事實,將會被認定為贈與,國稅局會要求補交贈與稅並罰款。針對這個問題,蘇家宏建議這位母親不妨考慮提早寫好遺囑,指定由小兒子繼承房產,並附帶條件允許大兒子繼續居住於該房產,而大兒子需在媽媽過世3個月內拋棄繼承,就不用擔心大兒子的債權人來查封媽媽的遺產。這樣一來,母親在世時仍能安心擁有房屋所有權,同時也能避免大兒子的債務問題波及家產。而遺囑繼承的房地產價格是以公告價計算,因此通常無需繳納遺產稅,土地增值稅也無需繳納,讓遺產分配更為靈活。對於日後出售房產的部分,由於媽媽是在104年12月31日以前買的房子,未來如果小兒子繼承後要出售,出售房屋可以選擇舊制(不用房地合一稅),土地也因為是繼承取得,未來土地增值稅計算的起算,將以媽媽過世當年為準。蘇家宏也提醒,若提前將房產過戶至小兒子名下,房屋將完全歸屬小兒子所有,母親無法阻止小兒子將房產轉讓給他人或進行抵押借款,甚至可能因為小兒子或媳婦的態度變化,母親「寄人籬下」,很難不低頭,影響親子關係。文末,蘇家宏也強調,根本之道在於幫助大兒子解決債務問題。大兒子可以運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法院聲請債務更生或清算,以解決卡債問題,未來就不用到處躲藏,自己名下也可以有財產,媽媽也不用再擔心了。
林姿妙涉貪案「檢求刑20年褫奪公權5年」 預定12月31日下午宣判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及貪污與洗錢案,經法院近2年調查審理後,全案今(23)日辯論終結,檢方依貪污收賄罪向法院求處林姿妙2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是15名被告中求刑最重。審判長諭知,本案較為複雜,訂於今年12月31日下午2時半宣判,若裁判書製作過久,宣判時間可能往後展延。據《中央社》報導,林姿妙、林姿妙女兒林羿伶與宜蘭縣政府團隊等涉及貪污、偽造文書、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等罪嫌,2022年8月23日被宜蘭地方檢察署起訴。起訴後,因其中不少被告在宜蘭地方法院準備程序庭當庭翻供,指控檢廉不正取供,辯方一度聲請勘驗偵訊光碟,審理程序冗長。起訴書指出,林姿妙等人以處理民間地主所有的羅東鎮公正路段1558地號免徵新台幣112萬土地增值稅,換取地主陳正勳等人提供羅東鎮98地號土地(當初為2018年林姿妙參選縣長的競選總部),之後作為國民黨2020總統大選韓國瑜宜蘭競選總部使用,讓林姿妙獲有免拆等利益達新台幣240萬元。此外,林姿妙自民國99年3月1日起擔任羅東鎮長,及民國107年12月25日擔任宜蘭縣長後,除每個月有新台幣3萬元租金收入、還有月薪15萬元之外,卻有上千萬元來源不明的現金,並指示被告助理張桂綾以已開立的支票,存入向他人租用或無償借用的金融帳戶後提領,以這樣洗錢方法製造向他人循環借貸的假象,涉犯洗錢防制法的特殊洗錢罪嫌,還有貪污治罪條例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嫌。《中時新聞網》指出,林姿妙等15名被告中,林姿妙求刑最重,檢方依貪汙收賄罪向法院求處林姿妙2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而林所涉的特殊洗錢罪,求處2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200萬元。林姿妙女兒林羿伶也被依貪汙收賄罪求處12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10年,褫奪公權4年。貪汙圖利罪科刑部分,時任農業處長康立和6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財稅局長盧天龍7年6月,褫奪公權4年;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黃志良6年,褫奪公權4年;時任農務科長吳東原,有期徒刑7年6月,褫奪公權4年;建管科長林志揚6年,褫奪公權4年;都計科長龍非池6年,褫奪公權4年;時任羅東鎮公所經建課長趙竑勳6年,褫奪公權4年;羅東鎮公所經建課員黃耀智6年,褫奪公權4年。地主陳正勲與劉石純則被依貪汙行賄罪均求處5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檢方依特殊洗錢罪求處林姿妙的助理張桂綾1年徒刑。檢方依偽造文書罪求處礦業公司業者林錫欽3月徒刑,緩刑2年,須向公庫繳交6萬元。15名被告中除林錫欽認罪,對檢方科刑無意見外,林姿妙等14名被告均向法院請求無罪判決,林姿妙還在法院中重申,自己一生清清白白,正正當當,沒有做過不法的事,希望法院還公道判無罪。此案地院將在12月31日下午2時30分宣判,審判長諭知,本案較為複雜,如因裁判書製作時間太久,宣判時間可能會延期。
82歲翁忽繼承竹市2筆千萬精華土地! 80年前登記姓名「寫錯字」險錯過
新竹市近年房價大漲,土地更是寸土寸金,不過市區有2筆逾35坪、價值逾千萬元的精華地段土地,自日據時代起就一直無人繼承,每年1萬元的地價稅稅單遲遲無法送達。新竹市稅務局比對超過千張的戶政資料,才發現是當初地主名字有「寫錯了1個字」,導致「找不到繼承人」。在稅務局人員鍥而不捨追查下,今年9月終於找到這位年已8旬的唯一繼承人,完成一場「超級尋人任務」。新竹市稅務局局長蘇蔚芳表示,這筆登記為「王阿城」(化名)的土地,不論依土地謄本上登載日據時代門牌地址,或戶政資料之姓名及地址比對,皆查無此人。從土地共有人方向著手,但依王家祖譜逐一核對,發現「王阿城」與祖譜一位伯公輩「王阿成」姓名相近,又是同年出生,早年遷居花東,有1名養女,曾居住新竹地址亦與地政事務所記載地址相符。種種跡象顯示「王阿城」正確姓名應為「王阿成」,誤會是因早期土地總登記時,誤將「成」登載為「城」,而移居花東的後輩不知祖先在新竹留有土地,是以遲遲未辦理繼承登記。然而在確認身份要辦理繼承時,又發現「王阿成」的養女已離世,育有3男3女合計6位子女,土地該由誰來繼承?新竹市稅務局說明,「王阿成」於昭和19年(民國33年)死亡,依「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繼承開始於台灣光復以前(民國34年10月24日以前),依光復前日據時期繼承習慣繼承,那時的養女對家產無繼承權,由在家男性直系卑親屬為繼承人,因養女所生之次男與三男於「王阿成」過世後才出生,不具繼承資格,而昭和17年(民國31年)出生,年僅2歲的長孫W男成為唯一繼承人。稅務局主動聯繫已高齡82歲的繼承人W男,告知阿公留下2筆新竹市區價值千萬元的土地,因阿公登記名字有誤,應依地籍清理條例相關規定,向新竹市地政事務所申請姓名更正登記再辦理繼承。W男一開始半信半疑,證實後又驚又喜,在稅務局協助下備齊相關證明文書,並經90天公告程序後,完成阿公姓名更正手續,於今年9月順利完成繼承登記。他事後特地親筆致信稅務局,對稅務人員詳盡而謹慎的長期調查、專業的態度,耐心且有效率地迅速回應等協助表示感謝。差點與千萬祖產錯身而過,這名繼承人事後特地親筆致信稅務局表示感謝。(圖/新竹市稅務局提供)據了解,該土地位處新竹市都市計畫區十字路口黃金三角窗,緊臨千坪大公園,附近商店、銀行林立,因遍尋不著所有權人,獨缺這一塊,無法整體開發運用。完成祖產繼承後,土地更能有效利用,依據目前實價登錄,至少可以逾千萬元賣出。稅務局計算,如113年出售約需繳180萬元土地增值稅,另外,繼承土地早在日據時期取得,可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土地交易所得「免納」所得稅,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仍有近千萬元,繼承人非常開心地說,冥冥之中有來自阿公的保佑,庇蔭後代子孫,帶來厚禮,心存感恩。蘇蔚芳表示,此案歷經3年終於順利找到遠在花東的唯一繼承人,主要是稅務同仁鍥而不捨、突破困境,結合花東地區戶政、地政跨機關跨縣市合作,設法還原80年前的真相,幫民眾尋回千萬元的祖產,同時增裕市庫,創造雙贏。
超佛!台中女賣土地要繳120萬增值稅 稅務員1暖舉幫省百萬稅額
台中市一位林小姐出售土地時按一般用地稅率申報土地增值稅,因持有期間長達40年,按土地稅法第33條規定,該土地漲價總數額已超過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2倍以上,因此適用最高級距稅率累進課稅,即使有長期減徵的優惠,稅額仍高達120萬。台中市地稅局透露,林小姐知道後擔心到夜不能寐,於是求助地方稅務局,了解是否還有其他減免土地增值稅之適用情形。經稅務人員查核後,發現該筆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函文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查復屬依法得徵收之土地,因此符合土地稅法第39條第2項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林小姐得知可省下大筆稅額後,不斷感謝稅務局的暖心之舉。地稅局貼心提醒民眾,符合土地稅法第39條第2項規定之土地,即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其都市計畫書規定將來以徵收或區段徵收方式取得,或未明文規定取得方式者,其移轉均有免徵土地增值稅之適用。台中市地稅局表示,如果民眾有任何稅務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兒子受贈1500萬房產後「態度大變」讓他想撤回 國稅局揭1情況才有可能
為了防止意外發生,不少人都會事先處理好遺囑和房產等事,像事先將名下房地產贈與孩子,然而台北一名長者將1500萬的房產送給兒子,對方卻在受贈後態度大變,不時出言不遜、言語侮辱,這也讓長者忍無可忍,希望能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及退還已繳納稅款,對此,國稅局也回應了。據了解,該名長者向承辦人訴苦,表示自己於112年時,將名下價值1500萬的台北市房產贈與兒子,並繳納了贈與稅125.6萬元,將房地辦理移轉登記至對方名下。但兒子在取得受贈房地後,一改受贈前對自己孝順恭敬有禮的態度,經常出言頂撞,還惡言侮辱,使長者感到身心受創,後悔將房地贈與給對方,因此想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及退還已繳納稅款。然而房地產已經辦理移轉登記在受贈人名下,因此該名長者除向法院提起告訴,經法院判決確定取得法定撤銷權外,並無法撤銷贈與及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財政部台北國稅局也呼籲,納稅義務人贈與他人財物前應三思,以免產權移轉登記後無法撤銷贈與,影響自身權益。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於申報及繳納贈與稅後,在贈與財產未移轉至受贈人名下前,贈與人得撤銷贈與及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但財產已辦理移轉後,除有法定撤銷原因經法院調查判決確定,納稅義務人不可以任意撤回。國稅局指出,在贈與財產產權未移轉至受贈人名下前,納稅義務人得備齊贈與稅案件撤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如贈與不動產案件須檢附地方稅稽徵機關核准撤銷土地增值稅、契稅文件等),向國稅局申請撤回贈與申報,如有已繳納贈與稅者,得辦理退稅。國稅局說明,贈與財產倘已移轉至受贈人名下,僅限於贈與人有法定撤銷權,例如民法所規定贈與人意思表示錯誤、被詐欺或脅迫而為之意思表示、附負擔之贈與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故意侵害之行為或對贈與人不履行扶養義務等,撤銷權之事實經法院調查判決確定,據以回復所有權者,始可受理撤回贈與稅申報並退回已繳納稅款。
與建商「協議合建」不可不知6種稅賦 「這2項補貼」不是多就好
在整合都更協議合建時,偶爾會聽到住戶説:「你們就是收了錢,一定都只會說都更的好處、建商的好話啊!」其實不然,都更對於居住安全及都市發展來說是利大於弊。都更流程繁瑣,幫住戶權益把關、評估都更前後優缺點、曉以利害,是都更整合者的重大責任。然而其中6種稅賦,你不可不知!像是大家常以為「搬遷補貼款」及「租金補助款」越多越好,實則這筆費用會列入個人收入計算在綜所稅中,不得不慎!「都更住戶要付錢嗎?」雖然建商已負擔了大部分的營建、人事成本、行政作業成本等,不過居民們仍需負擔如房屋拆遷後的部分租屋費用、產權移轉時產生的稅賦、與實施者間的房地互易營業稅、新大樓的管理費及較高的房屋稅等。了解這些費用方能預先做足準備,也才不會覺得被巧言令色的欺瞞。都更所產生的稅賦會依照都更的方式而有所不同,本文先聚焦在與建商「協議合建」的部分,「權利變換」未來會再與大家探討。而和都更相關的稅賦種類共有6種: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營業稅、個人綜所稅。以「協議合建」方式進行都更的稅賦優惠。(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一) 地價稅與房屋稅:每年要繳的地價稅,通常在都更後因土地持有面積減少而下降;不過房屋稅則會隨著都更後的價值大幅提升而上漲。對於許多久居老宅的住戶而言,恐因突然暴增的稅單感到壓力。當然政府也理解民眾的擔憂,因此都更期間(不含整建維護案)的地價稅將依照土地使用狀況酌減稅賦,且更新後的新屋,房屋稅及地價稅都減半徵收2年(管屋不管人)。若繼續持有房屋,房屋稅減半徵收優惠最長可延長10年(管人不管屋)。(二) 土地增值稅:當產權進行移轉的時候,政府針對土地價值上升徵收的稅收,往往也是負擔最沈重的一項稅賦。當都更以協議合建方式辦理,倘若久居當地的里民們,其土地增值稅可能會非常可觀,甚至可達百萬。舉例:陳奶奶在新北市某地段持有40年時間的舊公寓,土地面積約35坪,持分比為1/4,其若以一般不動產買賣而論,陳奶奶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恐高達近200萬元。看完先別焦慮!因為政府為了推動都更,也祭出了各項優惠稅率,例如:協議合建時土增稅享有「減徵 40%」的優惠。且還有「一生一屋」、「一生一次」方案可進行使用。而該怎麼估算土增稅要繳多少呢?可前往《財政部入口網》試算後再進行減免的優惠計算,亦可洽詢踏取免費進行初步了解及尋求更多節省稅賦的評估建議。(三) 契稅:因交易而產生的契稅相較於所有稅賦而言,可以說是最沒負擔的一次性稅率,且都更中採協議合建方式進行,尚有減徵 40% 的優惠。(四) 營業稅:您可能會有點疑惑,「又不是開店做生意,為什麼要繳營業稅?」採用協議合建的都更案中,國稅局視其為「地主賣地來買屋」,因此算是一種房地互易的交易行為。舉例:吳伯伯合計分屋的價值為3,000萬元,其中房、地的價值比例各佔一半(50%),分別為1,500萬元。而土地不需要課徵營業稅,只有房屋需要。因此這1,500萬的房屋價值款需要繳納營業稅。估算營業稅要繳納費用為 1500萬 - (1500萬 / 1.05(回除5%稅率)) ≈ 72萬。(五) 個人綜所稅:讀者至此一定好奇,怎麼都更與綜所稅有關係?這就是包裹在美麗糖衣後,需要所有權人仔細去了解的負擔,大多採協議合建的都更案中,實施者會提供所謂的「搬遷補貼款」及「租金補助款」,其2項補助千萬別認為越多越好(尤其是在採權利變換的案子),在國稅局的角度會視其為所有權人的個人收入。倘若年度報稅收入不高倒是不用擔心,如果是高收入族群如科技業、業務、律師、醫師、會計師等等,那麼這筆款項將會被苛扣相當成分的綜所稅,於不動產移轉前務必諮詢相關專業進行稅務規劃。此外,因都更後的新大樓往往需較高的管理費,舉凡物業管理人員費用、電梯及公設費用等都涵蓋在其中。因物價、人力成本上升,根據主計處統計,近5年的住宅管理費指數從 108 年的 98.18 上升到 113 年的 102.35 ,雙北一般新社區的管理費更是來到每坪約150元左右。因此在計劃都更後的新生活同時,也應將管理費納入支出考量。總結來說,縱使我們(如踏取相同性質的都更整合公司)致力於推動都市更新、整合社區意見,然向居民闡明利害亦是也是至關重要的。儘管都更的優點不言而喻,參與都更的住戶們仍應清楚了解並準備好相關費用。雖然政府提供了多項稅賦減免優惠,但提前做好財務規劃仍是上上策。充分了解資訊才能在參與都更過程中做出明智的決策,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害,享受全新的居住環境所帶來的諸多好處。
廟產好誘人2/土增稅絆廟產正名 繼承破限制登記效力專家斥白搭
《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廟產正名暫法)將於1個月後廢止,全台卻只有不到1成廟宇到各地民政局登記。民進黨立委張宏陸直言,適用的宗教團體大多買賣不動產年代已久,當時多是口頭承諾、現金購買,如今要廟方舉證買賣金流,除非當時有簽署書面契約,不然若出名者翻臉不認「幾乎拿他沒法」。民進黨立委張宏陸表示,不少宗教團體檢附資料複雜、舉證困難,平添廟產「正名」負擔。(圖/翻攝自張宏陸臉書)廟產紛爭一直是各地多年陳痾,過去因信仰等因素,儘管廟方出資買的不動產,沒法登記在廟方名下,但只要鄉里間談好,通常由部份廟委掛名、自願承擔相關稅賦,倒也相安無事。然而,土地價值愈發飆漲,加上早期出名人逐一過世,繼承人有的不見蹤影、少數翻臉不認欲霸佔不動產,多數願意歸還廟產的繼承人則不免抱怨遺產稅、地價稅等沉重稅賦,處理起來所費不貲也相當燒腦,讓不少寺廟對這波暫行條例登記遂行率轉趨觀望,直呼「看得到吃不到」。 對此,地政士蔡岳臻說明,由於各地寺廟主事者大多上了年紀,對於此類借名登記問題,超過9成根本不知從何下手,地方政府也大多當成日常公文「轉發後就存參」,卻不知當便門一關,信眾集資的廟產恐將落入私人口袋,即使上法院,依照往例廟方拿回廟產的機率趨近於零。 蔡岳臻解釋,當年《農業發展條例》規定,農地所有權取得以能「自耕者」(農民)為限。早期不少寺廟有意善用香油錢擴大規模,都先從周遭農地開始買起,而不少宮廟管理委員具有農民身分,自然就出名成為廟方借名登記的首選,其中少部分公設完善區須納的地價稅賦,也大多由委員自行承擔;自從《農業發展條例》修改後,開放自然人買賣農地,但法人則有諸多限制,更何況全台粗估至少400間廟宇根本沒有廟宇登記證,連法人都稱不上,因此即使內政部開廟產正名暫法便門、宮廟好不容易把出名者都找了回來,也只能在地籍謄本上註記「預告登記」(民間的限制登記),無法登記回寺廟所有,因為農業部不放寬持有限制,內政部淪為自嗨、白搭。 鼎川法律事務所所長梁繼澤律師表示,即使內政部拋出「預告登記」(涵蓋於「限制登記」)為借名的廟產尋求解除目前窘境,仍有極大風險與適法性問題,因為只要廟產出名人自己涉入侵權賠償等官司中,如名下無其他財產,法院並不會管這些註記,「私人廟產」一樣會被法院強制執行,屆時信眾涓滴攢成的香油錢廟產,淪為莫名的強制執行標的,信眾只能徒呼負負。 第二,雖然內政部透過廟產正名暫法規定,即使出名人死亡,該廟產「預告登記」註記也不因繼承而塗銷。然而一般委任契約本來就不繼承借名登記的法律關係,簡單地說只要一開始的出名人過世當下,借名登記的桎梏即刻鬆綁,就算地籍謄本文字還在,但若上法院,「廟方根本贏不了」。 梁繼澤建議,各大小廟宇不妨趁出名者還在世的機會,審視出資財產清冊,若是廟產在「一般農業用地」者,趕快申請變更為宗教事業用地;若是廟產在「特定農業用地」者,因《國土計畫法》封印農地農用的緊箍咒也上路在即,廟方要不就與出名者簽訂嚴格爭議處理契約,要不乾脆把農地賣了吧,讓廟資另覓合適地目或其他投資標的,才有望一勞永逸。台中太平玉旨奉天宮曾因占用國有土地,被判決強制拆廟,當時信徒在廟前掛白布條,表達抗議。(圖/報系資料庫)財政部賦稅署官員直言,若此波廟產登記暫法要處理改名登記問題,土地增值稅恐怕很難省,畢竟不少廟方購入農地後,鋪了水泥當停車或辦活動用途,若要回歸農用風貌規避土增稅查緝,施工又是一筆錢,改登記背後的隱藏成本之大,難怪9成宮廟望之卻步。建議內政部放寬一定期限內,符合條件的廟產正名一律免納土增稅,才能激出更多宮廟響應廟產正名。 內政部宗教政策司副司長羅素娟強調,其實自2023年開始,已逐步放寬申請要件,不一定要提出直接契約書、公證書或認證書等證明文件,只要至少提交經廟方管委會認證的切結書就可辦理;若連切結書都拿不出來者,也僅需敘明難以辦理認證理由,經地方民政主管機關認可,即可赴地政事務所辦理所有權人轉移或借名預告登記,各界務必把握6月11日關閉便門前辦理。
財經新內閣/綠營看陳金德:「很好的救火隊」、「做事比做人強」
準閣揆卓榮泰在4月16日公佈第三波閣員名單,包括經濟部長郭智輝、數位發展部長黃彥男、國發會主委劉鏡清、國科會主委吳誠文、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工程會主委陳金德。據本刊調查,民間企業對這波名單算是「褒多於貶」,多認為屬於形象清新的專業人士,唯獨工程會主委陳金德,並非來自業界。公共工程委員會的職責,主要是統籌公共工程之規劃、審議、協調及督導,並主掌政府採購法、技師法與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攤開自1995年首任主委陳豫以來13位工程會主委的背景,都是在土木工程、交通建設、都市規劃等方面浸營多年的官員或專家。若單獨只比較學經歷,陳金德自然比不上,他的優勢在於民代及地方政府的豐富歷練。的確,陳金德歷任國大代表、立委後,被陳菊延攬入高雄市府擔任環保局長、副市長,之後又擔任中油董事長,在被時任行政院長的賴清德派去代理宜蘭縣長。某位南部出身的新系立委表示,「他歷任過直轄市副市長,又當過地方政府主官,對於地方公共建設相當了解。」而曾經與陳金德同在高雄市政府共事過的高雄前某局處長,則認為陳金德是「很好的救火隊!」是個會做事但不太會做官的人,「他不太圓滑,跟議員關係也沒有很好。」陳金德地方政府歷練豐富,也曾擔任中油公司董事長。(圖/中油提供)陳金德在民進黨內最大的「功績」,就是曾對宜蘭縣長林姿妙及縣政府涉及的「機六用地」土地弊案,多次重火力爆料,包括「機六用地」周邊多塊農地未被課徵土地增值稅、以「左手換右手」形式推高地價等多項問題。只是2022年的選舉林姿妙仍然當選連任,「機六用地」土地弊案目前也仍在審理中。其實陳金德能進入內閣,最大的優勢就是來自準總統賴清德的「信任」。眾所周知,賴清德之前雖屬新潮流系,卻自成一格,身邊親近的戰友並不多。賴擔任行政院長時,提拔當時剛從中油董事長下台、同屬新潮流的陳金德去代理宜蘭縣長,陳金德在日後也「湧泉以報」,在2023年擔任賴清德競選辦公室副總幹事,同時出任「信賴台灣之友會」秘書長兼總聯絡人。「信賴台灣之友會」是賴清德參選2024年總統最重要的輔選基地,在全球有九十餘個賴清德海外後援會。據美國加州、加拿大溫哥華的海外信賴之友會的主要幹部表示,選戰期間所有海外後員會的連絡、串連事宜,很多都是經由陳金德之手。民進黨執政八年,賴政府繼要給人耳目一新的觀感,又要能不出錯,「信任」便是最基本的用人條件。至於「做事比做人強」的陳金德,可能真正要加強與黨內同志之間的關係。
五月報稅季有「撇步」 買賣屋、賠售都還能抵稅
時序將進入4月,意味著即將進入報稅季。對於屋主而言,其實不論是買賣或持有房產,都有合法節稅管道,讓荷包不至於大失血。消費者若是近期購屋,面對5月報稅季來臨,不少人是「一個頭兩個大」,但事實上購屋節稅有妙招,一是「重購退稅」,也就是納稅人出售自用住宅後,在2年後又另購價格更高的自用住宅,依照兩屋價差,可有條件退還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房地合一稅(2016年以後取得者)或是綜合所得稅(舊制)。對於賣屋者而言,「房地合一稅2.0」可謂一大噩夢之一。不過,該稅是於2016年正式上路,且併不溯及既往。因此,屋主若是交易2016年前取得的房屋、土地,並不適用於該法,且是在售屋後的1年後的5月份,與個人所得稅一起申報。此外,屋主出售房產只要能檢附適當證明,也能達到節稅功用,例如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公證費、仲介費等都可列入「取得成本」,另外如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印花稅、代書費、規費等都可列入「移轉費用」。至於賠售的屋主也不需太灰心,若是交易不屬於短期交易的房產,則財產交易損失可列報為財產交易所得的扣除額。因此,賠售的賣方透過適當的管道,還是能為自己荷包止血。雖說「中華民國萬萬稅」使一般受薪階級心煩,但民眾換屋或持有房產,是為了自住用途,沒有投機因素,只要檢附正確文件,仍有機會透過正常管道,達成節稅的妙效。
大同131多億售出芙蓉大樓「買家是他們」 獲利72億元終於可配發股利
大同 (2371)今天(26日)晚上舉行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宣布芙蓉大樓案已與8家建商、開發公司完成簽約,以131.25 億元出售,預計處分利益 72.63 億元,大同有望補足百億累虧。大同指出,該案預計年底才會完成交易並認列,對於「配發股利」部分,目前尚無法確定股利政策,但「有信心」發放股利給 18 萬名股東。這也將是23年來首度配發股利。大同發言人丁爾昆表示,該筆土地面積約 860.0317坪,建物面積則為 6400.99 坪,於今日與 8 家交易對象完成簽約,包括璞永建設、璞慧建設、璞慶開發、海悅國際開發、敦富開發建設、鋐富開發、濟盟建設,以及台灣樂菲公司。 尚志資產開發於3月11日公告董事會通過活化台北市大安區懷生段二小段431、431-1地號土地及2273建號等11筆土地及建物,建物門牌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36號地下2層至地上第6層及第13層至第15層。今日董事會公告,該案經第一太平洋戴維斯不動產及中華不動產專業估價,在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之正常價格分別為63.05億元與60.53億元,前述整宗土地若採都市更新整體開發利用之特定價格則分別為102.62億元與93.25億元,此次實際交易金額為131.25億元,遠高於估價。
1月全國稅收年增26.3% 證交稅連9紅暴增1.8倍創3年新高
財政部16日公布最新稅收統計,1月全國稅收2233億元,年增26.3%、達466億元,以營業稅增加132億元、證交稅增加122億元、關稅增加40億元等成長顯著有關;其中,證交稅連9紅,1月實徵191億元,較去年同期大增1.8倍,創110年2月以來新高。台股喜迎金龍年,雖然16日多頭攻勢暫歇、小跌37點、收在1萬8607點,但是本周短短2個交易日,指數大漲511點,三大法人加碼逾680億元,自2024年以來,台股累計上漲約4%,熱絡的股市交易氣氛,讓直接相關的證交稅1月暴增1.8倍。財政部統計處副處長劉訓蓉分析,1月上市櫃股票平均每日成交值為3483億元,比去年同期的2271億元年增逾5成,推升證交稅稅收,主要受惠AI議題延燒,市場也預期美國聯準會升息循環接近尾聲等因素,帶動股市交易熱絡。另外,今年農曆春節落在2月,與去年落在1月的時間點不同,導致交易日數較去年增加9日,讓證交稅實徵淨額攀升至191億元。近日台股單日的成交值連續站上4000億元大關,是否會推升2月證交稅的徵收金額?劉訓蓉指出,從數據上來看,2月股市日均成交值為4476億元,但股市瞬息萬變,而且指數上下震盪也大,後續仍需觀察變化才能夠確定。財政部統計指出,1月稅收以營業稅收最多,實徵淨額1014億元,較上年同月增加132億元,年增14.9%,主要原因為升息致金融業營業稅增加、國內需求穩定、適用外銷零稅率營業人申請退稅減少,加以礦產品、電腦及其附屬單元等進口稅額增加。官員同時指出,土地增值稅實徵淨額83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31億元、年增61.5%,創近20個月新高;遺產稅實徵淨額為42億元,為去年同期增加1.2倍,其中,主因是富人遺產貢獻,1月5000萬以上計有15件、年增6件,1億以上有7件、年增3件。
永慶房屋送你去巴黎!委託售屋月月抽雙人來回機票
永慶房屋送豪禮囉!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只要於永慶房屋直營門市簽立雙北直營區的售屋契約,且委託期間達90天以上,即可參加抽獎!獎項包含台北-巴黎雙人來回機票及SOGO禮券,活動期間每月1抽,共計抽3次,抽獎資格可累加,越早委託抽獎次數越多,中獎機會越大!除了抽獎活動外,永慶房屋更優化「售屋房價即時算」網站,幫助屋主輕鬆掌握住宅參考售價、稅費成本、和售屋流程。消費者只要輸入永慶房屋雙北直營地區的房屋地址,透過大數據與AI技術,能迅速估算出房屋參考售價,掌握自身房屋行情。此外,「售屋房價即時算」網站,還加入房地合一稅、土地增值稅等售屋相關稅費的說明與計算,並附上詳細的說明影片,幫助屋主掌握售屋成本。網站也說明完整的售屋流程,從行情分析、屋況整理、價格斡旋,一路到簽約用印、完稅過戶、售後服務等服務內容皆做完整說明,一條龍的售屋服務,讓委託永慶房屋售屋更為踏實、安心。「售屋房價即時算」網站也詳列永慶房屋售屋流程和服務內容,幫助屋主掌握售屋過程的每項細節。 (圖/永慶房產集團提供)永慶房屋業管部協理陳賜傑分析,展望2024,房市應呈現「量穩價緩漲」的趨勢,不僅適合有自住、長期置產的族群進場,也適合屋主趁著買氣復甦時出售房屋。有意售屋的屋主可以把握永慶房屋「委託售屋月月抽巴黎雙人機票活動」,若是簽立專任委託,抽獎機會更加倍!而除了屋主之外,民眾推薦親友至永慶房屋諮詢售屋事宜並成功委託售屋,推薦人也可以參與禮券抽獎,最高可抽中萬元SOGO禮券!「委託售屋月月抽巴黎雙人機票活動」詳情可至網站查詢。永慶房屋「售屋房價即時算」服務網站:https://sell.yungching.com.tw/myplace。
買不起!北市2024年土地現值再漲0.29% 101大樓第11度登上全市地王
台北市「113年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完成,其中每年公告作為課徵土地增值稅基礎的公告土地現值較2023年上漲0.29%;每2年公告1次作為課徵地價稅基礎的公告地價則較2022年上漲4.02%;台北101大樓以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200.1萬元,換算每坪約661.5萬元,第11度蟬連全市地王。根據地政局統計,2024年地價作業調查期間(2022年9月2日至2023年9月1日)全市不動產買賣登記案量2萬5186件,較前一年同期2萬9672件減少4486件,減幅15.12%,主要受經濟景氣成長趨緩及利率調升影響,交易量創近6年新低;不動產交易價格部分,調查期間台北市住宅價格指數上漲1.05%,實價登錄交易價格平均漲幅約2.15%。整體而言,不動產市場呈現「量縮價穩」格局。2024年公告土地現值調整,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考量最近1年地價動態及整體經濟狀況後,評定全市平均調幅為0.29%;台北市4869個地價區段,評議結果2863個地價區段(58.8%)上漲,1102個地價區段(22.6%)持平,904個地價區段(18.6%)下跌。各行政區評議結果,僅士林區下跌,其他11行政區均上漲,其中漲幅最大的信義區,平均調幅1.02%;居次為具交通樞紐地位的中正區,平均調幅0.53%;唯一下跌的士林區,近1期住宅價格指數年變動率下跌0.87%,加以使用受限之保護區土地比例較高,平均調幅-0.57%。至於2024年公告地價調整,經地價評議委員會綜合考量社會經濟狀況、地方財政需要及民眾負擔能力等因素,同時參考實價登錄等資訊,反應近2年(2021年9月2日至2023年9月1日)一般正常交易價格變動情形,評定全市平均調幅為4.02%;台北市4869個地價區段,有4625個地價區段(約95%)上漲,185個地價區段(約3.8%)持平,59個地價區段(約1.2%)下跌。各行政區公告地價評議結果,全市12行政區均上漲。累計近2年一般正常交易價格變動幅度,以信義區、南港區漲幅相對較大,平均調幅分別為4.98%及4.93%;士林區漲幅最小,平均調幅為2.52%。眾所矚目的地王部分,由「台北101大樓」穩居寶座,因具全台指標地位,加上商辦市場需求殷切,帶動地價穩定成長,2024年公告土地現值以每平方公尺200.1萬元,換算每坪約661.5萬元,連續11年蟬連地王;居次的「國泰置地廣場」近1年商辦租金屢創高價,以每平方公尺192萬元,換算每坪約634.7萬元,首次登上地后;「新光摩天大樓」則以每平方公尺190.4萬元,換算每坪約629.4萬元,位居全市第三高價。地政局長陳信良表示,近2年經濟成長率及國民所得年增率雖略有下滑,但房價仍呈現上漲,地價評議委員會委員認為公告地價調整除反應近2年地價動態外,亦應審慎考量民眾地價稅負擔。經稅捐稽徵處預估,公告地價調整後,2024年地價稅負擔,占總戶數56%的自用住宅戶,平均每戶約增加214元。
石破天驚的來了 侯友宜提新555年輕人買房免頭期款方案
侯康配今天召開記者會,針對七年級生最關心的購屋成家問題,提出解決方案。侯辦指出,目前財政部雖提供「新青安房貸」,優惠房貸也相當搶手,但是該方案仍有「沒有年齡限制、沒有排富規定、沒有首購規定、沒有轉售規定」,導致40歲以下族群常看得到吃不到,甚至引爆炒房疑慮。侯友宜今天提出新住宅政策555免頭期款方案,將再五大條件下,提供40歲以下年青人,長達40年,最高1500萬的利息補貼優惠購屋方案,滿足青年的人生首次購屋期待。(圖/侯辦提供、報系資料照)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則表示,房價越來越高,很多年輕人都抱怨買不起,尤其連頭期款都繳不出來,不是要存好幾年才籌得出,就是得靠親人幫忙,拖累購屋計畫,甚至因為物價波動,房價上漲,越來越追不上,影響人生基本的居住權利。因此他要提出新的住屋政策「555方案」,該方案最大特點是「免付頭期款」,「真的不要付」,而由政府向銀行代為擔保頭期款。此外新的貸款額度包括最高上限1500萬(新青安上限1000萬,侯原先主張調高到1200萬),而且最高可以全額貸、免付頭期款。但要符合555方案者必需要符合五大條件,包括18到40歲以下青年,信用沒有重大瑕疵,排富(無自有住房與所得限制),限首購,有轉售限制、閉鎖期最高10年,而且一人一生僅能申請一次。侯友宜說,555方案除免頭期款外,利息補貼0.5%,由政府及金融機構負擔,五年後,利息由公股銀行減半碼(0.125%)計算,利息優惠期限為五年。如此就可以相對減少利息負擔,初步估算,若符合資格者買1500萬房屋,大約每月可省19000元利息,如果要租老舊公寓或面積小點的房屋也許還有機會。「為何要優先照顧年輕人?」侯友宜解釋,政府每年可徵到土地增值稅1000億,如果拿一成到兩成就可以補貼,實現555免頭期款方案,每年所需約140億,他預估該方案推出後,一年大約可以有5萬戶受惠,如果他執政八年約有40萬戶可以受惠,這筆錢政府絕對有能力付得起,但如果年輕人要買超過1500萬的房屋,他就得說聲抱歉「剩下的貸款必須自己處理」,在都會區中古屋或面積較小房屋仍可能買得到,未來每個地區會視狀況滾動檢討,貸款期限最長40年,他期望能夠協助解決年輕人買第一棟房的問題,薪水停滯、房價不斷上漲,但仍能滿足國人「房子不論大小、自己的最好」的期待,進而解決青年成家生子等困擾。
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全跳票 民眾黨團籲:重建統籌分配款機制
台灣《財政收支劃分法》24年未修正,中央統籌分配款分配不均,光六都就分走6成以上,區域發展嚴重失衡。民眾黨立委邱臣遠、張其祿、陳琬惠今(24)日召開記者會,主張重建補助款、統籌款機制,並提高遺產及贈與稅(遺贈稅)、土地增值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等地方分成,有效增加地方財源,避免財政危機日漸加劇。立委邱臣遠指出,過去各政黨選前都承諾要修《財政收支劃分法》,包括蔡政府也是,但選上後發現好處多就不願意修法。歷年來地方政府財政自主性平均未達50%,仰賴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補助款及稅收分成,但現行統籌分配款機制過於複雜,且直轄市與縣市分配比例過於懸殊,六都占台灣總面積3成、人口7成,分配61.76%統籌款,其他7成土地與3成人口分配32.24%統籌款。此外,地方政府為避免補助款減少,預算執行過程中過分追求資金消耗,因此政府應重新建構補助款及統籌分配稅款機制,並設計誘因使地方政府恪守財政紀律,有效開闢財源、減少不必要支出。立委張其祿直言,應從雙軌制(統籌款、補助款)改單軌制,把「基本收支差短」的一般性補助併入統籌款,統一分配權責單位及計算標準,以擴大財政移轉規模,彌補地方政府之財政收支差短,也應在分配過程中加入相應獎懲機制,避免地方政府恣意增加支出獲得更多中央補助,並將地方政府的經濟能力、社福需求等因素納入分配公式,確保財政公平。立委陳琬惠表示,指出, 2014年至2022年間,政府課稅收入處於「持續性超徵」的狀態,其中蔡英文政府時期,超徵稅收更高達1兆2,499億元,這些沒有列入施政規劃的稅收,表示整體稅制不當、行政不效率。為終結「特別預算常態化」,拒絕「先上車後補票」,應修法刪除《預算法》第83條第4款的「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未來特別預算僅能在遇到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重大經濟變故、重大災變情形,要經過立法院同意才能提出。民眾黨團認為,《財劃法》修法乃當務之急,呼籲政府重建補助款及統籌款機制,平衡區域發展,也應提高地方稅收分成,擴大地方政府財源,強化地方財政自主;而稅制應隨現實情況滾動調整,完善現有制度漏洞,才能避免財政紀律持續崩壞。
柯文哲提財政紀律4大方針 酸蔡英文:不知是笨還是壞
台灣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今(20)日上午召開記者會,針對國家財政分配不均、數字管理失靈、特別預算常態化、稅制改革、因應全球最低稅負制變革等問題,提出4大方針。其中,柯文哲提出成立「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委員會」、召開全國賦稅改革會議,針對不合時宜的稅制徹底翻新。柯文哲指出,面對當前的財政問題,關鍵在「財政分配不均,區域發展失衡」,即「中央集權、地方窘迫」的情況。以2024年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來看,總額雖續創新高,達新台幣3811.7億元,表面看來雨露均霑,實而強者愈強,2024加計其他補助後,光六都就分走65%,其餘16縣市及鄉鎮市只分到3成5,約1333.8億元。此外,也希望建立主責單位權責統一的財劃法,從現行營業稅提撥40%作為統籌分配款,未來將提高到100%,財源規模預估多出3000億。另外,為了建立地方財政自主,不要讓地方為了統籌分配款,老是要看中央臉色,主張包括遺贈稅、土地增值稅、營業事業所得稅等都增加地方分成,還稅地方。而且直轄市、非直轄市的分配標準要一致,不是全台多套標準。柯文哲也提出,政府近年持續性稅收超徵,蔡政府任內稅收超徵1.2兆,除了2020年因為疫情短收之外,其他每一年稅收都是超徵,尤其2022年更超收4000億。「超徵這麼多,不曉得笨還是壞,顯示財政部、主計處預算書根本估不準,你一年估不準就算了,每一年都估不準,這就是政府製造假像,預計要收多少稅,目標故意放很低,然後說我們政府做得很好,這是假性政治績效,超徵一年可以原諒,太多年表示預算書亂寫。」關於蔡政府特別預算常態化問題嚴重,柯文哲也舉出,蔡總統任內共編列14項特別預算逾2.4兆,比扁、馬政府16年加起來還多,包括防疫、前瞻、軍購等名目的特別預算,規避監督,甚至執行時間還跨到下任政府。柯文哲主張必須刪除現行預算法第83條第4款規定得以「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作為提出特別預算的條件,柯文哲認為如果遇到戰爭、大規模疫情與地震,編列特別預算當然合理,但是現行預算法所謂的「重大政事」到底是什麼,根本沒有標準,所以蔡總統才可以編這麼多預算。最後柯文哲也提出必須檢討包括印花稅等多項稅目不合時宜,須檢討或廢除,以確保公平分配、促進資本積累,但廢除之前會先找到相應財源。並且要重新檢討稅制,不要讓用資本賺錢的企業或個人找巧門逃漏稅,以及台灣面對「國際最低稅負制」衝擊,須做好因應,避免將課稅權讓給國外。
台鐵購地未登記致25億房產閒置 監院籲政院儘速依法處理
監察院指出,臺鐵局於1959年間購買松漆公司一筆現值總值約25億餘元的龐大土地資產,但迄今逾一甲子仍未完成產權移轉登記,嚴重損及國家公產權益,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今(17)日通過監委施錦芳及林國明所提調查報告,要求行政院督促交通部及財政部,要求所屬儘速檢討改進及依法妥處。施錦芳及林國明兩位調查委員發現,臺鐵局於民國48年間向原「松山油漆廠股份有限公司」(松漆公司)價購坐落臺北市信義區市立松山高中旁的土地,該筆土地屬住宅區、商業區,面積約1430坪,今年公告土現值總值約25億餘元,但卻放任該公司遲未會同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及繳納土地增值稅等義務,該公司在民國53年撤銷公司登記後,臺鐵亦毫無積極作為,導致迄今仍未能移轉登記為國有,臺鐵局長期來只能低度利用,甚至於102年起已完全閒置致遲遲無法進行重新建築等有效利用,嚴重損及國家公產權益。調查委員進一步指出,中國國民黨在松漆公司撤銷公司登記近一甲子後,卻中主張該黨為松漆公司唯一實質股東,負責調查的監委要求,國有財產署及臺鐵局應依權責協調釐清法律關係,積極採行必要的訴訟手段,在該筆土地產權順利移轉登記為國有之前,應善盡地上建物管理維護之責,以確保國家公產權益。調查委員呼籲中國國民黨,如果該黨堅持主張當初與松漆公司的借名登記關係,也應體認臺鐵局付款簽約購地之事實,儘速積極與臺鐵局協商解決之道,以杜爭議,並早日將本案土地移轉登記為國有以進行有效利用,期不負國父孫中山先生於救國綱領所提「地能盡其利」之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