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方法
」砂糖當海洛因賣!藥腳買到假貨驗尿怒提告 毒販遭判3月徒刑
新北市1名46歲彭姓男子2023年4月因缺錢花用,將砂糖偽裝成海洛因販賣給倪姓男藥腳,從中謀利1000元,事後倪男發現遭騙,因他是毒品列管人,趁定期回訪驗尿時向警方訴苦並提告彭男,基隆地方法院日前審理,彭男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新台幣9萬元。據了解,彭男2023年4月為了賺錢,謊稱有0.3公克的海洛因可以賣給倪姓藥腳,並以每0.3公克新台幣1000元的價格收費,隨後2人相約在萬里公有市場進行交易,倪男返家後發現毒品無法使用,結果竟是砂糖,他才驚覺買到假毒品,由於倪男本身為毒品列管人口,需定期到警局採尿送驗。倪男趁配合警方尿檢時,氣得將買到假毒品一事向警方吐露,沒想到越說越氣憤,他隨後向彭男提出詐欺告訴,事後警方傳喚彭男到案說明,他見謊言被拆穿難以辯解,最終坦承犯行,將砂糖偽裝成海洛因販售藉此牟利。法院審理,法官認為彭男為了貪圖不法獲利,販售假毒品牟利,使買家受害也難以報警、究責或循合法管道求償,因而損失財物,法官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最後依《詐欺罪》判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涉殺人棄屍!基隆大武崙泰女命案偵破 林姓雇主「有逃亡之虞」聲押獲准
基隆市大武崙山區11日清晨發現一名年約30歲的泰籍女子陳屍在草叢中,檢警全力偵辦,11日晚間將涉案的泰女僱主林姓新住民緝獲到案,檢方偵訊時林女否認涉案,卻對載死者上山一事語焉不詳,檢察官認為林女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向基隆地方法官聲請羈押,12日下午開庭獲准,檢方強調將全力追查。檢警調查,死者2個多月前持觀光簽證來台,就留在台灣工作。10日晚間,死者傳訊息及手機定位給在新竹工作的泰籍男友,提及被另一名泰籍女子載到山區,隨後便失去聯繫。泰籍男友因為不諳中文,輾轉透過在花蓮工作的友人報警,請基隆警方協尋,但沒找到人。及至11日清晨,泰籍男友偕兩名移工友人在大武崙炮台山腰邊坡處發現死者,便向警方通報。警方發現泰籍女子已經明顯死亡,便報請基隆地檢署指揮偵辦。基檢獲報後,便積極指揮基隆市警局刑警大隊及第四分局偵辦。死者的遺體也於11日下午相驗完畢,擇日進行解剖。檢警根據現場附近的監視器,鎖定死者雇主林姓新住民女子涉有重嫌,11日晚間循線在林女位於中正路的住處將其帶回,經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後,林女雖然否認涉案,但對於載死者上山等相關行程交待不清,檢方認為林女涉有重嫌,且有逃亡、串滅證之虞,11日深夜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基隆地方法院12日下午開羈押庭,法官認為林女的確涉有重嫌,依涉犯《刑法》殺人罪,裁定林女羈押禁見。基隆地檢署強調,將會全力深入追查本起案件,嚴正執法,以維護社會治安及民眾人身安全。
連兒子東西都要偷!女子竊兒證件辦卡賣詐團成詐騙共犯
一名40歲游姓女子因缺錢花用,偷拿未成年兒子的身分證及印章,至多家電信以兒子名義辦門號、預付卡,交給友人後轉賣給收購者,不料這些收購者通通都是詐騙集團,受害人報警後警方查出游女涉案,她也才驚覺自己成為共犯。基隆地院判決因偽造文書、幫助恐嚇得利罪,分別判處6月、8月的刑期,其中8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判決中提到,游女想賺外快,一開始她以自己的身分證辦領多家電信的門號,再轉交給李姓乾弟弟,以每張300元賣給不明收購者,直到她已經無法再辦時,她偷偷打起了兒子的主意。在未經兒子同意下,她偷拿兒子的身分證、健保卡、印章,並偽造簽名,帶著假委託書到各家電信申辦門號、預付卡,之後也用相同渠道賣給李男及背後收購者,游女共賣出4張,獲利1200元。之後檢警接獲眾多受害者報案,一開始查到游姓兒子,之後循線找到游女,她才驚覺那些門號通通流入詐騙集團手中,自己涉入詐騙。檢警調查,共有約16名受害者遭詐騙集團欺騙、恐嚇,接受指示購賣GASH點數,儲值在游女賣出去的門號辦的帳號裡。游女表示,她坦承偽造文書、偷取兒子證件辦門號,但不知道李男將號碼轉賣給詐騙集團。但李男則表示,是游女自稱缺錢無力繳房租,才幫助她轉賣門號,當時就提醒過幫助詐欺的風險。法官認為游女幫自己與兒多次辦理預付卡,應可預見他人刻意蒐集非本人申辦的門號有非法使用與牟利目的,基隆地院判游女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5月、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幫助犯恐嚇得利罪,則判處有期徒刑8月,不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前跆拳道國手吸金19億元 法官揪藏鏡人重判8年半
前跆拳道國手徐詩彥因違法吸金,其合作夥伴林姓男子也遭起訴,起先林男在開庭時聲稱只是單純合夥人,但法官卻質疑林男,提供銀行帳戶給不特定人匯款,還開立超過億元支票給徐女交付投資者,怎可能不知真相,因此高等法院一審判決徐女與林男有期徒刑9年6個月和8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基隆地方法院判決,徐女原開設補習班,林男則為補習班學生的家長,自2014年3月,徐女對友人、學生家長以投資外幣買賣或與人共同經營水產進口貨櫃生意等藉口,借貸與邀請投資,還表示投資可每月獲利5%至15%,而借貸者也可獲得每月利息5%至15%,如同年息60%至180%的高額報酬。隨著投資額日漸增加,在2014年12月,徐女邀林男一同處理支付利息和投資借款者匯款相關事宜,林男不但提供活期存款帳戶供其他投資者匯款,還交付160萬元給徐女作為投資營運資金,最終2017年4月時,2人以吸金高達19億1千多萬元。當林男與徐女外幣買賣與水產貨櫃進口等謊言被揭穿時,多位投資者群起控告2人。原先徐女在基隆地院被重判有期徒刑12年6月,而在今年5月28日,高院一審時卻改判有期徒刑9年6個月,原先檢方對林男偵查不起訴,但投資者卻因此不服要求在議,高等檢察署便發回要求繼續偵查,最終檢方偵結果為需提起公訴。在高院審理時,林男辯稱自己是被害人,最初有繳給徐女160萬元投資水產貨櫃生意,僅單純借票與投資給徐女使用,並可取得10%的利息,事後還加碼投入高達數千萬元的資金。但高院法官判斷,林男雖辯稱投資數千萬元,卻開立出高達2億8千萬元的支票,使其風險承擔與損益不合乎比例,還有周姓投資者證實,林男曾向他自稱是徐女的老闆,聲稱有問題林男自己會處理等言論,使得法官對林男的說詞起疑。最終法官確認,林男和徐女士是合作關係,其合作方式為徐女以謊言,吸引多數不特定人一同參與借貸與投資。投資者先將資金匯入徐女、徐女女兒、林男等人的帳戶,事後徐將部分資金轉匯給林男,除去支付投資者現金與支票後,剩下的金額就是2人的不法所得,故判林男有罪。
在全聯嗑光可麗餅辯吃安眠藥恍惚 法官:開車還能轉彎?
基隆林姓男子和游姓男子,兩人在今年3月11日下午5點多,至當地一家全聯店內,偷吃1包可麗餅,並將一盒美國無骨牛小排火鍋片拆封後,藏在外套口袋帶走。被逮捕後,辯稱自己吃了安眠藥,甚麼都不知道,但法官查出兩人犯案後,林男隨即開車載游男離開,未有服用安眠藥之恍惚跡象,因此依竊盜罪判拘役林男10日、游男8日,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基隆地院判決指出,林男和游男兩人於今年3月11下午5點多,進入基隆一家聯福利中心,兩人在甜點區拿了一包27元的經典巧克力可麗餅,當場拆封吃完後,接著又到生鮮區偷了1盒226元的美國無骨牛小排火鍋片,並將外包裝拆封後,將牛肉片藏進外套口袋,趁著店員不注意,迅速離開。隨後,廖姓店員發現店內商品失竊,立刻報警,警察到現場調閱監視器畫面,很快就鎖定兩人,並將兩人移送法辦。法院開庭時,林男在庭上辯稱自己吃了安眠藥,精神恍惚,「什麼都不知道」,自己並沒有要偷東西的意思。但基隆地方法官調閱附近監視器發現,兩人犯案後,林男隨即開車載游男離開現場,若真服用安眠藥有精神恍惚的狀況,不可能正常行駛在道路上,到路口還能平順轉彎,因此認定林男的說詞是想脫罪的藉口,最後依竊盜罪累犯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游男拘役8日,得易科罰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