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方法院
」 士林地院 夏克立 黃嘉千 士林地方法院 法官15歲少年「偷開祖父車」撞死3人 外公現身交通分隊:我真的不知道
台北市內湖區17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1名15歲曾姓少年偷開外祖父的休旅車,行經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因不熟悉駕駛操作,失控衝進1家小吃店,造成3死2傷慘劇。據悉,少年外公案發時出國旅遊,目前已經返回台灣,並於今(21日)下午2時許抵達內湖交通分隊說明,稍早面對媒體時表示「我真的不知道。」由於少年駕駛的肇事車輛為外祖父所有,檢警以證人身分傳喚對方到案,因尚未釐清他是否「同意」少年用車,所以只要在11月1日前到案,就沒有通緝問題。少年外祖父案發時不在國內,目前已經返台,並於今日下午2時許現身內湖交通分隊,面對媒體鏡頭僅簡短回應「不清楚,都不知道,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回顧案發經過,曾姓少年趁著祖父到峇里島旅遊,回家拿走車鑰匙後前往汐止開車,打算到內湖找朋友炫耀,行經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疑因緊張加上不熟悉車輛操作,失控撞進路旁的小吃攤,造成2男1女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另外,小吃攤老闆娘和另名員工也因燙傷送醫。案發後,曾姓少年因受驚嚇一度呈現精神恍惚,事後供稱自己無照駕駛偷開祖父的休旅車,只是為了去內湖找朋友,行經案發地點時因為會車緊張,竟一時分不清煞車和油門,才會導致車子失控釀禍。檢警複訊後,於18日依過失致死罪嫌將曾姓少年移送至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另一方面,少年的父親從事金融業,同時也是新店某宮廟的創辦人,他得知兒子闖禍後立即趕往警局協助處理,並全程陪同少年進行偵訊。曾父日前首度面對媒體,不停地對著鏡頭鞠躬道歉,坦言對不起大家,認為養子不教父之過,「是我不會教小孩,我會為我兒子負責,不好意思」。
15歲無照少年駕車釀3死! 犯保士林分會「派3律師助被害家屬」
台北市內湖區於17日發生一起嚴重車禍,曾姓少年無照駕駛祖父的休旅車外出,導致3死2傷的慘劇。警方於18日將該少年依過失致死罪移送至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對此,犯保士林分會表示,指派專責律師任訴訟代理人,協助被害家屬進行後續刑、民事訴訟程序,確保家屬權益。交通部18日召開記者會,強調會對無照駕駛的罰則進行檢討,但撞死3人的曾姓少年在12年後仍可考照。(圖/翻攝畫面)根據《中央社》引述財團法人犯保協會士林分會說法,在10月18日,也就是案發隔天就和被害家屬聯繫,同時安排3位專員赴殯儀館陪同家屬完成遺體相驗和檢察官訊問程序,另與家屬初步會談,了解需求。針對法律程序部分,士林分會已安排律師,近日配合3戶家屬方便的時間辦理法律諮詢座談,由律師當面向家屬說明本案訴訟程序,同時回應家屬疑慮及擔憂,後續在家屬同意下,由士林分會為每戶家屬指派專責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協助家屬進行後續刑、民事訴訟程序,細節由家屬和律師研商討論後再行決定採取的行動。另外,據士林地檢署表示,這起重大車禍發生後,立即聯繫犯保士林分會,士林犯保立即啟動一路相伴措施,除了檢察官依法進行相驗時派員到場全程陪同及關懷家屬外,也指派專人向家屬詳細說明將依照家屬需求,全力提供後續相關協助,士林犯保會盡力提供服務,陪伴和協助家屬度過難關。據悉,事發當晚,曾姓少年趁著祖父出國不在,從住處偷拿車鑰匙後前往汐止,準備到內湖炫耀車技。行駛至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疑似因緊張及不熟悉車輛操作,失控撞入路旁小吃攤,導致兩男1女當場無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小吃攤老闆娘與員工也因燙傷住院治療。曾姓少年當下因驚嚇一度精神恍惚,事後坦承無照駕駛祖父的車輛,並表示因會車緊張,錯把油門當煞車,最終釀成悲劇。警方在其皮包中發現煙彈,但毒品檢測呈陰性,且酒測值為0,排除毒駕與酒駕嫌疑。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警方事後也聯繫「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士林分會」,並向被害家屬解釋民事聲請程序,強調法官並未拒絕財產處分聲請,案件相關程序仍在進行,警方將全力協助,確保被害人權益不受影響。
15歲少年駕車釀3死「未扣財產」 警:家屬可提假處分
台北市內湖區於17日發生一起嚴重車禍,曾姓少年無照駕駛祖父的休旅車外出,導致3死2傷的慘劇。警方於18日將該少年依過失致死罪移送至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然而由於移送時僅建議調查少年的財產狀況,未正式聲請民事假扣押或假處分,引發外界討論,家屬也擔心肇事少年家庭可能會脫產,逃避賠償責任。據悉,事發當晚,曾姓少年趁著祖父出國不在,從住處偷拿車鑰匙後前往汐止,準備到內湖炫耀車技。行駛至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疑似因緊張及不熟悉車輛操作,失控撞入路旁小吃攤,導致2男1女當場無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小吃攤老闆娘與員工也因燙傷住院治療。事故發生後,曾姓少年因驚嚇一度精神恍惚,稍後坦承無照駕駛祖父的車輛,並表示因會車緊張,錯把油門當煞車,最終釀成悲劇。警方在其皮包中發現煙彈,但毒品檢測呈陰性,且酒測值為0,排除毒駕與酒駕嫌疑。曾姓少年的父親是金融業從業者,也是新店某宮廟創辦人,得知事故後立即趕赴警局協助處理,並全程陪同兒子接受偵訊。針對移送程序問題,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在18日收到案件後,表示程序問題將依法處理。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內湖警方指出,移送書中未依《刑事訴訟法》相關保全程序提出民事聲請,呼籲被害家屬可向法院民事庭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以保障權益。警方隨即聯繫「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士林分會」,並向被害家屬解釋民事聲請程序,強調法官並未拒絕財產處分聲請,案件相關程序仍在進行,警方將全力協助,確保被害人權益不受影響。
前解放軍艦長偷渡稱「在台有親戚」聲請保釋遭拒 法院認定具逃亡能力
前大陸解放軍艦長阮芳勇因違反台灣《入出國及移民法》,在一審中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但目前全案尚未確定,阮男近日聲請具保停押,卻遭士林地方法院合議庭駁回,法院認為他存在逃亡的風險,仍需維持羈押。據了解,阮芳勇在2024年6月8日自駕快艇從大陸福建省出發,意圖進入台灣,在淡水渡船頭碼頭上岸後,隨即被海巡人員逮捕,經過調查,法院以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為由,判處他有期徒刑8個月,阮男對此判決提出上訴,並同時聲請具保,要求解除羈押。在阮男的具保理由中,聲稱自己在台灣有親戚,能提供居所並擔保人身安全,並願意繳納保證金以示誠意,表示自己並無逃亡的意圖,請求法院撤銷羈押,然而,合議庭經過審慎考量後,認為阮男涉嫌的罪行相當重大,且在台灣並無固定居所和財產,逃亡風險高。合議庭指出,阮男的行為顯示出其具備逃亡的能力,尤其是其透過快艇偷渡來台的事實,足以讓法院懷疑其會在今後的審判程序中潛逃;此外,法院對於阮男在台灣的親戚提供的擔保並不信任,認為這無法有效保證其會遵循法庭的判決與程序。最終,士林地院決定駁回阮芳勇的具保聲請,繼續維持對其的羈押。此案也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許多人對於阮男的行為表示譴責,並對台灣的入境管控表示擔憂。法庭將持續進行相關程序,後續發展備受期待。
普悠瑪翻車事故!台鐵向駕駛員求償 二審判賠293萬
普悠瑪列車於2018年10月21日在宜蘭發生出軌事件,造成18死、215人輕重傷。駕駛員尤振仲被依照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6個月。其中,一名受害乘客蘇男,向台鐵請求民事賠償,最終獲賠587萬元。隨後,台鐵對尤男提起訴訟,要求他支付一半的賠償。一審判決尤男免賠,但台鐵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改判尤男需支付台鐵29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普悠瑪列車於2018年10月21日,在行經宜蘭新馬站時發生翻覆事故,造成車上366名乘客中,有18人死亡、215人受傷。事故起因是駕駛員尤振仲未重啟自動防護系統(ATP),並以140公里的速度超速行駛,才釀成悲劇。法院判尤男依過失致死罪,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在事故中,一名蘇姓男乘客遭受右手撕裂性骨折、神經損傷以及創傷後退化關節病等傷害,向台鐵請求賠償。經士林地方法院判決,蘇男獲賠536萬元,並要求台鐵承擔全額賠償。台鐵表示不滿,認為尤男須負擔一半的責任,因此提出上訴。尤男辯稱,此次事故是因台鐵要求他駕駛故障列車,因此他在執行職務過程中並沒有故意或發生重大過失,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不過,高院審理時發現,列車在行駛中,有2顆主風泵故障,雖然台鐵相關人員未能及時處理並更換車輛,仍要求尤男駛至花蓮站再進行換車。然而,事故的原因是,尤男關閉自動防護系統(ATP)並超速行駛。因此,法院不採信尤男的主張。最終,高院審理指出,《民法》第188條第3項規定受僱人與僱用人之間的賠償分擔比例,原則上要求平均分擔。因此,判決要求尤男承擔一半的賠償金額,為293萬7499元。該案仍可上訴。
斬16年婚姻!遺憾無法探視家人 夏克立發聲明:感謝黃嘉千
夏克立跟藝人黃嘉千的離婚官司打了2年,上月14日終於落幕,夏克立也恢復單身,黃透過經紀人回,「黃嘉千所有訴求法院皆獲准,嘉千得知後感到欣慰。」夏克立1日透過經紀人表示,對無法探視家人感到遺憾,會持續跟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夏克立在臉書透過經紀人發聲明,謝謝各位關心,夏先生與黃嘉千女士的婚姻,經過長時間訴訟,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判決離婚,「比較遺憾的是,法官並未就夏先生與家人間的探視為裁判,這部份夏先生會持續跟相關部門進行溝通。」經紀人表示,夏先生誠摯感謝黃女士,因為他們有非常重要的家人,也不會因為外來介入受影響,夏先生也感謝這段時間幫助他的朋友們跟律師團隊,也特別感謝公眾信任他。最後,經紀人強調,「在此呼籲社會各界向他們釋出善意與支持,讓他們續努力成為家人的典範。夏先生很期待與你們分享未來的事業發展跟動向!謝謝各位朋友的溫暖與祝福。」據悉,夏克立跟黃嘉千在2022年宣布結束16年感情,而今年8月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黃勝訴,夏克立多次指控黃,黃只說,「尊重司法」。而黃也自爆,她在婚姻中被家暴,讓她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夏則回擊說要提告。◎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雙北警察「勾結業者」開不實罰單 1員警遭聲押
先前新北、桃園和新竹三縣市驚傳員警集體貪污案,有員警涉嫌勾結業者鑽交通法規漏洞,當時警政署也隨即下令全國展開清查。士林地檢署也於昨(28日)低調指揮警政署政風室等單位,帶回了涉案的馮姓員警、劉姓員警及一名林姓嫌疑人,而在經過複訊後,馮姓員警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遭聲押,其餘兩人則請回。據悉,有租賃汽車的顧客因違規行為導致車輛被扣牌,這使得車輛無法繼續營運。部分業者為避免損失,便與一些想賺取外快的警員勾結,要求警方開具「牌照吊扣期間行駛」的罰單,這樣一來車輛便能「復活」,在繳清罰單、汽車燃料使用費並通過檢驗後,車輛即可重新申領牌照並重新上路。新北市警局也在2021年時,注意到有數名警員頻繁開出「牌照吊扣期間行駛」的罰單,決定函請檢方介入調查;2023年時,檢方已依貪污等罪名起訴22名警員、15名代辦業者及代檢廠員工。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事件爆發後,淡水與北投警分局持續清查,主動提供可疑名單進行比對,意外發現馮姓警員在淡水分局任職近10年,卻在2022至2023年間開出4件不實罰單;劉姓警員也在北投交通分隊從事類似行為。兩分局也依警紀自行檢查,並向地檢署報告偵辦,而士林地檢署肅貪組於昨日指揮展開搜索,帶回馮、劉兩名警員及一名林姓嫌疑人。晚間複訊後,馮姓員警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遭聲押,其餘兩人獲釋,士林地方法院隨後裁定馮姓員警以12萬元交保。
騎快艇闖淡水河!中共解放軍前少校微笑出庭 稱「來助台對抗軍事威脅」
中共解放軍前少校阮芳勇,6月駕駛快艇從淡水河偷渡上岸,被士林地檢署依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起訴,法院於26日首度開庭,阮男布下囚車時還與現場媒體揮手打招呼,感謝「媒體對我的關注與報導」後進入候審室。據了解,阮芳勇現年60歲,而他6月間駕駛快艇「鴻津號」從福建偷渡至台灣,並在淡水河碼頭附近衝撞一艘交通船,海巡署接獲業者報案後趕赴現場,當場將阮男逮捕、扣留船隻,隨即移送檢方偵辦,並於14日被士林地檢署起訴。阮男在移審庭聲稱,自己不滿共產注意下的社會主義,給大陸人民帶來苦難,且經濟制度走向國有,民營經濟無法生存,使大陸政局陷入荒唐局面,他來台灣是為了「投奔自由」,並可依自己長期在軍隊任職的經驗,協助台灣對抗中共的軍事威脅。士林地方法院26日首次開庭,阮則搭乘囚車現身,他在媒體面前滿臉微笑、態度輕鬆,還揮手致意,感謝媒體的專注和報導後步入候審室。
「登山女神」曾格爾判賠30萬!正宮揭2年來攻防內幕:遇到如此邪惡之人
「登山女神」曾格爾去年與已婚富商陳坤保爆出婚外情,被正宮「公關女強人」岳啟儒提告侵害配偶權200萬元,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判曾格爾須賠30萬元,近日傳出她撤回上訴確定認賠。今(20)日岳啟儒在臉書寫下長文,控訴曾格爾被提告後,在社群上污衊她仙人跳,另一方面又向她提出和解,「從沒想過自己會遇到如此邪惡之人!」岳啟儒今上午在臉書以「30萬能賠償兩年的心靈折磨嗎?」為題寫下千字長文,這兩年岳啟儒與曾格爾打官司,岳啟儒控訴曾格爾除了介入她的家庭之外,「在我最低潮時,侵害我的曾格爾還可以惡意中傷我和我的公司,這兩年就像戲劇一般,一審時看著她爸爸曾國良做偽證,卻因為不公開審理而不能說;她拍影片且在社群上放話攻擊我,並污衊我仙人跳;他們父女被我刑事提告後,又三番兩次透過律師向我提出和解。」岳啟儒提吿曾格爾勝訴,獲賠30萬元。(圖/岳啟儒臉書)最誇張的是,曾格爾為了掩飾自己的錯誤,竟還編造事實向地檢署誣告岳啟儒教唆偽證,「所幸檢察官明察,不採信曾格爾的離譜說詞,更進一步認證她侵害配偶權的事實。」岳啟儒表示她知道若她妥協和解,「只會讓她食髓知味,繼續用登山和肉體詐騙錢財,同時侵害別的家庭。」這兩年對岳啟儒來說很折磨,所幸最後法律還是還給她公道,「最氣的是守法的我要被惡人欺負,最折磨的是為了訴訟攻防忍氣吞聲,而看著對方囂張,有時候會懷疑到底天理何在?今天這個判決無關勝利,僅是關於正義,正義不會不到,只是可能遲到。」岳啟儒宣布將捐出這30萬元,提及現在心情,她表示「我只覺得鬆了一口氣,一場鬧劇終於可以結束。」未來她會繼續用自己的力量將溫暖及善意傳遞出去,幫助需要的女性,「人生路很長,我有很多想做的事,雖然被絆倒了,但傷口已結疤。從今天開始,我會把這件事拋棄但不忘記,好好繼續我的旅程。」
約人夫泡湯捲婚外情!「登山女神」曾格爾撤回上訴 確定要賠30萬
「登山女神」曾格爾2023年與已婚富商陳坤保爆出婚外情,被正宮「公關女強人」岳啟儒提告索賠200萬元,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判曾格爾須賠30萬元;曾格爾原本不服結果,不僅上訴二審,雙方還展開一系列互相訴訟的攻防。有媒體指出,曾格爾近日決定撤回上訴,確定認賠30萬元。2023年,曾格爾遭爆料與和已婚富商陳坤保互動曖昧,雙方不僅互傳曖昧簡訊,曾2022年8月還邀約陳到知名的北投「三二行館」住宿泡湯。岳啟儒透過與丈夫同步連動的iPad發現不倫戀,向士林地院控告曾女侵害配偶權,求償200萬元。陳坤保出庭時,坦承與曾格爾有「肢體上親密接觸」。但曾格爾始終堅稱陳男自稱已離婚、很孤單,她陪陳男到「三二行館」吃飯,但並沒泡湯共宿,也未曾與陳男發生親密關係。但遭證人揭穿指陳男夫妻和曾女不止一次在朋友聚會碰面,陳男也公開介紹岳女是他太太。法官指曾格爾與陳坤保互傳的訊息裡,曾提到「你又不是單身」可見曾格爾辯詞不實。且2人討論共赴「三二行館」時,提到「要不要住日式套房泡湯」、「能不能在房間用晚餐」,顯然用餐之外還泡湯與住宿,且互相碰觸身體私密部位,一審據此判決曾格爾須賠30萬元。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一審判賠後,曾父曾國良曾喊話不再上訴,「等拿到單子會去繳,爸爸埋單!」但曾格爾仍上訴二審。但近日曾格爾撤回上訴,確定要賠30萬元。
黃嘉千獲判離婚!夏克立經紀人親揭「他現況」首度回應了
女星黃嘉千與老公夏克立的16年異國婚破碎後,女方控訴遭到夏克立家暴,離婚官司自2022年開打後,雙方纏訟了數年之久,如今此案終於落幕,士林地院家事庭昨(14日)裁決出爐,判准2人離婚。對此,夏克立今(15日)透過經紀人首度回應了。黃嘉千與夏克立的婚姻散場後,雙方鬧翻開打離婚官司,今年2月一名加拿大鄰居董小姐爆料,她曾帶黃嘉千去醫院驗傷,還接到夏克立來電放話,如果找到黃嘉千「我要殺了她!」而加國聖保羅醫院驗傷單也揭露,黃嘉千曾遭男方連搧3次耳光,甚至以枕頭悶住臉部長達10秒。針對遭控家暴,夏克立否認動手,指黃嘉千之所以謊稱被枕頭悶臉,是因為她從來就沒有受傷,此說法不但不會留下任何痕跡,也能構成家暴要件,怒批「這是被設計的!」強調自己從未對黃嘉千動粗,也從未說出死亡威脅,控訴一切不利傳言都是女方在自導自演。如今黃嘉千終於正式斷開夏克立,士林地方法院昨天傍晚一審判准離婚,全案仍可上訴。對此,黃嘉千經紀人回應,「黃嘉千所有訴求法院皆獲准,嘉千得知後感到欣慰。感謝司法,感謝大家。」夏克立經紀人也首度發聲,指目前夏克立已恢復正常工作,一切逐步重回正軌,並透露待判決書公布後,才會正式做出回應。
黃嘉千獲准離婚!與夏克立官司糾纏2年多 她恢復單身首發聲
女星黃嘉千和先生夏克立於2022年7月宣布離婚,雙方分別在台灣、加拿大兩地,經常隔空交火,導致一場離婚官司纏訟長達2年多;黃嘉千與夏克立的官司終於在今(14)日獲准離婚,黃嘉千正式斷開夏克立後,首度發聲了。黃嘉千與夏克立原本是演藝圈模範夫妻檔,怎料,2022年7月無預警宣布離婚,之後兩人打離婚官司期間,爆出男方家暴、私約女移工「抱睡」等案外案。7月底就傳出兩人離婚官司將在8月宣判,今日士林地方法院家事庭宣判獲准離婚,可再上訴。根據《TVBS新聞網》,黃嘉千在士林地院家事法庭判准離婚後,透過經紀人首度發聲,表示感到欣慰,感謝司法和大家。夏克立結束與黃嘉千16年婚姻,官司結束前,雙方多次隔空交火。(圖/翻攝夏克立臉書)黃嘉千與夏克立結束婚姻關係後,她控訴夏克立婚內至少6次家暴,導致她罹患創商後壓力症候群,還得看心理醫師;即便夏克立發聲否認家暴,但黃嘉千今年6月在臉書說明,「保護令已核發,真的要替嘉千感謝司法的協助,證明這是最好的選擇,而最終獲得司法的保護」,顯示夏克立家暴很可能屬實。而在兩人離婚官司即將宣判之前,夏克立又遭爆料婚姻期間曾私約女移工「抱睡」,女移工當時表示,夏克立失控行為不只一次,她本來選擇忍讓,直到夏克立與黃嘉千打離婚官司才有勇氣揭露此事。但夏克立解釋,他的社群帳號被駭,已報警處理。不過夏克立在與黃嘉千婚變後,曾多次透過社群平台發文,吐露對家人的思念,在法院開庭時還請律師念出他給家人的信,後來也在微博發表一篇自製動畫「聰明的小駱馬」,配音說家人可以擁有2個家,表達有多想念家人。《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版《破墓》挖祖墳、盜骨灰恐嚇取財 北市刑大逮天道盟成員送辦
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日前接獲一名陳姓女子報案,其自稱位於八里山區的祖先墳墓遭人挖掘,還取走骨灰罈,對方團夥不僅挾骨灰要脅贖金,甚至看上該土地,強逼她移葬祖墳。警方後續循線追查,9日將經營靈骨塔生意的67歲主嫌郭姓男子共5人逮捕到案,其他4位共犯均為天道盟成員,警詢後全依恐嚇、發掘墳墓、組織等罪嫌送辦;士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郭男,其他4人交保候傳。檢警調查,34歲張男為天道盟成員,自109年11月起至113年3月間見八里山區楊姓工人在山區墓園工作,時常率眾恐嚇索取數千至數萬元不等金額;楊男知道對方是地方惡霸,擔心如不交錢恐遭受安全危害,因此每次都盡數交付。今年3月26日,張男聽從郭男指示,恐嚇楊男聯絡陳女,若不從將駕駛挖土機剷平墓園;陳女後續接到電話恐嚇,29日祖墳墓碑遭張男等人砸毀,並挖出骨灰罈移置藏匿,強逼陳女遷移墳墓。女子3月遭破壞祖墳、盜走祖先骨灰罈,檢警本月9日兵分6路前往新北八里、五股,將郭男、張男等5人全數緝捕帶回,詢後依照恐嚇、發掘墳墓及組織犯罪等罪嫌送辦。(圖/翻攝畫面)台北市刑大報請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本月9日兵分6路前往新北市八里區、五股區等地同步攻堅、拘提,將郭男、張男等5人全數緝捕帶回,全案詢後依照刑法恐嚇、發掘墳墓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士檢偵辦;由於郭男罪嫌重大,經士林地院裁定收押禁見,張男等4人則分別以數萬元不等具保候傳。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李西河呼籲,警方絕不容許任何黑道幫派藉勢滋擾民眾、危害社會治安,將秉持內政部警政署掃黑決心,持續打擊黑道幫派,以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快訊/台版柬埔寨害3死!主嫌藍道喊「捐3棺材」盼躲無期 法院裁決出爐
2022年的「台版柬埔寨案」釀3人無辜慘死,主嫌「藍道」杜承哲與共犯薛隆廷、洪俊杰、王昱傑等4人落網後,被依違反《私行拘禁致死罪》、《加重強盜罪》、《洗錢罪》等罪嫌,遭檢方求處無期徒刑,事後杜承哲也聲稱,因自己相當後悔從事詐騙勾當還「捐了3口棺材」,盼法官能輕判。對此,士林地方法院今(10日)裁定,杜承哲等4人均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回顧該案,震驚全台的「台版柬埔寨」囚禁61人,不法獲利4億元,該詐團利用求職訊息誘害被害人上鉤並將其囚禁,期間還以綑綁、電擊下體,餵食含安眠藥或FM2的泡麵等方式殘忍凌虐,導致3人遭虐死棄屍,當時幕後首腦杜承哲卻始終逍遙法外,檢警追查5個月後才查出身分,並將他逮捕歸案。杜承哲遭逮後表示,自己從事詐騙活動只是要求財,沒有害命的想法,案發後他也曾說要退出一度想金盆洗手,對於害了3條人命感到十分後悔,還捐了3口棺材做功德,盼法官不要判處無期徒刑。
辦鄭文燦第一人!「前桃檢檢察官」藍委吳宗憲:他被查不意外
現任海基會董事長、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因涉貪污罪,6日凌晨遭桃園地檢署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隨後在同日下午以500萬元交保,並遭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對此,有20年檢察官資歷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有這樣的結果他不意外,因為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地首起弊案,就是吳宗憲起訴的!據悉,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捲入土地變更弊案,疑與先前桃園市政府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有關,也就是1名重劃會相關主導人士透過友人先後向鄭文燦送出500萬元賄款,希望鄭文燦介入擴大工業區範圍。曾任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辦鄭文燦市長任內首個弊案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圖/周志龍攝)對此,曾任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辦鄭文燦市長任內首個弊案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鄭文燦被查,他一點都不意外,目前曝光的案情,有部分跟他以前是一樣的,「其實法官是認定,鄭文燦有收5百萬。」吳宗憲回憶,當時他們鎖定的目標其實蠻多的,其中就包括這一次曝光的華亞科。他表示,民進黨執政之後開始把手伸進各個系統,所以不敢講話的人很多,「你問我說當年我辦那個案子,有沒有受到壓力,我只能說我非常的不爽。」在鄭文燦市長任內,首個被時任桃檢檢察官吳宗憲鎖定,且被起訴判刑的,就是當年的市政顧問鄭義雄,整起案件當時鬧得沸沸揚揚,甚至鄭文燦的貼身秘書和司機都被列為被告。吳宗憲也回憶,地方上那時候是說鄭義雄是鄭文燦的金主,或是他的乾爹,「但我知道他後來對我很不滿,畢竟是他任內的第一個弊案。」因此,吳宗憲也被外界封為查鄭文燦第一人:「如果就順序來說是這樣沒有錯,所以當時應該是去搜市府,也是我是第一個。」報導補充,吳宗憲20年檢察官資歷,先後為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並擔任過重大刑案、國土保育、公訴、緝毒、金融等專組檢察官,有11年偵辦肅貪經驗。
知法犯法!台北律師變身「司法黃牛」詐財30萬 判3年且終身除名
台北市一名姚姓律師知法犯法,利用被告溫姓男子急於脫罪的心理,誆騙對方稱自己與法官熟識,可以用錢買通,導致溫男誤信,毫無保留地交出30萬元,事件曝光後,姚男在一審中被判處1年徒刑,二審改判3年徒刑,並被律師懲戒委員會決定除名,終身不得再擔任執業律師。據悉,姚男為職業律師,經由友人介紹認識涉犯貪污罪的溫姓男子,溫男被法院依法判處3年8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溫男不上訴,並委託姚男擔任二審的辯護律師。然而,姚男卻利用溫男急於脫罪的心情,通過友人轉達信息,聲稱可以協助「打點」二審的法官。姚男向溫男謊稱:「我和法官很熟,可以用30萬元買通他。」溫男信以為真,於是在北市的一處麥當勞,當面交付30萬元現金給姚男,此後,溫男的案件經二審改判為3年6個月有期徒刑,感到被欺騙的溫男質問姚男,姚男辯解稱:「二審合議庭共有3位法官,只有1位法官收錢,無法判處緩刑。」這番說辭終於使溫男明白自己上當受騙。憤而提告的溫男以《詐欺罪》控告姚男,姚男在應訊時辯稱所收取的30萬元包括律師費、接見費和上訴費用,但檢方仍依詐欺起訴姚男。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詐欺罪》判處姚男1年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姚男不服判決,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原審判決過輕,遂改判姚男3年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10萬元,判決確定後,律師懲戒委員會指出,姚男身為律師卻以司法黃牛手法詐財,嚴重破壞司法公正形象,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經過討論,委員會決定將姚男除名,終身不得再擔任執業律師。律師懲戒委員會強調,將繼續嚴格監督律師的職業操守,對違反倫理規範的行為堅決處理,維護司法的公正性和社會的信任,提醒所有法律從業者,必須時刻遵守法律和倫理,堅持正直和誠信的職業操守。
北投皇池溫泉偷拍主嫌收押禁見!昔自製偷拍器「同月落網」 知情人士:自有報應
台北市北投區「皇池溫泉御膳館」以青磺、白磺溫泉及美味的砂鍋粥聞名,不過今年3月起,陸續有多起情侶泡溫泉遭偷拍,且影像外流的事件。士林地檢署查出,影片來源是性犯罪網站「創意私房」,並帶回3名涉嫌在網路上散布的網友。據了解,偷拍主嫌L男近日已落網,並被收押禁見,其為知名偷拍慣犯。2024年3月起,陸續傳出多對情侶在湯屋泡湯遭偷拍且影片外流,至少10多人受害,10多支影片在網路上流傳。事後業者整修會館後方竹片、加裝鐵絲網,並且宣布取消24小時營業,調整3間會館的營業時間。士林地檢署獲悉媒體報導本案後,認涉及侵害他人之隱私及性私密影像之權益保障,旋即指派婦幼專組檢察官指揮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積極蒐證,依法偵辦。調查發現,偷拍影片來源為性犯罪網站「創意私房」,並將涉案陳姓、黃姓及李姓被告帶回調查。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其等均涉犯刑法妨害秘密、散布性影像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重大,而分別諭知陳姓、黃姓及李姓被告各以5萬元、6萬元、6萬元交保候傳;同時參照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相關規定,協請警察機關通知相關網路平台業者將與本案有關網路性影像移除下架,以防止被害人遭受二度傷害。近日案情出現重大進展,刑事局逐一比對金流資料,抓到偷拍主嫌L男。士林地檢署指出,依據犯罪情節輕重,分別諭知涉案被告交保、限制住居及聲請羈押,並獲士林地方法院裁准,由於涉及後續共犯追查,因此暫時無法透露涉案被告身分、人數以及犯罪情節。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L男是北市知名的偷拍慣犯,昔拿著改造過的雨傘型偷拍相機偷拍短裙正妹,5年前犯案也是約在6月中旬被逮,這次也是,讓知悉的人員直呼「冥冥中自有報應」。
情緒失控男子派出所內罵警員「X你媽的」被捕 最終無罪釋放
近日,一起在派出所內辱罵警員的案件引發廣泛關注,男子黑黑(化名)因在派出所內,對警員使用髒話「X你媽的」而被當場逮捕,士林地方法院法官經審理後,認為其行為尚屬輕微,最終裁定無罪,案件目前仍可上訴。案件發生在2023年10月,黑黑連續2日無故前往派出所滋擾執勤警員,根據檢方起訴書,當時派出所副所長勸戒黑黑離開,不料黑黑當場對著穿著警服的警員辱罵2次「X你媽的」,隨即被警員以現行犯逮捕,檢方指控黑黑觸犯《刑法》第140條前段之侮辱公務員及同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然而,黑黑在庭上辯稱,當天他其實是想報案,但被警員驅離,情緒激動下才脫口而出髒話,而且只說1次,士林地院法官當庭檢視了警員的密錄器檔案,發現黑黑確實在影片中1分43秒時說出1句「X你媽的」,但在1分53秒的第2句髒話,無法確定是否為黑黑所說,且證人也坦承,無法確認第2句髒話是黑黑說的,不過,證人提到,在黑黑被壓制時,再次罵髒話。法官進一步檢視黑黑被壓制時的密錄器檔案,並未發現其有罵人的情況,法官表示,黑黑過去多次報案,經查核均屬無端報警,因此當天被警員請離派出所,但站在黑黑的角度看,他可能因為報案未獲得回應,自認受到警員刁難,因而與警員發生口角,在被警員要求離開時,雙方再度起衝突,黑黑情緒激動下脫口說出髒話。法官認為,黑黑的行為冒犯及影響程度尚屬輕微,與反覆、持續的恣意謾罵行為不同,未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範圍,因此,難以認定黑黑故意貶損警員的社會名譽或人格,況且在被警員勸離時,也配合自動離開,並未做出其他妨害公務的行為,難以認定他主觀上有妨害公務的犯意。最終,士林地院法官裁定黑黑無罪,但全案仍可上訴。
最慘恐永久癱瘓!夏克立涉險「切4公分腫瘤」化驗結果出爐
女星黃嘉千與夏克立的異國婚散場後,雙方鬧翻開打離婚官司,近日判決結果出爐,夏克立遭士林地方法院認定存在家暴事實,怎料不僅官司吃敗,夏克立又驚傳「背部長4公分腫瘤」緊急接受手術,如今最新病況也曝光。夏克立上個月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他10年前的背部舊傷又再度復發,已嚴重影響正常生活,因此決定住院進行手術,經醫師檢查發現,他的脊髓旁有一個「巨型腫塊」,且纏繞在神經分支,診斷可能是椎間盤或脊髓神經中的腫瘤。夏克立透露,歷經4、5小時後手術終於完成,「我腿上的神經疼痛似乎消失了,所以可能是(腫塊)大量壓迫神經造成的」,但背部疼痛情況是否好轉仍要觀察。對此,夏克立日前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時坦言,此次手術風險非常高,稍有不慎他恐將永遠無法正常行走,「如果做得不對,很容易我就癱瘓或造成永久性神經損傷」,所幸最後手術十分成功,如今腫瘤化驗結果出爐,背部4公分大的腫瘤是良性,也讓他鬆了一口氣。
侵占國軍64箱副食罐頭分送親友 海巡署中校參謀主任被判3年
前海巡署第10岸巡總隊(馬祖岸巡隊)參謀林佑柏等5名職業軍人,在2022年涉嫌侵占64箱國軍副食罐頭,換箱後以交通船偷運回台。士林地方法院12日判處林男3年有期徒刑,並沒收不法所得3萬餘元;另對於4名涉案軍人,上士張菀宇判刑2年8個月;上士曾鈺婷判刑1年3個月,緩刑4年,應支付公庫5萬元;士官長余宗衡判刑1年3個月;後勤官少校曾威仁判無罪;林佑柏指示收貨的鄭姓、潘姓2名友人因涉犯搬運及收受贓物罪,各判刑5個月、3個月,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檢警調查,林佑柏在2021年9月至2023年5月擔任參謀主任,知曉年度撥補的副食罐頭未用罄,且即將過期,在前年1月、4月、10月期間,分別侵占22箱、15箱及27箱,並指示上士張菀宇、曾鈺婷調換紙箱,由士官長余宗衡、少校曾威仁載到南竿福澳港碼頭,以「台馬之星」交通船運回台灣本島,並安排鄭、潘2人收貨,再分送給林男的前妻等多名親友。2023年3月時,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要求馬祖岸巡隊清查罐頭數量,因此發現這起弊案,林男等被告均承認犯行。士林地檢署認為7人貪圖小利,嚴重損害岸巡人員形象,分依貪污治罪條例的侵占公用財物罪以及刑法的收受、搬運贓物等罪嫌起訴,考量被告均已自白、繳回犯罪所得,各不法所得皆低於5萬元,建請法院減刑,士林地院12日宣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