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財產
」 離婚父母車禍慘死…人妻繼承「8.8億遺產」 新婚尪秒提離婚:憑我有這個
大陸一名康姓女子日前繼承父母約2億人民幣(約新台幣8.8億元)的龐大遺產,怎料到新婚才一年的王姓丈夫卻突然提出離婚訴訟,讓她相當錯愕。律師直言,「妳認為父母留下的遺產是屬於妳一個人的嗎?」根據陸媒《上海法治報》報導,上海家與家律師事務所負責人譚芳表示,康姓女子是一間外商公司的主管,因忙於工作,到了28歲仍單身一人,因緣際會下認識了王姓男子,在對方猛烈追求下便墜入愛河,沒多久就結婚了。怎料到康女的雙親在一次旅遊途中發生車禍,經過搶救後仍宣告不治,留下大筆遺產。譚芳透露,康女爸媽過世半年後,康女就收到王男以性格不合為由起訴要離婚,王男火速搬離住處並且斷絕聯繫。康女哭訴,「律師,我們新婚才一年,他對我非常好,我們一直很幸福的啊,從來都沒有吵過一次架,他為什麼不聲不響地要和我離婚啊?」譚芳指出,經過她抽絲剝繭,得知康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已過世,由於康女的父母去世之前未曾訂立遺囑,父母的遺產將按照法定繼承,所以目前康女為唯一法定繼承人,將繼承父母所有的遺產,因此答案顯而立見。譚芳向康女說明,依照婚姻法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妳繼承的遺產,是妳和王男的夫妻共有財產,妳有沒有想過,或許這正是妳先生急於離婚的原因?」果然,不久後康女收到法院寄來的補充訴訟,王男要求分割康女繼承父母的遺產。開庭當天,康女遇到多日不見的王男,忍不住開口詢問,「如果沒有這麼多遺產,你還會離婚嗎?」王男冷回,「我們之間早就沒有感情了,與妳父母過世無關。」康女問,「那你憑什麼要分割我父母留給我的遺產?」王男說,「憑什麼?我們的結婚證書啊。」譚芳直言,「為了避免以上情況的發生,我們建議父母應訂立遺囑,並在遺囑中寫明僅由子女一人繼承,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透過事先規劃或許就不會發生這種悲劇了。」
尪出軌大17歲姐姐…不倫6年「砸89萬養小三」 原配成功追回關鍵曝
大陸贛州市會昌縣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一起贈與合同糾紛案件。已婚男子徐某與大17歲的女子許某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長達6年之久。至2022年事發時,徐某瞞著妻子甯某不間斷向被告轉帳20餘萬元,妻子訴至法院,要求被告返還。法院經審理判定,被告應返還原告因第三人徐某贈與的款項20餘萬元。判決書指出,徐姓男子與大他17歲的許姓女子長期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不倫戀長達6年之久。至2022年婚外情曝光時,徐男已瞞著妻子多次轉帳錢款給小三,前後總計人民幣20餘萬元(約新台幣89萬元)。妻子甯女得知後,氣得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返還錢財。法院認為,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徐男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其與許女之間存在買賣合同、借款合同行為,也不能證明其存在相應的付出,故被告從男方獲得款項20餘萬元,可以認定為無償贈與。法官認定,徐男在已有配偶的情況下,與許女發展不正當男女關係的行為違反公序良俗,基於婚外關係的贈與行為,顯然不是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其未經妻子同意,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他人,侵犯了夫妻共有財產的平等處理權,該贈與行為應為無權處分。另一方面,徐男存在過錯,應承擔相應責任;而許女明知對方有配偶,仍與其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並接受贈與,違反公序良俗,亦存在過錯,依法應當承擔返還贈與款項的義務。綜合各方因素,法院酌定許女應返還贈與款項。
亡夫生前留字條「財產給我妹」…690萬存款被小姑轉走 判決結果出爐
大陸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法院近日通報一起女子因丈夫過世,與小姑子和公婆產生的繼承糾紛案。據悉,王姓男子自殺身亡,留下遺孀夏女和幼子,還有3張寫有「全部遺產留給我妹」的字條。不過,夏女發現丈夫名下銀行卡裡160多萬元(約新台幣690萬元)被小姑子全部轉走,對方又將錢轉給自己母親,向對方討要被拒,氣得提告。《北京青年報》報導,夏女將小姑子連帶公婆告上法庭,要求得到應得的遺產部分。法院認為,王女主張哥哥生前所書寫字條系遺囑,將遺產贈與自己。由於王男自行書寫字條均無落款時間,不符合自書遺囑的法律規定,不能認定是遺囑,上述主張不被法院採信。據了解,王男名下共計190萬餘元(約新台幣819萬元)資產,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其中50%屬於夏女個人財產,其餘50%屬於遺產,應由夏女、幼子王某與王男父母2人共同繼承。最後,法院判決車輛歸夏女所有,公婆和小姑子應支付夏女10餘萬元,幼子王某則分得23萬餘元。消息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假如紙條是真的,那這位男子對老婆孩子也太狠了,如果紙條是假的,那這個小姑子和公公婆婆也是奇葩」、「有這麽多錢還自殺」、「萬一孩子不是自己的呢,當然我只是猜測,看了裡邊內容,這遺囑就是沒有年月日而已,其餘都滿足,自己寫,自己簽名」。
尪凌晨死在小三家 人妻5年後告上法庭「怒賞公公一巴掌」
中國一名柯姓男子2016年某天凌晨4點,在郭姓女子家突然面部朝下摔倒在地,郭女趕緊報警叫救護車,並通知其父親到醫院,但柯男最後因心肌梗塞搶救無效。過了2小時後,柯父才通知兒媳金女和孫女,這件事讓元配心有疙瘩,5年後雙方為了財產在法庭上對簿公堂。元配金女質疑柯父2點,一是明知柯男在外面有女人還隱瞞縱容,另一點則是柯男4點鐘就出事,卻直到6點才打電話通知,害得她無法見到丈夫最後一面,雙方吵了起來,一怒之下重重打了公公一巴掌。金女要求分割和丈夫的共同財產,確認享有房屋所有權80%的份額,她主張丈夫有重大過錯,分割共有財產70%左右的份額,剩下的30%做為遺產由公婆、子女共同繼承,其中10%由自己繼承。人妻與公公對簿公堂。(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柯父認為,金女所說的房屋土地是婚前就客觀存在的,所以不能算是夫妻共有財產,並遞交了書面證據資料,稱房屋是祖產。不過,金女不認同,她表示現在的房子是自己和丈夫出錢新蓋的,還拿出房子的土地證和房產證,上面登記的均是丈夫的名字。柯父質疑,指出金女和兒子並沒有登記結婚,還控訴房子是瞞著他蓋的,認為是侵權,能夠辦土地證和房產證,就是2人私自拿了老宅的證件。金女則反駁,表示當時是擺酒席結婚,當時農村對結婚證認識不足,雖然沒有登記,但街坊鄰居都知道,而結婚第2年女兒出生了,具有事實婚姻關係,此外也透露,當年丈夫做生意要辦手續,柯父就給了老宅的證件。法官調查後得知,柯男當年取得土地證,手續齊全且合法規,最後判決柯男和金女共有的財產,金女享有65%的份額,金女的女兒享有15%的份額,柯父及其愛人,分別享有10%的份額。不過,柯父對判決結果感到不服,已提出上訴。
比爾蓋茲夫婦27年婚姻正式謝幕!互不支付贍養費 前妻不打算改名
微軟共同創辦人比爾蓋茲(Bill Gates)早前宣布,與妻子梅林達(Melinda)離婚,結束長達27年婚姻關係;而法官已於當地時間2日宣布離婚程序生效,而雙方共1460億美元(約4.08兆台幣)財產怎麼分再次引起關注。根據外媒報導,雙方均不會支付彼此的贍養費,而梅琳達也不會更改姓氏,兩人仍持續聯手經營慈善基金會。蓋茲2013年9月曾和梅琳達出席位在曼哈頓豪宅區的一場派對,梅琳達發現,所在之處竟是艾普斯坦住處。(圖/達志/美聯社)全球第4大富豪、現年65歲的比爾蓋茲,5月和梅琳達閃電宣布離婚,震驚全球商界與慈善圈,據美國媒體5月份的報導,梅琳達對比爾蓋茲與已身亡的「淫魔」艾普斯坦(Jeffrey Epstein) 的關係感到不安,在媒體公布了兩人關係的細節後,她聘請了離婚律師。梅琳達。(圖/達志/美聯社)5月發布離婚消息時,雙方表現得相當理性,均稱經深思熟慮且大量努力後才決定結束婚姻,由於華盛頓州法律規定,從提交離婚申請開始有90天的「冷靜期」,在宣布結束長達27年婚姻關係的3個月後,比爾蓋茲和梅琳達蓋茲正式離婚。(圖/翻攝Wiki)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比爾蓋茲夫婦的離婚協議之基礎為非對外界公開的分居合約,不過華盛頓州支持夫妻共有財產制,也就是婚姻存續期間任一方獲得的財產都被視作夫妻雙方共有,但只要雙方同意並且法院認為公平,就可以按照分居合約進行分割。根據2日提交的文件上顯示,雙方將互不支付對方贍養費,儘管雙方在協議中同意共同公平分配財產,不過具體上的財物細節並未在該份文件中被公開,包括法官也表示兩人分割財產的方案「公平公正」,有外傳比爾蓋茲稍早將旗下CASCADE INVESTMENT所持有價值超過30億美元(約838億台幣)的股票,轉到梅琳達名下。除了批准兩人離婚,雙方都不會支付對方贍養費,也不會改名,同時也強調會攜手管理比爾及梅琳達蓋茲基金會(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的運作。
比爾蓋茲夫婦離婚!妻子有望拿到「2兆財產」 女兒首度發聲
微軟(Microsoft)的創辦人比爾蓋茲(Bill Gates)與妻子梅琳達(Melinda Gates)結婚27年,今(4日)宣布離婚,震撼各界。據了解,比爾蓋茲夫婦身家初估1460億元(約新台幣4.07兆),若按照當地法規,採夫妻共有財產均分制,妻子梅琳達也許能夠分得一半財產730億(約新台幣2.03兆);不過針對財產如何分配,雙方都沒有對外說明。雙方發出聲明,經過深思熟慮,決定中止婚姻,「我們已建立一個可以在全世界運作的基礎,使所有人都能過上健康、豐富的生活,未來將會繼續抱持著這個信念,但我們不再是我們,在生命中的下一個階段,相信彼此都會有所成長。」(圖/美聯社)25歲的女兒珍妮佛‧蓋茲(Jennifer Gates)則在IG聲明,仍在學習如何以自己的方式、情感支持家人的決定,父母的離婚對整個家庭來說都是充滿挑戰的時光,不會對父母離異問題做任何進一步評論,請大家體諒。根據外媒彭博報導,比爾蓋茲夫婦身家初估1460億元,儘管他們強調將在慈善事業方面繼續合作,但並未提及其財務計劃。而在比爾蓋茲夫婦所住的華盛頓州,當地採夫妻共有財產均分制,從夫妻提出離婚日起,為期90天冷靜期,之後由法官確定。Sideman & Bancroft 離婚律師 Monica Mazzei 表示,有關夫婦的基金會和家族辦公室的主要問題是,他們計畫在未來有多大程度上的合作,「即使在我見過的最友好的離婚中,人們也傾向於將基金會一分為二,以便有更多的自治權和更少的混雜。」針對財產分配,律師Janet George說,「不是強制性的50至50,法院可以或多或少作出裁決,這取決於公正和公平的條件。」Janet George認為,外界可能永遠不會發現他們如何分配財富,因為它可以隱藏在私人合同的背後。
結婚16年!離婚1天前夫「突中2400萬」:媽買的 女傻眼氣炸提告討錢
重慶一對夫妻在日前辦理離婚,沒想到就在離婚完的隔天,吳姓妻子偶然發現孫姓前夫居然中了573萬元的彩券(約新台幣2418萬元);她懷疑,對方根本就是刻意跟她離婚,因此氣憤告上法院。近日判決結果出爐,法官認定,這是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孫男要付一半給吳女。根據《看看新聞》報導,吳姓女子與孫姓男子結婚16年,最終於2015年2月25日辦理離婚,結果離婚的隔天,吳女就接到彩券行老闆的通知,對方稱「恭喜你們,你老公中了573萬元(約新台幣2418萬元)一等獎」;當下吳女氣到不行,認為前夫沒讓她知道這筆錢,又在這時機點提出離婚,分明就是想私吞錢,因此一狀告上法院。雙方撕破臉。對此,孫男表示,會離婚不是因為中彩券的關係,是夫妻彼此間感情就有裂痕,而且彩券是媽媽代替購買,所以稱不上是夫妻共有財產。不過孫男的說法遭到親友打臉,親友作證指出,孫男的母親從來就不會買彩券,也沒有見過她到彩券行。法官審理後認為,彩券是在孫男婚姻關係還存在時購買,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孫男必須支付230萬元(約新台幣970萬元)給吳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