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剩餘財產...
」 離婚 夫妻 大S 律師 前妻
限制社交又藏房 妻心碎最終訴請離婚獲千萬
阿強(化名)與妻子阿玲(化名)結婚20年育有1子,婚後阿強被調往北部工作,分隔兩地聚少離多,漸無感情幾無互動,阿強還限制妻子不得接觸其他男性,看病須找女醫師,買東西不能碰觸男店員;卻在北部買房子登記在女同事名下,令阿玲起疑心,訴請離婚及分配財產,台南地方法院判准離婚,阿強須分財產1399萬餘元給妻子。阿玲訴請離婚表示,她婚後辭去工作專心照顧家庭,阿強北上工作後對她態度逐漸冷淡,休假日不見得會返家,又藉口生活習慣差異與她分房已10年,兩人互動趨近於零。阿強對兒子毫無關心與情感上交流,又意圖用經濟控制她及兒子,種種舉動讓她失望,不願繼續維持這段婚姻。阿玲說,她主動傳送關心或兒子的訊息,阿強都已讀不回,完全沒有情感上的回饋,阿強卻限制她不能跟其他男生說話、生病只能找女醫生就醫、外出購物拿取零錢或物品時不可碰到男店員手部,不准碰觸擁抱親戚小男孩。如稍有逾越,阿強即會暴躁地責罵她「不守規矩」等語。她又指控,阿強在北部與張姓女同事合資購屋,先登記張女名下,再改登記自己名下,均隱瞞不讓她知道,還用LINE與張女親密對話。阿玲認為,阿強的行為令她受到壓抑及感到窒息,不願再忍受此有名無實婚姻關係,並依法定財產制,請求1399萬餘元剩餘財產分配。法官審理後認定,雙方分居兩地已10年,無婚姻生活,離婚官司審理期間,阿強均未到庭答辯,顯見已無繼續維護的欲望,阿玲訴請離婚,應予准許,阿強名下財產有3000多萬元,依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應付給阿玲1399萬餘元。
林穎孟控前夫家暴反被掀「要求分產5千萬」 深夜發聲反擊了
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指控前夫、誠泰銀行董事長林致光對其施以家庭暴力,導致身體受傷。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21日正式依傷害與違反保護令等罪嫌,對林致光提出起訴。林致光指控,林穎孟對於僅維持9月婚姻財產分配一度提出5000萬,對此,林穎孟也反擊了。根據台北地檢署起訴內容指出,林穎孟在婚姻期間曾多次遭受林致光施暴,且行為已觸犯相關法令,因此依法提出公訴。起訴書指出,林男的行為不僅構成傷害,亦涉嫌違反法院核發的保護令。林穎孟方面表示,對於能依法走到起訴階段感到遺憾但無悔,並希望藉此提醒社會重視家庭暴力問題。面對相關指控,林致光則透過法律代理人反駁,強調從未有任何推擠或肢體接觸,並認為相關刑事控告與財產爭議可能有關。他指出,目前雙方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案仍在審理中,林穎孟曾提出要求5000萬元的金額。對此,他質疑對方是否因財產爭議而多次提起告訴,呼籲對方應秉持理性,回歸法庭尋求解決。林穎孟昨深夜打破沉默,透過律師發表聲明,指稱林致光為「家暴男」,並嚴正否認對方聲稱的「分產」要求,形容其說法為「無稽之談」。她表示,自己並非為金錢提告,而是希望喚起社會對女性人身安全的重視,並強調「願全世界女性能永遠免於受暴力恐懼的威脅」。林穎孟聲明如下:1.我的通常保護令已於2024年4月11日由法院核發並三審定案,再說一次,我有通常保護令。而家暴男則於今日(2025年8月21日)媒體報導被以違反保護令及傷害罪起訴了。足見一直以來家暴男及其律師總是在媒體放話說謊胡謅,不值得我回應。2.家暴受害多為密室,蒐證不易,如果可以,請錄影,即便必須冒著生命危險。因為就算有錄音和驗傷單仍可能被視為證據不足,尤其遇到有資源的NPD。這次多虧有錄影才讓家暴無所遁形。3.物理傷害始終存在不可抹滅。感謝社工和我的律師一直努力沒有放棄希望,願全世界女性能永遠免於受暴力恐懼的威脅。另外,林穎孟委由律師事務所張榮成律師發出聲明:一、林穎孟女士於婚姻期間長期遭林致光先生家暴,林致光先生受到起訴,正因其公然違反保護令,挑戰法律底線。現今更藉散布不實言論,掩飾家暴本質,造成二度傷害。二、林致光先生聲稱林穎孟女士請求五千萬元剩餘財產分配,純屬無稽之談。實際上林致光先生帳戶內有諸多不明金流,難以計算作為當事人所受家庭暴力之賠償或剩餘財產之補償。三、家庭暴力非單純婚姻糾紛,而是嚴重侵害人身安全之犯罪。任何抹黑造謠,均無法改變檢方已起訴之事實。呼籲社會正視家暴問題,支持被害人,並透過司法釐清真相,使被害人不再生活於恐懼之中。◎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贈房給女兒「不想分女婿」? 律師列3種過戶方式:這招省稅又能保財產
不少父母為配置財產,會提前將房地產過戶給子女,卻難免對已婚的子女有所顧忌,擔心未來如果離婚,房產恐因「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最後要分一半給女婿或媳婦。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指出,關鍵就在「父母怎麼給」,分析3種過戶模式,發現「遺囑指定繼承」最划算。父母親想將名下房地產過戶給「已經結婚的女兒」,但擔心萬一未來如果女婿要離婚,房地產是否就要分女婿一半?蘇家宏在個人臉書提出這情境,從法律上來看,女婿並不能主張房子的一半權利,但是房子的價值的一半是否會被女婿拿走,就要看父母親如何把房地產過戶給女兒。蘇家宏列舉3種過戶的方式來比較,強調「直接贈與房地產給女兒」或「每年贈與現金,再由女兒購買父母親名下房地產」的結果並不相同:一、父母直接贈與房地產給女兒(一)夫妻財產部分:可以有效排除未來女婿分產。父母親直接贈與的房地產,屬於女兒無償取得得財產,所以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範圍,此房地產在女兒離婚時不會列入分配,女婿不能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二)稅務部分:1. 贈與稅以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通常低於市價。每年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若超過,依10%、15%、20%累進課稅。2. 房地合一稅:不課徵(因屬「贈與」非買賣)。但未來若出售此房地產,將以實際在市場上的交易價格,扣除取得成本(以贈與當時的公告價格計算房地成本,不是父母親原始購買房地的價格)來計算房地合一稅,由於房地的公告價遠低於市場價格,而且若房地價格上漲,通常會有相當的房地合一稅。3. 土地增值稅:僅適用一般稅率(並不能用自用土地稅率)。(三)適合情形:想一次就完成贈與,比較擔心女婿分財產問題,而不擔心房地合一稅的父母。二、父母每年贈與現金,再由女兒購買父母的房地產(一) 夫妻財產部分:屬於女兒以父母贈與的現金去做「理財」的行為,如未來房地價值高於當時的購買價(父母贈與的現金總額),高出來的部分仍可能被女婿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舉例來說,女兒以2440萬元購買父母親的房地產(女兒資金來源是父母親的贈與),未來如果離婚,多數法院會認為此房地產是婚後財產,先鑑定該房地產價值,如果價值是3440萬元,再扣除父母親贈與的2440萬元,其餘1000萬元屬於婚後財產的增值,依法屬於女兒的夫妻剩餘財產,要跟女婿做分配。此外,也有法院依照個案判斷,認為此房地是贈與財產的變形,而不需要列入剩餘財產。所以蘇家宏健議,女兒購買父母的房地,未來不想要讓女婿主張夫妻剩餘財產,買賣價格就要盡可能跟市價相當。(二) 稅務部分:1. 贈與稅不計算,因為是女兒購買的行為。2. 房地合一稅:關鍵在於女兒用多少錢購買父母的房地,以及出售時機。房地合一稅會先計算有多少所得(成交價額-取得成本-相關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課稅所得的稅基)再計算要繳多少稅(課稅所得稅基x稅率=所得稅)。因此父母親可以決定用多少錢賣房給女兒,讓取得成本變高,就會減少課稅所得,此外女兒也可以持有較長時間,讓稅率比較低(45%、35%、20%與15%),或符合自用住宅相關條件者,課稅所得可扣除400萬元免稅額,稅率也用最低的10%計算。舉例來說,父母每年可利用每人244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夫妻兩人合計可達488萬元,夫妻合計一年贈與女兒的免稅額度可達488萬元,兩年共計贈與976萬元。以此類推,逐年贈與現金給女兒累積購屋資金,有效分散贈與稅負擔。如果女兒以2928萬元購買父母親名下的房地,女兒的資金來源全部來自父母親的贈與,父母如果想要完全免稅,運用每年免稅額贈與現金,大概需要6年的時間,488*6=2928。如果父母運用部分免稅額,其餘父母所贈與的現金繳交贈與稅也是一種方法。3. 土地增值稅:看父母親本身是否符合自用稅率決定。(三)適合情形:適合長期規劃、分年贈與且希望未來出售稅負較輕的父母。綜合來看,蘇家宏分析,若希望節省當下的贈與稅且一次完成,直接贈與房產較好;若想分散稅負、降低未來出售稅負,且有時間規劃,逐年贈與現金讓女兒以自行購屋的方式更合適。還有第三種方式,若父母親名下的房地產是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蘇家宏建議,可用遺囑指定由女兒繼承,女兒依照《繼承法》取得後,未來出售並沒有房地合一稅,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時間點也以繼承時做計算,會比較省錢,女婿也無法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而所謂的「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是計算夫妻「婚後」的剩餘財產差額,還要排除繼承、無償取得以及慰撫金的部分。小心吃到金屬碎屑!IKEA「1產品」出包 全額退款急召回知名百貨「集體撤櫃歇業」爆欠債600萬 市府出手了蝴蝶沒來「南部雨狂炸」專家揭原因:要等到明天
大S豪宅每月仍要繳百萬房貸 若無人負擔!恐面臨法拍
女星大S(徐熙媛)離世後,留下的龐大遺產成為外界關注焦點,而她生前和具俊曄居住的「台北信義」豪宅,每月仍須繳超過百萬元房貸,若無人可負擔巨額房貸,愛巢恐淪遭銀行查封並法拍命運。★延伸閱讀★大S長眠地曝光!具俊曄數度奔走終決定 傳和李玟為鄰汪小菲曾於上個月20日攜妻子馬筱梅(Mandy)飛來台灣,疑似透過視訊和S媽商討法律事宜。據了解,大S生前名下共有2棟房產,一為S媽現居、價值2.1億元的「國家藝術館」,另外和具俊曄同住的「台北信義」豪宅,每月須繳逾百萬元房貸。《壹蘋新聞網》報導,汪小菲和具俊曄的律師於上週碰面,針對大S遺產分配進行協商,若無人可負擔「台北信義」每月百萬元的房貸,豪宅恐遭銀行查封並法拍。外傳汪小菲已與S家完成遺產、親屬協議,但親屬直到成年前,都由生父汪小菲代理。★延伸閱讀★汪小菲夫妻爽玩雙北 爆「雨中下跪」為馬筱梅不是大S律師謝文明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若「台北信義」豪宅為大S於婚前購置,即屬個人財產,依法由具俊曄與未成年親屬各繼承1/3;若為婚後購置,具俊曄可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取得豪宅1/2權利,剩餘的1/2再由具俊曄和大S親屬各繼承1/3。不過具俊曄可單獨辦理「公同共有」繼承,在無需汪小菲同意的狀況下,將房產登記為具俊曄、大S親屬共3人繼承,汪小菲若想處分親屬名下遺產,則需向法院提起遺產分割訴訟。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有律師分析,由於汪小菲目前代理未成年親屬遺產,豪宅貸款須汪、具兩人達成共識,最理想的做法為3位繼承者共同負擔,畢竟若一方想獨自擁有,每月百萬元房貸無疑是不小負擔,後續分配情形仍待討論,短時間內恐難有結論。 國稅局要查稅了! 專家示警「5行業6行為」有漏快補繳 頂客夫妻「遺產不想給手足」律師曝3招:不怕被充公 祖厝被強拆、竹東如九龍城?科技首都城市治理失靈
大S生前豪宅房貸「每月破百萬」 律師:若無人繳恐被法拍
大S(徐熙媛)上月與家人赴日旅遊期間,不幸感染流感,併發肺炎離世,享年48歲。大S離世後,上億遺產分配備受關注,日前傳出遺產跟與家人監護權問題已經處理完畢。而大S生前與具俊曄居住的「台北信義」豪宅,每月仍須繳納超過百萬元的房貸,律師表示,未來房貸若是無人繳納,豪宅可能會被銀行查封拍賣。大S「台北信義」豪宅每個月還有超過百萬元的房貸需繳納。(圖/報系資料照)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汪小菲與具俊曄的律師上週已碰面,目前正協商大S留下的遺產分配。而大S生前故居「台北信義」豪宅去留的關鍵,在於是否有人願意承擔每月百萬元的房貸。對此,謝文明律師分析,房貸問題需由具俊曄及擁有兒女親權的汪小菲與銀行進行協商解決,若無人願意負擔房貸,銀行恐怕會查封拍賣「台北信義」豪宅。外界傳言大S的遺產與子女監護權問題已塵埃落定,但事實上並沒那麼簡單。大S生前希望孩子們留在台灣就學,依據《民法》規定,大S離世後,子女的監護權將自動歸屬汪小菲,S家目前已將子女的護照與台胞證交予汪小菲,據悉2名小孩暫時仍會留在台灣上學。大S生前名下共有3棟房產,包含與具俊曄同住的「台北信義」豪宅,以及S媽現居、價值2.1億元的「國家藝術館」。至於另一處「冠德遠見」,早在2020年5月以2.76億元售出。至於該怎麼處理大S名下房產?律師謝文明表示,繼承人須於大S離世後6個月內向國稅局完成申報遺產稅,若無法即時繳清,最多可申請18期分期付款,或申請實物抵繳,用銀行存款申請抵繳遺產稅。此外,謝文明指出,若「台北信義」豪宅是大S婚前購入,則屬個人財產,依法應由具俊曄與子女各繼承1/3。若為婚後購置,則具俊曄可依法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取得這棟豪宅1/2的權利,剩餘的1/2,再由大S的一對兒女各繼承1/3。值得注意的是,汪小菲身為子女的「親權行使人」,在確保是為孩子利益的前提下,可同意小孩處分財產,包括不動產過戶或房貸繼承。不過,謝文明律師也補充,若具俊曄單獨辦理「公同共有」繼承,則無需汪小菲同意,即可將房產登記為3位繼承人(具俊曄與大S的一對兒女)共有,這樣能確保不動產保護到大S的小孩成年。若汪小菲想處分孩子名下遺產,則需透過法院提起遺產分割訴訟。
史書華出軌「簽保密條款仍被發現」!前妻律師團驚人背景曝 曾代李靚蕾出戰
知名網紅「盾牌牙醫」史書華因時常在社群平台分享醫療案例與時事評論而受到關注。然而他婚內出軌語言治療師張偉倩遭前妻發現後,兩人於2023年10月4日在新北地院調解處調解成立,並簽下保密條款。不過前妻的律師團對巧妙利用例外條款曝光這起外遇事件,媒體人狂讚「手法高明」。媒體人范立達7日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史書華與前妻早於2023年10月4日正式離婚,並針對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達成調解。然而因雙方簽有保密條款,離婚內情未曾對外公開。如今事件曝光,關鍵在於保密條款中的一項例外條款。根據該條款,若史書華前妻因「侵害配偶權」向小三提告,並經法院判決、司法機關公告或第三方揭露,則不受保密協議約束,因此史書華前妻透過訴訟對象轉移,成功讓史書華的婚內出軌行為公開於世,巧妙規避了保密條款的限制。范立達感嘆,史書華前妻的律師團隊手法高明,不僅成功讓事件曝光,還在法律戰中獲得勝利。據悉,史書華前妻透過離婚調解獲得3600萬元,隨後又因勝訴小三官司,再獲得20萬元賠償,「讓史書華婚外情曝光、人設崩壞,可說是全面潰敗」。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負責此案的律師團隊,包括田欣永及陳建州,皆為民事與家事訴訟的頂尖專家。其中田欣永專精離婚、親權、夫妻財產及遺產案件,曾處理藝人許嘉容與前夫的離婚調解;陳建州則是鼎禎國際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擅長契約糾紛與強制執行案件。這支律師團隊最廣為人知的案例,莫過於藝人王力宏與前妻李靚蕾的離婚後續訴訟。他們不僅在台北地院為李靚蕾聲請相關案件,還多次發聲駁斥網路謠言,捍衛當事人權益,目前王力宏與李靚蕾的訴訟仍在法院審理中,外界持續關注後續發展。至於史書華則因這起婚內出軌案形象重挫,恐難挽回過往「醫界網紅」的光環。
史書華爆外遇已婚治療師! 媒體人讚「前妻律師很高段」:不違反保密條款
網紅「盾牌牙醫」史書華平時會在社群平台分享案例,也會針對政治時事發表評論,而他日前遭前妻郭女指控,婚內和語言治療師張偉倩不倫,還互傳「你很期待有小書華嗎」、「好想要你,我也是,我好濕」等訊息調情,事件引發熱議。對此,媒體人范立達大讚「史書華前妻的律師真的很高段」,透過控告小三來讓外遇事件曝光,又不違反先前簽署的保密條款,「史書華真的輸到脫褲子了」。范立達昨(7)日下午在臉書發文表示,史書華與前妻早在112年10月4日就離婚,也就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等事件,在新北地院調解處調解成立,但由於雙方當時簽有保密條款,外界始終不知情。范立達說,這件事現在被曝光出來,是因為保密條款有約定「惟就相對人(即史書華前妻)若對他人有因侵害配偶權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經私下協議、調(和)解成立、裁判確定者,而由司法機關公告或第三人揭露者不在此限」。范立達解釋,這意味著,史書華的前妻透過控告史書華的外遇對象,經過法院的判決,由司法機關公告,才讓這起外遇事件曝光,同時又能不違反保密條款的約定。「不得不說,史書華前妻的律師真的很高段。」范立達感嘆,與史書華調解離婚時,前妻先從史書華那裡拿到了3600萬元,現在又因控告小三,再拿到20萬元,「還讓史書華外遇的事情曝光,人設崩壞。史書華真的輸到脫褲子了。好律師真的很重要」。
驟然畫下完結篇的童話故事! 具俊曄能將遺產繼承的權利讓與徐媽媽嗎?
大S(徐熙媛)於2025年2月3日在日本旅遊因罹流感併發肺炎,逝世香消玉殞,除了讓人留下無限感慨,生命竟如此短暫與脆弱,也對於大S和具俊曄兩人相隔20年重逢,這宛如「童話般的愛情」,從2022年結婚至今,僅不到3年,竟驟然畫下完結篇,感到不勝唏噓。大S丈夫具俊曄近日發出聲明,表示關於大S的遺產,將會把所有權利,都讓給徐媽媽。但遺產繼承的權利,真的能讓與特定人嗎?首先,就大S身後財產如何分配的問題,大S與具俊曄婚後若未訂定夫妻財產制,依我國民法的規定,將適用法定財產制。在法定財產制適用之下,夫妻一方死亡會造成法定財產制消滅,此時具俊曄即可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範圍,僅限於「夫妻在婚後有償取得之財產」,且僅有在扣除婚姻期間所生債務後,剩餘財產較少一方,方可向剩餘財產較多的一方,請求雙方剩餘財產差額的一半。而具俊曄與大S自2022年結婚至今,不到3年,婚後財產的累積,恐怕有限,所以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應該也不是大S丈夫具俊曄主要想要讓與給徐媽媽的權利,更何況,民法規定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接著,在大S未訂定遺囑的情況下,依照我國民法的規定,大S的大部分遺產,將由具俊曄與大S二位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繼承比例均為三分之一,故大S累積高達數億元的婚前財產,將由具俊曄與大S二位未成年子女所繼承,而這筆鉅額遺產,似乎才是大S丈夫具俊曄想要讓與給徐媽媽的權利。然而,我國的民法規定,除非繼承人拋棄其繼承權,否則,從被繼承人死亡,繼承開始時,繼承人就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因此,自大S逝世後,具俊曄若未辦理拋棄繼承,即取得大S遺產,之後具俊曄將繼承而來的大S遺產,再贈與給徐媽媽,恐怕得繳一筆不低的贈與稅。那如果具俊曄辦理拋棄繼承,徐媽媽是否就可以成為繼承人,取得大S遺產呢?答案也是不行,在我國民法規定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為繼承之人,也就是具俊曄放棄繼承時,將由大S的二位未成年子女全部繼承遺產,拋棄繼承將無法達到讓與遺產繼承權利給徐媽媽的目的。常言道,人生無常,永遠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會先到,預立遺囑,提前安排身後事的重要性即可見一斑,遺囑,不僅可將遺產留給真正想要照顧的人,同時也可避免繼承人相互爭產。
「遺產稅1600萬」他月入7萬繳不出 專家教「3招」解決
華人普遍認為「立遺囑」不吉利避談死亡,卻可能造成後輩的負擔!一名網友家人去年過世,留下幾百萬現金、房屋、與土地,沒想到扣除免稅額後,遺產稅高達1600多萬元,他被嚇死上網求援,問大家該怎麼辦?許多網友看了以後紛紛羨慕他「有錢人才有的煩惱」,也有網友認為家人生前就該做好遺產規劃。對此,財務規劃專家廖嘉紅曝「3招」解決方法。網友在《Dcard》論壇PO文「被千萬遺產(稅)嚇死」,他表示家人過世遺產稅高達1600多萬,讓他相當苦惱。他寫道:「重點是根本繳不出來啊,小弟月入也才6-7萬 ,年薪也才一百初,完全不知道怎麼生出這些錢來!有上網爬過文好像太久會罰錢 ,如果一直都繳不出遺產稅,拼命給他罰錢最後遺產會充公嗎?!」網友被千萬遺產稅嚇死,上網求神人解答該怎麼辦?(圖/翻攝《Dcard》論壇)許多網友看了以後紛紛羨慕地說「能繳到千萬的遺產稅,祖產市值可是上億,像這種大戶人家,長輩居然沒規劃好繼承問題」、「真好,不像我沒這煩惱」、「真希望我也能為這種事情來困擾」、「幸福的煩惱」、「台灣人很怕提前談遺產分配,不然這一千多萬你還能直接省下來」、「沒做好遺產規劃,就會變這樣,所以啊,預留稅源很重要的!至於這狀況,最慘可以申請實物抵繳,不過可能有繳稅上限」、「找地政士或代書問過會比較清楚」。也有內行人建議他這樣做「本人地政士,你這遺產其實不算多,如果是113年過世的,反推計算遺產大概1.5億上下吧,遺產稅可以申請展延和分期,配偶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不動產的用地類別也要注意,銀行貸款是否尚未還清,很多細項可以注意,找專業人士詢問吧,建議找地政士」、「找銀行貸款,或用不動產實物抵繳(不划算),如果當初有透過保險預留稅源的話,事情會好處理很多,還有機會少繳稅。」還有過來人分享經驗「土地申請農用,可以少繳很多(父母雙亡繼承上億路過」、「可是你未來這塊地要申請變回建地就會更吃力,以前的建地跟現在的建地會有價差」、「這是真的,去年中才辦理的,在新竹縣(非竹北),115平方公尺的農地,政府裁罰60000、政府收變更回饋金713000規費,代書服務費351511,小小的一塊地,花了1百多萬才辦理好變回建地,重點是地上的建築物還是農舍,如果要再變更房子的部分,費用另外算」、「建議先申請分期取得移轉財產同意書,再來拿到市場上變賣就可以還款了,千萬不要跟國稅局用實物抵繳會虧爛」、「我辦過兩次拋棄繼承,總共賺了三千多萬,還不用繳稅,有夠爽的啦,給你參考」。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日前表示,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後,應於繳納期限內繳清稅款,繳納現金有困難時,可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第2項規定,於繳納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分18期以內繳納,且每期以不超過2個月為限,也就是最長可達3年,納稅義務人於繳納各期稅款時,應加徵分期利息至繳納日;惟未如期繳納時,除加徵分期利息至該期限繳日期屆滿之日外,應就逾期部分加徵滯納金。專家曝「3招」解方針對天降鉅額遺產稅,卻繳不出來的民眾,財務專家廖嘉紅分享「3招」解決方法,包括: 1、夫妻差額分配:配偶一方死亡後,生存配偶可以在分配遺產前,先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如此一來,遺產稅會降低許多。 2、實物抵繳:應納稅額30萬元以上,繳納現金確有困難者,可向國稅局申請遺產稅實物抵繳,將土地以公告現值抵繳遺產稅,舒緩籌錢壓力。 3、用自己的資產國稅局,緊急出售不動獲得現金繳遺產稅:若原PO名下有不動產,可設定擔保抵押權給國稅局,則可出售繼承的不動產,變賣的現金即可繳納遺產稅。 假遺囑詐孤獨死! 地政局曝「台版地面師」破案秘辛:快做這1事 租金飆漲寫28年新高!專家:房東感覺成本增加 輝達總部花落誰家? 各地瘋搶一票狂猜 經長潑冷水:都不對
理科太太涉違個資法、妨害秘密 這條不起訴確定
本名陳映彤的百萬Youtuber「理科太太」,2021年底和理科先生John打離婚訴訟時,因私下取得John的病史等醫療資料向北院具狀,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個資法》起訴,另前夫John控告陳女蒐集他上網批評陳女生活、抱怨離婚訴訟對話文章,涉嫌妨害秘密罪部分,因前夫John未聲請再議,陳女獲不起訴確定。媒體報導,被封為「學霸」的理科太太,前夫理科先生John也來頭不小,是台裔美籍藥師,2人在2021年12月離婚,5年婚姻畫下句點。但John不滿在雙方打離婚訴訟時,前妻為獲取案件審判優勢,非法取得他的病史等醫療資料及他上網抱怨前妻的生活、離婚訴訟的私密對話文章,作為證據具狀向台北地院提出,向北檢提告前妻妨害秘密罪、違反《個資法》。檢方調查時,陳女否認非法取得前夫的醫療個資,並稱前夫發文的網路帳號,是屬於她商業帳號下的一個子帳號,她並沒有非法蒐集前夫的網路對話文章及紀錄。北檢去年12月偵結,依違反《個資法》起訴陳女,另陳女被控妨害秘密罪部分,罪嫌不足,予不起訴處分。起訴指出,陳女與前夫John於2021年12月17日在北院調解離婚,2人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等相關事件仍在北院審理中。陳女為取得案件審判優勢,知悉前夫身心狀況及用藥情形,竟私下向醫療相關人士取得記載前夫病史及用藥資料的紙條,並依據該紙條於去年8月18日向北院具狀主張,損害前夫利益。對此,理科太太經紀人回應,理科太太否認不法,目前尚未收到地檢署相關文件,理科太太訴訟上使用的資料符合《個資法》規定。雙方爭議已進入司法程序,法院還沒做出判決,理科太太會靜待司法結果。
結婚30年尪人間蒸發 「貸款害房被法拍」人妻無家可歸怒告…結果出爐
北部一名人妻指控,自己和丈夫結婚30年,男方某天無故離家,自2022年7月起失聯至今,消失期間還向銀行貸款,導致房子遭法院查封、拍賣,害得她無家可歸,一氣之下決定訴請離婚,並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士林地院法官審理後,判准2人離婚,且人夫必須支付原告新台幣424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人妻主張,兩造於民國82年11月12日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詎被告竟於111年7月15日無故離家,亦自工作處離職,經原告四處尋找未果,報警協尋後雖在112年1月2日經尋獲,但被告不願與原告聯絡,之後亦未返家,原告雖再度報案請求協尋被告,但至今仍未尋獲,且行蹤不明。原告主張,雙方之共同住處係兩造婚後所購置,房屋貸款原已還清,但被告不知為何又至銀行貸款,且有債權人持票據聲請強制執行,致住處遭法院查封、拍賣,原告只得另覓住處,被告存心拋妻棄子不顧家庭生計,爰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同條第2項規定,請求法院擇一准為離婚之判決。女方表示,被告自111年7月15日失聯至今,原告四處尋找,造成兩造離婚,原告為此經常失眠、無法工作,被告應給付原告離婚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新臺幣50萬元。又兩造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被告名義購買土地及建物,依起訴時原告初估價格為828萬元,故原告得依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規定,請求被告給付414萬元。士林地院審酌,原告為專科學校結業,曾從事餐飲服務業,兩造結婚迄今已逾30年,雙方婚姻因被告無故離家不回,及積欠銀行貸款、民間債務致共同住處遭查封拍賣,造成婚姻破碎而離婚,原告因此所受痛苦程度等情,裁定准許2人離婚,且男方應支付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加10萬元精神慰撫金共424萬元;可上訴。
「睛視媳婦」黃宥嘉斷千億豪門婚 她追千萬財產和鑽戒法官這麼說
有「睛視媳婦」稱號的美女眼科醫師黃宥嘉,因上節目大曝豪門婚變內幕,大損前夫陳文彥家,離婚後,黃打官司要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希望爭取包括前婆婆贈1克拉鑽戒、蕭邦女名錶及現金100萬,及1100萬元差額。士林地院一審審理後,認陳應給付296萬餘元。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陳文彥抗辯表示,離婚調解其中一條為「兩造離婚事由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拋棄,互不為請求」,他認為既已拋棄就不得再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同時稱其財產總額均與自身無涉,請求免除或酌減黃分配額。對此,法官以2015年為剩餘財產分配的計算基準時點調查,陳指出「相互拋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內容,並未提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雖可預先拋棄,但和解書既無關乎拋棄權利記載,故不採納陳的說法。據了解,陳文彥存款總額維444萬4479元,股票部分148萬9521元,積極財產為593萬4000元,法官審酌兩造婚後協力組成家庭,陳承認黃婚後仍進行眼科醫師工作,難認有不務正業、浪費成習、坐享其成等對於婚後財產的增加毫無助益情事,且無法舉證黃無貢獻,故判黃宥嘉可得財產差額296萬7000元。至於占有鑽戒等飾品及現金100萬,陳也否認,法官認為黃提供的照片,僅能證明她於訂婚及結婚儀式時配戴,無從推斷前夫和婆婆有全數贈送之意,而現金100萬,黃也無法提出證據,故請求返還無理由,不應准許,在一審判決後,陳文彥提起上訴,但是未繳納二審裁判費45604元,去年12月28日法官裁定駁回,裁定送達後5日內陳仍可向法院提出抗告狀。回顧兩人的婚姻關係始末,黃宥嘉在2013年嫁給陳文彥,2017年協議離婚,離婚後女方屢在節目上大談婚變內幕,甚至揭前夫是東帝士集團創辦人陳由豪的姪子,導致雙方裂痕加劇,更挨告公然侮辱、妨害名譽、個資法等,事後獲不起訴無罪,但仍讓她直喊「恭喜前夫漂白不成,反被法院認證!遠遠超越台灣其他媽寶」。
為打贏離婚官司…百萬YTR理科太太蒐集前夫病史 違反個資法被起訴
本名陳映彤的百萬Youtuber「理科太太」和理科先生John在2021年12月離婚,但她與John在台北地院打離婚訴訟,為取得案件審判優勢,私下取得John的醫療資料,具狀向北院提出主張,台北地檢署22日依違反個資法起訴陳女,另陳女被妨害祕密罪部分,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媒體報導,被封為學霸的理科太太,老公理科先生John也來頭不小,是台裔美籍的藥劑師,2人在2021年12月離婚,5年婚姻畫下句點,John當時受訪透露兩人離婚內幕,指控理科太太被名氣改變、無法兌現承諾,夫妻溝通不良,甚至離婚前遭冷暴力、發文埋怨John不回台探親等5罪,並透露希望理科太太能幫忙家務,卻遭回「我很累」。但理科太太否認前夫指控。起訴指出,陳女與前夫John,2021年12月17日在台北地院調解離婚,2人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等相關事件仍在台北地院審理中,陳女為取得案件審判優勢,知悉前夫的身心狀況及用藥情形,竟私下向醫療相關人士取得記載前夫的病史及用藥資料等資料紙條,並依據該紙條於去年8月18日具狀向北院主張她權益,損害前夫利益。理科太太在台灣出生,小學到高中都就讀薇閣,後來申請到密西根大學安娜堡分校攻讀生物醫學工程,研究所時申請上哥倫比亞大學,最終獲得生物醫學工程碩士學位,但她因選擇創業一度瀕臨破產,之後靠著一支5分鐘影片把自己當白老鼠實驗,先塗上高濃度痤瘡桿菌冒出痘痘,再用自己的保養品治療,並戴著安全帽攝影機,一分鐘拍一張照片記錄臉上變化,最後創下千萬點擊率,也讓她身價翻漲。她因於2018年上傳首支影片以招牌語:「Hi!大家今天過得好嗎?」走紅,當紅之際更邀來劉德華、蔡依林等人上節目,成為百萬網紅。然而人紅是非多,她隔年就傳出點閱率下滑,被虧跌下神壇,之後理科太太跟前夫貼出開箱影片,介紹「子宮頸癌自我篩檢套組」,因違法代言醫療器材引發軒然大波,最後被台北市衛生局開罰20萬元。★《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服用精神科藥物,請勿自行停藥!衛福部24小時安心專線:0800-788-995。
結婚別急著買房!家事律師揭「殘酷5真相」勸:先衡量自己的離婚實力
結婚買房是許多人的夢想,但家事律師梁維珊在臉書社團「家事律師的鬼故事」建議,婚後不要堅持買房、不要當房貸保證人,因為「你的婚齡可能比房貸時間還短」,並列出5個重點,分析婚姻一旦走到離婚,將會遭遇哪些嚴峻的現實挑戰。一、 房貸保證人不列入婚後債務,不會讓你的財產變少,除非跟銀行簽貸款契約的主債務人已經違約若丈夫買房登記在老婆名下,丈夫為債務人,老婆當保證人,雙方如離婚又假設房屋價值2000萬,先生還有1200萬房貸,且除該筆債務沒有其他財產,妻子一旦被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就要給丈夫1000萬元現金。此外,若丈夫不繳1200萬房貸,妻子也因為保證人緣故,還是要幫對方還。二、 房子登記在你名下,但扣除房貸債務後要分現金給對方,最後只好賣掉房子,對方如果有誠意,請依法做夫妻贈與。假設婚後買的房屋登記在太太名下,貸款也由太太繳,一旦離婚並面臨剩餘財產分配,太太就要拿出房產扣掉房貸後剩餘的一半價值現金給對方,若不足,只能賣房變現。如果老公有誠意,最好買房時就把房屋贈與給太太,未來即使離婚,該房產也不會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三、合宜宅便宜,但有限售令,在限售期間無法做資金流動,還要分配財產給對方,最後只能法拍一旦名下有房,在剩餘財產分配要拿出鉅額現金給對方,若現金不足想賣房,就會因房子是合宜住宅,無法在限售期間出售,最後恐淪落遭法拍下場。四、父母出的頭期款或贈與最好依法完稅,不要為逃稅最後變成夫妻財產分配部分父母為規避贈與稅,會在子女婚後買房時幫出頭期款。但若沒有繳贈與稅,這筆錢在孩子離婚時很可能被法官認定為婚後財產,列入剩餘財產分配的計算。五、婚前買的房,婚後拿自己薪水付貸款,這筆帳銀行記的清清楚楚,以後付的貸款變成對方可以分配的數字婚前買的房雖不列入婚前剩餘財產分配計算,但婚後繼續付的房貸,在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時,都會被列為婚後的收入。梁維珊強調,人不能被社會「一個成年人應該有的樣子」的框架限制,每個人的人生都是獨特、無法貼上複製的,尤其是上千萬的負債,不是每個人都能承擔到最後一刻。所以婚後買房問題,最好還是先請教律師,與計算婚後的各種開銷,畢竟婚前婚後的各種差異與壓力,足以消滅所有愛情、激情與親情,最後可能只剩婚外情。買房前,先衡量自己的離婚實力。
宣明智兒子宣昶有離婚 判付前妻723萬元
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的兒子宣昶有與妻子王敏感情生變,法院判准2人離婚確定,王敏訴請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考量王女是「盡責任的好媽媽、好太太」判決宣昶有須給付她723萬7224元。可上訴。47歲的宣昶有在2005年與竹科新長豐公司創辦人王公展女兒、自由作家王敏結婚,當時被譽為「竹科王子與公主的完美婚禮」,2013年2人鬧上法院,王敏追加反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經最高法院就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部分發回更審,離婚部分判准確定。王女主張, 與宣男已獲法院准離婚確定,他在2013年11月28日訴請離婚時之婚後剩餘財產為8172萬744元,她則為74萬3744元,差額半數為4048萬8500元,請求被宣男須給付她1112萬9765元。高院更一審認為,宣男稱王女「是個盡責任的好媽媽,是個關心我的好太太,會幫我想三餐、起居」,顯見王女在兩造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對他生活照料,應有相當之貢獻及協力,王及宣的婚後剩餘財產價值各為74萬多元、1521萬多元,判決宣須給付王差額半數、723萬7224元。可上訴。
「同居28年」情斷藍文青!夏光莉討6856萬分手費 法官判敗訴理由曝
本名夏宗莉的藝人夏光莉與藍文青,感情破裂後,夏女提告主張與藍同居一起生活28年,共同經營火鍋店及建設公司,可「類推」適用夫妻身分上及財產上法律關係之規定,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藍須給她6856萬多元,台北地方法院認定2人不是夫妻判決駁回請求,可上訴。夏女說與藍在認識時都為演藝人員,從1992年起至2020年,彼此恩愛扶持,同居一起生活28年,並先後齊心共同經營事業,客觀上不僅具「性」及「生活」之共同,並有「經濟」之共同,主觀上兩造具有結為夫妻之意思。她說,雖然與藍欠缺婚姻要件,但屬於事實上夫妻之法律關係,可依夫妻財產上法律關係之規定,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她與藍剩餘財產差額為1億3712萬3200元,所以她得請求平均分配之剩餘財產差額為6856萬1600元,藍須給付。台北地院認為,夏與藍並未舉行結婚儀式,無法律上婚姻關係,無從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事實上夫妻關係之日常生活花費分擔,並非事實上夫妻關係就得主張類推適用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依據,判決駁回夏女的請求。另夏女提告指稱,2005年她仲介土地的酬金800萬元,寄託在藍男的帳戶內,請求法院判決藍返還,去年台北地方法院認定,當時雙方有簽立保管條,藍男須返還800萬元給夏女。可上訴。
痛斬16年婚2/上法院離婚 陳美鳳花四年打跨海官司…傳付上千萬換得自由身
名人婚姻亮紅燈,為了爭錢或是爭監護權,時常得耗費數年的心神來打離婚官司。像柯以柔離婚官司就打了四年多,陳美鳳更是跨海打離婚官司,四年多時間像歹戲拖棚,費盡辛苦及錢財才換得自由身。柯以柔因前夫郭宗坤出軌,2018年訴請離婚,官司一打就長達4年多,經過多次調解、開庭,高院維持一審判決,判離,並要郭宗坤賠償精神慰撫金40萬元。柯以柔千辛萬苦迎來勝訴,她秀出「空白配偶欄」的新身分證,感嘆表示:「從今天起,我終於自由了!」陳美鳳2012年和結婚9年的前夫David婚變,她當時抓包David與同事搞曖昧,還被對方酒後家暴、摔手機;後來David在美國訴請離婚,要求陳美鳳月付300萬贍養費,聲請假扣押3千多萬元的美國房地產,獅子大開口要一半的財產,婚姻徹底決裂,陳美鳳赴美5次打跨國官司,對簿公堂4年才正式離婚,外傳她付了上千萬元和解金,才取回了房子,並恢復單身。賈靜雯2010年結束與孫志浩的婚姻關係,在離婚官司中,孫志浩訴請依「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要求賈靜雯支付兩千六百萬元,兩人除了爭錢之外,也爭監護權。官司打了2年,賈靜雯贏得家人扶養權,她曾形容,那場官司曾讓她痛不欲生,但為了家人重新開始打拚,讓她變得堅強,而雙方後來也已經大和解。
三民書局爭產1/創辦人劉振強過世5年 10餘億遺產母子決戰7月
國內出版龍頭三民書局創辦人劉振強2017年1月23日過世後,遺孀莊梅、長子劉仲文,以及目前實際掌管三民書局的次子劉仲傑等人爆發遺產爭奪戰。莊梅和長子劉仲文為一派,次子劉仲傑、女兒劉念華、劉念芸則為另一派,雙方互告纏訟5年,法律戰打得難分難捨,至今沒人占上風,目前最受矚目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官司,台北地院將在7月13日召開調解庭,母子間是否能就遺產分配達成協議,備受各界矚目。據了解,三民書局資產最值錢的是位於台北市復興北路的三民書局總公司(復北店)以及重慶南路門市部(重南店)的土地及房屋。資深房仲指出,兩者房地產市值合計超過11億元。相關資料顯示,三民書局復北店包括1至4樓和地下室,建物總面積為828.76坪,市值約5.5億元,重南店有兩個門號,59號是獨棟1至3樓透天厝,建物總面積為176.67坪,市值約4.3億元,61號是11層大樓,劉家擁有其中1至4樓,建物面積為211.72坪,市值約1.8億元,合計市值11.6億元。資深房仲估計,三民書局位於台北市「復北店」(右)、「重南店」(左)的房地產價值,合計超過11億元。(圖/張文玠攝)三民書局劉家母子爭產案,從三民書局創辦人劉振強過世後4個月、即2017年5月間點燃戰火,先由長子劉仲文對弟弟劉仲傑提起詐欺、偽造文書等罪的刑事告訴,隔年2018年1月間,劉母莊梅對子女提起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民事訴訟案件,至今超過5年,家屬間仍無法對遺產分配比例達成共識,還衍生出一籮筐的民刑事訴訟案件,宛如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過世後翻版。三民書局劉家在爭產訴訟中,彼此都無好話,裁判資料指出,劉振強指定接棒的次子劉仲傑,指稱大哥劉仲文有傷害家人、虐待動物情形,且從30歲起就要求父親劉振強分配遺產、金錢,還威脅「以後打官司都打不完」,使劉振強對長子厭惡不已,父子關係破裂,因此過去20、30年兩人幾乎不見面,劉振強還嚴禁長子進公司,三民員工也作證長子20年沒進公司,直到劉振強過世後,才看過他。不過長子劉仲文則辯稱自己1994年3月以前都還是三民書局董事長,後來因為身體不好,父親劉振強才把他的董事長頭銜拿掉,安排他接下家族事業體中每年會有數百萬元收益的部分,1997年他癌症復發,人則在美國。此外,劉仲傑另外代表的偉強投資公司,還告大哥劉仲文侵占公司借用他和母親莊梅名義開立的帳戶,牽動帳戶內3千多萬元保險金,連帶影響母親莊梅提領相關帳戶1千多萬元,涉及金額高達5千萬元,不過檢方和法院認為,莊梅曾從帳戶匯出贈與款項給兒女們,公司也曾將股利、購買房地產款項匯入劉仲文帳戶,劉仲文還用帳戶存款繳納綜合所得稅等款項,顯示帳戶各屬莊梅、劉仲文所有,兩人有權處分帳戶存款及變更存摺印鑑,因此檢方和法院都認為雙方互告所涉罪證不足,均不予起訴。三民書局劉家爆發母子互控民刑事官司,高等法院民事庭判決母親莊梅勝訴,免還帳戶1464萬元存款。(圖/報系資料照)檢方也指出,本案其實是雙方對於遺產分配有爭執,才引起一連串的訴訟,法院也判決莊梅免還1464萬多元帳戶存款。對此,劉仲文透過律師表示,不便受訪。三民書局員工則在2018年9月18日登報力挺次子劉仲傑,認為他接棒20餘年,擔任總經理以來成績有目共睹,還痛批家屬爭產不該不擇手段,並擔心此舉將毀滅公司存續、影響550位員工生計,登報內容還將矛頭指向劉振強遺孀莊梅,指她已定居美國40年、擁有美國護照,除了已取得5億元遺產,每年還有近1500萬元租金收入,不應興訟毀滅劉振強一生辛苦盡力維護的三民書局。
眼醫黃宥嘉節目落淚控前婆婆惡行 前夫家不忍了怒揭拜金真面目
經常現身談話性電視節目的美女眼醫黃宥嘉多次大爆自身的「豪門婚變」內幕,大損前夫陳文彥和陳母,陳文彥的舅舅之前一度上網反擊,如今更出面控訴黃宥嘉根本是個拜金女,雖已離婚逾3年,至今仍覬覦陳家財產,日前還提出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訴訟!睛視媳婦1/眼醫黃宥嘉節目落淚控前婆婆惡行 前夫家不忍了怒揭拜金真面目https://www.ctwant.com/article/100110睛視媳婦2/發霉臉盆透露女醫師內心真相 前夫舅怒:陳家娶到她就是衰https://www.ctwant.com/article/100111睛視媳婦3/女醫產後就變臉!家中大肆嗆聲 威脅大姑要玉石俱焚https://www.ctwant.com/article/100112睛視媳婦4/黃宥嘉失態影片曝光!諷婆婆「肖查某」還丟東西 前夫制止也遭殃https://www.ctwant.com/article/100113睛視媳婦5/豪門公子探視親兒遭辱罵 前岳母還揚言:告你性騷擾https://www.ctwant.com/article/100114
主動告進法院求離婚!張清芳獲高人指點 花5百元換「16億佛心價」贍養費
在歌壇有「東方不敗」稱號的天后張清芳,與投資教父宋學仁的15年婚姻,上月底無預警畫下句點,震驚台灣演藝圈。而根據媒體掌握到的消息,張清芳與宋學仁兩人,並非單純私下協議離婚,而是張清芳主動出手,告進台北地方法院,兩人是直接在法官面前調解離婚,當場分清楚財產。最終張清芳花了500元的調解費,換得身心自由與16億的離婚贍養費。據《鏡週刊》報導,張清芳與宋學仁的離婚手續,是透過到法院出庭,親自站在法官面前調解完成的。據悉,張清芳要求離婚的理由,是她認為自己「在婚姻中失去自我,成了家庭局外人」。報導中指出,張清芳在婚後第10年,也就是在2015年時,她與宋學仁為了兒子的中文教育,舉家從香港搬回台灣。宋學仁從婚後到兒子長大,都以兒子與事業為重心,張清芳不論想做什麼事,都要經過宋學仁同意才行。這樣的生活長久過下去,讓張清芳漸漸覺得,在婚姻裡失去自我。原本孩子還小,她還能忍耐,但現在孩子大了、紛紛出國讀書;丈夫也忙於工作,鮮少在家陪伴,也讓她決定藉離婚求得自由,斬斷這場長達15年的婚姻。因此,張清芳委請幫許多女星打過離婚官司的知名律師賴芳玉,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告,要求與丈夫宋學仁離婚,並分配夫妻財產。當時張清芳要求離婚的主要理由,是她認為在婚姻中失去自我,成了家庭局外人。而張清芳提告離婚時,同時要求先以調解程序來分配夫妻財產,當時她先繳了1千元的調解費,調解成立後,她獲得500元的費用退還。所以總計張清芳只花了500元,分得了宋學仁13億元現金及股票,與一棟價值3億元豪宅,共計16億的財產。有知情人士並向《鏡週刊》提到,張清芳的前夫宋學仁,其個人資產逾150億元,張清芳則約有5億元,兩人離婚後,張清芳其實大可要求宋學仁付她逾70億元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但張清芳並沒有獅子大開口,只透過律師提出約16億元的財產請求,已經算是「佛心價」,而雙方對財產分配上並沒有太大意見,離婚調解一次就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