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
」 高虹安 內政部 國民黨 地制法 議員宜蘭縣國民黨議員李茂豐颱風夜癌逝 享壽67歲
國民黨籍宜蘭縣議員李茂豐昨(3日)傍晚因肝癌病逝,享壽67歲,他長期關注漁民權益等議題,選區在蘇澳鎮(第10選區),曾任鎮民代表的他在2022年參選議員,在4搶3局勢中,他以5486票、26.09%得票率,第2高票當選議員。宜蘭縣議會議長張勝德表示,議會痛失英才,將帶著祂的精神,繼續服務蘇澳、建設宜蘭。曾擔任過第20、21屆鎮民代表、區農會農民代表、南方澳鎮南廟主委的李茂豐,為宜蘭縣蘇澳鎮第2高票當選的第10選區議員,不僅長期關注漁民權益,更積極爭取漁民海上作業安全、農民耕作福利、提高青創基金、豆腐岬開放為海上水域區及監督焚化爐使用,並爭取提高回饋金補助造福鄉里等。據了解,李茂豐已罹癌多時,接受化療數月,今仍不敵病魔而選在颱風夜的傍晚病逝,親友聞訊都相當震驚與不捨,指他是草根性、親和力十足的人,對於鎮民服務都鞠躬盡瘁、親力親為,前幾天到醫院探望時都還能張開眼睛示意,如今卻天人永隔了。張勝德在臉書哀悼表示,雖然和祂短短相處1年9個月,但祂為地方發聲,為地方爭取建設等,都不遺餘力全力以赴,議會同仁會帶著祂的精神,繼續服務蘇澳、建設宜蘭。議會表示,直轄市、縣市議員產生遺缺,可分兩種狀況,當選議員遭判決當選無效或褫奪公權,由最高票落選者依序遞補;議員在任期內身故或自願辭職者,則都不會由落選頭遞補;且根據《地方制度法》第81條,蘇澳鎮第10選區議員從3席減少至2席,同一選區並未減少到2分之1以下,故無須辦理補選。
台北市第三副市長出爐 副祕張溫德升任
台北市人口去年5月回升至250萬以上人口,依《地方制度法》可增第三副市長,台北市政府也搶在跌破250萬人之前,於今(25)日發布新任副市長與新任副祕書長的人事任命,原任副祕書長張溫德升任副市長,副祕書長一職則由原任研究發展與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俞振華出任,相關人事安排即日起生效。北市府表示,張溫德是成功大學都市計畫研究所碩士,在擔任台北市政府副祕書長前,歷任內政部參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執行長、新北市城鄉發展局副局長等,具都市計畫專業、公務經歷完整,實務練歷完整,規畫與思考具全局縱深。於副祕書長任內,則協助提出並規畫降溫城市、綠運城市、韌性城市、淨零生活等4帖政策。北市府指出,張溫德就任副市長後,將為北市「安全之都、運動之都、未來之都」願景增添助力,3位副市長的專長也與「三都願景」對應,安全之都所包含各項韌性災防等工程領域,由副市長李四川督導;運動之都與活力之都,由副市長林奕華推動;協助打造「未來之都」的市政規畫責任,則由張溫德協助負責。北市府說明,接任副祕書長的俞振華是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擔任台北市研考會主委前,曾任國立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研究員暨政治學系教授、台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委員和桃園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委員等。俞振華於研考會主委任內,主掌市政規畫、政策研發與市政績效的管制考核,熟稔整體市政藍圖與業務管考,將於副祕書長職位上,發揮協調與規畫的功能。而研考會原主委一職則由副主委周德威代理。
都市計畫專業助都更 北市第三副市長張溫德接任
台北市政府25日發布新任副市長與新任副秘書長的人事任命,原任市府副秘書長的張溫德將升任副市長,遺缺副秘書長一職則由原研究發展與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俞振華轉任,二項人事安排即日起生效。據《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人口超過250萬人者,得設立三位副市長,而北市人口在新冠疫情COVID-19國境封鎖之時,不少戶籍在北市的旅外民眾,因久未歸國遭除籍,加上北市居高不下的房價等因素,使北市人口一度跌破250萬大關,因此維持二位副市長李四川、林奕華一段時間。自2023年疫情趨緩,加上現任台北市長蔣萬安上任後積極推行生育獎勵加碼、友善生養育政策等,才扭轉人口劣勢,並進一步於當年5月回升至250萬人。如今北市府宣布,即日起由張溫德升任副市長。蔣萬安介紹時表示,張溫德是成功大學都市計畫研究所碩士,在擔任台北市政府副秘書長前,歷任內政部參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執行長、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處長、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副局長、台北市都市更新處總工程司,在雙北甚至中央都有服務經驗。蔣萬安強調,將借重張溫德完整的實務歷練,提升北市都市更新與建築防災安全。市府官員說,接任副秘書長的俞振華,是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曾任國立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研究員暨政治學系教授,也在地方台中市政府及桃園市政府擔任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委員,更曾在美國史丹佛大學民主發展與法治中心擔任研究員暨計畫執行秘書,具地方經驗與國際視野。
金門縣議員提案罷免議長 內政部:最遲9月16日召集罷免投票會議
針對金門縣議員提案罷免該會議長洪允典,內政部今(22)日表示,已於昨日收到9位議員的罷免提案書,將依法檢視提案是否合法,如符合規定,最遲須於9月16日前召集全體議員進行罷免投票。如罷免案通過,議會應將議長出缺報內政部備查,並於備查30日內補選議長;如罷免案被否決,於本屆議長任期內不得對其再提罷免。內政部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44條、第46條及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19條規定,縣(市)議會議員罷免議長,應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議員簽署,備具正、副本向內政部提出,內政部收案後將於7日內將罷免案送縣(市)議會轉被罷免人答辯,並於25日內召集罷免投票會議。內政部接著說明,議長罷免案採記名投票,且須議員總額過半數出席,出席總數三分之二同意為通過。議長罷免案如通過,議會應將議長出缺報內政部備查,並於備查30日內補選;如經否決,於議長任期內不得對其再提罷免。內政部進一步指出,有關金門縣議員提出的議長罷免案,目前金門縣議員總計19人,內政部已於8月21日收到9位議員簽署的提案書,將依上述規定辦理相關工作,另議長罷免投票的選務工作是由金門縣議會辦理,後續也將與議會保持密切聯繫,使相關工作合法合規完成。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彭婉如47歲殞落…用命換兩性平權 催生「5重大法案」婦女參政入憲
民進黨前婦女部主任彭婉如於1996年遭殺害,得年47歲,引發社會強烈震撼,婦女人身安全也成為社會大眾關注的焦點。案發後,民進黨臨時全國黨員代表大會通過她生前致力推動的「婦女參政四分之一保障條款」,進而使婦女參政權利納入憲法保障。另一方面,彭婉如也用生命換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重大法案。前民進黨婦女發展部主任彭婉如,在1996年12月3日下午,被發現陳屍在高雄縣鳥松鄉中正路400巷50號旁空地。(圖/報系資料照)彭婉如遇害後,她生前力推的「婦女參政四分之一保障條款」在民進黨臨時全國黨員代表大會火速通過。全國婦女連線亦發起「1221女權火照夜路大遊行」,共號召2萬人走上街頭,高喊「女人要權力,不要暴力」、「婦女要夜行權,同志要日行全」等口號。在社會壓力下,立法院於1996年12月31日三讀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管理計程車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教育部也於1997年3月成立「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今「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並且規定學校必須有兩性平權教育時數,此即《性別平等教育法》之法源。1996年12月21日「女權火、照夜路」夜間遊行活動,在台北街頭展開,彭婉如的丈夫洪萬生點燃火把,為彭婉如追思活動揭開序幕。(圖/報系資料照)1996年12月20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於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1樓成立「婦女保護中心」,設置24小時婦女保護專線「婉如專線」,奠定24小時保護專線之工作模式。不僅如此,彭婉如的死也催生了《兩性工作平等法》、《婦女政策綱領》、《性騷擾防治法》等重大法案,讓台灣女性權利獲得更充分保障。政治方面,1999年《地方制度法》明定地方議會的四分之一婦女保障名額,讓女性參政及當選率得以增加。2005年,立法院通過修憲,立法委員的選舉制度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並將政黨推薦當選名單中,讓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保障名額的制度納入憲法保障,進一步確保了婦女參政權利。
內政部稱依法處高虹安停職停薪 張啓楷:竹篙湊菜刀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貪一番判有罪,遭內政部宣告停止市長職務並停薪,台灣民眾黨立委張啓楷29日指出,這已違反《地方制度法》第78條,因為事情是發生在立法院的助理費,不是市長任內有發生貪瀆且一審判決有罪,他強烈支持高虹安向行政法院提出停止處分。張啓楷也為高虹安連半薪也遭停叫屈說,在法律的審判過程中,應該是無罪推定,而且高虹安還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不能到外面兼職、兼差,「你怎麼可以把她半個月的薪水停掉呢?」張啓楷表示,《地方制度法》第78條有闗市長停職的規定,裡面寫得非常清楚,是在市長任內如有發生貪瀆且一審判決有罪,才能夠停職。眾所周知,高虹安的事情是發生在立法院的助理費,所以內政部是不是「竹篙湊菜刀」?張啓楷並指出,《憲法》第15條明明白白寫著,人民的工作權應該受到保障,內政部不但違反《地方制度法》,而且違憲。張啓楷強調,在法律的審判過程中,應該是無罪推定,而且高虹安還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她現在不能到外面兼職、兼差,你怎麼可以把她半個月的薪水停掉呢?
高虹安停職停薪違憲?內政部:增進公共利益合比例原則
新竹市市長高虹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一審經臺灣台北地方法院26日判處有期徒刑,內政部於同日停止其市長職務並停薪,民眾黨立委批評此舉違憲。內政部29日表示,《憲法》第23條規定,其所列舉之自由權利,如是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得以法律限制之,因此依《地方制度法》停職甚至解職,並未牴觸《憲法》比例原則。新竹市長高虹安一審遭判刑停職,原本得領一半薪俸,內政部火速宣布,除停職外並停薪。民眾黨立委張啓楷對此表示,被停職是「竹篙湊菜刀」,高並非於新竹市長任內涉嫌貪污,被停職是「竹篙湊菜刀」,內政部停止其職務已明顯違憲。內政部長劉世芳29日受訪時表示,內政部是依據《憲法》、《地方制度法》、《公務人員俸給法》的規範做處置。內政部指出,民選地方行政首長是地方整體施政與發展的重要推手,如涉案仍能繼續執行職務恐對地方政務推動產生不良影響,因此《地方制度法》定有停職甚至解職規定,此是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並未牴觸《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與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之意旨亦無違背。內政部說明,《憲法》對人民權利的保障,在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等要件時,自得以法律為適當之限制,不管是《憲法》第15條還是第23條,服公職不只是權利也是義務,也就是牽涉到很明顯的公共利益的時候,應按照比例原則予以規範。又《地方制度法》第78條民選地方行政首長停職規定之目的,是考量涉案的民選地方行政首長雖判決尚未確定,但已影響國家及人民對其之信任,若繼續執行職務恐對地方政務的推動產生不良影響,因此以法律明定應暫時停止其職務。內政部表示,民選地方行政首長停職期間得否發給半俸,是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年6月22日總處給字第1060049606號函規定,由上級自治監督機關審酌當事人事實情況是否足以維持基本生活及涉違法失職程度等,裁量得否發給半數俸額之決定。考量高虹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案件,且尚無因停職導致基本生活難以維持之顧慮,因此,為貫徹政府掃除貪污,建立廉能政治之決心,決定停職期間不核給半數俸額,符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之規定。至於慷國家之慨捐作公益,也不符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釋維持基本生活之要件。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民團罷免高虹安一階連署破千份
前新竹市長高虹安2020年底擔任立法委員期間,詐領立法院公費助理,26日遭台北地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也立即宣告將高虹安停職。而民間團體針對高虹安發起罷免連署,第一階段收件目前已達1005份。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的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應停止其職務;第82條第2項規定,縣、市長停職者,由副縣長、副市長代理。未來倘若二審無罪則復職,三審有罪定讞,內政部應解除其職務,倘任期未過半,3個月內完成補選;若所剩任期不足2年,則不補選,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如今深受官司纏身的高虹安不僅將可能面對牢獄之災,擺在眼前的,還有民間的罷免浪潮。「罷免高虹安:風城安心上路」團體先前針對新竹市長高虹安,發起罷免連署收件行動。依據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第1階段罷免提議人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以上,以2022年新竹市長選舉的選舉人數35萬758人為例,罷免新竹市長高虹安的第1階段提議連署需至少達到3千507份方可達到門檻。罷免團體表示,風城的正義之風,已再次吹起。陽光,已再臨這竹塹城的大地。他們腳步不會停下,直到高虹安市長再也不頂著「市長」的頭銜為止,呼籲市民關注罷免連署的行動。
高虹安遭停職 代理市長邱臣遠首發聲:全力以赴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加班費合計46萬30元,台北地院26日對貪污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也立即宣告將高虹安停職,市長職務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對此,邱臣遠表示,市政推動絕不會有任何延宕或停擺,他與市府團隊都會全力以赴,一起完成高虹安對於市民朋友的承諾。內政部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之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應停止其職務;第82條第2項規定,縣(市)長停職者,由副縣(市)長代理,因此,內政部依地制法規定,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並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市長職務。邱臣遠表示,他全力支持高虹安提出上訴,捍衛自己的權益,也期盼司法應該為人民帶來公平正義,而非害怕和恐懼。邱臣遠說,因為《地方制度法》規定,高虹安需暫時停權,並由他來代理,但高虹安及他向大家承諾,市政推動絕不會有任何延宕或停擺,高虹安在競選市長期間所提出的政見,以及在任期內積極推動且已有成效的各項政策,他與市府團隊都會持續精進落實,全力以赴,達成目標,一起完成高虹安對於市民朋友的承諾。
高虹安任期剩2年多 「這些條件」才須補選新竹市長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2020年擔任立委期間詐領立法院公費助理,台北地院26日對貪污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也立即宣告將高虹安停職,市長職務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若高虹安涉貪污罪遭判刑確定,將遭解除職務,但因其市長任期僅剩2年半,若在今年底前未三審定讞遭解職,則不須補選,由中央政府指派代理市長。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長涉嫌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內政部停止其職務,由副縣市長代理,副縣市長出缺或不能代理,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地方制度法》也規定,縣市長因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者,內政部解除其職務,應在3個月內完成補選,但所剩任期不足2年者,不再補選,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高虹安的任期剩下2年半,若是解職後任期不到2年,將由中央指派代理人選,也就是說,若法院未在今年底前判決確定,就不可能需要補選。按法令來說,以市長職位而言,所剩任期超過2年者,若被三審定讞遭解職、或被罷免通過、或主動請辭,只要滿足這三個條件其一,就要進行補選。前苗栗縣長徐耀昌在頭份鎮長任內,涉嫌賣棄土證明圖利廠商遭到起訴,涉貪案件歷經20餘年尚未定讞;法界普遍認為,高虹安所涉貪污案不可能在6個月內三審定讞,因此沒有補選問題。政界人士也指出,高虹安一審有罪,極可能被發動罷免,但同樣不可能在年底前完成。不過,時代力量主席王婉諭26日呼籲高虹安應主動辭職,若高虹安在任期剩下超過2年前辭去職務,則將需要補選新竹市長。目前除了時代力量外,民眾黨也傳出,若需補選,將派出立委黃國昌出戰。
高虹安涉貪被判刑宣布退黨 爆料者林耕仁見判決發聲:天道輪迴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指控在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加班費合計46萬30元,而台北地院也於今(26日)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其7年4月有期徒刑。對此,當初在競選新竹市長期間,爆料高虹安詐領助理費的國民黨前議員林耕仁也發聲,「天道輪迴,舉頭三尺,尊重司法,嚴謹判決」。據了解,檢方指出,高虹安等人每月向立法院虛報或浮報「付款憑單」、「委員助理薪資發放明細表」、「公費助理勞工退休金暨勞保、健保按月提(扣)繳明細」,總計詐得46萬30元(浮報的助理費、加班費上限共計62萬5238元,扣除實際用於公費或私聘助理薪資及獎金共16萬5208元,總計不法金額達46萬330元),且高虹安還將部分款項用於個人消費,如雙眼皮貼、衛生棉、洗髮用品、卸妝棉補充包、頭痛藥、台大醫藥費及餐費等,檢方認為,這些行為損害了立法院對補助立法委員聘用助理所編列預算管理的正確性。經審理,台北地方法院也於今日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高虹安7年4個月,全案可上訴,並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副市長邱臣遠將代理其職務。對此,高虹安表示,法官今天的判決與過去多年來助理費案的主流見解有很大差異,這是前所未見的,她表示將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並敬告那些試圖利用政治手段攻擊市府運作的人不會得逞。她強調,市府團隊將依循穩健步伐繼續前進,絕不允許任何狀況傷害到新竹市民,同時高虹安也宣布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並感謝各界的關心。當初在競選新竹市長期間,爆料高虹安詐領助理費的國民黨前議員林耕仁也於判決結果出爐後,在臉書發聲,「天道輪迴,舉頭三尺,尊重司法,嚴謹判決」,不到1小時就有千人按讚,許多網友也留言表示支持,「謝謝大仁哥」、「謝謝你的爆料」、「先知的道路是孤獨的」。
內政部:高虹安即日起停職 顏寬恒不適用停職規定
新竹市市長高虹安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台北地方法院於26日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立法委員顏寬恒也在26日經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內政部表示,依法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即日起生效;顏寬恒所犯案件非屬賄選等罪,無需停職。內政部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之《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應停止其職務;第82條第2項規定,縣(市)長停職者,由副縣(市)長代理,因此,內政部依地制法規定,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並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市長職務。立法委員顏寬恒涉嫌詐領助理費、竊占國有地、假買賣等案,經一審宣判犯貪污罪,處有期徒刑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犯偽造文書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竊佔國土無罪。全案仍得上訴,尚未確定。內政部表示,顏寬恒所犯案件非屬賄選等罪,無《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停職規定之適用。內政部表示,《公職選罷法》第117條規定,當選人於登記參選該公職身分之選舉犯賄選等罪,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而未受緩刑之宣告者,自判決之日起,當然停止其職權。立法委員顏寬恒所犯案件非屬賄選等罪,不適用前開停職規定。內政部進一步說明,未來如經法院判決確定,且有褫奪公權情事,將由內政部依法院判決註銷其立法委員名籍。
高虹安被判有期徒刑7年4月 內政部宣布:今日起停止市長職務
新竹市市長高虹安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台北地方法院於今(26日)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表示,依法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並自今日起生效。內政部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之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應停止其職務;第82條第2項規定,縣(市)長停職者,由副縣(市)長代理,因此,內政部依地制法規定,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並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市長職務。
顏寬恒高虹安涉助理費被重判? 媒體人指貪污最輕就是7年
法院今天分別一審宣判涉助理費案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判七年四個月,國民黨立委顏寬恒也因涉助理費案被判七年十個月。媒體人陳揮文指出,根據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規定,觸犯貪污行為有罪的最輕之刑就是七年,因此若以兩人一審判決,在貪污罪中還不能算是「重判」。高虹安、顏寬恒今天一審判決結果出爐,不少媒體用兩人「被重判」加以形容,陳揮文今天在網路節目中指出,指高、顏二人涉貪被「重判」者,可能沒有先翻閱法律條文,對貪污治罪條例沒有概念。陳揮文說,顏寬恒及高虹安的起訴書他都詳細閱讀過,他個人認為,檢方對於顏寬恒的起訴書「針對性」相當濃,他懷疑有可能「上面交代檢方要弄」,但也因為檢方咬得很死,顏寬恒雖已經強調要上訴,但「官司不見得好打」,而且案情也相對複雜。至於高虹安的部份,陳揮文說高是被自己的助理咬,案情相較單純,就是「助理費」,但是5月23日的自由時報以「頭版頭」大標題寫著,法院審判長希望「殘害助理」到此為止,外界也因此認為,高虹安要全身而退並不容易。針對陳揮文認為,觀察兩人一審被判刑度而言,應還只能算是貪污治罪條例的「基本消費」。另有立委在第一時間得知高、顏兩人一審刑度後也認為,一般人或許認為被判七年的時間很長,但是從貪污罪的角度看,兩人一審被判刑度其實不算重,差別在於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高虹安一審有罪市長就會被解職,但顏寬恒不適用地方制度法,繼續上訴期間都仍具有立委身份。
詐領助理費46萬元!高虹安一審判7年4月 依法將停職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加班費合計46萬30元。台北地院今(26日)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決她7年4月,全案可上訴。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將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其職務。檢方指出,高虹安等人按月向立法院虛報或浮報,致使不具實質審查權之立法院辦理會計、出納業務職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管製作之「付款憑單」、「委員助理薪資發放明細表」、「公費助理勞工退休金暨勞保、健保按月提(扣)繳明細」,致立法院陷於錯誤,將前揭虛報或浮報款項如數撥至帳戶。檢方提到,總計詐得46萬30元(即62萬5,238元-16萬5,208元=46萬30元),而將之私用於不得以「公費助理經費」支應,原應由高虹安個人支付之零用金支出,舉例如餐飲、禮品、花藍、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檢方進一步提到,此外,還有高虹安個人使用,如雙眼皮貼、衛生棉、洗頭、卸妝棉補充包、頭痛藥、台大醫藥費、餐費等支出,足以生損害於立法院對於補助立法委員遴用助理所編列助理費預算管理之正確性。 案經審理,台北地院今(26日)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高虹安7年4月,全案可上訴。另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將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其職務。
受凱米颱風影響 高虹安案延至明天宣判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2020年擔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時虛報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46萬30元,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將她及4名助理起訴,台北地院原定今(24)日上午11時宣判,但受凱米颱風來襲停止上班影響,將順延至明(25)日宣判。根據《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首長若被依貪汙治罪條例一審判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將停職。高虹安身為民眾黨唯一地方首長,是否因立委期間的詐領助理費案遭判刑停職,受到各界矚目。高案4名共犯助理是其前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黃惠玟、前主任陳奐宇、前法務主任陳昱愷、前公關主任王郁文;其中,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3人認罪,高虹安、王郁文迄今不認罪。檢察官論告時指高的詐領犯行是低薪高報、製作助理酬金、加班費差額,以施用詐術方式領取公款,本案有可能是法院第一次就立委助理的薪資適法性表態,檢察官只是依職權起訴、論告。高虹安開庭時則說,她剛上任立委,聽從黃惠玟的建議,仿效前立委李俊俋的模式處理辦公室零用金,毫無貪汙主觀犯意。她說,《憲法》賦予法官獨立審判權力,相信法官會依過往見解給予適合、正確的判斷。台北地院原定今就高案宣判,但遇到颱風停班,將延至明天,時間原則上維持在上午11時,由法院協調未使用的法庭宣判。此外,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被控詐領助理費、沙鹿豪宅被控涉竊占國土及假買賣遭起訴。審理期間,顏寬恒喊冤並否認犯罪,今年4月審結,法官諭知25日宣判。台中地院昨表示,若25日再放颱風假,將延至26日宣判。
地制法三讀通過下修議員席次門檻至70萬人 屏東名額不減
屏東縣人口減少,恐衝擊下屆縣議員席次,若2026年九合一選舉基準日前若未逾80萬人,議員席次將大減12席。對此,民進黨屏東立委徐富癸提案修法,主張下修《地方制度法》第33條第2項第2款有關縣市議員總額「人口在八十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四十三人」的門檻,把人口數從80萬人調整為70萬人,16日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第33條原本規定,縣市議員總額人口在80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43人;人口在160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57人。屏東縣議會現有55席議員,但屏東縣人口在2023年底就跌破80萬人。立法院會今日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第33條修正草案,條文明定,縣市議員總額部分,區域議員名額在縣市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後,將「人口在80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43人」的門檻,下修為70萬人。徐富癸表示,屏東縣幅員遼闊,南北狹長超過100公里,轄內有平地、有山地、有離島,過去他在縣府擔任民政處長,對於縣內的人口結構、不同區域的人口變化,一直有清楚的掌握,如果地制法相關條文不修法,對屏東縣會產生嚴重的影響。徐富癸說,很開心地方制度法三讀通過,讓屏東可以繼續維持55席議員,議員的服務也不會打折,他會和議員們繼續打拼,好好讓屏東建設向前衝。
副主席棄權拒投 林淑香18票當選新屏東市代會主席
屏東市民代表會29日舉行主席補選,由資深市民代表林淑香以18票勝出,是她投入三次市代會主席參選以來,首度如願。國民黨籍屏東市民代表會原任主席蕭國亮因案判刑入獄,進一步遭到解職,市代會於29日舉行補選,此前一度面臨藍營內鬨,包含副主席林韋呈、代表林淑香兩人僵持不下,後經屏東縣黨部協商後,假投票多數決推派林淑香參選。29日記名投票結果,市代會扣掉蕭國亮,剩下22席成員中,3人棄權,1人投給自己,林淑香最後以18票當選。其中,民進黨饒怡君、無黨籍錢權宏、國民黨林韋呈都投下棄權票、民進黨籍林郭麗絨則投給自己。林淑香獲悉當選後表示,感謝大家支持,會帶領市代會團隊把監督好市政與把關預算,林淑香也向林韋呈喊話,以後還是好朋友,一起為地方服務。林韋呈雖然出席補選選舉,但進入投票流程時,便棄權離開。面對擦肩而過的主席位置,林韋呈低調表示,謝謝大家關心,尊重結果,與全市代會一起為市政努力,他用閩南語說「對屏東市要有幫忙卡是重點」。身兼國民黨屏東縣黨部主委的立委蘇清泉則說,29日開出18票,票數很高,往後代表會會與市公所好好合作協調,讓屏東市越來越好。蘇清泉呼籲藍營支持者,2026、2028都要打出更漂亮成績,大家團結、合作才有一拚機會。回顧補選緣起,蕭國亮被控擔任代表會主席時,利用職務之便以不實發票浮報或核銷公務費用,全案於5月30日定讞並於同日解職,蕭國亮被判處4年2個月徒刑,6月12日發監執行。而根據《地方制度法》,解職日起一個月內須辦妥補選,因而在29日補選市代會主席,由林淑香當選。
長治鄉長補選4搶1 綠陷分裂危機
屏東縣選委會近日公告,7月27日星期六將辦理長治鄉長補選,6月12至14日將辦理候選人登記。據了解,目前至少4搶1,競爭激烈。民進黨籍屏東縣長治鄉原鄉長古佳川因涉入《貪汙治罪條例》,4月底一審遭屏東地院判處8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當時屏東縣府根據《地方制度法》辦理停職後,古佳川進一步遞交辭職書宣布辭職,鑒於鄉長任期還有兩年多,刻正展開補選,目前則由原縣府參議曾龍陽暫代。盤點潛在候選人,國民黨徵召長治鄉代邱炬峰角逐,民進黨徵召長治鄉代邱佳娟參選,而綠營出身的無黨籍前議員吳亮慶也宣布角逐,無黨籍地方人士陳琮賀也表態參選,光檯面上就至少4搶1,競爭激烈。邱炬峰與邱佳娟同是第一選區鄉民代表。邱炬峰67歲,已擔任5屆鄉代,曾參選過2次鄉長皆鎩羽而歸,此次是第3次參選。邱佳娟38歲,擔任鄉代進入第3屆,出身前鄉長許玉秀系統,喊出「2年拚4年」。71歲的吳亮慶則當過6屆議員,出身民進黨,選舉未嘗敗績,基層實力雄厚,而本屆議長選舉時,因跑票而退出民進黨,加上因涉賄選案,進一步被法院裁定當選無效而遭解職。陳琮賀60歲,是屏東縣慈聖功德慈善會理事長,在地方社團活躍多年,目前從事生命禮儀工作。他直言,長治幾任鄉長老是捲入司法問題,自己要建立清廉、親民政治,若當選,第一步將把鄉長辦公室,從2樓搬到1樓,以利親近鄉親。值得一提的是,由於邱佳娟與吳亮慶皆出身綠營,分裂搶票在所難免,民進黨屏東縣黨部主委羅平道也多次喊話,呼籲民進黨同志團結支持邱佳娟。
批藍白修財劃法搶錢 郭國文:財政四法應一併討論
立法委員郭國文3日質詢時指出,立法院下一個修法重點將聚焦於25年未修正的「財政劃分收支法」,但藍白的法案只是圖利自己的人搶錢法案,呼籲強化地方財政能力,應該將財劃法連同「地方制度制法」、「地方稅法通則」和「公債法」等地方財政四法,一起討論。郭國文指出,根據主計總處的統計,去年各地方政府的預算缺口大約560億,但是根據國民黨團提案,地方會從中央搶超過5000億,民眾黨則要搶約3000億,顯然跟地方實際需求不吻合,更可能面臨錢太多,預算無法消化的問題。郭國文指出,藍白法案的共通點就是要圖利自己人,國民黨的版本設下「蔣萬安條款」,無條件給首都3%預算,大約是250億,但台北市已經錢多到不知道怎麼花,這樣的修法只會加劇地方政府間的貧富差距。根據國民黨版本,要求高達67%的預算數要依照人口分配,人口最多的新北市被視為最大贏家,因此稱呼為「侯友宜條款」。「至於民眾黨,則獨厚高虹安執政的新竹市,」郭國文表示,民眾黨提出修法內容要求,營業所得稅5%稅金直接給收稅的地方縣市。但以台積電為例,竹科、南科、中科都有工廠,甚至南科產值超越新竹,但由於台積電總公司設在新竹,等於南科、中科的功勞由高虹安通吃。郭國文強調,藍白希望財劃法修法擺脫搶錢法案的罪名,就把地方財政四法:財劃法、地方制度法、地方稅法通則、公債法共同納入討論,此主張也獲得財政部長莊翠雲的認同,認為應該擴大討論才能達到改善地方財政自主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