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租屋
」 租屋 房東 大學 Dcard 婆婆竹科男「給零用錢、送房產」娶妻 她因只顧網購、不做家事被離婚…還得賠1189萬
新竹一名在某科技公司擔任處長的男子阿明,年薪可達430萬元,與妻子結婚後,因希望妻子能照顧小孩,每月會提供零用錢花用,還購買數間房子登記在妻子名下。怎料,妻子無心打理家中事務,讓家中堆滿雜物,甚至在他罹癌後分房睡,妻子卻只顧網購衣物,更踹門討要生活費、房產等,讓他氣得訴請離婚。案經法院審理後,判定妻子須返還1189萬。判決書指出,阿明與妻子在婚前就協議由妻子擔任家庭主婦,阿明則負責外出工作,並每月給予妻子家庭所需生活費用,2人也在104年結婚,育有2名子女。妻子主張,由於新聞常播報虐嬰事件,她拒絕聘請保母,故2名子女自出生至學齡前,均是她全天候親自照料,但她也需要休息時間,所以2人曾協議阿明下班後須共同分擔家事或幫忙看顧子女,且疫情爆發前,她的父母亦會幫忙照顧2名子女。然而,阿明表示,他確實有與妻子協議提供零用金,也購買數間房子登記於妻子名下,但妻子婚後卻無心打理家中事務,亦不為婚後生活付出,除毫不節制地購買衣物、奢侈花費外,對家中環境衛生亦絲毫不顧,於家中各處堆放雜物、不願分擔打掃及清理等家務,以致他工作返家後,仍全責扛起家事負擔,還要負責照顧2名子女晚間的生活起居,造成龐大生活壓力,經長年溝通仍無果。阿明也透露,2人在111年3、4月起即已分房睡,他因癌症化療,致無體力發生性行為,夫妻間性行為次數非常少,一年僅1、2次,於113年更是完全無性生活;妻子又常徹夜未眠,或在電腦前持續購買衣物,更曾踹他房門索討生活費用,甚至要求他交還地契、房契,否則要對他提起侵占告訴。雙方分歧愈演愈烈,在商議離婚過程中,妻子要求他將2人名下之不動產均贈與予她,並表示應由阿明負擔貸款至2名子女成年時,且應將阿明名下之其中一部汽車贈與予她,並每月給付扶養費44,000元,阿明也因妻子獅子大開口的行為,始終無法與被告達成離婚協議。更誇張的是,妻子某天突然更換大門門鎖,讓他無法進入家門,即使報警處理,妻子仍不願開門讓他返家與2名子女相處,逼得他只好在外租屋,2人也分居迄今。案經新竹地院審理,法官審酌,2人在訴訟過程進行中仍相互攻訐,夫妻關係互動未見改善,妻子也毫無積極有效彌補婚姻裂痕之舉,對分居狀況與原因,亦未提出實質修復姻破裂的具體方法,則對於婚姻破綻事由發生,阿明顯非屬唯一應負責之一方。最後,判准阿明得離婚,而夫妻財產經過計算,法官也判妻子應返還1189萬。全案可上訴。
租屋者福音!有屋族也可報租金扣除額 5特殊情況適用
租屋者福音!財政部3日發布解釋,5種特殊情況即使是名下有屋,在外租屋也可以申報租金扣除,如持有1屋,但因為需要到異地工作、就學或者就醫者,便可適用,例如父母有房子,子女在異地念書,仍可申報租金扣除額。立法院已三讀通過,2024年度起可申報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2025年報稅適用。不過,租金扣除額限制不只有排富條款,且須境內無房屋。但有許多狀況即使是有屋,還是「必須」要有租金支出,因此財政部發布解釋鬆綁,有5種狀況即使是有屋,仍可申報租金扣除,首先須是經政府公告拆遷,或依《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張貼危險標誌的房屋,也就是俗稱的紅黃單房屋;其次是毀損面積超過整棟的5成,經縣巿等地方政府認定須修復才能夠使用房屋。繼承取得房屋且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的直系親屬合計不能擁有整間房屋,即持分共有也適用。最後是納稅義務人、配偶與直系親屬持有1屋之外,因就業、就學、就醫等異地租屋,像是父母在北部有房子,子女在南部念書租屋,就可申報扣除。但如父母有3個小孩是否都可以申報?財政部表示,全年不超過18萬元即可。前4項是財政部參考內政部租金補貼情況而來;最後一項則是財政部考量綜合所得申報時常會遇到情況,像是分居等配偶結算申報,例如家暴、經法院認定的分居,雙方各自辦理結算申報,但為合併計稅,其中配偶有屋的話,財政部仍給另一方在外租屋,列報租金扣除。租金特別扣除額的排富條款包含適用20%以上的稅率、股利按28%分開計稅以及基本所的額超過免稅額門檻750萬元。針對房東限制房客申報租金扣除的對策,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表示,現行的稅制是「蘿蔔棒子一起使用」,棒子就是加強查核、補稅處罰;蘿蔔的部分,讓誠實報稅房東享有1.5到2.4%較低稅率的房屋稅率,不會被課非自住房屋2到4.8%,雙管齊下。
房租便宜地段又好!她打掃驚見「大量骨頭」傻眼 網示警:不是人
許多人外出讀書、工作,都會選擇在外租屋,然而日前一名女子在網路上分享租屋經歷,表示自己找到一間地點優越、租金便宜且格局方正的房子,入住後清掃過程中,卻發現床底藏著大量雞骨頭,引起網友熱議。該名網友在Dcard以「租屋處床底下滿滿的雞骨頭」為題發文表示,自己找到一間地點優越、租金便宜且格局方正的房子,雖然房子稍顯老舊,但整體條件仍讓她決定租下,「因為客廳多了一張床,經房東同意有請搬家公司清運,沒想到搬開底下滿滿的雞骨頭,房間的床底下也是」。原PO也形容,這些雞骨頭不是一兩根,是一大堆,而且啃的非常乾淨,白的像化石一樣,「還以為是虎姑婆的故事」,甚至讓她聯想到童話故事《虎姑婆》。這也讓她好奇地詢問,「其實掃完大消毒一波,是住的蠻舒服的。只是我還是非常好奇想知道,為什麼吃完的雞骨頭要丟到床底下,前租客為什麼要把吃完的雞骨頭丟到床底下?這樣睡覺不會覺得餓嗎?」此文一出,立刻引發網友熱議,不少人認為這些雞骨頭並非前租客遺留,而是因房屋內可能存在鼠患所致,「是老鼠啃的雞骨頭,以我多年抓捕老鼠的經驗,這房子肯定有老鼠,老鼠喜歡把炸雞拖到角落慢慢啃到剩白骨」、「我老家老鼠氾濫也是有骨頭,可能是老鼠吃的或老鼠自己的骨頭吧」、「老鼠無誤,之前租屋親身經歷,咬破垃圾袋把裡面的食物、骨頭吃乾淨的慘狀一模一樣」。
北部小資女月領40K猶豫該不該租屋? 過來人給答案
不少人出社會工作還是住家裡,省下在外租屋的花費。近日一名小資女表示,她之前都是住家裡,現在考慮搬出來住,她實領4萬,孝親費給1萬,平時最大的開銷就是旅行,「這樣子在北部生活會不會入不敷出?」原PO在論壇《Dcard》發文,「畢業之後工作了一兩年,之前都是住在家裡,和父母一起住,想說比較省錢,但由於想要獨立及不太想受父母管束,現在有考慮想自己搬出來住,不過有點煩惱不曉得這樣子的薪水,搬出去住之後會不會入不敷出,所以有點猶豫究竟要繼續住家裡,還是搬出去。」原PO指出,「目前一個月實領4萬,在北部生活,每個月必須得支付孝親費1萬元,每月可自己運用的現金剩下3萬元,沒有貸款要繳,由於興趣是喜歡旅行,所以平時娛樂最大的開銷會花在旅行上。」原PO問,「想請教在外一個人租屋的大家都會如何分配運用一個月的薪水?還有不曉得每個月可自己運用的現金有3萬元的情況下,這樣子在北部生活會不會入不敷出?」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恭喜加入月光族家庭,旅遊,妳就不用想了」、「每個月只剩3萬是自己的,再扣掉房租水電餐費生活費交通費,可能維持balance(平衡)就很了不起了,你能旅遊的地方只剩下巷口那間711」、「住家裡孝親費就是房租」、「記帳很重要,尤其是房租交通伙食費,大家落差太大了」。
報稅才知道!丈夫名下多出「1女」 人妻抓包老公長年外遇
小萱(化名)在下載報稅資料時,意外發現丈夫阿國(化名)名下多了一個未成年女兒。在小萱的追問之下,阿國坦承外遇,並承認與小三歡歡(化名)生下一女一子。小萱對此感到震驚,雖然試圖阻止但無力挽回,最終因無法忍受配偶權被侵害,對阿國及歡歡提起訴訟,要求連帶賠償100萬元。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在法院審理期間,阿國與歡歡辯稱,自從小萱生下長子後,他們夫妻之間對於未來生活和是否繼續生育存在分歧,長期未有性生活。而阿國身兼醫藥大學教職及實務工作,經常加班,回家時間與小萱錯開,兩人間的生活話題僅剩下對長子的關心。阿國表示,小萱對他的生活毫不關心,甚至在他工作忙碌、無法返家休息時,也未曾有任何關懷,使他感到十分痛苦。後來阿國為了減少加班後來回奔波,選擇在外租屋作為臨時休息之處,但小萱對此也不理不睬,讓他覺得自己只是一個賺錢的工具,回家只感受到冷漠。阿國表示,在分居期間,自己認識歡歡,後來不僅與其交往,還生下一女一子,均由他認領。由於夫妻財產需合併申報,他認領與歡歡所生的子女後,稅籍便顯示在稅單中,這使得小萱在下載申報資料時得知如此情況。法官認為,阿國在外租屋並非完全因為工作需要,分居的決定是阿國單方面的執意。此外,阿國承租的房屋空間足夠一個小家庭居住,顯示其目的是與歡歡共組新家庭。法官後續認為,小萱的指控有其根據,經綜合考量後,認為即使阿國與小萱的婚姻關係經營不善,也不能成為阿國與歡歡發展婚外情的正當理由。小萱經歷阿國與歡歡外遇、生育子女及共同生活的過程,配偶權受到了嚴重侵害,精神上承受了巨大的長期痛苦。日前法院宣判,小萱有權請求連帶賠償90萬元。
夾150元被老闆嫌「這包太小」不給紙碗 她嘆氣「買很多次了」:只比平常少10元
近年來物價持續上漲,無論是小吃、蔬果等價格都愈來愈高。就有位女網友分享,最近去某間常光顧的滷味攤,平時買200元,老闆就會附上紙碗,但當天她只夾了150元左右,老闆卻說「這一包太小了,我們沒有比較小的碗」,讓她無奈嘆氣「難道要因為碗強迫我多消費嗎?」這名女網友在Dcard以「滷味攤老闆嫌我夾的太少」為題發文,表示她到一家固定會吃的滷味攤買東西,以前通常會夾200元左右,偶爾也會買140、160元,但當天想說「太晚了,吃少一點」,便夾了150元左右的滷味。原PO接著說到,由於是在外租房,平常都會要一個外帶的紙碗,之後買久了老闆也會主動附,但當天老闆卻沒提供碗,還說「不好意思捏今天這一包太小了,我們沒有比較小的碗喔⋯⋯」。對此,原PO疑惑道,「原來現在紙碗的成本有高到要夾到多少錢才會主動附嗎?況且我也才跟平常少了$10……其實我覺得這位老闆如果不想給我碗,他可以說我要買到多少才錢會附,或者直接跟我說不提供就好了,我今天就是沒有要吃這麼多啊,難道要因為碗強迫我多消費嗎?」貼文一經曝光後,網友們紛紛在底下留言「點150裝不了一碗,老闆要檢討一下份量是不是太少了吧」、「我一碗滷味70吃超飽⋯⋯⋯150還被老闆靠腰夾太少?而且原PO常去老闆還要這麼計較,這個老闆很不好餒」、「別去了換間買,買個滷味沒必要這麼卑微,老闆如果沒事先公告低銷就別靠腰」、「拍拍你,你是常客,老闆很不會做生意,我都夾超少,以前窮學生QQ」。但也有人認為,「逆風一下,附紙碗本來就不是應該的啊,不能因為之前都有而當作理所當然吧;不過老闆如果改成:『不好意思紙碗要再收X元喔』可能會比較好吧」、「現在很多地方餐具都要另外收費,我真的覺得可以買一個碗放家裡,會環保很多也不怕老闆不給碗,但是這個老闆需要被撻伐,態度不對不夠大方」、「大不了之後不要去那家買,也建議你可以買一個碗放家裡,比較方便跟環保」。後來,原PO在貼文中補充,老闆店裡確實沒有規定要買多少才會附,「主要可能也是,因為這家店我去了很多次了,想說都很熟了,所以我覺得他講那種話真的會很莫名其妙、感受也很不好……我覺得他還是可以用漲價或明文寫出來的,不然我也沒有辦法通靈知道他的遊戲規則」。
高雄女嬰被活活餓死「單親媽現身認屍」 臉書被翻出…正能量金句超諷刺
高雄31歲陳姓單親媽媽育有2女,日前離家8天過中秋節,結果導致與她同住的4個月大女嬰活活餓死,因涉殺人罪遭收押。橋頭地檢署今(26日)進行解剖釐清死因,而陳女的社群平台也被翻出,正能量的金句如今看來格外諷刺。陳女外型甜美,但交友複雜,經濟狀況不好,且無穩定工作,大女兒出生後,因為無力撫養,交由母親照顧;沒想到今年5月生下小女兒,母親相當不滿,認為她沒有謀生能力又產女,因此將人趕出門,陳女才會在外租屋,獨自照顧小女嬰。經查,陳女2名女兒的生父不同人,而且都是未婚懷孕。4個月大女嬰疑遭活活餓死,警方報請檢方相驗時,女嬰遺體明顯死亡多時,早已發黑、散發出異味,複訊後將她依殺人罪遭收押。陳女今天前往認屍。(圖/三立新聞提供)今天陳女在檢調戒護下,頭戴安全帽走進解剖室認屍,面對質疑「為何會活活餓死女嬰」、「知道妳孩子死掉了嗎?」等,全程不發一語。從陳女的臉書可見,有許多個人自拍和生活照,未婚懷孕前曾發文分享「放下黑暗才能奔向光明的擁抱,放下負擔才能奔向新生命」,簡介更是寫下「不要怕22K,要怕沒有競爭力」,看起來相當正向,如今種種行徑,狠狠打臉她所營造的人設。
只住20天…她見帳單「電費逼近4千」傻眼 網點出少做1件事
在外租屋是一筆不小的開銷,因此三餐、房租及水電費都要精打細算。一名網友近日發文表示,自己從今年3月起開始租屋,但實際入住時間只有約20天,沒想到日前收到房東的通知,竟要繳電費3600多元,該金額讓原PO相當傻眼,無奈直呼表示「這個電費也太誇張,到底有什麼問題啊?」原PO近日在Dcard上發文透露,自己雖然從今年3月起開始租屋,但5月底才真正入住,一路住到6月初,實際僅入住約20天的時間,隨後又因暑假放假回家,直到開學才返回租屋處,沒想到日前收到房東的通知,驚覺電費竟然要3600多元,讓原PO完全無法接受。原PO進一步指出,自己入住前幾乎是完全沒用電,離開也會將插頭都拔掉,且先前詢問母親得知,全家人2個月的電費也才2千多元,讓原PO不禁質疑「怎麼可能才住了不到1個月,電費就要3600多元,到底有什麼問題啊?」此文一出,引起網友熱議,許多網友提醒原PO「熱水器有關掉嗎?」、「如果儲熱式電熱水器都沒關,有可能6個月破600度」、「家裡電費又不是1度6塊,要比使用的度數」、「你離開前沒有把總電源關掉嗎?」,不過也有人認為「熱水器就算沒關,1天了不起6至8度而已,很明顯電表被接公電」,建議原PO可以找房東確認電費細節。
父稱關心偷拆女兒信件 遭她提告!下場出爐
屏東縣一名許姓女子,因為長年在外工作,戶籍並沒有遷離,所以相關信件都寄到家中。沒想到,與她關係不佳的父親,竟擅自將她的8封信拆開來看,讓她一氣之下將此事告上法院,最後該名父親遭到法官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許女與父親關係不睦,2人是具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家庭成員關係。因此,多年來許女都是在外求學、工作,不過因為都是在外租屋,戶籍並沒有遷走,所以任何有關她的信件都會寄回屏東老家。而在去年3月到10月間,許父收到8封許女的司法文書信件。沒想到他竟擅自將信件拆開,且事後也沒有將信件內容轉給許女,讓她一氣之下將此事告上法院。對此,許父辯稱,自己是看到法院寄來的信,看了相當緊張,所以才會擅自將信件拆開查看內容。不過法官認為,許父與許女2人為父女關係,本應愛護尊重,徐父竟無故開拆告訴人之封緘信函,顯然欠缺尊重他人隱私權之觀念,所為實不足取。最終依無故開拆他人封緘信函罪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電動車電池爆炸起火…男大生90%燒傷命危 室友疑見死不救「獨自逃生」
電動車盛行,許多人會將電池帶回住處充電,但偶爾也發生不少爆炸事故。中國湖北武漢日前發生電池過熱起火,造成一名21歲大三男學生全身90%燒燙傷,其父親痛訴兒子的室友見死不救,將門關起來獨自逃生,目前仍在醫院治療,尚未脫離險境。據《紅星新聞》報導,男大生趁暑假在外租屋打工時被燒傷,爆炸源是室友的電動車電池。消防部門認定,起火原因排除外來火源、自燃、遺留火種、電氣線路故障、雷擊等因素,綜合認定為鋰電池充電過程中發生熱失控引燃周邊可燃物引發火災。經過50多天的治療已花費近百萬(人民幣,下同),由於還欠醫院錢,難以進行下一場手術,男大生父親透露:「兒子室友家一直說沒錢,目前給了1萬元」,幸好在當地政府的幫助下,他在網路平台發起募款,截至9月2日晚上,已籌到26.4萬元。男大生被下病危通知書。(圖/翻攝自紅星新聞)根據監視器畫面,7月9日清晨6時1分,房內起火後,兒子的室友第一個穿著短褲光腳跑出房間,拿起2個滅火器,隨後準備折返回房間。到了6時2分,兒子被燒傷後從屋內衝出,摔倒在地,伴隨痛苦哀號聲。男大生父親指出,兒子被送醫搶救,醫生診斷後下了病危通知書,「全身多處火焰燒傷90%Ⅱ-Ⅳ,累及體表90%及以上的燒傷,血容量不足性休克,呼吸道燒傷」。事情發生後,警方介入調查,男大生室友和房東都已到派出所做筆錄,目前案件還在調查中。
兒子成婚後決定賴在家!她擔心「1萬就要包吃包住」:真希望他們搬出去
兒女結婚自組家庭後,住家裡不分擔一些花費說得過去嗎?有婆婆發文抱怨,兒子結婚後決定賴在家裡,不想在外租屋或買房,但兒子目前只給她1萬家用,她擔心兒子及媳婦花1萬就想把她打發,住家裡不但包吃包住,還包水電瓦斯,家事更要她負擔,因此發文求助網友,貼文曝光後也引發熱議。有婆婆近日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透露,兒子要結婚了,但不打算搬出去,要住家裡,她問很多次了,兒子不搬就是不搬,也讓她非常困擾,於是發文求助網友,「我不知道未來要如何跟媳婦相處,請問以後媳婦的衣服叫她自己洗嗎?以後如果我煮飯要煮媳婦的份嗎?請問媳婦有用到水電瓦斯費,我要跟媳婦收嗎?」原PO也抱怨,兒子目前1個月只給她1萬家用,所以真希望兒子和媳婦可以搬出去,「1萬就要包吃包住、包水電瓦斯,還要拖地、做家事,累死了。」貼文曝光也引發網友熱議,「直接說請他們搬出去」、「可以先跟兒子媳婦溝通是否有住外面的想法,有的話如何進行下一步,沒有的話,住家裡要如何大家互相協調所有瑣碎問題,如何共同分擔!」、「直接叫他們搬出去就好啦,互不干涉兩方都輕鬆很多」、「直接叫兒子搬出去,租房子也行,如果沒能力叫兒子別結婚,耽誤人家的人生,還來拖累妳」、「既然他們選擇不搬,可以請他們提高家用,畢竟使用者付費。」
大學宿舍「1學期9萬」還滿了!作家聽完超吃驚 家長們反應曝光
不少大學生都會外宿,有些人選擇住宿舍,也有些人選擇在外租屋。作家黃大米分享,聽到附近大學的單人房租金一學期要9萬,讓她超吃驚。不少人直呼,「有實力的家長是直接在附近買一棟房。」黃大米在臉書表示,回到家後,去早餐店吃個蛋餅跟奶茶,聽到附近大學的頂級宿舍一學期總共16周,單人房租金9萬,雙人房一個人7萬5。黃大米說,「真是讓我吃驚,更讓人佩服的是,整棟新宿舍,已經滿了,家長口袋實力,很深、很強啊。」貼文一出,大家紛紛留言「真正有實力的家長是直接買一棟房子給小孩」、「現在父母好有錢」、「聽過的幾個都是家長直接幫小孩就地買房,畢業後賣掉都還能賺一筆」、「現代父母愛子女之心甚深,寧可苦自己」、「沒有合不合理,只有疼小孩的父母」。另外也有家長說,「我讓我兒子住一個學期1.2萬的五人房,我是不是個壞媽媽?但我覺得年輕人就是要去吃點苦,體會一下,不住家裡會有多辛苦。」主播主播劉芯彤則疑惑,「我其實很想知道。現在大學生到底一個月家長要給多少零用錢,才算是合理!」
房東一聽職業「僅剩較貴的要出租」 內行出面吐真相:看房日常
許多人因為求學、工作等因素必須離家在外租屋,而在房屋出租市場上,有不少房東會限制租客身分,祭出「限男」、「限女」、「限職業」等不成文規定甚至還有限定職業,近日有網友表示,「打給房東問完我的職業,好幾個房東都說本來要看的已經租出去了」,僅剩較貴的要出租,懷疑「是覺得我付的起,要我租比較貴的」,貼文一曝光,釣出不少過來人表示是「看房日常」。這名原Po在DCard上表示,「我上次租屋是學生時期,第一次出社會租屋,發現打給房東問完我的職業,好幾個房東都說,本來要看的一萬塊的已經租出去了,剩下另一間一萬五的」,這名網友還表示,「其中一個最扯,我去看房的時侯才說,『你要看的那間早上租出去了,剩下另外一間比較大的』」。原Po好奇,「大家覺得是真的都租出去了嗎?還是他們是覺得我付的起,要我租比較貴的,這樣是不是以後在職業上要說謊==」,貼文一曝光,就釣不出不少網友回應,有人就表示,「跟職業無關,單純以低價房招人看」、「跟職業無關先用低價吸引你,再說只剩貴的」。除此之外,還有人表示,「超常遇到這種,還有那種放房間的圖片標價7000,到現場看才跟你說7000的沒了剩另外一間10000的,或是放A房照片實際上帶你看的是B房」。不過也有網友表示,「如果我是房東,早就知道租客職業且認為他的薪資可能會無法負擔房租、積欠房租的話我可能也會用話術跟他講房子已經租掉了」,六外還有網友建議原Po,「你也可以稍微說謊,我的同事,覺得現在簽約大家都跟調查局一樣,所以,她們普遍都是是區公所或衛生所約僱人員」,這名網友還補充,講太多,只會讓人利用,不外乎為錢、為錢、為錢~」。有網友表示,「打給房東問完我的職業,好幾個房東都說本來要看的已經租出去了」,僅剩較貴的要出租,懷疑「要我租比較貴的」。(圖/翻攝自DCard)
入住8個月驚聞「租到凶宅」…妹子氣炸討公道 竟遭房東嗆:誰家沒有死過人
對租屋族而言,挑選房屋除了要考量租金預算、交通便利性、生活機能之外,還要擔憂是否租到凶宅,大陸一名女網友透露,她在租屋處住了8個月後,才意外得知此處發生過命案,她氣得立馬質問房東,怎料竟遭對方嗆聲「誰家沒有死過人!」根據陸媒報導,一名女網友在社群平台發文抱怨,她去(2023)年12月在吉林省租了一間房子,當時房東拍胸脯向她保證,房子沒有任何問題,她才放心承租,沒想到搬進去住了8個月之後,近日才從附近鄰居口中得知「住到凶宅」,氣得她立刻傳訊房東討說法。怎料,一開始房東並未承認,還試圖狡辯欺瞞,直到女網友揚言報案後,房東才坦承曾發生過凶殺案,但對方不僅不為謊言感到抱歉,甚至反嗆她「這都多少年的事了,誰家房子沒死過人啊,怎麼房子還不能住了嗎?」讓她感到傻眼又無奈,只能藉此親身經歷提醒大家,在外租屋一定要特別注意。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留言熱議,「換位思考,誰願意住在兇宅」、「純屬欺負人啊,這種房東都沒良心」、「真的很恐怖啊,別人能不能接受是別人的事,欺騙就是有問題」、「正常死亡和兇殺案死亡,還是有本質上的區別的!如果是發生過兇殺案的房子我也不敢」、「對方要是騙了你,算欺詐,以前有過案例,女買家打官司退房了」、「所以看房時嘴要甜一點,還要跟周圍鄰居、周圍小攤小販套話。」
歹尪賭博輸千萬又家暴 6旬婦「逃家10多年」休假找街友
大家都想過幸福快樂的生活,但現實不一定是如此。一位69歲婦人阿蓮(化名)的丈夫沉迷賭博輸了千萬,她生活在被討債的恐懼中,丈夫還會對她施暴,如今她逃家獨居10多年,休假去北車找街友。談到人生,她說,「遇到了也沒辦法,為了活下去也要這樣過」。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阿蓮擔任清潔員,月薪3萬多,儘管她對人生沒太多希望,還是為了生計打拚,在外租屋,休假帶食物找街友。阿蓮感嘆,「嫁給歹尪啊!愛賭博又不養我,民國82年欠了1千多萬,每天都要錢最後無法應付,最後丈夫只要不開心就會打我出氣,不過當時沒人能救我,但還不是活到現在」。而阿蓮獨居10多年,她自嘲是「流浪的女人」,因為書讀不多就笨笨的過一生,而她有兒女,但也常年沒聯絡,對於人生,她說,「遇到了也沒辦法,為了活下去也要這樣過」。此外,一名72歲街友關懷員張男,他曾是營造業大老闆,但2008年被金融海嘯擊倒,淪為街友、洗碗工,還因為心臟病被拒租,甚至欠丈母娘3千萬,讓他無言以對。◎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買預售屋邀女友一起住 提月給3000元使用費遭拒!他嘆:壓力好大
男女朋友買房,要負擔多少彼此應該先討論好。一名男網友抱怨,最近買了一間預售屋,討論時希望女友搬來一起住,每個月負擔使用費3000元就好,但女友拒絕,實也沒有一定要女友付,只是覺得如果女友能幫忙分擔一點壓力的話很好,但沒有也沒關係,不過一想到以後一堆花費,就讓他覺得壓力很大。原PO在Dcard表示,跟女友家境都小康,北漂到雙北工作,女友年薪大約他的三分之二,有破百萬,出去吃飯大多都由他付,超過2天以上的旅遊會平分;房子部分,女友家人幫她在新北買一棟,自己則在外租屋,近日買了一間預售屋,頭款全自己出。原PO透露,名字沒有掛女友的名字,因為本來就有打算後面每個月6萬房貸自己付完,不過在和女友討論未來住在一起時,有希望對方負擔使用費一個月3000元就好,但對方不願意,寧願住自己家,其實也沒有一定要女友付,只是覺得如果女友能幫忙分擔一點壓力的話很好,但沒有也沒關係。原PO嘆,想到未來結婚花費、月子中心、家庭花費、小孩花費、房貸等等,全都要一人負擔,就覺得壓力很大,難怪一堆不婚不生的年輕人,現在人真的好辛苦,好奇已經結婚且有家庭的人怎麼想,是不是單身比較好。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房子是你的,萬一吵架了被趕出去的是女友」、「她有自己的房子,住得好好的。如果跟你結婚了得搬去你那,你還要跟她收錢,她當然覺得對她沒好處呀」。
雲林逆子水果刀殺母 爆「曾去過陰廟」…被移送喊:我很愛我媽
雲林縣虎尾鎮25歲林姓男子今(12日)凌晨2時許潛入臥室,痛打父母後高喊「人劍合一」持刀刺殺母親、殺傷父親。林嫌稍早被移送雲林地檢署時,面對媒體提問僅淡淡回答「我很愛我媽媽」;另據傳,林嫌上週去陰廟後疑似有卡到陰,引發外界討論。據悉,林嫌自北部某國立大學幼保系畢業後,待業在家至今並生活單純,與父母同住透天厝,還有個在北部工作的哥哥,未料他今天凌晨突然闖入父母房間,毆打爸媽後拿起水果刀狂刺母親,擔任保全的父親阻止時也受傷,母親送醫後因右胸穿刺傷嚴重不治,父親則全身多處刀傷。林父對兒子突然失控表達「相當不解」,強調跟兒子沒有糾紛,另據《TVBS》報導,林男平時其實在外租屋生活,且上週去過陰廟,還疑似卡到陰。不過,詳細案發原因仍有待檢警釐清,林嫌行兇後也在第一時間被強制送醫。《CTWANT》提醒您:民俗說法,不可盡信
租屋處冷氣故障…房東拖4個月沒修 他熱到退租「被提離譜要求」氣炸
獨自在外租屋已經不容易,如果遇上惡房東更是倒楣。1名網友抱怨,自己租屋前知道冷氣故障,當時有請房東維修,誰知對方不斷拖延,好幾個月過去都沒下文,他實在熱得受不了,於是要求提前退租,房東也同意了,結果到了點交的時候,房東竟要求屋內不能有任何使用痕跡,甚至連牆壁也要重新粉刷。原PO在臉書社團「靠北租屋2.0」發文,「惡劣房東,承租前就知道冷氣是壞的,當初跟他多要一副磁扣,要給家人來的時候好進出,順便提說冷氣不冷要維修。從告知房東冷氣壞了之後,一拖就是3-4個月,還說什麼壞的不是只有一台,應該不影響主臥室的使用吧。現在所有冷氣都有問題,還要排隊等維修,要等多久?」當事人提到,自己忍耐好幾個月,實在不想再排隊等維修,希望可以提前退租,也徵求了房東同意,「最後點交時,居然要求牆面粉刷也要如當初剛粉刷好的樣子,不能有任何使用痕跡!地板要一塵不染,一點粉塵都沒有!不然就要依報價賠償!甚至還說,拖到下個月就要按房租比例算租金給他!」原PO不滿表示,對方從頭到尾一直說自己以為、自己以為,從不聽別人說話,一定得按他的意思,「奉勸大家若在台中租房子,遇到這個自租的房東一定要很小心!坐落在東區公園東路上的社區大樓有聽人說,我們前一個房客,就已發生了冷氣修繕的問題,也因為這樣的問題而搬走!」
房東進屋修理東西「要請喝飲料」?女房客:怕我問題很多 過來人這樣說
不少人都會在外租屋,若房子有需要修繕的地方,通常都會找房東處理。一名女房客坦言,入住套房後,陸續出現狀況,擔心房東覺得她很多問題,所以考慮之後請房東來處理問題時,請喝飲料。對此,釣出同為房東的網友回應,「真的不用。」原PO在Dcard表示,租小套房,整體屋況都不錯,只有一些電器搬進來一陣子之後,就陸續壞掉或有些其他小問題,像是簽約那天,電視打不開,入住3個月後熱水器會跳電,水龍頭漏水,前2個月樓上住戶半夜發出超大噪音,上個月天花板漏水等。原PO透露,所以自從搬進小套房的半年多,就找房東處理過不少問題,雖然大部分都是房東本來就應該負責的,但還是怕房東覺得她是問題很多的房客。原PO說,「我是比較怕麻煩人的個性,所以房東來處理之後,我都會說辛苦了,最近在想要不要像裝潢施工的師傅那樣,給個飲料什麼的,而且他在修理的時候,我也只能在旁邊滑手機或裝忙,好尷尬,還是大家其實都是這樣裝沒事?」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房東路過,真的不用,能配合時間維修就很感謝了」、「妳就沒想過是因為房子太爛才需要常常找房東嗎」、「想請就請」、「雖然是他們的義務,但懂得給小恩小惠,有時候久了,別人對妳的印象會不一樣,妳永遠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有用」。
邵雨薇體驗獨居女子的恐懼…不敢再一個人住
邵雨薇、百白與李沐演出新型態短影音台劇《都市懼集》,在單元〈公寓〉不同集數中詮釋「獨居女子的恐懼」,邵雨薇說:「家裡除了你自己沒別人,但卻發生了讓人打從心裡毛起來的驚悚,如果這在現實生活中發生,我保證你會不敢再獨居!」邵雨薇在《都市懼集》中的〈公寓〉單元,飾演獨自在外租屋的上班族,突然察覺毛骨悚然的狀況,而獨自居住的她在發生的當下卻毫無招架能力。挑戰驚悚類作品,邵雨薇坦言故事雖然好像是滿簡單的幾場戲,「可是這個恐怖是慢慢堆疊上去」。百白劇中覺得家中有人想要闖入。(圖/CATCHPLAY+)百白詮釋獨居女子的驚悚,一個人住在偌大的豪宅,突然有人大力撞門,門把開始轉動,到底是誰想闖進來。百白回憶拍攝心情,直呼只能躲起來,「客廳傳來了腳步聲,我內心只想吶喊,拜託離開我家!那天拍完這場戲,回到家裡,我才覺得,這是真的有可能隨時發生的事,一個女子獨居,就算門窗都鎖緊,也還是要非常注意安全。」李沐劇中被鄰居噪音吵到理智斷線。(圖/CATCHPLAY+)李沐飾演獨自住在出租套房的上班族,每天半夜,樓上都傳來噪音,長期失眠的她快要崩潰了,某日半夜,樓上再度傳來叩叩叩的聲響,她受不了了衝上樓,看到的卻是讓她不敢置信的一幕,李沐說:「半夜傳出不間斷的噪音真的會讓人理智斷線,更何況是一個獨居的女生,也沒有人何人保護,如果這件事發生在現實生活中,我一定毫不猶豫搬家,太恐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