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歌
」遭控「起立聽大陸國歌」挨罰 退將臧幼俠發聲:已委任律師提救濟
國民黨黃復興黨部前主委、退役少將臧幼俠遭爆在香港參加活動時,起立聆聽大陸國歌,遭國防部裁罰停止領受5年之月退給與之75%。對此,臧幼俠今(15日)透過律師事務所發表聲明,否認曾起立聆聽大陸國歌等行為,有錄音、錄影可作憑證,為維護個人權益以示清白,決定委任律師依法提起救濟。針對臧幼俠在香港起立聆聽大陸國歌等情節,國防部係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關係條例)」第9條之3及第91條規定,以原服務機關立場辦理全案,經多方查證及約詢當事人核實案情,並於10月9日會同國安局、內政部、法務部、陸委會等相關機關單位召開審查會。國防部表示,就案情、當事人陳述及委員相關意見充分討論後,臧員因出席大陸地區政治性機關、團體所舉辦之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確已違反兩岸關係條例第9條之3規定,決議裁罰「停止領受五年之月退給與之百分之七十五,溯自行為日113年8月20日生效,已支領者,追回之;並追繳註銷渠曾領取獎、勳(勛)章(不含服務獎章、忠勤勳章)。對此,臧幼俠今晚透過律師事務所發表聲明,強調自己在軍方約談及陳述意見時,已明確表示毫無「起立聆聽中國國歌等行為」之事實,有錄音及錄影可資為憑,不容混淆,若此恣意侵害其多年軍功勳獎、清正廉明及為國為民榮辱與共之處分,難能苟同,已委任律師依法提起救濟,並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臧幼俠聲明全文如下:一、茲本人頃於中華民國(以下同)113年10月15日接獲國防部113年10月14日國人管理字第1130277527號函略以:「臺端臧幼俠君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3規定之行為,本部處以五年停止領受月退休給與百分之七十五,並追繳註銷附件所示獎章及其執照,……………」云云在案。二、查究諸前函指述本人違反兩岸人民條例乙節,要與事實不符。蓋本人已先後於113年9月25日及10月9日前往國防部所屬相關單位,乃至國防部親自到會說明,並提供文字書面說明,可供參處!尤以約談及陳述意見時已明確表示全般原委,毫無所指「起立聆聽中國國歌等行為」之事實,有錄音及錄影可資為憑,不容混淆!今國防部未能究明事實,在毫無具體事證,迺至處分文內猶未附具相關事證,足供互核下所為前述處分,已然違誤,若此恣意侵害本人多年軍功勳獎、清正廉明及為國為民榮辱與共之處分,難能苟同。三、為確維個人權益,並示清白,當即委任律師依法提起救濟,並發表聲明如上,且訴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絕不寬貸。
退役少將赴港「起立聽大陸國歌」!國防部出手了 罰停領月退俸5年75%
國民黨黃復興黨部前主委、退役少將臧幼俠遭爆料,日前到香港參加活動時,現場演唱大陸國歌期間,起立聆聽,引發議論。對此,國防部調查後決議,裁罰「停止領受五年之月退給與之百分之七十五,溯自行為日113年8月20日生效,已支領者,追回之;並追繳註銷渠曾領取獎、勳(勛)章 (不含服務獎章、忠勤勳章) 」。 據了解,臧幼俠遭爆料日前到香港參加全球華僑華人促進中國和平統一大會活動,期間主辦單位播放大陸國歌,其起立聆聽、沒有迴避,涉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關係條例)」規定。對此,國防部表示,針對臧幼俠涉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關係條例)」規定,依據上開條例第9條之3及第91條規定,以原服務機關立場辦理全案,經多方查證及約詢當事人核實案情,並於10月9日會同國安局、內政部、法務部、陸委會等相關機關單位召開審查會。國防部指出,就案情、當事人陳述及委員相關意見充分討論後,臧員因出席大陸地區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所舉辦之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確已違反兩岸關係條例第9條之3規定。國防部決議,裁罰「停止領受五年之月退給與之百分之七十五,溯自行為日113年8月20日生效,已支領者,追回之;並追繳註銷渠曾領取獎、勳(勛)章 (不含服務獎章、忠勤勳章) 」。
很多朋友不會唱國歌「只會唱校歌」 她唱6年超震驚:旋律會帶到棺材裡
學生時期朝會都會唱國歌、國旗歌,讓許多人直到長大後仍印象深刻。不過一名女網友透露,身邊很多朋友不會唱國歌,只聽得出來旋律,也根本不知道歌詞為何,讓她感到相當震驚。原PO在論壇《Zuvio》表示,國小每個禮拜朝會都必須唱國歌,結果問了身邊好幾個朋友,他們都說沒有,只有唱過校歌,所以至今為止,朋友頂多聽得出來旋律是國歌,但完全不會唱,也不知道歌詞為何。原PO直言,歌詞的確是蠻難的,那時候身為國小生也都是憑感覺亂唱一通,但是唱了整整6年,那個旋律已經刻在她的腦海裡,會帶到棺材裡的那種,「不過還是很驚訝有人不會唱國歌,大家都會唱嗎?」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國歌和國旗歌都會唱也會默寫,高職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考試時有考」、「只有國小唱」、「國旗歌旋律還不錯,國歌的話……」、「沒特別去學過,所以不會」。另外有網友認為,如果未來的小朋友再繼續不會唱國歌,國歌很可能就會變成大陸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