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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條件總是街頭巷尾談得好?1坪換1坪的甜頭恐隱藏苦頭
都更實情你聽專家說,還是聽街頭巷尾說?都更流程繁瑣,費時歷日曠久,因此能夠成就一件都更案,往往是需要天時地利人和。踏取副總詹博宇以自身經驗分享有關於都更實務上常見的謠言以及知識誤區,望大家能夠以清晰的視角來判斷是否參與都更。全台老屋比例甚高,為了居住安全與市容更新,都更腳步都應加速。「別人都可以一坪換一坪,我家為何不能比照辦理?」常常在街頭巷尾聽到居民們閒聊「誰家的都更又換到了多優渥的條件」,但,影響坪數換算的數值甚多,且他發現,每每深入詢問合約內容、細節、地點等,往往是一問三不知。所有權人應了解合約與流程及多方尋求專業人士建議(地政士、不動產律師、都更整合公司),綜合各方專業以保障自身權益不受侵害,且平等公正進行都更,不宜總是道聽途說。「拖得越久,建商就越是得求我」這也是很常見的觀念誤區。畢竟都更案件的時間拉得越長,隨著原物料、人力成本上漲,工程造價也連帶上升。因此在建商投入都更案的成本逐年高漲的情況下,還能夠爭取到更高的坪數嗎?相信大家心中自有評斷。現在亦有部分建商為了早日完成都更,選擇果斷切割釘子戶,不再投入更多時間及人力成本。過往礙於法規限制需預留保留地於遭切割掉的臨地,但現今以法規修正後都更孤島早已屢見不顯,更有多案即便市府已通過權利變換的核定,實施者見不敷成本,不計前期已耗費巨資與人力時間,即時斷尾求生,此等狀況歷歷在目。(踏取經手之歷年案件中也曾發生)因此比起專注「都更條件怎麼談」,居民更應該留意「權益保障」與「居住安全」。然而部分民眾常僅僅聚焦在坪數換算,而極易落入不肖建商的陷阱裡。這些提案的實施者也清楚,最甜的棉花糖都是民眾最愛的,但民眾一手收下甜頭的同時,是否都能算清楚看明白另一手被拿走的權益。更不說多的是一般民眾無法看到的建材做工與背後的利益,這些又由誰來替民眾把關?利益固然是你我在乎的層面,更應留意合約甚至是工程中隱藏的苦頭。例如合建契約中,應加上「落日條款」保障住戶,意指合約中條文的終止生效日期,才不會讓單一建商綁住整個社區,讓合建契約成了萬年合約。確保在期限內,若建商無法整合完全,居民亦有終止合約另擇建商的權利。更別說多少人去關心合約中的解約條款、停工期限、換料限制、交屋標準、個資使用及代為用印權限...種種權益,白紙黑字簽下去,民眾真的知道自己簽了什麼嗎?此外,都更實務上也常遇到民眾提問,為什麼建商在提供「合建同意書」時,不附上更加詳細的資訊呢?例如:馬上計算可換回坪數、房型選配與平面設計圖等細節。站在民眾角度,當然會希望取得更多資訊再來決定是否同意合建;然而站在實施者角度,一個案件在都更同意比例未明的狀況下,也不會願意無上限的增加成本,試問倘若這些預先支出的成本由民眾及住戶負擔,有誰願意又有多少比例願意?畢竟都市更新在整個計畫案完成之前,是一場十分燒錢的長征,更別說這些成本很有可能打水漂。中間的每一道關卡、每一張設計圖、每一個精密計算都需經手專業人員。而今我們常說「尊重專業」,自然是需要給付專業相對應的費用。因此許多細節面的補強,仍會等到報核事業計畫階段時才會逐步執行。坊間亦有不肖業者貪圖方便,想要便宜行事便提供「萬年百家設計圖」(一圖多用)讓民眾聞香。為了只是引君入甕,讓居民早早放心簽下同意書卻不用支出過多的成本,實則是非常違背專業與良心的做法。都市更新需要的不僅是居民的支持,更需要專業的規劃和真誠的溝通。消除謠言、增進理解,才能築起信任的橋梁。透過正確的資訊和清晰的合約條款,居民和建商才能在這條路上共同前行,達到雙贏的共識。讓我們以專業為基礎,理性評估,為未來的都市更新貢獻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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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億高中生」遺體冰1年 生母這原因至今不願安葬
台中市一名身價高達5億的賴姓高中生先前離奇墜樓,且在墜樓前突然與幫他們處理事務的夏姓代書的兒子登記結婚。僅兩小時後,賴生便被發現從夏姓地政士之子的住處墜樓身亡,因此賴姓高中生的母親質疑兒子遭謀財害命,且因此案不願意將兒子下葬,台中地方法院於28日作出一審判決,而賴生的母親也表示對結果感到欣慰。賴姓男高三生先前與26歲夏姓男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後2小時,竟離奇墜樓身亡,賴姓高中生的母親質疑兒子遭謀財害命,而夏男涉嫌犯偽造文書罪,但始終拒絕認罪,還嗆法官「很好笑」、「正義後到」等。台中地方法院也於28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夏男為牟取賴生繼承的大量遺產,與賴生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夏男1年6個月有期徒刑。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在判決出爐後,賴生的母親對結果感到欣慰,但仍質疑兒子的死因,希望檢方能進一步查明夏男是否謀財害命,據悉,目前賴母控告夏男的案件中,有兩案在審理中,一案在偵查中。審理中的案件分別是刑事侵占案和民事的婚姻無效之訴,且由於該案尚未偵結,賴生的遺體已冰存於冰櫃逾一年,賴母不願安葬。回顧這起案件,是一名台中年僅18歲賴姓高中生,生前曾獲長輩贈與市值約5億元房產,但在5月4日,卻和協助處理相關過戶事宜的夏男,兩人辦理婚姻登記,結果兩人在登記結婚的2小時後,賴生就被發現從夏男的住處,莫名墜樓身亡。因時機、地點都很敏感,因此賴姓高中生的母親質疑兒子遭謀財害命,控告夏姓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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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5億高中生案 同婚配偶夏男遭判1年6月
台中市5億身價的18歲賴姓男高三生,日前與26歲夏姓男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後2小時,竟離奇墜樓身亡。夏男涉犯偽造文書罪,始終拒絕認罪,還嗆法官「很好笑」、「正義後到」等。而今(28日)一審判決出爐,夏男被判1年6個月有期徒刑。回顧案情,案件發生於5月4日上午,夏男以「教你處理房地產」的理由,約賴男出門,隨後2人便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接著相約住家喝酒,11時左右,賴男墜樓身亡。由於在這之前,賴男母親曾要求夏男父親將權狀交還給兒子,但對方不願意,怎料到接著又發生墜樓事件。因此賴男母親高度懷疑,夏男父親與其助理夏男知道兒子擁有大筆的房地產,加上近期有要求希望夏父返還權狀等事,夏姓父子才動了殺機。夏男上月在法庭上被問到有無結婚真意,居然反問何謂結婚真意,不想自己去定義要有多深的感情,結婚是他們的自由意識。之後被問到為何去找賴小弟,夏男竟回法官「你講這個就很好笑了」。全案經審理後,一審結果今(28日)出爐,法官判夏男1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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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保地封印2/地方政府喊放寬代金使用 專家籲先改羞辱式競標規定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統計,全台尚未徵收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公保地)多達2.3萬公頃,相當於900座大安森林公園面積,其中台中市以高達1,539公頃私有土地未徵收居冠,新北與台北也有各800多公頃尚未徵收,挨批處理牛步。政府為解決收購經費不足與容積移轉的問題,推出「容積移轉折繳代金」(容積代金)制度,即建商向政府繳費買容積,政府再拿這筆錢向公保地主收購土地。弔詭的是,而今專款專用的容積代金財庫盆滿缽滿,卻無法有效運用。例如台中市政府容積代金財庫高達新台幣249億元,2022年度卻只編列了80億左右用於徵收;同樣地,新北市政府容積代金也多達225億元,2023年度僅花了17億元用於徵收,令人費解。對此,新北市政府財政局長陳榮貴表示,這筆錢各縣市政府用途彈性不足,解套方向有二:首先,《都市計畫法》規定,所有容積代金,若要啟動公保地徵收,必須用在同一都市計畫區內。以新北市來說,高達47個都市計畫區,並非每個都有公保地需求,早期收的容積代金,現在派不上用場,呼籲中央修法鬆綁。其次,其實都市發展除了徵收用地外,還有綠化、交通、汙水下水道等公設費用,如能修法開放,放寬容積代金用在都市計畫區各項基礎建設,除了增加執行率,也能優化生活環境。公設保留地若地主撒手不管,容易成為治安死角。如桃園有塊公園預定地 雜草叢生多年淪治安死角,經地方里長奔走多年,市府才編列維護預算, 整理該地為「龍壽三角公園」。(圖/桃園市政府提供)公共設施保留地代辦業者郭紘均則指出,政府以容積代金收購公保地,需由地主參與標售,往往會導致降價競標,這其實是「羞辱」地主,因為幾乎不會有地主願意賤價賣地,政府再來把執行率不彰原因推卸出去,很不公平。郭紘均說,各地政府不願積極處理公保地,原因有三:首先,市府人力有限,加上許多建設都需經費,公保地議題長期被忽視,地方政府當然不會積極處理;第二,公保地被指定「未來」用途,但現況地主仍可依照原始之用,並沒有迫切性;最後,一旦政府收回開闢道路等公設後,需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進行維修,動不動也會因使用率低挨批效益不彰,導致政府卻步。國民黨立委廖偉翔曾提案,希望能放寬各縣市政府「容積代金」使用規 定,以利進一步使用代金優化都市居民居住環境。(圖/廖偉翔辦公室提供)地政士蔡岳臻則直言,在政府行政怠惰、未積極處理公保地的狀況下,衍生亂象和套利空間,對部分資訊力較弱的地主很不公平。蔡岳臻舉例,近期曾聽聞來自大城市的公司,到嘉義縣山區收購高達200多坪、公告地價破550萬新台幣的道路用地。但在地居民純樸,在公司人員一再稱「放著也很難換到錢」的話術之下,以不到30萬元整筆賣出。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也批,各地方政府覬覦容積代金財庫已久,老想把代金挪作他用,卻不願有效處理眼前專款專用困境,與立法意旨相悖「簡直亂來」。台中市政府境內居有全台之冠的大量未徵收私有公保地,中市府都發局回應,台中市共劃分18處主要計畫區,部分主要計畫區限於市場因素,容積移轉及折繳代金移入方式的案件較少,導致該地區公共設施保留地取得較少,實在是非戰之罪。都發局也說,日前國民黨立委廖偉翔等人已提案修正《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之一及《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刻正進行修法程序中。希望授權地方政府妥適用運用容積代金,得於全市都市計畫區統籌運用並得支應工程費,以完善公共設施,促進城市均衡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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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居老父3千萬房產被詐騙「主嫌火速遭收押禁見」 女兒謝檢警:將免費為警界設計
1名就讀於英國的李姓女子日前在社群媒體上發千字文控訴,其獨居老父98坪價值3000萬的房產遭詐騙集團騙過戶,痛批:「台灣就是一個詐騙天堂!」於是桃園地檢署上周獲悉後立即指揮警察偵辦,在13日依詐欺取財等罪嫌向桃園地院聲押假冒投資公司經辦員的陳姓男子獲准,並聲請扣押3000萬元房產。對此,李女也在臉書發文感謝檢警,還承諾攻讀完藝術學位後,將回台發揮長才,無償為警界設計反詐騙宣導。旅英的李女10日在臉書發文控訴,76歲的獨居父親透過LINE誤入股票操盤詐騙群組,且對方利用老人家的弱點,不斷對父親洗腦誘騙,「一直跟我爸說他們都給孩子賺錢買房了,你也應該讓你女兒不要這麼辛苦賺錢」,於是老父最終為了取回被詐團聲稱的4000餘萬元獲利,連桃園市蘆竹區的一套98坪、價值3000萬房產遭詐騙集團騙走,並過戶給一名吳姓男子,讓李女火大直言「台灣就是一個詐騙天堂!」對此,桃園地檢署10日獲悉此案後,立即指派檢察官吳明嫺指揮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桃園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及蘆竹警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偵辦,就連六日也未停歇持續偵查。由於李姓老翁手機群組被刪除,警方順利將資料復原,再調閱監視影像觀察老翁與詐團成員的面交地點,鎖定可疑人、車,並在12日成功拘提了假冒「華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經辦員「林承恩」的陳姓被告到案。檢察官最終認陳男向李姓被害人收取投資詐騙款項,涉犯《刑法》3人以上以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並有串證滅證之虞,13日經桃園地院裁准羈押並禁止通信、接見。此外,為保障被害人權益,檢察官也向法院聲請扣押過戶的房屋,同時還聯繫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桃園分會,以維護權益並給予協助。對此,李女則在臉書發文回應,「我要為我之前使用激動的字眼來談及自身經驗感到很抱歉!那天會發表這麼長的一篇文章,就是希望大家能多與老人宣導這個詐騙過程。但希望你們體諒我發文前一天時連死的決心都有了,真的是完全崩潰了…但想起我去世的媽媽,我驚醒!才沒有做傻事,因為我知道眼下照顧我年邁的爸爸才是最重要的事。」事後由於發文被大量轉發,並被認為有政治意圖,她澄清,「希望大家知道我的文章沒有政治色彩與帶動任何風向的企圖。」此外,她在英國創業多年,也幫多家台灣本土的品牌做設計,宣揚在地文化,例如珍珠奶茶店、炸雞店、台式餐廳等等,「我熱愛我的家鄉!我跟我來自各個國家的客戶還有同學說,你們一定要來我美麗的家鄉旅遊。人不能忘本,不能忘記孕育我們的土地!」此外,她也感謝全台警察們的協助,「並且我完全理解你們的無奈,因為真得太多層出不窮的詐騙手法與事件,你們真的很辛苦也很疲憊。」她也感謝大量網友們給她的留言與加油打氣,以及老朋友們的協助與安慰,「也感謝各個黨派的政治人物有私下給我訊息給我一些建議,還有律師、地政士等等專業人士給我意見,最感動是我們之前都不認識,你們還願意出手相助,台灣有你們這些溫暖與正義的人才是最美的風景。」李女還在文末回擊酸民,並承諾將回台灣貢獻一己之力,「與其當躲在螢幕後的鍵盤俠,我更願意實際為我的家鄉貢獻。在此,本人今年也從英國皇家藝術學院畢業回台,這些年已經有英國與台灣的學歷,雙碩士與雙文憑。我希望為台灣盡一份力。未來只要是警察單位需要老人詐騙宣導的設計,我願意免費幫忙做,只要貴單位不嫌棄。或是一些志工活動,時間允許,我一定積極參加。」李女也下定決心未來要攻讀博士班做研究,並且為「老人議題」與「受害者心靈創傷療癒」之相關設計來做出實際貢獻,「我的能力有限,但我認為哪怕是一點點一小步,我都會去努力;因為我知道,那種痛苦。」最後她也轉達父親訊息,「感謝偵查大隊林大隊長、南崁江所長、莊偵查佐、洪副隊長,桃園地檢署吳檢察官。還有曾經參與本案調查的任何警官警員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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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億高中生同婚 夏男推「賴生在Push我」 嗆法官:什麼叫結婚真意?
台中5億高中生墜樓命案今(3日)辯論終結,被告夏姓男子除拒絕認罪、嗆審判長「很好笑」,也把急於完成同性婚姻的責任推給死者賴生,稱兩人之所以在賴生爺爺入塔當天結婚,是賴生「在PUSH我」。夏男被問及「是否有結婚真意」,回答審判長林依蓉不想自定義所謂的多深感情基礎、結婚真意,反問其與賴生的結婚自由意識到底侵害到什麼國家法律?認為兩人只侵害少數人的利益。對於「何時想跟賴小弟結婚、何種狀況下提及求婚」問題,夏男稱兩人在賴生家見面約20幾次,賴生在爺爺死後擔心住處問題,也很沒安全感;賴生在案發前1天,因為奶奶阻擋爺爺牌位進家裡向他抱怨,他認為對方想發展關係及有共同生活共識,問賴生:「還是我們結婚?」接著要反問「我們要住哪」的賴生查清楚同婚法條。夏男表示,由於同婚無法很公開、他想考地政士,加上賴生才18歲,還要考量雙方父母,因此過去沒跟賴生太熱絡,後考量大家可以自己作主、經濟條件也可以,兩人才會結婚。夏男也對「為何要趕在賴阿公入塔當天結婚」解釋,稱賴生當時不想捧牌位但還是要結婚,指賴生「用這種方式引導Push我回應」。審判長在訊問「什麼原因結婚」後,要秒回答基於共同經營生活的夏男,「不要再講法律用語」;但夏男被問「為何去找賴小弟」,竟嗆法官:「妳講這個很好笑,我們是土地開發不是代書而已,當初只是拜訪客戶角度去找他。」更指自己因為賴生去世,如今才會有理說不清。檢方則於法庭主張,社會上結婚通常具一定感情基礎、親密性,即使早期農業社會奉父母之命婚姻,也都有結婚儀式,反觀夏男與賴生什麼都沒有,甚至互動比一般朋友不如,正常人更不會在剛喪父時結婚。檢方認為,賴生遭夏男慫恿於告別式當天結婚,且有多名證人可證明賴生非同性戀,若賴生因喪父需心靈慰藉,也應是找證人提及的心儀女生結婚,另夏男種種行為都證明是假結婚,且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如今於法庭上不斷說法律用詞,顯然是有備而來,請法院量處適量之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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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億高中生案!夏男嗆法官還稱「正義後到」遭追罵 狠瞪路人喊告被拉走
台中市5億身價的18歲賴姓男高三生,日前與26歲夏姓男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後2小時,竟離奇墜樓身亡,而明(4日)就是他的對年。夏男涉犯偽造文書罪今(3日)開庭辯論終結,法庭上夏男被問到有關結婚真意,竟嗆法官「不想自己定義感情基礎」、「很好笑」、「正義後到」等。之後他在法庭外遭民眾嗆聲,數次停下來狠瞪對方,還要律師告他們,結果被2名律師拉離現場。回顧案情,案件發生於5月4日上午,夏男以「教你處理房地產」的理由,約賴男出門,隨後2人便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接著相約住家喝酒,11時左右,賴男墜樓身亡。由於在這之前,賴男母親曾要求夏男父親將權狀交還給兒子,但對方不願意,怎料到接著又發生墜樓事件。因此賴男母親高度懷疑,夏男父親與其助理夏男知道兒子擁有大筆的房地產,加上近期有要求希望夏父返還權狀等事,夏姓父子才動了殺機。今(3日)為夏男涉犯偽造文書罪開庭辯論終結,夏男在法庭上被問到有無結婚真意,居然反問何謂結婚真意,不想自己去定義要有多深的感情,結婚是他們的自由意識。之後被問到為何去找賴小弟,夏男竟回法官「你講這個就很好笑了」。開庭結束後,旁聽的民眾不滿夏男態度,追出去痛罵「垃圾」、「不配呼吸」。對此,夏男數次停下來狠瞪對方,還要律師告他們,不過很快地被2名律師拉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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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億高中生案最後一次開庭 夏男「我若有罪賴生也一樣」再嗆法官「很好笑」
台中5億高中生案中夏男涉犯假結婚偽造文書案,今(3)日辯論終結,2個小時的庭訊中,夏男仍堅持不認罪「如果賴生沒死,也會是被告,我若被判有罪,等於賴生也有罪」,面對法官反覆詰問案情細節,夏男不耐煩嗆「妳講這個很好笑!」。台中地院預計6月28日11點宣判。回顧案情,台中去年發生5億高中生命案,賴生擁有市價5億房產,他和地政士夏男登記同婚2小時後突然在對方住處墜樓身亡,賴母懷疑兒子生前遭下藥再推下樓致死,控夏男謀財害命。針對夏男涉嫌假結婚,法院多次開庭且傳喚相關證人,今日是最後一次開庭,在長達2小時庭訊中,夏男仍拒絕認罪,審判長林依蓉問他與父親為賴生父子處理土地過戶的過程、為何要幫他保管戶口名簿、為什麼想和賴生結婚等細節,夏男說明時語氣不耐,多次重覆說「以前都說過了,被問到為何還要幫賴生管理財務,夏男竟嗆法官「妳講這個很好笑」。另外關於為何結婚,夏男指出他與賴男都同意辦理結婚登記,結婚是兩人自由意識,「為何說我不是(同性戀)我就不行同婚?」、「如果賴生沒有死,那麼他也會是被告」;被問到甚麼原因結婚時,夏男秒回「基於共同經營生活」。夏男更在庭上大吐苦水,表示外界及媒體都對他有偏見云云。審判長林依蓉表示,該案科刑辯論終結,全案將於6月28日上午11時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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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產好誘人2/土增稅絆廟產正名 繼承破限制登記效力專家斥白搭
《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廟產正名暫法)將於1個月後廢止,全台卻只有不到1成廟宇到各地民政局登記。民進黨立委張宏陸直言,適用的宗教團體大多買賣不動產年代已久,當時多是口頭承諾、現金購買,如今要廟方舉證買賣金流,除非當時有簽署書面契約,不然若出名者翻臉不認「幾乎拿他沒法」。民進黨立委張宏陸表示,不少宗教團體檢附資料複雜、舉證困難,平添廟產「正名」負擔。(圖/翻攝自張宏陸臉書)廟產紛爭一直是各地多年陳痾,過去因信仰等因素,儘管廟方出資買的不動產,沒法登記在廟方名下,但只要鄉里間談好,通常由部份廟委掛名、自願承擔相關稅賦,倒也相安無事。然而,土地價值愈發飆漲,加上早期出名人逐一過世,繼承人有的不見蹤影、少數翻臉不認欲霸佔不動產,多數願意歸還廟產的繼承人則不免抱怨遺產稅、地價稅等沉重稅賦,處理起來所費不貲也相當燒腦,讓不少寺廟對這波暫行條例登記遂行率轉趨觀望,直呼「看得到吃不到」。 對此,地政士蔡岳臻說明,由於各地寺廟主事者大多上了年紀,對於此類借名登記問題,超過9成根本不知從何下手,地方政府也大多當成日常公文「轉發後就存參」,卻不知當便門一關,信眾集資的廟產恐將落入私人口袋,即使上法院,依照往例廟方拿回廟產的機率趨近於零。 蔡岳臻解釋,當年《農業發展條例》規定,農地所有權取得以能「自耕者」(農民)為限。早期不少寺廟有意善用香油錢擴大規模,都先從周遭農地開始買起,而不少宮廟管理委員具有農民身分,自然就出名成為廟方借名登記的首選,其中少部分公設完善區須納的地價稅賦,也大多由委員自行承擔;自從《農業發展條例》修改後,開放自然人買賣農地,但法人則有諸多限制,更何況全台粗估至少400間廟宇根本沒有廟宇登記證,連法人都稱不上,因此即使內政部開廟產正名暫法便門、宮廟好不容易把出名者都找了回來,也只能在地籍謄本上註記「預告登記」(民間的限制登記),無法登記回寺廟所有,因為農業部不放寬持有限制,內政部淪為自嗨、白搭。 鼎川法律事務所所長梁繼澤律師表示,即使內政部拋出「預告登記」(涵蓋於「限制登記」)為借名的廟產尋求解除目前窘境,仍有極大風險與適法性問題,因為只要廟產出名人自己涉入侵權賠償等官司中,如名下無其他財產,法院並不會管這些註記,「私人廟產」一樣會被法院強制執行,屆時信眾涓滴攢成的香油錢廟產,淪為莫名的強制執行標的,信眾只能徒呼負負。 第二,雖然內政部透過廟產正名暫法規定,即使出名人死亡,該廟產「預告登記」註記也不因繼承而塗銷。然而一般委任契約本來就不繼承借名登記的法律關係,簡單地說只要一開始的出名人過世當下,借名登記的桎梏即刻鬆綁,就算地籍謄本文字還在,但若上法院,「廟方根本贏不了」。 梁繼澤建議,各大小廟宇不妨趁出名者還在世的機會,審視出資財產清冊,若是廟產在「一般農業用地」者,趕快申請變更為宗教事業用地;若是廟產在「特定農業用地」者,因《國土計畫法》封印農地農用的緊箍咒也上路在即,廟方要不就與出名者簽訂嚴格爭議處理契約,要不乾脆把農地賣了吧,讓廟資另覓合適地目或其他投資標的,才有望一勞永逸。台中太平玉旨奉天宮曾因占用國有土地,被判決強制拆廟,當時信徒在廟前掛白布條,表達抗議。(圖/報系資料庫)財政部賦稅署官員直言,若此波廟產登記暫法要處理改名登記問題,土地增值稅恐怕很難省,畢竟不少廟方購入農地後,鋪了水泥當停車或辦活動用途,若要回歸農用風貌規避土增稅查緝,施工又是一筆錢,改登記背後的隱藏成本之大,難怪9成宮廟望之卻步。建議內政部放寬一定期限內,符合條件的廟產正名一律免納土增稅,才能激出更多宮廟響應廟產正名。 內政部宗教政策司副司長羅素娟強調,其實自2023年開始,已逐步放寬申請要件,不一定要提出直接契約書、公證書或認證書等證明文件,只要至少提交經廟方管委會認證的切結書就可辦理;若連切結書都拿不出來者,也僅需敘明難以辦理認證理由,經地方民政主管機關認可,即可赴地政事務所辦理所有權人轉移或借名預告登記,各界務必把握6月11日關閉便門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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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棟樓惹不起!公寓掛滿「律所招牌」 網友:想看管委會神仙打架!
近日一名網友走在路上時,看見一棟公寓外,掛滿了「律師事務所」的招牌,嚇他得直喊「不要惹到這棟住戶」,也讓網友不禁調侃,「好想看到他們管委會內鬥!」一名網友在「路上觀察學院」分享照片,表示自己在街上時看見有棟公寓掛滿了律師事務所的招牌,從2樓一路掛到6樓,至少有7名律師、1名地政士開業,讓他驚得直喊「不要惹到這棟住戶」。畫面掀起上萬人討論,不少網友逗趣直言,「光看照片我就腳抖了一下」、「跟鄰居很難聊天,聊天都要錢」、「好想看到他們管委會內鬥」、「一樓的書局一定只賣法律書籍跟訴狀!」有在地網友解釋,20年前這棟樓的對面就是嘉義地方法院,因此有大批律師在此租屋執業。雖然如今嘉義地院已經遷走,對面也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嘉義辦事處進駐,不過新的嘉義地院離此也不過8分鐘車程,並不算太遠,因此律師們或許是嫌搬家麻煩,並未退租,也成就了如今網友看到的奇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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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億高中生」同學遭傳喚 他曝賴生「告白女生失敗」秀地契嘆:我這麼優秀
台中市5億身價的18歲賴姓男高三生,去年5月與26歲夏姓男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後2小時,竟離奇墜樓身亡,賴母事後指控夏姓配偶假結婚謀財害命。檢方今(22日)開庭為釐清夏姓配偶與賴生是否有結婚真意,因此傳喚1名與賴生要好的林姓同學。對此林生也透露,賴生曾經在告白心儀女同學遭拒後,向他秀出地契並感嘆「我這麼優秀,怎麼不喜歡我」,甚至還約定「要買BMW載他出去玩」,同班期間林生更是隻字未提喜歡男生或有結婚念頭,強調賴生不可能輕生。檢方今傳喚有重度聽障的林姓同學到場作證,法官還為此委外請通譯人員,以唇語加上手語向林生傳達法官或檢方意見。現在是大學一年級的林生聲稱,他高二到高三時曾與賴生為同班同學,有次他曾在高三上學期的下課時間,因為「無聊好玩」拍打賴生屁股,沒想到也因此被賴生投訴到導師那邊。賴生當時向老師表達「被觸碰身體很反感」,老師也因此告知林生不要再做,不過他後來還是因為好玩又去拍打賴生頭部,而賴生也再次向導師告狀。林生補充,賴生曾於高二、高三時多次跟他透露,有心儀的女同學,也就是檢方提示LINE對話中的女生。後來賴生告白遭拒時,也將告白的結果向林生闡述,甚至還拿出手機裡的地契照片感嘆「我這麼優秀,怎麼不喜歡我」。而且就在去年3月20日至3月22日的畢業旅行上,賴生還打算持續追求女同學,但期間感覺女方好像對自己不順眼,因此作罷。檢方也因此詢問林生,賴生在生前談到地契及告白話題時,有無提過替他處理業務的男性代書、以及有無親密及依賴的男性朋友?林生則回答,沒有聽賴生提過,也沒聽賴生講過喜歡男生,又或者透露出有同性戀傾向和結婚念頭。林也坦承,他不相信賴生會輕生,因為就連賴生的爺爺去世後,都沒聽過他有透露輕生念頭,對方甚至還跟他約定要買BMW載他出去玩。對此,檢察官在庭訊結束前也得出結論:「從證人證詞可知,賴生喜歡女生,也不喜歡同性觸碰,可排除是雙性戀。」而夏男律師及夏男對於檢方今天的提問,以及林生的證詞均表示沒有問題,但夏男律師還是以「今天傳喚最後一名證人,需要時間整理辯護意旨狀」為由,聲請下次開庭辯結,因此法官諭知下次庭期為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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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裝地政士坑殺房產!詐騙集團狠奪1500萬豪宅 單親媽2度上當遭詐
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偵三隊,近日揭露一起詐騙案,涉案的簡姓男子以偽裝地政士身份,與另1嫌經營詐騙團夥,誘騙1名陳姓婦人將其市值高達1500萬元的房產,抵押房產來緩解財務壓力,並簽約若陳婦1年後無法買回房屋,便會失去房產權,簡男便可坐享其成,獲得高額利潤。據悉,簡男精心設計策劃一場「零元購」詐騙計劃,先假冒地政士身份,以協助低利率借貸為名,承諾向陳婦提供900萬元的貸款,但要求其以價值1500萬元的房產作為抵押,其仍可住在原處,但每月需支付3萬元租金當利息。簡男要求陳婦與其同夥所謂的「金主」馬姓男子合作,實際上,簡男僅向陳婦提供785萬元,更令人震驚的是,簡男與馬男還設計1份「買賣附買回」合約,要求陳婦在一年後以900元購回房產,否則房產所有權將轉交給馬男。簡男則以此巧取豪宅,非法淨賺約715萬元,這一方案對於陳婦來說是不切實際的,因為其根本無法負擔這筆龐大的貸款。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簡嫌等人經常商議如何以詐騙手段奪取借貸民眾的財產,並明確表示要「挑選弱勢族群」和「持有房產者」作為目標,向受害者收取高額費用,並透過偽造合約條款等手段將房產據為己有,最終獲得巨額利益,警方認定簡嫌等人涉嫌《詐欺罪》和《偽造文書罪》,訊後將移送法辦,並獲得檢方聲押批准。據了解,52歲陳婦在丈夫過世後,不得不獨自扶養三個子女,年前更遭遇「假投資」詐騙,不得已向地下錢莊借貸600多萬元,最終陷入債務泥沼,為了還債,計劃向銀行抵押她在新北市汐止的房屋,卻不慎落入簡姓男子的詭計之中。警方呼籲市民要提高警惕,遠離詐騙陷阱,保護自己的財產和權益,避免成為詐騙集團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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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民宅縱火釀3死!律師葬身火窟身分曝 執業超過20年
台中市大雅區一處民宅11日下午驚傳民宅火警事故,造成3死慘案,未料起火原因竟是原屋主於點交時,對現任的林姓屋主、其姊姊和擔任律師的表姊潑汽油縱火,隨後林男跳窗逃逸才從火場生還。而該名葬喪火窟的律師則是來自高雄的事務所,其職業已20餘年,卻不幸遇上死劫。據了解,林姓屋主11日下午帶著姊姊和律師表姊前往大雅區一處房屋準備點交,未料卻遭到原屋主的楊姓男子潑汽油縱火,楊男自己也命喪火窟,而現任林姓屋主則火速跳窗逃生,這才保住一命。而此次在火場中送命的律師其在高雄執業20餘年,資歷相當深,擅長案件為一般民事、形式辯護案件與婚姻訴訟等家事案件,擁有中正大學法學碩士,除律師身分外更還有地政士資格,同時也擔任法扶的扶助律師,資歷相當豐富,物料卻遭遇劫難,不幸葬身火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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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利他人纏訟17年! 前汐止市長黃建清判刑6年定讞
2007年改制前的台北縣汐止市長黃建清,違法核發「祭祀公業保儀大夫」派下全員證明書給蔡宏昇,讓其獲得土地補償費用6684萬餘元,全案歷經法院纏訟17年終於確定。最高法院10日認定,黃建清的犯罪事證明確,依圖利等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定讞,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同案被告吳仁惠、趙河清、蔡宏昇也分別被依圖利等罪,判處4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確定。但更三審認定應沒收土地所有權,於2008年5月8日變更登記後「祭祀公業保儀大夫管理人蔡宏昇」的14筆土地,最高法院則認為,應再調查是否為有對價關係的犯罪所得,這部分廢棄發回高院更審。本案是因蔡宏昇得知「祭祀公業保儀大夫」實為神明會,而非祭祀公業,且「祭祀公業保儀大夫」名下有大筆土地,部分土地經土地徵收而有6000多萬元的土地補償費,蔡於是從中動手腳獲取不法利益。蔡宏昇提供不實沿革、派下員系統表,申請變更為管理人,但屢遭駁回,蔡由地政士吳仁惠透過趙河清介紹,認識時任汐止市長的黃建清,共同犯罪,由黃指示祭祀公業業務的承辦人後,同意核發派下員證明並同意備查蔡宏昇為管理人,蔡因此順利請領土地補償費6684萬餘元。高院更三審考量黃建清時為汐止市長,受國家俸祿,應清廉自持,竟濫權核可,圖利他人,惡性不輕,且犯後未坦認犯行,並無悔意,依圖利等罪判刑6年,褫奪公權4年,上訴後,最高法院昨日就判刑部分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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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贊助頭期款「200萬全是現金」!他怕被查金流 網曝解方:先別急著買房
現代許多年輕人買房都要透過爸媽出資繳頭期款。近日有一名網友就表示,爸媽最近打算贊助他200萬頭期款買房,但因為老一輩沒有把錢存進銀行的習慣,他擔心到時候會被查金流,因此好奇應該先把錢存到銀行再幫他付頭期款,還是直接將錢匯到他的戶頭付就好?對此,有網友認為,這種方式非常像人頭帳戶,部分銀行會婉拒,因此先別急著買房,慢慢把錢存進銀行就好。原PO昨(8日)在Dcard以「爸媽資助頭期款,但是是現金」為題發文指出,最近考慮買房,爸媽說會資助他頭期款買房,大概200萬左右,但是父母平常沒有把錢存在銀行的習慣,「有聽說買房時銀行會查頭期款的金流,想請問爸媽如果要資助我頭期款,他們把錢存到銀行,再幫我付頭期款,這樣對銀行來說是合理的嗎?還是他們直接把錢存到我的銀行帳戶,對銀行來說才是比較正常的?」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建議,「對銀行來說就不正常,你先拿去放銀行3至6個月再買」、「銀行這部分我不清楚,或是有考慮預售嗎?你能慢慢存進銀行,前期也只有工程款要慢慢繳,工程款每一期也才幾萬塊而已」、「200萬不是太大的數字,先存入父母的帳戶再贈與給你」、「不急的話可以用每年贈與」、「直接拿著現金去,不用想太多,就說你們有兼職晚上在夜市擺攤」、「他們存進自己的,到時候直接匯到履保就好。」也有地政士事務所提醒,「這種方式非常像人頭帳戶,部分銀行會婉拒,建議包裝成爸媽是現金收入(要提示證明),款項由父母先存入父母的帳號,再由父母的帳號匯給你,接受的銀行會比較多。」原PO則回應,「瞭解,我爸單純就是務農,好像就一直是現金收入,想請問要證明爸媽是現金收入呢?」事務所解釋,務農現金收入很正常,看有無農保、種植機械、農地等。事實上,贈與稅只要贈與人1年沒有贈與超過244萬就無贈與稅的問題,因此如果原PO父母只有資助他200萬,可直接將資金贈與給原PO繳頭期款,並不會被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