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盟公主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90/389590/sm-a35afa9ed15ef2ecd53c82aa03f31221.jpg)
稱遭癡纏有「4千年之約」 「天道盟公主」不認為錢虐死翁
自稱「天道盟公主」的竺姓女子,曾涉棄屍案被判刑2年,去(2024)年再涉騙陳姓獨居老翁土地質押借款再囚禁凌虐致,檢方依傷害致死罪偵結起訴,移由國民法官審理,今(13日)開準備程序庭,竺女否認犯行,辯稱是陳翁纏著她,「認識第2天就說要把所有錢給我,還說4000年前就認識我,我再『阿達』都不可能要他死」。竺女2016年間涉用計獲得吳姓友人祖產還將吳男凌虐致死棄屍山中,該案經桃園地院一審依犯棄屍罪判刑2年,二審雖逆轉改判12年,唯全案經撤銷發回,更一審僅維持一審判2年定讞。前案審理期間,竺女2023又故技重施,得知台中海線陳姓老翁名下有多筆土地後,再出美人計色誘要陳翁用名下土地質押借款,並張姓、江姓友人一起將陳翁載到地政、戶政事務所,辦土地所有權狀換發、印鑑證明補發及申請土地登記謄本,之後即將陳翁囚禁大甲、沙鹿一帶旅宿長達10天。去年1月8日竺女將陳翁載至江男提供的清水區住處,過程中2人爆發衝突,竺女持掃把毆打陳頭、胸及四肢,隔日張男發現陳肋骨骨折、左肺扁塌,及腹腔大量內出血死亡,竺女則自行逃逸,仍報檢警追緝到案。台中地檢署認定竺女嫌疑重大,後依傷害致死等罪嫌起訴竺女,並聲請羈押迄今;去年底開延押庭時,竺女辯稱,因小腦受損達87%,常常會斷片,她會忘記事情,還嗆法官,「已押一年了,什麼都沒查到」、「判我死刑算了」。台中地院今天(13日)召開準備程序庭,竺女否認犯行,竺女辯未「綁架」陳翁,陳翁是被家人遺棄,獨居山上,還說是他纏著自己,並且要她嫁給他。還說,陳翁認識她第2天就說要把所有錢給她,還說「4000年前就認識了,今生是為了我而來…」她也當庭請法官思考,「他(陳翁)都要給我錢、100坪土地、2000萬的車,我為什麼要他死?他是我最重要的哥哥,再『阿達』都不可能要他死。」※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97/361697/sm-606e0a4d2504e29c6135a77b1cb6b3ce.jpg)
桃園「天道盟公主」再度謀財害命 中風翁遭囚禁10天慘死
桃園一名自稱「天道盟公主」的竺姓女子,2016年因貪圖癌末友人吳姓男子的祖產,竟持鈍器毆打吳男致死後並棄屍。一審時,竺女被依棄屍罪判刑2年,沒想到竺女2024年又貪圖一名中風老翁名下的土地,竟將他囚禁後凌虐致死,台中地檢署近日依傷害致死罪嫌將她起訴。據了解,現年51歲的竺姓女子個頭嬌小,卻心狠手辣,父親是基隆天道盟的成員,竺姓女子也有吸毒前科,從年輕時就在桃園一帶自稱「大姐頭」,時常身邊都帶著小弟隨行,因此也被稱「天道盟公主」。2016年,竺女為了貪圖癌末吳姓男友人祖產,竟趁吳男借助自己住所時,以棍棒毆打、刀割皮膚、加熱後水果叉刺或燙等方式凌虐吳姓男子,並長期不予吳男足夠飲食及服用藥物,終致吳在2016年死亡,還將他的屍體棄屍在山中。經桃園地院一審認為,竺女犯棄屍罪判刑2年,二審雖逆轉改判12年,全案經撤銷發回,更一審僅維持一審判2年,可上訴。據《三立新聞網》報導,竺女如今又故技重施,她於2023年在台中海線認識一名陳姓老翁,發現老翁名下有多筆土地後,遂使出美人計色誘對方,讓陳翁配合用名下土地質押借款,隨後又以「辦理土地質借款需地主到場」為由,找來張姓友人幫忙照顧陳翁,又請江姓友人提供住宿,而竺女也承諾會分紅給張、江2人。同年12月29日,竺女將陳翁載到竹南地政事務所,隨後又把陳翁載至海線的飯店囚禁,並把他的手機取走,切斷陳翁對外的聯繫。今年1月8日時,竺女將陳翁載至江男提供的住處,過程中2人爆發衝突,過程中竺女持掃把毆打陳翁頭部、胸腹及四肢,又出腳朝他頭、胸腹猛力踩踏。隔日凌晨0時許,竺女張姓友人發現陳翁已無生命跡象,立即打119叫救護車將陳翁送醫。醫院檢查後發現,陳翁肋骨骨折、左肺扁塌,及腹腔大量內出血,根本就是被「活活踩死」。竺女事後則自逃生梯溜掉,最終仍遭警方逮捕。台中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依傷害致死、非法剝奪身體障礙人行動自由7日以上等罪嫌起訴竺女,全案將由國民法官審理,至於張友、江友涉妨害自由部分,另案起訴。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10/250210/sm-63d2aaed5423b84d60a9a6f310c6a690.jpg)
「天道盟公主」虐死癌末友人又棄屍 法院因「這點」判決逆轉
桃園市一名50歲竺姓女子自稱「天道盟公主」,被控凌虐癌未的吳姓男子,還拿加熱的水果叉刺他,還拿鈍器毆打他的胸部致死,而竺女跟友人將吳男帶到山上棄屍,一審依棄屍罪判竺女2年,二審改判12年,近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無法證明她殺死吳男,依棄屍罪判2年。判決書指出,竺女自稱是跟吳男是朋友,吳男從2016年9月就住在她桃園的家,丁姓男子因為吸毒關係,也住在竺女家,吳男在2016年發生車禍,原本說好賠10萬,竺女介入後竟變成500萬,據說她是看上吳男的房地產,才逼他簽本票。同年10月初,竺女跟丁男綁走症末身體虛弱的吳男,並殘忍凌虐他,以加熱的水果叉刺他,拿刀割身體,還用鈍器打吳男的胸部,造成他兩側肋骨多處骨折,最後呼吸衰竭死亡。竺女知道出事後,連繫丁男一起到山上棄屍,把吳男屍體放在園市復興區下巴陵爺亨部落,挖洞埋了。一審法院表示,依棄屍罪判竺女跟丁男各2年;二審高等法院任竺女致吳男於死,逆轉改重判12年,丁男則依棄屍罪判10月。不過,近日高院更一審認為,認定無法證明竺女殺死吳男,但竺女犯案後沒有悔意又狡辯,僅依棄屍罪判一審的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