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頻道
」事業未履行結合負擔 有線電視業者大富、凱擘遭公平會重罰1億
公平交易委員會15日第1684次委員會議決議,大富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凱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屬12家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因未履行本會99年10月29日公結字第099004號結合案件決定書第五項及第八項負擔,合致公平交易法第39條第1項規定,處大富媒體、凱擘各新臺幣5,000萬元,共計新臺幣1億元罰鍰。公平會表示,99年間大富媒體為取得凱擘及其旗下12家有線電視系統,向本會申報結合。當時公平會考量大富媒體與台灣大哥大集團間形式上雖屬不同經營主體,惟其等關係密切,為確保結合後凱擘與台灣大哥大旗下有線電視事業彼此獨立經營,避免凱擘在有線電視系統、頻道代理之市場占有率增加,造成市場力量濫用或市場封鎖之疑慮,故於不禁止其結合之決定書中附負擔要求大富媒體、凱擘及其所屬12家有線電視系統如未經公平會同意,不得與其他有線電視系統共同經營,以及凱擘亦不得與其他有線電視頻道供應者(含頻道代理商)聯賣、共同銷售頻道節目等13項負擔。該等負擔均是結合申報過程中大富媒體、凱擘主動提出將予以遵守,本會考量後始同意該結合案。然經公平會調查,凱擘公司旗下12家有線電視業者長期在未經公平會同意之情況下,與台灣大哥大集團之台固媒體旗下5家有線電視系統,以及浩鳴旗下2家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在基本頻道採購、頻道租賃、客戶服務等有線電視重要核心業務共同營運、共用人力資源;同時,凱擘在銷售代理之頻道節目過程中,亦與台灣大哥大集團之優視傳播,以及浩緯、浩鳴等頻道代理商共同銷售頻道,顯未履行上述結合負擔內容。公平會指出,因頻道代理商與有線電視系統屬上下游交易關係,凱擘透過旗下12家系統經營者與其他7家有線電視系統共19家共同經營,再與其他頻道代理業者聯賣頻道節目,已增強其在有線電視產業上下游的市場力量,而有市場力量濫用及市場封鎖之疑慮,例如得以增加其他頻道供應業者營運成本、迫使頻道代理商接受授權條件,或藉由控制頻道上下架等方式,擠壓弱勢頻道生存空間等,對於市場競爭秩序影響甚鉅。公平會說明,凱擘之母公司大富媒體作為負擔履行義務人,卻任由凱擘與其他有線電視系統共同經營,並與其他頻道代理業者共同銷售頻道節目,未加以管理、監督。大富媒體及凱擘明知99年結合案之限制競爭疑慮至深,爰於當時自行提出獨立經營之相關承諾,並列為結合案件決定書之負擔內容,矢言恪守,本會始同意其等結合。大富媒體、凱擘自應於結合後依承諾履行負擔,惟卻持續從事共同經營及聯賣行為,對於有線電視系統及頻道代理市場明顯產生不利之影響,公平會認為其違法行為應受責難程度甚高,爰決議依公平交易法第39條第1項規定,以法定最高罰鍰金額各新臺幣5,000萬元論處公平會強調,本案違法行為甚為隱晦,經多方審慎查證,始確認違法事證明確。公平會最後提醒,公平會作成結合案件決定後,仍會持續追蹤相關負擔執行情形,並不會因負擔時隔久遠而懈怠。參與結合事業如未履行結合案件決定書所附之負擔,依公平交易法第39條第1項規定,除罰鍰外,另可禁止結合、要求分設事業、處分股份、轉讓營業、免除職務或其他必要之處分,參與結合事業應切實守法。
影響層面大!迪士尼旗下5頻道撤台 NCC解答遞補頻道申請規劃
迪士尼旗下國家地理頻道等5頻道即將撤台,NCC於112年12月25日第1098次委員會議針對63家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提出替補頻道之申請,包含營運計畫中「頻道之規劃及其類型」基本頻道與付費頻道異動,決議依行政程序法第93條規定,以附期限許可,許可期間為113年1月1日至同年3月31日,屆期該會如認為必要時得延長三個月。NCC說明,本次基本頻道異動申請不僅異動數量龐大,且影響層面甚廣,其中凱擘集團所屬金頻道等12家、台固集團所屬永佳樂等5家、中嘉集團所屬吉隆等12家、大新店民主、屏南、天外天、大台中數位、新彰數位、聯維、寶福、世新及國聲共38家系統經營者申請以BBC Earth、韓國娛樂台KMTV、CATCHPLAY電影台、amc最愛電影及BBC Lifestyle Channel於同頻位替補國家地理頻道等5頻道,並新增Global Trekker、ROCK Action、TRACE Sport Stars、美食星球頻道及寰宇財經台等5基本頻道供訂戶收視;而台數科集團所屬台灣佳光等6家及北港,除以壹電視資訊綜合台於原頻道位置替補衛視中文台外,其餘變更內容與上揭系統經營者替補規劃相同。另TBC所屬南桃園等5家及大豐等3家系統經營者,提出以BBC Earth、華藝MBC綜合台、CATCHPLAY電影台、amc最愛電影及BBC Lifestyle Channel替補國家地理頻道等5頻道,並新增Rock Action、Global Trekker、Channel News Asia等基本頻道。至洄瀾等10家系統經營者,則多以BBC Earth、壹電視資訊綜合台、ROCK Action、壹電視電影台及BBC Lifestyle Channel替補。NCC指出,本案於112年12月20日第1097次委員會請申請人到會陳述,該會續依「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頻道規劃及其類型變更許可辦法」第3條第4項規定,綜合考量本案是否增進或維持整體市場競爭、消費者權益、頻道內容之多樣性及其他公共利益,並參酌地方政府意見後,考量系統經營者所規劃衛視中文台及衛視電影台之替補頻道,於本國節目製播及自製節目比率等項目相較原頻道仍有落差,爰於1098次委員會議決議按行政程序法第93條第2項第1款規定附期限許可(自113年1月1日至同年3月31日,NCC認為必要時得延長一次)。此外,申請人應依行政程序法第93條第2項第3款規定,於113年2月29日前,檢具播送之頻道表、本次變更頻道之頻道收視率及滿意度調查報告予本會,並加強說明擬變更替代原衛視中文台與原衛視電影台頻道之本國節目製播比率、本國自製節目比率、投資金額與本國節目內容規劃方向及項目。另TBC所屬南桃園等5家及大豐等3家系統經營者提出以付費頻道替補第31、61及69之衛視中文台、衛視電影台與STAR Movies Gold,基於保障消費者收視權益與維持基本頻道穩定收視等考量,NCC按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頻道變更許可辦法第3條第4項揭示之整體市場競爭、消費者權益、頻道內容多樣性及其他公共利益等原則審議,並依行政程序法第93條第2項第3款之規定,要求該等申請人應於113年3月31日前將該等頻道使用方式改列為基本頻道。NCC表示,本次國家地理頻道等5頻道終止經營影響層面甚廣,除需兼顧整體產業健全發展外,亦需考量頻道替補之規劃是否可助益消費者權益、產業發展及強化本國內容之產製能量。該會以附帶期限之許可處分方式期能促使系統經營者及預定上架之頻道提出具體規劃,並且藉由附附款要求系統經營者藉由頻道收視率及滿意度調查報告、本國節目製播比率與本國自製節目比率等客觀參考數據,評估替代頻道於許可期間之製播表現,以及納入消費者之回饋,以確保收視戶權益為優先考量,維持市場良性競爭與有線電視產業之健全發展。
基本頻道少1/3若達10天 當月可免收視費
近年有線電視消費爭議案件均約有百餘件,尤其以基本頻道數縮減及機上盒回收相關爭議較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近日通過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報的有線電視定型化契約修正草案,當基本頻道數減少超過3分之1,並達10日以上時,業者應免除當月收視費用,同時,機上盒應由業者派員收回,不能要求消費者自行繳回。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指出,此次「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播送系統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定型化契約修正重點包括:「明定收視費用調整時消費者權利」、「強化消費者個人資料保護規定」、「明定無法收視或收視不良時,業者到修時限及賠償責任」外,也明定基本頻道數減少時,業者的賠償責任,更要求業者應負責取回機上盒,且不得收取費用。陳星宏指出,近年有線電視消費爭議以基本頻道數減少時消費爭議為多,因此待定型化契約公告後可歸責於業者導致基本頻道數減少而未達NCC核定當年度基本頻道總數時,業者應減收當月收視費用或為其他方式賠償;若基本頻道數減少超過3分之1,並達10日以上時業者應「免除」當月收視費用,如果持續多月,則均應免除費用。他並表示,許多業者要求消費者應自行繳回機上盒至業者營業處所,如果要業者回收就要收取相關費用,引發消費爭議,因此這次定型化契約明定有線電視契約終止後,應由業者派員或委託第三人取回機上盒及相關配件,且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消費者也可以自行選擇將機上盒及相關配件送還業者營業據點。消保處呼籲有線電視業者,所提供契約內容應符合「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並確實履約,若契約內容未符合定型化契約規定,經令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將依消費者保護法裁罰。
有線電視消費爭議 基本頻道數減少1/3逾10天擬免收當月費用
據統計,近年有線電視消費爭議案件均約有百餘件,尤其以基本頻道數縮減及回收機上盒爭議較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近日通過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報的「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播送系統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包括基本頻道數減少超過1/3並達10日以上時業者應「免除」當月收視費用。「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此次重點包括「明定收視費用調整時消費者權利」、「強化消費者個人資料保護規定」、「明定無法收視或收視不良時,業者到修時限及賠償責任」。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指出,近年爭議以基本頻道數減少時消費爭議為多,因此此次定型化契約公告後當可歸責於業者由導致基本頻道數減少而未達主管機關核定當年度之基本頻道總數時,業者應「減收」當月收視費用或為其他方式賠償;若基本頻道數減少超過1/3並達10日以上時業者應「免除」當月之收視費用。陳星宏提及,也有許多業者要求消費者應自行繳回機上盒或收取相關費用,此次定型化契約明定有線電視契約終止後,應由「業者派員」或「委託第三人」取回機上盒及相關配件,且「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消保處呼籲有線電視業者,所提供契約內容應符合「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並確實履約,若契約內容未符合定型化契約規定,經令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將依消費者保護法裁罰。
迪士尼頻道終止在台營運!NCC曝:近期還有7頻道將停播
迪士尼頻道於上月27日宣布將於明年1月1日在台灣終止營運,消息曝光後讓許多網友哀號,童年回憶沒了。而NCC9月1日也證實,已收到該頻道申請停播,且除了迪士尼之外,還有7個境外頻道申請停播;另外,替代迪士尼的頻道的,可能將為Boomerang卡通、靖天卡通台、靖洋卡通台等頻道。NCC指出,近期共有7個境外頻道申請停播,於110年10月1日停播的有:Fox Crime 福斯警匪頻道、Fox Family Movies 福斯家庭電影台、FX、Channel V 國際娛樂台、Nat Geo People 國家地理悠人頻道;於111年1月1日停播的則有:迪士尼頻道(Disney Channel)、Fox News Channel。據悉,這波停播是因為華特迪士尼收購福斯旗下資產,而福斯電視也因此成了迪士尼旗下一員,所連帶的整併效應。不過停播的這幾個頻道,僅迪士尼頻道是在有線電視基本頻道播出,收視戶達480萬,影響較大,其餘頻道則是在中華電信MOD,或是有線電視付費頻道播出,觀眾數較少。
北都授權金談不攏 HBO等7頻道恐掰掰
北都有線電視與頻道代理商永鑫授權金談判不順,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3次居間調處不成,已收到永鑫正式來函,限期北都1個月內取得頻道變更申請的斷訊告知,否則約有10萬收視戶無法收看HBO、CNN等頻道,民眾收視權益受到威脅。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28)表示, 受到本件授權金談判破局影響而可能遭到下架頻道包含HBO、CINEMAX、FOX SPORTS、FOX SPORTS 2、CNN、CN卡通頻道、ANIMAX等7個節目,北都有線電視應依《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依法應先取得營運計畫變更許可,才能下架HBO等7個頻道。消基會指出,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不得任意停播頻道,如因授權到期而停止播送時,應考慮收視戶權益,並應於斷訊前5日以書面或連續5日於該頻道收視戶,如有違反,收視戶得請求減少收視費或其他方式作為賠償,若系統台所提供之服務未達基本頻道數三分之二,並達10天以上時,即應免除當月之收視費用。消基會進一步指出,消費者如因斷訊主張終止契約,依據《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2條規定,收視戶於契約有效期間內,得隨時以書面通知系統業者終止本契約,如終止契約,按同法第16條規定,不得沒收收視戶所繳付之收視費或違約金。若北都有線電視違反上述法規,經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經再次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消基會說,頻道授權金成為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與頻道代理商一年一換約的談判深水區,隨著跨區經營之開放,市場削價競爭進一步加深問題複雜性,收視戶權益往往成為俎上肉,北都有線電視應正視訂戶視聽權益,提出與下架頻道品質相當的替代頻道,並積極訂定減收收視費用或展延收視期間之訂戶權益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