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死刑
」 死刑 憲法法庭 釋憲 廢死 死囚廣州「偽富二代」開BMW衝撞人群釀6死遭判死刑 行刑前哭求「爸媽救我」
2023年1月,中國廣東省廣州市發生一起惡性駕車衝撞人群導致多人死亡事件,肇事駕駛是一名23歲男子,他雖然家境平凡,但因備受父母寵愛、予取予求,因此十分驕縱。他曾在網路上捏造「富二代」人設,一度獲得不少人追捧,但最後被人踢爆,重新打落雲端。無法接受劇烈落差的他,竟選擇開著父親的BMW衝撞人群,造成6死20多人輕重傷,事後遭判死刑。陸媒近日揭露,他在今年4月執行死刑前,仍要求能見父母一面,嘴裡吶喊:「爸媽快救救我,我不想死,我知道錯了。」綜合陸媒報導,這名肇事男子名叫溫慶運,出生在廣州市一個工薪階級的小康家庭。因為溫慶運是家中的小兒子,父母對他十分寵愛、予取予求,溺愛式的教育養成了他驕縱的性格,也習慣了伸手向父母要錢,不勞而獲的日子。高中畢業後,溫慶運既沒有選擇升學,也沒有選擇工作,拿著父母的血汗錢與狐朋狗友吃喝玩樂。因緣際會下,他遇見了一名真正的「富二代」,被對方揮金如土、出入高檔場所、身邊美女如雲的生活方式深深吸引,於是開始努力打扮自己,還將父親的BMW據為己有,然後在社群平台不斷發布各種豪車、奢侈品相關的內容,在網路上為自己編造出虛假的富二代形象。起初,溫慶運確實收穫了不少人的追捧,享受著虛假的名氣,但很快就被人踢爆出身平平無奇的真相,將他打回凡塵,曾經圍繞、討好他的狐朋狗友與敗金女也紛紛棄他而去。2023年1月23日,心情原本就鬱悶的他,當天就被父母責罵「亂花錢」,於是開著父親的BMW出門兜風散心,沒想到開到一處熱鬧十字路口時,看著眼前川流不息的人潮,心中竟萌生出報復念頭,於是踩足油門潮人群撞去,最終造成6死20多人受傷的慘劇。而溫慶運肇事之後為了逃逸,還一度從車內扔出許多鈔票,想吸引路人撿錢阻擋警方追捕,但最終仍被繩之以法。2023年1月23日事件發生後,造成6死20多人受傷,29個家庭因此破碎。(圖/翻攝微博)2023年4月,溫慶運案開庭審理,他在法庭上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但稱自己沒有殺人念頭,「只是當時情緒太激動,一時沒忍住」。事後,一審法官判處溫慶運死刑。溫對此不服,提起上訴,廣州高院在2023年6月宣布維持原判決。2024年4月19日,是溫慶運執行死刑的日子,當執法人員來到監獄,準備將他帶往行刑室時,這名曾經不可一次的「偽富二代」溫慶運滿臉蒼白、嘴唇顫抖,他哀求執法人員讓他再見父母一面,「爸媽快救救我,我不想死,我知道錯了。」最後經由注射完成死刑執行。而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表示,在溫慶運執行死刑前,安排他會見了其親屬,充分保障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
死囚邱和順遭押36年 可能比照徐自強模式拚無罪及刑事補償
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對判死設下8項關卡,37名死囚未來經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後,是否放回社會,引發恐慌。法界研判,司改會等團體「救援」指標、遭押36年的死囚邱和順,最有可能比照徐自強案的模式,因釋憲結果獲得無罪及刑事補償。1987年的陸正撕票案、女保險員柯洪玉蘭遭強盜分屍案,2011年7月28日,邱和順被判死定讞,邱多次提起再審及釋憲遭駁回。憲法法庭今年判決,死刑判決程序要更嚴謹,包括《刑事訴訟法》、《刑法》、《監獄行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共有8項要在2年內完成修法,如殺人案從警詢開始就得有律師在場;而邱及其律師,就是主張當年案發後,因沒有律師在場受警方刑求逼供才認罪。依最高檢察署死刑因應小組整理憲法法庭判決主文內容與最高檢業務有關項目後,認為檢察總長研議提起非常上訴的範圍,涵蓋「防禦權、辯護權程序保障」,而邱和順也符合這些要件。法界人士表示,一旦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因是法律審,只會援引憲法法庭判決內容,將邱的死刑判決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而邱的律師就會主張,當年邱被刑求逼供認罪,力拚無罪判決。知情人士指出,邱死刑定讞判決遭撤銷後,其律師會向高院聲請,讓當年參與偵辦陸正案的新竹市退休刑警出庭作證,證明邱遭刑求及不當取供,如果檢方無法提出其他證據,遭押36年的邱和順就可能無罪獲釋,並可聲請刑事補償。陸正父親之前就說過,無法接受釋憲結果。法界認為,邱案後續發展,可能比照2004年死囚徐自強釋憲案,獲非常上訴機會,徐在2016年獲判無罪確定,徐遭羈押5624日獲刑事補償2812萬元,邱若也無罪釋放,冤獄賠償金會再創非執行死刑者的紀錄。
反廢死遊行王世堅到場聲援 遭民眾嗆「回去講」
今日是師鐸獎女教師命案發生10週年,受害者家屬發起「1203白玫瑰運動」。民進黨立委王世堅到場支持,表示千古以來殺人償命,還給被害人公道有這麼困難嗎?強調這是人性善惡最起碼的公道,卻遭現場民眾嗆聲「你要回去講啊!」師鐸獎女教師命案發生10週年,受害者家屬今日發起「1203白玫瑰運動」,上街頭呼籲修法保障被害人及家屬權益,並表達「拒絕廢死派大法官」等訴求。國民黨立委傅崐萁、吳宗憲、許宇甄、葉元之、洪孟楷等人都到場相挺,民進黨立委則僅王世堅現身。王世堅表示,10年前的今天,優秀的陳老師遭到搶劫性侵殘害,10年後大家一起站出來,跟政黨無關,跟人性善惡息息相關,希望藉著微薄力量,喚起社會的良善。王世堅指出,被害人訴求很簡單,還給他們公道有這麼困難嗎?講到這句時,現場民眾嗆聲「你要回去講啊!」氣氛一度尷尬,主持人趕緊緩頰,「先不要插嘴」。王世堅繼續說道,現行體制對加害者何等呵護,對被害者何等殘害,他在司委會提案限縮15億法律扶助預算,86%都用在為加害人申請律師,只有14%用在被害人身上。王世堅強調,善良正義應該被延續,這些不公不義的邪惡,應該立刻停止消除,沒有廢死這回事,什麼罪就要什麼罰,罪與罰一定比例,當罪大惡極、罪無可赦的時候,就該殺人償命,不該把簡單的事複雜化。「加害者有人權,那誰要來照顧被害者的人權?」王世堅表示,只有被害人有原諒的權利,不分政黨都要出來發聲,政府不可以把武器都收走,否則法治會崩解。王世堅還說,當家人朋友受到侵害時,政府要幫忙找回公道,現在37名殺人狂,還要繼續維護的話就是假仁假義,執行死刑後讓加害人到地下去悔改。
狠心陸男把妻騙到船欄杆旁再推入海 事發畫面曝光
2021年5月5日中國大陸發生一起輪船墜海事件。當時男子李某帶著妻子看風景,豈料過不久李某把妻子騙到欄杆外,也就是停放救生船的地方,隨後妻子墜海,經過45分鐘的搜尋,警方找到了沒了生命跡象的妻子。意外發生後,李某催促警方開立死亡證明,說老家有傳統,人死後3天內必須火化。可警方看完監控後起了疑心,因為整艘船有2百多個監視器,李某偏偏帶妻子去了監控死角,隨後警方決定進行屍檢,經法醫確定,死者生前有被打的痕跡,因此是被推下去的。經綜合調查發現,李某是為騙取巨額的人民幣1200餘萬賠償金(約新台幣5379萬元),法院最後判決李某犯故意殺人罪、保險詐欺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近日事發畫面也一一曝光,引發外界譁然。據陸媒報導,此事發生於2021年5月5日,當時李某帶著大他幾歲的新婚妻子李某環,從上海回遼寧老家設籍,回程他們選擇搭船,在大連開往煙台的輪船上,男子李某帶著妻子看風景,李某無論走到哪裡,妻子都在身後碎步跟隨,隨後丈夫趁著妻子不在身邊的空檔,獨自在甲板上搖晃欄杆。10分鐘後,李某把妻子騙到欄杆外面,也就是停放救生船的地方,隨後妻子墜海,李某撕心裂肺的哭喊,在經過45分鐘的搜尋後,警方找到了妻子,那時女子已經沒了生命跡象,看著屍體李某全身癱軟,還需要警員攙扶,同時一直呼喚妻子的名字。事後在調查期間,員警詢問事情經過,李某說妻子個子矮想看海,就帶她去欄杆較矮的地方,這段期間,李某也不斷催促警方開立死亡證明,說老家有傳統,人死後3天內必須火化。可在看完監控後,警方起了疑心,因整艘船有2百多個監視器,李某偏偏帶妻子去了一個監控死角,被救生艇遮擋的地方,警方也決定進行屍檢,經法醫確定,死者生前有被拳頭打擊和摀悶的痕跡,是被推下去的。不僅如此,警方還發現女方的親屬竟然不知道這起婚事,且2人結婚後,出入形同陌路,而李不僅在婚後交往19歲的情人,還在妻子剛死後不久,就在飯店召妓。最後經警方綜合調查發現,李某是為騙取巨額保險金,若妻子搭乘交通工具時發生意外身亡,受益人李某最高可獲得人民幣1200餘萬的賠償金。警方表示李某債務纏身,總計負債人民幣上百萬,案發前透支多張自己和妻子名下銀行卡。2022年7月,法院判決李某犯故意殺人罪、保險詐欺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2023年12月法院駁回李某上訴,維持原判。
新加坡1周內處死3毒販!今年已8人被執行 聯合國痛批:死刑對遏止犯罪毫無作用
新加坡中央肅毒局22日表示,當日以絞刑處死了一名因販毒遭定罪的55歲男子。這是該國1周內執行的第3件死刑,然而聯合國20日才喊話,要求新加坡立即停止執刑,認為將死刑作為打擊販毒的手段,不僅違反國際法,且實際嚇阻效果也受到質疑。根據外媒《法新社》、《半島電視台》(Al Jazeera)報導,聯合國與人權團體指出,沒有確鑿的證據表明,死刑在遏制或防止毒品問題上有優於其他刑罰措施的效果,同時呼籲應廢除死刑。聯合國專家強調,應該轉而採取基於人權的方法來改善現況。不過,新加坡官員堅稱,死刑反而讓星國成為了亞洲最安全的國家之一。據新加坡中央肅毒局(CNB)公告,被執行死刑的人是55歲的阿布杜拉(Rosman Abdullah),他因向東南亞地區販運57.43公克的海洛因而被定罪、處決。而新加坡濫用毒品法令規定,若販運超過15公克的海洛英,一旦罪名成立,就可判處死刑。中央肅毒局在聲明提到,這是依據法律、且有充分正當程序的判決,整個過程中都有律師代表,「國家僅對最嚴重的犯罪行為判處死刑,例如販運大量毒品,這些犯罪不僅對吸毒者個人,更對他們的家人和更廣泛的社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傷害」。據悉,阿布杜拉於2010年7月首被判刑,22日在樟宜監獄伏法,此前他已用盡所有上訴機會,包括請求總統赦免。而在本月15日,另有2名男性同樣因販毒而遭處刑,分別是39歲的馬來西亞人、53歲的新加坡人。阿布杜拉是新加坡今年第8位被執行死刑者,其中有7人罪名是販運毒品,1人則是謀殺。
沉迷賭博想詐財!中國狠父將3歲幼女拋向大貨車 女童當場被輾斃
中國貴州發生一起父親詐財案。中國貴州六盤水市的一名王姓男子好賭成性,為了獲取金錢,竟將歪主意動到了自己的3歲女兒身上,試圖將她拋向一輛大貨車,藉由交通事故向司機詐財。事發後,當地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男死刑。雖然他提出上訴,但法院維持原判,並於7月22日執行死刑。根據《大皖新聞》的報導,在2023年的1月中國六盤水市鐘山區發生一起悲劇。41歲的王長保帶著他3歲的女兒前往大河鎮的一條公路,趁著一輛大貨車駛近時,將女兒拋向車輛,導致她當場被碾壓。輾壓附近的一家商家表示,「那輛幾噸重的大貨車瞬間碾過了孩子,根本來不及施救。」事件發生後,王長保被警方拘捕。根據同村的羅先生透露,王長保並沒有穩定的收入,主要靠打零工為生。雖然外表看似老實且不喝酒,但他卻沉迷於賭博。每當輸錢時,他就會回家向妻子索要金錢,但妻子在家務農,收入微薄,如果她拿不出錢,就會遭到王男毆打。最終,妻子選擇與他離婚,並帶走了兩個較大的孩子。沒想到離婚後,王長保竟然做出如此卑劣、喪盡天良的行為。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長保死刑,並剝奪其終身政治權利。宣判後,王長保提出上訴,但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駁回了該上訴,並維持原判,隨後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最終核准了對王長保的死刑判決及剝奪其終身政治權利的裁定,並下達了執行死刑的命令。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台灣慘痛的一頁 內湖「小燈泡」隨機殺人事件
2016年3月28日上午,台灣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殺人事件。患有精神疾病的王景玉,當街持刀襲殺一對路人母女,他不顧一旁母親竭力阻攔,對著年僅3歲的稚弱女童「小燈泡」從背後對頸部瘋砍23刀。事發後現場照片流出,畫面深深震撼了所有目睹者的心,全台怒火為之引爆,輿論瘋狂呼嘯著要「嚴懲兇手」、「立即槍決」。這,就是僅僅發生在8年前,絕大部分人都記憶猶新的殘酷兇案:小燈泡事件。當時的台灣社會正因「死刑廢除與否」的問題展開激辯,且社會上隨機傷人、殺人事件頻傳,台灣民眾正處於又驚又怒,對社會安全的不信任空前高漲的狀態,大批民眾認為正是因為政府軟弱無能,不願嚴格執行死刑,才會向社會傳達出「只要我有精神病殺人就不用賠命」的訊號,不少人仍希望政府能夠以嚴刑峻法的雷霆手段,嚇阻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然而在群情激憤之際,「小燈泡」的媽媽王婉諭站了出來,在媒體面前提醒;「即使殺死兇手,我也看不到她(小燈泡)了,她也看不到弟弟妹妹了。」她指出,單純在事後懲罰兇手,並不能救回自己的女兒,也無法阻止悲劇的再發生。台灣的社會安全明顯出了問題,變成一個讓孩子無法安心長大的環境,「政府應該要從根本、從家庭從教育著手,應該讓這樣的人消失在社會上。」王婉諭直言,就她了解,王景玉從小被霸凌、沒朋友、覺得爸媽不愛他,因此缺少人際情感連結,感嘆:「他的一生中其實有許多可能可以接住機會,但卻沒有可以接住他的貴人,然後就這樣一步步跌落,最終導致悲劇發生。」而「小燈泡」事件的發生,逼得台灣不得不去正視一些社會議題:一:對待「精神障礙者」的制度缺失。當精神障礙者躍上新聞版面時,往往都是伴隨著令人不忍言的重大傷害事件。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主要在於過去相關法條中對於精神障礙者的幫助,幾乎只限於就醫用藥治療,沒有任何法理依據對他們進行保護或管束,對他們的行蹤、購買危險物品的行為也完全沒有約束,讓病情極其嚴重的精神障礙者們一再在不安全的狀態下回歸社會,間接造成了許多不幸事件。王景玉被帶出派出所時,有大批群眾等候在外,現場爆發激烈推擠。(圖/報系資料照)而公布於1990年12月的《精神衛生法》,在社會忽視逾15年後,立法院才終於在2022年11月三讀通過大幅修正該法, 針對精神障礙者的狀況建立不同的協助機制,給予狀況輕微患者輔導與治療,當他們的狀況嚴重惡化時,也有強制約束來防治他們對旁人造成傷害。二:破了洞的「社會安全網」時任總統蔡英文在小燈泡事件發生後,公開聲明表示「我們的社會安全網,有很多破洞。我的責任,就是讓每一個可能掉出這張網外的邊緣人,都可以被這張網接住,接受公平的教育,擁有穩定的工作,過著正常的生活。我會用盡全力,把這些洞補起來。」小燈泡事件第2天,當時仍未就職的民進黨總統當選人蔡英文到案發現場獻上花束、玩偶及親手寫的卡片。(圖/報系資料照)所謂「社會安全網」,是指在重大惡性社會事件發生前,犯人往往會出現各種徵兆,例如精神障礙者身上出現言行異常或是攻擊傾向,又比如遭受家暴的未成年人身上出現傷痕,過去往往只有當下的處理單位(警方、學校)知道狀況,但如果能將這些資訊即時分享給相關單位(醫療機構、兒少機構),相關單位就有可能在狀況惡化前及時介入,將悲劇扼殺在發生之前。為此,行政院2018年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由中央政府及各縣市撥款69億預算推動,希望能結合政府各部門與民間團體的力量,將警政、醫療、教育、社福、退撫等各種部門串連在一起,建構起綿密的安全防護網。2021年,行政院再宣布推動「社會安全網計畫2.0」,並追加407億預算。除廣建各類社會福利服務機構,並聘用4609名各類專業人力,希望進一步守護各體系未觸及、或因需跨體系合作而被遺漏的脆弱個人及家庭。三、「被害者」在司法系統中的弱勢處境在小燈泡遇害後,小燈泡母親王婉諭接受採訪時曾指出,她與丈夫身為這起案件最直接的當事人,然而在案件的偵查、訊問、鑑定乃至於最終上訴過程中,他們全都一無所知,猶如整起事件中的「邊緣人」,一切關於案件的消息都是透過媒體才得知,讓她倍感難過。王婉諭事後更發現,在眾多的案件中,受害者與受害者的家屬們要面對重重壓力,比如要在激動的情緒下快速決定是否要解剖遺體、經濟狀況不佳卻要操辦後事、在孤立無援的狀況下面對陌生的法庭,或者面對大批媒體追逐的壓力,事後還可能要面對長達數年的訴訟過程、長期的傷害復健或心理創傷治療等。王婉諭認為,被害人與其家屬的保護應是政府的「責任」,而非「恩賜」,因此後來王婉諭選擇投身政壇,一手推動保障犯罪被害人的權益。2023年1月7號,立法院三讀通過《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法,於同年2月8日更名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不僅讓政府介入協助受害者們的基本權益保障,也大幅簡化了各種補助、補償金的申請、審議方式。四、「暫緩死刑」是否讓法律對行兇者失去了嚇阻力?自2001年陳水扁政府時期,時任司法部長陳定南宣布要「推動廢除死刑」,接下來施茂林、王清峰在內的2位法務部長也表態「拒絕簽署死刑執行令」,因此台灣自2006年至2010年未曾執行任何一名死刑犯的死刑,王清峰為此甚至難抵社會激烈反彈聲浪,最終在2010年黯然下台。2006年10月11日,廢死聯盟發起「廢除死刑祈福靜走」活動,聯盟成員手拿寫有「廢除死刑」的白紙繞行法務部大門。(圖/報系資料照)然而,在小燈泡事件發生的時空背景下,此前發生一連串隨機傷人、殺人事件,都被認為是政府「執法怠惰」以至於對行兇者失去嚇阻力。當民眾看到3歲多的無辜女童遭到殺害,社會累積的怨氣也此爆發,死刑「存廢與否」的問題也又一次成為輿論激烈的焦點。2024年9月20日,憲法法庭做出「有條件合憲」的判決,規定只有「情節最嚴重」的4種殺人罪者才可能被判處死刑,還設下了嚴密的重重關卡防止草率判決,精神障礙者也不得處死。然而,這場判決不僅引起多位被害者家屬直言無法接受,痛批憲法法庭藐視民意,就連廢死聯盟也怒批政府「總是心存僥倖,持續怠惰不作為」,顯然死刑這個議題,在台灣還需要很長的時間繼續協調。●衛生福利部致力於推動全國心理健康促進,提供心理衛生教育、宣導、心理諮詢、心理諮商及個案關懷訪視、社區支持資源連結等服務。➤全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查詢▸http://pse.is/58urj8➤更多心理健康促進資源▸https://pse.is/6k6lav
限縮死刑適用範圍 法務部擬修法訂「特殊無期徒刑」
憲法法庭針對死刑釋憲作出合憲判決,但限縮死刑適用範圍,外界解讀是變向「實質廢死」,立法院國民黨籍司法委員會召委吳宗憲火速排定,要求法務部、司法院於7日專案報告。法務部在書面報告提出3個重點,將修法保障精障者人權,只要行為人在犯罪時、審判中甚至定讞後,有精神疾病或心智缺陷,皆不得判處、執行死刑。但為平衡死刑條件限縮,法務部將修法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訂定「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也就是死刑釋憲文中指出,死刑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符合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的情形。所謂正當法律程序,包含最終審適用強制辯護、須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才能判死;且為保障人民生命權、訴訟防禦權,精神障礙和心智缺陷者不得判處死刑,即使已判決定讞,也不得執行。法務部書面報告指出,將遵循憲判要求,完備法律程序。研議在《刑法》第19條或57條或63條規定中,增訂「對於此類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之人,不得科處死刑規定」。另外也將修正《刑事訴訟法》第465條停止執行死刑事由規定,對於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情形,致其受刑能力有欠缺者,不得執行死刑之相關規定」。因應死刑有條件限縮,法務部表示,對於故意殺人就個案犯罪情節綜合判斷犯罪動機、手段及結果,無法科處死刑的情形,將檢討另定提高假釋門檻的「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檢視刑法第77條就目前無期徒刑假釋制度,研議「層級化區分假釋門檻」。外界同樣關心,37位舊案死囚如何處理,法務部指出,法院撤銷確定判決前,仍依法收容。即便最高檢察署提起非常上訴,也會建議法院於撤銷死刑確定判決時應裁定羈押。若法院裁定不予羈押,將依法提起救濟。吳宗憲表示,法務部的書面報告都是老生常談,他要求法務部講的是37個死刑犯如果非常上訴審理期間裁定不羈押,到底該怎麼處理。畢竟確定判決前人都是無罪的,死刑犯非常上訴,到底有沒有法源依據可以限制?37名死刑犯,有人如果改判無期徒刑,可能馬上聲請假釋,這部分7日也會要求法務部說明清楚,所謂的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實際作為及規畫為何?
實質廢死論戰1/變相宣告死刑時代結束 受害者家屬崩潰:拿到免死金牌
死刑釋憲案9月20日由憲法法庭判決,宣告「部分合憲」並限縮適用範圍,除犯罪情節屬最嚴重、第三審需有強制辯護及言詞辯論,且需經各級法院法官一致決,被告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的情形也不得執行死刑。判決一出即被大眾認為台灣將等同「實質廢死」,目前已被科處死刑的死囚皆有機會透過非常上訴逃死,等同拿到免死金牌,讓受害者家屬難以接受。本刊調查,台灣最後一次槍決是在2020年4月,執行縱火燒死6名至親的翁仁賢死刑,目前還有37名死刑犯,包括犯下黃姓建商撕票勒贖案的黃春棋、陳憶隆、三重母女命案的黃麟凱,以及連殺3親人的「驚世媳婦」林于如。縱火燒死6名親人與看護的翁仁賢2020年4月伏法後,台灣已4年沒有執行過槍決。(圖/報系資料照)林于如是台灣目前唯一女性死囚,她積欠大批賭債,為詐領保險費狠心將生母推下樓梯、毒殺婆婆和劉姓丈夫,遭判決死刑定讞,釋憲讓曾被判定有心智缺陷的她有機會逃死,也讓家屬再次遭受傷害。「沒辦法接受殺人者以心智問題逃脫死刑。」林于如丈夫的姑姑表示,劉家被林于如害的家破人亡,家屬需要花十餘年平復心情已經很痛苦,林還得以因心智缺陷逃死,讓她無法接受。而1987年,就讀小學四年級的陸正,自補習班下課後即失蹤,儘管家屬赴指定地點交付百萬贖金,孩子依舊沒有回家。主嫌邱和順遭判死刑定讞至今仍未執行,成為「關押最久死囚」,同時也是家屬心中放不下的大石。曾有數據顯示全台有80%民眾支持死刑,陸正父親怒斥大法官釋憲結果是「違抗民意」,認為大法官沒有資格對此指手畫腳,雖稱死刑合憲卻寫下一大堆但書,等同於廢除死刑。除了37名判決定讞的死刑犯,其他案件的受害家屬也每天生活在無盡悲傷中,鐵路警察李承翰在處理旅客補票衝突時,遭鄭嫌以工作用尖刀刺傷腹部,傷重不治身亡,兇嫌卻能輕易逃掉重判。鐵路警察李承翰在處理旅客補票衝突時,遭鄭嫌持刀刺傷腹部身亡。(圖/報系資料照)嘉義地方法院一審以「因精神障礙,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屬法定不罰情形,宣判無罪,李爸爸因長期鬱悶造成胃疾加重,含恨而終;二審判處鄭嫌17年有期徒刑定讞,家屬仍無法接受。這次釋憲結果出爐後,李媽媽也氣憤表示「有病也要醫好」、「精神病不能當免死金牌」。遭殺害而殉職的員警還有台南警員凃明誠、曹瑞傑,他們查緝贓車時,遭從外役監逃脫的林信吾持刀砍死,一審遭判死刑,但如今釋憲設下8道嚴格關卡,訊時應強制辯護、第三審要強制辯護、第三審應經言詞辯論、合議庭法官一致決,讓林信吾的死刑定讞路難如登天,幾乎已確定逃死。凃明誠姊姊淚訴,判死刑的條件限縮,是為了保障加害者的人權,「那那些被害者逝去的生命呢?」他們的家人已遭到殺害,認為兇嫌遭判處死刑才能些許平復受害家屬的心情,懇求已宣告的死刑應立刻簽結伏法。新北校園割喉案家屬日前也透過視訊,在記者會上向大法官與人權團體淚訴:「如果你們跟我們一樣是受害者家屬,才來跟我們談加害者人權,你們永遠不知道我們心中有多痛」,他質疑,犯下殺人罪的罪犯已是違反憲法,卻受到憲法保護不被判死;精神障礙不得科處死刑更無疑是給了免死金牌。死刑存廢掀兩派論戰不休多年,如今執行條件再限縮,引起許多受害者家屬氣憤難平,痛失親人的他們,盼望判處加害人死刑以伸張正義;大法官釋憲判決強調憲法保障人民生命權,對此,被害家屬皆存相同疑問:誰來保障被害人生命?新北割喉案一審遭批「乾哥9年、乾妹8年」判刑過輕,國教盟要求修法保障被害人權益。(圖/報系資料照)
實質廢死論戰2/死刑名存實亡、無期仍可假釋 誰重視被害者法界吵翻
憲法法庭日前做出判決,宣布死刑「有條件合憲」,為死刑執行設下強制辯護、言詞辯論及一致決等多道關卡,遭外界質疑等同實質廢死引發譁然,在法界同樣爭議不休,被害者家屬則盼能讓兇手得到他們應得的懲罰,別使被害人遭二度傷害。根據此判決,在被告行為時、審判時及執行時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之狀況者,不得科處、執行死刑,因此為賭持槍殺死好友及其員工的沈岐武、懷疑妻子外遇縱火釀5命的林旺仁及殺害母親、婆婆、丈夫詐領保險金的林于如,3位死囚可以提起非常上訴,有機會逃死,且在修法前不得執行死刑。為詐領保險金殺害母親、婆婆及丈夫的「驚世媳婦」林于如,因心智缺陷有機會逃死。(圖/報系資料照)外界則質疑精神疾病是否將成為「免死金牌」?被害者家屬更氣憤難平,新北校園割喉案家屬日前在記者會上透過視訊控訴,犯下殺人罪的犯人已違反憲法,剝奪他人生命權;台南雙警命案家屬也質問「誰來保障被害者生命權?」沈岐武因賭博糾紛槍殺好友及其員工,遭判死刑的他如今可提非常上訴逃死。(圖/報系資料照)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分會前主委、律師陳淑貞表示,不應將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列為「一律不執行」,而應以個案的狀況去檢視;同時應該建立更嚴謹的精神鑑定制度,以專業的科學醫療說服大眾,犯行前的精神狀況也應加入考量。陳淑貞表示,大法官沒有直接將死刑廢除,但「一致決」在實務上及程序上非常難達成,未來不太可能再判處死刑,這也讓受害者家屬認為「沒有還公道」,釋憲結果無論支持或反對死刑雙方都難以接受。陳淑貞也認為被告在監獄中應強制勞動,以補償受害者家屬,負擔監獄成本;同時應將「服刑透明化」,讓受害家屬了解其在監獄中的狀況、是否有悔悟或補償受害家屬的計畫,更應該讓受害家屬對其提出的假釋表達意見或投票參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分會前主委陳淑貞律師呼籲,應讓受害家屬對罪犯假釋有表達意見及投票的權利。(圖/報系資料照)前台北地院法官、執業律師吳孟良則認為,死刑無法回復,若有冤判不可逆轉也無法補救,若允許公權力反向剝奪人民生命,理論上實在說不通。此次釋憲以間接、繞道的方式達到廢死效果,考量到現階段台灣民情,避免「直接廢死」可能造成的社會輿論動盪,對政經環境有好處。吳孟良說,即使沒有實質死刑但仍有無期徒刑,雖然目前中華民國相關法律沒有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但2005年修法後,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已從需服刑滿15年提高至25年,才有機會申請。他說,對犯人而言,也許他的一生也只剩下一個25年,等到申請假釋也已垂垂老矣,長期的隔離也已近乎一生。死刑存廢雙方各有立場,如今釋憲結果形同實質廢死,孰對孰錯沒有唯一解答,如何使犯下「最嚴重」之罪刑的犯人獲得相應懲罰,同時降低再犯率也避免冤案發生,或許各界需要更多傾聽與溝通,在其中找到平衡。
法務部因應死刑條件限縮 擬另訂「特殊無期徒刑」
針對死刑釋憲結果,國民黨籍司法委員會召委吳宗憲火速排定,要求法務部、司法院於7日專案報告。法務部於書面報告有3重點,將修法保障精障者人權,只要行為人在犯罪時、審判中甚至定讞後,有精神疾病或心智缺陷,皆不得判處、執行死刑。另為平衡死刑條件限縮,法務部也將修法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訂定「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也就是死刑釋憲文中指出,死刑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符合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的情形。所謂正當法律程序,包含最終審適用強制辯護、須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才能判死;且為保障人民生命權、訴訟防禦權,精神障礙和心智缺陷者不得判處死刑,即使已判決定讞,也不得執行。法務部書面報告指出,將遵循憲判要求,完備法律程序。首先為盤點實體法規,強化法律密度。此部分又分為針對精障或心智缺陷者不得判處死刑部分,研議於刑法第19條或刑法第57條或刑法第63條之規定中,增訂對於此類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之人,不得科處死刑之規定。另外在將修正刑事訴訟法第465條停止執行死刑事由規定,對於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情形,致其受刑能力有欠缺者,不得執行死刑之相關規定。因應死刑有條件限縮,法務部也表示,對於故意殺人就個案犯罪情節綜合判斷犯罪動機、手段及結果,無法科處死刑之情形,將檢討另定提高假釋門檻之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檢視刑法第77條就目前無期徒刑假釋制度,研議層級化區分假釋門檻。另一部分是檢視程序法規,建構嚴密程序。法務部表示,將修正監獄行刑法,增訂受刑能力規範。從書面報告可解讀,此部分同樣是保障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情形,致其受刑能力有欠缺者,不得執行死刑,刑事訴訟法或監獄行刑法應檢討修正。針對死刑強制辯護,法務部也與與司法院共同研議,修正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修正刑事訴訟法第388條、389條,第三審強制辯護、言詞辯論規定。外界同樣關心,在釋憲如同實質廢死的狀況下,37件死刑舊案如何處理,法部部指出,37位人犯於法院撤銷確定判決前,依法收容。即便最高檢察署提起非常上訴,也會建議法院於撤銷死刑確定判決時應裁定羈押。若法院裁定不予羈押,將依法提起救濟。憲法法庭也指出,死刑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者,法務部對此將全面檢視暴力犯罪行為態樣,嚴懲重罰暴力犯罪。將全面檢視現行刑法規範密度是否有不足之處,落實對於重大暴力犯罪嚴懲重罰之目標,斷絕挑戰司法公權力之妄念。吳宗憲表示,法務部出的書面報告都是老生常談,他要求法務部講的東西是37個死刑犯如果非常上訴審理期間裁定不羈押,到底該怎麼處理。畢竟確定判決前人都是無罪的,像這種死刑非常上訴,到底有沒有法源依據可以限制?另外若37名死刑犯,有些人如果改判無期徒刑,是可以馬上申請假釋,這部分下週一也會要求法務部說明清楚,所謂的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實際作為及規畫為何?
美11天內將陸續處決6囚「20多年首見」 專家認為:巧合
美國全美有5個州,在11天以來,陸續處決6名死刑犯,是20多年來首見,其中兩案是與槍擊致死有關,在阿拉巴馬州更是第二次使用「氮氣處決」,反死刑組織就指出,11天內處決6人,非常不尋常;但也有專家指出「只是巧合」。德州死刑犯懷特殺害16歲雙胞胎姊妹等5人,本月1日執行注射死刑。(圖/翻攝自X)根據《美聯社》報導,來自德州的61歲死刑犯懷特(Garcia Glenn White),1989年起殺害16歲雙胞胎姊妹安妮特與博內特(Annette and Bernette Edwards)等5人,懷特在1日晚間於亨茨維爾州立監獄執行注射死刑,當晚6點56分宣告死亡,懷特也成為全美11天以來處死的第6名死刑犯。根據報導,懷特和女子博妮塔(Bonita Edwards)在1989年12月,為了吸食古柯鹼,進入後者雙胞胎女兒在休士頓的住處,期間懷特和博妮塔爆發爭執,於是他持刀砍死對方,兩名少女聽到聲響後走出房間查看被懷特追砍。美國全美有5個州,在11天以來,陸續處決6名死刑犯,是20多年來首見。(示意圖/達志/美聯社)懷特殺害3女後又在同年打死女子威廉絲(Greta Williams),並直到1995年7月因搶劫商店老闆范海文(Hai VanPham)致死被捕,才揭發他背負5條人命。美國死刑執行率在最近內創11內創下新高,6名死刑犯分別在5州被處決。其中,阿拉巴馬州在9月26日二度使用氮氣處決法,死囚米勒(Alan Miller)曾是貨車司機,被控25年前去伯明罕南方的一個小城,開槍殺死3名前同事,儘管檢方聲稱氮氣處決是他同意的,死前他仍堅稱自己沒殺人。對於美國近期死刑執行率創新高,專家表示雖然反常,卻純粹是因死囚用盡上訴途徑之後,州政府只是剛好選了相近日期執行。據內布拉斯加大學(University of Nebraska)法學教授柏格(Eric Berger)表示,「除了巧合,我不知道還有什麼原因」。目前美國有23州廢除死刑,不過亞利桑那、加州、俄亥俄、俄勒岡、賓州和田納西州等6州則是暫停執行死刑。美國近期死刑執行率創新高,專家表示雖然反常,卻純粹是因死囚用盡上訴途徑之後,州政府只是剛好選了相近日期執行。(示意圖/達志/美聯社)
毒品犯罪數量激增!沙國2024年已處決198人 創30年新高
沙烏地阿拉伯官媒28日報導,該國28日再度執行了3起死刑。據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資料,這讓沙國2024年已執行死刑數攀升到了198起,超過2023年全年的170起。同時也打破了該國死刑人數紀錄。據國際特赦組織指出,這是由於該國今年對毒品相關犯罪的處決數量激增,迄今為止已處決53人--而這個數字在2023年僅僅是2人。根據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資料,全世界已經有112個國家完全廢除死刑,另有87個國家仍有死刑的刑罰。其中2023年,中國執行死刑數超過1000例,居全球之冠;伊朗執行死刑數超過853例,排名第二;沙烏地阿拉伯執行死刑數為170例,全球第三高。國際特赦組織指出,今年沙國槍決人數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因為毒品相關犯罪被處決的數量激增,光今年便已處決了53個人,其中有38人還是外籍人士。國際特赦組織的秘書長卡拉馬爾德(Agnes Callamard)批評,沙國政府一方面試圖重塑國家形象,另一方面卻對生命漠不關心,指控利雅德當局正在從事「無情的殺戮」行動,強調這一波死刑潮嚴重背離國際人權標準。卡拉馬爾德呼籲沙烏地阿拉伯「立即暫停處決人犯,並根據國際標準來重審死囚,而不是訴諸死刑」。
全球被關最久死囚「蹲苦牢近48年」 案發58年後大逆轉判無罪
日本88歲老翁袴田巖在獄中被關了47年又7個月,是全球被關最久的死刑犯,袴田巖58年前被控是靜岡縣一起滅門血案的犯人,被判死刑,但證物上的血跡後來被發現與袴田DNA不一致,法院2014年3月將他釋放,並於去年開始再審此案。靜岡法院26日稱,警方當時提出的證物造假,還給袴田一個清白。根據多家日媒報導,靜岡地方法院26日宣布袴田無罪,法院指出,被當作證據的衣物中,一塊布料為搜查機構偽造,無法當作證據,由於袴田因長期坐牢罹患精神疾病,由高齡91歲的姊姊代替出席,開庭後,她聽到法官宣判弟弟無罪,朝法官深深一鞠躬,並在與律師握手時忍不住雙眼泛淚。綜合《NHK》等外媒報導,1966年8月18日,當時30歲的袴田被懷疑殺害4人而遭到逮捕,並於1968年9月被靜岡地方法院宣判死刑。不過整起案件疑點重重,甚至被質疑是一宗冤案,袴田巖因此在獄中被關了47年都未執行死刑。根據報導,曾是職業拳擊手的袴田巖在1961年退役,隨後在靜岡縣清水市一家味噌及大豆加工廠任職,未料在1966年6月30日,工廠老闆橋本藤雄連同其妻子、次女和長男,一家4口被發現在自家被殺害並遭縱火,靜岡縣警察到員工宿舍搜索後,聲稱在袴田的房間找到一件沾有微量血跡的睡衣,並於8月中旬依強盜殺人、縱火以及竊盜罪嫌,將袴田巖逮捕。當時袴田向警方坦承是這起縱火強盜犯的兇手。但他後來翻供,聲稱遭警方刑求逼供才承認犯行,在法庭上主張自己無罪,警方也遲遲未提出有力證據。這起案件在2023年10月開始最終再審,總共進行15次審理。最大的爭議點在於染血的5件衣物。辯方律師指出,袴田在事件發生後約2個月就被逮捕,染血的衣物因長期浸泡在味噌中,引發的化學反應將導致血跡消失,質疑搜查機構是在袴田被逮捕後偽造證據,袴田在案發58年後再審獲判無罪,根據日媒報導,這是日本戰後第5起死囚重審獲判無罪的案例。日本88歲老翁在獄中整整關了47年又7個月,是全球被關最久的死刑犯。(圖/翻攝自X)
「醫師天職是維護生命」 醫學會指醫師涉死刑鑑定有違醫學倫理
憲法法庭20日判決死刑合憲,但若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不得判處死刑,欠缺受刑能力的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也不能執行死刑。司法精神醫學會引述世界精神醫學會馬德里宣言、日內瓦宣言指出,任何情形之下,精神科醫師都不應執行受(死)刑能力之鑑定,如醫師的鑑定可能剝奪生命,將有違反醫學倫理的疑慮。司法精神醫學會理事李俊宏表示,此次大法官釋憲後,爭議之處在於執行死刑時的判斷。根據現行《刑事訴訟法》,被告被判處死刑後,處於心神喪失的狀況,就會停止執行死刑。李俊宏說,心神喪失的定義,舊有法規為「完全無知覺理會」,釋憲後將這個部分獨立拉出,成為「受死刑能力的判斷」,被告能不能理解死刑判決,這一塊由醫師鑑定,就會有爭議。醫師可以判斷精神障礙、心智缺陷,很多受刑人在矯正機關中,有需求也會轉介精神科醫師,但若直接涉及受死刑能力的判斷,就會出現道德上的兩難。「醫師的天職是維護生命」,李俊宏表示,若醫師的判斷可能剝奪他人生命,就會有違反醫學倫理的疑慮。司法精神醫學會理事長楊添圍也指出,世界精神醫學會於1996年馬德里宣言、2023年日內瓦宣言重申立場,在任何情形之下,精神科醫師都不應執行受(死)刑能力之鑑定。楊添圍解釋,不是精神疾病就可以免於一死,而是精神或心智障礙,不具足夠訴訟(就審)能力與責任能力者,才不應處以死刑。這在許多仍保留死刑的國家,也是可接受的通則。李俊宏指出,各國人權標準不一,不見得都會遵守宣言,一些國家為了避免醫師直接涉入死刑鑑定,會要求所有受刑人定期接受身心健康檢查,由執行單位根據過去紀錄做判斷。未來台灣的法律要如何因應,仍待討論。
死刑有條件合憲!多死囚恐逃過一劫 受害家屬怒:違逆民意、荒謬的社會實驗
37名死囚聲請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昨(20)日宣判「有條件合憲」,但限縮在犯罪情節最嚴重才能判死。而死囚中唯一女囚「驚世媳婦」林于如律師主張她有心智缺陷,因此得她逃過一死,讓受害者家屬難以接受。對此,林于如的小姑劉怡岑直言,她的媽媽、姪兒都被她害死,劉家更因她家破人亡,「林于如犯案心思縝密,怎會有心智缺陷?」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林于如當時積欠高額賭債,為了詐領保險金,在2008年到2009年期間殺害生母、婆婆及丈夫劉宇航共3人,2013年遭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目前仍在台中女子監獄等待槍決。不過,林于如律師主張她有心智缺陷,智商鑑定僅有57,不得執行死刑;憲法法庭20日也認定,心智缺陷等問題,要等相關機構修法後才能執行死刑。聽聞釋憲結果的劉怡岑則感嘆,劉家因她家破人亡,被迫搬離南投埔里老家,只為回歸平靜生活,如今以心智缺陷逃死,讓人著實無法接受。 另據《中時新聞網》報導,1987年曾發生新竹男童陸正撕票案,主謀邱和順一度認罪向家屬道歉,卻翻供表示遭刑求,至今未伏法。待20日憲法法庭判決出爐,受害者父親陸晉德受訪時憤怒表示,憲法等於是老百姓跟政府的合約,授予政府權力來治理,憲法也代表著民意,明明80%以上的民眾主張維持死刑,「大法官沒資格違逆民意!」陸晉德也直言,這次釋憲案解釋了一大堆,根本就不應該,他就只有一個簡單的想法,「這是大法官越權、撈過界了!」,講的東西是法官的衡量權,是法官判決可以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等來決定的事,認為大法官沒有資格干涉法官如何量刑。高雄左營陳姓女教師10年前遭劉志明強盜性侵殺害,劉曾5度遭判死後,更四審卻改判無期徒刑,陳姓女教師的丈夫張介能得知後,痛批憲法法庭的大法官根本是跟著廢死支持者的要求,做出支持廢死的釋憲決議,被害人家屬講再多只是「狗吠火車」,法官則是披著維護人權的外衣,同時踐踏被害人及家屬的人權。台南雙警命案殉職員警凃明誠的二姊也哽咽道,釋憲結果限縮判死刑的條件,是在保障加害者的人權,選擇強迫社會大眾再次給予加害人機會,「如此開了先例,誰會是下一個受害者?究竟還要有多少破碎的受害者家庭、家屬,才能停止這樣荒謬的社會實驗?一個國家應該帶給人民希望,而現在這個國家、大法官們要給我們什麼?」
好奇「為何一堆死刑犯不執行」? 律師揭「1規則」拖時間:他們之前就這樣玩
37名死刑犯主張死刑違憲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昨(20)日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結果為「有條件合憲」,但需要限縮適用範圍。對此,律師林智群發文解答,很多人好奇「為何一堆死刑犯都不執行」,是因為死囚提出相關聲請後,在程序還沒結束之前,就不能執行死刑,「死刑犯跟他們的律師之前就是這樣玩」。林智群昨日下午4時許在臉書發文表示,關於死刑犯都不執行的問題,系因法務部有個執行死刑規則,在民國109年新增一個規定,就是如果死刑犯有聲請「非常上訴」、「再審」、「大法官解釋」,在程序還沒結束之前,不能執行死刑。林智群說,那一堆死刑犯為了續命,當然會一直聲請非常上訴、再審,或聲請大法官解釋,「這次也是一堆死刑犯聲請的」。至於,是否可以一直聲請、一直不執行?林智群直言,「死刑犯跟他們的律師之前就是這樣玩,現在連大法官解釋都出來了,還能再聲請什麼程序阻擋執行?我也很好奇」。林智群也提到,這次憲法法庭給死刑設下諸多限制,諸如全部承辦法官都要一致同意判死刑、有精神障礙不能判死刑、不是最嚴重之罪不能判死刑等,「我想37個死刑犯的律師應該也會拿這個憲法法庭判決,分別採取相對應的救濟措施,應該會有一堆人聲請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林智群認為,執政黨將會面臨一個難題,「不執行,民眾靠X司法正義何在!執行了,歐盟會抗議,影響外交關係」。
死刑有條件合憲 廢死聯盟怒批「政府心存僥倖」:持續怠惰不作為
針對37名死囚聲請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宣佈釋憲結果,大法官認定死刑「有條件合憲」,但應限縮適用範圍,且犯罪情節非最嚴重、第三審無辯護人、未行言詞辯論或科處死刑未一致決,可透過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對此,廢死聯盟表示,若死刑依然存在,政府相關部門總是心存僥倖,持續怠惰不作為。廢死聯盟聲明全文:如果,憲法法庭堅守人權捍衛者的角色,宣示死刑違憲,將能引領台灣社會超越復仇、嚇阻的直覺反應,打破仇恨的循環,並開啟療癒創傷的可能。很遺憾,憲法法庭沒有這樣做。從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可以看出,死刑制度並不如大家想像的那麼嚴謹。廢死聯盟長期以來指出,現行制度有諸多缺失:沒有全程的強制辯護、(2012年之前)第三審沒有言詞辯論、判決沒有一致決,以及精神障礙被告並未排除死刑的適用(行為時、受審時、受刑時)等問題;憲判字第8號判決肯認,以上均違反被告之訴訟防禦權及正當法律程序。37位定讞個案中,大部分並非直接故意或預謀,或並非「情節最嚴重之罪行」。憲判字第8號判決指出:如果沒有直接故意,即不得判處死刑;即便是直接故意,仍然要進一步確認是否符合公政公約第36號一般性意見書關於「情節最嚴重之罪行」的規定。這是憲判字第8號判決對於死刑判決在實體條件上的限縮,但是現存37位死刑定讞個案均涉以上問題,法務部不應該執行死刑,檢察總長應就不符合憲法判決意旨之部分,協助37位死刑定讞個案提出救濟。台灣到底何時會廢除死刑?未來將是一條更艱難的道路。但我們要強調,死刑依然違反台灣已經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因此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不應該成為政府落實公約的絆腳石。只要死刑存在,政府相關部門總是心存僥倖,以「台灣還沒有條件廢死」的假命題為理由,持續怠惰不作為,試圖用死刑來回應被害人的傷痛、用死刑來回應社會對治安的要求,卻不願花費心力去研議落實真正能保護社會、讓人民安心的政策,以至於很多的改革步伐無法前進。我們呼籲政府與民間還是應該持續的進行社會對話。10月5-6日,廢死聯盟將舉行「讓黑暗的盡頭有光—廢除死刑的下一步」國際研討會,就是我們的第一步。在籌備的過程中我們並不知道釋憲的結果會是如何,但我們知道台灣不能停下腳步,有許多現存的困難和未來的新議題需要探討、有新的挑戰需要克服,死刑制度在民主國家不會是一成不變的面貌,尤其是歷經威權統治與民主化歷程的台灣,這不該是我們理所當然的選擇。對於獄政制度、更生復歸、社會安全、人權保障的想像與落實,不應被「死刑」綁架。回顧台灣的廢除死刑運動,死刑冤案中有蘇建和案三人、徐自強、鄭性澤及謝志宏成功平反而步出死牢,但也有江國慶、盧正、杜氏兄弟來不及搶救。目前37個定讞的死囚中,至少有王信福及邱和順的冤案尚待平反,律師及民間團體會持續努力,我們期待司法體系能夠勇敢回應,不要再製造更多死刑的被害者。最後,我們還是要感謝一路以來,協助這個釋憲案的律師、國內外的NGO以及學者專家們。接下來我們仍會持續協助37位死刑定讞個案。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成立20年以來,我們深刻了解,無論反對死刑或支持死刑,同樣都期望台灣是一個安全美好的社會,不同的只是:有人認為死刑可以促成這個期望,有人則知道不是這樣。未來我們還是會繼續的努力,希望有一天死刑不再存在於台灣這片土地上。
為還賭債殺媽媽、婆婆和老公 「驚世媳婦」恐逃死家屬難以接受
憲法法庭20日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但精神障礙者不得處死,而在2009年殺害生母、婆婆和丈夫「驚世媳婦」林于如主張患有精神障礙,在修法前不得執行死刑,恐因而逃死,受害人家屬則直呼難以接受。林于如有賭博惡習,她高職畢業到酒店當公關,與埔里當地臭豆腐商家劉宇航奉子成婚,但她婚後仍死性不改、繼續簽賭,數次被地下錢莊逼債,她為了還賭債竟不擇手段。為了詐領親人的保險金,林于如先後殺害母親、婆婆和老公,先是2009年底在台南老家將母親推下樓致死,2009年又趁婆婆住院,混合混合抗憂鬱藥、安眠藥、防腐劑注入點滴害婆婆身亡,並在丈夫住院時,趁機毒死丈夫。而林于如犯案後遭逮捕,並於2013年判決死刑定讞,至今尚未執行,林于如遭診斷罹患精神障礙,憲法法庭20日判決死刑合憲,但精神障礙者不得處死,林于如恐因而逃死。劉家人則對此結果難以接受,受害人家屬表示,劉家因林于如「家破人亡」,臭豆腐店也在案發後關門,家屬身心受創,還得搬家才能找回平靜生活,無法接受林以心智缺陷逃死。
死刑合憲!37死囚可透過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邢泰釗:預擬相應措施
憲法法庭今針對死刑釋憲案,作出判決,認為死刑合憲,但犯罪情節非最嚴重、第三審無辯護人、未行言詞辯論或科處死刑未一致決,可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因此等待執行死刑的37名死囚,都可以透過檢察總長邢泰釗提起非常上訴翻案。對此,最高檢表示,37名死囚具體情節各有不同,最高檢將待收受死刑案卷後,審酌有無非常上訴事由,再依憲法法庭判決及相關法律規定審慎處理。最高檢表示,死刑議題受國人高度關注,最高檢非常重視,檢察總長邢泰釗今年8月即指示成立10人因應小組,由他擔任召集人,主任檢察官吳慎志擔任副召集人,就各種可能的判決結果預擬相應措施。憲法法庭今判決後,最高檢下午4時召集全體檢察官開會決定因應作為,其中死刑因應小組成員檢察官林麗瑩等人,整理憲法法庭判決主文內容與最高檢業務有關共有5點,分別如下:1.憲法法庭判決指出,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第226條之1前段強制性交殺人罪、第332條第1項強盜殺人罪、第348條第1項擄人勒贖殺人罪等死刑規定,僅適用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之情形,方為合憲。最高檢將審酌研議案件是否提起非常上訴。2.修正前刑法第348條擄人勒贖殺人罪唯一死刑規定違憲部分,最高檢將依法提起非常上訴。3.被告防禦權、辯護權之程序保障部分,最高檢將審查案件是否符合判決意旨,研議提起非常上訴。4.死刑判決應經一致決部分,最高檢將與最高法院協商調取相關資料,審查案件是否符合判決意旨,研議提起非常上訴。5.被告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情形,最高檢察署將待修法完成後,依新法及個案情形審酌是否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檢說,由於37名死囚個案具體情節各有不同,需逐案閱覽卷證資料後,才能判斷個案是否有憲法法庭判決所指情形,最高檢將待收受死刑案卷後,審酌有無非常上訴事由,依憲法法庭判決及相關法律規定審慎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