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拆除作業
」 吊臂
吊臂砸中捷釀1死15傷!肇事2工人均獲緩刑 法院判決理由出爐
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臺中捷運)一列由北屯總站開往高鐵臺中站之列車,於2023年5月10日中午在豐樂公園站與大慶站間之下行軌道運轉時,撞上侵入軌道之塔式起重機桁架,釀成1死15傷事故,肇事的許姓工人及呂姓工人事後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台中地院今天(25日)宣判,處許男1年2月徒刑、呂男1年徒刑,均緩刑3年。起訴指出,臺中市南屯區之捷運豐樂公園站,於112年5月10日中午,發生鄰近建築工地塔吊吊臂自31樓工地墜落,擊中行進中之捷運車廂,造成林姓乘客當場死亡及13人受傷案件。檢方獲報前往現場實地勘查,指揮司法警察及會同主管機關進行蒐證,並完成死者相驗程序,查明案發原因並釐清肇事責任。偵辦結果認為,案發工地係由齊裕營造公司承攬興富發建設公司所推之建案,並由宇球公司承攬塔吊工程,宇球公司再委由嘉謜工程行負責指揮塔吊拆除工程。其中許男受聘於嘉謜工程行擔任塔吊拆除工程之指揮手;呂男則擔任機械操作員。檢方查出,2人於發現起重機伸臂被鐵製板手(即棘輪板手)卡住根部插銷孔處無法脫離時,違反「塔式吊車工程施工計畫書」及「拆除機說明書」之規範,便宜行事逕操作拆除機以逆時針旋轉拖拉塔式起重機伸臂,造成拆除機伸臂(即桁架)彎折破壞並失去荷重能力,致失去拉力支持之塔式起重機伸臂下墜拉斷拆除機鋼索,隨即掉落捷運軌道導致事故。檢察官密集傳訊相關人員、調閱塔吊施工設計圖說、竣工檢查資料、列車運行紀錄、案關人員作業規範,並多次親赴建築工地現場、中捷公司行控中心及毀損車廂實地勘驗,委託國立中興大學就本案塔式起重機之破壞原因進行分析鑑定,並參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之重大災害檢查報告書、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重大運輸事故調查報告,詳盡調查,力求勿枉物縱。台中地檢署認定塔吊拆除作業之指揮手許男、操作手呂男涉犯過失傷害等罪嫌,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官依調查證據逐一檢視案關人員有無涉及刑事責任,除被告2人提起公訴以外,其餘人員則因罪嫌不足,分別為不起訴處分、逕予簽結。台中地院合議庭審酌,被告許男、呂男均坦承犯行,考量2人沒有前科,係一時疏忽釀禍,事後積極跟被害人、家屬調解並賠償損害,勘認已努力彌補過錯,雖然與其中一名外籍被害人因調解數額有爭議,無法達成和解,但並非不能透過民事訴訟解決,最後分別判處1年2月、1年徒刑,均緩刑3年。

吊臂砸中捷害1死 興富發塔吊開拆 加封文心南路1車道
興富發建案「文心愛悅」工地今年5月10日發生塔吊吊臂墜落意外,造成台中捷運軌道毀損且釀1死14傷,事發後3個月,業者14日展開為期5天的塔吊拆除作業,先進行較小部位拆除載運及吊車吊臂組裝工作,預計15日起連續3天將拆除大型基座。台中市府強調,一切作業依照計畫施作,將安全列為優先考量。拆除作業昨天上午9點展開,都發局指出,營造商先進行800噸吊車組裝工作,同時也針對吊車配重加固,但因該吊車的吊臂長達160公尺,已超出原本交維計畫設定的封路範圍,基於安全考量,下午2點起又擴大封閉文心南路1個車道;今天起將拆除塔吊大型部位與基座,預計18日拆除吊車塔臂後,完成作業。昨天上午,許多民眾經過拆除工地附近,見到大型吊車在作業,皆感到「心驚驚」,交通局指出,市府與中捷、興富發建立三方聯繫平台掌握施工進度與現場狀況。交通局長葉昭甫強調,規畫高樓吊料時必須採順時鐘方向作業,也就是拆除後將吊臂轉向至文心南五路,再將拆卸下來的基座等運至地面,且周遭道路的安全防護都全面戒備,塔吊吊裝吊起時會通報附近的義交指揮暫停管制道路,提醒民眾改道永春東路、文心南七路。此外,在對捷運列車的衝擊部分,葉昭甫指出,塔吊拆除作業期間,捷運列車行駛不會受到影響,交通局審核興富發提出的交通維持計畫,曾進行管制演練,並要求業者必須派員緊盯拆除作業,只要進行的階段經評估有安全疑慮,即會通報給捷運列車示警,列車會在前1、2站暫停,避免風險。

台中捷運遭吊臂砸中釀1死「死者理賠最高500萬」 律師揭法律責任:恐國賠
台中捷運今(10日)發生嚴重意外,南屯區文心南五路與文心路口的一處商辦大樓,在施工進行頂樓塔吊拆除作業時,吊臂竟掉落砸中捷運車廂,造成1死多人受傷的慘劇。死者的理賠曝光,而律師也點出可能的相關法律責任。經過確認,死亡的女性乘客是靜宜大學法律系的林姓助理教授,已聯繫家屬北上認屍,保險業者第一時間也啟動理賠。依據《大眾捷運法》及相關法令規定,捷運公司給每位旅客投保旅客運送責任保險,《ETtoday新聞雲》指出,旅客運送險由新光產險主保,佔保單22%,其餘國內13家業者各6%共保,死者最高理賠500萬,受傷者主要是依據醫療費用單據作為理賠的核算基礎,要有醫療單據才可以申請理賠。由於一般捷運有14天內錄影資料的保管期限,傷者可去捷運車站申請送診單,與在醫療院所、健保醫療院就診單據一併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死亡的乘客是靜宜大學法律系的林姓助理教授。(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有關這次事故的法律責任,律師陳君瑋接受《三立新聞》訪問,透露最重要是怎麼賠償以及賠償金額,所以民事賠償一定會有,再來是國家部分,沒有盡到相關責任,該捷運局是台中市政府所管轄,所以會有國賠法「設置有欠缺」的責任,也就是公用公共設施設計或建造有瑕疵存在,致管理有所欠缺等的賠償責任。至於刑事部分,陳君瑋回想之前台鐵太魯閣號火車邊坡滑落,發生嚴重出軌,導致49人罹難,最後背後的工程商負有過失致死,被判5年以上徒刑,這次的事件可能也會有類似參照。

吊臂砸中捷釀1死9傷「包商老闆等8人帶回訊問」 建商9建案被勒令停工
台中捷運綠線旁的商辦大樓10日午間在執行頂樓塔吊拆除作業時,塔吊的吊臂竟自高空掉落,直接砸破捷運的隔音牆,還貫穿整個車廂,釀車上1死9傷意外。事故發生後,包商蔡姓老闆及現場執行工程8名個工人都被帶回派出所做筆錄。針對這起工安事故,台中市都發局除了勒令興富發出事工地立即停工之外,晚間再勒令興富發全台中9個建案即刻全面勒令停工。建築工地發生吊車吊臂掉落意外釀1死8傷,興富發建設強調不卸責包商蔡姓老闆及現場執行工程8名個工人都被帶回派出所做筆錄。興富發發言人廖昭雄以及塔掛承包商宇球公司特助鄧兆廷下午出面,強調接下來會全力配合檢調調查外,並全力賠償協助家屬辦理後續事宜,另外則是全力配合中捷通車。廖昭雄表示,發生工安事故的文心愛悦建案,是委託專業廠商宇球國際興業有限公司承攬執行塔吊拆除工程。對於吊車吊臂倒塌意外,波及台中捷運車廂,造成人員傷害,廖昭雄強調,興富發深表遺憾,鄧兆廷也表示,初步調查,是吊臂公司使用拆除機鋼索斷裂、詳細原因仍有待調查釐清。台中市都發局除勒令興富發出事工地立即停工之外,剛剛再勒令興富發全台中9個建案即刻全面勒令停工。另外,台中市都發局在晚間再勒令興富發全台中9個建案即刻全面勒令停工、全面安檢,並由第三公正單位確認安全無虞,並報都發局同意後,才可繼續施工。根據中市都發局表示,盤點相關罰則,市府以「重罰、重賠、重求償」為原則,依違反建築法第63條、65條、68條規定,並依89條開罰最高共81萬元;另中央勞動部職安署亦開罰30萬元,首波裁罰金額總計超過百萬元,未來將視查處結果決定進一步懲處及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