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修
」 賴清德 立法院 覆議 行政院 國會改革法案國邑新藥L606與美Liquidia增修合約 總座:授權金達3.9億美元
國邑*(6875)最新公告,與美Liquidia Technologies, Inc.完成增訂L606之授權合約,新增授權國家,並另與其簽訂霧化器專屬授權合約,授予國邑自主研發霧化器配合L606組合產品新藥的研發及商業化權利;可收取簽約金350萬美元,後續則依里程碑達成情形將收取1億5,775萬美元產品開發里程金及銷售里程金,本次增修合約授權金達1億6,125萬美元,約新台幣51億元。國邑1日收盤價64.7元,下跌0.30元,跌幅達0.46%。國邑總經理甘霈表示,2023年6月將旗下用於治療第一類肺動脈高壓(PAH)及第三類間質性肺病相關肺高壓(PH-ILD)吸入性新藥L606,以2億2,500萬美元授權予Liquidia公司後,很高興能再次促成雙方有更緊密的合作關係,依原合約及此次增修合約,L606新藥的總授權金額高達3億8,625萬美元(約新台幣123億元)。本次不僅擴增授權地區,更納入國邑自有品牌新一代網式振動霧化器做為給藥器械,以全套「藥物+器械」組合強化了產品競爭優勢,也象徵雙方合作進入新程里碑。國邑藥品科技2日發布重訊,與北美夥伴Liquidia完成簽署增修L606新藥授權合約,拓展授權區域至北美以外的全球市場(排除台灣、韓國、東南亞、中國、中東、北非、土耳其等國家與地區)。雙方並且新簽訂一項霧化器專屬授權合約,Liquidia將取得國邑自主研發霧化器配合L606組合產品新藥的開發及在授權區域商業化權利。根據本次增修與新簽署合約,未來國邑將依雙方合意價格,供應L606藥物及專用霧化器組合產品予Liquidia。Liquidia負責於授權地區進行臨床試驗、藥證申請及產品上市後的行銷推廣,並且支付相關費用。在藥械組合新藥L606正式上市銷售後,國邑可依銷售淨額級距另抽取低雙位數百分比的銷售權利金。國邑表示,透過本次增修的授權合約,Liquidia等於一舉拿下全球肺高壓藥物的二大重點市場—美國與歐洲的入場券,尤其是歐洲市場迄今尚無獲准治療PH-ILD的相關藥物,L606挾長效劑型、低副作用及使用方便之優勢,有機會成為第一個獲准上市的產品。
民眾黨喊刪除預算 監察院:將影響政治獻金申報與廉政業務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3日宣布新會期優先法案,表示將提出修憲案廢除考試院、監察院,同時會刪掉監查院預算。監察院發聲明回應表示,明年度預算已於8月底送至立法院,將會如期向立院說明,只要立院能達到修憲席次及公民複決的門檻,尊重立法院及民意決定,但若刪除相關預算,將影響政府廉政及透明度。監院聲明表示,該院114年度預算案已隨同行政院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於113年8月30日送至立法院審議,待立院開議及院會將總預算案交付各委員會審查後,監院將再針對此一年度預算案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說明。「關於修憲廢除監察院,監察院皆尊重立法院決定及民意共識。」聲明指出,有關修憲廢除監察院之主張,監察院已多次對外說明,一切尊重修憲程序及結果。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法定程序。近來深陷政治獻金爭議的民眾黨提出刪除預算,監院在聲明中特別指出,依《政治獻金法》第4條第1項規定,受理政治獻金申報之機關為監察院。監察院處理政治獻金申報、公告及查核等業務,目前監察院就各政黨及候選人政治獻金申報案件進行查核調查,期許外界給予一定尊重,倘刪除必要業務費用勢將阻礙查核工作之進行,進而影響廉政業務及政府透明。
教育部成立TAICA 開設4類人工智慧學分學程
因應生成式人工智慧(Generative AI)技術帶來的變革,教育部鄭英耀部長今(2)日宣布成立「臺灣大專院校人工智慧學程聯盟」(Taiwan AI College Alliance, TAICA),113學年度第1學期計有臺灣大學等25所大專校院加入,透過跨校人工智慧學程,統整教學資源,提供人工智慧相關課程,媒合領域專家輔佐,並統合助教資源、課程指導服務。「臺灣大專院校人工智慧學程聯盟」整合全國大專校院的人工智慧教育資源,提供學生跨校學習的機會,由人工智慧師資充裕的大學輔佐師資不足的學校,使學生都能有學習人工智慧課程的機會。本聯盟開設「人工智慧探索應用學分學程」、「人工智慧工業應用學分學程」、「人工智慧自然語言技術學分學程」及「人工智慧視覺技術應用學分學程」等4類學分學程,以提供不同領域學生的學習需求。葉丙成政務次長表示,由衷地感謝臺灣AI領域的教授們與教育部一起努力,7月15日邀集AI領域的教授們首次商討,集結臺灣AI領域最好的教授之力,透過先進的數位教學平臺讓各校的學生能有機會跨校修到這四個AI學分學程。讓不同學校的學生都能有機會學到完整的AI好課程,這是非常有意義的。教育部特別感謝TAICA專案辦公室主持人陳宜欣教授與所有參與的教授,以及臺大NTU COOL團隊及清華大學教務處提供支援,大家將士用命,突破許多跨校修課的挑戰,終於讓學程問世。這是臺灣高教的突破,也是政府行動創新精神的展現。教育部指出,學程初期為確保跨校修課品質,目前每個課程修課上限定為1,200人,課程運作順利後逐步擴增修課人數,也會開放讓更多大學加入聯盟,希望在三年後能讓學程修課人數上限達到萬人的規模。葉丙成政務次長也表示,日前他在泰國所舉辦的臺灣高等教育展提到TAICA時,受到很大的關注,隨著TAICA的問世,讓AI學程資源能更普及到臺灣各大學,未來亞洲學生如果想學AI,臺灣將會是亞洲各國中最好的選擇。教育部說明,TAICA每類學程修習學分數為15學分,將依學生學習進程開設先修課程、核心課程、進階課程及應用課程在內的人工智慧課程,除電機資訊領域學生外, 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學生也可跨領域學習;透過線上同步及非同步之課程,參與學生除可依原訂課表修讀原校課程,亦可避免因為課程衝堂而有無法修讀之情形。另除參與同步課程學生可即時與教師互動外,對於參與非同步課程的學生,亦有線上教學助理可提供課程諮詢。完成學程後,學生將獲得教育部頒發的學分學程證書,提升學生日後就業競爭力。葉丙成表示,在跟產業界多次的對話溝通過程中,業界多次表達對於AI人才的需求,也期待教育部培育AI領域人才,未來,如課程量能充足,也希望能進一步協助產業進行AI人才培育。與會的臺灣IBM諮詢總經理林翰也表示,對於TAICA的成立,業界除了肯定外,更要給予大力支持,因為此一聯盟整合全國大專校院的人工智慧教育資源,將能有效填補業界對AI技能人才的需求。以IBM來說,未來如果取得聯盟學分學程證書的同學,就代表了具備AI的專業之能,因此IBM在徵才時將會列入優先考量。教育部強調,TAICA聯盟的成立是臺灣高等教育領域的一大里程碑,提供學生跨校學習的機會,並加強人工智慧人才培育之力道,滿足就業市場對於人工智慧技術人才之的需要。未來,教育部將持續與各方合作,推動臺灣在人工智慧領域的發展,為臺灣培育更多優秀的人才,為臺灣在人工智慧領域的發展注入新動力。
總統府公布大法官被提名人 司法院正副院長張文貞、姚立明
現任大法官15人,其中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大法官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等7人將於今年10月31日任期屆滿。對此,總統府30日召開「113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提名人選有,首位女性司法院長張文貞、司法院副院長姚立明,另外五位大法官分別為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總統府於今年7月15日核定成立「113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審薦小組將協助總統提名大法官人選。蕭美琴副總統今早主持「113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公布新任大法官被提名人選。蕭美琴指出,5位大法官任期將於今年10月31日屆滿,為了讓大法官任期順利銜接,總統依據憲法增修條文,提名張文貞為大法官並為司法院長,姚立明為大法官並為副院長,並在今日咨請立法院同意。蕭美琴表示,張文貞是首位女性司法院長被提名人,熟悉司法改革,姚立明富有參與憲政改革的經驗,洞悉台灣民主發展脈絡,兩位都有憲法學專長,期待不同世代超越黨派組合,領導推動司法改革,也期許台灣司法不只有國民法官,全體司法官更應該是人民的法官,維護社會公益的信心。蕭美琴說,總統會繼續推動司法改革,因此正副院長人選需要具備持續推動司法改革決心,以及領導司法行政的能力,司法體系應該以價值領導為重要導向,徵詢各界意見審慎思考後,決定提名年輕新銳的國際法律學者張文貞擔任大法官並為院長,跨黨派領袖的姚立明擔任大法官並為副院長。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女士,現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合聘教授、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曾經擔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分組委員,並多次擔任釋憲案之鑑定人,最為指標的案件,例如釋字第 748 號「婚姻平權」法案,其均能秉持學術專業,提供前瞻且宏觀的專家意見。司法院大法官並為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現任財團法人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德國畢勒佛大學法學博士。姚在德國求學期間,專研憲法理論,曾在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化大學教授與憲法相關的課程,長達20多年。長期關注台灣民主發展,撰文剖析時政,對憲政體制、政黨政治及國會運作等有深刻且豐富的論述,也曾擔任立法委員,熟稔政府體制,是跨越不同黨派的政治意見領袖,並擅長運用深入淺出之表述,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賴傑現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專精刑事程序法領域之研究,自德國學成歸國後,長期任教於國立政治大學,曾任法律學系系主任、法學院院長及該校主任祕書。另曾擔任司法院刑事訴訟法研修小組委員、刑事訴訟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委員,協助政府推動改革,也曾為 112 年憲判字第 14 號法官迴避案,提供專家諮詢意見,尤其關注人權保障,重視法治價值,對於大法官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職能必能有所助益。大法官被提名人陳運財,現任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日本神戶大學法學博士。長期任教東海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從事刑事訴訟法領域之教學與研究,著作豐碩。在實務參與上,曾擔任大法官釋憲案件及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之鑑定人,參與機關法案草擬、研修工作,提供法學專業意見。尤其具台、日刑事訴訟法比較研究專長,以日本裁判員制度之研究,協助創建我國「國民法官」制度,將理論化為實證 並發起成立台日刑事法研究學會,積極促進兩國刑事法界學術交流。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現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審判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歷任3審法院法官,長期辦理行政訴訟審判業務。任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期間,所主筆的《菸酒稅法》第 21 條規定違憲爭議釋憲聲請,經司法院作成釋字第 641 號解釋審理關廠工人案,判決影響深遠 任職最高行政法院審判繁雜土地案件,建立多則重要終審法院見解,,也曾擔任大法官書記處處長,熟悉釋憲實務,且銜命推動憲法訴訟法修法,讓台灣之釋憲制度邁入新的里程碑。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現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英國牛津大學法學博士。長期在中研院以國際人權法及憲法為研究主軸,並於國立台北大學、東吳大學等校教授相關課程。所撰國際人權法著作是台灣本土實踐的重要基礎,也曾參與規劃國際人權條約國內法化之藍圖,並投身「國家人權委員會」之成立倡議、設置規劃與運作諮詢,對於促進我國人權法制與國際人權公約接軌,著力甚深。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現任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長期在台灣大學及中研院從事憲法、資訊、科技及人工智慧法學之研究與教學,中外文論著均豐,法學專業深受肯定。
憲法法庭火速裁定「總統暫時免去立院國情報告」 因憂引發激烈憲政衝突
憲法法庭火速裁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4規定,關於聽取總統國情報告部分暫停適用,主要原因是則總統至立法院為國情報告時,即可能引發激烈憲政衝突,致民主憲政運作蒙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憲法法庭認為,總統一旦至立法院為國情報告,恐將引發總統是否須履行本條文所課義務之憲政疑義,甚至引發朝野激烈對立與衝突,民主憲政運作之極重要公益將因此遭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鑑於總統於立法院集會期間,客觀上均有至立法院為國情報告之可能,重大損害係肇因於本條文之適用,是為避免其發生,自有作成暫時處分,暫停本條文之適用之迫切必要性與手段上之無可替代性。憲法法庭指出,如作成暫時處分,暫停本條文之適用,除可避免上開憲政疑義與衝突外,亦可維護總統至立法院為國情報告,立法院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即總統與立法院各自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使憲法上職權之機會。反之,如不作成暫時處分,則總統至立法院為國情報告時,即可能引發激烈憲政衝突,致民主憲政運作蒙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況本條文係修正前所無之新規定,如暫停適用,亦僅延後其開始適用之時點,不致影響其規範內涵與效力,日後就本條文所為法規範憲法審查之聲請,經本案判決為無理由,本條文仍可恢復適用。兩相權衡,作成暫時處分顯然利大於弊。
賴清德核定成立大法官審薦小組 副總統蕭美琴任召集人
現任大法官15人中,包括105年11月1日就任的許宗力、蔡烱燉、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等7位大法官,任期將在10月31日屆滿。總統府15日表示,賴清德總統已核定成立「113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審薦小組將協助總統提名大法官人選,咨請立法院同意。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現任大法官15人,其中105年11月1日就任的許宗力院長、蔡烱燉副院長、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7位大法官,任期將在今(113)年10月31日屆滿,為使大法官任期銜接,發揮憲政功能,總統將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提名包含正、副院長在內的7位大法官人選,咨請立法院同意後任命。郭雅慧說明,大法官是憲政的守護者、人權的捍衛者。總統為行使憲法賦予的提名職權,已核定一百十三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設置要點,敦聘蕭副總統美琴、司法院賴前院長英照、謝前副院長在全、林前大法官錫堯、全國律師聯合會陳前理事長彥希5人為提名審薦小組委員,並指請蕭美琴擔任召集人,賴英照擔任副召集人。郭雅慧表示,審薦小組將襄助總統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提名大法官,預訂於7月16日召開第1次會議,展開審薦工作(依慣例不含正、副院長),會後將發布新聞,在總統府官網刊登徵才公告,並函請機關、學校及團體推薦,接受社會各界推(自)薦大法官候選人。
點名7位大法官與綠營關係密切 國民黨團:釋憲應聲請迴避
立法院民進黨團、行政院、總統府、監察院針對國會改革法案,分別陸續到司法院遞狀聲請釋憲、暫時處分。對此,國民黨團指出,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內的7位大法官,與民進黨政府關係密切,應該要自行迴避,以免失去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應該有的客觀中立性。立法院國民黨團2日召開「大法官成堆綠營高官 國會改革釋憲不該迴避?」記者會,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表示,針對國會職權修法,賴清德總統、監察院及民進黨團接續提出聲請釋憲,這將是全世界首見的覆議不成拚釋憲的惡例,更違反《憲法增修條文》中明訂,覆議若失敗,行政院院長就應即接受該決議的憲政框架,「民進黨政府是一手違憲,一手釋憲,讓全民見識到,賴清德總統帶頭違法違憲的本領」。林思銘指出,這次的釋憲案,正是全國民眾對於司法信賴度,對於法官滿意度,是否能夠扭轉的契機。因此本黨團要再次呼籲,過去曾經於民進黨政府擔任要職的大法官們,都應要自行迴避,建立真正實質法治的國家,並保有大法官的清譽,不然這次的釋憲案,將會是再次踐踏中華民國司法的惡例。副書記長王鴻薇也指出,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及大法官許志雄、呂太郎、黃瑞明、蔡宗珍、朱富美、尤伯祥,過去曾任民進黨政府的政委或立委,應該要自行迴避,以免失去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應該有的客觀中立性。
斷崖邊拼勇1/國會改革另闢釋憲延長賽 賴總統寧讓朝野火車對撞
總統賴清德日前親上火線,針對立院三讀國會改革法案提釋憲,還在咨文加註「審議程序引發社會高度疑慮」意見。藍營高層表示,前總統陳水扁任內也曾兩度提釋憲、在諮文加意見,導致政局動盪,賴總統現在也採取相同的「焦土」策略,硬讓朝野「火車對撞」,寧可把諸多重大民生議題晾一邊。藍營高層也憂心地說,賴清德充分展現其「不服輸」人格特質,未來綠營只要罷免一席藍委,又能成功補選一席,就有可能重返立院第一大黨,民眾黨團屆時是否還會與藍合作很難說,綠就更可能壓制在野黨,藍營2026縣市長選情樂觀不得。該人士進一步研判,民進黨不避諱的介入罷免國民黨基隆市長謝國樑連署「髮夾灣」,刻意忽略法院已判決基市府在「罷謝」導火線「基隆東岸商場爭議」勝訴的事實,就是企圖將謝國樑形塑成「罷免藍委」的第一塊骨牌。藍白立委雖攜手通過國會改革案,卻遭到綠營以釋憲強烈反制,藍白表示將會搶時間,儘速成立調查委員會,針對民眾關心的懸案行使調查權。(圖/記者黃耀徵攝)藍營近期針對賴總統、監察院、行政院和立法院四路提釋憲進行兵推,鑑於民進黨同時透過釋憲、「抗中保台」抹黑抹紅,雙路狂殺在野黨。國民黨除即時反駁抹紅,還要趁國會改革案生效、憲法法庭未決定暫時狀態之際發動閃電戰,鎖定超思蛋、「王膝知監控疑雲」、鏡電視疑雲等懸案,行使調查聽證權。由於外界點名的調查對象之一、農業部主委陳駿季已表態只給接受檢調訊問,被解讀會消極杯葛立院調查,但藍營質疑檢調、監院查案動作永遠慢半拍,都得等到立院啟動調查,才會技術性地約談「阻擋立院查真相」,因而也策定「下會期審查政院總預算時看著辦」。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法所教授楊智傑指出,民進黨雖分四路釋憲,但除立院外,另三路都不符合要件,行政院在覆議失敗後又聲請釋憲,也是牴觸憲法,因憲法增修條文明定,若覆議被否決,行政院長必須接受原決議,不能用其他法律程序或其他權力制衡手段翻案,至於「釋憲」是否為一種對立法權的反制手段,有待憲法法庭釐清。立委指出,萬一大法官判決這次國會改革法的相關法條違憲,上述已經實施的法條將失效,立法程序重回原點,如果藍白堅持重行推動,綠營也可能會強力杯葛,政局必然更動盪,但如果只是判決部份違憲,朝野就有可能透過協商,針對違憲處重行修法,平和處理的可能性較高。民進黨雖兵分四路提出釋憲,要營造氣勢壓制在野黨,但學者認為憲法法庭可能只會受理由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圖中)領銜提出的綠黨團版釋憲案。(圖/記者趙世勳攝)不過,藍營高層也坦承,即使在野黨在法理上站得住腳,釋憲案仍是大法官說了算。回溯司法院長許宗力第一次擔任大法官任內,就曾透過釋憲案「部份不同意書」反對國會享有調查權,許宗力是我國罕見的兩度任職大法官者,且堅定支持廢死,藍營擔心許任滿在即,或許會不計毀譽反對調查權。立委羅智強說,總統雖要求大法官先通過暫時處分,但2005年「戶籍法」釋憲時,大法官廖義男就曾指出,大法官不應透過釋憲,預先指導立委如何制定或修正法律,也不應成為立委之憲法諮詢機關,綠營現在拿釋憲當成對抗在野黨的大刀,已侵害立法權毀憲亂政,若憲法法庭還通過暫時處份,就會天下大亂,藍營絕不會坐以待斃。賴總統親上火線提釋憲,粉碎藍營內部最後的期待,原本對賴還有期待的「鴿派」聲音頓失,都跟進「鷹派」喊反擊到底。藍綠媒體點名被鎖定罷免的藍委葉元之收起以往詼諧的風格,就直言與此有關,他自認服務選民盡心盡力,綠委卻抹黑他「人都找不到」,他也早料到綠營有這招,甫就任即公開板橋服務處、立法院辦公室電話地址,沒料到綠營卻刻意挑午休時間致電為難助理,助理個個神經緊繃,未來他只能全力一搏。
國會職權修法 監察院今聲請釋憲及緊急處分
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國會職權相關修法,繼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總統府,監察院1日下午也將由監察調查處長楊昌憲偕同訴訟代理人李元德律師赴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創下4個憲政機關同時聲請釋憲的紀錄。立法院於今年5月28日三讀通過國會職權修法相關條文,行政院提出覆議遭立法院否決,總統於6月24日公布,國會職權修法法律已於6月26日生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及總統賴清德已先後派員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監察院調查處處長楊昌憲今天在律師李元德陪同下,到司法院遞交釋憲及暫時處分聲請書,監察院認為,相關修法已嚴重妨害調查權行使,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日前指出,依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監察院是國家最高機關,並賦予彈劾、糾舉、審計、糾正權,且根據憲法第95、96條規範,以及大法官釋字第325號解釋,調查權專屬監察院行使。李俊俋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5條中,將調閱權直接改為調查及調閱權,監察院只能針對違法失職的公務員進行調查,但立法院行使的範圍在哪、對象是誰,與監察院調查權間的界線在哪,完全沒有講。李俊俋表示,憲法最重要的是保障人民權利、讓國家憲政機關正常運作,不管三權、五權都要嚴守權力分立原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確實嚴重破壞憲法權力分立、影響人民權益保障,監察院必須捍衛權力、聲請釋憲。
陸港澳旅遊橙色燈亮 陸委會警示非必要別去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27日表示,由於大陸日前公布「懲治台獨22條意見」,最重罰則可判死刑,因此宣布調升大陸旅遊警示燈號至「橙色」,呼籲民眾「避免非必要旅行」。梁文傑表示,作為我方政府單位,對於陸方出現的「懲治台獨22條」,不可以當成視而不見,因此調整旅遊警示燈號為橘色,呼籲民眾非必要別前往大陸。梁文傑說,燈號只有警示性質,不具備強制力。近日大陸國務院台灣辦公室(國台辦)召開記者會,發布「懲治台獨頑固分子」的22條新措施,內容包括多項對台獨的犯罪認定、嚴懲刑度等等,此一動作引起台灣社會輿論反彈,也一躍成為國際社會關注焦點。梁文傑則舉例,大陸自2015迄今,陸續增修包含《國家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網路安全法》等10大兩岸法規;香港也陸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澳門也修訂《維護國家安全法》,在在都不利兩岸往來。梁文傑強調,儘管我方一再呼籲對岸應避免阻礙兩岸良性互動、製造兩岸人員往來障礙,可惜未見對岸改善,陸委會只好進一步提高國人赴陸港澳的人身安全風險警示。梁文傑說,若在陸港澳遭遇相關問題,可撥打海基會緊急服務專線(+886-2-25339995);陸委會香港辦事處(駐地名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急難救助電話(852-61439012);陸委會澳門辦事處(駐地名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急難救助電話(853-66872557),以便政府單位即時提供必要的協助,確保自身權益。對此,華南師範大學台灣政治研究所所長傅玉能分析,大陸也須面對內部聲音,打擊台獨也不能躁進,先從法規面推進是必然步驟,且條文只要規範越清楚,台灣民眾其實就愈不需要擔心誤觸,也不會被有心人士分化兩岸關係。我方未具名兩岸學者則說,陸方內部也有爭吵聲浪,近期鷹派抬頭,有悖於此前努力推動的「融台」政策,顯示出內部政策的不一致性,但兩岸和好基調不變,之所以迭有強硬作風,應只是安撫內部鷹派的權宜作為,兩岸關係改善仍是施政主基調。
總統府聲請釋憲! 律師指出修法6大爭點混淆《憲法》
總統賴清德24日發表上任後首次敞廳談話,以「守護憲政 保護人民」為題,宣布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與《刑法》修正聲請釋憲。受邀出席的律師洪偉勝指出修法6大爭點,其中包含要求總統國情報告並接受質詢,侵害總統的人事主動形成權,程序上更違背公開透明原則,希望大法官協助釐清是否能夠允許回到萬年國會時代,數人頭決定重要法律規範。洪偉勝說明,針對此次修法可能違憲的爭點。他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中,將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義務化、定期化、常態化、質詢化的做法,在沒有修憲的情形下改變了《憲法》的規定、安排,而有違憲之情形。他說,首先,從文義觀察,《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但是無法得出立法院因此有提問的權力,更沒有總統因而有答詢的義務。其次,從歷史考察也可以看出,當年《增修條文》規定「國民大會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並檢討國是,提供建言」,目的不是在質詢總統,更重要的,後來《增修條文》將聽取國情報告的機會移歸立法院的時候,還將本來條文中「檢討國是、提供建言」的規定刻意刪除,目的就是作出區隔,但這次的修法,顯然擴張了當時刻意不賦予立法院的權力。洪偉勝再指出,我國在1997年修憲之後確立了雙首長制的憲政制度,《增修條文》明文規定,由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並接受立法院的質詢。他說,本次的修法顯然混淆了這個《憲法》上面所刻意做出的權力安排,混淆了總統的國情報告與行政院對立法院提出的施政方針與施政報告,以及由行政院接受立法院質詢、對立法院負責的憲政制度。他補充,在該法第15-2條把行政院所負責的國家重要政策議題也納入國情報告的情形,本次《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未經修憲程序,實質變更《增修條文》第4條第3項憲法安排,已違反《增修條文》第4條第 3項的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之規範意旨及目的,牴觸《憲法》就總統權力、中央政府體制之安排,與《憲法》所定權力分立、責任政治,因而違憲。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洪偉勝說,關於人事同意權之相關規定,一方面設下了與總統提名人選的適任性並無必然直接關連的條件,除了設有罰鍰規定外,還明定其效果是不予審查、不行使同意權,使憲政機關可能因此無從行使職權、發揮功能,國家憲政制度之完整因而遭受破壞,逾越立法院人事同意權的界限,違反憲法所定的機關忠誠義務,並侵害總統的人事主動形成權。另外,在立法程序方面,他指出,這次的立法程序,整體綜合觀察下來,累積了許多未議而決的瑕疵,已經達到重大而明顯瑕疵的程度,尤其,相關法案最終是以無記名投票的舉手表決方式通過,在公報、議事錄上從未出現個別委員的決定紀錄,使國民無從具體瞭解個別立委的投票結果並追究責任,依照499號解釋的標準,已經違背了公開透明原則,逾越國會自律的界限與憲法所定民主國原則,因而違憲。此外,洪偉勝說明,本次立法另外涉及關於質詢、調查、聽證等規定,同樣有違憲爭議,不過受限於《憲法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可能難以一併由總統以憲政機關的立場來提起憲法訴訟,不過府方也促請憲法法庭,如果其他憲政機關有提起憲法訴訟的情形,能夠併案審查,然大家的意見都能夠一併交憲法法庭來參採。最後,他表示,考量到目前立法院已經有請總統赴國情報告的相關議案,隨時可能表決通過,導致總統有按照違憲的法律進行國情報告並接受質詢的情況,將嚴重破壞憲法當中的制度安排,同時,這種憲政體制、權力分立的破壞,一旦發生,就無從回復。
花蓮再傳火警!公正街小吃店火勢一發不可收 4店受損3人送醫
花蓮市中山路昨深夜傳出火警,火勢直至今天凌晨才撲滅,怎料事隔不到半天,市區金三角公正街小吃店中午也發生火災,且因現場為木造鐵皮加蓋加上風勢影響,火勢一發不可收拾,不僅一旁果汁攤受到波及,更因建物結構延燒轉角2間店家,造成2人受傷送醫,1名警消疑天氣炎熱,身體水分不足,灌救過程腿部不慎抽筋,幸無生命危險,火勢經積極灑水滅火,已於下午3時許控制。一名消防隊員疑似脫水抽筋被送往醫院治療。(圖/翻攝畫面)花蓮縣花蓮市公正街歐桑米粉湯今天中午12時許傳出火警,火舌不斷建物2樓竄出且現場濃煙瀰漫,遠在2公里遠的花蓮火車站都能看到黑煙,也可聞到濃濃的燒焦味,消防局獲報後,先派遣8分隊車組前往灌救。花蓮市區金三角公正街小吃店今天中午發生火警,且現場為木造鐵皮加蓋加上風勢影響,火勢一發不可收拾,還波及到轉角的化妝品店。(圖/中國時報羅亦晽攝)花蓮市區金三角公正街小吃店今天中午發生火警,縣長徐榛蔚(中)與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右)也特別到現場關心救災進度。(圖/中國時報羅亦晽攝)消防局第一大隊長林武正表示,消防人員趕抵現場發現火勢不斷竄出,由於現場結構是木造鐵皮加蓋,且風向不斷往西北方吹,造成火勢一發不可收拾,且不斷往中山路上的店家延燒;同仁在頂樓發現2名待源者,1名年約80歲,1名年約50歲,不過建物頂樓為鐵皮加蓋,雲梯車無法救援,經人員從1樓挺入火場後,2人都順利救出送醫治療,無生命危險。花蓮市區金三角公正街小吃店今天中午發生火警,在頂樓待援的80歲老翁順利獲救。(圖/中國時報羅亦晽攝)接著消防人員在公正街灑水灌救,並持續觀察中山路上的狀況,但火勢迅速延燒,先是波及小吃店旁的果汁店,接著又因店面深度長,波及中山路上的皮包飾品配件店,好不容易控制公正街方向的火勢,怎料火舌接著從配件店2樓竄出,現場相當危急,經消防人員直接往裡頭噴水後,火勢獲得控制。正當配件店火警告一段落,隔壁化妝品店2樓也竄出濃煙,消防人員趕緊破窗灑水灌救,終於在下午3點控制火勢,不過1名分隊警消疑因天氣炎熱加上水分流失太快,腿部突然抽筋被送往醫院治療。由於這起火警發生在市區金三角商圈,人潮較多,縣長徐榛蔚跟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也特別到現場關心救災進度。林武正表示,這場火警搶救總計派遣各式消防車輛28部、人員128名,目前為止沒有人員罹難,不過共4棟建物受損,至於火災起因,仍待火調科調查釐清。據了解,歐桑米粉湯的建物結構迄今已有70年歷史,當時廚師正在櫥方準備點火煮食,不明原因釀起火災,加上樓上為囤放免洗餐具的儲藏空間,才會加速火勢燃燒。花蓮市區金三角公正街小吃店今天中午發生火警,且現場為木造鐵皮加蓋加上風勢影響,火勢一發不可收拾,還波及到轉角的皮件飾品店。(圖/中國時報羅亦晽攝)花蓮市區金三角公正街小吃店今天中午發生火警,且現場為木造鐵皮加蓋加上風勢影響,火勢一發不可收拾。(圖/中國時報羅亦晽攝)林武正指出,老舊木造建築都是易燃性木材,加上可燃性物質存放室內,一旦燃燒容易透過隔間牆延燒,呼籲未來民眾增修房子盡量在隔間牆採取石膏板或矽酸鈣板等具防焰的效果的材料,以利在火災發生初期發揮阻絕火勢的效能。
政院覆議失敗尋求釋憲 學者:賴總統須表達立場
行政院對立法院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中《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提出覆議,21日在立法院遭到否決。學者指出,依《憲法》規定,行政院在覆議失敗,僅有接受的唯一選項,後續另可提憲法訴訟(釋憲),不過,相關修正條文除了影響行政院及所轄機關外,還涉及總統府與監察院的權責,必須由各單位自行提出。南臺科大財法所教授兼所長羅承宗說,覆議是一件事,不信任案與解散國會是搭配在一起的另一件事。依目前的法條規定,如果覆議案不通過,閣揆只能接受國會制定的法律;接下來就剩「釋憲」這條路,然而這次的「國會改革法案」涉及的範圍很廣,除了涉及規範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可由行政院提出釋憲外,例如總統定期到立法院國情報告並接受質詢,那是屬於總統府的事務,必須由府方提出憲法訴訟,總統賴清德屆時必須對此表達立場。除了釋憲,羅承宗指出,現在很多人在討論「總統解散國會」,但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的設計,總統解散國會必須要有「不信任案」為前提。他解釋,不信任案是經過很多事情的堆累,讓立法院覺得沒有辦法信賴這位行政院長,向總統要求更換新的閣揆。不信任案與解散國會兩者是配套的,立法院可以要求總統更換他的「執行長」,同時總統也可以考慮是否依《憲法》規定,在與立法院長協商後解散國會,這樣的設計其實是一種恐怖平衡,當立委提出不信任時,也可能也要面臨總統被動解散國會重選的風險。但羅承宗分析,現在立法院應該沒有人會打算提不信任案,因為賴政府從五月才開始運作,至今剛滿一個月,若現在就指責行政院長做得不好、要把他換掉,正當性似乎不足,執政黨嗆聲要在野黨提不信任案,其實只是政治喊話,藍白兩黨應該不會上當。羅承宗指出,贊成國會調查權的一方指出,立委需要調查權以偵查弊案,但立委聲稱要「抓弊、打詐」,其實是一種誤導,依國家的設計,立法院的職責是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抓弊、打詐」應該是檢察官的職責,而不是立法委員的工作;另一部分查察政府機關弊端的調查權則落在監察院,同樣的,監察院如果覺得調查權受到侵犯,也可以提起憲法訴訟。
在野黨不可能倒閣 蘇煥智:總統制的不信任案沒用
立法院21日表決行政院對「國會改革法案」的覆議案,在野黨先前喊話,若是覆議案不通過,行政院長卓榮泰應下台負責,綠營則反嗆,藍白可以提出「不信任案」。前台南縣長、台灣維新召集人蘇煥智指出,雖然目前藍白在野聯盟,絕對有能力通過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但若通過,總統只需另外提名行政院長就好,還有解散國會、重新改選的權力,而重選不僅要花費大量行銷宣傳經費,在目前社會氛圍下,選舉對在野黨未必有利,藍白應該不會提不信任案。蘇煥智指出,1997年7月時任民進黨許信良主席配合已故的前總統李登輝修憲,取消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人事同意權,卻換來一個毫無作用的「不信任案」,是一次非常失敗的修憲政治交易。他解釋,因為把《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3款規定的這個「不信任案」用在總統制,其實是牛頭不對馬嘴,一般「不信任案」只有在「內閣制」的國家,才有實質作用。蘇煥智指出,內閣制「解散國會」重新改選,如果取得多數黨,就可以取得執政權,當然有實益;但在總統制下,就算通過「不信任案」倒閣,對總統權力毫無影響,政府的權力仍在原來的執政黨手上,總統可以重新任命行政院長及內閣,反而是在不信任案通過後,總統可以解散國會,逼迫立法委員重新改選,所以立法委員提出「不信任案」倒閣成功,等於是拿石頭砸自己腳。「現在變成是國民黨的問題,如果他們不廢監察院,會與自己的國會改革有所衝突。」蘇煥智認為,民進黨可以針對國民黨反對廢除考監兩院,摧毀藍白合作推動國會調查權的正當性,將之批評為假改革。他認為,國會調查權的立法爭議,一方面也催生修憲廢監察院、考試院的新戰場,國民黨新生代立委提出的「廢院不廢權」訴求,就是修憲廢除監察院的一種創新訴求,值得贊許,如果能獲得國民黨內部支持,或許可以成為改革的契機。
憲政史上第14次進行覆議案表決 多數順利翻案
立法院於21日將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增訂「中華民國刑法」第5章之1章名及第141條之1條文,進行表決。此次提出覆議是憲政史上第14次,而前13次覆議成果近半有成,多因執政黨即屬於立院多數黨,表決便可輕騎過關;僅3次覆議遭到否決,其餘則不了了之。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一旦行政院認為,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有窒礙難行的可能時,閣揆就可在收到立法院決議案10天內,依照自己職權提出覆議,經由總統同意後進一步移請立法院覆議,而立院也會在收到覆議案15天內召開院會,並以投票記名表決,決議覆議案是否通過。行政院認為,此次國會改革法律案已經明顯違反憲法,對行政院就是窒礙難行,且立法院於委員會、黨團協商及院會審議時,不僅沒有實質審議及討論,還限制委員發表不同聲音的時間,悖離民主議事程序應尊重少數的原則。另外,此次修法將總統國情報告改為「改期」或「不定期」,嚴重妨礙總統行使日常政務,加上國情報告時程及內容,也有可能與行政院的施政報告重疊,除了可預見權限爭議外,也會造成政務執行重重阻礙。行政院表示,立委能增加行使調查權、聽證權,已經明顯違反權力分立原則,讓立委權力無限擴張,侵害人民基本權利。在人事同意權違反比例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若貿然行使,恐導致憲法、法定機關職權行使不下去,且「反質詢」、「隱匿資訊」或「虛偽陳述」定義都未明,進一步該如何處罰恐有爭議。此次提出覆議是憲政史上第14次,而前13次覆議成果近半有成,多因執政黨即屬於立院多數黨,表決便可輕騎過關;僅3次覆議遭到否決,其餘則不了了之。值得一提的是,包含319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核四停建覆議案、鳥籠公投法、勞基法等,都有覆議案的身影。
覆議案若失敗政院將提釋憲 新戰場在憲法法庭
立法院21日上午將針對覆議案進行投票表決,目前正進行各黨立委發言。外界預估國民黨、民眾黨將挾人數優勢,否決行政院所提覆議案,閣揆卓榮泰也早已表明,若覆議遭否決,將依規定進一步提出釋憲。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一旦行政院認為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行不通時,閣揆就可在收到決議案10天內,依照職權提出覆議,經由總統同意後移請立法院覆議,而立院收到覆議案15天內必須召開院會,並以投票記名表決覆議案是否通過。這次國會改革法案從5月28日三讀後,行政院在5日14時便收到立院的國會改革法案函文,總統賴清德11日核可覆議案,立法院旋即於18日經朝野協商,進一步同意於19日、20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國會改革法案覆議案,也邀請卓榮泰列席說明並備詢,接著21日立法院針對覆議案表決。由於藍、白人數佔過半優勢,預估覆議案將無法達到2分之1立法委員,即57人以上支持,遭否決恐成定局。而一旦否決覆議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並施行原案。相反地,若立法院通過覆議案,先前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等條文修正案便無法生效。然而,若行政院覆議失敗,仍認為法案有違憲之虞時,可於總統公布後,以向憲法法庭大法官聲請釋憲方式拚「起死回生」,一旦大法官宣告違憲,就能讓部分違憲條文失效。特別的是,不只行政院能夠提出釋憲案,立法院也可透過4分之1以上立委連署來聲請釋憲,並交由憲法法庭審理、作出解釋。
赴立法院說明覆議案 卓榮泰:基於法治國原則窒礙難行
立法院19日審議行政院對「國會職權修正法案」覆議案,行政院長卓榮泰赴立院說明對理由說,立法院決議通過,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及《中華民國刑法》第五章早名以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條文,有違反憲法上民主程序、權力分立原則,以及正當法律程序等,而侵害人民權利之虞,行政院基於法治國原則,移請立法院附議,謹請各位委員諒解並惠與支持。卓榮泰指出,其中包括審議程序違反民主原則,要求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及備詢違反憲法、立法院質詢權調查權及聽證的行使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以及侵害人民基本權利,人事同意權的行使恐導致憲法與法定機關職權行使產生窒礙,藐視國會的處罰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比例原則及正當性程序等窒礙難行。卓榮泰表示,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之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經總統之河,可於該決議案送達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他強調,本次提出覆議案是基於維護權力、分立原則及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之考量,《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修正案條文,將行政院及所屬機關人員以人民作為主要的規範對象之一,行政院基於法治國原則,要求依法行政,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奉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附議,謹請各位委員諒解並惠與支持。卓榮泰指出,立法院此次的審議程序不符合民主原則,具有明顯重大的瑕疵,民主議事的程序,除依多數決議之外,一應尊重及保護,少數,以符合《憲法》第一條「民主國原則」中的少數保護原則。但立院在委員會、黨團協商會議以及院會審議時,未落實實質審查及討論,限制持反對意見的委員充分發表辯護其意見及對多數意見提出批評的機會,已背離民主議事程序,程序嚴重瑕疵,違反《憲法》第六十三條議決法律案的規定,行政院基於憲政機關需要依法行政的立場,窒礙難行。卓榮泰說,修法對總統進行國情報告的相關規定,違反《憲法》,依《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並骨科與總統定期為國情報告知義務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規定總統定期或不定期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將妨礙總統日常國務的行使。卓榮泰說,總統國情報告的時程及內容,也極可能與行政院院的施政報告重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第十五條之四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立法委員口頭詢問總統,應依序即時回答、書面問題總統應於7日內以書面答覆,但總統為國家的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對內統率全國陸海空三軍,並有任免官員授與榮典與赦免等重要的職權,以及享有國家機密、刑事豁免等特權,與一般行政首長並不相同,不應將民意機關對一般行政首長的質詢權套用在總統身上,總統由全國人民選舉產生,與立法委員各自具有民意基礎,以及民主的正當性總統定期可以接受民意檢驗,直接對人民負責。
覆議場外攻防1/無懼國會改革法案覆議成敗 執政黨吃定在野黨
立法院排定行政院所提《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部分修正條文的覆議案,訂於21日舉行投票。國民黨嗆聲覆議一旦不過,行政院長卓榮泰應辭職下台,卓榮泰則認為「沒有辭職選項」;民進黨立委也口徑一致大嗆在野黨,有種就提不信任案倒閣,解散國會重選。綠營之所以這麼有底氣,在於內部評估本屆選舉是大環境對執政黨不利,加上第三勢力瓜分「討厭國民黨」的票,如今社會氛圍下只要持續深化「民眾黨就是國民黨側翼」的印象,民進黨仍有可為,因而吃定在野黨。立法院排定21日審理行政院提出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部份條文修正的覆議案,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就目前國會政黨生態而言,現有113席立委中,國民黨在立院52席立委、民眾黨8席,加上配合國民黨團運作的無黨籍2席,若無人在記名投票的情況下跑票,在野黨過半數57席可望強勢否決行政院所提覆議。不過,《憲法》只規定如果立院否決行政院所提覆議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卻沒講明如果不接受該怎麼辦,因此即使在野黨高喊要卓榮泰自行下台,民進黨也不甘示弱地反嗆要在野黨提倒閣。執政黨觀察到國民黨對「解散國會」的態度色厲內荏,因此進一步提出國會全面改選(倒閣)、罷免部分國民黨委員向在野黨施壓,希望有人在覆議時跑票;但也對最壞的結果做好準備,一旦覆議被否決,將可依法提起憲法訴訟,並要求暫時處分、凍結修正條文。立法院審議國會職權相關法案時,場外有許多民眾前往聲援執政黨,其中包括許多青年族群,讓流失年輕選票的民進黨信心大增。(圖/記者黃耀徵攝)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13日在朝野協商中指出,國民黨與民眾黨雖然計劃舉辦上百場說明會,卻畏懼民意,想「開快車」儘速解決國會改革爭議。綠營內部普遍認為,5月底朝野為了外界稱為「國會改革法案」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在立法院大打出手,雙方陣營都有人進醫院,已成功引起社會關注,民進黨接續的論述已收到成效。民進黨的信心從柯建銘的喊話就可以看出來,他強勢地高喊,如果在野黨有膽量提出不信任案倒閣、解散國會改選,那就「趕快來提、半夜也答應你」,還強調這並非他個人意見,而是府、院、黨共識,「民意已經起來了,到處都『青鳥』。」這種信心其來有自,根據台灣民意基金會9日公布的民調,5月與4月相比,台灣人政黨支持傾向出現變化,民進黨做為執政黨,社會基礎正持續小幅擴張當中。雖然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解讀,此為總統蜜月期的典型效應;不過,有不少綠營人士認為,這份民調執行的期間從5月20到22日,當時立法院正為了「國會改革」大打出手,民調結果顯示民進黨「反對國會黑箱擴權」的訴求已引起社會注目,並獲得人民正面回應,隨著後續「青鳥行動」擴大,民意將更向民進黨傾斜。民進黨立委5月21日在立法院審查「立院職權法案」時,手持太陽花表示抗議,有意複製當年太陽花學運的氣勢。(圖/記者劉耿豪攝)「有別於民進黨與國民黨支持者,民眾黨支持者中有高達三成採中立態度,頗堪玩味。」游盈隆特別點出,民調發現20歲以上的民眾對國會改革法案引發的立委衝突中,有32%表態比較支持執政黨、28%較支持在野黨,另有25%不支持任何一方;進一步分析政黨傾向,發現民進黨支持者有超過70%成支持執政黨,約15%兩邊都不支持;國民黨支持者中,約65%支持國民黨與民眾黨這兩個在野黨,18.7%都不支持;但民眾黨支持者中,卻只有52.4%支持在野黨,有30.3%都不支持。民調顯示,民眾黨的支持者在此事件中最受到動搖,也因此民進黨全員動起來,準備在各地宣講反對「國會改革法案」的理由,以及強調藍、白兩黨如何聯手跳過程序正義的過程,有意把「青鳥行動」的影響擴大到「太陽花」等級,不僅帶給國民黨區域立委壓力,更期待拉回淺綠及年輕選票,挖民眾黨牆腳。柯建銘喊話要在野黨立委「起義來歸」,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也表示,雖然民進黨在立法院是少數,「但我們有無限大的隱形席次」,未來會透過全台宣講,讓民意對藍白立委形成壓力,才會讓他們「棄暗投明」。
內政部公告廢止65政黨 另有涉《反滲透法》遭調查中
內政部17日晚間公布,依《政黨法》第27條規定,政黨有連續4年未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連續4年未依法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備案後1年內未完成法人登記者,由內政部廢止其備案,已有65個政黨因違反上開規定經內政部依法廢止備案;另有政黨成員涉嫌違反《反滲透法》受調查中,未來將依法聲請解散。內政部指出,目前正值政黨法所規範之政黨財務申報期間,有政黨負責人及幹部疑有違反《反滲透法》情事,被檢調機關查扣帳冊,以致無法如期申報財報。依《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5項規定,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政黨或其負責人及選任人員倘有破壞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情事,內政部將依相關事實提請政黨審議會後,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內政部強調,政黨從事政治活動,應確實遵守政黨法及相關法律,不得有接受境外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發展組織之行為,以免觸犯國安法及反滲透法等規定而遭受處罰及解散,呼籲政黨確實遵守相關法令規範,共同維護我國自由民主,健全政黨政治發展。本次遭廢止備案政黨包括:中華新住民黨、惠民黨、百黨聯盟、台灣農漁業聯盟、綠黨社會民主黨聯盟、中華復興黨、公民反媒體壟斷聯盟、大中華共和黨、正義聯盟、自由台灣黨、世界大同黨、工黨、中國老兵統一黨、中國國安黨、中國民主憲政黨、中國民主統一黨、中華全民均富黨、中國婦女民主黨、中國人民行動黨、中華安青黨、中國天同黨、臺灣慧行志工黨、客家黨、廣播電訊聯盟黨、台灣民主運動黨、善惡黨、中華家國黨、中華建設黨、中國新洪門黨、中華健康黨、中道盛國、中華團結聯盟、幸福勞工黨、全民參政大聯盟、虎黨、世界孫中山梅花聯盟、臺灣民主自治同盟、台灣新民黨、中華道統聯盟、中華台灣原住民團結黨、中國愛國黨、中華民生經濟改革促進黨、孫文主義力行黨、和合文化黨、中國紅色統一黨、基層聯盟、台灣民意黨、中華照生黨、市地公有連線、中山梅花黨、勞工黨、聾國黨、宗教聯盟、道政聯盟、商工統一促進會、中國全民黨、中華赤色聯盟、中華全球客家黨、中華人民團結同心黨、儲存真實‧因為愛、全民稅務服務黨、創新民主黨、歡樂無法黨、台灣人民進步黨、軒轅黨。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 下周三開始處理覆議案
立法院針對行政院就「國會改革法案」覆議案13日舉行朝野協商,民進黨、國民黨及民眾黨立院黨團決議,將於19日、20日舉行全院委員會討論,並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到立法院說明覆議理由,並訂於21日舉行覆議案投票。立法院長韓國瑜13日召集立院朝野黨團進行協商,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卓榮泰才剛就職行政院長,就對立法院提出覆議案,對立院相當不尊重,也是過去所沒見過,所以請卓榮泰向全國人民說明,為什麼要提出覆議案。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說,憲法增修條文很清楚,政院是憲政機關、立院也是,所以行政院依憲政體制進行,怎麼會像傅崐萁所說從沒見過。對於傅崐萁說不尊重立法院,難道行政院不能表示意見嗎?隨後柯與傅一陣言語交鋒,相互指責。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說,他希望協商時,就針對實質議題協商,不需要對別人進行謾罵。當時2013年會計法修正案覆議,是四個黨團替貪污犯解套,公民團體出來抗議。這時候,柯建銘反問「你現在有沒有針對主席在回答?」黃則回嗆四次,「現在是可以插嘴嗎?」黃國昌一度提出,朝野黨團在協商中加註「不占領主席台」,但遭柯建銘拒絕表示,主席台都是藍白在占領,要簽就讓藍白自己簽。會議最後結論,將於下周19日、20日舉行全院委員會,由卓榮泰前往立法院說明行政院認為修正法案窒礙難行之處,並由民進黨團推派11位委員、國民黨11位、民眾黨團2位質詢,每位委員時間10分鐘。黨團協商決議,21日將就行政院覆議案進行表決,將採記名投票,各黨團推派一人監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