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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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追張文「為何不用槍」? 網哀嘆現況:報告寫不完恐還得賠錢
27歲男子張文19日在台北車站M7出口、捷運中山站以及誠品南西店使用汽油彈、煙霧彈並持長刀連續作案後,最後墜樓身亡,造成4人死亡(含張文)、11人受傷。對此,就有網友疑問道,為何已經確認嫌犯殺人,警方卻沒有直接用槍?引起鄉民熱議。這名網友在PTT以「台灣警察到底有多怕用槍」為題發文表示,張文已經丟煙霧彈又殺人,警察追到頂樓卻沒有用槍,反而拿著警棍、手電筒,讓他忍不住質疑「台灣警察到底多怕用槍?」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大膽開槍後面一堆鳥毛爛事啊」、「你要幫忙寫報告嗎」、「開一槍報告寫不完欸」、「你要幫忙去法院跟賠錢嗎」、「開槍,叭叭,執法過當」、「開槍=考績升遷無望=跑不完的法院」、「沒用好,副作用跟你一輩子」、「司法不挺警察,自求多福吧」、「跑法院可以跑死你」。還有人指出,「翻翻案例,警察用槍後果都非常人能接受」、「用槍遇到恐龍法官怎麼辦,一輩子賺的錢給對方家屬?搞到自己妻離子散,何必呢?」、「開了槍 自己一輩子也可能毀了」、「一堆警察開槍被告、索賠」、「法官:你可以奪刀」、「怕被家屬告執法過當」、「怕的是他頭上的長官吧」、「開了會被法律人霸凌好幾年外加失業賠償大禮包」。至於警察究竟何時可以用槍?根據現行《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一、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二、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三、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或他人助其拒捕、脫逃時。四、警察人員所防衛之土地、建築物、工作物、車、船、航空器或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遭受危害或脅迫時。五、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有受危害之虞時。六、持有兇器有滋事之虞者,已受警察人員告誡拋棄,仍不聽從時。七、有前條第一款、第二款之情形,非使用警刀、槍械不足以制止時。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認犯罪嫌疑人或行為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將危及警察人員或他人生命或身體時,得使用槍械逕行射擊:一、以致命性武器、危險物品或交通工具等攻擊、傷害、挾持、脅迫警察人員或他人時。二、有事實足認持有致命性武器或危險物品意圖攻擊警察人員或他人時。三、意圖奪取警察人員配槍或其他可能致人傷亡之裝備機具時。四、其他危害警察人員或他人生命或身體,情況急迫時。
86歲老翁散步有落葉被吹進嘴裡 吐掉遭控「隨地吐痰」挨罰上萬元
英國有一名86歲退休老翁馬許(RoyMarsh),因散步時把一片被風吹進嘴裡的落葉吐掉,竟遭地方環境執法官員開出250英鎊(約新台幣1萬2千元)罰單,引發社會熱議。即便馬許上訴解釋只是吐掉落葉,仍被開罰,但金額降為150英鎊(約新台幣7200元),馬許繳完罰款後,也對外出感到焦慮,家人也很不能接受最後的判決。根據外媒《每日郵報》報導,來自英國的86歲退休老翁馬許表示,今年2月一個風大的日子,他到家裡附近散步,坐下休息時有一片蘆葦被風吹進他嘴裡,當下他就本能地吐掉,隨後正要離開時,卻被兩名執法官員攔下,指控他「隨地吐痰」。即便馬許當下否認,並解釋到底發生什麼事情,對方仍聽不進去,過不久他收到一張250英鎊(約新台幣1萬2千元)罰單。馬許與家人都無法接受,並提起上訴,但最終罰單並未撤銷,只是金額減少成150英鎊(約新台幣7200元),他也只能繳納這筆罰款。老翁馬許當下解釋只是把落葉吐掉,執法者仍認定就是「隨地吐痰」,在當地引發熱議。(圖/翻攝自臉書/Jane Marsh Fitzpatrick)事後馬許表示,他知道這種事情誰都可能會遇到,只是因此讓他對外出散步感到焦慮。另外,馬許的妻子安妮(Anne Marsh)也說,丈夫不是會隨地吐痰的人,這件事情真的讓他的丈夫很難過,痛批根本執法過當,甚至質疑針對年長者。馬許的女兒也將此事分享到社群,引發熱烈討論。除此之外,地方議員芬德利(AdrianFindley)表示,曾接到多起居民抱怨,認為執法官員執法過於嚴苛,特別是對老人應採取更具彈性的處理方式;他建議,「若確實是意外,應給予道歉和整理機會,而不是直接開罰。」這起事件發生地的議會(East Lindsey District Council)則回應,執法行動僅針對目擊到的環境違規行為,並強調執法過程不針對特定族群,也不存在歧視。議會官員指出,執法目的是改變行為、維護環境整潔,確保居民與遊客能享受安全環境。
韓國影帝劉宰明破例出演恐怖片《咒你》 滿浴缸斷肢嚇到他跑出片場
韓國驚悚電影《咒你》集結劉宰明、文彩元、頌樂、車善玗等多位實力派與人氣偶像演員共同演出,以買賣鬼魂的禁忌市場為背景,描繪人們在慾望和恐懼間的掙扎。鮮少拍恐怖片的資深男星劉宰明在片中化身追查綁架案的刑警,帶著菜鳥警察車善玗展開調查行動,過程中不僅驚見滿浴缸的手腳殘肢,還遭暴力攻擊,場面血腥又逼真,簡直可怕到了極點。韓國男星劉宰明曾演出過多部話題韓劇《請回答1988》、《秘密森林》、《梨泰院Class》以及電影《哈爾濱》、《王者製造》等作品,無論是暖心正派還是陰狠反派角色他都能駕馭,2024年在影集《無路可走;輪盤賭》和許光漢演出多場對手戲,今年更以電影《幸福國度》獲得百想藝術大賞最佳男配角的肯定,累積多年演技實力,是韓劇迷熟悉且信任的大叔級演員。這次他在《咒你》中飾演資深刑警,因執法過當遭到懲處,心有不甘的他決定追查一樁神祕綁架案來彌補過失,他以冷靜、克制的表現方式推動劇情發展,展現人物在罪惡感與責任感之間的掙扎。談及這次的拍攝,他說:「我平常不太看恐怖片,這次好像是我第一次在電影院裡完整看完恐怖片。記得我讀過劇本後,心裡產生了不少疑問,追著導演跟他討論了許久。雖然片中的空間帶有象徵性,但我們都努力讓它看起來真實。」劉宰明透露演出《咒你》對他來說是非常特別的經驗,他在拍攝時必需經常看著滿浴缸的斷手、斷腳、人體殘肢等血腥又詭異的衝擊畫面,雖然知道是道具,但非當逼真,氣氛又極度緊張壓抑,每次喊卡後,他都必須跑到外頭透透氣、調整一下情緒,才能繼續拍下去。韓國驚悚電影《咒你》以買賣鬼魂的禁忌市場為背景,描繪人們在慾望和恐懼間的掙扎。(圖/華映娛樂提供)電影中與他搭檔的車善玗(Baro)飾演新進刑警,為了證明實力而跟隨劉宰明投入危險的辦案行動。角色既有新人的魄力,也有面對未知的焦慮,隨著案件進展,恐怖衝突直擊面前,他的內心逐漸崩潰。車善玗是偶像男團「B1A4」成員,他和劉宰明一樣透過影集《請回答》系列打開知名度,在《請回答1994》中扮演劇中小可愛喜滋滋,古錐討喜的模樣迅速打開知名度,後續接連以電影《禁止停車》、《安納布爾納峰》、《不存在的孩子》等作品累積演技經驗,退伍後決定專心以演員身分發展,並使用本名接戲。車善玗在《咒你》中透過細膩的情感處理讓角色更具現實感,這次跟劉宰明對戲,「和前輩一起拍戲我學到很多,因為我演的是他的後輩,所以很自然地就跟著前輩的節奏走。」除了在演技上的新挑戰,車善玗也曾在綜藝節目《深夜怪談會》中分享過一段難忘的靈異經驗,原本不太相信鬼,但在經歷那件事後,想法完全改變。車善玗回憶道,某次跟「B1A4」隊長振永在結束通告後回到經紀公司繼續創作,當時振永在工作室作曲,自己則在聲樂室獨自寫歌詞,忽然間聽見有人喊著「善玗啊~」走出門查看,卻沒有人影,便去問振永是否有叫人,對方表示沒有以為聽錯,回到房內繼續工作,不久後,振永推門進來,反問他「你剛剛叫我嗎?」兩人才發現,他們都清楚聽到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但當時公司只剩下他們,沒有其他人在場。頓時感到一陣涼意的車善玗,立刻關掉電腦和燈光,跟振永連忙離開公司。從那次之後,才真正相信世上有些事情的確無法用常理解釋。電影《咒你》描述苦思題材的作家、偷取鄰居包裹的上班族、為讓女兒考上醫學院而煞費心機的母親、想洗刷污名的資深警察以及拍攝恐怖探險影片的大學生 YouTuber,這些看似毫無關聯的人物,在命運的交錯中逐漸被一股神祕力量牽引,所有錯誤的選擇都指向同一個可怕的真相,那就是由慾望構築的鬼魂交易市場,凡與鬼做交易者,終將付出代價,卻無人能預料代價會在何時、以何種方式降臨。《咒你》將於10月31日上映。
被疑是中國通緝犯!台灣出版人遭德海關扣「小黑屋」4小時 外交部曝德方說法
從事國內外書籍版權代理工作的台灣出版人鄭莛,近日前往德國參加法蘭克福書展,卻在機場入境時遭德國海關懷疑是中國通緝犯,因此遭到拘留、盤查整整4個小時。她獲釋後透過臉書自曝期間所受驚嚇與不合理對待,引發國人關注。對此,外交部歐洲司司長黃鈞耀今(16)日說明,德方海關人員在第一時間認定「護照與本人有差距」,但也強調這僅是德方說法,已要求外館進一步釐清。台灣出版人鄭莛14日透過臉書發文,表示自己在德國法蘭克福機場入境時,因人臉辨識未通過,遭海關人員攔下。鄭女解釋,自己近年來由於牙齒矯正戴過牙套、拔了牙,又打了骨釘,臉型因此有所改變,但仍被帶進一旁的小房間,接受多名警察輪番盤問個人資訊、入境目的,又被翻查隨身物品、檢查手機社交帳號與私人訊息,甚至要求簽下「同意被限制自由」的免責聲明書。最後她才發現,當地海關人員懷疑她是某名來自中國的女通緝犯,因此再被嚴密拘留盤問了4個小時才獲釋。今(16)日,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邀請外交部長林佳龍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質詢時關切此事,林佳龍回應,這件事情發生時,駐德外館有接獲當事人急難救助電話,已進行了解調查,表達關心;歐洲司長黃鈞耀則是補充說明,德方在第一時間,認定護照與本人有差距,這是德方說法,已要求外館進一步釐清。黃鈞耀也提到,外館在第一時間已有提供相關協助,並提醒國人若遇到類似情形,應即時撥打急難救助專線通報外館,外館會去了解並提供協助。另據《中央社》報導,針對德國警察是否執法過當,駐德台北代表處法蘭克福辦事處處長羅美舜獲悉此事後,已第一時間聯繫法蘭克福航警局。航警局局長則表示,現行作業規範明定,被滯留的外國旅客若有需要,可要求聯絡其所屬國的使領館。因此羅美舜指出,若遇到類似情況,邊境警察可先致電法蘭克福辦事處,因為辦事處人員能立即辨認出旅客是否為台灣人,或是否冒用台灣護照。此外,使用機器人臉與指紋辨識的歐盟申根區「數位邊境系統」(EES)陸續上路,未來也可能發生更多人臉掃描不準確的烏龍事件。羅美舜對此則建議,國人出國前應攜帶至少一張與現貌相符的身分證件或文件影本,以免護照照片與本人差異過大,造成誤會。
ICE執法升級美國多城市緊張對峙 目擊者控:砸碎車窗強行逮捕
近期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在多地的強硬行動,引發紐約、芝加哥、波士頓等大城市的衝突與抗議,進一步加劇全國對移民政策的緊張氛圍。根據外媒《路透社》的報導,紐約一名ICE官員於法院走廊推倒一名女子,事件被拍攝並流傳網路,隨後該官員已被解除職務,等待調查。據報導,這名女子來自厄瓜多,正在美國尋求庇護。美國國土安全部發言人罕見公開譴責,指稱涉事官員行為「不可接受」。波士頓地區則傳出一名瓜地馬拉籍永久居民在被拘捕過程中受傷,須送醫治療。目擊者指控ICE行動過於粗暴,甚至砸碎車窗並強行逮捕。現場影像顯示,該女子倒地時雙手反綁,其子在一旁哭泣。在芝加哥郊區布羅德維尤,抗議者長期要求關閉當地移民拘留中心。26日示威升級,ICE特工施放催淚瓦斯、非致命子彈與胡椒球驅散人群,並在屋頂巡邏。牧師與社區人士批評執法過當,當局則稱抗議者封鎖出入口並試圖闖入設施。除了各地對峙,美國總統川普更於27日宣布,授權軍隊部署至奧勒岡州波特蘭,以「全力」保護聯邦移民設施免受「國內恐怖分子」攻擊。川普將反法西斯運動定義為恐怖組織,並稱抗議者為「職業煽動者」。不過地方官員和民主黨政界人士強調波特蘭治安狀況並未失控,並批評總統此舉是在製造對立。數據顯示,波特蘭今年上半年暴力犯罪大幅下降,謀殺案件比去年同期減半。地方領導人呼籲總統撤回軍事介入,避免重演2020年聯邦鎮壓反而刺激抗議的局面。近月來,ICE執法力度持續升高,川普政府以打擊犯罪為由,大規模拘捕非法居留者,但許多無犯罪紀錄的移民亦成為目標。此舉在民主黨主導城市引發強烈反彈,並使全美移民議題再度成為政治焦點。
雙刀男家暴脅迫女友遭警開槍擊斃 檢認正當防衛不起訴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吳姓員警,4月間處理家暴案時,見49歲蔡姓家暴現行犯酒後因感情問題,持雙刀攻擊並脅迫43歲陳姓同居女友,且員警到場蔡男還持續攻擊被害人,於是《警械使用條例》朝蔡男連開2槍導致其死亡,檢方摁定員警行為屬正當防衛及依法令之行為,26日予以以不起訴處分。頭份警分局於4月18日凌晨接獲家暴通報後前往處理,吳員到場後,見蔡男手持雙刀,還勒頸挾持陳女,員警喝令他放下刀械,蔡卻持續攻擊陳女,並朝警方逼近,吳員朝他連開2槍,蔡則是左手掌和左胸中彈,急救後宣告不治,家屬認為吳員執法過當,提出過失致死告訴。檢方調查後認為,警方抵達時,嫌犯手持利器持續攻擊被害人。員警依《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第4項第1款規定,連開兩槍制止嫌犯,第二槍射擊時情勢緊迫,員警難以判斷嫌犯是否已放下刀械,且彈道分析顯示,無法排除員警是朝嫌犯腿部射擊以降低殺傷力。檢方認定員警於執勤過程中依法使用警械,行為符合正當防衛與職務執行要件,罪嫌不足,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對該員警作出不起訴處分。
被誤認成「山老鼠」!桃園民眾一家5口出遊 途中遭警方「拔槍攔車」嚇壞孩童
近日,有桃園民眾開著妻小開心出遊,誰知返家途中開車行經復興區東眼山附近,卻在馬路中間被一輛一台大溪警分局巡邏車及另一台小客車「包夾」攔下,之後2車上更是先後衝出制服、便衣員警持槍對準一家人,還把行李全拉出來搜查,讓民眾一家大小都嚇壞。雖然警方在確認沒有不法後解釋是收到舉報後在抓捕「山老鼠」,才會擺烏龍攔錯車,不過民眾表示車上3名孩子在警方執法過程中受到了極大的驚嚇,氣憤難平將事件公布在網路上,引起網友討論。大溪警分局則表示,在確認攔查是誤會後已經當場與民眾致歉,事後也再次致電表示歉意,後續也將再度安排時間到民眾家中登門道歉。警方還指出,將會針對相關的攔查程序進行檢討,以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桃園民眾鄭先生20日在臉書地方粉專「桃園大小事」PO出影片,表示19日下午約17時40分左右,當時他載著妻子與3名孩子結束出遊正要返家,當行駛在台7線17.8公里處時,忽然間,開在前方的一輛黑色自用小客車煞停在道路中央,緊接著從對向車道又衝出一輛警車,與前方小客車一同將鄭先生的車輛「包夾」攔停。隨後,從2車上走下6、7名制服、便衣警員下車,不僅手持警棍,更有便衣的警員拔槍對準車輛,朝車內大聲喝斥,讓鄭先生一家嚇到不知所措。鄭先生發文怒批:「我們車窗本也沒關,看不出來是一家大小嗎?我們犯什麼罪?什麼法?搜索票勒?講不出來?什麼叫做攔剛好而已?什麼叫做疑似山老鼠?什麼叫做舉報?」又表示:「你們要攔查可以啊!為什麼不涉攔查點?這樣行駛中突然插車對嗎?孩子全被你這種執法過當行為嚇到。」影片曝光,引起網友熱烈回應。有許多網友譴責警方的執法方式,但也有網友認為能理解警方的做法:「很多山老鼠就逃逸外勞,可能持刀持槍的,前面都沒車了,設攔查點,是讓他們有時間跑嗎?」、「我可以給你答案,因為你開WISH!這幾年逃逸外勞集團與山老鼠集團與犯罪集團都買WISH!所以如果一旦你買這款車,隔熱紙又超黑,又剛好路過犯罪現場,被誤會的機率是超級高的!」、「有看過警察圍捕影片的人大概都知道,採前後包操、夾擊方式圍捕,以避免嫌疑車輛衝撞逃離。以您的情形來看,可能是報案的時候資訊就已經錯誤或不完整,例如『XX顏色休旅車』,少了完整資訊導致攔查錯誤!」對此,桃園市警局大溪警分局偵查隊長林春光表示,警方當天接獲新竹林區管理處大溪工作站通報,表示有車輛前往復興區東眼山區倒伐林木,警方依據過往經驗法則,採取優勢警力攔查一部自小客車,經攔查後發現是民眾一家5口出遊,並無不法,警方當下向民眾道歉,過程中無人員及車輛損傷。警方還強調,在發現攔查有誤的當下,已經向鄭先生表達了歉意,事後也再次致電表達歉意。後續將會再安排時間到鄭先生家中登門致歉。此外,警方也將會針對相關的攔查程序進行檢討,以避免類似的誤攔事件再次發生。
淡水男闖紅燈辱罵警遭「大外割」骨折 二審結果出爐大逆轉
新北市淡水一名高姓男子因闖紅燈遭警方攔查,現場不僅辱罵員警,還拒絕配合盤查、企圖離開,最終遭警方以「大外割」制服,導致多處骨折與挫傷。一審法院認定警方執法過當,判傷害罪緩刑2年,並須賠償3萬元。不過案件上訴至高等法院後出現大逆轉,法官認為警方執法屬正當,最終改判高男與員警均無罪,全案確定。判決指出,事件發生於2023年4月13日下午3時許,淡水分局吳姓警員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中山北路一段與大信街24巷口,發現高男違規闖紅燈穿越斑馬線,遂上前攔查並要求出示身分證明。高男不僅拒絕配合,還辱罵警方「不要玩這個啦、你神經病喔」,試圖離開現場。吳員見狀通報支援並上前制止,雙方拉扯過程中,吳員以柔道技法「大外割」將高男壓制在地,導致其左脛骨、腓股骨及蹠骨骨折,並有頭部與身體多處挫傷。高男事後控告吳員傷害罪,並求償300萬元。士林地院審理時認為,高男雖違規並出言不遜,但警方應採取對人民傷害最小的方式執法,吳員直接使出摔技,已超過必要限度。考量吳員願賠償3萬元醫藥費,但雙方未達成和解,仍判吳員傷害罪緩刑2年。高男則因辱罵警員,依侮辱公務員罪判拘役10日,緩刑2年。不過案件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後,法官援引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5號判決,認為侮辱公務員罪須具備「明顯妨礙公務」才能成立,高男當下情緒激動、主觀上不認為違規,無妨害執法之實,構成要件不成立。至於警方執法部分,法官審酌當時情境指出,高男屬現行犯,吳員已先採取口頭勸導及通報支援等較低強度手段,最終才使用對身體傷害相對較小的大外割制伏,雖造成受傷,仍屬比例原則下的正當執法,不構成犯罪。最終二審撤銷原判,改判吳、高兩人均無罪。
51歲男尾隨2嫩妹「偷窺開門」遭報警 揮刀襲警頸部被開槍擊斃
南韓光州市中心今(26)日凌晨爆發一起嚴重警匪衝突,一名51歲男子涉嫌深夜尾隨兩名年輕女性,警方接獲報案後趕赴現場,未料該男子突持刀攻擊警員,導致一名警官重傷。警方為制止攻擊開槍,最終該男子傷重不治,引發外界對執法是否過當的討論。根據《韓聯社》報導,事發地點位於光州廣域市東區錦南路附近。25日凌晨3時10分,兩名夜歸女性發現一名形跡可疑的中年男子尾隨,甚至在她們進入住商混合公寓時偷窺電子鎖開門過程,因而報警處理。光州東部警察署錦南機動隊的兩名警員接獲報案後迅速趕往現場,並在錦南路4街站附近發現該名可疑男子。警方上前盤查時,男子突然從紙袋內抽出廚房用刀,朝一名51歲警官猛砍,造成對方頸部與臉部重傷。警官倒地後,該男子轉而攻擊另一名巡警。重傷的警官掏出手槍示警,先朝空中鳴槍1至2發,但男子仍持刀逼近。警官隨即改用電擊槍制伏,然而由於歹徒穿著厚重外套,電擊未能發揮作用。在持續攻擊下,警官最終開槍還擊,連開3發子彈,擊中該男子上半身。男子被送往大學附設醫院急救,仍因傷重不治。現場巷弄遺留大量血跡,顯示衝突的激烈程度。事件發生後,外界對警方是否執法過當提出質疑。對此,光州警察廳與光州東部警察署強調,警員依據《警察行使物理力量之標準與方法規則》開槍,因男子持刀攻擊,構成致命威脅。警方表示,原本計劃射擊男子下半身,但在混亂中誤擊其上半身。針對爭議,曾擔任檢察官的法律專家指出,南韓司法機關對於涉及人命的執法案件審查嚴格,警方恐將面臨「執法過當」的質疑。專家表示,相較於美國,南韓對執法人員使用致命武力的標準較為嚴格,每當發生致命案件,執法人員往往會受到外界高度關注與審查。目前警方正進行進一步調查,以釐清執法過程是否符合相關規範。
娃娃機店遭搶「員警開槍追捕」擊斃通緝犯 網紅募款幫付喪葬費
知名YouTuber天龍德經營的抓娃娃機店遭通緝犯闖入搶劫,員警在追捕逃犯時開槍制止,不料擊中嫌犯胸膛,導致其傷重不治。事後死者家屬控告警方執法過當,並要求國家賠償,天龍德得知後,憂心年輕警員因官司影響未來,決定捐款並募款支付死者喪葬費,希望幫助警員度過難關。天龍德表示,自己的抓娃娃機店6日凌晨遭槍砲通緝犯闖入行竊,總損失超過20萬元。該名嫌犯有搶奪、恐嚇取財、侵占、偷竊及槍砲等多項前科,當日凌晨持油壓剪、榔頭闖入他的抓娃娃機店,破壞兌幣機後竊走16萬3200元現金,並迅速逃逸。另因兌幣機損毀,天龍德需再花費4萬9000元更換新機,總損失超過20萬元。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鎖定嫌犯行蹤,發現其駕駛一輛懸掛假車牌的失竊BMW,並試圖逃逸。追捕過程中,嫌犯頻繁逆向行駛、闖入機車道,甚至嚇得一名機車騎士跳車閃避,造成公共安全嚴重威脅。執勤的24歲警員見狀,連開5槍示警,其中一發子彈擊中嫌犯胸膛,導致55歲凌姓嫌犯送醫不治。事發後死者家屬以執法過當為由,對涉案警員提告,並要求國家賠償。天龍德得知後,擔憂年輕警員因案件影響未來升遷,甚至長期困於基層職位。他坦言,台灣司法環境讓警察面臨開槍執法的壓力,因此決定改變立場,從僅是受害者的角色,轉為為警員伸出援手。為幫助警員爭取更多勝算,天龍德不僅不向死者家屬追討20多萬損失,還自行出資,並向樹林當地企業、組織募款,共籌得15萬元喪葬費,希望以善意緩解家屬情緒,減輕警員的法律壓力。天龍德強調,儘管自身財務損失慘重,他仍全力支持警方依法執法,並讚揚樹林警方的高破案率。他呼籲社會關注警員執法困境,並表示:「希望這起案件不會影響該警員的未來升遷,也提醒大家,樹林警方破案神速,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警深夜取締噪音車釀擦撞意外 蘆洲分局還原真相駁不實揣測
新北市蘆洲分局11日凌晨執行「靖音專案」於八里區取締噪音車時,不慎與一輛改裝機車發生擦撞,造成20歲林姓騎士鎖骨斷裂,送醫後無生命危險,而相關影片在網路上掀起兩極評論。對此,蘆洲分局也出面說明還原當時清況。 事發於八里區中華路荖阡坑路口凌晨3時許,28歲洪姓警員與同事於上述路段執勤時,發現有兩機車急駛而過,旋即亮起警示燈與方向燈欲匯入車道追趕,不慎與騎士發生追撞。救護人員趕抵後發現林男鎖骨斷裂,送往淡水馬偕醫院治療後無礙,而洪姓警員發生事故後感到身體不適送往三重醫院就醫,雙方經治療觀察後均返家休息。相關的影片在網上掀起討論,少數網友質疑警方是否有「執法過當」可能性,不過經查後發現該輛機車不僅沒裝後照鏡,就連大燈也沒開,也因為車速過快導致警方匯入車道時閃避不及才釀成意外。蘆洲分局對此回應表示,執勤過程中警員確實依規定開啟警示燈與方向燈,但因林男未開頭燈且車速較快,才不慎造成擦撞,絕無刻意衝撞行為。針對肇事責任與事發經過,相關調查已移交林口警分局處理,肇事原因及後續責任歸屬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遭控執法過當!女騎士被當撞警「炸街猴」 警持電擊槍攔停威嚇
台中市大肚區24日發生一起攔檢糾紛事件,1名18歲女騎士獨自前往望高寮看夜景,不料在返程中遭攔查,員警甚至拿出拋射式電擊槍並按下開關勒令她熄火,女騎士對於此行為懷疑執法過當,通時澄清自己並非是「炸街猴」,警方針對此事回應並未電擊,是因為女騎士微蛇行且未減速,警方才用電弧聲警示。據了解,女騎士認為警方行為疑執法過當,她當時正好從路邊起步約60公尺而已,車速也不快,但由於警方未設置攔檢站,她沒看見員警揮手示意,直到見狀後立即煞停,未料員警卻誤以為她要撞警察,她表示自己未曾想過衝撞員警,但警方態度不佳,甚至稱「剛18歲就這樣」。警方表示,烏日警分局大肚所24日接獲情資,有民眾騎車聚集,警方隨即在華山路執行攔檢勤務,本就不是為了設置攔檢站臨檢 ,是發當時密錄器也拍下,有4輛機車行經時看見員警揮手示意後,便一一向路邊停靠,女騎士則在最後方,結果她起步後便朝1名員警方向騎去,而非往路邊停下受檢。警方說明,女騎士當下微蛇行且無減速跡象,員警才判斷她疑有衝撞員警嫌疑,便立即按下電弧聲示警,並稱「熄火!電下去哦!」威嚇她,但並未向她電擊,直到另名員警上前控制機車,女騎士才下車配合,後續依規定查證人員身分、車籍無誤後,便讓女騎士離開現場。
買不到雞胸肉超商浩克襲警 遭警棍伺候12下監察院批評執法過當
桃園市中壢區2023年有1名28歲健身教練因買不到雞胸肉,情緒失控在超商內打砸發狂,最後引發與警方的激烈衝突,當警方接報抵達現場控制局勢時,雙方爆發激烈拉扯,並造成現場執法過當,監察院針對此事件的調查報告近日出爐,認為警方執法過程中未遵守相關規範,且動用過度武力,存在違失情節,並強調須檢討並改進警察執勤方式。據悉,該名健身教練當時因購買需求未能達成,在超商內情緒爆發,不僅破壞店內物品,還不斷騷擾超商員工,情緒異常激動,2名接獲報案的中壢分局員警到場後,發現該名教練赤裸上身、言語失序,並隨意損毀店內物品,甚至有自言自語和哭泣等行為,展現出精神異常的狀態,員警認為,該男子壯碩的身材使他具備潛在威脅,並可能攜帶致命武器,於是決定將其帶離現場以保障周圍人員的安全。然而,當員警接近並試圖控制該男子時,對方不配合且情緒更為激動,面對這樣的情勢,王姓員警根據經驗朝對方臉部噴灑辣椒水,試圖制止其行動,不料,男子不僅未平靜下來,反而暴怒失控,立即對員警發動攻擊,因未保持安全距離,2位員警遭到多次毆打,導致面部擦傷和輕微腦震盪,調查報告指出,警方在執法過程中未妥善評估對方的精神狀態與潛在風險,未能遵守執法的安全規範,最終導致情勢失控。隨後,在健身教練跪坐於超商門前的片刻,王員警因情緒激動,持警棍連擊其頭部12次,導致該名男子多處受傷,監委指出,雖然員警當時有要求增援,且支援警力5分鐘後即將抵達,王員警仍選擇使用強制力攻擊,違反比例原則,未能妥善控制自己的情緒與行動;此外,報告指出,在這類涉及精神狀態異常的事件中,員警應考慮使用更多溝通和非致命方式,如保持適當距離、以拋射式電擊器制止等,以有效遏制失控行為。針對此事件,監察委員田秋堇、王幼玲建議,警政機構應加強警察教育,提升應對精神狀況異常民眾的處理能力,報告中提到,當前警政署教材中已有類似案例,例如曾建議面對可能情緒失控者時,避免使用封閉式問話或權威式語氣,應持續以安撫性溝通技巧,並保持足夠距離,以避免激化對方情緒,未來應對類似情境時,員警須靈活應用「溝通話術」與「非致命性武器」,以更安全、有效的方式達成控制現場目的。針對執勤裝備不足的問題,監委強調「拋射式電擊器」的重要性,此類裝備可在3到6公尺內拋射探針並釋放低電流、高電壓,從而在遠距離制服對方,提升警方和在場人員的安全,監委要求警政署應將本事件納入教材,並檢討警力現行裝備配置與培訓成效,逐步提升前線警員應變能力,避免類似事件重演。
民眾違停開走車警拔槍警戒 黃暐瀚憶「這事」:我覺得應該
北市中正區泉州街近日發生執法爭議,一名民眾因違停等家人買東西,看到警察靠近要開走,怎料員警拔槍警戒,雖槍口朝地還是讓他們嚇壞。對此,媒體人黃暐瀚認為,新北土城日前才剛發生憾事,「警察看到糾舉車輛不聽勸阻,開始移動,適度壓制,我覺得是應該的。」黃暐瀚在臉書發文,「第一次看到車上的行車記錄器畫面,警察閃燈,掏槍,真的有嚇了一跳!心想一般違規停車需要到這樣嗎?違規當事人事後被開了罰單,覺得警察執法過當(車上有妻小,被嚇到),找上市議員陳情,議員在議會提出討論,這事,才爆了開來。」黃暐瀚說,警方公布密錄器,才發現整排違停車,警方一一開單,但當事車主想開走,警察上前嚇阻無效才掏槍,「警察掏槍之後,槍口是刻意朝下的,不是對準車輛或駕駛。」黃暐瀚認為,「這個月初,新北土城才剛發生派出所主管,檢查違停車輛,結果被拖行撞死殉職的不幸事件,警察看到糾舉車輛不聽勸阻,開始移動,適度壓制,我覺得是應該的,北市警局事後也發出新聞稿,強調用槍時機,沒有過當,力挺員警。同一件事,從不同角度看,會有不同的感覺跟想法,多看多聽多想想,支持警察合法用槍。」據了解,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日前攔查違停車輛,被女駕駛開車撞死,引發外界譁然,事後女駕駛也被搜出,持有「喪屍菸彈」依托咪酯,在台灣屬三級毒品。
違規拒盤查!男遭警一路跟進護膚店爆口角 中山分局說話了
北市中山區7日凌晨一名男子違規穿越馬路,被巡邏員警發現上前攔查,男子見狀先是稱欲配合警方盤查,孰料卻一路走進一間護膚店內,更拒絕接受員警盤查,雙方因此爆發口角衝突,整個過程也全都被錄下,一名自稱男子的舅舅更怒嗆員警執法過當,對此中山分局也回應了。據了解,中山分局長春派出所員警7日凌晨巡經林森北路十,發現一名褚姓男子違規從對向馬路穿越車道,警方見狀也當即上前準備攔查褚男,不過褚男卻在穿越馬路後隨即進入附近的一間護膚店內。警方則當即上前再次將褚男攔停,同時告知違規事由,孰料褚男卻先假意配合警方盤查,同意闡述相關資料,隨後竟突然變卦,更意圖離開,質疑警方為何一路跟進護膚店內,雙方因此爆發口角衝突。而2人爭執畫面也遭一旁自稱褚男的舅舅全部錄下,更不斷質疑警方執法過當,「看他瘦就要對他盤查」。後續支援警力到場後,褚男才闡述其身份供查核,初步未發現不法情事,警方於開立交通告發單後離去。
幸福堂老闆違停遭拖吊!竟失控拉扯「1歲兒摔地」控警執法過當 警方提告2罪
知名飲料連鎖店「幸福堂」的老闆陳泳良於4月與員警發生衝突,當時他的車輛違停紅線遭警方拖吊,雙手各抱著一個孩子的他先要妻子「趕快上車」,而後陳泳良與現場員警拉扯,導致手中1歲的兒子墜地,員警也摔倒。對此,陳泳良控訴警方執法不當,新竹警方則出面還原當天情況,對他提出傷害和妨害公務告訴。事發於今年4月,陳泳良帶著家人到新竹果菜市場買菜,當時他把車違停在經國路的紅線上,發現要遭警方拖吊時,雙手各抱著一個孩子的他先要妻子「趕快上車」,員警見狀出聲制止「現在不要動喔,妨害公務喔」,隨後雙方發生口角跟推擠,陳泳良右手抱著的1歲兒子不慎摔落地上,這時拖吊車持續前進,尖叫聲四起才讓車停下。陳泳良右手抱著的1歲兒子不慎摔落地上。(圖/翻攝畫面)員警隨即大喊「不要動!」陳則抱起孩子開始和員警理論,怒斥「孩子都摔在地上了!還讓拖車往前行駛!」、「有沒有監視器,我家小孩用死怎麼辦?我一定告死你!」員警則回應「好,OK,現在是誰告誰?」而後,警方依法完成拖吊作業,陳泳良事後則控訴警方執法不當,強調「我有權要求警方放車,但員警仍然執意拖走,導致孩子受傷,就是太危險,他(指兒子)差點死掉!」對此,新竹警方則出面還原當天情況,警方指當天是陳泳良先挑釁,且情緒激動,還不斷衝撞同仁,以致同仁跌倒在地,當同仁起身後更徒手拉扯同仁並辱罵,過程中陳男右手抱的小孩因衝撞同仁時,不慎滑到地上。交通隊表示,考量當時因小孩受傷,陳男需陪同小孩送醫治療故未當場以妨害公務罪嫌逮捕,事後已依規提告妨害公務、傷害罪,移請新竹地方檢察署偵辦在案。
屏東警涉動私刑!警棍狂毆竊賊「捅破脾臟」遭起訴 法院裁定續押
屏東縣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今年初爆發執法過當疑雲,1名詹姓員警逮捕蔡姓慣竊時,疑因對方抵抗且出言侮辱,施以警棍壓制造成蔡男胰臟破裂身亡,且現場3員警都未開啟密錄器,事件曝光掀起議論。屏東地檢署偵查後,今(19)日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故意犯傷害致死罪將詹男起訴,經法官裁定續押。起訴書指出,被告為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下稱建民所)員警,於民國113年2月16日17時40分許,同所傅姓員警因認蔡男涉嫌竊取機車,前往對方入住之旅社,恰見蔡男因而尾隨其後,發現對方至停有失竊機車之光復路空地一帶,遂聯繫陳姓值勤員警到場支援,與陳男一同執行勤務之詹員亦隨同前往。抵達現場後,詹員因不滿蔡男否認犯行之態度,竟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權力,基於傷害人身體之犯意,於同日17時48分許起,先將蔡男推至牆邊,並以手壓制蔡男肩膀使其坐下,再以警棍敲打蔡男左小腿及右小腿各1下,致蔡男受有兩側小腿中段內側深達皮下組織之小裂傷之傷勢,接續在蔡男已靠牆坐下且遭壓制肩膀、無反抗且無脫逃可能性之情狀下,竟再以右手持警棍細端戳刺蔡男左脅腹部1下,接續以右手持警棍戳刺蔡男左脅腹部1下,致蔡男受有左脅鈍傷、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之傷害。嗣於同日18時19分,經蔡男口頭同意搜索,被告即帶蔡男於同日18時27分許抵達旅社搜索,且不顧蔡男至醫院驗傷之請求及無法自行行走需人攙扶之身體狀況,仍於搜索完畢後將蔡男帶回建民所欲製作筆錄,惟於同日20時23分發現蔡男經呼喊無反應且無脈搏,經施以CPR救護並送醫急救,然到院前即無呼吸心跳,並因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續發低血容休克,於同日21時29分許宣告死亡。檢察官認為,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34條前段、同法第277條第2項前段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故意犯傷害致死罪嫌,因此於113年2月22日向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獲准,並經法院准予延長羈押後,調查證據完畢,業經偵查終結,被告所犯係屬國民法官法適用之罪名,於113年6月17日移審法院審理。屏東地檢署檢察官到庭詳為論述,經法院裁定繼續羈押;本署將考量並徵詢被害家屬意見,依國民法官法之程序,在法庭執行職務。
警非法搜索毆傷竊嫌致死 監院糾正警政署、屏縣警察局
監察院18日表示,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員警今年2月因執法過當,將竊嫌毆傷致死,監院通過監委林國明、張菊芳提案,糾正警政署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另外,有鑑於近來發生多件警察及監所管理人員執法過當案件,監際也函請行政院儘速推動「禁止酷刑公約」國內法化。林國明、張菊芳調查發現,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警員今年2月16日盤查蔡姓竊嫌時,非法使用警棍將蔡嫌毆傷,其後又違背無令狀搜索之法定程序,將蔡嫌帶至其住所搜索,搜索結束後帶回派出所等侯製作筆錄時,犯嫌昏迷緊急送醫後急救不治。本案警方違法使用警械、未恪遵搜索之法定要件、未落實密錄器攝錄及保存,及於公眾得出入之辦公處所詢問犯罪嫌疑人,故提案糾正警政署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並要求議處相關失職人員或移付懲戒。監委林國明、張菊芳指出,蔡嫌非現行犯,且無抵抗、脫逃或攻擊員警之情形,依法不得使用強制力。然詹姓警員盤查蔡嫌時,竟以警棍壓制蔡嫌腹部,並敲擊其雙腳脛骨,造成蔡嫌受傷,同行之傅姓及陳姓警員不但未予制止,且三人對蔡嫌反應腳部疼痛需醫治、需人攙扶而無法自行行走等情,均置之不理,迨蔡嫌於等候詢問時昏迷,緊急送醫仍急救不治。屏東縣警局未督導所屬正確使用警械、落實報告及救護等處置,錯失制止及急救之契機,違失情節重大。監委指出,蔡嫌受盤查時遭非法強制力毆傷,其後在員警質問及要求下,被動接受搜索其住所,員警開始搜索後方取出同意書令蔡嫌簽名,違反法定程序。且監察院另案調查發現,近年來警察人員頻繁違反搜索之法定要件,經法院宣判被告無罪高達38件,警政署及屏東縣警局應儘速檢討改善。監委表示,除本案外,近來發生多件警察及監所管理人員執法過當案件,已達「酷刑」之程度,凸顯基層執法人員對於適切履行職權及人權保障的基本認識不足。故督促行政院應儘速推動「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完成立法,並全面檢視各項行政作為,以落實我國人權立國的理念。
失明小狗跑出門慘遭射殺 開槍警辯稱「以為是狂犬病」
美國密蘇里州近期發生一起執法過當的事情,一戶人家的5歲小狗日前意外跑出家門,但可能是因為其失明的關係,行為舉止略顯怪異,沒想到這隻小狗反遭獲報前來處理的警員當場開槍擊斃。事後,該名員警辯稱「以為有狂犬病」。目前飼主已經決定要隊員警提出告訴求償。根據《紐約郵報》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19日下午5點左右,小狗的飼主飼主杭特(Nicolas Hunter)接獲朋友來電,表示他所飼養的5歲混種西施泰迪(Teddy)跑到鄰居家草坪上,甚至被人拍照上傳到臉書的當地社團。杭特在接獲消息後,隨即起身開車返家。而在返家路上,杭特的友人再次致電,更表示小狗泰迪已經遭員警擊斃。為了確認並非是朋友誤會,杭特還為此致電當地警局詢問,沒想到警局也確認了泰迪的死訊。之後杭特看到開槍員警身上的密錄器畫面,從畫面中可以看到,原本泰迪正在鄰居家的草皮中玩耍,但該名員警抵達現場不到3分鐘的時間,便直接拔槍射殺泰迪。事後杭特質疑,明明泰迪沒有做出任何威脅性的行為,為何員警還會對其開槍。而該名員警坦承,的確泰迪沒有做出任何威脅性的行為,但該名員警辯稱,泰迪看起來很像流浪狗,而且讓人看起來「很不舒服」。就在杭特質疑員警的反應過大後,沒想到員警反譏「不然你要我怎麼做」,後續甚至還以「放任小狗在外遊蕩」為由,開立傳票給杭特。杭特表示,泰迪天生失聰,在2年前也意外失明,而從員警的密錄器畫面也可以看到,泰迪當時根本沒有做出任何威脅性的行為,為一有做的就是遭員警使用工具套住脖子時,頭有稍微扭一下。而杭特這番言論也獲得鄰居證實,該名鄰居表示他並不認為泰迪有做出任何威脅性的行為,但自己的確親眼目睹警察試圖控制泰迪後,直接對著泰迪開槍。之後,當地警局發表聲明,指稱雖然泰迪並未做出任何威脅性行為,但由於該名員警認為泰迪受了重傷或是感染狂犬病,所以為了保險起見,就決定現場開槍射殺他。後續也了解到,泰迪之所以動作上略顯詭異,主要是因為失明失聰的關係所致。而無法接受當地警局與員警處置方式的杭特,目前決定對警局與員警提出控訴。當地警局發出的聲明。(圖/翻攝自FB)
持槍校外遊蕩!美14歲少年「還未踏進校園」竟遭警方射殺
美國校園又驚傳槍響!位於威斯康辛州(State of Wisconsin)的一所中學校園外,驚見一名14歲男學生手持槍枝遊蕩,不過該名青年槍手並未闖進校園行兇,就被趕抵現場的員警當場擊斃,事發後該校也被全面封鎖,詳細事發情況仍在調查釐清中。綜合《美聯社》、美國廣播公司(ABC)等外媒報導,就讀威斯康辛州霍雷布山中學(Mount Horeb Middle School)的一名14歲男學生,於當地時間1日上午11時許,手持一把長槍在校園外行走,警方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並直接將「未犯案」的槍手就地開槍處決,該名學生也成了該事件的唯一死者。對此,威斯康辛州總檢察長考爾(Josh Kaul)指出,嫌犯是霍雷布山學區的一名男學生,除了槍手死亡之外,沒有其他人受傷,案件正在進行進行中。不過,針對該學生是否開槍、有無企圖進入校園等問題,檢察總長則拒絕回應,引起外界質疑警方是否執法過當。霍雷布山學區負責人史蒂夫(Steve Salerno)透露,當時學生們在大樓外發現可疑人士後,便立即向學校通報,也幸虧師生們機警果斷採取行動,否則「這可能是一場更嚴重的悲劇」,他也呼籲校園應加強安全措施,才能有效減少傷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