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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亞綸遭控「拍攝未成年」私密片! 獲判緩刑確定
藝人炎亞綸遭網紅耀樂指控性侵,並拍攝私密畫面並傳給2網友。由於耀樂當時尚未成年,檢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起訴炎亞綸。士林地院日前一審宣判,判炎亞綸7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昨(2日)是上訴期限最後一天,檢方未提起上訴,因此炎亞綸緩刑確定。回顧去年6月,耀樂在記者會上透露,炎亞綸第一次違反他意願的性行為是在2018年的橫店,當時炎亞綸有拍攝工作,都會早起做拍照準備,那天炎亞綸一樣早起,卻轉過身、掀開棉被,「把他的生殖器放入到我的身體裡,我整個人很惶恐、受驚,我驚醒,我堅定說不要這樣行為,但礙於體型、身材、力量,就有後續行為發生。」檢方認為,炎亞綸曾將私密片傳給2名網友,並未構成散布於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得以瀏覽或觀賞的要件,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起訴炎亞綸。至於炎亞綸被控強制性交罪的部分,因罪嫌不足不起訴。案經審理,士林地院今(30日)一審宣判,判炎亞綸7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至於同案另名被告陳姓男子,則被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昨(2日)是全案上訴期限最後一天,檢方未提起上訴,因此炎亞綸緩刑確定。《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侵害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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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排妹遭辱「爛掉、戴綠帽」 男網友挨告判賠金額出爐
王姓男子2022年在臉書上被辱罵「雞排妹」鄭采勻「爛掉」、「搗霉」、「戴綠帽」等不雅字眼,被雞排妹提告妨害名譽罪。王男坦承犯行,士林地院也認定他構成公然侮辱罪且未達成和解,遭判處罰金5000元可上訴。王男2022年11月9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中一篇標題為「雞排妹才剛宣『下車』!16天後閃電當日本醫生娘」新聞下,點名雞排妹嗆:「這種都已經爛掉了還有人要喔,小心娶到他會搗霉(倒楣)一輩子喔,不然就是有可能讓你戴綠帽。」雞排妹認為人格遭受詆毀,憤而向王男提告,士林地院認為「爛掉」、「搗霉」足以貶抑其人格尊嚴並影響其社會評價。認定王男濫用言論自由,且坦承犯行後卻遲遲未與鄭女達成和解,因此判處罰金5000元,可服勞役日抵1000元,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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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白跨黨派合作 鍾佳濱、黃珊珊宣布保單新指引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與民眾黨立委黃珊珊28日針對保單強制執行舉行「保單解約償債案大爆發!司法院金管會攜手拆彈」記者會,介紹即將於7月1日上路的司法院與金管會最新原則與注意事項,該新措施將有效減輕台北地院與士林分院執行人員的工作負擔,同時保障民眾權益。鍾佳濱表示,自己6月17日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身分考察台北地院時,目睹第一線人員過勞抗議與堆積如山的案件,感到非常不捨,在新指引上路後,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壽險契約金錢債權,將由債務人住、居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轄,而不再以壽險公司所在地為限。他說,這將有效緩解台北地院與士林地院的工作壓力,也減少非北部地區民眾因訴訟,而南北奔波的困擾。鍾佳濱說明,司法院除了規定小額終老保險商品及其他終止後無解約金壽險契約不得強制執行以外,這些保險契約保險事故發生後請領之保險給付,也不得強制執行。另外,債權金額未超過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3個月生活所必需數額,而債務人除該壽險契約金錢債權外,已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或雖有財產經強制執行後所得之數額仍不足清償債務者,不得對之強制。黃珊珊指出,訂定這樣的指引在初步執行面能即時解決民眾的燃眉之急,並非要民眾買保險避債,而是涉及健康保險時應留有空間,也避免雙方疲於奔命但效力不彰。鍾佳濱則回應,司法法制委員會催生指引訂定後,接下來就要交給財政委員會繼續努力,包括保險法訂定等,雖然國會先前有許多紛擾,但民生法案應為優先,跨越黨派聯手支持;隨後雙方握手象徵交棒與密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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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男連2天跑派出所 騷擾員警嗆「X你媽」挨告…結果無罪逆轉
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去年10月因不明原因,連續2天前往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騷擾員警,經副所長勸戒離開,竟當場飆罵「X你媽的」等語,副所長立刻以現行犯將其逮捕。士林地檢署日前審結,結果判陳男無罪,原因也隨之曝光。根據判決書,陳男去年10月12日、13日連續2天,前往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不滿遭副所長勸離,當場飆罵「X你媽的」。他坦承有罵人,但絕無侮辱員警的意思,接著解釋當天本來要去報案,卻遭員警驅離。陳男後來打算在派出所外等督察,直到一群員警出來,擾亂他的情緒,因為當時沒有吃藥,他才會失控飆罵「X你媽的」,但強調只有講1次,另一次是員警說的。副所長指出,陳男2天內跑派出所3次,當時請對方離開值勤台,並非用強制力將他驅離,因為陳男表明要找宋姓巡佐,但宋姓巡佐表示不認識陳男,因此他認定陳男有意來滋擾派出所,而陳男待的時間相當長,還謊報子虛烏有的案件,遭到驅離後竟脫口「X你媽的」。士林地院勘驗員警密錄器檔案光碟,認定陳男只有罵1次「X你媽的」,另一句「X你媽的」尚無法分辨是他所為,且雙方對話過程中,陳男多次稱「我情緖上來了」、「我情緒反應」等語,也提出醫院診斷證明書及住院中病歷摘要,足以認定當天是因未服用藥物導致情緒激動。法官認為,雖然陳男多次前往派出所報案,以致於員警疲於應付,但員警勸離後,陳男立刻離開,並未有霸佔值班台的行為,因此干擾員警勤務之情節屬輕微,不足以影響值勤公務,最後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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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天、李亞萍和女婿溝通 盼接回外孫:沒照顧不知怎面對余苑綺
余天女婿陳鑒近日因為當詐團車手被抓,遭收押禁見,2名小孩被帶到余家,而余天、李亞萍24日上午現身士林地院。對此,余天、李亞萍也做出回應。余天兒子余祥銓近日說,爸媽已找律師,只希望小孩平安健康。據悉,目前陳鑒兒女被接回余家,而余天嗆前陳鑒,「該關多久就關多久!」據悉,余苑綺過世後,余天夫婦曾被情勒4000萬。據《ETtoday星光雲》報導,李亞萍說,因為陳鑒還在羈押,看不到本人,會用視訊來溝通,希望小孩能由他們照顧,至少讓外孫每周回來1、2天。李亞萍強調,「如果我沒有盡到照顧的心力,以後到天上也不知道要怎麼面對綺綺。」余天說,目前陳鑒在考慮,沒什麼結果,希望可以再調解一次。李亞萍說,夫妻願意出錢出力,只希望前女婿別在為非作歹,而小孩有問爸爸去哪,她都說去上班。至於余苑綺3000萬遺產被陳花光,李亞萍表示,算了,誰叫女兒愛陳鑒。據悉,陳鑒疑似有新對象,李亞萍回,「不清楚,這個我們不想去了解,他年紀輕,要交朋友就去交,不要忌諱我們,但是要交好一點的。」據悉,余苑綺在2022年過世,而丈夫陳鑒爆擔任詐團水房,今年5月30日要跟車手拿錢遭逮,而陳鑒平時出手闊綽,每月開銷20萬元,在友人介紹下當車手頭,每月收入近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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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鵬、狄鶯為孫安佐「燒掉多少家財」? 名嘴揭露驚人費用
藝人孫鵬與狄鶯的獨生子孫安佐,從2018年在美國犯下恐怖威脅罪,到2024年到泰國呼麻闖民宅被逮,回台後又因攜帶火槍遭警方移送偵辦。歷年來闖出各種禍事,讓狄鶯與孫鵬多次燒錢相救。名嘴許聖梅整理孫安佐一路以來燒掉孫家多少錢,引起議論。許聖梅23日在節目《新聞哇哇挖》指出,孫安佐自幼就被呵護備至,國小到國中都念私立貴族學校,一年學費約60萬;畢業後到美國念高中,住宿及學費也花了1、200萬;沒想到僅讀了3個月,就鬧出恐攻風波被迫中止,在美國監獄拘留238天後,遭驅逐出境。由於在美國聘請律師費用相當貴,許聖梅指出,當時光律師費保守估計就花了3000萬台幣。但也有人說最終不止,因為他們曾說「要賣一棟房子」,可是這3000萬只是律師費,還沒算進孫鵬和狄鶯在兒子出事後第一時間趕赴美國,所有的食宿和四處奔波打點同樣所費不貲。此外,孫鵬和狄鶯攜兒子返台後仍要面對被起訴,除了律師費,還被「騙扁小子」黃琪盯上,假冒商界聞人宋學仁助理,向孫鵬夫婦謊稱可代為介紹律師,詐騙得手30多萬。而孫安佐回國後還打了4年官司,直到2022年士林地院判定諭知公訴不受理。而日前孫安佐被搜索移送偵辦時,孫鵬再度聘請3位知名律師,還必須支付30萬交保。對此,醫師黃宥嘉粗估至少又是近百萬。節目上傳網路後,不少網友留言:「孫鵬,放手吧,不然晚年淒慘的是自己」、「不是冤家不聚合,是報恩是討債的,明眼一看就知曉」、「不是每個人都能當父母,這是一個很大的責任。」也有網友觀察:「其實孫安佐目前看來很享受新聞媒體包圍,仔細觀察每次被媒體包圍他很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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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失控男子派出所內罵警員「X你媽的」被捕 最終無罪釋放
近日,一起在派出所內辱罵警員的案件引發廣泛關注,男子黑黑(化名)因在派出所內,對警員使用髒話「X你媽的」而被當場逮捕,士林地方法院法官經審理後,認為其行為尚屬輕微,最終裁定無罪,案件目前仍可上訴。案件發生在2023年10月,黑黑連續2日無故前往派出所滋擾執勤警員,根據檢方起訴書,當時派出所副所長勸戒黑黑離開,不料黑黑當場對著穿著警服的警員辱罵2次「X你媽的」,隨即被警員以現行犯逮捕,檢方指控黑黑觸犯《刑法》第140條前段之侮辱公務員及同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然而,黑黑在庭上辯稱,當天他其實是想報案,但被警員驅離,情緒激動下才脫口而出髒話,而且只說1次,士林地院法官當庭檢視了警員的密錄器檔案,發現黑黑確實在影片中1分43秒時說出1句「X你媽的」,但在1分53秒的第2句髒話,無法確定是否為黑黑所說,且證人也坦承,無法確認第2句髒話是黑黑說的,不過,證人提到,在黑黑被壓制時,再次罵髒話。法官進一步檢視黑黑被壓制時的密錄器檔案,並未發現其有罵人的情況,法官表示,黑黑過去多次報案,經查核均屬無端報警,因此當天被警員請離派出所,但站在黑黑的角度看,他可能因為報案未獲得回應,自認受到警員刁難,因而與警員發生口角,在被警員要求離開時,雙方再度起衝突,黑黑情緒激動下脫口說出髒話。法官認為,黑黑的行為冒犯及影響程度尚屬輕微,與反覆、持續的恣意謾罵行為不同,未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範圍,因此,難以認定黑黑故意貶損警員的社會名譽或人格,況且在被警員勸離時,也配合自動離開,並未做出其他妨害公務的行為,難以認定他主觀上有妨害公務的犯意。最終,士林地院法官裁定黑黑無罪,但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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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收「奪命詐團」賓士、現金當門神 貪所長一審重判12年半
時任北市大同警分局寧夏派出所所長葉育忻,因收受奪3命「台版柬埔寨」首腦「藍道」杜承哲的賄款現金、賓士車、泰達幣,將警政署打詐的期程以及詐團車手交保情形洩露給詐團,被控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偽造文書以及洗錢等罪。士林地院19日宣判,葉育忻犯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2年6月,褫奪公權5年,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偽造文書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葉育忻未到庭聆判。另外,提供泰達幣、現金行賄的杜承哲依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8月,褫奪公權3年;葉育忻的女性密友劉曼青,因提供帳戶收受賄款,2023年5月「藍道」被捕後,葉還將豪車變賣,交給劉女68萬酬金,依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判決理由法院稍晚提供。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全案爆發於2022年11月,詐團在淡水、中壢據點囚禁61名提供帳戶的民眾,其中3人被虐死後棄屍。當時,綽號「藍道」的幕後首腦杜承哲始終逍遙法外,檢警經過5個月才查出身分,將其逮捕歸案。之後,檢警在杜男手機內發現時任寧夏所所長葉育忻暗中洩漏警方打詐的期程,還幫忙查詢車手的交保動態,收取現金賄款200萬、價值220萬賓士豪車以及109萬餘元的泰達幣賄款。葉育忻在「藍道」被捕後1個月被搜索遭羈押,遭檢方以貪汙治罪條例中違背職務收受賄絡、洗錢等罪起訴。葉育忻開庭時坦承有幫忙查詢個資、洩密,但對於收賄部分,堅持辯稱是「藍道」贊助派出所的「辦案費」,讓員警誘捕毒販,其中有部分款項,葉更在派出所同仁受傷時,發放8萬8000元慰問金,其餘款項都歸還給「藍道」,並未佔為己有,法院並未採信。另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葉育忻曾在法庭上向法官解釋,與杜承哲認識1至2年,期間見他涉案改過自新,加上自己個性比較不拘小節,才會一時犯錯。羈押期間見杜涉多起詐欺甚至牽扯人命,覺得深感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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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押212天! 昔MVP柯旻豪苦喊「想家人老婆」求交保
SBL裕隆納智捷球員打假球、集體簽賭案持續延燒,共有15名球員被依違反《運彩條例》等罪起訴,昔日MVP柯旻豪則是唯一遭羈押球員,他自上月2日被士林地院裁定延押2個月後,17日士林地院開庭,柯旻豪再次直言很想家人和老婆,強調願意遵守法院對他的限制,並請求以50萬元交保。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17日士林地院開庭,柯旻豪作為唯一遭羈押球員,向法官說「羈押很久,真的很想老婆、家人」,並請求以50萬元交保,強調會準時到法院,願意遵守法院對他的限制,不會串證、不會接觸共犯。由於士院裁定延押理由為串供滅證,柯的辯護律師則指出,被告刪除紀錄是在2023年5月30日賽事結束後,並不是在10月案發後才刪除,且和被通緝的球員翁嘉鴻也無私交,故認羈押理由不復存在。公訴檢察官王碩志主任則表示,被告所述與其他被告不同,且煙滅證據情況屬實,本件未能在7月1日前結束證人詰問之程序,證人翁嘉鴻也滯留未歸,建請延長羈押。另外,遭限制出境、住居的斑霸,被開除後工作證遭到取消,他透過通譯表示,自己從12月至今無任何收入,其人生都在台灣,收入困難才要到國外工作賺錢。其辯護人則說,班霸在台官司纏身,若遭到定罪或通緝到其他國家也無法到海外尋找短期兼職、取得其他國家的工作證。檢察官則反駁,認為被告遭到球隊、籃協宣告永不錄用,在台已無可留戀之處,且收入困難,又該如何支付機票返台,因此仍有繼續限制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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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國軍64箱副食罐頭分送親友 海巡署中校參謀主任被判3年
前海巡署第10岸巡總隊(馬祖岸巡隊)參謀林佑柏等5名職業軍人,在2022年涉嫌侵占64箱國軍副食罐頭,換箱後以交通船偷運回台。士林地方法院12日判處林男3年有期徒刑,並沒收不法所得3萬餘元;另對於4名涉案軍人,上士張菀宇判刑2年8個月;上士曾鈺婷判刑1年3個月,緩刑4年,應支付公庫5萬元;士官長余宗衡判刑1年3個月;後勤官少校曾威仁判無罪;林佑柏指示收貨的鄭姓、潘姓2名友人因涉犯搬運及收受贓物罪,各判刑5個月、3個月,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檢警調查,林佑柏在2021年9月至2023年5月擔任參謀主任,知曉年度撥補的副食罐頭未用罄,且即將過期,在前年1月、4月、10月期間,分別侵占22箱、15箱及27箱,並指示上士張菀宇、曾鈺婷調換紙箱,由士官長余宗衡、少校曾威仁載到南竿福澳港碼頭,以「台馬之星」交通船運回台灣本島,並安排鄭、潘2人收貨,再分送給林男的前妻等多名親友。2023年3月時,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要求馬祖岸巡隊清查罐頭數量,因此發現這起弊案,林男等被告均承認犯行。士林地檢署認為7人貪圖小利,嚴重損害岸巡人員形象,分依貪污治罪條例的侵占公用財物罪以及刑法的收受、搬運贓物等罪嫌起訴,考量被告均已自白、繳回犯罪所得,各不法所得皆低於5萬元,建請法院減刑,士林地院12日宣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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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證黃嘉千遭家暴 夏克立5點聲明回擊:情節不實在
藝人黃嘉千和夏克立在2021年爆發婚變,16年婚姻就此破裂,女方控訴遭多次家暴,男方則再三否認,不過士林地院日前已核發保護令,判定夏克立家暴事實成立。對此,夏克立今(9日)透過律師發表5點聲明,強調黃嘉千主張的情節「並不實在」。黃嘉千與夏克立黃嘉千先前控訴,夏克立婚內至少6次家暴,自己一度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還認為被這樣對待是自己活該,直到看心理醫師後才知道不是自己的錯。至於為何沒有向外求救,她坦言沒有勇氣,「因為我是一個大家會看到我的樣子的(藝)人,然後遇到這種事情,我不知道怎麼去面對…那種難堪」,離婚官司持續進行中。直到昨(8日),黃嘉千在臉書發文稱:「保護令已核發,真的要替嘉千感謝司法的協助,證明這是最好的選擇,而最終獲得司法的保護」,顯示夏克立多項家暴指控很可能屬實。黃嘉千指控夏克立家暴,法院已核發保護令。(圖/翻攝自黃嘉千 Phoebe Huang、Chris Downs臉書)針對保護令一事,夏克立表達「我不方便公開受訪,因為我擔心這樣會違反保護令」的22字簡短回應,今天中午再透過臉書表示:「感謝大家的鼓勵和關心。我不允許公開發言或為自己辯護,否則我會被逮捕。祝端午安康,與家人度過平安且快樂的時光」。稍早夏克立透過律師發表聲明:(一)對於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暫家護字第54號暫時保護令,本人敬表尊重並予以遵守,合先敘明。(二)本人並無任何刑事犯罪紀錄,亦未受過任何刑事處罰。(三)就上開暫時保護令所為認定,本人深感遺憾,惟就聲請人主張的情節並不實在,特別是死亡威脅的部分,但因苦無適當答辯機會,以致法院審理結果有所誤會,本人將在後續通常保護令之審理中,提出答辯。(四)本人對於各界及眾多網友所給予的信賴、支持,深表感謝,惟上開暫時保護令中併禁止對保護對象有間接之騷擾或跟蹤行為,因此,務請各界及眾多網友在發表評論或意見時,保持禮貌、理性,以免受保護對象,繼續感受到精神折磨。(五)暫時保護令之核發,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6條第5項之規定,係視為通常保護令之聲請。若通常保護令之聲請駁回,依同法第16條第6項之規定,原暫時保護令即失其效力,並此指明。《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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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死馬國女大生!營造小開求輕判「孝敬父母」 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北市士林區前年發生一起馬國女大生遭男子陳柏諺掐死事件,陳柏諺一審遭判處無期徒刑,案件經上訴後,陳柏諺於開庭時對法官哭求輕判,希望能讓他有機會可以孝敬父母,不過高等法院審理後仍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回顧整起案情,營造小開陳柏諺2022年時與剛剛交往的馬國蔡姓女大生交往,其10月13日向蔡女表示希望將他先前轉給蔡女的10萬元返還,未料卻被蔡女拒絕,陳柏諺因此暴怒,一氣之下竟徒手掐住蔡女的頸部,同時以玩偶封住蔡女的口鼻,造成蔡女窒息而死。事後,陳柏諺卻回到自己位在鶯歌的租屋處,吞下一瓶普拿疼後打給媽媽,讓父母嚇得緊急報警破門,面對警方上門,陳柏諺向警方報出一串地址並表示自己「殺人了」。一審,士林地院雖然認為本案構成自首,但不認為陳男有真心悔悟,不過依量刑鑑定報告指出,認為陳柏諺透過心理治療或施以長期之監禁,使其深刻反省,矯正偏差之價值觀念,判處其無期徒刑。案件經上訴至二審後,高等法院也駁回陳柏燕的上訴,維持院判。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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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斃馬國女大生!凶嫌法庭「痛哭求輕判」被駁回 二審維持判無期
來台念書的馬來西亞籍24歲蔡姓女大生,於2022年10月間在租屋處遭土木工程師陳姓男子狠掐致死,凶嫌陳男遭逮後否認犯案,辯稱是蔡女有意輕生,自己「只是幫忙加工」。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依《殺人罪》判處陳男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6日)維持原判,駁回其上訴。回顧該案,家中經營營造業的陳男於2022年透過IG認識馬國蔡姓女大生半年後,2人來往逐漸緊密,陳男更在10月間多次出入女方位於台北市士林區的租屋處,陳男得知蔡女想要創業,便用「一卡通MONEY」資助對方9萬9999元,怎料事後卻突然反悔想討回這筆錢。陳男於同年10月13日前往蔡女租屋處索討9萬多元,沒想到遭拒後竟心生殺意,先是出手狠掐蔡女頸部,接著再拿抱枕悶住口鼻,導致蔡女窒息身亡,陳男犯案後返回鶯歌住處企圖尋短,並傳訊向家人透露輕生念頭,陳男一見員警上門,精神恍惚下隨即脫口「我殺人了」,但事後又改口表示,是蔡女有意輕生他只是從旁協助,企圖掩飾犯行。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依《殺人罪》判處陳男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陳男坦承犯下殺人罪行,哭求法官能輕判有期徒刑15年,全案今(6日)宣判,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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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私密片獲緩刑3年 炎亞綸回應「謝謝法官明鑑」
炎亞綸遭網紅耀樂指控性侵,並偷拍性愛影片傳給其他網友,由於當時耀樂未成年,炎亞綸遭檢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起訴,一審宣判今(30日)出爐,士林地院判炎亞綸7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對此炎亞綸也做出回應。炎亞綸所屬的晴空鳥表示:「感謝在司法程序中,檢察官審閱我方提出之事證,確認炎亞綸並無強制性交、偷拍、散佈影片與恐嚇乙事,而於審理中法官對於合意拍攝影像等事實,亦瞭解炎亞綸是因不熟悉法律,且積極與告訴人和解,最終給予緩刑處分。」炎亞綸也再次感謝法官的明鑑,與社會大眾關心,表示:「對於自己絕對沒有做的事情,再次謝謝法官的明鑑,與看見自己誠心檢討自我。」對於未來規劃?炎亞綸說:「將遵守先前聲明承諾,持續透過自身影響力貢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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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涉偷拍耀樂私密片 炎亞綸一審獲緩刑3年
藝人炎亞綸遭網紅耀樂指控性侵,並拍攝私密畫面並傳給2網友。由於耀樂當時尚未成年,檢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起訴炎亞綸。士林地院今(30日)一審宣判,判炎亞綸7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回顧去年6月,耀樂在記者會上透露,炎亞綸第一次違反他意願的性行為是在2018年的橫店,當時炎亞綸有拍攝工作,都會早起做拍照準備,那天炎亞綸一樣早起,卻轉過身、掀開棉被,「把他的生殖器放入到我的身體裡,我整個人很惶恐、受驚,我驚醒,我堅定說不要這樣行為,但礙於體型、身材、力量,就有後續行為發生。」檢方認為,炎亞綸曾將私密片傳給2名網友,並未構成散布於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得以瀏覽或觀賞的要件,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起訴炎亞綸。至於炎亞綸被控強制性交罪的部分,因罪嫌不足不起訴。案經審理,士林地院今(30日)一審宣判,判炎亞綸7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