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方法院
」 士林地院 夏克立 黃嘉千 士林地方法院 法官中國男偷渡來台「我要逃離那邊」 二審結果維持原判
中國籍阮姓男子今年6月駕駛快艇,從淡水河偷渡來台,引發軒然大波。二審維持一審見解和刑度,認定其符合自首規定,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阮男疑似因為言論問題,遭中國公安調查並限制出境,6月8日晚上自福建出港,曾在連江縣東引周邊海域停留,一路都未被攔阻,直到隔天上午9時許駛入淡水渡船頭,撞上交通船,全案才曝光。阮男坦承從中國開船過來,「我來投案」以及「因為我要逃離那邊」,遭海巡署送辦,由內政部移民署收容,依違反未經許可入國罪嫌,偵結起訴。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宣判,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的未經許可入國罪,判有期徒刑8月,仍可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20日)作出判決。二審合議庭根據阮男供述、證人證述及卷內相關事證,認定其犯行構成入出國及移民法的大陸地區人民未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罪,事證明確;不過考量阮男行為符合自首要件,依刑法規定減輕其刑。法官審酌,原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及沒收部分也屬妥適,據此認定阮男上訴無理由,應予駁回,仍維持原判,可上訴。至於刑滿驅逐出境的部分,由於阮男是中國人民,適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處理,其是否依據同條例的第18條規定強制出境,屬行政機關職權。
搭捷運撿走內含9000元手提袋 女子挨告慘賠2萬
因小失大!一名女子搭乘捷運時,在座位上撿到一個遺失的手提袋,內有皮夾、鑰匙等物品,她未將物品送往相關單位,反而將東西占為己有,事後遭失主提告。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女子犯後表現出悔意,已賠償失主2萬元損失,積極與失主和解,遂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罰金1萬元,得易服勞役10日,緩刑2年。根據判決書內容指出,女子小清(化名)去年9月搭乘捷運時,在車廂內發現別人忘記帶走的手提袋,裡面有內含現金9000元、身分證、健保卡、數張信用卡及金融卡的皮夾以及化妝包、保溫瓶、耳機與鑰匙等物品。小清一時起了貪念,竟未將手提袋交予警局或捷運管理單位,反而將其占為己有。事後失主發現手提袋遺失後立即報警,警方循線追查,很快便抓到小清。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小清因貪念侵占遺失物,行為不當,但考量到她犯後坦承犯行,也已賠償2萬元和失主達成和解,表現出悔意。法官認為,小清經過這次教訓後應能引以為戒,不會再犯,最終判處小清罰金1萬元,得易服勞役10日,並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宣告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人妻出軌卻遇恐怖情人...心軟「撤回保護令」僅67天 當街被刺殺命危
台北市內湖科學園區25日上午驚傳一起情殺糾紛。一位已婚48歲蔡姓女子疑似外遇,與52歲宿姓男子交往,之後發現對方有暴力傾向而提出分手。今日卻被宿姓男子在胸口猛刺2刀,一度失去呼吸心跳,所幸經搶救已恢復生命跡象。據了解,2人之前就時常起口角爭執,蔡女更被宿男辱罵、毆打,因此對宿男提告並聲請保護令。不過蔡女後來疑似心軟,在今年9月撤回了保護令,短短67天後就遭宿男痛下殺手。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已婚的蔡女疑似和宿男精神出軌,雙方爭執不斷,卻又互相糾纏。宿男經常對她拳打腳踢、甚至勒頸、抓她頭髮去撞牆。甚至在蔡女報警求助後,宿男還會趁她上班時打電話到她公司以無聲電話騷擾,或威脅嗆聲蔡女要給她好看。2023年3月,蔡女向丈夫坦白出軌,保證與對方斷絕聯繫。但宿男疑不滿遭甩,不斷死纏爛打並約蔡女談判。2023年8月,雙方疑似相約談判,蔡女因上美容院剪頭髮,讓宿男等待時間較長,宿男不滿久等,雙方爆發口角衝突。但蔡女疑似為了不影響現有家庭關係、徹底斷絕和宿男往來,同意和宿男回到2人住處。孰料之後卻遭到宿男拳打腳踢,還伸手掐住蔡女脖子,不斷辱罵蔡女是「X女人」、「比妓女還不如」,更恐嚇蔡女「要家人來收屍」。過程中蔡女打電話和丈夫求救,宿男才罷手放蔡女離開。逃過一劫的蔡女事後被丈夫送往醫院治療,並於向警方報案、對宿男提告,同時聲請通常保護令。宿男雖向警方聲稱自己是不斷被蔡女騷擾,且為了阻止蔡女自殺才會與她有所牽扯。不過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不採信宿男的證詞,於2024年8月判刑宿男合併應執行拘役100日,宿男不服上訴,遭到地院駁回。在宿男被判拘役100天後,蔡女或許以為對方後會有所警惕收斂,不再騷擾其生活,於是在2024年9月19日具狀撤回聲請保護令。沒想到因為這一時心軟之舉,不過短短67天後,就讓自己陷入險些喪命的危機。
北市內湖情殺案真相曝! 恐怖情人多次毆打辱罵女友:比妓女還不如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今(25日)上午11時許發生駭人情殺案,52歲宿姓男子疑因不滿48歲蔡姓前女友提出分手,當街持刀狂刺蔡女,導致她胸部、腹部及手臂多處重傷,現場血跡斑斑。蔡女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醫搶救後,目前已恢復呼吸心跳。據了解,這並非雙方首次因感情問題爆發衝突,宿男過去就曾因毆打蔡女,被士林地方法院判刑。警方初步調查,宿男與蔡女曾為情侶,今日上午兩人在瑞光路聯發科公司前爭吵,宿男突然掏出折疊刀,對蔡女胸腹、手臂連刺數刀。見她倒地不動後,宿男隨後持刀自殘左胸,但傷口不深,沒有生命危險。案發後,宿男淡定叼著菸,手插口袋在現場來回踱步,直到警方趕抵將其逮捕,宿男因情緒激動,警方對其上銬戒護,目前已送往國泰醫院治療。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宿男並非首次施暴,蔡女曾多次遭其毆打,身心飽受折磨。2023年年7月,宿男在租屋處與蔡女爭吵時,推擠拉扯蔡女,導致她手臂瘀傷,還當場砸毀蔡女的手機。同年9月,宿男又因情緒失控,抓蔡女頭髮撞牆、踹其下腹部,甚至掐住她的脖子威脅「敢求救就讓你家人來收屍」,還拉住蔡女的腳在地上拖拽,導致蔡女遍體鱗傷,緊急就醫驗傷。據悉,蔡女疑為有夫之婦,早已想與宿男斷絕關係,但屢遭對方威脅與暴力糾纏。宿男多次以粗鄙言語辱罵蔡女,嘲笑她「你這種賤女人比妓女還不如」,甚至恐嚇「要斷你手腳讓你無法走路」。蔡女曾向警方提告,宿男也因傷害及家暴罪被判刑。沒想到宿男仍未悔改,今日再度與蔡女爆發衝突,掏出折疊刀多次刺向蔡女胸腹,案發現場血跡斑斑,目擊民眾紛紛報警,全案依殺人未遂等罪偵辦。
獨/女精神外遇竟遇上恐怖情人 去年遭掐脖怒告仍釀憾事
北市內湖區瑞光路內科園區25日11時許驚傳糾紛事故。52歲的宿姓男子當天和48歲的蔡姓女子2人相約於瑞光路上的內科園區談判,孰料雙方因故爆發口角衝突,宿男竟拿出預先準備好的刀具,持刀朝蔡女胸口刺去,造成蔡女重傷,於緊急送醫的過程失去生命跡象;宿男在刺傷女友後也持刀自殘,因此被緊急送醫。而這也並非雙方第一次因此爆發感情糾紛,宿男先前就曾因毆打蔡女而被士林地方法院判刑拘役100日。據了解,已婚的蔡女疑似和宿男精神出軌,雙方不斷互相糾纏。去年8月,雙方疑似相約談判,蔡女因上美容院剪頭髮,讓宿男等待時間較長,宿男不滿等待時間較長,雙方因此爆發口角衝突,蔡女疑似為了徹底斷絕和宿男的關係,以不影響現有家庭關係,同意和宿男回到2人住處,孰料卻遭到宿男拳打腳踢,不斷伸手掐住蔡女脖子,不斷辱罵蔡女是「X女人比妓女還不如」,更恐嚇蔡女,「要家人來收屍」。過程中蔡女嚇到打電話和丈夫求救,宿男才罷手放蔡女離開,逃過一劫的蔡女緊急被丈夫送往醫院治療。事後,蔡女也緊急向警方報案,同時對宿男提告;宿男則向警方聲稱自己是不斷被蔡女騷擾,且為了阻止蔡女自殺,才會與蔡女有所牽扯。不過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不採信宿男的證詞,判刑宿男合併應執行拘役100日,宿男不服上訴,遭到地院駁回。孰料宿男此次竟先刀砍傷蔡女,造成蔡女右胸、左腹開放性刀傷,被緊急送往三總急救中,但蔡女仍因傷重於送醫途中失去生命跡象。而宿男在刺傷女友後,再持刀朝自己的胸口刺去,造成其左胸亦有開放性刀傷,所幸並無生命危險,送往國泰就醫。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15歲少年「偷開祖父車」撞死3人 外公現身交通分隊:我真的不知道
台北市內湖區17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1名15歲曾姓少年偷開外祖父的休旅車,行經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因不熟悉駕駛操作,失控衝進1家小吃店,造成3死2傷慘劇。據悉,少年外公案發時出國旅遊,目前已經返回台灣,並於今(21日)下午2時許抵達內湖交通分隊說明,稍早面對媒體時表示「我真的不知道。」由於少年駕駛的肇事車輛為外祖父所有,檢警以證人身分傳喚對方到案,因尚未釐清他是否「同意」少年用車,所以只要在11月1日前到案,就沒有通緝問題。少年外祖父案發時不在國內,目前已經返台,並於今日下午2時許現身內湖交通分隊,面對媒體鏡頭僅簡短回應「不清楚,都不知道,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回顧案發經過,曾姓少年趁著祖父到峇里島旅遊,回家拿走車鑰匙後前往汐止開車,打算到內湖找朋友炫耀,行經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疑因緊張加上不熟悉車輛操作,失控撞進路旁的小吃攤,造成2男1女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另外,小吃攤老闆娘和另名員工也因燙傷送醫。案發後,曾姓少年因受驚嚇一度呈現精神恍惚,事後供稱自己無照駕駛偷開祖父的休旅車,只是為了去內湖找朋友,行經案發地點時因為會車緊張,竟一時分不清煞車和油門,才會導致車子失控釀禍。檢警複訊後,於18日依過失致死罪嫌將曾姓少年移送至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另一方面,少年的父親從事金融業,同時也是新店某宮廟的創辦人,他得知兒子闖禍後立即趕往警局協助處理,並全程陪同少年進行偵訊。曾父日前首度面對媒體,不停地對著鏡頭鞠躬道歉,坦言對不起大家,認為養子不教父之過,「是我不會教小孩,我會為我兒子負責,不好意思」。
15歲無照少年駕車釀3死! 犯保士林分會「派3律師助被害家屬」
台北市內湖區於17日發生一起嚴重車禍,曾姓少年無照駕駛祖父的休旅車外出,導致3死2傷的慘劇。警方於18日將該少年依過失致死罪移送至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對此,犯保士林分會表示,指派專責律師任訴訟代理人,協助被害家屬進行後續刑、民事訴訟程序,確保家屬權益。交通部18日召開記者會,強調會對無照駕駛的罰則進行檢討,但撞死3人的曾姓少年在12年後仍可考照。(圖/翻攝畫面)根據《中央社》引述財團法人犯保協會士林分會說法,在10月18日,也就是案發隔天就和被害家屬聯繫,同時安排3位專員赴殯儀館陪同家屬完成遺體相驗和檢察官訊問程序,另與家屬初步會談,了解需求。針對法律程序部分,士林分會已安排律師,近日配合3戶家屬方便的時間辦理法律諮詢座談,由律師當面向家屬說明本案訴訟程序,同時回應家屬疑慮及擔憂,後續在家屬同意下,由士林分會為每戶家屬指派專責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協助家屬進行後續刑、民事訴訟程序,細節由家屬和律師研商討論後再行決定採取的行動。另外,據士林地檢署表示,這起重大車禍發生後,立即聯繫犯保士林分會,士林犯保立即啟動一路相伴措施,除了檢察官依法進行相驗時派員到場全程陪同及關懷家屬外,也指派專人向家屬詳細說明將依照家屬需求,全力提供後續相關協助,士林犯保會盡力提供服務,陪伴和協助家屬度過難關。據悉,事發當晚,曾姓少年趁著祖父出國不在,從住處偷拿車鑰匙後前往汐止,準備到內湖炫耀車技。行駛至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疑似因緊張及不熟悉車輛操作,失控撞入路旁小吃攤,導致兩男1女當場無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小吃攤老闆娘與員工也因燙傷住院治療。曾姓少年當下因驚嚇一度精神恍惚,事後坦承無照駕駛祖父的車輛,並表示因會車緊張,錯把油門當煞車,最終釀成悲劇。警方在其皮包中發現煙彈,但毒品檢測呈陰性,且酒測值為0,排除毒駕與酒駕嫌疑。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警方事後也聯繫「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士林分會」,並向被害家屬解釋民事聲請程序,強調法官並未拒絕財產處分聲請,案件相關程序仍在進行,警方將全力協助,確保被害人權益不受影響。
15歲少年駕車釀3死「未扣財產」 警:家屬可提假處分
台北市內湖區於17日發生一起嚴重車禍,曾姓少年無照駕駛祖父的休旅車外出,導致3死2傷的慘劇。警方於18日將該少年依過失致死罪移送至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然而由於移送時僅建議調查少年的財產狀況,未正式聲請民事假扣押或假處分,引發外界討論,家屬也擔心肇事少年家庭可能會脫產,逃避賠償責任。據悉,事發當晚,曾姓少年趁著祖父出國不在,從住處偷拿車鑰匙後前往汐止,準備到內湖炫耀車技。行駛至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疑似因緊張及不熟悉車輛操作,失控撞入路旁小吃攤,導致2男1女當場無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小吃攤老闆娘與員工也因燙傷住院治療。事故發生後,曾姓少年因驚嚇一度精神恍惚,稍後坦承無照駕駛祖父的車輛,並表示因會車緊張,錯把油門當煞車,最終釀成悲劇。警方在其皮包中發現煙彈,但毒品檢測呈陰性,且酒測值為0,排除毒駕與酒駕嫌疑。曾姓少年的父親是金融業從業者,也是新店某宮廟創辦人,得知事故後立即趕赴警局協助處理,並全程陪同兒子接受偵訊。針對移送程序問題,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在18日收到案件後,表示程序問題將依法處理。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內湖警方指出,移送書中未依《刑事訴訟法》相關保全程序提出民事聲請,呼籲被害家屬可向法院民事庭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以保障權益。警方隨即聯繫「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士林分會」,並向被害家屬解釋民事聲請程序,強調法官並未拒絕財產處分聲請,案件相關程序仍在進行,警方將全力協助,確保被害人權益不受影響。
前解放軍艦長偷渡稱「在台有親戚」聲請保釋遭拒 法院認定具逃亡能力
前大陸解放軍艦長阮芳勇因違反台灣《入出國及移民法》,在一審中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但目前全案尚未確定,阮男近日聲請具保停押,卻遭士林地方法院合議庭駁回,法院認為他存在逃亡的風險,仍需維持羈押。據了解,阮芳勇在2024年6月8日自駕快艇從大陸福建省出發,意圖進入台灣,在淡水渡船頭碼頭上岸後,隨即被海巡人員逮捕,經過調查,法院以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為由,判處他有期徒刑8個月,阮男對此判決提出上訴,並同時聲請具保,要求解除羈押。在阮男的具保理由中,聲稱自己在台灣有親戚,能提供居所並擔保人身安全,並願意繳納保證金以示誠意,表示自己並無逃亡的意圖,請求法院撤銷羈押,然而,合議庭經過審慎考量後,認為阮男涉嫌的罪行相當重大,且在台灣並無固定居所和財產,逃亡風險高。合議庭指出,阮男的行為顯示出其具備逃亡的能力,尤其是其透過快艇偷渡來台的事實,足以讓法院懷疑其會在今後的審判程序中潛逃;此外,法院對於阮男在台灣的親戚提供的擔保並不信任,認為這無法有效保證其會遵循法庭的判決與程序。最終,士林地院決定駁回阮芳勇的具保聲請,繼續維持對其的羈押。此案也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許多人對於阮男的行為表示譴責,並對台灣的入境管控表示擔憂。法庭將持續進行相關程序,後續發展備受期待。
普悠瑪翻車事故!台鐵向駕駛員求償 二審判賠293萬
普悠瑪列車於2018年10月21日在宜蘭發生出軌事件,造成18死、215人輕重傷。駕駛員尤振仲被依照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6個月。其中,一名受害乘客蘇男,向台鐵請求民事賠償,最終獲賠587萬元。隨後,台鐵對尤男提起訴訟,要求他支付一半的賠償。一審判決尤男免賠,但台鐵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改判尤男需支付台鐵29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普悠瑪列車於2018年10月21日,在行經宜蘭新馬站時發生翻覆事故,造成車上366名乘客中,有18人死亡、215人受傷。事故起因是駕駛員尤振仲未重啟自動防護系統(ATP),並以140公里的速度超速行駛,才釀成悲劇。法院判尤男依過失致死罪,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在事故中,一名蘇姓男乘客遭受右手撕裂性骨折、神經損傷以及創傷後退化關節病等傷害,向台鐵請求賠償。經士林地方法院判決,蘇男獲賠536萬元,並要求台鐵承擔全額賠償。台鐵表示不滿,認為尤男須負擔一半的責任,因此提出上訴。尤男辯稱,此次事故是因台鐵要求他駕駛故障列車,因此他在執行職務過程中並沒有故意或發生重大過失,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不過,高院審理時發現,列車在行駛中,有2顆主風泵故障,雖然台鐵相關人員未能及時處理並更換車輛,仍要求尤男駛至花蓮站再進行換車。然而,事故的原因是,尤男關閉自動防護系統(ATP)並超速行駛。因此,法院不採信尤男的主張。最終,高院審理指出,《民法》第188條第3項規定受僱人與僱用人之間的賠償分擔比例,原則上要求平均分擔。因此,判決要求尤男承擔一半的賠償金額,為293萬7499元。該案仍可上訴。
斬16年婚姻!遺憾無法探視家人 夏克立發聲明:感謝黃嘉千
夏克立跟藝人黃嘉千的離婚官司打了2年,上月14日終於落幕,夏克立也恢復單身,黃透過經紀人回,「黃嘉千所有訴求法院皆獲准,嘉千得知後感到欣慰。」夏克立1日透過經紀人表示,對無法探視家人感到遺憾,會持續跟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夏克立在臉書透過經紀人發聲明,謝謝各位關心,夏先生與黃嘉千女士的婚姻,經過長時間訴訟,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判決離婚,「比較遺憾的是,法官並未就夏先生與家人間的探視為裁判,這部份夏先生會持續跟相關部門進行溝通。」經紀人表示,夏先生誠摯感謝黃女士,因為他們有非常重要的家人,也不會因為外來介入受影響,夏先生也感謝這段時間幫助他的朋友們跟律師團隊,也特別感謝公眾信任他。最後,經紀人強調,「在此呼籲社會各界向他們釋出善意與支持,讓他們續努力成為家人的典範。夏先生很期待與你們分享未來的事業發展跟動向!謝謝各位朋友的溫暖與祝福。」據悉,夏克立跟黃嘉千在2022年宣布結束16年感情,而今年8月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黃勝訴,夏克立多次指控黃,黃只說,「尊重司法」。而黃也自爆,她在婚姻中被家暴,讓她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夏則回擊說要提告。◎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雙北警察「勾結業者」開不實罰單 1員警遭聲押
先前新北、桃園和新竹三縣市驚傳員警集體貪污案,有員警涉嫌勾結業者鑽交通法規漏洞,當時警政署也隨即下令全國展開清查。士林地檢署也於昨(28日)低調指揮警政署政風室等單位,帶回了涉案的馮姓員警、劉姓員警及一名林姓嫌疑人,而在經過複訊後,馮姓員警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遭聲押,其餘兩人則請回。據悉,有租賃汽車的顧客因違規行為導致車輛被扣牌,這使得車輛無法繼續營運。部分業者為避免損失,便與一些想賺取外快的警員勾結,要求警方開具「牌照吊扣期間行駛」的罰單,這樣一來車輛便能「復活」,在繳清罰單、汽車燃料使用費並通過檢驗後,車輛即可重新申領牌照並重新上路。新北市警局也在2021年時,注意到有數名警員頻繁開出「牌照吊扣期間行駛」的罰單,決定函請檢方介入調查;2023年時,檢方已依貪污等罪名起訴22名警員、15名代辦業者及代檢廠員工。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事件爆發後,淡水與北投警分局持續清查,主動提供可疑名單進行比對,意外發現馮姓警員在淡水分局任職近10年,卻在2022至2023年間開出4件不實罰單;劉姓警員也在北投交通分隊從事類似行為。兩分局也依警紀自行檢查,並向地檢署報告偵辦,而士林地檢署肅貪組於昨日指揮展開搜索,帶回馮、劉兩名警員及一名林姓嫌疑人。晚間複訊後,馮姓員警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遭聲押,其餘兩人獲釋,士林地方法院隨後裁定馮姓員警以12萬元交保。
騎快艇闖淡水河!中共解放軍前少校微笑出庭 稱「來助台對抗軍事威脅」
中共解放軍前少校阮芳勇,6月駕駛快艇從淡水河偷渡上岸,被士林地檢署依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起訴,法院於26日首度開庭,阮男布下囚車時還與現場媒體揮手打招呼,感謝「媒體對我的關注與報導」後進入候審室。據了解,阮芳勇現年60歲,而他6月間駕駛快艇「鴻津號」從福建偷渡至台灣,並在淡水河碼頭附近衝撞一艘交通船,海巡署接獲業者報案後趕赴現場,當場將阮男逮捕、扣留船隻,隨即移送檢方偵辦,並於14日被士林地檢署起訴。阮男在移審庭聲稱,自己不滿共產注意下的社會主義,給大陸人民帶來苦難,且經濟制度走向國有,民營經濟無法生存,使大陸政局陷入荒唐局面,他來台灣是為了「投奔自由」,並可依自己長期在軍隊任職的經驗,協助台灣對抗中共的軍事威脅。士林地方法院26日首次開庭,阮則搭乘囚車現身,他在媒體面前滿臉微笑、態度輕鬆,還揮手致意,感謝媒體的專注和報導後步入候審室。
「登山女神」曾格爾判賠30萬!正宮揭2年來攻防內幕:遇到如此邪惡之人
「登山女神」曾格爾去年與已婚富商陳坤保爆出婚外情,被正宮「公關女強人」岳啟儒提告侵害配偶權200萬元,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判曾格爾須賠30萬元,近日傳出她撤回上訴確定認賠。今(20)日岳啟儒在臉書寫下長文,控訴曾格爾被提告後,在社群上污衊她仙人跳,另一方面又向她提出和解,「從沒想過自己會遇到如此邪惡之人!」岳啟儒今上午在臉書以「30萬能賠償兩年的心靈折磨嗎?」為題寫下千字長文,這兩年岳啟儒與曾格爾打官司,岳啟儒控訴曾格爾除了介入她的家庭之外,「在我最低潮時,侵害我的曾格爾還可以惡意中傷我和我的公司,這兩年就像戲劇一般,一審時看著她爸爸曾國良做偽證,卻因為不公開審理而不能說;她拍影片且在社群上放話攻擊我,並污衊我仙人跳;他們父女被我刑事提告後,又三番兩次透過律師向我提出和解。」岳啟儒提吿曾格爾勝訴,獲賠30萬元。(圖/岳啟儒臉書)最誇張的是,曾格爾為了掩飾自己的錯誤,竟還編造事實向地檢署誣告岳啟儒教唆偽證,「所幸檢察官明察,不採信曾格爾的離譜說詞,更進一步認證她侵害配偶權的事實。」岳啟儒表示她知道若她妥協和解,「只會讓她食髓知味,繼續用登山和肉體詐騙錢財,同時侵害別的家庭。」這兩年對岳啟儒來說很折磨,所幸最後法律還是還給她公道,「最氣的是守法的我要被惡人欺負,最折磨的是為了訴訟攻防忍氣吞聲,而看著對方囂張,有時候會懷疑到底天理何在?今天這個判決無關勝利,僅是關於正義,正義不會不到,只是可能遲到。」岳啟儒宣布將捐出這30萬元,提及現在心情,她表示「我只覺得鬆了一口氣,一場鬧劇終於可以結束。」未來她會繼續用自己的力量將溫暖及善意傳遞出去,幫助需要的女性,「人生路很長,我有很多想做的事,雖然被絆倒了,但傷口已結疤。從今天開始,我會把這件事拋棄但不忘記,好好繼續我的旅程。」
約人夫泡湯捲婚外情!「登山女神」曾格爾撤回上訴 確定要賠30萬
「登山女神」曾格爾2023年與已婚富商陳坤保爆出婚外情,被正宮「公關女強人」岳啟儒提告索賠200萬元,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判曾格爾須賠30萬元;曾格爾原本不服結果,不僅上訴二審,雙方還展開一系列互相訴訟的攻防。有媒體指出,曾格爾近日決定撤回上訴,確定認賠30萬元。2023年,曾格爾遭爆料與和已婚富商陳坤保互動曖昧,雙方不僅互傳曖昧簡訊,曾2022年8月還邀約陳到知名的北投「三二行館」住宿泡湯。岳啟儒透過與丈夫同步連動的iPad發現不倫戀,向士林地院控告曾女侵害配偶權,求償200萬元。陳坤保出庭時,坦承與曾格爾有「肢體上親密接觸」。但曾格爾始終堅稱陳男自稱已離婚、很孤單,她陪陳男到「三二行館」吃飯,但並沒泡湯共宿,也未曾與陳男發生親密關係。但遭證人揭穿指陳男夫妻和曾女不止一次在朋友聚會碰面,陳男也公開介紹岳女是他太太。法官指曾格爾與陳坤保互傳的訊息裡,曾提到「你又不是單身」可見曾格爾辯詞不實。且2人討論共赴「三二行館」時,提到「要不要住日式套房泡湯」、「能不能在房間用晚餐」,顯然用餐之外還泡湯與住宿,且互相碰觸身體私密部位,一審據此判決曾格爾須賠30萬元。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一審判賠後,曾父曾國良曾喊話不再上訴,「等拿到單子會去繳,爸爸埋單!」但曾格爾仍上訴二審。但近日曾格爾撤回上訴,確定要賠30萬元。
黃嘉千獲判離婚!夏克立經紀人親揭「他現況」首度回應了
女星黃嘉千與老公夏克立的16年異國婚破碎後,女方控訴遭到夏克立家暴,離婚官司自2022年開打後,雙方纏訟了數年之久,如今此案終於落幕,士林地院家事庭昨(14日)裁決出爐,判准2人離婚。對此,夏克立今(15日)透過經紀人首度回應了。黃嘉千與夏克立的婚姻散場後,雙方鬧翻開打離婚官司,今年2月一名加拿大鄰居董小姐爆料,她曾帶黃嘉千去醫院驗傷,還接到夏克立來電放話,如果找到黃嘉千「我要殺了她!」而加國聖保羅醫院驗傷單也揭露,黃嘉千曾遭男方連搧3次耳光,甚至以枕頭悶住臉部長達10秒。針對遭控家暴,夏克立否認動手,指黃嘉千之所以謊稱被枕頭悶臉,是因為她從來就沒有受傷,此說法不但不會留下任何痕跡,也能構成家暴要件,怒批「這是被設計的!」強調自己從未對黃嘉千動粗,也從未說出死亡威脅,控訴一切不利傳言都是女方在自導自演。如今黃嘉千終於正式斷開夏克立,士林地方法院昨天傍晚一審判准離婚,全案仍可上訴。對此,黃嘉千經紀人回應,「黃嘉千所有訴求法院皆獲准,嘉千得知後感到欣慰。感謝司法,感謝大家。」夏克立經紀人也首度發聲,指目前夏克立已恢復正常工作,一切逐步重回正軌,並透露待判決書公布後,才會正式做出回應。
黃嘉千獲准離婚!與夏克立官司糾纏2年多 她恢復單身首發聲
女星黃嘉千和先生夏克立於2022年7月宣布離婚,雙方分別在台灣、加拿大兩地,經常隔空交火,導致一場離婚官司纏訟長達2年多;黃嘉千與夏克立的官司終於在今(14)日獲准離婚,黃嘉千正式斷開夏克立後,首度發聲了。黃嘉千與夏克立原本是演藝圈模範夫妻檔,怎料,2022年7月無預警宣布離婚,之後兩人打離婚官司期間,爆出男方家暴、私約女移工「抱睡」等案外案。7月底就傳出兩人離婚官司將在8月宣判,今日士林地方法院家事庭宣判獲准離婚,可再上訴。根據《TVBS新聞網》,黃嘉千在士林地院家事法庭判准離婚後,透過經紀人首度發聲,表示感到欣慰,感謝司法和大家。夏克立結束與黃嘉千16年婚姻,官司結束前,雙方多次隔空交火。(圖/翻攝夏克立臉書)黃嘉千與夏克立結束婚姻關係後,她控訴夏克立婚內至少6次家暴,導致她罹患創商後壓力症候群,還得看心理醫師;即便夏克立發聲否認家暴,但黃嘉千今年6月在臉書說明,「保護令已核發,真的要替嘉千感謝司法的協助,證明這是最好的選擇,而最終獲得司法的保護」,顯示夏克立家暴很可能屬實。而在兩人離婚官司即將宣判之前,夏克立又遭爆料婚姻期間曾私約女移工「抱睡」,女移工當時表示,夏克立失控行為不只一次,她本來選擇忍讓,直到夏克立與黃嘉千打離婚官司才有勇氣揭露此事。但夏克立解釋,他的社群帳號被駭,已報警處理。不過夏克立在與黃嘉千婚變後,曾多次透過社群平台發文,吐露對家人的思念,在法院開庭時還請律師念出他給家人的信,後來也在微博發表一篇自製動畫「聰明的小駱馬」,配音說家人可以擁有2個家,表達有多想念家人。《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版《破墓》挖祖墳、盜骨灰恐嚇取財 北市刑大逮天道盟成員送辦
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日前接獲一名陳姓女子報案,其自稱位於八里山區的祖先墳墓遭人挖掘,還取走骨灰罈,對方團夥不僅挾骨灰要脅贖金,甚至看上該土地,強逼她移葬祖墳。警方後續循線追查,9日將經營靈骨塔生意的67歲主嫌郭姓男子共5人逮捕到案,其他4位共犯均為天道盟成員,警詢後全依恐嚇、發掘墳墓、組織等罪嫌送辦;士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郭男,其他4人交保候傳。檢警調查,34歲張男為天道盟成員,自109年11月起至113年3月間見八里山區楊姓工人在山區墓園工作,時常率眾恐嚇索取數千至數萬元不等金額;楊男知道對方是地方惡霸,擔心如不交錢恐遭受安全危害,因此每次都盡數交付。今年3月26日,張男聽從郭男指示,恐嚇楊男聯絡陳女,若不從將駕駛挖土機剷平墓園;陳女後續接到電話恐嚇,29日祖墳墓碑遭張男等人砸毀,並挖出骨灰罈移置藏匿,強逼陳女遷移墳墓。女子3月遭破壞祖墳、盜走祖先骨灰罈,檢警本月9日兵分6路前往新北八里、五股,將郭男、張男等5人全數緝捕帶回,詢後依照恐嚇、發掘墳墓及組織犯罪等罪嫌送辦。(圖/翻攝畫面)台北市刑大報請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本月9日兵分6路前往新北市八里區、五股區等地同步攻堅、拘提,將郭男、張男等5人全數緝捕帶回,全案詢後依照刑法恐嚇、發掘墳墓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士檢偵辦;由於郭男罪嫌重大,經士林地院裁定收押禁見,張男等4人則分別以數萬元不等具保候傳。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李西河呼籲,警方絕不容許任何黑道幫派藉勢滋擾民眾、危害社會治安,將秉持內政部警政署掃黑決心,持續打擊黑道幫派,以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快訊/台版柬埔寨害3死!主嫌藍道喊「捐3棺材」盼躲無期 法院裁決出爐
2022年的「台版柬埔寨案」釀3人無辜慘死,主嫌「藍道」杜承哲與共犯薛隆廷、洪俊杰、王昱傑等4人落網後,被依違反《私行拘禁致死罪》、《加重強盜罪》、《洗錢罪》等罪嫌,遭檢方求處無期徒刑,事後杜承哲也聲稱,因自己相當後悔從事詐騙勾當還「捐了3口棺材」,盼法官能輕判。對此,士林地方法院今(10日)裁定,杜承哲等4人均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回顧該案,震驚全台的「台版柬埔寨」囚禁61人,不法獲利4億元,該詐團利用求職訊息誘害被害人上鉤並將其囚禁,期間還以綑綁、電擊下體,餵食含安眠藥或FM2的泡麵等方式殘忍凌虐,導致3人遭虐死棄屍,當時幕後首腦杜承哲卻始終逍遙法外,檢警追查5個月後才查出身分,並將他逮捕歸案。杜承哲遭逮後表示,自己從事詐騙活動只是要求財,沒有害命的想法,案發後他也曾說要退出一度想金盆洗手,對於害了3條人命感到十分後悔,還捐了3口棺材做功德,盼法官不要判處無期徒刑。
辦鄭文燦第一人!「前桃檢檢察官」藍委吳宗憲:他被查不意外
現任海基會董事長、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因涉貪污罪,6日凌晨遭桃園地檢署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隨後在同日下午以500萬元交保,並遭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對此,有20年檢察官資歷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有這樣的結果他不意外,因為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地首起弊案,就是吳宗憲起訴的!據悉,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捲入土地變更弊案,疑與先前桃園市政府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有關,也就是1名重劃會相關主導人士透過友人先後向鄭文燦送出500萬元賄款,希望鄭文燦介入擴大工業區範圍。曾任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辦鄭文燦市長任內首個弊案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圖/周志龍攝)對此,曾任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辦鄭文燦市長任內首個弊案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鄭文燦被查,他一點都不意外,目前曝光的案情,有部分跟他以前是一樣的,「其實法官是認定,鄭文燦有收5百萬。」吳宗憲回憶,當時他們鎖定的目標其實蠻多的,其中就包括這一次曝光的華亞科。他表示,民進黨執政之後開始把手伸進各個系統,所以不敢講話的人很多,「你問我說當年我辦那個案子,有沒有受到壓力,我只能說我非常的不爽。」在鄭文燦市長任內,首個被時任桃檢檢察官吳宗憲鎖定,且被起訴判刑的,就是當年的市政顧問鄭義雄,整起案件當時鬧得沸沸揚揚,甚至鄭文燦的貼身秘書和司機都被列為被告。吳宗憲也回憶,地方上那時候是說鄭義雄是鄭文燦的金主,或是他的乾爹,「但我知道他後來對我很不滿,畢竟是他任內的第一個弊案。」因此,吳宗憲也被外界封為查鄭文燦第一人:「如果就順序來說是這樣沒有錯,所以當時應該是去搜市府,也是我是第一個。」報導補充,吳宗憲20年檢察官資歷,先後為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並擔任過重大刑案、國土保育、公訴、緝毒、金融等專組檢察官,有11年偵辦肅貪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