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案
」 魏揚太陽花案魏揚等人脫罪震撼法界 「打、砸、搶」行政院竟沒事!
太陽花學運攻占行政院案,魏揚等6人遭高等法院更一審改判公訴不受理、等同無罪,引發社會譁然,不少人擔心民眾法律觀念和政府公署尊嚴將蕩然無存,以宅神朱學恆為例,只是送花就被警方傳喚和移送檢方,也沒人撤告,不料太陽花學運攻佔行政院,還「打、砸、搶」,行政院竟撤告,法院也認定沒事,實在離譜!法界人士指出,最高法院曾以「公民不服從」作為撤銷發回理由,這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在刑法的「罪刑法定主義」原則下,執法機關如以不確定的法律概念來斷案,將讓人民無所適從,而且政府如何能要求人民守法?本案已嚴重影響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定。前特偵組檢察官薛維平律師表示,太陽花案應否判無罪,應看憲法對言論自由範圍的界線,法官不論判無罪、還是有罪,都需要勇氣,但執法者對「情和法」兩者,不能混為一談,應正視所謂「轉型正義」,能否適用在司法上。另有資深法界人士指出,高院曾認定,行政院不是公眾得隨意出入的場所,魏揚當時在行政院內向民眾喊話:「我要請各位有一個準備,就是『這是一場革命,這是一場戰爭』,警察不是跟我們玩嘉年華的」,又在臉書PO「動員」、「聲援」等字句。「這樣竟沒事也太誇張了!」還有法界人士舉例,連美國總統川普卸任前,白宮遭民眾攻佔,美國司法機關也是強力執法,台灣政府和司法應該不會這麼健忘吧!2014年3月18日太陽花案,魏揚等人夥同其他占領立法院人士,在同年3月23日晚上,號召群眾在政院周邊拒馬上鋪起棉被強行爬入行政院,並在正門前廣場靜坐抗議,還有人闖進政務委員辦公室,與警察爆發激烈衝突,事後遭檢方起訴,高院更一審今天審結,魏揚等6人改判公訴不受理,引起社會震撼。
太陽花攻占行政院案 魏揚等7人更一審改判無罪!
7年前太陽花學運群眾攻占行政院事件,民進黨政府前促轉會主委楊翠的兒子魏揚等部分成員,遭一、二審判決有罪,不料最高法院創設「公民不服從」抵抗權,傾向認定魏揚等人無罪,撤銷有罪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在法界引發諸多聯想,高等法院更一審上午10點宣判,魏揚等7人改判無罪,理由是受一審行政院撤回告訴效力所及,公訴不受理確定。2014年3月18日太陽花案,魏揚等人夥同其他占領立法院人士,在同年3月23日晚上,號召群眾在政院周邊拒馬上鋪起棉被強行爬入行政院,並在正門前廣場靜坐抗議,還有人闖進政務委員辦公室,與警察爆發激烈衝突。一審將破壞警方拒馬及攻擊員警的許順治、李冠伶等11人依損壞公物、妨害公務罪判刑3至5月,可易科罰金;被訴煽惑犯罪的魏揚等7人則獲判無罪。上訴後,高院認為,行政院不是公眾得隨意出入的場所,魏揚等人已逾越言論自由保護範圍,魏揚還在行政院內用擴音器向民眾喊話:「我要請各位有一個準備,就是『這是一場革命,這是一場戰爭』,警察不是跟我們玩嘉年華的」,又在臉書PO「動員」、「聲援」等字句,被認定煽惑他人犯罪,改判魏揚等8人有罪。
魏揚等7人攻占行政院案 最高法院撤銷有罪判決發回更審
美國國會本月6日發生騷亂事件引起全球嘩然,而7年前發生在台灣,太陽花學運引發攻占行政院案的判決也引人矚目。魏揚等7人遭起訴煽惑他人犯罪,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魏揚等人鼓動他人侵入政院對抗員警,不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判7人有期徒刑2至4月不等,上訴後,最高法院今天上午將有罪判決撤銷發回更審。2014年3月18日太陽花案,魏揚等人夥同其他占領立院人士,於同年月23日晚7點,號召民眾在政院周邊拒馬上鋪起棉被爬入行政院,並在正門前廣場靜坐抗議,還有人闖進政務委員辦公室,與警爆激烈衝突,甚至將警員推拉下台階。北檢偵辦後起訴93人,蔡英文總統執政後,政院撤回87人侵入建築物罪告訴,魏揚等人因被訴妨害公務等罪屬公訴罪不能撤告,仍由法院審判。北院一審將破壞警方拒馬及攻擊員警的許順治、李冠伶等11人依損壞公物、妨害公務罪判刑3至5月;被訴煽惑犯罪的魏揚等7人認定無主觀犯意,判決無罪。高院稱,立院審案瑕疵可循正常管道救濟,但魏揚等7人以「衝、占領、爬進去、圍住警察、拿下行政院、癱瘓行政運作」等口號及臉書,煽惑他人非法侵入及妨害公務,不具必要性也非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範疇,改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