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院
」 陳啟昱 新竹地院 台鹽 光電弊案 通緝因小失大!大媽闖咖啡店偷電充手機反嗆「用台電的電」 判罰金額達425倍
嘉義市一名吳姓女子今年9月前往某知名連鎖咖啡廳,沒消費又沒經過店家同意,逕自使用電內插座替手機充電1小時,被店員制止還反嗆「我用的是台電的電,不是咖啡廳的電」,氣得店家最後報警處理。嘉義地方法院審結,吳女竊用咖啡店的電,費用約4.7元,但依竊取電能罪判罰2000元,約是4.7元的425.5倍。判決書指出,吳女2024年9月19日下午4時多至5時許,到嘉義市某知名連鎖咖啡店內,未消費商品且未經店內員工同意,執意將充電插頭插入店內牆上的插座,為自己持用的手機充電約1小時。林姓店員指證,已多次告知吳女「欲使用店內插座,請先消費點餐」,且也對吳女加以勸阻,但吳女仍執意使用插座充電。吳女則辯稱,她進入咖啡店做自己的事,沒有消費,手機沒電,那是公共場所,為什麼不能在那裡充電?她用的是台電的電,不是咖啡店的電。事後,店家覺得吳女不可理喻,於是報警。檢方偵訊時,認為吳女早知道電費是由咖啡店繳納,仍卻未經店家同意擅自使用,有竊盜犯意等不法意圖;嘉義地院審酌,吳女竊取電力經推算為0.7度,換算電費金額為4.7元,但吳女否認犯行,也未與店家達成和解,最終依竊取電能罪判處2000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
陳啟昱行蹤成謎「傳偷渡東南亞」 小三是酒店名花…疑幫洗上億贓款
台鹽前董事長陳啟昱因涉綠能光電弊案,本月1日重開羈押庭,人就沒有出現,至今將近1個月行蹤不明,外傳他已偷渡潛逃到菲律賓,名下上億資產權也都搬空,期間還將手機、私人物品放在國內,營在人還在台灣的假象。對此,檢調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將全力追緝將人逮捕到案。陳啟昱被查出涉入台鹽綠能光電弊案,檢方上月底約談陳啟昱並聲押,但未獲台南地院裁准,雖然檢方事後抗告成功,但再開羈押庭時,陳啟昱已經逃去無蹤。外傳在遭調查後未被羈押,就已經在謀劃逃亡計畫,透過地方人士協助,從高雄林園搭小筏轉大船,偷渡到菲律賓。外傳陳啟昱目前逃至菲律賓。(圖/報系資料照)為避免行蹤曝光,陳啟昱刻意將手機和物品全放置在秘密地點,營造出他人還在國內的假象。友人透露,他近年在酒店認識現任女友,導致家庭破裂離婚,帳戶內的上億元贓款疑似就是被對方提領後轉到海外帳戶。陳啟昱外遇對象遭《鏡週刊》起底,是一名陳姓酒店小姐,花名Tina,平時打扮走御姐風,以簡約衣著襯托成熟女性的魅力。目前傳出他人在菲律賓,地方人士告訴《中時新聞網》,菲律賓和我方簽有司法互助協議,要協助逮人相當容易無法久待,推測逃往的地方應該是與我方沒有司法互助協議的東南亞國家。由於陳啟昱是攀登百岳高手,野外生活經驗豐富,專案小組不排除潛逃出境的消息是刻意放出的煙霧彈,仍全力查緝他的下落。
認當小三還產子挨告賠40萬 她上訴辯「不知已婚」遭駁回
苗栗一名女子小花(化名),在明知阿明(化名)與小美(化名)已經結婚了情況下,與阿明發生關係並產下1子,後來元配小美得知後,選擇與阿明離婚,並對小花提告求償。一審法院判處小花須賠償40萬元給小美,小花不服提起上訴,辯稱「不知阿明已婚」,遭台中高分院審理後駁回。全案定讞。判決書指出,小美與阿明於民國98年結婚、111年離婚,但小花是在104年間與阿明發生性行為,並因此受孕生下孩子。阿明曾在原審證述,他與小花是在餐廳工作時認識,他有明確告知小花已婚之事,也曾帶老婆小美及小孩到餐廳吃飯,更公開稱其為「老婆」,但小花仍願意當「小三」。阿明表示,小花後來跑到家裡鬧,小美才得知他有婚外情,而他隔天便與小美離婚。對此,小美指控小花明知阿明已婚,仍與阿明發生性關係,構成配偶權重大侵害,依法請求精神賠償。案經苗栗地院審理,法官審酌,小花的行為已逾越社會一般容忍範圍,且有戶籍資料及親子認養事件佐證,小花雖辯稱,她與阿明發生性行為時,不知對方有配偶,但法官認為其說詞與事實不符,法院不予採信,且抗辯「時效已過」,因證據不足無法成立。由於小美遭遇長期婚姻破裂的精神打擊,其痛苦非輕,一審判處小花須賠償40萬元精神賠償金給小美較為適當。小花不服上訴,請求撤銷原判決,台中高分院審理後駁回其上訴,並判由小花承擔二審訴訟費用。全案定讞。
傳台鹽綠能陳啟昱攜鉅款潛逃菲律賓 台南地檢署:專案小組查證中
台南地院日前於1日對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涉案的5名被告重開羈押庭,當中台綠前董座陳啟昱並未現身,後續又傳出員警找不到人,台南地院隨後也發出通緝。而目前有消息指稱,陳啟昱已經在無保飭回隔日就攜帶鉅款潛逃菲律賓。台南地檢署也表示,目前專案小組已經在查證中。根據媒體報導指出,目前有傳聞指出,陳啟昱早在無保請回的隔天就偷渡逃往菲律賓,且在逃匿前,將名下逾億元的資產提領或匯出,疑似透過與其交往的酒店小姐協助進行資金轉移。但有消息指出,陳啟昱是資深登山好手,不排除這是放出的假消息,實際上他可能藏匿在山區。台南地檢署20日表示,針對傳聞,專案小組正在全力查證中,同時也極力追緝陳啟昱的下落。南檢也提到,這起案件不僅引起社會關注,就連總統賴清德也十分重視。據了解,南檢曾於10月23日聲請羈押陳啟昱,但台南地方法院於24日以犯罪嫌疑不足為由將其請回。南檢後續於25日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於28日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地院重新審理。而台南地院原定於10月31日召開羈押庭,但因颱風康芮來襲,台南市與高雄市停班停課,延至11月1日。而在1日當天的羈押庭中,陳啟昱並未出席,台南地院後續透過橋頭地檢署進行拘提,但並沒有發現陳啟昱,南檢後續於4日發布通緝。
台中狠父凌虐溺斃6歲兒 二審改罪名仍重判16年
台中徐姓男子2023年將6歲兒子接回同住,只要兒子不依其要求,就會以衣架抽打,或命其脫光光罰站,甚至冷水沖頭等方式處罰,男童也因被凌虐引發橫紋肌溶解症,在1次被浸泡處罰時失能溺水而死,一審國民法官審理時,以「凌虐致死罪」重判徐男16年,二審19日改依「傷害致死罪」仍判16年,可上訴。徐小弟去年6月1日被發現溺斃在浴室收納箱內,全身多處瘀傷,檢警調查發現,他原本由祖母教養,去年初才被生父徐男帶回豐原租屋處同住,此後,徐父經常以凹折衣架抽打他,或命其脫光光坐在浴室置物箱內,以冷水沖頭方式接受冷水沖淋及浸泡處罰;且因擔心男童傷勢被察覺,經常藉故向幼兒園請假不讓男童上學。去年5月30日、31日徐男再以衣架、視訊傳輸線抽打兒子,造成他頭、臉及四肢等多處挫擦傷,且致下背部約30×27公分皮下廣泛出血,引發橫紋肌溶解症。6月1日下午5時,徐男再命兒子赤身雙手高舉進入浴室裝有溫熱水的收納箱內,當時男童已精神不濟、昏睡,他又不斷以溫水沖頭處罰後離去,造成男童失能溺水窒息死亡。此案在台中地院一審由國民法官審理,檢辯雙方爭執焦點在於徐男犯行是「凌虐致死」或「過失致死」,最終依「凌虐致死」重判16年,徐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時,徐男坦承傷害、過失致死,但否認凌虐致死,其辯護人稱徐男要兒子泡在注滿熱水的收納箱是「加速退瘀」,並非凌虐。二審19日宣判,合議庭法官認一審依「對於未滿18歲之人凌虐致死」認事用法未當,撤銷原判決改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處斷,考量其為累犯、犯後態度難認良好,仍判處16年,本案可上訴。
新竹媽吸毒成癮…「親餵母乳」害死新生兒 法院判決出爐
新竹一名楊姓女子有多次毒品前科,本應注意婦女於懷孕或哺乳期間不得施用毒品或為其他有害胎兒或嬰兒發育之行為,卻仍多次在住處內施用安非他命,導致新生兒中毒死亡。法院審酌,檢驗報告顯示被害人長期自母乳吸收毒品,已達中毒致死濃度,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楊女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起訴書指出,楊女係被害人生母,本應注意婦女於懷孕或哺乳期間不得施用毒品或為其他有害胎兒或嬰兒發育之行為,並應注意不得在有嬰兒之環境內施用毒品,以免損及嬰兒之身體健康與健全發育,竟疏未注意上情,僅圖用毒抵癮而自112年懷孕期間至同年男嬰出生後約3月之期間內,在住處內以燒烤吸食煙霧之方式,多次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今年3月18日上午8時許,楊女發現男嬰臉色發白、手腳冰冷,雖即送往新竹國泰綜合醫院救治,然於到院前孩子已無呼吸心跳,急救後仍於同日上午9時2分許,因楊女母乳涉及安非他命類藥物造成甲基安非他命作用中毒,導致呼吸衰竭及藥物中毒而死亡。楊女事後坦承犯行,遭檢方依法提起公訴。新竹地院審酌,被告為被害人之生母,負責照顧被害人,本應負一定之注意義務,卻因圖用毒抵癮而輕忽被害人健全發育所需之健康成長環境及飲食,造成被害人體內含有甲基安非他命過量而中毒死亡之悲劇,被告犯罪所生之法益侵害,為被害人無可回復之生命法益,所為實無足取;衡以被告能坦承犯行、尚知悔悟,依過失致死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郭哲敏1億元交保 1小時後湊齊「輕鬆付」!面對媒體這樣說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左)因涉地下匯兌被羈押多日,新北地方法院諭知交保後經上訴被撤回更裁,新北院今(18)日再開庭審理,獲諭知以1億交保,他神情輕鬆離開新北地院法庭大樓。(圖/中國時報柯毓庭攝)「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小弟張旭昇(左)因也被新北地檢署指摘涉入地下匯兌被收押,今獲諭知1000萬交保。(圖/中國時報柯毓庭攝)郭哲敏的女友、前名模錢帥君就穿著十幾萬一件的名牌迪奧大衣、帶著兩人拖著超大咖行李箱現身新北院辦保,離去時雙手合十向記者致意。(圖/中國時報柯毓庭攝)「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地下匯兌被羈押多日,新北地方法院諭知交保後經上訴被撤回更裁,新北院今(18)日再開庭審理,合議庭稍早諭知兩人再分以1億、1000萬元交保,並需拍照回報、限制出境8月。他稍早由女友名模錢帥君協助辦保後離開,向媒體表示「請各位媒體對我、對案情有利的證據調查,平衡報導就行了,謝謝大家」。裁定約莫一小時後,郭哲敏的女友、前名模錢帥君就穿著十幾萬一件的名牌迪奧大衣、帶著兩人拖著超大咖行李箱現身新北院辦保,不久後還來了兩名身形剽悍的外國保鑣拿了兩把黑傘,準備協助郭與錢順利從地院離開。稍早郭哲敏神態輕鬆離開法庭大樓,面對媒體詢問表示「請各位媒體對我、對案情有利的證據調查,平衡報導就行了,謝謝大家」,至於外傳他被黑白兩道追殺、是否擔心人身安全,他回答「沒有,沒這問題」。郭哲敏與張旭昇被檢方指控,經營跨境線上博弈、地下匯兌,再以人頭公司洗錢隱匿不法所得,被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檢辯雙方經過多次攻防,新北院稍早諭知郭哲敏交保金額提高到1億、張旭昇交保金額提高到5000萬,另兩人在8月內限制出海、出境,並需每日在提報地址以手機和門牌拍照回報監控中心,稍早兩人順利辦保離開新北院。
深夜停路邊修車「未關車門」!機車騎士「超速撞上」傷重不治亡
屏東縣一名邱姓女子,去年某日晚間開車載陳姓男友人,沿枋寮鄉中山路南下行駛時,發覺車況有異,停在路邊檢修,但由於陳男未關車門,導致一名陳姓女機車騎士直接撞上,最後傷重不治身亡。陳女父親氣得告上法院後,屏東地院審理,依照過失致死罪,分別判處邱女、陳男6個月及7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事情發生在2023年4月某日,邱女晚間9時許開車載著友人陳男,行經枋寮鄉中山路二段一帶時,發現汽車出了狀況,於是將車輛停在該路段4號前檢修。邱女將汽車以占用一半機車道方式停放,且沒有在車身後方30公尺至100公尺之路面上豎立車輛故障標誌;男則在檢修過程中,未確認該路段來往車流動態,將汽車駕駛座車門持續維持開啟狀態。後來,一名20多歲陳姓女騎士行經機慢車道時,超速撞上汽車車門,當場人車倒地,出現呼吸衰竭心跳停止、硬腦膜下出血合併瀰漫性腦水腫、左肺氣血胸等傷害,經送醫後因傷勢過重,於到院前不治身亡。陳女父親得知噩耗後,將邱女、陳男告上法院。案經屏東地院審理,根據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澎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意見,汽車夜間占用慢車道停車妨礙車輛通行,且開啟車門未注意其他車輛,且未讓其先行,為肇事主因;而該路段車時速不得超過50公里,陳姓機車女騎士是以時速78.89公里在機慢車道上超速行駛,未注意車前狀況,並未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為肇事次因。從鑑定報告結果來看,邱女、陳男共同為肇事主因;被害人就本件肇事的發生亦有過失。另外,法官審酌,邱女、陳男均提及,調解部分是由父母親陪同或處理,不清楚保險理賠金額,亦沒有詢問過理賠進度,顯示出處理事情的消極態度,犯後態度不佳。法官認為,考量被害人撞擊的部位為汽車車門,認定陳男未注意車流並迅速關上車門,於本件交通事故發生責任較邱女為重,且邱女警詢稱,案發當時有開雙黃警示燈,已藉由其他方式提醒用路人注意安全,應納入量刑考量。最終,法官依照過失致死罪,分別判處邱女6個月有期徒刑、陳男7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稱「想先入監」躲4個月兵役!20歲役男未到案遭通緝 又被判2月有期徒刑
台中一名20歲方姓男子,本應在今年4月報到服役4個月,卻因無故未到遭函送偵辦。方男辯稱,因為自己想先入監服刑,所以才沒去報到,「我沒想過要逃避兵役」;然而,檢方調查發現,方男根本沒在2月到案,還遭到通緝,直至今年5月才被逮捕。台中地院審理後,法官依妨害徵集罪,處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方男為役齡男子,今年3月12日台中市政府寄出陸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徵集令,要求他在4月22日上午8時許,到台中里民聯合活動中心集合,前往台南大內陸軍步兵第117旅報到,服4個月兵役。3月18日,方男祖母簽收徵集令後,隨即轉交給方男,但方男卻無故未到場報到,超過入營期限5日,遭台中市政府函送法辦。偵訊期間,方男矢口否認犯行,還稱「因執行傳票先來,我想要先於2月7日入監服刑,所以沒有於4月22日報到服役,我沒想過要逃避兵役」。不過,檢方調閱台中市警方卷宗,發現方男並未依傳票期限在2月7日到案入監,導致警方拘提不到,後由地檢署發布通緝,直到今年5月8日才被逮捕歸案、發監執行。檢方認定方男「想先入監服刑」顯屬卸責之詞,不足採信。法官審理也認為,方男無故未依規定報到,妨害國家對於兵役事務有效管理,破壞國家徵兵制度執行公平性,再考量他自陳教育程度為國中畢業、家境勉持,最終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五款之妨害徵集罪,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19歲男燒死刺青店夫妻判無期 被害家屬憂懼:他曾嗆出獄要殺我們全家!
屏東19歲男子許濸雄在2023年10月29日對一處刺青店縱火,導致店內老闆夫妻2人死亡;屏東地院國民法官經1年多審理合議,今(15)日依殺人罪判將許男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對此,被害家屬認為「判決太輕」因為所謂無期徒刑的刑期是25年就可以假釋,而許男在審理時揚言「出獄後要殺我們全家,要殺光出庭作證的證人」,擔心他屆時若假釋出獄,仍僅44歲、正當壯年,「將讓我們生活在恐懼中」。回顧此事件,2023年10月29日清晨4時31分許,屏東市民享路的刺青店民宅1樓傳出火警,警消獲報後緊急派員搶救,於5時16分撲滅火勢。然而,這場惡火造成28歲陳姓老闆娘送醫不治,30歲黃姓老闆重傷,送加護病房搶救8天後亦宣告不治。屏東警方在案發後不到10小時逮到涉嫌縱火的19歲男子許濸雄,許嫌在偵訊時強調自己患有憂鬱症,更拿出相關藥物佐證,並強調自己只是要給對方警告,沒想到會鬧出人命,但警方事後調查發現,許嫌不僅沒有醫師證明,更未領有手冊,而旁人也怒斥,「這人的精神根本比我們都正常」。許嫌遭檢方收押4個月後,被依殺人、縱火罪嫌起訴,案經屏東地院審結後,法官15日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不過,被害家屬指出「我們期待的是死刑!」家屬解釋,法官雖判許無期徒刑,但一般民眾或許不知道,所謂無期徒刑的刑期是25年就可以假釋,也就是說,許現在19歲,在25年後、許男44歲時就可以申請假釋出獄了。家屬還告訴媒體,他們在審理期間,聽到許在羈押時的會客錄音檔說,「等他出獄後要殺我們全家,要殺光出庭作證的證人」,「我們擔心害怕這個喪盡天良的殺人魔出來之後,我們要過著恐懼的生活。」家屬強調,已經犧牲了2條人命,而且許男在從被捕到審判的過程中,不斷表現出想要報復的心態,「他只要不開心就想要誰死,這種人應該要判死刑,無期徒刑實在太輕了」。他們表示,會不會上訴,將待與律師商討後決定。
女信徒遭「借竅驅魔」打死 教團6幹部證據不足全無罪
台中宗教團體「中華白陽四貴靈寶聖道會」余姓女幹部等6人,被台中地檢署指控涉嫌於去年(2023)6月以拍痧板打死游姓女信徒,依傷害致死罪起訴。台中地院本月(11月)8日審結宣判,認證據不足,判處6人均無罪,全案還可上訴。台中地院進一步以6人無罪為由,駁回死者父母的提出的附帶民事賠償。本案起因林欣月2014年創設「中華白陽四貴靈寶聖道會」,2019年涉「借竅驅魔」打死信徒,全案起訴後還在審理中。去年6月,大里又傳出35歲游女疑遭虐死案,檢警追查發現,手法疑似2019年的宗教「借竅驅魔」打死信徒案,循線查出當年涉案的4人,包括「總道師」余女和「三才」許女及林姓雙胞胎姊妹等4人,加上去年涉案的詹女、許女。檢方起訴書稱,涉案余女等6位女幹部,自2022年起因分工籌畫宗教活動搬進大里民宅,去年6月4日6人疑因不滿游規畫活動進度落後,涉嫌拿拍痧板暴打游頭、臉、四肢及臀部等處,5日凌晨游疑因橫紋肌溶解症而昏迷,6人卻未將她送醫,還先換掉游身上血衣,並將她反鎖在房內,再找來不知情的鎖匠開鎖,並通報119送醫,台中地檢署去年9月將余依傷害致死及遺棄屍體罪起訴6人。台中地院歷經1年多的審理,合議庭認為依證據顯示,游女平時就習慣使用俗稱「健康神掌」的綠色拍痧板對自己進行拍打理療,無法排除游女主動要求理療情形。加上無證據顯示6人有不滿或教訓被害人的動機,依無罪推定原則和嚴格的證據標準,認定不足以推定有罪,判余女6人均無罪,可上訴。而游女父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台中地院也做出判決,依刑事訴訟諭知無罪、免訴或不受理,對於附帶民事訴訟,應判決駁回,也駁回游女父母之訴,可上訴。
汪小菲欠530萬沒還大S 千萬跑車遭法拍…1原因地院臨時喊停
女星大S(徐熙媛)與前夫汪小菲離婚後,雙方因為各種大小事鬧上法院,其中的民事官司衍生強制處分案件,汪小菲欠大S約530萬未還清,故名下的跑車遭台北地方法院拍賣。而初次因差價甚至流標,原定14日二拍,但汪小菲以提供擔保金,地院即公告停止拍賣程序。台北地方法院依大S指控汪小菲未依協議支付積欠的1200萬餘元款項,強制執行將汪小菲名下ASTON MARTIN VANQUISH跑車進行拍賣,新車價逾千萬元,估計市值仍有500萬元以上。在10月17日下午於台北地方法院前拍賣,有一名林姓男子在10月14日先到法院投保室現場投標,喊價125萬元和150萬元,但都與鑑定的行情差價甚至,即宣布流標。汪小菲的千萬超跑原定11月14日下午3時進行二次拍賣,傳出汪小菲在二拍時間前已提供擔保金,因此台北地方法院已公告停止拍賣程序。依台北地方法院先前公告,汪小菲名下的黑色ASTON MARTIN,型式為VANQUISH,2014年3月出廠,汽缸數12、馬力5935C.C.,車身式樣為轎式、HID頭燈,保存地點為室內,車輛內、外車況保存良好,無擦損情形,但因車輛停置已久,車體有明顯積塵,電瓶已無電力,需接電方能啟動。據悉,大S聲請強制費用750萬元及700萬元,執行事件之執行程序仍在進行中,法院已陸續發給大S部分金額,剩餘未受清償金額為530萬5252元,所以才對汪小菲繼續執行強制處分。
柯文哲光頭造型現身 王世堅:一般剃光頭是表示懺悔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疑涉京華城案遭延押至明年1月4日,北檢今日再提訊柯文哲,柯以光頭造型現身,台北看守所對此指出是柯主動要求剃髮。自稱「最大柯黑」的民進黨立委王世堅今日受訪表示,一般剃光頭是表示對社會、對家庭的一個懺悔,但自己不願意落井下石再去說什麼。王世堅今日出席民進黨中常會,對於媒體詢問怎麼看柯文哲剃光頭一事,王世堅回應,柯氏王朝的主子要駕崩了,自己實在不好意思也不方便再說什麼,一般剃光頭大概是表示懺悔,自己不願意落井下石,畢竟柯已經碰到那麼多問題,自己過去罵他很兇,是因為柯文哲曾是首都市長、手握市政生殺大權,柯文哲現在已經被踹到一旁,補踹兩腳是「俗辣」行為,我不會做。至於有民眾黨公職解讀,這是為了表明清白的政治動作?王世堅表示,他當然可以做這樣的心理建設勉勵自己,可是社會相信嗎?停留在大家一般的共識,看到光頭就表示他要懺悔了,對社會、對家庭的一個懺悔,自己不能越俎代庖替他發言,現在柯皇要駕崩了,還有很多事情必須交代,是不是剃光頭也是一種交代也說不定,要很深的禪理才能明白,他總是需要交代的。當被詢問這是否算認罪的一種,王世堅指出,柯文哲放棄延押的抗辯,就是預計打無罪抗辯,這很清楚,柯文哲心裡有數延押定了,哪些還沒交代他也清楚,抗辯是每個人基本權利,大部分人被延押一定抗辯,只有柯文哲沒有,他就是要拗到底,拗到地院判決後,到高院整體解決,「這是我個人看法」。至於剃光頭對官司有無幫助,王世堅僅回應,對家庭和諧有幫助,「先道歉嘛!只可意會」。
不滿前女友「找藍粉知己聊情傷」!嘉義醋男捅死男閨蜜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嘉義縣水上鄉昨(12日)凌晨3時許發生駭人情殺案!一名34歲王姓男子因不滿前女友與陳姓男閨蜜來往甚密,一氣之下竟持刀砍殺陳男,導致他倒臥在大片血泊中,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該案經嘉義地檢署偵辦,認為王男涉犯《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慮,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今(13日)上午裁准。據了解,27歲黃姓女子與王男曾為情侶關係,分手後黃女向33歲陳姓男閨蜜抱怨前任,陳男為了替好友鳴不平,便與王男在網路上隔空嗆聲,雙方還相約在黃女住處談判,怎料王男當天赴約時不僅全身酒氣,還帶了一行人前來助陣。過程中雙方爆發激烈口角,王男一時情緒失控,竟掏出事先預藏好的水果刀,朝著對方胸口猛刺,導致陳男大量出血當場倒地,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緊急將傷者送往嘉義榮民總醫院搶救,遺憾陳男仍因傷重不治身亡。犯案後,王男立即與友人們逃逸無蹤,途中還沿路丟棄血衣、兇刀,警方循線展開追查,火速逮捕王男及其同夥,訊問後依《殺人罪》嫌將王男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經檢方複訊後,認為王男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慮,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嘉義地院今(13日)上午裁准羈押禁見。
快訊/染毒全臉冒爛痘!嘉義31歲警「住處搜出喪屍菸彈」遭羈押禁見
任職嘉義市第一分局的31歲陳姓員警,近期因精神不振、體重驟減、滿臉大爛痘,遭同仁懷疑有染毒跡象,經專案小組調查發現,陳姓員警與毒品人口有所交集,日前警方持搜索票前往其辦公室、住居進行搜索,果然起獲俗稱「喪屍煙彈」的三級新興毒品依托咪脂。針對陳姓員警涉毒一案,嘉義地檢署複訊認為,陳員涉犯《刑法》詐欺罪、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以及《藥事法》轉讓偽藥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經法官審理裁定,准予羈押禁見。
陳啓昱通緝8天才見查緝專刊?南檢回應了 藍軍見照片傻眼:去哪抓人
前台鹽董座陳啓昱遭通緝8天,通緝照終於亮相!台南市議會國民黨團質疑,陳啓昱掏空台鹽11億多元黑金弊案,檢方聲押,台南地院卻無保飭回,他趁法院開綠燈逃逸遭通緝,南檢日前終於提供查緝專刊照片,但所有看到通緝照的人頭上都三條線,因為通緝照中人比現在的陳啓昱至少年輕30歲,判若兩人,警察去哪找人?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林燕祝、李中岑、發言人蔡育輝、蔡宗豪指出,前台鹽董座陳啓昱掏空弊案,就是執政的民進黨「酬庸自肥」代表作,陳啓昱成立台綠並不是要發展綠電,而是為了「左手搬給右手」,掏空台鹽和台綠資產,與鴻暉國際和晁陽開發,簽下上百公頃光電租賃契約,又引進承陽光電、宸峰工程等民股,讓資本額只有3.7億的台綠,2年就可以虧損2.5億,原來陳啓昱的兒子就在鴻暉國際擔任要職,打著台綠招牌賺錢,讓「左手搬給右手」的黑金貪腐手法發揮到極致,國家資產就這樣被「酬庸自肥」掏空。國民黨團說,10月22日台南地檢署兵分32處搜索台鹽、台綠等場所,傳喚陳啓昱等19人及15名證人,偵訊後以背信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聲押,結果前總經理等6名被告,准以10萬到30萬元不等交保,全案偵查核心陳啓昱卻被台南地院無保飭回,直到重開聲押庭,檢院才驚覺陳啓昱跑了,11月4日終於發布通緝,結果等了8日,南檢終於提供陳啓昱的照片給警方,誰知大家一看查緝專刊的照片,全傻眼,頭上三條線。(圖/台南地檢署提供)國民黨團質疑,陳啓昱的通緝照片是AI生成照嗎?30歲左右,頭髮茂密烏黑、白面斯文人是陳啓昱?通緝照不是要抓人嗎?南檢提供這張照片,跟現在白髮稀鬆、龍鍾胖胖的陳啓昱,根本是判若兩人,這是要警察去哪裡抓人?台南地方法院和台南地檢署,真的想要偵辦審理,掏空台鹽和台綠11億多元資產,「左手搬給右手」的黑金弊案嗎?現在執政的賴清德政府,看看陳啓昱的酬庸案,是否該好好檢討現在鬧得沸沸揚揚一系列的「酬庸自肥」案,人民真的要縱放國家資產被民進黨這樣掏空嗎?針對陳啓昱遭通緝8天才看到查緝專刊,台南地檢署表示,本署偵辦台鹽綠能公司疑涉不法案件,於11月4日依法對被告陳啓昱發布通緝,專案小組即將陳啓昱通緝資料及照片傳送至「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網站」、「通緝專區」、「通緝犯資料查詢(公告)平台」、「臺灣高等檢察署通緝查詢系統」等網頁平台,民眾自當日起均可透過上開網頁資料查得被告陳啓昱通緝資料及其照片。南檢強調,檢方從未表示要請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刊登查緝專刊,且事實上亦無該案之通緝資料未上網之情事,但專案小組考量製作查緝專刊有利辦案,目前已整備簽文,待收到南檢的電子函文後,將立即簽辦,協助發布重要緊急查緝專刊。
台中德州撲克店淪賭場!聘正妹女大生當荷官攬客 警逮57人送辦
警方7日晚間9時許在台中市一中商圈偵破一處賭場,1間德州撲克牌店以競技協會名稱掩護私設賭場,並找來5名女大生身穿專業套裝搭配黑絲襪當荷官,藉此吸引賭客上門,警方取得搜索票後便攻堅入室,當場逮獲洪姓負責人及荷官等14人,和43名賭客,後續警方全數帶回依法送辦。據了解,賭場從6月間在一中商圈中華路的角落開始營業,且位置鄰近中國醫藥大學,與附近其他學校均距離不遠,甚至以「某撲克競技協會」作為遮掩,實則暗中經營賭博,此外還找來5名女大學當荷官,憑藉身著黑色短裙及黑絲襪等專業套裝,藉此誘使賭客參與非法行為。警方表示,第二警分局經長期蒐證,眼看時機成熟後,便向台中地院聲請搜索票,隨後在該店舉辦錦標賽吸引大量賭客的時段,持搜索票攻堅突襲,大批警力進入時,發現該店並不像地下賭場藏匿在暗室,反而是在明亮的店面進行賭博情事,並以協會名義進行交流,成員在繳納報名費後除了進行交流還出現現金,在場民眾看見警方皆紛紛嚇傻。警方說明,當場逮獲洪姓犯嫌等14人共同經營職業賭場,及蕭姓賭客等43人正進行賭博情事,同時查扣錦標賽表格、現金27萬6000元、員工打卡單、撲克牌、籌碼、對講機及點鈔機等罪證,後續警方將全數涉案人帶回偵辦,全案詢後,14名負責人及員工遭依法送辦,部分賭客則暫予不解送。
房客遭龜殼花咬傷!怒告墾丁民宿「沒標示」 法院判決敗訴
去年一名男子入住屏東墾丁國家公園內一間民宿,在民宿範圍內草皮遭毒蛇「龜殼花」咬傷,認爲民宿沒有設置告示牌提醒,提告民宿過失傷害。屏東地院近日審理後,判決民宿負責人陳女無罪。根據判決書指出,鄭姓男子去年9月1日入住該民宿,當晚9時許,在民宿草皮活動時,遭一隻毒蛇龜殼花咬傷左腳掌,造成蜂窩性組織炎、左下肢出血性腔室症候群等傷害。他認為民宿在範圍內草皮區,並未設置毒蛇警告標示,因此向民宿陳姓負責人提告過失傷害,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檢方認為,陳姓女負責人同為實際管理該民宿的人,明知該民宿位於野生動物保護範圍的墾丁國家公園內,蛇類自然也會較多,甚至可能會進入該民宿的範圍,應該要在民宿範圍內設置相關警示措施。不過陳女辯稱「我認為我沒有過失」,主張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民宿沒有設置相關警示措施的義務;她也未曾在民宿草皮見過毒蛇,無預見可能性。法院審理判定,鄭男提供的證據,僅足以證明在民宿被龜殼花咬傷腳,以及民宿沒有設置標示;加上法官函詢屏東縣府、墾管處後,依據《民宿管理辦法》、《國家公園法》、墾管處法規,並無針對國家公園內民宿範圍內可能出現野生動物出沒地點,需設置警告牌等相關規範。法院認定,陳女雖有違反注意義務,但並未有法律依據,不足以證明負責人有過失傷害犯行,判處無罪,可上訴。
彰化男26刀砍死芭樂公主 又拿刀追人恐嚇下場曝
彰化縣溪洲鄉一名賴姓男子因不滿鄭姓「芭樂公主」提分手,跟張男拿膠帶綁她,再分別拿西瓜刀砍她26刀,而鄭女堂哥到現場,殺紅眼的賴男嗆,「沒你的事、你閃喔」,彰化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賴男5個月,而國民法官參審殺人案。死者鄭女因外型出眾,種出來的芭樂又香甜多汁,在當地有「芭樂公主」稱號。2023年12月7日,賴男跟張男一起去芭樂園,先拿膠帶把鄭女的雙腳綁起來,再拿西瓜刀朝她的肩、背等多處狂砍26刀,鄭女的左手快被砍斷,左手掌的手指幾乎被砍到剩皮,手段非常凶殘。而當時鄭女堂哥鄭男聽到求救聲趕到芭樂園,看到賴男正在砍人,賴男恐嚇「沒你的事、你閃喔」,還拿刀追鄭男,鄭男逃跑後報警,賴又回去芭樂園繼續砍人,最後跟張男逃離現場。警消到場時,鄭女已不治,警方在現場發現一把刀,也在車內搜出另把刀,目前賴男跟張男被羈押,殺人案則列國審案,而地院先對賴男恐嚇一事,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5個月。據了解,賴男在鄭女的芭樂園工作,2人在今年初交往,數月後鄭女發現賴男品行不佳,愛賭博,又常跟她要錢,還想插芭樂園乾股,所以鄭女提分手,但賴男不甘心不停糾纏,恐嚇鄭女要討錢,逼鄭女躲親友家。
莽男家暴13年還討撫養費 法官痛斥「養育子女如役牛馬」判兒女免養
新竹男子阿德(化名)長期對前妻及3名子女家暴,還將外遇對象帶回家,離婚後對家人不聞不問,也沒有給付扶養費,如今因重度身心殘障,無謀生能力,竟要求子女們每人每月負擔8445元扶養費。案經新竹地院審理,法官痛斥阿德「養育子女如役牛馬」,裁定准許3名子女免除其等對於生父之扶養義務;可抗告。根據判決書,阿德主張,自己領有極重度身心殘障證明,無謀生能力,然而他與前妻離婚前,均有扶養3名子女,不料3人竟對他不聞不問,完全不幫忙負擔生活費用;根據行政院內政部主計處統計,111年度新竹縣每人月消費支出為2萬5336元,此應由3名子女分擔,故請求每人每月應分別給付8445元。其中一名子女辯稱,雙親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生父時常動手毆打母親,最嚴重是他小學4年級時,對方曾施暴將媽媽打到吐血,且阿德曾有外遇,並曾將外遇對象帶回家,兄弟姊妹均有見過,就連自己也時常無故遭生父痛毆、搧耳光,打到遍體鱗傷,造成他自幼創傷,目前仍有在身心科就診。針對上述說法,其他手足予以證實;3人母親也證稱,自己曾被家暴13年,前夫暴力行為甚至威脅到小孩,每次對方情緒不好就不讓家人睡覺,她有一次在工地被男方拿鐵椅打,被迫躲進汽車旅館,下車後腿不能走路,是用爬的進去,後來她忍無可忍提出離婚,阿德自此之後不曾探視過3名子女,也沒付過扶養費用。由於證人指證歷歷,新竹地院認定3名子女說法勘信為真,審酌阿德屢對孩子及前妻實施家暴,養育子女如役牛馬,戕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全發展甚鉅,已達情節重大程度,若再讓3人負擔扶養費用,衡諸一般社會生活經驗,顯失公平,因此駁回阿德請求,並裁定子女3人免除其等對於生父之扶養義務;可抗告。◎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