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載具
」北韓晚間發射偵察衛星「升空後爆炸」 《朝中社》曝原因
北韓曾在去年底預告將在2024年發射3顆軍用偵察衛星,如今北韓官媒《朝鮮中央通訊社》也在當地時間28日凌晨坦承,西海衛星發射場在1個半小時前,也就是27日晚間10時44分時,透過1枚新型火箭發射了1顆偵察衛星,但疑似因為引擎問題,火箭在升空後不久隨即爆炸。綜合韓聯社、CBS News的報導,北韓官媒《朝中社》於28日0時22分發佈了1篇標題名為「軍事偵察衛星發射途中發生事故」的文章稱,國家航空航天技術總局(NATA)於27日晚間10時44分許在距離平壤200公里的平安北道鐵山郡之「西海衛星發射場」利用新型運載火箭發射偵察衛星「萬里鏡-1號」。但技術總局副總局長表示,新型運載火箭的1級火箭在飛行過程中發生爆炸,此次發射最終失敗。據「非常設性衛星發射籌備委員會」現場指揮部專家審議初步得出的結論顯示,新開發的液氧及石油引擎在運作可靠性方面出現問題,成為事故原因。NATA還提出,委員會還將核查可能造成事故原因的其他問題。對此,南韓參謀本部隨後也探測到上述航太器化成碎片墜落至朝鮮海域。回顧歷史,北韓曾在去年5月31日和8月24日各發射1枚軍用偵察衛星,不過最終都以失敗收場,直到去年11月底才成功將第1顆偵察衛星送入運行軌道,隨後金正恩也在去年12月底宣告,北韓2024年還會再發射3顆偵察衛星。北韓曾在去年11月底成功將第1顆偵察衛星送入運行軌道。(圖/達志/美聯社)雖然聯合國安理會決議禁止北韓使用彈道飛彈技術發射任何航空與太空載具,但北韓堅稱自己擁有發射衛星和試射導彈的權利。金正恩也表示,偵察衛星將提升朝鮮人民軍監控美國和南韓軍事活動的能力,並增強其核威懾力。
印度首枚研發火箭發射成功 Vikram-S入太空
印度新創公司開發的火箭Vikram-S號,於昨天由印度太空研究組織(ISRO)成功發射進入太空,此為印度民間太空產業發展的重要里程碑,也開啟了探索太空的時代。Vikram-S於上午11時30分從當地斯利哈里柯塔(Sriharikota)太空站升空,執行飛行任務,最後成功將3個酬載送上89.5公里的高度。印度總理莫迪(Narendra Modi)在推特祝賀Vikram-S發射成功,表示這為歷史性的一刻。這家新創公司也聲明,此次任務將有助測試Vikram系列軌道級(orbital-class)太空載具的主要系統與技術,未來將會繼續研究創新。
10年總經費才251億!「太空載具」若遭他國攻擊 科技部長:台灣不足以應付
科技部提出《太空發展法》草案,將提升我國太空科技能量,參與全球太空產業的龐大商機。不過立委今質疑,美、日都在成立太空軍,以後我國的太空載具若遭到他國攻擊,怎麼辦?科技部長吳政忠表示,光靠台灣不足以應付,必須靠國際合作來解決。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太空發展法》草案,吳政忠報告指出,依摩根史坦利公司預測,2025年全球太空產業經濟的產值約為4634億美元,2030年為5995億美元,2040年則高達高達1兆美元以上,太空科技產業擁有龐大商機。吳政忠說,太空科技產業主要係機械、電子、材料及半導體等跨領域尖端技術密集的系統整合,我國在這些領域具有相當優勢。而且,我國目前在正在進行第三期「國家太空科技發展長程計畫」與B5G低軌衛星計畫,將全面提升我國太空科技能量,並擴散技術產業效益。科技部指出,目前全球有超過31個國家已經制定或正在制定各種不同形式的太空法規。我國是全世界第32個擁有衛星的國家,且近年來國內已有數家商業太空公司成立,商業應用性太空活動逐漸普及,國際合資、民間企業投資商業模式逐步導入,使我國已經進入太空新紀元。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質詢指出,全世界都在往太空發展,台灣現在才討論訂立《太空發展法》,實在太慢。他也質疑,現在美國、日本都研擬成立太空軍,而未來我國太空載具一旦遭受他國侵襲,怎麼辦?吳政忠回覆,《太空發展法》草案第一條就明確規定,我國發展太空產業是基於和平用途,不是為了因應戰爭。他認為,未來我國的太空載具若遭受他國攻擊,台灣不足以因應,必須靠國際合作來幾決。國民黨立委李德維質詢指出,科技部提出的《太空發展法》草案,單單這個名稱,就會讓國人誤以為是為了台灣邁入太空而準備,事實上只是規範太空載具登錄、發射計畫之申請許可、發射場域的設置與營運及管理、太空事故損害賠償最高50億元等。李德維說,108年至117年為期10年的「第三期太空科技發展計畫」總經費才251億元,平均每年僅25憶,即使這個法律通過,也沒預算來執行太大的太空計畫。
蘇貞昌以五月天《頑固》共勉 通過首部太空法最重罰1000萬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台灣首部「太空發展法」草案。蘇揆在行政院會還以樂團五月天的《頑固》MV與閣員共勉。依據草案內容,發射太空載具採登錄、許可制,未經許可最重可處1000萬以下罰金。「太空發展法」草案共計6章,22條條文,定明科技部為主管機關,另為順利推動太空發展相關事項,定明將以專責法人協助辦理相關業務。蘇揆在院會裁示說,2019年他上任院長後所批的第一份公文,就是「第三期國家太空計畫」。而太空產業也是蔡總統宣示的「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之一,蔡總統17日主持國安早餐會特別關心,近年來政府投入太空領域發展,不僅已有自製衛星、探空火箭之能力,民間也有數家商業太空公司成立,國內已逐漸形成初步的衛星產業鏈。蘇揆並提及,2021年新春的第一個院會,就提出台灣第一部規範太空活動、促進太空產業發展的專法,就是要宣示我國與國際接軌、積極邁入太空發展新紀元的企圖心。如果有看過五月天《頑固》那部MV,它在告訴大家,不論生活如何艱苦,都不要放棄夢想,「不要忘記,活在內心深處,那個頑固的自己」。蘇揆也說,除了之前所核定的250億元國家太空計畫,用來扶植衛星產業、培養太空科技人才,今天通過的這個「太空發展法」,也明訂得以專責法人來推動太空發展業務。依「太空發展法」草案,發射太空載具採許可制,未依法許可,可處1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罰金」;另外,利用太空載具所獲取的地球、太空及天體資訊,未提供政府或授權他人使用,可處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發射太空載具未辦理登錄者,可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