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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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瑞雄、陳瑩爭取6億經費 啟動台東電纜地下化工程
去(114)年楊柳颱風造成東部大規模停電,凸顯架空線路的脆弱。立法委員莊瑞雄、陳瑩共同爭取行政院核定總經費約6億元、總長度達12.52公里的「台東電纜地下化工程」。莊瑞雄表示,他和陳瑩在偕同行政院長卓榮泰赴現場勘災時,當面反映風災期間停電頻繁的狀況,當場獲卓院長拍板啟動全國電纜地下化評估,並優先檢討風險較高地區。防災基礎建設將在今(115)年全面啟動,預計明(116)年底前完工。去年8月,「楊柳」颱風強風豪雨重創東部,不僅造成農業嚴重災損,更導致台東地區超過4萬2千戶停電,許多部落長達兩、三天無電可用,莊瑞雄及陳瑩即刻陪同卓榮泰深入災區勘災。莊瑞雄指出,電是現代生活的基本人權,不能因為住在沿海或山區,就必須承受比都會區更高的斷電風險;卓榮泰當場給予正面回應,指示經濟部與台電啟動全國電纜地下化評估,並要求優先針對災害頻繁、搶修困難的地區進行改善。莊瑞雄說明,本次核定的六處路段遍及池上、鹿野、太麻里與達仁等鄉鎮,其中池上鄉「萬朝一路至中西三路」已率先於去年11月動工,接下來五處也將在今年上半年陸續進場施作;此外,這些總長約41公里的工程,經費合計約6億元,將全數由「丹娜絲重建特別條例」支應,確保工程資金無虞。莊瑞雄強調,「防災不分區域,建設要看長遠」,雖然電纜地下化的初期成本較高,但這是面對極端氣候最實際、也最必要的投資。這些路段多位於台9線及鄉道關鍵節點,完工後不僅能大幅降低颱風期間樹倒壓斷電線的機率,更能提升災後復電的效率。莊瑞雄表示,未來他和陳瑩將持續緊盯工程進度,確保如期如質在116年底前完工,同時也會繼續盤點屏東及東部其他高風險路段,例如台11線的後續路段電纜地下化工程,要求政院及台電持續推動改善,落實區域平權,讓鄉親在颱風天也能安心用電。
停火滿72小時未爆衝突!泰國釋放18名柬埔寨士兵 關押155天和平遣返
泰柬邊境衝突自今(2025)年5月底開始,直到12月27日雙方簽署正式停火聲明,在30日已滿72小時且未再爆衝突。泰國外交部於12月31日(今日)上午宣布,正式將18名拘禁155天的柬埔寨士兵遣返回國,此次釋放行動被外界視為象徵泰柬關係朝向降溫與互信邁出的重要一步。根據泰媒《Khaosod》報導,泰國外交部於今日上午10時發布聲明,此次遣返依據泰國與柬埔寨於12月27日簽署的「聯合聲明」中第11條內容執行,該聲明是在「泰柬一般邊境委員會特別會議(第3次)」中達成共識,明定在停火連續72小時後,泰方將釋放並送返18名柬埔寨士兵。泰國外交部強調,自18名柬埔寨士兵被拘留在泰國以來,皆依《1949年日內瓦公約》及國際人道法標準妥善對待,包括允許國際紅十字委員會(ICRC)定期探視,並協助士兵與家屬書信往返,確保基本人權與尊嚴。在遣返柬埔寨士兵之前,泰方已替士兵進行完整健康檢查,並清楚告知其依日內瓦公約所享有的相關權利,確保返國過程是在自願、安全且具尊嚴的前提下進行。ICRC也已事前通知士兵家屬相關消息。此次遣返行動除有ICRC全程參與外,東協觀察團(AOT)亦到場見證。泰國方面表示,此舉展現其遵守國際人道法與致力促進區域和平的決心,並期盼柬埔寨方面能以具體行動回應,共同推動兩國邁向長久穩定的和平關係。據悉,這18名柬埔寨士兵是在今年7月30日,以武裝狀態下非法闖入泰國領土,但他們自行向泰方投降,故被依法逮捕。
新竹地院被搜索1/桃花醜聞才落幕!新竹公辯又鬧侵占 正義象徵淪笑柄
新竹地方法院兩年前遭媒體披露資深公設辯護人林建和和同事傳出緋聞,震撼司法界,新竹地院隨即發布新聞稿澄清,指雙方交往時無婚姻關係,桃色風波看似平息,不過本刊接獲爆料指出,林建和其實桃花不斷,近來甚至因為與女性密友假公濟私案情曝光,驚動新竹地檢署,連累新竹地院慘遭檢察官登堂入室,9月間大陣仗前往新竹地院搜索職務宿舍,扣押公發配置給林建和的床具組,讓新竹地院顏面無光、相當難堪!法院「公設辯護人」職務,因金鐘獎迷你影集「八尺門的辯護人」而廣為民眾所知,但新竹地院公設辯護人林建和卻與劇中形象大相逕庭,不僅鬧出桃花緋聞,如今又涉嫌侵占。(圖/catchplay提供)林建和的「公設辯護人」職務,因金鐘獎迷你影集「八尺門的辯護人」而廣為民眾所知,這是編制於法院底下的公務人員,設立目的是為了讓國民在接受公平審判時,都能夠保障的基本人權。在刑事訴訟中,倘若被告因為沒有能力聘用律師做為辯護人,那麼國家就必須提供辯護服務,為須要的被告安排公設辯護人以保障其辯護的權利。「八尺門的辯護人」劇中李銘順飾演的公設辯護人佟寶駒專業正直的形象深植人心,讓外界視公設辯護人為「正義的象徵」,沒想到新竹地院公設辯護人林建和卻與劇中形象大相逕庭,不僅鬧出桃花緋聞,如今又涉嫌侵占導致「地檢搜索地院」的鬧劇,也因他而在新竹院檢上演。知情人士向CTWANT爆料,本案的林男於1998年10月13日擔任新竹地方法院的公設辯護人一職,並向新竹地院借用位於於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二路的職務宿舍。沒想到,當時林男因貪小便宜,將宿舍中所配備的全套雙人床組佔為己用,並透過搬家公司將床組贈給居住在中部的女性密友,只為討其歡心。林建和疑似因貪小便宜,將宿舍中所配備的全套雙人床組佔為己用,並透過搬家公司將床組贈給居住在中部的女性密友,只為討其歡心。(圖/AI生成)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全套雙人床組的單價僅有1萬5000元,按理對領有等同法官高薪的林男來說,理應不至於構成難以負擔的經濟壓力,未料他卻知法犯法,將這一床本該屬於國家的被褥寢具,搖身一變,化身為他與女性密友之間「愛的證明」。知情人士表示,林男事後為了躲避追查,在2014年新竹地院檢查宿舍家具設備時,故意將家具設備檢核單上的床組數量項目留白,謊稱並未借用雙人床組,最後導致新竹地院的院總務科財產管理人員被誤導,於是未將該床登載於職務宿舍家具財產卡中,林男因此逃過追查侵占該床組10年之久,最後因為被民眾告發,整起事件才東窗事發。目前林男也已經因涉犯刑法335條普侵占罪嫌而被檢方依法提起公訴。對此,新竹地院回應表示,公設辯護人林建和所涉侵占案情已起訴並由法院分案,尊重合議庭的審理。另外,法院也已對林建和啟動行政懲處程序,目前還未結束。
北車身障者通行不便 身障團體:首都門面不應讓身障者寸步難行
由多個身心障礙團體共同發起的「台北車站無障礙路線體驗行動」今(5)日下午在北車大廳舉行。身心障礙聯盟常務監事劉金鐘指出,台北車站每日旅運量將近 60 萬人,也是國家首都重要門面,卻讓身心障礙者必須在充滿障礙的環境中艱難行走,「一般乘客是從從容容游刃有餘,身障者卻是匆匆盲盲連滾帶爬,這不是單純不便,而是制度性的忽視。」據了解,目前台北車站一樓大廳通往地下一樓的無障礙設施僅有一部附掛式樓梯升降平台,且須等待 6–10分鐘由工作人員操作;通往二樓則完全沒有無障礙路線,不但沒有指示標誌,且必須繞行到外面,對使用輪椅或推車的民眾形成高度不便。脊髓損傷社會福利基金會副董事長、台灣無障礙設施規範起草人之一劉金鐘表示,無障礙設計不是額外服務,也不是「給身障者的福利」,而是確保所有人都能自由出行的基本人權。立委郭昱晴、陳菁徽、時代力量發言人鄭宇焱等親身體驗以輪椅行經戶外的K1電梯,再至捷運台北站地下一樓的過程。沿途多位參與者感受到標示不清、指示中斷、路線繞行,以及斜坡坡度不佳等問題。台灣失智症協會也提出,除「行動無障礙」外,「認知無障礙」的面向同等重要,若能改善車站成為「更清楚、好理解、易辨識」的環境設計,並增加友善支援,輔助認知障礙族群記憶和判斷,支持安全自由行動,實現交通全面無障礙。發起單位提出四項核心訴求:一、全面改善台北車站特定區的無障礙設施;二、建置連續明確且不中斷的無障礙指示系統;三、為提升資訊透明度,建立可查詢的無障礙動線圖資;四、培訓站務人員理解並具備基本的辨識與應對能力。對此,台鐵北區營運處處長王兆賢回應,透過今天的實地演示,他有感受到發起單位的訴求與問題,台鐵將會研究如何改善,來符合大家的需求。
瑞士安樂死先驅接受「協助死亡」92歲離世 生命盡頭仍堅持一生理念
瑞士著名安樂死機構「尊嚴」(Dignitas)創辦人米內利(Ludwig Minelli)已於11月29日選擇接受「協助死亡」(assisted suicide)方式,結束他的生命,享耆壽92歲;即便距離他93歲生日僅差數日,這也被視為他到生命盡頭仍堅持一生理念,實踐他的理想。根據外媒《BBC》、《Le News》報導,瑞士安樂死機構尊嚴於今(1)日發布聲明,證實創辦人米內利接受協助死亡離世,享耆壽92歲。聲明中也提到,米內利的一生都是為「選擇自由、自我決定與人權」而奮鬥,機構強調,未來將延續其理念,持續推動生命終點的自我決定權,並深化其國際角色。尊嚴的聲明中最後提出,米內利在離世前已規劃好接班安排,確保機構能順利繼續下去,他們未來將在創辦人的精神下,持續以專業且積極態度,推動生命各階段的自我決定權。據悉,米內利於1998年創立尊嚴,協助世界各地希望尋求合法協助死亡的民眾到瑞士進行相關程序,使其成為國際知名的「安樂死旅遊」(suicide tourism)象徵。儘管瑞士自1942年起已允許在無營利目的、且申請者心智健全的前提下進行協助死亡,但「外國人是否能享有同等資訊與法律保障」始終是爭議焦點;這也使米內利多年透過訴訟不斷挑戰體制,才讓這項權利逐漸被擴大解讀。在2011年歐洲人權法院對尊嚴作出具影響力的判決,確認心智能力健全者有權決定自己何時、以何種方式結束生命,這被視為米內利法律行動的重大成果。然而他的主張也在瑞士國內外引發激烈批評,包括醫界、宗教團體與部分政治人物,曾被質疑財務透明度不足,也被指控讓非末期患者取得協助死亡的途徑。縱使如此,米內利在法律戰中多次勝訴,並始終保持「挑戰既有界線、讓法律隨時代演進」的信念。在近年全球安樂死討論升溫之際,包括澳洲、加拿大、紐西蘭陸續通過相關法律,而英國上議院也正審議協助死亡法案。支持者認為死亡自主權屬基本人權,反對者則擔憂弱勢與身心障礙者可能受壓迫,甚至被迫結束生命。依據尊嚴官方統計,機構擁有逾1萬名會員,但真正申請協助死亡者僅占少數,最終實際執行者更是少之又少。
內政部堅持「變性需摘除性器官」官司連敗 監院要求檢討:忽視需求者之困境與無援
監察院今(20)日指出,據訴,內政部遲遲未依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下稱CEDAW)、《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下合稱兩公約)等公約之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廢除或檢討內政部97年11月3日內授中戶字第0970066240號令(註)仍繼續延用此行政命令強制摘除原性器官作為性別變更登記之申請要件,忽視有性別變更登記需求者之困境與無援,監察院通過監委紀惠容調查報告,要求內政部儘速檢討改進。紀惠容指出,「強醫療模式」多已被國際判決認定違反國際人權公約,例如:瑞典102年甚至立專法賠償因被迫強制手術之跨性別者,荷蘭110年公開道歉並提出財務賠償計畫,日本最高法院112年裁定「性別認同障礙特例法」要求申請人進行絕育並變更後的性器官手術是「違憲」。全世界有近200國,其中約50國(約4分之1)已不強制要求手術(即免術換證),至少20國採自由換證,亦即不需醫療或非醫療證明即可換證。紀惠容說,各國性別變更登記的制度現分為三種:(1)「強醫療模式」:要求醫療手術作為變更法定性別的要件,如羅馬尼亞、新加坡、黎巴嫩、韓國等。(2)「弱醫療模式」:保留部分醫療或司法程序,但多已取消強制手術或不孕證明的要求,如:英國、奧地利、義大利等。(3)「性別自我認同模式」。允許個人透過自我聲明即可變更法定性別,無需醫療診斷、手術或法院許可,強調去病理化與尊重個人性別認同,如:阿根廷、丹麥、比利時、挪威、瑞士、德國、西班牙…等。紀惠容說明,我國目前仍採行「強醫療模式」制度,為此行政院委託研究建議短期採「弱醫療模式」,建議長期採「性別自我認同模式」。陳情人向紀惠容表示,性別登記、反覆申請遭拒、持覆提起訴願、行政訴訟等救濟程序,讓他們飽受長時間、金錢與身心折磨,徒增訟累虛耗司法資源與基層戶政人員困擾。截至114年4月30日,訴訟進行中計5件,訴訟已裁判計7件,其中戶政事務所敗訴計6件,均已完成性別變更登記。紀惠容提到,經調閱我國判決文書發現,多起判決認可以弱醫療模式申請性別變更登記。例如:110年9月23日北高行判決內容提到:「移除身體原有性器官,以剝奪其生育機能,傷害當事人身體健康之完整性……經參酌2家由精神科醫師鑑定等證據,原告已有獨立自主性別人格並持續相當期間而趨於穩定」;112年9年21日最高行判決「如無法律依據,卻強制要求申請人必須進行接受移除原本外部性徵之手術,乃直接傷害其身體之完整性,嚴重侵害其健康權。」其實,我國行政法院已有穩定見解。內政部97年11月3日行政命令規定變更法定性別需有「2位精神科醫師診斷書」與「已摘除性器官手術診斷書」。然而,現行戶籍法及戶籍法施行細則,僅規範人民申請身分變更登記時需附證明,並無要求人民必須摘除原性器官。且我國迄今從未有規範性別變更的相關法律。在無法律依據下,僅由內政部發布上開行政規則,規範拘束各戶政事務所辦理性別變更登記之依據,紀惠容指出,這已明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紀惠容說,行政院、內政部推動性別變更要件法制化仍然牛步,行政院與立法院均有提出專案研究報告,均指出:實務仍以行政規則作為限制依據,顯屬不當…應儘快整合各方意見,提出適切的性別變更登記法律草案。紀惠容強調,身為戶政中央主管機關的內政部迄今怠不作為,違反憲法及國際人權公約。紀惠容提到,有學者專家指出,內政部僅用行政命令要求手術摘除性器官,明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也會違反比例原則。廢除內政部97年11月3日令之後,應回歸母法即戶籍法第21條規定,並依國際人權公約辦理。法律保留原則是拘束行政機關,而非成為少數族群的阻礙,反過來拘束人民。紀惠容提及,鑑於強醫療模式現多已被認定違背國際人權公約及憲法,CEDAW及兩公約之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早已指出,性別認同為基本人權,應廢除手術作為性別變更之要件,然內政部迄今對於性別變更登記要件之修正及法制化仍然牛步,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宜依國際人權公約規範意旨,並參酌各級法院穩定見解及國外做法,於不侵害人民身體權、健康權、人性尊嚴及人格權之前提下,准予人民性別變更登記之申請,積極作為促進人權實現之職責。紀惠容呼籲,跨性別者態樣類型多元,所面臨心理或生理治療需求亦不相同,行政院允宜會同所屬機關瞭解跨性別者所面臨之生活處境及需求,以提供適當之社政醫療、法律扶助等資源挹注及支持,並強化社會溝通及教育,以消除社會對於跨性別者之偏見及歧視。
接見諾貝爾和平獎得主 蕭美琴:民主陣營應互相幫助
蕭美琴副總統今(19)日接見2022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烏克蘭人權組織「公民自由中心」主席馬特維丘克(Oleksandra Matviichuk)」,對其長期維護烏克蘭人權的努力與貢獻表達敬意,強調民主陣營應互相幫助,共同強化抵抗侵略的力量,並期盼與國際社會持續交流合作,攜手面對未來的挑戰。蕭美琴表示,「公民自由中心」長期維護烏克蘭人權的努力,已獲得國際社會的肯定與讚譽,對於該組織所展現的堅持、勇氣與毅力,要代表臺灣政府與人民致上敬意。蕭美琴提到,烏克蘭人民仍持續遭受因俄羅斯入侵及戰爭行為所造成的不幸悲劇,臺灣人民對此感同身受,因此積極投入包括重建、支持難民等多項人道援助工作,並與鄰近的理念相近國家合作,共同尋求最具建設性的協助方式。蕭美琴指出,臺灣深刻理解來自具侵略性鄰國帶來的威脅與壓力。隨著威權政權開始建立結盟,熱愛自由的人們更應互相幫助與支持,分享彼此經驗,共同強化以倍增抵抗侵略的力量。最後,蕭美琴再次向「公民自由中心」表達敬意,並表示,臺灣人民始終與烏克蘭人民站在一起,追求和平、正義、基本人權及繁榮發展的機會。未來仍充滿許多挑戰,期盼與國際社會持續交流合作,共同攜手面對。
讀太多也不行?越南立法懲罰「逼小孩過度念書」 最高罰1萬3千元
越南政府近日正式頒布針對家庭暴力與社會秩序相關行為進行更嚴格規範,並將於2025年12月15日正式生效。新法中特別指出,若父母強迫子女學習過度,將被視為家庭心理暴力行為,處以500萬至1000萬越南盾罰鍰(約新台幣6,500至13,000元)。根據越南通訊社與多家當地媒體報導,法令明訂,多項造成家庭成員心理壓力的行為皆列入處罰範圍,包括:禁止家人與親友來往或參與正常社交、基於性別、外貌或能力的歧視、干涉祖孫、父母子女、夫妻或兄弟姊妹間的基本權利與義務,以及強迫子女承受過度的學習負擔。此外,針對更為嚴重的情況,例如強迫家庭成員目睹對人或動物的暴力,或強制觀看、聆聽涉及暴力的影音、文字內容,罰鍰將提高至1000萬至20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13,000至26,000元)。針對傷害家庭成員名譽、人格尊嚴的行為,如羞辱、歧視、身體虐待,也將處以最高20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26,000元)。若施暴對象為孕婦、年幼孩童、老年人、身心障礙者,或行為人未盡照顧、撫養、教育等基本責任,也將面臨相同處罰。法令也規範居住登記相關違規行為,包括未依規定申報戶籍、遷出遷入、暫住暫離資訊等,將處以警告或罰款50萬至1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650至1,300元)。上述罰鍰適用於個人行為,若違規者為法人或組織單位,罰金將自動加倍。越南政府強調,此次修法旨在強化家庭成員基本人權保障,遏止家庭內隱性暴力,並提升社會心理健康與法治意識。
網路流言稱「5男2女涉不當行為」毀校譽 薇閣中學公開回應:純屬謠言、已報警!
近日,位於台北市北投區的知名貴族私校「台北市私立薇閣高級中學」爆出網路流言,提及校內5男2女共7名學生涉及不當行為。對此,薇閣中學校方今(9)日公開發表聲明澄清,「相關內容均屬謠言,已嚴重影響學生名譽,學校已向光明派出所報案,將追究造謠與轉傳者法律責任。」校方並強調,絕不容忍任何形式的網路霸凌、不實資訊之散布或人身攻擊,呼籲外界停止轉傳不實訊息,避免造成學生二度傷害。薇閣中學聲明如下:近日,社群媒體上所流傳之本校5男2女學生在校行為與惡意揣測,提及本校學生在校有不當行為,後果嚴峻,致令學生轉學等,均屬謠言。上述不實言論已嚴重影響傷害學生聲譽。故今日(10/9)本校已至光明派出所報案,對於編造、流傳、轉發不實言論者絕不容忍寬貸。對此,本校鄭重聲明:一、上述傳言純屬子虛烏有,並非事實,已至警局報案。二、本校絕不容忍任何形式的網路霸凌、不實資訊之散布或人身攻擊。三、學校已即刻啟動校安機制,並將針對散播或轉傳不實內容者,依校規及相關法令研議處理。四、提醒全體師生與社會大眾,網路言論雖自由,但亦應以事實為基礎、以尊重為前提。任何未經查證的謠言轉傳,皆可能觸法並造成他人無法挽回的傷害。學校再次呼籲社群使用者立即停止轉傳相關不實內容,刪除已發布的貼文或留言,共同維護校園的純淨與尊重。讓我們以理性與同理心,杜絕謠言,守護學生的基本人權與心理安全。(圖/翻攝台北市私立薇閣高級中學官網)
男子涉嫌性侵情人12歲兒子!強迫男童接受生殖器官有關醫療 親生父得知真相動手了
印度北方邦勒克瑙(Lucknow)Thakurganj區傳出一起駭人聽聞的兒童性侵案件。一名男子遭控對同居伴侶的12歲兒子進行多次性侵,甚至強迫男童接受與生殖器官有關的醫療處置。該案件目前已依《兒童性罪行保護法》(POCSO)立案,嫌犯亦遭警方逮捕。綜合《India Today》報導,報案人為男童的生父。他指出,前妻在經營服飾店期間,與一名名叫曼祖爾.哈山(Manzoor Hasan,亦名薩伊菲 Saifi)的當地商人發展親密關係。兩人展開同居生活後,女方將兒子一同帶往與Hasan同住。根據男童的指控,他在與母親及其同居對象共同生活期間,遭受長期性侵,並被迫接受針對私密部位的外科手術。直到男童逃回父親家中後,才將整起事件揭露。警方於接獲報案後,根據POCSO法與相關法條立案,登記FIR(第一資訊報告),並立即展開偵查行動,將曼祖爾.哈山拘留。根據派出所所長歐姆維爾.辛格(Omveer Singh)證實,目前嫌犯已被羈押,警方正針對指控內容蒐集證據與釐清案情。受害男童也已由相關單位安排醫療檢查與心理諮商,以協助其從創傷中恢復。警方強調,此案為嚴重兒童性侵事件,將依法從嚴辦理,並呼籲社區居民若掌握相關訊息,應主動通報協助調查。此案引發社會各界對家庭結構下兒童安全的關注,再度凸顯強化兒童性犯罪防治機制的必要性。警方承諾,將全力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人權,確保嫌犯依法受到應有制裁。
刑訴法修法民進黨也提過 張啓楷酸:綠能你不能
民眾黨將《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修正案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日前遭民進黨批評是「柯文哲條款」。對此,民眾黨立院黨團副總召張啓楷昨(21)日指出,賴清德總統擔任立院黨團幹事長時也有提出修正案,民進黨根本是換了屁股就換腦袋、綠能你不能。張啓楷指出,賴清德、柯建銘等民進黨立委在民國97年的提案寫得非常清楚,「以串證為由羈押被告似有倒果為因之嫌,嚴重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嚴重戕害被告人權,且有未審先判、押人取供之嫌,應予刪除。」張啓楷表示,民眾黨的提案比賴清德還嚴謹,明定為確保羈押的最後手段性、強化人權保障及遵循無罪推定憲法原則,提出《刑事訴訟法》第93條及第101條條文修正草案,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羈押事由,另定「無其他替代手段」且有「具體」事實足認為有逃亡或滅證之虞,才得以羈押,並要求檢察官請求法院限制或禁止辯護人取得偵查中羈押審查資訊時,應敘明事實、理由及提出必要證據。張啓楷強調,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日前也表示應適度修法,要求檢察官要盡到一定程度的舉證責任,從早期的賴清德、現在的民眾黨和吳宗憲等國民黨立委,大家對不能沒具體證據就以勾串為由濫權羈押、侵犯人權,應該沒有不一樣,民進黨最近卻惡意扭曲、攻擊民眾黨,且故意不說民眾黨的版本明定要有「具體事證」足認要滅證或勾串。張啓楷提到,大罷免大失敗後,立法院新會期應該是大家休養生息、多經濟少政治,除了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幫人民看緊荷包,把每一分辛苦納稅錢用在最合適的地方,也應拼經濟、顧民生。民眾黨在上週五已經負責任提出新會期優先法案,像營養午餐法、勞保不能破產政府除逐年提撥,也要負起最終給付責任等,不分藍綠白應該可以一起推動。張啓楷續指,至於《行政訴訟法》修正案,不只是為了被濫權羈押的柯文哲、為了被大搜索大收押的國民黨幹部,而是多年來各界已經有很多討論,連賴清德自己都提案,為了保障基本人權,相信經理性討論後可以順利完成三讀修正。
從勞權到司法改革 民眾黨新會期拋多項民生優先法案一次看
立法院新會期上週五開議,隨著朝野三黨團陸續選出黨團幹部。在來臨的預算會期,除了將審視下年度的預算之外,民眾黨提出的優先法案中,聚焦了包括了勞工、司法改革、不在籍投票、人工生殖法修法、外送員權益專法等議題。司法改革方面,民眾黨表示,已提出修正《刑事訴訟法》中有關羈押事由與要件,限制羈押濫用、落實無罪推定原則,讓「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不再成為羈押理由。該黨並提出修正《法官法》,讓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納入外部學者,避免封閉運作,以落實憲法所保障基本人權,維護審判程序公正性。 另外,民眾黨指出,將提出《人工生殖法》修正案,納入代理孕母制度,保障先天性子宮病變病友、單身女性、同志家庭及代孕女性與子女的權益;在勞工權益保障上,民黨團表示,將提《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案,明定政府應負勞保最終支付責任,讓撥補制度化、正常化,確保勞工退休保障針對外送員的權益保障,民眾黨指出,本會期將關注相關議題並提出外送員專法,規範平台業者建立申訴制度、明定報酬計算與給付方式,強制替外送員加保勞保及職災保險。至於不在籍投票,民眾黨則主張為國內移轉投票,範圍在台澎金馬 ,並未擴及到海外,包含軍人、警消、執法公務人員、選務人員、未褫奪公權的受刑人、學生、民眾,只要造冊後設立移轉投票地點就可執行。此外,針對空汙議題,民眾黨團強調,將提出《空污法》第30條修正草案,將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的許可證展延有效期間,從現行的「3至5年」縮短為「2至5年」;除了限縮延展時間也設下停損點,一旦許可證屆期,且主管機關審理超過2個月,電廠就必須停止操作,來避免無限期不合理的操作手法。民眾黨也強調,本會期將放眼將《營養午餐專法》內容修正,並把高中、幼兒園一併納入供餐對象外,同時要求每500名學生應配置1名營養師、100名學生應配置1名廚師,嚴格把關來提升供餐品質。
柯文哲交保裁定遭撤銷 民眾黨搬陳怡君百萬交保批雙標
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今(12)日傍晚表示,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被台灣高等法院撤銷裁定交保,根本是無視台北地方法院揭示京華城案重要證人已交互詰問完畢,同時不甩比例原則,空泛地以「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撤銷地院所為的交保裁定,這就是嚴重侵害人權,也違反「羈押最後手段性」,也和稍早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被交保時,高院強調法院沒有對刑案「接力補強有罪證據」的義務態度一百八十度不同,根本令人無所適從,民眾黨不接受。柯文哲因被控涉入京華城重建容積獎勵案有貪汙與圖利等罪嫌目前「三進三出」看守所,前後羈押遭實質支配了363天,8日由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以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後,柯文哲立即在台北地檢署外發表談話,怒批台北地檢署「什麼都沒查到」。北檢對此不服,並於9日對柯文哲與同案被裁定3,000萬元交保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交保案雙雙提起抗告,北院11日將抗告書狀送至台灣高等法院後,今天高院由審判長遲中慧、受命法官黎惠萍、陪席法官陳昭筠組成合議庭撤銷交保裁定,並發回北院更裁,但台北地院何時再傳喚柯文哲與應曉薇開羈押庭?目前尚無進一步消息。台灣高等法院撤銷柯文哲(中)交保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圖/劉耿豪攝)回顧抗告書中,對柯文哲交保案,北檢不服理由主要有四,首先是柯文哲被控涉犯公益侵占罪尚有重要證人還沒調查完畢,第二是柯文哲具保後馬上與同案證人、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接觸,第三是對同案被告、前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李文宗隔空喊話,最後是再提當初羈押禁見時,柯文哲持續授權特定人士使用其「本人名義」在各大社群帳號片面解讀法庭活動。而根據稍早出爐的高院撤銷裁定書記載,高院直指依照北院審理計畫書,其實還有證人甚或兼具共同被告身分者尚未交互詰問,且有關柯文哲被控滅證、串證可能性是否真有降低,還有究竟有無繼續羈押的必要性判斷,怎麼北院僅考慮涉犯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的部分,似乎沒周詳地考慮到柯文哲還被控涉及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此外,高院也回顧北院7月裁定中,推稱部分證人尚待傳喚到庭,也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當時裁定柯文哲、應曉薇延長羈押,1個月後其實諸多證人仍未交互詰問,怎麼矛盾地認為兩人滅證、串證的可行性與可能性已經大幅降低,理由實在欠備。高院認為,儘管北院裁定停止羈押並命柯、應「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但京華城案治絲益棼事證繁雜,就算檢察官起訴的被告目前僅列有11人,然而偵查中所曾列入同案之被告,甚至曾經傳喚、臚列於起訴書中的證人太多,北院原裁定內容泛指的「同案被告」、「證人」其實範圍寫得未明確,還有疑慮,因此認為檢察官抗告指摘不是沒道理、北院裁定確實有未盡之處,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京華城案卷證與抗告狀11日送抵台灣高等法院分案審理。(圖/黃耀徵攝)民眾黨稍早則由吳怡萱提出三點聲明:首先,民眾黨挖出高院今天對陳怡君被控涉貪污案中,合議庭自行裁定撤銷地院羈押的決定,准以100萬交保,合議庭並明確強調,刑事案件審理中必須有「勾串證言之具體事實」方符合法定羈押原因,且檢察官起訴即代表證據已蒐集完成,各級法院根本沒有「接力補強有罪證據」的義務,否則活脫脫地違反了訴訟當事人的「武器平等」原則,更壓縮了法院無罪推定的審判空間。言猶在耳,柯文哲案卻出現一百八十度落差,民眾黨實難接受。第二,北院的裁定交保理由已講清楚,京華城案重要證人已交互詰問完畢,民眾黨認為根本不可以只為了防止勾串證人等理由,就認為只要有任何證人還沒到庭進行交互詰問,就是有串證之虞,這樣是漠視被告的對質詰問權,也不符合比例原則。民眾黨感嘆儘管「喊破喉嚨」,高院仍空泛地以「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撤銷地院所為的交保裁定,不僅涉及嚴重侵害人權,恐也違反「羈押最後手段性」。民眾黨最後呼籲,既然高院發回更裁,地院合議庭的法官仍應本於獨立審判之精神,捍衛法律專業與公平法院價值,在發回後之新裁定中明確補上並釐清交保所定的條件內容,把高院要求補強說明的範圍講清楚,以維護柯文哲刑事基本人權。※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民眾黨提刪「勾串共犯」羈押事由 法務部批:縱容犯罪串證
台灣民眾黨昨(8月20日)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主張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之羈押原因,對此,法部務今(8月21日)召開記者會由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說明,表示將會嚴重衝擊社會治安,並強調若刪除將會嚴重影響共犯的向上溯源,並舉例共諜案、虐童案、詐騙案都存有勾串證人的高度風險。黃謀信表示,如今犯罪型態多元,甚至趨於集團性,並舉例虐童案、賄選案、共諜案、營業秘密犯罪皆存在勾串風險可能性。若刪除羈押,將無法防止勾串。他指出,若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之羈押理由,將使被告有機會第一時間脫身,並有被告和證人有串供的高度風險,偵察機關也將難以鞏固事證,溯源斷根以及有效的追查幕後共犯。黃謀信說,法務部認為刑事訴訟法的羈押原因,尚無修正之必要,若貿然修正將會嚴重衝擊社會治安以及民眾權益。因此,法務部也呼籲修法應衡酌犯罪追溯以及民眾利益以維護司法公信力。黃謀信強調,司法制度須考量整體公共利益,不能因為個案動搖制度,如今羈押原因兼顧犯罪追訴及人權保障,現行羈押規定有嚴格的法律要件,並需要有事證相佐,由法院依全部卷證資料進行審酌後進行裁定,非檢察官主張,此即「法官保留」制度,已充分確保被告基本人權。
國務院下令加薩簽證全凍結惹議 美國伊斯蘭團體轟「殘酷移民政策」
美國國務院日前宣布,自8月16日起,全面暫停持有來自加薩地區旅行證件者的訪客簽證申請,並強調將對相關申請進行「全面徹底」的審查作業。這項政策一出,引發人權團體與國際社會強烈反彈,不少聲音批評此舉形同封殺人道醫療援助,已對加薩居民造成實質影響。根據《路透社》報導,過去美方每年都會為巴勒斯坦權力機構(Palestinian Authority)旅行證件持有人核發數千份B1/B2類訪客簽證,這些簽證主要用途包含臨時探親、短期就醫等。今年5月單月就核發了640份,全年累計超過3,800份。但隨著近期極右派人士對移民政策的關注升高,美國政府開始收緊審查,加薩持證人首當其衝。引發爭議的導火線,是極右派活動人士盧默(Laura Loomer)在社群媒體上聲稱,有自稱巴勒斯坦「難民」的旅客已進入美國,引發部分共和黨議員質疑移民審查過於寬鬆。德州聯邦眾議員羅伊(Chip Roy)甚至表態將在國會提出質詢,佛州的范恩(Randy Fine)更直言,這樣的做法將對美國構成「國家安全風險」。新政上路後,美國伊斯蘭關係理事會(Council on American-Islamic Relations)迅速譴責川普政府將移民政策推向「蓄意殘酷」的方向,認為政策已背離基本人權原則。長年協助加薩兒童就醫的非營利組織「巴勒斯坦兒童救援基金會」(Palestine Children's Relief Fund)也發出警告,指出這將使許多重病兒童無法前往美國接受治療,形同阻斷救命通道,重創基金會30年來的救援行動。國務院雖表示,近期仍核發「少量」人道或醫療簽證,但未透露具體人數,對於加薩與西岸申請人是否區別審查,也未進一步說明。根據官方資料顯示,目前持有巴勒斯坦權力機構核發證件者,包含來自以色列控制下的約旦河西岸與加薩走廊兩地居民,但實際申請數字未分區揭露。報導中提到,加薩地區自2023年10月7日遭到哈瑪斯(Hamas)突襲以色列後,至今仍深陷戰火。以色列指出當天有1,200人喪命,251人被擄走為人質;之後對加薩展開連月軍事行動。根據加薩當地衛生部門統計,已有超過61,000名巴勒斯坦人死於戰事。面對戰爭造成的難民潮,美國至今並未表明是否願意接納因戰亂流離失所的巴勒斯坦人。據傳,南蘇丹與以色列已就安置問題展開協商,但具體方案尚未公開。美國移民政策未來走向與人道救援空窗,仍牽動各界密切關注。
柯文哲再延押2個月!律師曝「有什麼好意外?」列3點原因
京華城案尚未落幕!台北地院昨(21日)裁定柯文哲與應曉薇自8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停止接見、通信,引發民眾黨不滿。對此,立場偏向民進黨的律師林智群,也在臉書發文直言「這有什麼好意外的?」並列出3點原因。林智群今(22日)在臉書粉專發文稱,一般行情就是押了,直接續杯到一審判決結束,有時候有共犯在逃的話,續到二審結束都不奇怪,「我去年就講過很多次了。」林智群續稱,橘子(許芷瑜)繼續跑路,一天不回來,阿北根本交保無望,「而且雪上加霜的是,阿北周邊的人(民眾黨那些人)一天到晚搞網軍、法院外面落人,試圖對檢察官法官施壓,這根本就是騷操作,我沒看過外面的人這樣姆第姆狗,不會迴向到被告身上的。」林智群還在留言區解釋,姆第姆狗就是台語「胡亂搞的意思。」對此,台灣民眾黨昨也在臉書發表聲明稱,北院前一次用例稿及一句晦暗不明就作為延押理由,足證根本沒有繼續羈押柯前主席之具體事證,已非常離譜。詎料,本次延押竟然以更為空泛之理由作裁定,僅憑臆測就認為無法排除柯前主席可能滅證、串證、逃亡,實難令人接受,連一絲實據都無法提出,已不能用證據薄弱形容,可謂濫權羈押,除完全不符合羈押要件,更再一次證明審檢聯手,就是要無限期延押柯前主席。 民眾黨續稱,本案迄今已從多達八位檢方所傳之證人證詞得知京華城容積獎勵之取得完全合法合規,卻在沒有證據能證明相關被告有罪的狀況下,不斷延押柯前主席,顯然羈押已淪檢察官押人取供、構陷入罪的工具,不但違反無罪推定原則,更是蔑視柯前主席之基本人權,本黨對於國家機器濫權至此,表達最嚴正之抗議。尤有甚者,自前一次裁定羈押迄今,本案另一位被告李文宗,除在本年七月十日因審理法官搞不清楚狀況傳喚到庭又旋即還押外,從來不曾出庭,從證人之證詞亦足證京華城案與李文宗毫無關聯,羈押李文宗僅是檢察官為達政治目的,配合傳媒暴力操弄輿論之卑劣手段,視法治於無物只為剷除異己,莫此為甚。民眾黨文末也重申,沒有證據就不應繼續濫權羈押柯前主席;否則,倘檢察官持續無法說明何謂「重中之重」的應訊證人,僅想不斷拖延審理程序,柯前主席不就沒有重見天日的一天?如此侵害人權,只為追殺政敵的司法,難道就是民進黨想傳達給全體國民的法治觀念嗎?本黨全力支持柯前主席律師團提起抗告,捍衛柯前主席的清白與基本人權。
柯文哲66歲生日恐牢裡過 民眾黨批蔑視人權:支持律師團抗告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等案羈押期將於8月1日屆滿,台北地方法院21日裁定自屆滿隔日起再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如無變數,柯文哲恐將在牢獄中度過66歲生日。民眾黨對此表示,這次延押以空泛的理由再作裁定,僅憑臆測就認定,柯文哲有可能滅證、串證、逃亡,顯然羈押已淪為押人取供手段,民眾黨絕不接受,不只蔑視柯文哲的基本人權,更把「無罪推定」原則狠甩一旁,民眾黨對於國家機器濫權成這樣,表達最嚴正的抗議。柯文哲被控涉入京華城容積率圖利疑雲,自2024年9月遭台北地院裁定羈押,儘管當年底一度以新台幣3,000萬元交保,旋即遭台北地檢署抗告而重返牢獄至今,目前遭到羈押將近一年。台北地院21日針對有關案件在押被告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柯文哲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共4人做出新一波裁定。其中柯文哲、應曉薇自8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仍禁止接見與通信。台北地院裁定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中後)再延押2個月,2024年底交保重回螢光幕前畫面短期恐難再見。(資料照/劉耿豪攝)此外,李文宗被命新台幣2,000萬元交保、配戴電子腳鐐並限制在新竹市北區住家居住,8個月內不得出境或出海;沈慶京則是被命1.8億元「全現金」交保,其中至少1億元必須由自己名義提出,同樣須配戴電子腳鐐,並限制住居在台北市大安區,8個月內也不得出境、出海。台北地院合議庭審理後指出,李文宗與沈慶京都必須在8月1日中午12時前各依條件具保,否則隔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也禁止接見和通信。合議庭強調,李文宗、沈慶京即使順利交保,仍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並都需在停止羈押日起,接受左腳電子腳鐐科技化監控8個月。針對其中最受矚目的柯文哲延押案,民眾黨發言人張彤21日晚間強調,此案至今已多達八位證人,證詞都確認京華城容積獎勵的取得合法合規,何況他們還是檢方提供的傳喚名單。她批評,如今在沒有證據能證明相關被告有罪的情況下不斷延押柯文哲,這就是押人取供、構陷入罪的工具。民眾黨批評,如此侵害人權只為追殺政敵,難道就是執政黨想傳達給全體國民的法治觀念嗎?民眾黨全力支持柯文哲的律師團針對延長羈押裁定提起抗告,捍衛柯文哲的清白與基本人權。※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收罷免投票通知單 黃國昌:這是哪門子的黑色幽默?
本週六(26日)將進行首波大罷免投票,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21)日發文PO出前黨主席柯文哲的投票通知單表示,「請問總統賴清德:這是哪門子的黑色幽默?通知柯文哲你有權投票、但我不讓你投票!」並強調會委請主席律師團立即採取相應的法律行動,讓柯文哲出來投票。黃國昌在臉書上PO出柯文哲的投票通知單表示,由民進黨所發動罷免的投票通知單,寄給了目前遭賴清德關押在土城看守所的柯文哲,「請問賴清德:這是哪門子的黑色幽默?通知柯文哲你有權投票、但我不讓你投票!」黃國昌指出,民進黨2022年所公布的「國家人權報告」,就已清楚指明不讓受監禁者行使投票權,不僅是政府的怠惰,更是嚴重侵害人權的作為。黃國昌表示,遺憾的是,對民進黨政府而言,人權只是用來裝飾門面的口號,從來不是真正要實踐的價值。而昨天陳佩琪表示,希望能讓柯文哲出來投票,黃國昌說,他們也委請主席律師團立即採取相應的法律行動,向北院提出聲請,「希望此次台北地院能夠秉持中立角色與法治原則,捍衛基本人權,不要再繼續配合檢方濫權,執意繼續關押柯文哲主席,早日做出停止羈押的決定。」
立院通過修正「剴剴條款」 郭昱晴:恐誤傷脆弱家庭與邊緣母親
立法院今(18)日三讀通過被稱為「剴剴條款」的《刑法》修正案,對於未滿7歲之人犯殺人罪者,加重其刑2分之1;以凌虐方式對未滿7歲犯殺人罪,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未遂及預備犯。立委郭昱晴表示,朝野對於虐童案件應處以重刑已有高度共識,但修法過程必須在不違反《兩公約》基本人權保障的前提下,保留法律區分動機與行為嚴重性的彈性原則,才能真正符合比例原則與法治精神,不應併入現行傷害致死的脈絡處理,以免「誤傷」邊緣母親。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增訂第272條之1,對未滿7歲者犯殺人罪,加重其刑2分之1;以虐待方式殺未滿7歲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另修訂第286條,凌虐未滿7歲者因而致死,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第286條(屬傷害罪章)修法時,45名民進黨立委投下反對票。「刑罰若超出比例原則,不僅無法彰顯司法正義,更可能誤傷脆弱家庭與邊緣母親,造成新的社會創傷。」郭昱晴舉例說,一位年輕媽媽長期獨自在家中照顧年幼孩子,因經濟壓力、缺乏育兒知識,在沒有親友支持下,導致情緒失控。孩子在哭鬧時,她忍不住打了孩子甚至踢了幾下,造成孩子因為內出血死亡。這起事件當然非常悲傷、需要法律處理,但從司法角度看,這名媽媽並不是「計畫要殺死孩子」,而是情緒失控、長期疏忽下造成的「過失或間接傷害致死」。郭昱晴表示,遺憾的是,今日在修法條文內容上仍出現重大歧見,民進黨主張應於《刑法》增訂第272條之一,明確規範:針對未滿七歲兒童,以凌虐方式犯第271條第一項殺人罪者,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民進黨認為,對於這類極端虐童致死案件,應有獨立條文、獨立罪名,彰顯國家對幼童生命權的絕對重視與保護。然而,郭昱晴指出,這一立場與藍白陣營堅持修正《刑法》第286條的做法仍存在根本差異。她認為,不宜將此類重大案件併入現行傷害致死的脈絡處理,應以獨立條文明確設限,才能真正回應社會對保障幼童生命權的高度期待。更重要的是,當面對剴剴案這起令人心碎的幼兒虐待悲劇時,我們除了嚴正譴責施虐者,也不能忽視整體制度的全面崩潰與監督的荒腔走板。郭昱晴表示,我們真正要做的,是面對錯誤、檢討體制、追究責任,並制定一套能有效懲惡、保護幼童生命的法律機制,「這才是社會期待,也是我們堅持的立場。」
司機拔鑰匙走人「百人悶困接駁車」!女乘客昏厥 西寧機場爆砸窗脫困驚魂
中國青海省西寧曹家堡機場日前爆出驚悚意外,一輛塞滿百名乘客的接駁巴士,在密閉悶熱狀態下原地等待近20分鐘,一名女子因缺氧昏倒。目擊者憤怒指出,司機竟在未開冷氣與通風的情況下「拔鑰匙離開」,導致眾人最終只能砸窗逃生,畫面曝光後在微博引爆輿論關注。中國青海西寧機場驚傳接駁車悶暈事件,車內玻璃被砸破、碎片散落一地,乘客指控司機未開冷氣離場,導致一名女子昏倒送醫。(圖/翻攝自小紅書、微博)綜合《新浪新聞》、《封面新聞》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7月11日晚間約10時,東方航空MU2350航班的旅客原定從西寧飛往西安,登機前搭乘接駁巴士前往停機坪。不料司機在車門緊閉、未開冷氣情況下離開現場,乘客形容「車內溫度高達37、38度」,高原環境本就缺氧,加上車廂密不透風,致使一名女乘客昏倒在地。「車裡簡直像蒸籠!」多位乘客表示,百人被困車內近20分鐘,許多人感到頭暈、呼吸困難,場面一度混亂。有民眾見狀急用應急手錘砸破車門與車窗玻璃,才打開空氣通道,這時司機才倉皇回到現場並啟動冷氣。隨後救護車趕抵,將女乘客送醫急救,所幸無大礙,改搭翌日航班前往西安。西寧曹家堡機場位於海拔超過2,200公尺的高原地區,本就存在低氧風險。乘客控訴,「我們不是牲口,怎麼能這樣悶在車裡沒人管?」該航班最終延誤超過30分鐘才起飛。針對事件,西寧機場13日發出回應稱,細節仍在調查中,將公布進一步通報;東方航空則回應表示「暫不清楚具體情況」,已反映給相關部門處理。大量網友怒轟:「這不是意外,是對乘客基本人權的漠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