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
」 遺產 土地法祖先在呼喚!新北價值逾203億土地無人繼承 「副都心15.5億商業地」也不要
新北市今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及建物,自今(1)日起列冊管理,統計列冊管理的被繼承人共2,127人、土地11,384筆、建物632棟,土地總面積259.69公頃,以113年公告現值估算,總價值超過203.24億元;若以單筆價值來看,共有7筆土地超過億元,其中最高價的位於新莊副都心,為面積約1178坪、價值15.5億元的商業區土地,鄰近機捷新莊副都心站。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呼籲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維護個人財產權益。新北市地政局地籍科科長王珮榕指出,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仍未申請,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列冊管理15年,期間內仍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逾15年仍未辦理所有權移轉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保存10年,如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王珮榕提醒,《民法》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及財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均有扶養義務及繼承財產權利,同性婚姻配偶間準用《民法》繼承編規定,也有相互繼承的權利,若因繼承人人數眾多難以會同或協議辦理繼承登記,可由其中一人以上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以避免不動產列冊管理期滿被標售。民眾若想了解未辦繼承不動產資訊,可上新北不動產愛連網的「逾期未辦繼承土地列冊管理資料查詢」(網址:https://i.land.ntpc.gov.tw/webgis/index.html?fun=landunset),如果對申辦繼承登記有任何疑問,可洽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或上地政局官網「業務專區」的「登記」項次下查詢相關申辦流程及應備文件(網址:https://www.land.ntpc.gov.tw/cp.aspx?n=89)。
拿爸600萬遺產買股、跟朋友吃喝 無業男超慌:快被我花光
近日一名網友表示,爸爸過世他拿到600萬遺產,還有一棟舊透天和農地,而他借媽媽200萬後,自己投資股票、整修房子、跟朋友吃喝等花了不少,現在快把錢花光了。有人建議,他最好去找工作。原PO在論壇《Dcard》發文,「四年前爸爸過世,我得到大約600萬的存款、一棟很舊約30~40年的兩層透天以及和親戚共同持有的農地,我的部分約有400坪。存款部分,媽媽說借她200多萬玩股票,她每個月給我四千元,房子部分因為舊透天有神明廳所以目前家人都住在舊透天,而農地因為是跟親戚共同持有加上土地法修改,目前也是動不了的資產。」原PO說,他快30歲,身上有400萬,但現在錢都快被他揮霍光了,「我完全沒有理財的觀念和認知,剛拿到時還不敢亂花,後來迷上一些收藏然後又沒工作兩年,股票跟朋友一起當航海王又賠了好幾十萬,還到處跟朋友吃吃喝喝,還有稍微整修舊透天,總想著到時候工作就有錢補回來了,但實際上每個月薪水三萬多根本入不敷出,還是看到什麼就要買,真的一花下去就回不去了。」原PO指出,他最近沒工作,存款剩幾張亂買的股票,家人都以為他有錢,也一直在上班,他才有慌張的感覺,「我知道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原本可以有更好的做法,但事到如今我只能以剩下資源來改善。」原PO談到,「目前我想把借媽媽的200多拿回來請她幫我買ETF,然後我分紅給她,看看一個月能不能多領一些錢,或是把老舊透天花一些錢整理出租,然後回媽媽現在原本租人的地方住,工作再去打個工就好,但我活該浪費了自己的資源,拜託大家不要罵我,我是想跟大家分享我的心情還有詢問大神們能不能給我一些建議或是分享。」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先找個工作,然後從初級班開始學理財,努力先讓自己收支平衡後再想別的」、「你適合窮活 手上有錢就會花掉的人不適合有太多錢」、「錢給你媽存好你好好工作,不要想東想西」、「說真的幾百萬到底能幹嘛?讓你可以自以為不用工作真好」。
烏龍踅桌2/公益出租人鑽漏洞扣租屋押金 專家斥誤解可循司法討公道
《住宅法》2023年12月修正後上路,其中「公益出租人」鼓勵房東出租給合規定青年或弱勢者,享優稅原為修法亮點。本刊接獲房客A先生投訴指出,自己因故與房東發生糾紛,約滿搬離不續約,3個月租押金新台幣9萬元卻遭房東扣留不還,自己原欲檢舉房東未申報租屋所得,卻被房東嗆聲自己找得到公益承租戶,並享免帝王條款豁免權,「你就去告吧」。 劉先生說,他從2023年元月起以每月新台幣3萬元租金,租下新北市新莊區鄰近捷運橘線的3房電梯大樓,帶太太與2個孩子入住。然而住在隔壁的房東只要聽到陌生人的聲音,不時探頭探腦,只要看到朋友來訪便歇斯底里大吼,搞得朋友不敢來拜訪;此外,自己在外商工作,有時夜間要與外國客戶開會,儘管視訊時已儘量放低音量,卻老是遭房東抱怨影響睡眠。 他表示,一家人撐了將近一年實在受不了房東無理取鬧,聲明約滿不續租後,房東卻無預警地不時以備用鑰匙帶賞屋房客入內,把孩子都嚇哭好幾次。A先生氣憤與房東攤牌,卻面臨房東開始百般刁難,從「開門太大聲」、「孩子見人不打招呼」等理由嫌棄,直到約滿更索性扣留3個9萬元押金,直呼自己已找到公益承租人接手,將享免租稅帝王條款,要告就去告,令他相當無奈。對此,本刊記者數度連繫房東手機,截稿前遲未獲房東回應。由於出外工作、就學等原因,人人都有機會成為租客,卻遲未見政府有效把關租屋市場,租屋黑洞問題至今仍不斷受到非議。(示意圖非新聞當事房屋與屋主)(圖/周志龍 攝) 「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長曹筱筠強調,為消弭租屋黑市爭議與鼓勵房屋持有人釋出名下房屋參與公益出租,立法院2023年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並於同年12月上路,第16條第5項條文中明定「租金補貼資訊不得做為追溯綜合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等稅捐依據」,就是所謂「公益出租人的帝王條款」,意欲增加房東參與誘因,讓房東願意租房給受補貼租客,同時不必擔心遭查稅。 她直言說,很難理解竟然有人曲解《住宅法》修法意旨,「拿雞毛當令箭」對付相對弱勢的房客。然而《土地法》明文規定,住宅用不動產押金上限為2個月租金,此案收3個月租押金已明顯違法;再者,《住宅法》沒有大赦條款,稅捐單位只是「不主動」稽查歷史租賃紀錄,如遭檢舉成案事證明確且未逾7年「當然還是要補繳稅金」,因此本案房東曲解《住宅法》,想以「公益租戶」名義逃漏稅又搏美名「太天真了」。 鼎川法律事務所律師梁繼澤提醒,類似糾紛只能提民事訴訟處理,不過如果有過多的租客案件,指向同批房東惡性不還押金,則可考慮聯合提出刑事詐欺告訴,當然民刑事訴訟皆曠日廢時,仍建議先溝通為主。桃園市政府地政局住宅服務科長王基政說明,其實只要符合「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計畫的租客,回推房東就能被認定為「公益出租人」,其稅負優惠有三:首先,公益出租人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享有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新臺幣15,000元的免稅額度;第二,公益出租房屋的房屋稅同自住住家用優稅,目前為1.2%;最後,該公益出租房屋地價稅得適用自用住宅千分之二優稅。 中央狂砸新台幣300億元投入租屋補貼市場,除了至各縣市政府住宅發展相關處室辦理外,也可就近至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圖為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受理租屋補貼情形。(圖/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提供) 王基政也提醒,一旦被政府認列成為公益出租人、享有出租準用自用住宅優稅後,未來即使租客失去受補貼資格,房東該繳的一般出租所得稅就別想逃了。而若房東未來想轉賣,若想適用「一生一次」土地增值自用住宅超低優稅,那麼必須符合出售前5年內未供營業使用或出租等要件「想省稅就得放5年再賣」。 王基政舉自己朋友B先生為例,過去B先生在中壢區曾有一權狀30坪2房華廈,原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的工業區員工,依規定申報,B先生也成了「公益出租人」。然而,B先生在租約到期當日,便與買主簽約過戶,稅金也從自用住宅適用的新台幣1萬餘元暴增到超過7萬「確實是公益出租房東要想清楚的事情」。
繼承「銀行存款」遺產比房地產還難 劉韋德:因為少了一條便民法規
遇到親人去世,繼承人在辦理各種遺產繼承時,為何會常感覺要領銀行的存款遺產,會比繼承房地產還困難呢?答案原來是在不動產的繼承時,現行法令有一條很便民的法規。依據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若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請繼承登記,其他繼承人就可以先向地政事務所依該條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避免造成遺產長期無法登記的狀態。至於登記完成後,若有過半數的共有人希望把不動產賣掉,還可以再依土地法第34-1條做處理,所以若利用這兩條規定,其他繼承人就可以順利將繼承的不動產處分掉,不會被其中一兩個繼承人所影響。但存款遺產的繼承,因為沒有這種便民條文,銀行因擔心責任問題,所以都會要求所有繼承人須出具相關資料並蓋章同意,缺一個都不行,而這也往往是很多家庭的痛。銀行這種要求雖非沒道理,但對於很多家庭來說,要所有繼承人都提供資料蓋章同意,常常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主要原因可能有以下幾種:1繼承人間感情本來就不睦,所以有人不願配合。2繼承人間因遺產分配談不攏,所以有人不願配合。3部分繼承人覺得遺囑對自己不公平,所以不願意配合。4部分繼承人不知去向無法聯繫。不管是以上哪一種情況,要全體繼承人都同意一起去辦理提領銀行存款,就變成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導致有許多存款遺產都長期放在銀行或郵局,成了「不動產」,讓許多繼承人感到非常困擾。要解決這種情況,最好的方式就是大家坐下來好好協調,但若最後仍無法達成共識,法律上還有一種方式,就是依民法第1164條請求分割遺產,等法官判決後,繼承人就可以拿判決書去銀行或郵局,依據判決主文提領應分得之款項。補充:據報載金管會宣布3萬元以下存款,若有部分繼承人無法親自至銀行辦理存款繼承,只要其中一位繼承人代表到銀行辦理,銀行會請來辦理的繼承人出具切結書後,就可以讓該繼承人領取存款遺產。不過這種做法,只是一種權宜便民措施,並非該繼承人把錢領走後就可以私用,因為這些錢屬於遺產,若未經全體繼承人協議分割就私用,會產生侵占刑責,不可不慎。
監委巡察內政部 期許以明揚事故為鑑檢討消防量能
監察院副院長李鴻鈞與內政今(25)日與監察委員一行13人前往內政部巡察,由於22日明揚國際工廠發生多人傷亡的不幸事件,內政部長林右昌致詞時,特別提出有關消防人力不足及災害現場資訊提供不足等問題,以及內政部目前作法及努力方向;監院族群委員會召集人王麗珍除了事件殉職及受傷的打火兄弟及民眾,表達哀悼慰問之意,也期許中央及地方以此為鑒,對消防量能、人力、設備、訓練等業務,能不斷精進及檢討,並加強跨部會聯繫,期盼類似不幸事件不再發生。王麗珍致詞表示,明揚國際工廠大火及歷次重大火災造成消防弟兄們嚴重的傷亡事件,均是大家所不能承受之痛,除了對林右昌任內完成「組織四法」修正及組織再造,表達敬佩之意外,也期盼透過此次組織改造能更有效率推動各項內政業務,達到人民的殷殷企盼。李鴻鈞在會中指出,對於本次屏東明揚國際工廠大火事件,提出應組成跨部會小組,澈底檢討現行特殊災害之建議,並由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及相關單位首長針對委員們所提問題逐一重點說明,詳細報告則於會後,另以書面答覆監察院。監察委員在會中分別就「明揚國際工廠大火造成嚴重傷亡」、「地方自治行政區劃」、「土地法第34條之1審核實務過於寬鬆」、「地籍及祭祀公業清理法規欠嚴謹」、「自辦重劃政策待檢討」、「失聯移工查緝」、「數位身分證設備處理」、「特殊災害之訓練及因應整合」、「消防人力、訓練是否足夠」、「淨零建築、新建住宅效能、綠建築之整合檢討」、「老舊房屋耐震補助及補強」、「都市更新」、「外籍移工人權」、「跨部會合作處理詐騙案」、「科技執法及治安問題」、「小黨保障及補助」、「土壤液化資料更新」等議題一一提出詢問。
5億高中生案偵結 土地權狀還在夏姓配偶家 賴母告侵占
台中5億高中生命案,台中地檢署21日偵結,檢方以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起訴夏姓代書助理,賴姓高中生母親仍不相信兒子會輕生,強調「要上訴」。賴母委託律師許哲維則說,未來法院若判決夏男有罪,對民事部分有很大幫助,在遺產繼承部分將全力協助賴母,目前賴男名下房產土地權狀都還在夏姓代書手上,家屬已提出侵占告訴。5億高中生案家屬疑點與中檢認定對照表。(圖/陳淑娥、陳淑芬製表)許哲維昨感謝檢察官明察秋毫,他轉述賴母得知夏姓父子殺人罪嫌獲不起訴後,心情雖平靜,但感到很無奈。因為他們知道檢方會朝此方向偵辦,所以一直有跟賴母作預告,讓她有心理準備。賴母也說「兒子不會跳樓輕生,要上訴!」另外,檢方認定兩人為假結婚,以偽造文書罪將夏姓代書助理起訴,賴母則感謝檢方大力支持。許哲維表示,賴男與夏男間沒有任何交往,且賴男曾追求過其他女生,顯示他是異性戀,感謝檢察官採納意見。在民事部分,若夏男偽造文書部分確定,他的遺產繼承權將失效,賴母就會成為唯一繼承人,首先將確定遺產權的部分,接下來再討論遺產繼承限額問題。許哲維說,若該起結婚無效,夏男繼承權失效,賴母在繼承權的部分將可能有3種情形,首先是依內政部民國87年頒布的行政命令,只要賴母在繼承開始後3年內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她即可依此繼承;第二,若賴母仍為外國籍或無國籍者,她仍可完整繼承,但必須依《土地法》在取得不動產3年內處分該不動產。最後才是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財產繼承有200萬元限制,但會盡力協助家屬朝完整繼承的方向努力。檢方認定賴男手上的針孔是急救時施打針劑導致,許哲維說,檢方提出的監視器截圖沒看到護理師是注射哪隻手,但根據筆錄,護理師當初說的是「不確定右手針孔是誰打的」,表示無法排除右手針孔可能是因注射不明藥物導致。檢方提出的不起訴理由沒有完全回應家屬提出的疑點,難令家屬信服,也難杜大眾悠悠之口。
賴母能繼承高中兒遺產?律師揭關鍵變數: 5億土地與200萬的距離
擁有5億房地產的賴姓高中生,與同性夏男結婚2小時就墜樓身亡,不只引發謀財害命疑雲,更牽扯出賴家與賴母之間糾葛,與公公生下賴生的中國籍賴母,今(26日)遭賴翁4名子女發聲指控,不宜為我國國籍。對此,律師蘇家宏指出,賴母能否繼承遺產除跟中華民國國籍有關外,會不會被「遣返」也是重要關鍵。蘇家宏在臉書指出,有關賴翁子女稱賴母不宜為中華民國國籍和面臨驅逐出境,可分為以下4種情況:一、中華民國(我國):可依法與賴生配偶共同繼承遺產,若賴生的結婚因判決無效,賴母可以繼承5億不動產。但賴母目前不是我國國籍公民。二、 無國籍人或外國人(非中國大陸籍):可繼承,但如遺產有不動產,需依《土地法》第17條及18條辦理。外國人所屬國家如對我國人民繼承有互惠規定,就可繼承不動產,反之就沒辦法繼承,不過可繼承其他財產(或變賣不動產後繼承現金)。三、國籍是中國大陸:由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賴母只能繼承200萬元,其餘財產由下一順位繼承人繼承,若賴生的結婚無效,將由賴生的同父異母兄弟姊妹繼承5億不動產。四、遣返,可能是5億土地到200萬的距離! 依新聞聲明內容,賴母極可能被驅逐出境遣返中國大陸,而一旦中國大陸政府回復賴母國籍,則對賴母的繼承權利有很不利影響。蘇家宏也補充,依內政部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子女喪失國籍者,其與本生父母自然血親的關係並不會斷絕,因此對父母的遺產有繼承權,不過辦理繼承登記時,應注意《土地法》第十七條規定及第十八條有關外國人取得土地權利的限制。
揭密「住台灣飯店超噴錢」內幕!旅遊業曝「這點不解決」:價格不會降
近日「阿里山英迪格酒店」遭一名周姓女子投訴,228連假一家四口入住該飯店3天2夜,怎料事後竟被收取6萬9千元的高額房價,櫃檯人員甚至聲稱這是飯店的「浮動價格」機制,讓她十分不滿,質疑業者有欺騙消費者之嫌,事件曝光後不少網友認為,台灣度假飯店房價偏貴,不如出國遊玩還比較划算。對此,旅遊業者李奇嶽坦言,台灣土地取得不易,加上風景區蓋旅館成本較高「價格當然下不來」。周女表示,今年228連假一家4口與友人前往嘉義遊玩,早在去年11月便下訂該飯店2晚、共3間房,由於當時官網還沒開放訂房,因此無法得知房價,沒想到入住才得知總價竟高達6萬1千多元,含早晚餐則要價6萬9千元,退房當天她向櫃檯人員反映,怎料對方竟回應當初訂房房價是2萬3千元,但礙於飯店房價是「浮動價格」所以會有價差問題,讓她不悅直呼「感覺被騙了!」事件曝光後,掀起網友紛紛熱議,認為國內旅宿房價如此高昂,倒不如飛出國旅遊。對此,旅遊業者李奇嶽表示,若以「五星度假酒店」為例,國外住一晚約要價500至700美元(約新台幣1.5萬至2萬多元),其實與台灣價格差不多。李奇嶽進一步說明,由於台灣飯店規模較小,因此旅客才會覺得不如出國划算,不過這也是因為國內土地取得不易、價格昂貴,加上風景區蓋旅館成本又更高,甚至土地法規限制繁瑣,以至於旅宿房價居高不下,「如果不降低建築成本,價格當然不會下來。」
能源股掛牌潮1/泓德能源、雲豹能源打先鋒 總座:「我們要做再生能源界的Uber」
農曆年過後,台股能源股掀起一波掛牌潮,2月7日,泓德能源(6873)舉行上市前業績發表會,雲豹能源(6869)也緊接著在14日舉辦「創新板上市前業績發表會」,讓台股「創新板」的綠能族群將陸續成形。泓德能源旗下事業體涵蓋發電、售電及儲能領域,董事長謝源一告訴CTWANT記者說,早在12年前就開始切入綠能領域,當時他跟總經理周仕昌帶領一群能源專家在日本切入太陽能領域,一開始就設立太陽能案場,爾後陸續到韓國、菲律賓、越南等地,學習產業Know-How,最後帶回台灣創立泓德能源。「日本在2012年開始推動無上限收購再生能源,當時是全世界最好的條件,所以日本一開始隨政府躉售價格,每度最高達42日圓,後來因為很多廠商投入,價格一路滑到每度10日圓,到了2016年,台灣開始啟動,因此順勢從日本回台創立泓德能源。」泓德能源總經理周仕昌補充說。周仕昌向CTWANT記者解釋,再生能源產業的上游是開發業,負責土地整合等等,中游是負責蓋電廠,下游則是售電,「我們根據日本經驗,回台後決定從上游的開發開始進行,主要是因為台灣的土地法規相對明確。」泓德能源打造TITAN戰情系統,透過AI來整合用電及發電的需求。(圖/報系資料照)「我們定義自己是電力公司,從上游的開發開始,有了電後,接著發展技術,將發電、儲電、用電做整合,透過資通訊,分析數據,透過戰情室,讓供需平衡、最佳化。」「再生能源產業收益固定,太陽能電廠的門檻就是資本投入,切入模組廠切入才可讓產品有出海口。」周仕昌表示。2020年農委會調整農地設置太陽光電政策,限縮2公頃以下農地變更要件,也就是「七七事件」,泓德能源從陸地太陽能轉向漁電共生。「台灣因為土地問題,未來要開發案場難度會越來越高,而泓德能源想要做的就是電力公司,而電力平衡的技術很重要,才能建立差異化。」周仕昌說。再者,依日本的經驗,當躉售價格下跌,就直接衝擊廠商營收甚至獲利,「台電目前對於綠電的收購是無上限,但隨台灣售電市場從2019年9月5日發出第一張售電執照後,不再是台電統一購電獨攬,能源市場勢將有新挑戰。」根據能源局統計,截至今年1月底,台灣共有37家民間售電業者。「我們要從發電、儲能到充電樁供電等,發展為一條龍服務。我們要做的是再生能源界的Uber。」周仕昌透露,公司要幫股東創造最大利益,所以綠電價格能夠賣越高越好,而不是將綠電都賣給台電,而且整體綠電市場是需求非常強勁的。雲豹能源公司經營團隊,左起發言人張建偉、董事長賴勁麟、總經理趙書閔、副總經理譚宇軒。(圖/趙世勳攝)泓德能源規劃,發電站目標建置量為1.5GW、儲能建置量為1GW、售電充電服務目標為市占率30%,將搭配其獨家研發的「TITAN」智慧綠電系統,朝統整綠電供需進行一站式管理邁進。該公司資本額8.5億元,2022年自結全年營收50.59億元,年增88%,創歷史新高,2022年前三季每股稅後純益(EPS)2.7元,也逼近2021年全年EPS 3.02元。雲豹能源旗下事業包含太陽光電、離岸風電、儲能工程、售電平台、水處理工程及生質能等,並整合再生能源上下游產業鏈,打造一條龍完整服務,更屢次結盟國際夥伴,發揮「強強聯手、共創雙贏」之綜效,在2022年1月登錄興櫃後,將於今年3月轉創新板上市,致力成為「綠能界波克夏」。雲豹能源總經理趙書閔告訴CTWANT記者說,公司的策略是透過併購,發揮一加一大於二,讓雲豹能源成為全方位的永續環保。像是雲豹所投資水處理工程公司煒盛環科,對於雲豹能源的營收貢獻就超過一成,同時再加上儲能與綠電等綠能環境工程規劃,讓煒盛也能比其他同業有不同的競爭優勢。另外雲豹能源旗下桃園永豐雲豹職業籃球隊在去年11月簽下美國職籃NBA球星「魔獸」霍華德(Dwight Howard),雲豹能源也不諱言,加盟記者會當天的記者人數甚至比之前進場看球的球迷還多,但也因此讓球迷因為魔獸知道雲豹能源這家公司,進而了解再生能源產業。 雲豹能源旗下桃園永豐雲豹職業籃球隊在去年11月簽下美國職籃NBA球星「魔獸」霍華德(Dwight Howard),引發市場話題,也讓球迷進而了解再生能源產業。(圖/翻攝自桃園永豐雲豹職業籃球隊Taoyuan Leopards粉專)雲豹能源資本額為11.27億元,公司預估,掛牌創新板後將微增到約12億元,2022年營收63億元,年增率192%,前三季每股稅後純益為2.33元,已超過2021年的2.3元。綠電客戶包含Google、美光、GOGORO、玉山銀行、上海商銀等企業,累積轉供簽約綠電達8億度。
萬華50年回收廠遭勒令停業 數百拾荒者恐斷炊
台北市萬華區1家開設50年的回收廠遭民眾檢舉環境遭亂、違法經營等,被市府勒令於2月15日停業,屆時許多拾荒者的收入來源恐遭影響,社區基層回收管道消失也將加重清潔隊負擔。長年關注拾荒者議題的社會團體「五角拌」臉書貼文指出,南萬華寶興街上的一處回收廠遭民眾檢舉環境髒亂及違反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遭到北市府下令於2月15日停業,此舉恐將導致周遭拾荒者失去生計,社區基層回收管道消失也將加重清潔隊負擔,對此「五角拌」呼籲政府應正視回收廠對於都市貧窮人口及底層工作者的重要性,以及為都市環境帶來的正面效益。回收廠業者黃老闆說,每天約有200名拾荒者會到他的回收廠販售撿來的回收物藉此賺取微薄的生活費,其中約7成都社會弱勢人口,因許多因素無法領取政府補助,僅能透過拾荒賺取微薄收入以維持生活,除了保有工作尊嚴,還能順便為清潔隊員減輕工作量。「五角拌」在臉書貼文中指出,回收廠停業,周遭行動不便及年長的拾荒者要抵達距離更遠的回收站對他們來說是一件很辛苦的事,倉促限期停業又無相關配套措施,讓這些在貧窮線邊緣、努力自立撐起生計的回收者頓時失去收入來源,除了會導致社會救助資源吃緊,也將有更多人流落街頭。台北市預計於2050年達成「零廢棄全回收」目標,但現在有助於此目標的基層回收工作者卻面臨消失風險,對此「五角拌」呼籲政府,在台北市邁向淨零都市之際,應修改土地法規與時俱進,讓回收場此類環保設施能就近設立於民眾易達之處,並協助轉型讓其能夠適應都市密集區,成為城市淨零轉型的好幫手。北市環保局資源循環管理科長林鈺惠回應表示,回收廠關閉會影響到拾荒者的生活,但其他民眾也有權利要求公用土地不被占用、生活環境維持整潔,政府也很兩難。林鈺惠也說,民眾若有回收需求,除回收車以外,也有政府設立的回收站,事先聯絡清潔隊,也會有專人幫民眾收取大型回收物。
青慕淳預售案「法院將四拍」可望有解? 承購戶已有這一心理準備
買預售屋買到建商撒手不蓋,近幾年以2019年新北市中和預售案「青慕淳」最為嚴重,多達34戶承購戶共近4千萬元頭期款恐面臨血本無歸慘況,住戶跟CTWANT記者說,「我們已經等了三個過年,再等到三、四月土地法拍到第四拍了,仍抱著希望有營造商承接,到時出些錢買到房都願意。」原定2020年3月開工、位於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旁的青慕淳,由於建商財務週轉倒閉,至今土地遭銀行拍賣流標三次,共約244坪基地迄今仍是一片空地。承購戶說,之前法拍的底標金額達3.4億元,有意出標承接者可能覺得金額過高,再打個九折流標而到第三拍的2.17億元而無出標者,現在到了特別拍賣等待期三個月,約是從去年12月到今年3月下旬、4月後將再第四拍,一旦底標能下修到二億元以下的話,可能就有機會等到有廠商願接這案。「我們抱著能買到房屋的希望同時,也有心理準備還會被加價,還要再拿出些錢來,只要不會血本無歸白忙一場,大家都願意等。」住戶跟CTWANT記者說。青慕淳預售屋建案4年多前由山琳建設推出時,預計興建一棟13層樓、共60戶的集合住宅,主要規劃一房到三房,每坪賣價44萬至47萬元,每戶總價688萬元到1800萬元,由「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僑馥)負責信託履約保證、興建計畫評估及不動產開發信託管理等業務,信託銀行則為星展。預售屋承購戶34戶當中有多位首購族,眾人近4千萬元的頭期款面臨恐怕血本無歸慘況,多年來承購戶疾呼公部門盡速出面主持正義,迄今仍無解,只能見建商貸款的星展銀行進行拍賣。由於山琳建設積欠星展銀行的土地融資約1.89億元,迄今未依約清償並積欠利息,星展保全債權遂將此案土地於2021年12月交送給台灣金服拍賣至新北地院法拍,歷經2022年一整年因無人投標而三次流標。
轉型正義玩假的1/軍方低價徵收現值30億土地 行政院敗訴竟提再審
改制前的國防部聯勤總司令部1953年經行政院核定徵收新北市新店區大坪林地區14筆土地,當作兵工保養廠,結果和地主因徵收補償費談不攏,地主近70年來求助無門,2018年委請律師提告主張行政院徵收無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實現「轉型正義」為由,認定軍方當初未合理補償地主,判行政院敗訴,不料一向主張轉型正義的行政院竟提起上訴,跌破外界眼鏡,但仍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沒想到行政院還提再審,引發法界議論。地主第三代詹先生表示,外公70年前和3個兄弟向人借錢買新店區大坪林土地種稻米,外公持分約有1甲。不料土地買了沒多久,軍方先占用土地再低價徵收,外公等長輩抗議無效,跑到營區陳情還被持槍的阿兵哥趕出來,外公過世前仍念念不忘,讓家人相當難過,現在行政院和軍方都打輸官司,希望趕快把土地還給他們。大家房屋景平加盟店店東吳東泰表示,本案土地位於新店區復興路附近,目前作為軍事用地,如果順利取回土地後,且能變更為住宅用地後,粗估市價1坪至少100萬元,因此1甲土地約值30億元。判決指出,前聯勤總部為建築兵工保養廠(現為軍方台北聯保廠),經行政院1953年8月25日核准徵收台北縣新店鎮(現為新北市新店區)大坪林段二十張小段14筆土地,並經台北縣政府(現為新北市政府)1953年12月8日公告徵收並通知地主。台北縣新店地政事務所1974年5月17日完成徵收移轉登記,所有權人為中華民國,管理機關為陸軍總司令部。前聯勤總部代表曾與地主開會協商徵收補償金額未果,地主後代不滿軍方竟聲稱已發放補償金。(圖/黃威彬攝)地主後代詹先生表示,行政院核准徵收後,由台北縣政府通知地主,地主們認為補償費過低提出異議,台北縣政府在1954年間召開「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簡稱地評會)」,評定土地徵收地價為產物收穫量2倍半計算,並按市價折算現金補償為稻穀市價每百台斤新臺幣135元,並通知聯勤總部和聯勤兵工保養總隊(簡稱兵工總隊),不過兵工總隊自行向台北縣新店鎮農會調查的稻穀市價,每百台斤僅116元。地主們多次陳情,雙方在1953年7月12日召開地價協調會,地評會也4度開會,終於決定以稻穀市價每百台斤新臺幣135元發放徵收補償費,可是兵工總隊認為市價只有116元,雙方於1954年6月25日在新店鎮公所協商,但彼此因每百台斤19元的徵收差額無法達成共識。詹先生強調,軍方徵收土地70年來未給補償費,因此徵收無效,應返還土地。不過行政院主張,雙方在1954年6月25日的協商會上已達成協議並通知地主領取補償金,地主在協商和補償過程中都有出席。國防部也主張,同年月25日已辦理發款作業,只是因為當天協商時間太晚,超過辦公時間,因此新店鎮公所無法蓋關防大印,所以延至隔天完成發款手續。對於有無領取土地徵收補償費一事,地主和軍方各說各話,但軍方一直拿不出地主曾經領款蓋章或按捺指紋的證據,成為行政院敗訴的重要原因之一。台北聯保廠(圖右上方)廠址緊鄰景美溪,地主本想在此種田維生卻遭軍方低價徵收。(圖/翻攝google街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本案在戒嚴時期發生,政治環境較為嚴肅,聯勤總部在徵收土地前就開始使用民地,地主只能接受,但軍方卻未合理補償,違反公平正義並導致徵收失效,應由行政救濟程序回復地主權利,才能具體實踐解除戒嚴後的轉型正義。合議庭認為,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第110、425、516、652等號解釋,強調《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的財產權應予保障等釋憲意旨,此外《土地法》第233條規定,地政機關需在限期15日內將補償金轉發土地所有權人,如有困難,根據《土地徵收條例》第22條第4項規定,最晚應在3個月內發給,否則徵收土地失效。合議庭依常情推斷,地主1954年6月25日到場領款時,聯勤總部提出較低的補償標準,地主不可能接受,但也只能「暫時」先領取「部分」補償,地主事後隨即提起訴願,並於1954年8月11日提出陳情書,顯示地主沒有接受軍方所提補償標準,行政院卻主張軍方已與地主達成協議,明顯與事實不符、更違背常理,何況至今早已超過15天補發徵收地價差額款項期限,所以判決本案徵收失效。
多數決處分不動產導致強凌弱 監委籲修《土地法》
台中市太平地政事務所辦理鬧區一棟大樓的不動產所有權變更登記時,原本所有權人之間仍有訴訟,不得變更,但所方竟未調查清楚就輕信其中一方的說法,造成其他當事人權益受損。監察委員施錦芳、紀惠容、高涌誠今(21)日公布調查報告,糾正內政部與太平地政事務所,並指出地政機關辦理「多數決」登記案件時,經常引發大吃小、強凌弱、眾暴寡的爭議,嚴重影響民眾財產權益,呼籲行政院積極研議修改《土地法》。監委調查,台中市太平遊樂大棟的多名所有權人仍在訴訟中,依規定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但太平地政事務所在審查申請案件時,未善盡職權調查與通知義務,只憑申請人口頭說「其他共有人已撤回訴訟」,並出示另外一起案件的撤回抗告狀,就讓他辦理登記。監察院20日決議,通過提案糾正內政部與台中市太平地政事務所。監委施錦芳、紀惠容、高涌誠調查後指出,《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的立法設計,是透過特許透過「多數決」方式排除《民法》的「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規定,促進共有不動產之有效利用。然而在實務辦理過程中,常導致大吃小、強凌弱、眾暴寡等爭議,先行通知、對價給付與優先購買等規定執行不力,甚至只要求當事人寫切結書承諾會照做就了事,導致相關糾紛頻傳,認為該法條有重新檢討修正之必要,建議行政院應督飭所屬積極研議改進,以維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宗旨。監委並指出,這件爭議中的買賣登記案,申請登記的代理人以不同案件之「撤回起訴狀」向地政事務所證明其他的產權共有人已向法院撤回該大樓的「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訴訟,所方人員辦理過程疑未落實《土地法》的法定程序,也請內政部要求台中市政府釐清,有無違反地政士應盡義務及《地政士法》、「地政士倫理規範」等相關規定。
土地法三讀修正通過 繼承人超過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須書面通知」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土地法第73條之1》修正,將來土地或建築物繼承,若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日起,超過1年都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機關除依現行規定公告外,還須以書面通知繼承人。提案的國民黨立委鄭天財指出,之所以提案修法,主要是因為實務上,繼承人或代位繼承人無法主動得知繼承發生的的情況,繼承開始一年內就能辦妥繼承很困難,為了便民,要求地政機關要寄送書面通知,保障人民財產權。三讀條文也規定,逾期未聲請登記的列冊管理繼承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在公開標售前應公告30日,並以書面通知繼承人;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就其使用範圍依序有優先購買權;但優先購買權人如未在決標後30日內表示優先購買,其權利視為放棄。
法官退休潮1/憲法法庭成第4審 終審法院4法官不幹了
司法院改變釋憲制度將憲法法庭成為第4審後,侵奪了各審級法官權限,其中尤以義大利富商與前空姐的奪女案讓各審級法官群情激憤,司法院長許宗力主導的憲法法庭,竟推翻台北地院少年及家事法庭和社工3年來的家訪調查,以及最高法院民事庭的終審裁判,硬把前空姐的女兒留在台灣,引發全國法官不滿。屬於「終審法院」的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對此感受特別強烈,據了解,最高法院已有3位法官申請退休獲准,包括1位庭長、1位審判長和1位法官,最高行政法院也有法官申請退休,似乎引爆了退休潮,且情勢愈演愈烈。義大利富商和前空姐女友爭女兒撫養權,不料憲法法庭要求孩子暫留台灣,義大利富商寫公開信給女兒後,淚灑桃園機場離台。(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最高法院申請本月(4月)退休的是刑庭庭長許錦印,他曾擔任布農族獵人王光祿獵槍案非常上訴調查庭的受命法官,2016年11月29日王光祿案在最高法院開庭審理,創下司法史上非常上訴案開庭首例。最高法院認為此案有違憲之虞,裁定停止審判並聲請釋憲,大法官2021年5月7日做出釋字第803號解釋,認為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相關管理辦法部分條文違憲,但王光祿仍被判刑3年6月定讞,不過總統蔡英文特赦,並未執行。剛從最高法院刑事庭長一職退休的許錦印受訪表示,憲法法庭變成第4審後,終審法官寫判決時都會特別小心,「會不會寫下去跑到第4審」,雖然目前還不至於影響多數法官的退休意願,但是最高法院解除限量分案後,本來每月要結的案件數量是18件,馬上增加為20至30件,終審法官都是有年紀的人,工作量和壓力愈來愈大,體力則是愈來愈差,不少法官都表示做到60歲就想退休,形成一種惡性循環。被問到退休後的計畫,許錦印笑著說,他做到這個月(4月)70歲屆齡退休,「做到滿了!」以後年輕人像他這樣的可能不多了,他退休後不會再從事法律工作,想把多餘的時間留給自己,以前審判工作太忙、沒甚麼時間看書,退休後想多看看書,歷史、地理等人文類的書籍他都有興趣,有空還會到風景區走走,等疫情解封,還會出國旅遊。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因違反《槍砲條例》等法律遭判刑定讞,承審本案的最高法院法官許錦印和吳信銘近期退休引發關注。(圖/報系資料照)最高法院申請5月間退休的是刑庭審判長吳信銘,他身兼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成員,也曾審理王光祿案,此外,吳信銘和許錦印曾對狠殺前妻和女兒的李宏基判處死刑確定,是近年來極少數願意依法審判、對罪大惡極被告下重手的終審法官,獲得不少法界人士佩服。本刊調查,有家暴前科的李宏基不滿前妻不讓他見女兒,2014年4月到女兒就讀的幼兒園外,持藍波刀殺死前妻,並擄走女兒一同燒炭自殺,搶救後,李宏基撿回一命,但女兒治療2個月後仍不幸身亡。另一位將在6月退休的最高法院民事庭女法官滕允潔,是2004年總統大選當選無效案的陪席法官,當時滕與審判長吳景源及受命法官鄭純惠共3人,花了半年時間審理,整整一個月的時間,3位法官每天關在辦公室內一張張核對共4萬多張的爭議選票,甚至連睡前都不斷思索如何向其他單位調卷,半年多來3人長了許多白頭髮,就連眼鏡度數也加深了,所幸全案圓滿落幕,未爆發激烈衝突和重大爭議。最高行政法院方面,去年已有法官劉介中提早退休,考慮今年退休的是資深法官陳秀媖,她擔任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時,曾經對《土地法》第73條之1優先購買權爭議的審判權歸屬案聲請釋憲,大法官作成釋字第773號解釋,認為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的民眾,涉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土地的優先購買權案時,屬於私法爭議,應由普通法院審判。法官、檢察官統稱司法官,享有憲法保障的終身職,退休福利比起一般公務人員除退休金外,還多出專屬的退養金,這是國家給予司法官的退休保障,希望他們在職期間公正審判、偵辦案件,退休後無後顧之憂。如法官年滿60歲以上、或任滿30年以上者,可領取月退金約8萬元、月退養金約10萬元,共約18萬元。如法官年滿70歲,須停止審判案件,得從事研究、調解或其他司法行政工作,檢察官年滿70歲不能辦案,一樣應改從事案件研究等工作。除了上述4位終審法官準備退休,其實終審法院近年來不少資深法官外放擔任行政職務,也掏空不少終審法院的「戰力」。以最高法院而言,陳駿璧轉任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院長,黃瑞華擔任台南高分院院長,梁玉芬擔任新竹地院院長,周玫芳接任司法院民事廳廳長,呂丹玉則是調任工作相對輕鬆的懲戒法院,法界都在看司法院長許宗力、秘書長林輝煌等司法高層,對於終審法院人力大量流失有何對策?
前綠委炒2坪花圃開價4億 黃誠2年8次假交易遭起訴
民進黨前立委黃誠利用妻子、兒子、媳婦、員工當人頭炒地皮,2年內假交易8次墊高地價,使台北捷運信義安和站5號出口附近巷口的小花圃,雖僅2坪大小卻開價4億,外界稱為全台最貴釘子戶,台北地檢署與廉政署接獲檢舉,深入追查發現幕後黑手是黃誠,台北地檢署今天(4日)依8個偽造文書罪起訴黃誠。79歲的民進黨前立委黃誠,本來取得這塊位於信義路四段與239巷口的2坪畸零土地,是因自己的建設公司要蓋大樓作為道路用地,但他2007年得知北市捷運工程局要在信義安和5號出口旁辦理聯合開發案,這塊地就在規劃中的道路用地內。黃誠認為聯開案徵收土地有利可圖,獅子大開口喊賣4億遭聯開案建商嫌貴拒絕,市議員質疑聯開建商違反拓寬巷道的承諾,可能涉及官商勾結,台北地檢署和廉政署接獲檢舉,展開調查。檢廉查出,雍國建設開發(現改名為雍國投資)實際負責人黃誠,以高價收購方式,逼退土地共同持有人,再以妻子、兒子、媳婦、員工等人名義收購畸零土地持分。黃誠為達成《土地法》有關「共有土地逾共有人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逾半數即得處分」的強制土地買賣條件,及為墊高土地買賣價格,以利日後畸零地倘若由政府徵收或買賣時減免稅額,遂將這些借名登記在親友、員工的土地持分,2014年至2015年2年內假交易8次墊高地價。檢方今依8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起訴黃誠,黃誠的親友、前員工13人因只是借名,查無不法事證,另獲不起訴。
政院通過土地法修正案 徵收後每年通知使用情形
為保障被徵收土地原所有權人及時行使收回土地的權益,行政院會今(23)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土地法」第219條之1修正草案,並函請立法院審議。本次修正草案增訂地政機關應每年通知及公告原土地所有權人或繼承人,被徵收土地的使用情形,讓所有權人可以及時行使收回土地的權益,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本次修正依司法院釋字第763號解釋要求,增訂地政機關應每年通知及公告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被徵收土地使用情形,讓所有權人可以及時行使收回土地的權益,以符合憲法正當程序,以及保障人民財產權。蘇貞昌指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內政部表示,按司法院107年5月4日釋字第763號解釋意旨,就「土地法」第219條第1項有關收回被徵收土地規定,請主管機關檢討修正,增訂定期通知原所有權人或依法公告被徵收土地使用情形的規定,並依通知義務是否履行規定合理時效期間,因此擬具「土地法」第219條之1修正草案。
房市價量齊漲吸人才 不動產經紀人報考人數激增2成
房地產市場景氣今年第三季開始呈「價量齊漲」的現象,超過7成地區價格上漲,台南市房價甚至在第3季已比歷史高點高了將近50%,帶動房仲業人才需求量也暴增。上周末舉行的不動產經紀人考試,今年報考人數也比去年大幅增加近2成。據統計,11月21、22日舉行的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報考人數來到6591人,相較去年5599人增加近2成,可見房市升溫明顯帶動不動產相關證照考照需求量。考選部24日已公布試題及測驗題解答;台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理事長陳翰基表示,今年考題回歸與實務較相關的基本題,刁鑽折難的題型較少,預估109年不動產經紀人考試錄取率將會提高。此次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的申論題有考消費者保護法的不動產廣告主要規範內容;民法概要考產權移轉登記、房屋所有權買賣契約之效力,都是相當貼近實務的命題;而在土地法考到區段徵收抵價地、地價稅納稅義務;估價部分則出現與近期房市增溫有關的土地開發分析。陳翰基指出,由於地方政府長期來習以區段徵收的方式進行都市開發,因此土地徵收的相關命題在未來仍會是熱門考點。對於不動產經紀人報考人數激增,陳翰基以自身在89年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取得榜首,各科成績均拿到90以上高分的經驗,分享有關不動產經紀人考試準備方法,建議先把應試重點放在選擇題,只要選擇題能先儘量拿到40分,剩餘的申論題只要能再拿下20分就能及格,相對會較容易取得過關資格。陳翰基也觀察指出,近期在各地方不動產公協會、職訓中心只要是有不動產的相關課程,幾乎都座無虛席,不只是從業人士,社會大眾都想趕上這一波房地產熱潮,學習相關知識。在房地產市場上,地政三照包含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不動產估價師,目前有愈來愈多專業人士標榜領有經紀人及地政士雙證照;提供在房地產上交易、登記、專業諮詢、資產配置規劃、乃至於近期熱門的危老都更等民眾多元需求的整合式服務,儼然已成為從事房地產專業服務的顯學。樂學網表示,近期有關房地產相關證照課程的網路搜尋熱度有明顯增加,房地產的人才需求顯然促使更多民眾投入考取証照,而藉由線上的模式來上課學習可以在工作之餘彈性安排自我進修,對毫無國考經驗的人來說,建議先攻取不動產經紀人證照,之後由於與地政士考科重複性大,再打鐵趁熱多準備土地登記實務、遺贈稅法等就可以再戰地政士證照。
強徵民地1/道路拓寬工程強徵民地 住戶群怒:欺人太甚
彰化縣和美鎮和厝路上一段連接市區與國道三號的樞紐路段,在另條銜接的嘉卿路開通後,車流量暴增,本身就不寬敞的和厝路每到上下班時間,就會堵到「滿出來」,彰化縣政府於2014年計畫徵地拓寬和厝路,當地住戶起初相當期盼道路拓寬後可舒緩交通,沒想到徵收過程卻充滿瑕疵,不僅徵收面積與原先說的不符,且徵收面積越來越大,且政府不優先徵用和厝路上的國有地,卻強徵百姓的新屋建地,讓住戶相當不滿。當地住戶表示,自己與鄰居在11年前買了和厝路上的透天厝,而彰化縣府在2014年計畫拓寬和厝路上一段「田尾排水至四股圳路段」,一開始住戶認為,拓寬道路可以解決和厝路尖峰時期壅塞車潮,因此同意縣府議價徵收土地,但殊不知實際徵收的土地卻比住戶被告知的還要寬上許多,「縣府一開始是徵收我們房子的前方空地,最後卻打算要拆到我們的客廳來。」住戶氣憤地說。住戶不解,為何自己住家對面的空地完全沒有住人,其中也包含國有地、農地,何不優先徵收使用,卻強行徵收平民百姓合法新屋建地,讓7戶花大錢買房的居民相當惶恐,不知道會不會某天睡醒,家園已被夷為平地。為了自救,7戶住戶成立「反徵收自救會」,他們強調縣府道路拓寬案不用公有地,卻徵收民地來拓寬道路,已違反《都市計畫法》第 42 條,與《土地法施行法》第 49 條相關法規,住戶強調:「縣府無視民意、法律,強徵家園根本欺人太甚。」居民拿出徵收計畫書,原拓寬範圍(黃線處)與實際拓寬範圍(紅線處)差異甚遠,若照此計畫進行,住戶家中的客廳也會成為道路一部分。(圖/翻攝畫面)自救會為了捍衛家園,多年來不斷四處奔走,在上月11日彰化縣政府在和美鎮公所舉辦公聽會,因拓寬和厝路12米,涉及7位住戶、41位地主,住戶強烈抗議縣府徵地不公,要讓7個辛苦建立的家園毀壞。彰化縣政府工務處表示,道路拓寬,勢必會拆除一些住戶的遮雨棚等,造成住戶一開門就是大馬路的情況,但和厝路的道路拓寬設計是依照交通部頒布的《公路路線設計規範》、以及已經開闢的都市計畫道路中心樁C257、C258等連結,來進行道路拓寬的設計。工務處表示,和厝路的道路拓寬設計也有使用到居民陳情所述的「對面的國有地」,並無像居民所述「只用民地」。另外,都市計畫道路中心樁也有經過和美鎮公所委請顧問公司測量確認並無問題。但這個答案,住戶卻不以為然,認為縣府所徵收的民地與國有地比例懸殊過大,不符合比例原則,居民決定硬起來,將對彰化縣府提起行政訴訟,只期盼自己辛苦創立的家園,能夠持續為自己和家人遮風、避雨。
【3700萬成廢紙?5】地政局註銷權狀 律師:根本像極權國家
針對土地權狀遭撤銷的情況,律師沈泰基表示,台灣對於人民財產的保護相當全面,且《土地法》、《土地登記規則》裡都載明,沒有經過法院的判決,行政機關不能任意塗銷、註銷權狀,但是這樣的事情卻在台中市發生。沈律師指出,依據《土地法》第43條「依本法所為之登記,有絕對效力。」以及《土地登記規則》第7條「依本規則登記之土地權利,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非經法院判決塗銷確定,登記機關不得為塗銷登記。」。也就是說行政機關不能任意註銷、塗銷、撤銷人民的財產,一切都必須依照司法機關判決的結果才能夠進行變更,而台中地政局今天將人民的權狀撤銷,土地所有權人在拿到地政事務所的公文時就已經是被撤銷的狀態,這樣的行為跟共產國家一樣,國家想把土地收回就收回。而台中市地政局在收到內政部的訴願書後,訴願書裡面有提到要撤銷原處分,也就是將原本登記、轉移的處分撤銷,並沒有提到要將善意第三人的土地權狀撤銷,台中市地政局這樣的行為根本是濫權,就像極權國家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