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法官負擔
」士院法官李昭然頭七 全國法官串聯在法院門口放白花
今天是士林地院法官李昭然的「頭七」,學養風評俱佳的李昭然2024年4月12日凌晨在宿舍墜樓身亡,引發司法界極大震撼。審判界不滿司法院長許宗力上8年來司法改革無方,不惜增加法官負擔,只為成就自己的人權美名,但民眾對於司法的信賴度卻未見提升,最後造成憾事,因此全國各法院串聯自主發起「白花運動」,將白色鮮花放在法院門口,悼念李昭然法官,預計這次「白花運動」將持續到5月3日李昭然法官告別式為止。法官們各自準備白花一束,放在法院門口,悼念李昭然法官,圖為最高行政法院。(圖/讀者提供)李昭然法官不幸墜樓後,司法院長許宗力前往士林地院探視,竟對媒體表示:希望法官注意身心健康、參加戶外活動,不要整天綁在辦公室。司法界對此,罵聲不斷,有離職司法官在臉書PO文,質疑許宗力如同晉惠帝「何不食肉糜」,許多法官紛紛要求許宗力下台。李昭然過世後,並未傳出家屬有怨懟之心,反而在訃聞寫出:他要「前往下一個幸福旅程,我們將惋惜與不捨化成祝福,將思念獻給天上的 李昭然先生。」不少法官讀後為之落淚,相約5月3日下午前往台北市立第二殯儀館參加他的告別式,許多司法官都將到靈堂致祭,希望李昭然一路好走、安詳羽化到更好的地方。李昭然的訃聞如下:我們摯愛的親人 李昭然先生已於民國113年04月12日與世辭別,前往下一個幸福旅程。我們將惋惜與不捨化成祝福,將思念獻給天上的 李昭然先生。祝願祂靈魂安詳。感念 李昭然先生讓我們有緣相逢珍惜與共。在你生命年華裡,大家都感受到盡心致力展現出你的生命風采,已為親友留下芬芳的花果,也為世間留下美麗的回憶。爾後歲月回憶的都是你滿滿的愛,這一切都將放在我們內心深處一直延續不滅。謹擇於113年05月03日星期五於台北市立第二殯儀館告別式。敬邀至親好友們蒞臨獻上哀思,惟願離去的人安詳羽化到更好的地方。
法官墜樓引爆過勞積怨 法官論壇炸鍋怒火狂燒
優秀男法官選擇走上絕路,讓司法院長許宗力今年1月11日司法節宣稱「減輕法官負擔」的話格外諷刺,法官論壇12日有多位法官發文質疑司法院多年來未解決「法官過勞」問題,讓悲劇一再發生,還有人要求許宗力下台負責。案發後,法官論壇上就有人諷刺,沒有人曾真正在乎過法官過勞的問題,「不信我們來看看司法院未來所發的『官樣文章』新聞稿究竟寫些什麼?」許宗力12日晚間7點多發出「給法官的一封信」,但內容大部分與司法節要減輕法官工作負擔談話內容雷同,讓許多法官跳腳,痛批果然是「官樣文章」。有法官在論壇發文悲嘆,司法院為逢迎政客利益與民意,司法政策可說毫無主見,民眾隨口罵一下就心慌慌,卻又不從科學或專業角度解決問題核心,只知道搞創意加工作給法官,事事增加法官負擔,事事都要法官親自參與決定。反之,節省法官勞力的措施與法制,卻寥寥無幾,以致法官案件負荷年年上漲,管考也年年增加嚴峻,叫法官如何承擔。另有人說,法官過勞,很多根本上的亂源就是憲法法庭的大法官所造成,不用管現實上是否確實有足夠的資源,只會自詡人權美名,亂慷法官之慨,什麼程序保障、什麼減刑,都可不用經過立法程序、國會監督,高興就司法造法,反正不是大法官自己做;高興就隨便開個小門小縫,法官就要做到死,真的很可悲。有法官貼文質疑,案件發生了,司法院該不會只以「遺憾、請法官善用心理諮商等語帶過吧?」更有法官私下表示,司法院推動的司改,不僅人民不埋單,司法信任度低迷不振,司法高官每每遇到爭議判決時,第一時間「先打自己小孩給外面看」的做法,更是讓基層法官心寒。◎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迴避保人權2/審判忌瓜田李下 人權協會理事長:不能先推再講
「司法審判應避免瓜田李下,才能避免司法形象遭受傷害。」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高思博接受本刊採訪時,語重心長地說。高思博表示,中華人權協會今年7月19日收到鍾姓公司負責人的委任律師投訴,其中一項重要投訴內容就是法官迴避問題,協會內部研究案情後發現,本案一審陪席法官雖然沒參與實體判決,但是案子上訴二審後,卻擔任同一案件的受命法官,在法理上並不合理。本案被告鍾姓公司負責人,因為違反《證券交易法》案,遭台北地方法院判刑18年,不料二審受命法官是一審的陪席法官,且在一審時,曾參與14次的審理庭訊並訊問相關證人,已形成對鍾男的不利心證,一審時,還以「犯罪嫌疑重大」的理由裁定鍾男以5000萬元交保。中華人權協會認為,二審能否確保鍾男獲致公平的審級救濟機會,不無疑問。高思博指出,除了本案外,另外一種類型就像蘇建和案,法官曾參與過一個審級的審判,只要能跳過一個審級,又可以再接這個案子,變成來來回回都是那幾個法官接同一案件。因為這些法官接觸過相關卷證資料,「已經先入為主了」,如說他們心證還像白紙一樣、完全沒有形成任何既定印象是不可能的,社會上一般人也不會接受。高思博是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博士,專研英美法的他、同時具有律師和法學教授身分。高思博指出,以英美法來說,認為法官在不同審級審同一案件,對被告會有既定印象,「這是人性」,如要法官推翻既定思路,則是不合理的要求。再以鄰近台灣的日本為例,就採取「起訴狀一本主義」,相關卷證不併送給法院,希望不讓法官有先入為主觀念。高思博認為,司法院對法官迴避問題採取較為狹隘的見解,以往常以法官人數不足,作為許多案件法官不需迴避的理由,可是本案發生在台北,法官人數不成問題,因此不能再以此做為藉口,而且所謂法官人數不足,這是30年前的事,現在再這樣說就沒有道理,而且就算法官人力不足,司法院應該和相關機關討論怎麼補足人力,不該做為法官無法迴避的理由。曾經擔任立委和行政院政務委員的高思博表示,以前他在立法院的時候,如要增加新的工作給法官,司法院就會擔心增加法官負擔,而司法院很多時候推出新法案、新制度,考量的也是怕會增加法官負擔。司法院「非常害怕帶給法官負擔後,回去會被罵」,「但這哪裡是個道理?」高思博苦笑搖頭說,對社會來講,所謂「擔心增加法官負擔」,不是一個理由,不能為了避免加重法官負擔就「先推再講」。他舉例以往被告羈押和監聽票,都不是法官負責,現在已修法歸由法官處理才是對的。中華人權協會已成立43年,經常召開記者會公布人權報告。(圖/報系資料照)中華人權協會日前為本案發布新聞稿指出,刑事訴訟的迴避制度在維持審判的公平性,保障人民訴訟權及司法人權,並要求法官能夠維持獨立、超然的態度,基於裁判者的客觀角色公正裁判,因此,法官不得對案件或被告存有偏見與預斷,才能落實「無罪推定」的公平審判要求,因此,若法官有任何心證污染而可能對被告作出不利裁判,應該迴避該案審理。民主法治國家為保障被告的司法人權,均嚴格要求法官必須迴避其後的審判程序,本案繫屬的高等法院的法官人數並無不足,為充分保障陳情人的審級救濟機會,以及預防法官可能的不公平預斷,應該迴避本案。人權協會強調,台灣司法改革的路走得很辛苦,迄今仍有非常多民眾對司法公信力存疑,有一些原本可以做得更好、更可以彰顯司法程序正義的細節,因為法院的輕忽,以及缺乏捍衛程序正義的決心,導致民眾對於司法與法官的質疑與不信賴,希望司法院以最嚴格的標準檢視本案的迴避爭端,並儘速修補可能的疏失,切莫因小失大,再次讓苦心經營的司法形象受到重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