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殖
」涉占用國有地出租種檳榔 花蓮議長張峻被訴
花蓮縣議會議長張峻去年2月遭人檢舉,長期占用花蓮縣光復鄉國有山坡地種檳榔,花蓮地檢署調查發現,張峻占用土地面積逾10.8萬平方公尺,2014年9月起至去年9月以每年120萬元租給不知情的民眾經營檳榔園,不法所得總金額高達1080萬元,檢方28日依《水土保持法》未經同意擅自墾殖、占用致生水土流失未遂罪嫌提起公訴。張峻喊冤指出,自祖父時代完全是合法向當時的國有財產局承租,認為繳交使用補償金性質即等同於租金,不料近年竟遭縣府列為山坡地超限使用,他強調,土地在祖父時代開始承租,父親接手時也曾參加造林補助,怎料他繼承後該地號竟變成不合法超限使用,近期已砍除檳榔樹,將與律師研議後續處理。檢方指出,張峻明知光復鄉水廣段甲、乙地號土地為國有土地,現為《水保法》及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所稱的山坡地,張峻卻在未取得國產署的同意下,自2014年9月起占用兩地號範圍土地共10萬8868.26平方公尺,且每年以120萬元租給不知情的許姓民眾、王姓民眾經營檳榔園至去年5月,9年下來累計1080萬元。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勝浩表示,張峻未經同意擅自占用公有山坡地,並出租他人經營檳榔園,雖未實際造成水土流失,但仍有危害山坡地水土資源保育及水土保持的維護,案經調查證據完畢,認為事證明確,昨偵查終結,依《水保法》在公有山坡地內未經同意擅自墾殖、占用致生水土流失未遂罪嫌提起公訴,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
雲林廢棄物風暴!非法集團與地主勾結 全縣13鄉鎮農地、魚塭遭重創
雲林縣近日掀起一場廢棄物風暴,事故涉及非法集團、地主和土尾仲介,在台西、口湖、水林等13鄉鎮,將廢棄物非法傾倒、回填,導致全縣過半鄉鎮的農地和魚塭受到汙染,雲林地檢署15日宣布,已查獲主嫌董姓等50餘人,成功聲押9人,其餘人以2萬至50萬不等金額交保,案件也已於日前提起公訴。雲林地檢署的檢察官莊珂惠接手北港分局轉交案件,去年5月22日凌晨4時許,在雲林縣水林鄉蕃薯村附近產業道路,警方查獲3輛裝載營建廢棄物的砂石車,3位司機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訊後被移送法辦。由於廢棄物數量眾多,檢方認為有必要擴大偵辦,並指揮警方、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雲林縣政府等單位進行溯源,最終破獲以董姓、賴姓、鍾姓男子為首的非法營建廢棄物集團,赫然發現集團不僅包括清運司機,竟包含地主、土尾仲介等共57人。雲林地檢署表示,起初在水林查獲3輛砂石車後,進一步調查發現主嫌董氏經營的土資場、賴氏的企業社,以及鍾氏及其司機等9人,從2022年11月至2023年5月22日,與52名地主、土尾仲介勾結,在雲林超過半鄉鎮傾倒營建廢棄物,還牽涉到逃漏稅捐、竊佔、故意遺漏會計事項、洗錢、未經同意於保安林擅自墾殖占用等多項罪嫌,檢方已於日前正式提起公訴。地檢署指出,雲林縣內13個鄉鎮,超過25筆土地遭到傾倒,回填大量廢磚屑、廢磁磚、廢水泥塊、廢鋼筋等營建廢棄物,堆置地點涵蓋農地、魚塭,甚至竊佔了河川地、水利用地、交通用地、保安林地,受害土地面積約14.3萬多平方公尺;另外,該土資場所屬公司和工程有限公司分別逃漏稅捐610萬元和漏報銷售額730餘萬元,更添刑事罪疑。地檢署已陸續傳喚65名犯罪嫌疑人,其中13名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9名獲准,其餘4名則被限制出海出境;另外,地主和土尾仲介52名分別以金額介於2萬元至50萬元不等的交保金方式獲釋,總交保金額累計超過300萬元,查扣2台拼裝車、4台砂石車、6台挖土機,以及40多萬元現金。
男霸占「1485坪國有地」!卯起來種檳榔36年 最新判決出爐
南投一名徐姓男子,在未經主管機關同意之下,擅自於國有林區土地進行墾殖,自民國73年起,先種植了檳榔樹,隔了幾年後,又擴大範圍種植馬拉巴栗及楠木類,接著又改種植檸檬樹,占用國有地數十年,總計墾殖面積達0.4912公頃(約1485坪),最終還是東窗事發,近日南投地院最新判決出爐。根據判決書指出,徐男占用國有土地長達36年,直到日前非法墾伐一事曝光後,他被依違反水土保持法送辦,而徐男在開庭時,起初還辯稱自己沒有占用的意思,後來才改口表示,他沒有地上權,也沒有租賃契約,不否認土地是國家所有,由這些話語可知,徐男明明知道自己是違法,但還是擅自於土地上方開墾。南投地院法官審理認為,徐男擅自在國有土地上種植檳榔樹、果樹等作物,雖然未導致生態水土流失,但仍有造成危害的可能,再加上他墾殖的時間長,範圍也不小,該行為實在不應該,不過考量到徐男沒有前科,素行尚佳,審結依非法墾殖致水土流失未遂罪,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