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股臨會
」 大同 林文淵 王光祥 林宏信 林郭文艷大同董座快閃藏內情4/林文淵鞠躬走人「挺厚道」! 原因出在兩席獨董是他推薦的
至於林文淵「被閃辭」的原因,外界眾說紛紜,甚至傳出他背後的金主「台鋼集團」(台鋼)出清大同股票,王光祥、鄭文逸才有恃無恐,決定換將,排除台鋼勢力潛伏大同的隱憂。對此,台鋼董事長王炯棻向本刊記者澄清:「台鋼根本沒有買大同的股票!」據了解,大同三席當選獨董中,王金來會計師是大同林郭文艷這一方所提名的,而另兩席的李勝琛律師、龔鍾嶸獨董,則是由林文淵向王光祥這一方所推薦的人選。李勝琛、龔鍾嶸各是董事會轄下的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的召集人,王金來則是公司治理委員會召集人。林文淵現為台苯董事長,台鋼是台苯與友訊的最大股東,李勝琛律師還為台苯董事、高雄銀行董事、友訊獨董,就是有如此關係,因此為外界判讀「台鋼勢力進去大同」。龔鍾嶸則曾為大同與台橡的財務長、燦星旅遊獨董,現還擔任永豐金租賃董事、鼎日能源科技財務長等。「其實,林文淵這樣下台一鞠躬走人,也算是厚道。如果要杯葛,力挺林文淵的金主早在大同股臨會董事選舉時,就會要求讓林文淵用自然人個人去選,也不會接受公司法人代表」,「況且,大股東要撤換林文淵時,也早出來居中協調,不會讓林文淵被欺負。兩席獨董也可以在薪酬委員會杯葛新任董事長人選,但他們都沒有做」一位頗為林文淵抱不平的友人說。至於外傳,接下來看看李勝琛、龔鍾嶸獨董是否會召集大同股臨會,為林文淵反撲?「兩席獨董背後若沒有股權支持的話,召開股臨會是沒效的。也就是說,如果這兩個獨董真要召集開股臨會,可以推論支持林文淵的金主股權勢力還在;反之,林文淵離開大同了,沒有金主撐腰,可能是真的賣光股票?抑或是沒有進場買股票?」一位熟稔公司經營權專家分析說。
快訊∕大同改選揭曉!市場派領先7:2 王光祥居冠、林郭文艷當選
大同(2371)今(21)日上午9時準時舉行股東臨時會,重新改選9席董事。電子投票部分已於10月6~18日提前完成,市場派提名候選人共得32.51%領先,其中又以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推薦獨董的律師李勝琛2,181,367,744股數居冠,電子投票股數占今天出席股數為41.83%。上午11時許大會公布計票結果,9席董事席次中,市場派提名候選人當選7人,公司派提名當選人2人,又以公司派提名獨董當選人王金來獲得最高票,依法可為第一次董事會召集人。其中,一般董事席次當選人中以市場派股東王光祥得票數居冠,公司派則由林郭文艷拿下1席。獨立董事候選人中,則以公司派提名候選人王金來得票數最高、奪得1席,市場派則拿下2席獨董,由李勝琛、龔鍾嶸當選。大同股臨會公布最新當選董事名單。(攝影∕王永泰)稍後,即有股東當場強烈質疑,以法院判決結果主張「召集人新大同、大同的股東涉及違法陸資,今天選舉無效」。大同股臨會現場改選董事選舉時,同步公布電子投票選舉結果。電子投票約41.83%,其中大同公司派得票率9.32%,市場派得票率32.51%。大同10/21股臨會公布的電子投票得票數結果。(攝影∕王永泰)大同10/21股臨會公布的電子投票得票數。(攝影∕王永泰)目前公司派提名6席董事候選人,為林郭文艷、張益華、彭文傑、沈柏延、蘇鵬飛、蔡勝文,及3席獨董候選人劉宗德、謝穎昇、王金來。市場派提名6席董事候選人為林文淵、王光祥、葉曉甄、郭添輝、陳柏元、林宏信,以及3席獨董候選人為李勝琛、龔鍾嶸、陳兆勛。
大同股臨會改選 市場派電子投票領先
大同股東臨時會21日改選6席董事、3席獨董,公司派與市場派將正面對決。電子投票高達41.83%,市場派獲得32.51%居領先地位,其中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推薦律師李勝琛出任獨董,在電子投票股全數2,181,367,744股而居冠。大同股東臨時會今日登場,出席相當踴躍,上午9點33分公布最新出席率從9點會議開始時的91.88%提升至92.34%。大同21日股東臨時會分三個現場,身為大同股臨會主席召集權人欣同投資負責人律師林宏信致詞表示,大同股東臨時會依經濟部許可召集,只有一個議案就是全面改選董事及獨董。林宏信在主現場致詞後,雖有股東提出程序事項,優先處理。但林宏信重申一個議案是全面改選董事及獨董,未理會及處理小股東訴求。隨後小股東,要求對程序處理提出異議,引起其他股東反彈,台下吵成一團。主席裁示進行投票後,所有爭執,都畫上休止符。大同公司派推6席董事、3席獨董,其中董事部份,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及尚志資產董事長張益華以大同高中法人代表身份角逐董事,大同執行副總兼財務長彭文傑與蘇鵬飛、蔡勝文及大同世界科技董事長兼策略長沈柏延都以個人名義參選董事;謝宗德、謝穎昇兩人選獨董,獨董羅清泉請辭後,大同改推派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王金來選任獨董。市場派方面,欣同、新大同及台商鄭文逸推舉欣同負責人律師林宏信參選董事,以三圓建設王光祥為首的市場派董事及獨董名單大換血,推舉5席董事及3席獨董。王光祥、林文淵、正碁建設董事長兼文心建設總經理葉曉甄,新增美國普渡大學電機博士郭添輝、台苯總經理陳柏元等五人,都以競殿投資法人代表角逐董事;獨董方面推舉李勝琛、大同前財務長龔鍾嶸及曾任台大應用力研究所教授陳兆勛三人。康和證券負責這次股務代理,股臨會前公布電子投票約41.83%。大同公司派得票率9.32%,市場派得票率32.51%。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推薦律師李勝琛出任獨董,在電子投票獲得得票股權2,181,367,744股居冠。
林郭文艷、林文淵未現身 大同改選董事今早在杯葛聲中投票
大同(2371)今(21)日上午舉行股東臨時會,準備重新改選9席董事。受矚目的現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林郭文艷,以及市場派股東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被提名為新任董事長的林文淵等人未現身。召集該場股臨會的市場派股東欣同董事長林宏信律師與新大同董事長楊榮光共同主持。9時準時開會,大同股臨會公布的發行股份總數為2,339536,685股,無表決權股數為137,321,586股,實際發行股份2,202,215,099股,出席股數為2,023,420,291股,出席率91.88%。大同股東臨時會中的座椅,皆用俗稱「魷魚絲」綁帶固定,避免出狀況。(攝影∕王永泰)主席欣同董事長林宏信律師強調今天股臨會只就董事改選,無法處理其他任何議題。話畢,立即有公司派股東站起來不斷高喊「程序發言」、「填發言條,優先發言」,長達快要一分鐘。而主席林宏信則回覆說:「無法接受現場發言,請這位股東坐下來,尊重其他股東」,並再次宣布「請各位股東,立即投票」。現場一片混亂。大同10月21日召開股東臨時會。(圖/王永泰攝)目前公司派提名6席董事候選人,為林郭文艷、張益華、彭文傑、沈柏延、蘇鵬飛、蔡勝文,及3席獨董候選人劉宗德、謝穎昇、王金來。市場派提名6席董事候選人為林文淵、王光祥、葉曉甄、郭添輝、陳柏元、林宏信,以及3席獨董候選人為李勝琛、龔鍾嶸、陳兆勛。市場派股東由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陣營推出8席,欣同投顧推出林宏信律師1席。公司派推出林郭文艷等9席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而就在金管會於10月13日公布,查出有一筆投資大同股票5.87%股權、約13萬張股票,涉及為違法陸資,依法開罰2,500萬元及限期6個月內出清持股,這也是金管會第4度查到大同有違法陸資。20日則有媒體爆料大同還有一位大股東也涉及違法陸資。欣同董事長林宏信律師(中)一再強調今天只做改選議題,不做其他任何議題討論。(圖/王永泰攝)
快訊/大同真要變天?士林地院今駁回假處分 10/21股臨會將改選董事
大同公司派抵制市場派的經營權之爭,向台北、士林地方法院聲請10月21日股東臨時會的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案,繼北院駁回聲請後,今(16)日士林地院也同樣駁回,意即市場派可如期召開股東臨時會,屆時將重新改選董事會,牽動百年大同經營權未來是否大變天。經濟部核准大同市場派股東欣同、新大同於今年10月21日召開股東臨時會,大同公司派已向兩處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由於欣同、新大同是合計其持股而取得股臨會召集權,因此只要台北地院或士林地院這兩處任一法院裁定禁止召開,10月21日大同股臨會即無從召開。大同公司昨晚深夜10點半,發布重訊,就欣同公司取得股份行為係屬無效,其不得行使股東提案權、董事與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權、股東會召集權、股東會出席權及表決權(含選舉權),大同於109年9月21日提出民事定暫時狀態處分聲請狀,依據新聞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於109年10月15日駁回本公司前述聲請。大同昨晚即表示,「很遺憾台北地方法院未及審酌上情而裁定駁回!本公司將於收到裁定書後與律師討論後續因應作為。本公司企盼其他法院能就整體陸資影響,加以審酌,核准本公司假處分之申請」。如今士林地院也在今天確定駁回假處分聲請。
查大同違法陸資案「結案了嗎?」金管會:持續監理 兩位法官裁定牽動經營權花落誰家
誰能保證、一再強調大同股權中絕無違法陸資?對照大同公司派高度質疑多達8個海外託管帳戶資金最終實質受益人的身分,觀察金管會最新調查公布結果,確實是在新加坡帳戶5.87%大同股權查得為違法陸資,但這可能是新加坡政府願意給予調查協助,而其他的7個帳戶皆在香港,相對之下,香港證監會恐怕沒有那麼容易配合。大同公司目前靜待台北地院、士林地院的假處分裁判結果,兩位法官的決定,勢必影響10月21日股東臨時會召開與否,也將牽動大同公司經營權未來走向。大同市場派股東欣同、新大同公司,13日晚上就金管會公布查獲陸資透過外資投資大同股票,開罰2,500萬元、停止股東權利並限期6個月出清之況,對主管機關嚴正執法、勿枉勿縱的態度與作為,表示「讚許及支持」,並說「相信經過這一輪的詳細查核,大同股東應該沒有其他違法陸資了!……」記者14日詢問金管會證期局,有關大同違法陸資案是否已結案、不會再調查?金管會官員表示,「任何一案都是持續監理中,不會說因此中斷或結案」,並強調「與香港聯繫是暢通的。會調查出5.87%股權為違法陸資案,是來自多個管道的資料驗證」。至於是否有新加坡政府的協助,則不便說明。據了解,在大同公司向台北、士林地方法院聲請10月21日股東臨時會的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案中,就是主張「金管會需要更多時間與海外相關政府單位溝通、蒐證,以釐清FINI帳戶(海外託管帳戶)的真實面貌」,「認為此時應有作成假處分的必要性與急迫性,暫時禁止市場派召開臨股會之必要,以待金管會全面調查這些不明受益人的海外託管帳戶」。大同董事長兼總經理林郭文艷。(攝影/張文玠)經濟部核准大同市場派股東欣同、新大同於今年10月21日召開股東臨時會,大同公司派已向兩處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由於欣同、新大同是合計其持股而取得股臨會召集權,因此只要台北地院或士林地院這兩處任一法院裁定禁止召開,10月21日大同股臨會即無從召開。士林地院正好於13日開庭,法官從上午11點開庭審理到下午多3點多結束,花了4個多小時。豈知開庭結束後一個多小時,金管會即突然公布查獲大同有5.87%違法陸資,對照大同公司先前向金管會檢舉的可疑帳戶中,確實與其中一個在新加坡「匯豐銀行託管ING亞洲私人銀行」5.87%股權占比相吻合。據了解,大同公司委任律師在法庭中,以「應等金管會調查全部的海外託管帳戶,不應貿然讓有陸資疑慮股東行使股東權,以免造成不可回復的損害」、「確實有禁止讓欣同及新大同於10月21日召開股東會之必要性及急迫性」為主攻論點。金管會抓到的大同5.87%股票違法陸資,數字與大同檢舉可疑帳戶之一的新加坡匯豐銀行託管ING亞洲私人銀行相吻合。(圖/CTWANT繪製)大同公司還進一步主張,「有高達3成以上股權,在目前仍不知實際持股即最終受益人身分時,恐涉及違法陸資,一旦讓來路不明的持股者在10月21日之股東臨時會中投票,若讓違法陸資藉機入主大同公司,其承攬戶政、電網,以及國防等標案,恐造成嚴重國安及資安危機,大同喪失以後承作政府重大標案資格,將會造成大同無法彌補的損害」。此外,大同公司委任律師曾當庭說明,金管會近期調查卜蜂入主日盛金案,不到半年就宣告沒有違法陸資,但對照大同案,金管會卻遲遲沒有下文,要求法院再給金管會一些時間,再次強調應先作成定暫時狀態處分。大同市場派律師則表示,調查中的帳戶是指海外受託帳戶,根本與召開股東臨時會沒有關係,並未正面回應質疑。
大同股臨會將成典範!欣同林宏信可望一席董事 表態支持林文淵擔任董事長
大同(2371)市場派股東欣同董事長林宏信律師、新大同董事長楊榮光今天說明10月21日股臨會當天,以「公平、公正、公開」態度,期待在經營權之爭滿城風雨之際,舉辦一場可成典範的模範股東會,並當場深深一鞠躬,邀請全體股東回娘家,並拜託「當家不作亂,適可而止」,呼籲公司配合不阻亂股東會議程。林宏信認為自己有信心拿到董事一席,也公開表態說「股東王光祥所推舉林文淵擔任董事長,是非常合適的人選,我會給予支持」。他也提到正和新大同積極尋求外資與國內外股東的支持,期待能與王光祥股東拿下董事會過半數席次。大同109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將在10月21日上午九時(報到時間:上午七時三十分),於大直典華幸福機構(台北市中山區植福路8號5樓)召開。議程只有一項,就是「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9席(其中3席為獨立董事),採累積投票制。大同公司則回應說,公司一向重視所有股東權益,亦尊重小股東經合法申請,有召集臨時股東會權利。但本次經濟部核准新大同與欣同召開臨股會,有二大問題:(1) 本公司董事會順利運作時,二公司以公司法173條第四項申請獲經濟部核准,是不符原法律規定,本公司已依法提出訴願。(2) 鄭文逸嚴重違法的炒股已被重判13.5年,其實際控制的新大同與欣同是其炒股的法人群組,二公司被核准召集臨股會,無異承認鄭文逸得保有其炒股犯罪所得,並以該股票贓物行使股東會召集權、提名權,對國家法制是個極大的衝擊與挑戰,大同嚴正籲請經濟部撤回准許二公司召開臨股會之原處分。林宏信對於欣同與新大同被大同公司向法院聲請宣告解散,感到委屈。(圖/王永泰攝)大同市場派股東欣同、新大同聯袂以3%股權向經濟部申請召開股東臨時會獲得核准後,於昨天9/2告知大同公司預計於10/21開股臨會的時間,協助發布重大訊息之外,並邀請出席今天下午欣同、新大同聯合召開的記者會。會中,羅得、三雅及競殿委由律師代表出席,大同公司則未出席。欣同董事長林宏信律師表示,這三個禮拜以來都在忙著籌備股臨會,與新大同董事長楊榮光感到很光榮但也感到身負重任而都睡不好,希望能籌辦個圓滿的股臨會,滿足公司派、市場派與全體股東的權利與權益。林宏信並提到這一場股臨會的立場與態度,就是要「擦亮大同招牌,就是對創辦人的尊崇」,「期待能因此讓大同寶寶揚眉吐氣」」「讓大同更好就是對股東、員工的負責」,還有「公平:股東平等對待,一股一權」、「公正:董事提名依法形式審查,股東權依主管機關、法院認定辦理」及「公開:開放媒體監督」四大項原則。林宏信律師等三人一鞠躬,邀請大同股東多加利用電子投票參與這次臨股會的董事會改選選舉。(圖/王永泰攝)林宏信話鋒一轉也針對公司向法院聲請解散欣同、新大同一案,表示「多麼地令人不解」,「大同說要解散我們是一個騷擾的動作,欲混淆法院的認知」,他並強調「我們買股權就是想參與董事會改選」。林宏信並以自己質疑之前出售資產芙蓉大樓一案未經公開招標疑雲,而遭到大同公司提出毀謗名譽告訴為例,「我被告都沒有經過董事會決議,就像這次要解散欣同、新大同一樣都未經董事會」,「明明我國司法採無罪推論,應依法維護每個人權益。拿還未經法院判決確認的鄭文逸起訴案,來打我們的嘴巴,等於是採有罪推論」。林宏信並說,「公司並沒有採取相同的一致標準」,針對前任與現任董事長的起訴案,都未採取進一步的財產保全等動作,反而對於他和其他股東有具體提出告訴等作為,「這根本是對我們的追殺到底」。
大同股臨會准了!姜太公七星燈助陣 林宏信:股權一票都不刪
陽明山姜太公道場七星燈著名。台北市長柯文哲2018年競選連任時,曾經由幕僚點七星燈加持,險勝對手丁守中3254票。前陣子藝人愷樂捲入小豬感情風波,其雙親也曾代為報名點燈祈福。而今大同市場派股東林宏信為了股臨會能否順利召開一案,親赴道場點燈祈福。經濟部昨日宣布核准大同市場派股東代表之一的欣同、新大同投資顧問公司負責人林宏信,可以召開股東臨時會之後,林宏信接受媒體採訪時強調,「等收到經濟部公文後,就會開始籌備股臨會作業,到時除非有相關規定,股權一票都不會刪,一定開大門走大道」。而林宏信日前為了此案,前往陽明山姜太公道場點七星燈祈福一事,則在今天傳開來。姜太公道場主席羅世新指出,林宏信數年前與道場結緣,點過七星燈,祈求事業順利。這次是在友人陪伴下,特別前來參拜姜太公,祈求經濟部等相關主管機關能准許市場派召開大同股東臨時會。
嗆經濟部恐釀天下大亂!核准大同股臨會 黃銘傑教授:李鎂前後矛盾,扭曲法律解釋
經濟部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明核准大同市場派股東召開股東臨時會,《公司法》研究學者、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黃銘傑很憂心地說,「如此一來,可能就是只要擁有特定公司3%以上股份,而可以依據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請求召集臨時股東會,經濟部就必須要全部同意其召集的請求,造成天下大亂!」黃銘傑並建議大同公司派應對於經濟部之行政處分,聲請行政法院停止執行。《公司法》權威學者黃銘傑教授回應本刊記者採訪時提到,「有點感慨這個國家的法治精神」。他說,「以惡制惡,非法治國家應有作為」,「經濟部記者會中一再強調金管會的意見,就是我所擔心的,利用金管會來混淆視聽」。黃銘傑教授還直指主持記者會的經濟部商業司長李鎂的談話內容中的矛盾,恐帶來的天下大亂。大同市場派股東王光祥。(攝影/王永泰)黃銘傑教授表示,關於商業司長李鎂將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的「不能」召集,解釋為「客觀上難以期待」其會召開股東會,與法條中所強調的「客觀不能」二者不同,經濟部為個案扭曲法律解釋,與大同公司法自行解釋企併法等條文,二者作為實際上是一樣的。「商業司長李鎂還說,大同公司派本來就可以自行召集股東會,結果卻又以公司『不能』召集股東會作為同意臨時股東會召集的請求,根本是自我矛盾。結論就是她自己都承認,大同公司派也可以召集股東會。」黃銘傑教授憂心地說,未來會發生的問題是,因為每家公司的董事會都會自認為合法,所以當然不會自行全面改選董事。因此,只要有任何人依據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申請召集臨時股東會,而其目的就是為全面改選董事會,結果就是都會產生「客觀上難以期待」現任董事會會召集股東會。如此一來,可能就是只要擁有特定公司3%以上股份而可以依據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請求召集臨時股東會,經濟部就必須要全部同意其召集的請求,造成天下大亂。以下為經濟部8/12記者會公布核准大同市場派股東申請召開股東臨時會全文:大同公司股東欣同公司及新大同公司於109年7月8日依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提議全面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向本部申請召集大同公司股東臨時會,經本部綜合審酌申請人、大同公司及金管會意見後,認符合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所定董事因其他理由,致董事會不能召集股東會之要件,爰於今日核准。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規定之立法意旨在股東會以董事會召集為原則,但如董事會不為召集或不能召集,允宜予股東有請求或自行召集之權。倘實質上已無法期待公司董事會未來可依法召集股東會者,應認符合該條規定之要件。又公司法第179條第1項及第198條第1項規定之表決權及選舉權,屬股東固有權,公司應實質上使其公平行使表決權,否則即有違股東平等原則。有關剔除股東表決權之相關法規,諸如企業併購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其解釋及適用權限係在主管機關,並非公司得自行解釋及適用。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艷擔任109年6月30日股東常會主席時,未經法院或主管機關認定,即恣意認定並指示逕行扣除53.32%股份之表決權與選舉權,除未依法善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及維護股東之權益外。其違法情事,在刑事方面,金管會以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提出告發。民事方面,投資人保護中心亦對其提起裁判解任訴訟。此外,行政方面,有違反股務處理之重大缺失,經金管會予以糾正,公司將不得自辦股務。足認其擔任董事會召集權人及股東會主席有濫權違法之行為。大同公司回復意見及對外聲明,迄今仍堅稱∶於股東常會剔除部分股東表決權,並無違誤,表決權之限制或無表決權,係屬股東會主席之指揮權限。又該公司董事會雖負責股東會開會事宜,惟事實上悉依董事長林郭文艷擅自認定,董事會實質上已無應有之功能,如由其擔任董事會召集權人及股東會主席,自難以期待董事會能遵法召集股東會。
王光祥「成功不必在我」 欣同、新大同將尋求羅得、三雅、競殿協助召開大同股臨會
欣同、新大同投資顧問就經濟部核准其申請召開大同股東臨時會一案,表達感謝之意,並再次對於股票被處分「全額交割」、外資大賣,股價重挫所造成股東的重大損失,呼籲投保中心盡快代表所有股東向董事長林郭文艷等人求償。同樣為大同市場派股東的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則表尊重經濟部核准先提出申請的欣同、新大同公司召開股臨會,並說「成功不必在我,都是為股東做事,感謝會做事的政府做出正確決定」。以下為新大同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欣同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的共同聲明:很感謝經濟部准予新大同、欣同的申請,由我們來召開大同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這是匡正大同630違法股東會亂象的救濟方法,也是公司法3%股東召開股臨會及公司治理、股東行動主義的實踐,再次感謝主管機關經濟部及金管會的果決!這是責任,也是壓力!我們會稟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在主管機關、股東及社會大眾堅督下,辦好這場股臨會,所有股東的權利都會被平等對待,一股一權、股東平等原則會在這次股臨會中落實,請各位股東安心!我們也會尋求另組申請人羅得、三雅、競殿的支持及協助,擴大參與,讓這場大家企盼已久的股臨會更加完善。其他事宜,請容我們收到經濟部正式公文,與股務代理機構、律師討論後再向主管機關、股東及社會大眾報告進一步的作業時程。另外,因為股票被處分「全額交割」、外資大賣,股價重挫所造成股東的重大損失;我們沈痛的呼籲投保中心盡快代表所有股東包括外資股東,向林郭文艷女士及參與630違法股東會的董事、法務長暨公司治理主管、財務長等人求償,不能容許經營者以損害股東權益的方式來作為保衞、爭奪經營權的手段!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的聲明一、經濟部許可大同3%股東自行召開股東臨時會,是維護所有股東的權益;雖然經濟部考量申請順序,核准先提出申請的欣同、新大同公司召開股臨會,成功不必在我,都是為股東做事,本人感謝會做事的政府做出正確決定。二、所有支持大同改革、能夠重新擦亮大同招牌的股東,本人都全力支持,讓大同興利除弊,就從現在開始。三、股東期待的是公平、公正、公開的股東會,本人支持3%股東儘速依主管機關法令籌備股東臨時會,讓大同營運回歸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