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超徵
」年前超徵紅包來了!上看550億 1/19前入袋
年前超徵紅包來了!財政部公布2023年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情形,攸關地方政府財源的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實際數達3817.17億元,較預算數多了516.67億元,加計延後入帳整理期,超徵規模預估上看550億元,創下歷史次高,將在19日前加發第13次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即俗稱地方政府的超徵紅包。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是地方很重要的財源,其主要來自所得稅的10%、營業稅扣除依法提撥統一發票獎金後40%、貨物稅的10%;以及土增稅在縣市徵起的20%,不包含直轄市。財政部資料顯示,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財源中,營業稅實收2051.39億元,預算達成率120.38%,是所有財源中表現最佳;所得稅實收數1815.77億元,達成率112.92%;貨物稅實收162.96億元,達成率104.7%。土增稅受到2023年上半年房市表現較為停滯,實收數只有28.86億元,達成70.69%。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為特別與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後者占整體財源的94%,財政部每月依預算數分配數平均發給地方政府,如有超過預算金額,就會在1月加發給地方,通常是在農曆年前加發,又稱為地方超徵紅包;剩餘就是特別統籌分配稅款,為地方政府緊急及其他重大事項所需經費,由行政院依實際情形分配。到去年底止,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實收已達3817.17億元,達成率達115.65%,較預算數多了516.67億元,財政部官員表示,因為還有部分延遲入帳的稅款,還有一段整理期,預估超徵紅包將達到550億元,財政部預計本周就會加發,為地方政府財源添活水、喜迎農曆年。
於法不合!易成「地方小金庫」 財政部禁地方政府拆分超徵紅包
部分縣市最近為了前瞻建設預算分配吵翻天,其實每到歲末年初,財政部都會將第13筆統籌分配稅款,也就是一般俗稱「超徵紅包」撥給地方縣巿政府,但近期審計部發現,部分地方政府竟採分年認列,糾正財政部,財政部已發函要求地方政府當年度或次年認列,且不得拆分。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表示,地方超徵紅包拿到手,採分年花,容易形成地方小金庫,中央政府無從監督,違反《預算法》中規定,不符合財政紀律的要求。近幾年來,超徵紅包規模可觀,如2022年國庫署通知各地方政府的普通統籌分配稅款2901億元,實際撥付3630億元,較預期多了728億元,另還有特別統籌分配稅款418億元,總計4048億元,分給地方的超徵紅包逾700億元。但國庫署發現,2019年、2021年都有地方政府將收到的超徵紅包拆分,分列不同年度,或認列到下下年度,於法不合。財政部發函要求所領超徵紅包須當年度認列,若作業不及可次年認列,不可拆分或認列到其他年度。如違規將會列入年度考核,影響地方政府補助款。此外,為讓地方政府在年關人事費可有資金調度,中央以特別統籌分配稅款作為財源,讓地方政府墊借,等隔年歸扣,但屏東縣東港鎮公所從2007年以前就辦理墊借,到去年底累計墊借款高達5000多萬元。陳國樑指出,如一直積欠下去,將會成為一下任首長的燙手山芋,並不合宜。為此,主計總處也將在2024年設算時,考量墊借及公共債務餘額,就有墊借積欠者,逐年調降墊借款上限,且要求縣市政府應就墊借金額及歸還情形相關網頁揭露,自我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