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院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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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法官墜樓不治 大學同學淚曝「學霸經歷」:怎麼有這種事
台北內湖民權東路六段今(12日)凌晨驚傳墜樓,死者是士林地院刑事庭李姓法官,享年38歲,震驚外界。大學同學得知消息後,難過在臉書發文,透露這名法官相當優秀,無法接受發生憾事,引來大批網友哀悼。據悉,李法官是司法官訓練所52期結業,承辦「台版柬埔寨」案國民法官專庭受命法官。警方初判,李法官案發時從法官宿舍4樓墜落,沒有在房內留下遺書等物,也沒有外力介入,詳細死因有待進調查釐清。士林地院表示,李法官昨晚在法官宿舍墜樓,緊急送醫仍宣告不治。院長及相關人員獲悉後,隨即前往醫院陪伴李法官家屬處理相關事宜,同仁聞訊至為震驚哀痛,士林地院也即刻啟動心理支持措施,安撫同仁悲傷與不捨的心情,並密切與家屬保持聯絡,以提供後續之協助。而李法官的大學同學「巴毛律師」陳宇安聞訊後,也在臉書「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感嘆,昨天才發生同道因公殉職,今天看到大學同學墜樓過世的新聞,「記得他非常非常非常優秀,以前在圖書館讀書時,都覺得他超級強,考試我都寫不出來,他還提早交卷然後拿超高分,老師上課都愛點他回答問題。我好難過…怎麼會有這種事」。消息一出,大批網友紛紛留言:「不知什麼坎跨不過去?」、「他真的很認真」、「太善良的人⋯在這環境不容易」、「現在的職場不適合個性溫和的人」、「怎麼會這樣」。◎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林杏兒當選無效檢方未上訴 士檢:院檢對上訴期間算法不同
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與國民黨士林、北投黨部前執行長曾繁川去年九合一大選期間,涉嫌替新科議員林杏兒買票,士林地檢署對林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但士林地院判決當選有效,不料士林地檢遲延上訴1天,林杏兒確定當選。士林地檢傍晚發表聲明指出,院檢對上訴期間算法不同,將釐清責任,對外說明。士檢指出,院檢對於上訴起算日期認知不同,本署除正深入研議裁定理由,並就當初收判過程進行內部行政調查,本署後續將依照臺高檢署指示,儘速查明,釐清責任,並對外說明,以昭公信。士檢偵辦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林杏兒的樁腳曾繁川,涉嫌在林的競選服務處內,交付6000、8000以及1萬元不等的賄款,同時將北市第1選區(北投、士林)競選文宣,交給選區內里長,為求林杏兒順利當選,而林也順利在去年12月2日經公告當選。至於蕭景田、曾繁川涉嫌替林杏兒買票賄選,被控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士林地檢署今年2月間偵結、起訴蕭景田等11人,蕭先前以1500萬元交保。士檢指出,蕭景田、曾繁川去年11月間,陸續走訪同選區許姓里長候選人等11人,並各交付裝有林杏兒選舉文宣及新臺幣1萬元信封袋,請他們投票給林,許姓里長候選人等10人,明知信封袋內現金是賄選款項仍收下,已觸犯《刑法》第143條投票受賄罪嫌,其中張姓里長候選人雖也涉嫌投票受賄罪,不過因為犯後坦承犯行,已繳回犯罪所得,因此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另9位里長候選人及蕭景田、曾繁川共11人遭檢方起訴,全案正由士林地院刑事庭審理中。
北市議員林杏兒疑遭賄選凍蒜 士林地院判決當選有效
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與國民黨士林、北投黨部前執行長曾繁川去年九合一大選期間,涉嫌拿現金給里長候選人替新科議員林杏兒買票,林杏兒遭士林地檢署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士林地院上午審結,判決當選有效,還可上訴。當選無效之訴依規定須在6個月內審結,士林地院今年2月13日首度開庭審理,檢察官主張被告身分敏感且涉及隱私,聲請不公開審理,但法官說「這件事大家都知道了!」檢察官隨即撤回聲請。士院4月18日開庭審理林杏兒當選無效之訴時,曾當庭勘驗檢方提出的新聞報導,檢察官蔡景聖以媒體在2018年以前報導的畫面,林杏兒、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蕭景田之女蕭彣伃3人同框,共同出席餐會,証明雙方「關係匪淺」,不過林杏兒訴訟代理人魏憶龍駁斥,一般正常餐會,無法推論兩人關係密切。至於蕭景田、曾繁川涉嫌替林杏兒買票賄選,被控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士林地檢署今年2月間偵結、起訴蕭景田等11人,蕭先前以1500萬元交保。士檢指出,蕭景田、曾繁川去年11月間,陸續走訪同選區許姓里長候選人等11人,並各交付裝有林杏兒選舉文宣及新臺幣1萬元信封袋,請他們投票給林,許姓里長候選人等10人,明知信封袋內現金是賄選款項仍收下,已觸犯《刑法》第143條投票受賄罪嫌,其中張姓里長候選人雖也涉嫌投票受賄罪,不過因為犯後坦承犯行,已繳回犯罪所得,因此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另9位里長候選人及蕭景田、曾繁川共11人遭檢方起訴,全案正由士林地院刑事庭審理中。
謝和弦開直播罵吳宗憲「臭卒仔」 士林地院今判謝賠償30萬
歌手謝和弦前年12月21日於臉書直播開罵綜藝天王吳宗憲是「臭卒仔(台語)」,遭到吳宗憲提告後,士林地院刑事庭在9月2日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另外民事庭今(30)日再判謝須賠償吳30萬元,並在臉書以置頂方式刊登道歉啟事3日,刑事與民事皆可再上訴。謝和弦過去針對吳宗憲評論高以翔上大陸綜藝節目不幸過世一事,他開直播開罵對方,指出吳宗憲身為台灣演藝圈大哥,不敢罵大陸綜藝節目,還說是韓國節目的問題,直呼「裝什麼台灣大哥」,並用台語稱吳「假鬼假怪」、「臭卒仔」、「你怎麼不說是韓國人把你的懶趴弄不見」、「幹你娘咧」等言論。吳宗憲事後提告刑事與民事訴訟,檢察官則起訴公然侮辱罪,士林地方法院認為,謝和弦無視吳宗憲的名譽權,但考量謝承認犯行,依法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另外民事法庭則認為,吳宗憲為知名藝人,在演藝圈有一定地位與身分,因此判謝須賠償30萬元給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