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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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姜粿粿私下協商離婚!他2原因吃大虧 恐拿不到800萬元
范姜彥豐爆出粿粿出軌王子後,雙方歷經2週的互相廝殺。據悉,為了避免在法院判決上留下紀錄,范姜和粿粿決定以私下協商方式進行調解,不打算提起訴訟。不過,由於2人婚後的收入與金流多半流入由粿粿家人設立的公司帳戶,范姜想要取得先前在公開爆料前談好的800萬元,恐怕不如預期容易。據《鏡週刊》報導,范姜與粿粿婚後以幸福時尚夫妻的形象接下不少業配與代言。為了節稅,粿粿與范姜不僅在接工作時多以現金收款,就連工作室也是以粿粿家人的名義成立的。因此范姜彥豐可說是相當吃虧。有消息指出,粿粿自遊美返台後,便開始產生離婚念頭,遂將家中存放的大筆現金搬去王子家。范姜雖然發現家裡少了一大筆錢,但也無可奈何。再加上2人的工作室都是在粿粿家人名下,若雙方最後走上法院,范姜能分到的夫妻財產恐怕非常有限。
力破婚變傳聞!何超蓮、竇驍澳洲甜蜜度假 秀恩愛全被拍
賭王千金何超蓮與中國男星竇驍2023年4月在峇里島舉行婚禮,婚後生活一直是外界關注焦點。然而,自去年起不時傳出婚變風聲,近日更因向太(陳嵐)一句「富家女嫁演員正在鬧離婚」的言論引發熱議,網友普遍解讀為暗指這對夫妻。面對各方揣測,兩人日前已發聲駁斥謠言,並以實際行動打破傳聞,近日更被目擊在澳洲度假,感情依舊甜蜜如昔。陸媒日前報導指出,婚前協議核心條款包括夫妻財產完全隔離、竇驍不得干預何家生意、婚後收入五五分成,若婚姻維持不足3年,男方持股需折價清退。爆料稱,竇驍對此態度強硬,直言「結婚不是開公司」拒絕簽字。竇驍上個月23日於社群平台發文澄清,表示:「我們本不想回應這些莫須有的話題,沒成想事態變得越來越離譜。還望大家勿信謠、勿傳謠。」何超蓮則回應:「我們感情穩定,無需以外在形式事無巨細地證明。感謝關心,也呼籲停止傳播不實訊息。」而在11月4日竇驍出席西安活動時,仍佩戴婚戒現身,進一步穩定外界觀感。網友在澳洲偶遇何超蓮、竇驍。(圖/翻攝小紅書/優雅的貓)網友在澳洲偶遇何超蓮、竇驍。(圖/翻攝小紅書/優雅的貓)昨日有網友在澳洲偶遇兩人並分享合影,畫面中何超蓮身穿衝浪服,竇驍則以T恤搭配長褲,手持飲品,兩人談笑風生、互動自然,顯見情感穩固。發文者稱:「何超蓮很親切,還主動跟我先生打招呼。」另有網友也透露分別在當地歌劇院與街頭與兩人擦肩而過,「全程手牽手、有說有笑,超級甜蜜」。
老公滑新聞「教育邊界感」!張齡予曝夫妻底線:不能突然不回家睡覺
張齡予今(31日)主持更生少年關懷協會「如果,還有選擇」特展活動,最近范姜彥豐控訴老婆粿粿婚內出軌王子(邱勝翊)引起全民吃瓜, 張齡予說她跟老公也有滑到相關新聞,但她更心疼的是事件對「家人」可能造成的影響,想藉此機會向大眾呼籲。 張齡予身為人母,對於許多網路討論已經偏激到波及「家人」,感到非常心疼和不捨。她表示:「希望呼籲大家克制,大人的問題不要影響到小孩。」她指出,這些討論內容都會在網路上成為歷史紀錄,對「家人」的成長過程可能造成陰影。「希望大家一起守護小朋友,不要讓她感覺到不舒服的態度跟言語。」張齡予透露,老公滑手機看新聞時有感而發,順帶教育她保持邊界感:「他說邊界感很重要,維繫關係跟婚姻要有認真界線,婚姻就是要忠誠。」她跟老公結婚三年,她認同彼此還是要保留各自社交空間,達成每周要有一半時間留給家庭的共識,週末要陪伴小孩為主,突然不回家睡覺是絕對不能發生的事情。而粿粿掌握共同經濟帳戶,讓范姜彥豐連自己工作收入都無法動用,婚後夫妻財產管理也成為話題。談及夫妻財產管理問題,張齡予則堅守「經濟獨立」的原則。她表示:「我覺得經濟獨立很重要。以前媽媽就教育我,不要伸手跟男生拿錢,要有經濟能力。」
何超蓮、竇驍婚變傳聞不斷! 兩人親發聲說明了
中國大陸男星竇驍與「賭王千金」何超蓮的婚姻風波近日再度掀起外界熱議。先前有消息指稱,雙方因經濟矛盾鬧出離婚風波,且傳出2人至今未被登記在婚姻系統原因,源自於竇驍堅決不簽署長達28頁的婚前協議。對此,兩人發聲駁斥,表示他們感情穩定,希望大家勿信謠言、勿傳謠言。陸媒日前報導指出,婚前協議核心條款包括夫妻財產完全隔離、竇驍不得干預何家生意、婚後收入五五分成,若婚姻維持不足3年,男方持股需折價清退。爆料稱,竇驍對此態度強硬,直言「結婚不是開公司」拒絕簽字。此外,原本傳出竇驍獨立承擔2人在峇里島的婚禮費用,實際上該場婚禮耗資約5000萬港元,是由何超蓮母親陳婉珍出資,男方僅支付500萬港元聘金。由於竇驍並非家族聯姻對象,無法動用何家信托基金,與何超蓮先前稱婚禮細節由竇驍全權處理的說法形成矛盾。面對謠言滿天飛,竇驍與何超蓮於23日雙雙在微博發文回應。竇驍率先呼籲外界不要被虛假訊息誤導,「大家好,首先在此先向大家致歉,這兩天網路上的喧囂佔據了公共資源。我們本不想回應這些莫須有的話題,沒成想事態變得越來越離譜。 所以還望大家勿信謠勿傳謠。感謝。」隨後何超蓮轉發竇驍的貼文,並寫道:「感謝所有善意關心我們的朋友,也理解大家的好奇。但我們始終認為,感情的穩固與否,無需通過任何形式向外界事無巨細地展示來證明。我們感情穩定。在此也呼籲大家,停止傳播不實信息。」
竇驍何超蓮傳婚變!知情人爆男方拒簽「28頁婚前協議」 雙方至今沒領證
大陸男星竇驍與「賭王千金」何超蓮的婚姻風波近日再度引發熱議。先前有消息稱,何超蓮婚禮由男方承擔費用,房產歸女方所有,雙方因經濟矛盾鬧出離婚風波。不過,今天(22日)又有知情人士爆料,2人至今未領結婚證的原因,源於竇驍堅決不簽署、長達28頁的婚前協議。綜合陸媒報導,該份協議核心條款包括夫妻財產完全隔離、竇驍不得干預何家生意、婚後收入五五分成,若婚姻維持不足3年,男方持股需折價清退。竇驍對此態度強硬,直言「結婚不是開公司」,拒絕簽字。爆料稱,協議背後反映了賭王家族對歷史財產糾紛的戒備心,尤其是三太陳婉珍對非豪門背景成員的配偶採取嚴格防範。此外,原本傳言竇驍獨立承擔2人在峇里島的婚禮費用,實際上該場婚禮耗資約5000萬港元,是由何超蓮母親陳婉珍出資,竇驍僅支付500萬港元聘金。由於竇驍並非家族聯姻對象,無法動用何家信托基金,此與何超蓮先前稱婚禮細節由竇驍全權操辦的說法形成矛盾。網友實際查詢澳門婚姻登記系統後,未發現2人登記紀錄,由此引發「只辦婚禮未登記」的猜測。據悉,賭王家族有「先婚禮後登記」傳統,需經生育考驗或簽署協議後才補辦登記,竇驍拒簽協議可能導致流程無限期擱置。事實上,竇驍與何超蓮自2024年起,已不再公開同框,其中男方不僅缺席何家中秋宴及三太壽宴,並清空微博夫妻合照,個人簡介也由「何超蓮丈夫」改為「演員」。截至目前,竇驍與何超蓮仍未對爆料作出正面回應,事件仍引發外界關注。
山東男中獎後狠砸百萬打賞女主播 妻打開「300萬養老金卡」竟是空的
中國山東德州的苑姓女子,因丈夫中獎成了「百萬富翁」,沒想到婚姻卻隨之崩壞。2024年12月17日,她的丈夫老王花人民幣42元購買彩券,一舉中得1017萬元,稅後實得814萬元。本應是平凡夫妻的幸運轉折,卻在金錢湧入後變成一場情感與人性的災難。根據媒體報導,苑女控訴丈夫在中獎後性情大變,沉迷賭博與網路直播,短短一年內竟對多名女主播抖內超過120萬元。根據《金羊網》和《中華網》綜合報導,起初老王滿心歡喜地告訴妻子好消息,還拿出一張聲稱存有300萬元的金融卡,說是兩人以後的養老金。苑女信以為真,把卡收進抽屜。沒想到三個月後,丈夫整夜泡在手機直播房,白天則約牌友打麻將。到了2025年7月,他謊稱要外出買茶葉,一走就是四天。苑女心生疑竇,特地到車站接人,結果親眼看到丈夫與一名年輕女主播同行,舉止親暱,宛如情侶。她說,那名女子正是他在直播房裡反覆抖內的「女神」。事情曝光後,老王不再掩飾,甚至揚言要「找女主播幫他生孩子」。苑女氣憤之餘決定離婚,然而當她打開那張「養老金卡」時,裡頭竟是空的。根據她調閱的銀行明細,丈夫在中獎第三天就一次提領710萬元現金,剩下的錢也不知去向。她控訴「沒中獎的時候,他說要和我過一輩子;中了獎,人就變了。」也因為如此,苑女隨後提起離婚訴訟,並將丈夫涉及的巨額抖內與資金轉移列為主要爭點。律師解釋,《民法典》第1062條明定,婚內所得彩券獎金屬夫妻共同財產,老王擅自轉移710萬元,屬於隱匿與侵占夫妻財產。若證實120萬元抖內屬不正當關係或過度消耗家庭資產,妻子有權要求返還部分金額。事件曝光後,有媒體也找到其中一位涉事女主播。對方回應「他抖內的不止我一個,我只是靠抖內生活的主播,我離婚了單身,不會和那麼年紀大的人談感情。」她聲稱沒有私下越界行為,也表示若平台要求退款,願意配合。另一段訪談中,女主播更是直言「錢又不是給我自己,我靠抖內吃飯,他多大我多大?我再找男朋友也不會找他。」老王面對記者訪問態度冷淡,只說「她已經告我了,我還能說什麼?錢我花了,我還賭博呢,等開庭再說。」這番話徹底刺痛苑女,她坦言「十年婚姻,一夜崩潰。」據悉,這對夫妻2016年結婚,沒有共同子女,婚前老王就熱衷購買彩券,中獎後更把「幸運」當成放縱的藉口。從甜蜜夫妻到對簿公堂,短短十個月內,一場橫財讓原本平凡的生活支離破碎。如今,法院已受理苑女的離婚訴求,案件將於近期開庭審理。
老婆偷幫娘家擔保借30萬人夫氣炸 全場搖頭勸離婚:你會被拖垮
一名人夫近日抱怨,他跟老婆結婚不到1年,而她在婚前為了幫助家裡成為「扶弟魔」,前後背70萬的債務,現在小孩即將出生,發現老婆瞞著他幫娘家擔保借30萬,這讓他非常生氣。網友直呼,「離婚,要不然你及整個家,都會被拖垮。」原PO在臉書《靠北婚姻》發文,老婆在結婚之前,為了幫助家裡,成為了所謂的「扶弟魔」,她前後背了6、70左右的債務,這些都是為了幫弟弟處理爛帳和家裡的房貸等問題,原PO透過家人幫忙,先處理掉比較緊急的2、30萬現金貸款,剩下慢慢還。雖然幫忙家人是可以理解的,但原PO始終覺得細水長流才是長久之道,一次性的大額幫助只會導致更大的負擔,像是殺雞取卵,他知道老婆已經非常仁至義盡,每月薪水3萬,幾乎一個月只剩下千元。但最近小孩要出生,原PO卻發現老婆瞞著他跟娘家人擔保了2、30萬貸款,這讓他很生氣,這事不是第一次,去年跨年前,岳母還打電話來要求老婆再為家人擔保20萬,他當時拒絕,因為認為她已經付出很多,然而老婆堅持說讓家人試試看,結果竟然貸款真的過了。原PO嘆,老婆家的狀況已借到崩潰,就為養一個弟弟,弟弟瞞著家中欠一屁股債,岳母又用其他家人信用去供養弟弟,他直言,「滾雪球滾到家都沒了,現在沒拿到錢就說要告我老婆沒有盡奉養父母。」原PO表示,他知道老婆現在懷孕,產前憂鬱情緒讓她更加難以承受,他理解痛苦,卻也無法忽視她的決定,老婆認為,跟她家人切割就不會牽連到他。原PO說,他每月工作超過300小時,每天都要上12小時的班,收入大約7萬,努力工作希望妻小沒有經濟困擾,老婆懷孕後他也盡量抽空陪她去產檢,但事實上他們的存款已經所剩無幾。只要提到娘家人,原PO情緒幾乎就會失控,他嗆,「你家人還有我跟小孩你自己選一個」,因為不希望再回到當初那樣的困境,這樣的負擔真的讓人喘不過氣來,而老婆卻提出離婚,他聽了很心痛。此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離婚,要不然你及整個家,都會被拖垮」、「妳老婆是個沒有危機意識,沒有主見的女人喔」、「人不會變,婚前如此,婚後也會如此」、「沒離婚的話,去登記夫妻財產各別制」。
婚前爸媽幫買房+車!月薪3萬尪逢人就吹「我賺的」 1要求讓妻無語了
「啞口無言,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1名女網友透露,老公是1名月薪3萬元的上班族,當初自己戀愛腦,執意要嫁給對方,爸媽怕她吃苦,於是出錢幫小倆口買了房子和車子,誰知丈夫非常愛面子,平時總是向別人吹噓是他辛苦打拚賺來的,她希望先生能誠實一點,男方竟要求「不然加上我的名字」,讓她當場傻眼。原PO在臉書社團「靠北老婆」發文,老公月薪只有3萬元,結婚時沒有存款,無奈自己戀愛腦作祟,稀里糊塗地就嫁了,「我爸媽怕我受委屈,幫我們買了一間房和一台新車。我爸媽的意思是我真心想嫁給他,他們也阻止不了我,但捨不得我嫁出去還要付房租,下雨天還得風吹日曬雨淋,而且房車都寫上我的名字」。女網友提到,老公非常愛面子,逢人就說房子、車子都是他打拚多年賺來的,只為了在親戚面前揚眉吐氣,自己不想讓他丟臉只能答應,但每次聽到還是感到心痛,覺得踐踏了爸媽的心意,於是找了機會向對方吐露心聲,希望他能誠實一點,怎料老公竟提出把房、車加上他的名字,甚至說「夫妻本來就是共有財產」,讓她頓時啞口無言。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婚前買的不是共有財產。這麼不要臉,臉皮這麼厚,妳還在撐什麼?還不覺悟嗎」、「這是婚前的財產,即使將來離婚,他主張分配夫妻財產制,這間房子可以不用併入計算!感覺這個男人沒什麼肩膀,面子比較重要,留著不要過戶」、「沒擔當又死要面子的男人很不行,女人真的不要腦子進水,這是妥妥的倒貼」。
湖南女子追回丈夫贈與款!第三者深夜47次轉250、438」羞辱 法院裁罰了
大陸湖南省寧鄉市人民法院日前對一起與婚姻財產爭議相關的執行案件作出裁罰決定。一名女子在法院裁定退還贈與款後,竟多次利用深夜轉帳方式傳送具有侮辱意味的金額,最終遭法院認定構成故意羞辱行為,依法處以人民幣5千元(約新台幣2萬2千元)罰款,並責令其當面向申請人道歉。根據《三湘都市報》報導,2024年5月,李女士發現其丈夫楊某與王女士(化姓)發生不正當關係,且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多次轉帳「520」、「1314」等特殊金額給王女士,累計金額為人民幣2萬5730元(約新台幣11萬3212元)。李女士隨即提起民事訴訟,主張該款項屬夫妻共同財產,請求王女士返還。案件由湖南省寧鄉市人民法院受理。法院審理認為,此類贈與違反公序良俗,依法無效。經雙方調解,王女士同意於2025年5月13日前,一次性返還全部金額。然而,王女士未依約履行返還義務,反而從此後開始於凌晨兩三點時段,分47次以「250元(約新台幣1,100元)」「438元(約新台幣1,927元)」等金額轉帳至李女士帳戶,該數字具強烈侮辱含義。除此之外,王女士還多次撥打電話及傳送辱罵簡訊騷擾李女士,造成對方長期失眠,生活受到嚴重干擾。法院在執行程序中查明,王女士名下確有存款,具備履行返還能力,卻反覆以轉帳手段進行精神騷擾。法院認定其行為不僅違反協議,更藉由侮辱性數字蓄意羞辱對方,構成對司法尊嚴的挑釁,並損害申請人之人格尊嚴。最終,法院依據相關法條對王女士處以人民幣5千元(約新台幣2萬2千元)罰款,並要求其當面向李女士公開道歉。寧鄉市人民法院亦提醒民眾,所有民事紛爭應依法理性處理,任何惡意騷擾、挑釁法院裁決或侵犯他人精神權益的行為,均將依法追責。
才結婚1周 人妻發現尪「欠大筆卡債」崩潰:完美濾鏡碎了
情侶之間感情再好,一旦牽扯錢財都很容易反目。一名人妻訴苦,老公原本是個完美先生,但她赫然發現對方欠了一大筆卡債,讓她開始猶豫,該不該選擇原諒老公。原PO在《Dcard》論壇細數老公的優點,對她相當尊重包容,脾氣好、情緒穩定,沒有不良嗜好,還特地為了她戒菸,未來婆婆也很好相處,因此雙方走入婚姻。只是才結婚1個禮拜,竟發現對方有好幾張信用卡還款紀錄,逼問之下才知道,是4年前期貨輸的債。之所以沒看出端倪,是因為老公每個月都會把薪水給她,是靠之前剩下的錢炒股、買期貨,賺的錢則用來還卡債。原PO知道後,把婆婆給找來,結果驚覺以前欠的數字更多,是婆婆幫忙還清,但還有一部份沒告知,就一直拖到現在,靠股市期貨的交易還款。雖然老公承諾會把信用卡還清並註銷,但原PO內心開始動搖,因為對方曾隱瞞和欺騙,完美濾鏡從此破碎,就算債務沒有影響到夫妻倆的生活,但她還是很難受,不知道是否要原諒再給一次機會。經歷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建議:「可以先去簽夫妻財產分開制」、「離,說謊耶」、「太扯了吧,騙,這就離了吧,妳自己問問妳自己,妳之後真的信得過他嗎?」、「會說謊就是人格有問題,建議離婚,說謊跟家暴一樣,只有0次跟無限多次」。
男扮單身騙情婦逾4500萬全給妻 挨告後協議離婚逃債!下場慘了
大陸浙江省一名男子阿偉(化名)隱瞞已婚身分並虛構職業,以結婚為名義與婷婷(化名)交往,然而男方5年間卻陸續詐騙女方超過11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逾4512.6萬元),還將款項全都轉帳給自己的合法妻子。婷婷提告後,阿偉竟立刻轉移夫妻財產並與妻子協議離婚。此案經當地法院二審駁回上訴後維持原判,男方須服刑12年並將誆騙的錢財返還女方。《海報新聞》等陸媒報導,阿偉於2018年4月至2023年6月間,隱瞞自己已婚的事實,並偽造自身的職業背景,對婷婷佯稱以結婚為前提與她交往。男方還在取得女方信任的5年間,陸續以「投資園林需要資金」、「被檢察院抓走需要疏通關係」、「購置湖北省武漢市房產」及「投資千島湖民宿裝修」等理由,向女方陸續詐騙共計1105萬4372.6人民幣(約新台幣4532.4萬元)。然而,阿偉騙取多筆資金後,卻將這些款項轉帳至他的妻子的名下。不僅如此,男方得知小美準備透過法律手段追討款項後,他為了逃避賠償責任,竟與妻子協議離婚,還把夫妻共有的不動產過戶至妻子個人名下,雙方更在離婚協議中載明,各自名下財產歸各自所有,債權與債務也由雙方各自承擔。案件經當地法院一審審理,法官認定男方犯下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罰金1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10萬元)。另一方面,法院裁定阿偉須將詐騙所得的所有款項,共計1105萬4372.6人民幣(約新台幣4532.4萬元)返還被害人小美。阿偉對一審判決不服,提起上訴。浙江省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最近駁回他的上訴,維持原判。
67歲夫偷吃50歲閨蜜!62歲正宮打官司查出更狠真相 丈夫竟轉82萬給小三
長達35年的婚姻,竟敵不過一場背叛。據《大風新聞》報導,上海一名62歲胥姓女子日前發現67歲丈夫與自己熟識多年的50歲閨蜜陳女發展婚外情,更驚覺對方竟多次私下轉帳巨款給小三,讓她氣得離婚並憤而提告,討回屬於自己的權益。法院查出更多帳目,轉帳金額遠超妻子提告數字。(圖/大風新聞)這段情感糾葛發生於上海浦東。胥女與沈姓丈夫自1989年結婚,共度超過三十載,卻在2024年因發現丈夫與閨蜜不倫而離婚收場。離婚後,胥女從銀行紀錄查出前夫曾在2023至2024年間,多次轉帳給陳女,累計金額高達8.6萬人民幣(約新台幣38萬元),她隨即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追回其中一半。法院查出更多帳目,轉帳金額遠超妻子提告數字。(圖/大風新聞)法庭上,前夫與陳女聲稱轉帳只是借貸關係,甚至還辯稱其中4萬元是胥女指示轉帳,但法院查出真相並不單純。根據轉帳紀錄,沈男實際上共匯款高達18.6萬元(約新台幣82萬),遠超雙方聲稱的金額。法院查出更多帳目,轉帳金額遠超妻子提告數字。(圖/大風新聞)此外,胥女也提供微信紀錄作為證據,顯示沈男與陳女曾一同前往西藏旅遊,更在五人閨蜜群組「五朵金花」中撕破臉。胥女指控陳女插足婚姻,對方則語出驚人回嗆「撒泡尿照照你配嗎」,讓整起風波更加激烈。法院查出更多帳目,轉帳金額遠超妻子提告數字。(圖/大風新聞)法院審理後認定,沈男擅自處分夫妻財產屬於無效贈與,最終判決支持胥女請求,要求前夫返還43,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8.9萬元),也讓這場感情與金錢糾葛告一段落。這起案件也引發社會關注「婚姻中財產界線」的問題。《大風新聞》指出,法官提醒婚姻中的雙方都有對家庭財務負責的義務,若一方私下大筆轉帳第三者,極可能構成無效贈與。法院查出更多帳目,轉帳金額遠超妻子提告數字。(圖/大風新聞)
說好不拿生活+孝親費!婆婆毀約嗆「不給不赴宴」 準新娘怒:被騙婚了
一名準新娘表示,她與丈夫結婚登記前,雙方已達成協議,婆婆當時保證所有子女無須提供經濟援助,並承諾家中財產將平均分配。然而,這對新人完成登記後,婆婆卻突然反悔,不僅私下向丈夫要求每月生活費,甚至揚言兒子若不妥協,就將缺席婚宴。這名準新娘在Dcard以「請問婆家這樣做......我被騙婚了嗎?」為題發文表示,她與丈夫在提親階段時,就曾「當面親自確認」婚後不需給長輩生活費及孝親費,婆婆同時承諾,未來家中所留資產也是大家公平均分,希望讓他們放心結婚,雙方接著就重要事項達成共識後,才選定一個好日子完成結婚登記。原PO表示,她與丈夫都認為,這些事原本應是婚前處理清楚的環節,後來卻遭婆婆推翻,婆婆在他們完成登記後立刻跟兒子討要生活費,而當丈夫質疑婆婆為何不遵守婚前協議時,婆婆竟回應「私底下反悔也沒人知道」,並要求兒子私下給錢,還說反正女方家境不錯,不會讓男方吃苦。然而,婆婆的舉動讓原PO質疑,對方是否已經將她的婚後財產納入盤算,甚至試圖透過婚姻關係間接挪用娘家資源。原PO也提到,婆婆本身擁有財產與投資收入,不知為何不守信用,讓她無法理解對方反悔的動機,她也質疑,雙方婚前談好的協議,是否只因僅有口頭承諾,其中一方事後就可全盤否認,「難道口頭承諾不算承諾,之後連提親都必須要錄影存證了嗎?」雙方目前因財務分歧而爭吵不休,婆婆甚至以「不出席婚宴」、「讓婚宴開天窗」為施壓手段。不過原PO表示,她與丈夫立場一致拒絕妥協,但她仍為整起事件感到氣憤,認為自己有受騙、上當的感覺。貼文引發網友熱議,大家紛紛表示「讓她(指婆婆)開天窗,由妳爸媽主持婚禮,看她怎麼被親戚說閒話」、「她不來不是很好嗎?妳就繪聲繪影講給所有親戚聽她的事蹟,妳結婚又不是她結婚」、「你們也可以口頭承諾等婚宴完會給,然後再說你們私底下反悔,反正不要理她」;還有人建議「難以預測的部分是結婚後,妳先生立場突然變了」、「雖然先生態度很硬,但希望你們去簽一份夫妻財產分開制」。
贈房給女兒「不想分女婿」? 律師列3種過戶方式:這招省稅又能保財產
不少父母為配置財產,會提前將房地產過戶給子女,卻難免對已婚的子女有所顧忌,擔心未來如果離婚,房產恐因「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最後要分一半給女婿或媳婦。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指出,關鍵就在「父母怎麼給」,分析3種過戶模式,發現「遺囑指定繼承」最划算。父母親想將名下房地產過戶給「已經結婚的女兒」,但擔心萬一未來如果女婿要離婚,房地產是否就要分女婿一半?蘇家宏在個人臉書提出這情境,從法律上來看,女婿並不能主張房子的一半權利,但是房子的價值的一半是否會被女婿拿走,就要看父母親如何把房地產過戶給女兒。蘇家宏列舉3種過戶的方式來比較,強調「直接贈與房地產給女兒」或「每年贈與現金,再由女兒購買父母親名下房地產」的結果並不相同:一、父母直接贈與房地產給女兒(一)夫妻財產部分:可以有效排除未來女婿分產。父母親直接贈與的房地產,屬於女兒無償取得得財產,所以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範圍,此房地產在女兒離婚時不會列入分配,女婿不能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二)稅務部分:1. 贈與稅以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通常低於市價。每年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若超過,依10%、15%、20%累進課稅。2. 房地合一稅:不課徵(因屬「贈與」非買賣)。但未來若出售此房地產,將以實際在市場上的交易價格,扣除取得成本(以贈與當時的公告價格計算房地成本,不是父母親原始購買房地的價格)來計算房地合一稅,由於房地的公告價遠低於市場價格,而且若房地價格上漲,通常會有相當的房地合一稅。3. 土地增值稅:僅適用一般稅率(並不能用自用土地稅率)。(三)適合情形:想一次就完成贈與,比較擔心女婿分財產問題,而不擔心房地合一稅的父母。二、父母每年贈與現金,再由女兒購買父母的房地產(一) 夫妻財產部分:屬於女兒以父母贈與的現金去做「理財」的行為,如未來房地價值高於當時的購買價(父母贈與的現金總額),高出來的部分仍可能被女婿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舉例來說,女兒以2440萬元購買父母親的房地產(女兒資金來源是父母親的贈與),未來如果離婚,多數法院會認為此房地產是婚後財產,先鑑定該房地產價值,如果價值是3440萬元,再扣除父母親贈與的2440萬元,其餘1000萬元屬於婚後財產的增值,依法屬於女兒的夫妻剩餘財產,要跟女婿做分配。此外,也有法院依照個案判斷,認為此房地是贈與財產的變形,而不需要列入剩餘財產。所以蘇家宏健議,女兒購買父母的房地,未來不想要讓女婿主張夫妻剩餘財產,買賣價格就要盡可能跟市價相當。(二) 稅務部分:1. 贈與稅不計算,因為是女兒購買的行為。2. 房地合一稅:關鍵在於女兒用多少錢購買父母的房地,以及出售時機。房地合一稅會先計算有多少所得(成交價額-取得成本-相關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課稅所得的稅基)再計算要繳多少稅(課稅所得稅基x稅率=所得稅)。因此父母親可以決定用多少錢賣房給女兒,讓取得成本變高,就會減少課稅所得,此外女兒也可以持有較長時間,讓稅率比較低(45%、35%、20%與15%),或符合自用住宅相關條件者,課稅所得可扣除400萬元免稅額,稅率也用最低的10%計算。舉例來說,父母每年可利用每人244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夫妻兩人合計可達488萬元,夫妻合計一年贈與女兒的免稅額度可達488萬元,兩年共計贈與976萬元。以此類推,逐年贈與現金給女兒累積購屋資金,有效分散贈與稅負擔。如果女兒以2928萬元購買父母親名下的房地,女兒的資金來源全部來自父母親的贈與,父母如果想要完全免稅,運用每年免稅額贈與現金,大概需要6年的時間,488*6=2928。如果父母運用部分免稅額,其餘父母所贈與的現金繳交贈與稅也是一種方法。3. 土地增值稅:看父母親本身是否符合自用稅率決定。(三)適合情形:適合長期規劃、分年贈與且希望未來出售稅負較輕的父母。綜合來看,蘇家宏分析,若希望節省當下的贈與稅且一次完成,直接贈與房產較好;若想分散稅負、降低未來出售稅負,且有時間規劃,逐年贈與現金讓女兒以自行購屋的方式更合適。還有第三種方式,若父母親名下的房地產是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蘇家宏建議,可用遺囑指定由女兒繼承,女兒依照《繼承法》取得後,未來出售並沒有房地合一稅,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時間點也以繼承時做計算,會比較省錢,女婿也無法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而所謂的「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是計算夫妻「婚後」的剩餘財產差額,還要排除繼承、無償取得以及慰撫金的部分。小心吃到金屬碎屑!IKEA「1產品」出包 全額退款急召回知名百貨「集體撤櫃歇業」爆欠債600萬 市府出手了蝴蝶沒來「南部雨狂炸」專家揭原因:要等到明天
婚前爸媽幫買房+車!月薪3萬尪逢人就吹「我賺的」 1要求讓妻傻眼
「啞口無言,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1名女網友透露,老公是1名月薪3萬元的上班族,當初自己戀愛腦,執意要嫁給對方,爸媽怕她吃苦,於是出錢幫小倆口買了房子和車子,誰知丈夫非常愛面子,平時總是向別人吹噓是他辛苦打拚賺來的,她希望先生能誠實一點,男方竟要求「不然加上我的名字」,讓她當場傻眼。原PO在臉書社團「靠北婚姻」發文,老公月薪只有3萬元,結婚時沒有存款,無奈自己戀愛腦作祟,稀里糊塗地就嫁了,「我爸媽怕我受委屈,幫我們買了一間房和一台新車。我爸媽的意思是我真心想嫁給他,他們也阻止不了我,但捨不得我嫁出去還要付房租,下雨天還得風吹日曬雨淋,而且房車都寫上我的名字」。女網友提到,老公非常愛面子,逢人就說房子、車子都是他打拚多年賺來的,只為了在親戚面前揚眉吐氣,自己不想讓他丟臉只能答應,但每次聽到還是感到心痛,覺得踐踏了爸媽的心意,於是找了機會向對方吐露心聲,希望他能誠實一點,怎料老公竟提出把房、車加上他的名字,甚至說「夫妻本來就是共有財產」,讓她頓時啞口無言。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婚前買的不是共有財產。這麼不要臉,臉皮這麼厚,妳還在撐什麼?還不覺悟嗎」、「這是婚前的財產,即使將來離婚,他主張分配夫妻財產制,這間房子可以不用併入計算!感覺這個男人沒什麼肩膀,面子比較重要,留著不要過戶」、「沒擔當又死要面子的男人很不行,女人真的不要腦子進水,這是妥妥的倒貼」。
女兒喊沒平板追劇!婆婆拿走媳婦的給她用 還怨:不要因為小事讓人覺得難相處
婆媳問題自古以來就是家庭裡常遇到的難題,而老公的態度也重要的一環。就有一位婆婆說到,女兒想追劇但沒平板用,詢問兒子的意見後,便把媳婦房間裡的平板拿給女兒,沒想到媳婦得知後直接抓狂,讓她忍不住抱怨「不要因為這種小事讓人覺得妳很難相處」。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直呼「妳才難相處」、「不是錢的問題,是尊重」。這位婆婆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表示,女兒最近告訴她自己想追劇,但沒有平板可以用,而她想到媳婦房裡有一個很久沒使用的平板,便讓兒子拿出來給女兒用,兒子當下也同意說「拿去用沒關係」,怎料媳婦回到家得知此事相當生氣,「整個人抓狂」。接著,婆婆直言,「我兒子在家很強勢,所以她不敢對我怎樣。我只是想請問這有啥好氣的,況且我有經過你老公同意才拿的,大不了看多少錢我叫兒子賠給妳,不要因為這種小事讓人覺得妳很難相處」。貼文一出迅速引起熱烈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尊重很難嗎」、「才覺得妳難相處」、「小偷覺得物品主人很難相處」、「平板或許有他人的隱私,要經過她本人同意,連尊重都不會,還要別人尊重你這個婆婆,你兒子也很有問題好嗎」、「偷了被抓到才說大不了給妳錢,妳有事嗎」、「你為什麼不要一開始就買新的給你女兒」、「重點東西是妳媳婦的,妳在鬧什麼」、「改天媳婦就拿妳房間東西送人」。也有人說到,「你只敢問她老公,為何不問他老婆」、「她老公有經過她的同意嗎」、「難怪她老公不尊重她,看起來你沒教他什麼是尊重」、「看她做錯事情還不知道錯,還上來發文罵媳婦,然後他兒子也不尊重老婆的行為來看,我們問了也是白問」、「當婆婆失敗,當媽媽也失敗」、「所以整場最可惡的是她老公,不會做丈夫也不會當兒子,才會引起紛爭,也不知道哪裡學的」。對此,婆婆則在留言區不斷重申,「她老公說拿去用沒關係」、「所以我說叫兒子看多少錢給她」、「夫妻不都是一樣」、「夫妻財產是共有的」、「他們夫妻自己去喬就行了」。
董娘住豪宅開名車…卻控丈夫小氣苛待!訴請離婚「分上億財產」被駁
台南某企業的董娘結婚33年後,指控大她12歲的丈夫有外遇,對她小氣又苛刻,向法院訴請離婚。丈夫則反駁,他婚後對妻子的要求都盡力完成,給她住價值6千萬豪宅、開雙B名車,5年不用到公司上班,薪水照付,因拒借10萬美元幫妻子還賭債,被她刁難還要求離婚及分取上億元財產,非常不合理。法官審理後,一一駁回董娘的請求。據了解,這位訴請離婚的董娘33年前嫁給大她12歲、從事電機工程的老公,兩人育有3名子女,均已大學畢業、各自獨立有工作。董娘不滿婚後兩人因年齡差大、生活與婚姻價值觀不同、互動少,常為子女管教問題起爭執,她懷疑老公有外遇,又沈迷於宗教,5年前即搬離兩人與子女住處,分居至今,雙方少有聯繫、互動,她對美好婚姻的想像已破滅,已無維持必要,決定訴請離婚 請求平均分配夫妻財產的差額半數。董娘的老公則反駁,他是一個認真創業的企業主,與妻子結婚33年,一直努力維繫婚姻及照顧家庭,沒有妻子所指對她小氣、苛刻,他夾在好勝的妻子與強勢的母親間,雖難兩全,但也依妻子要求,在婚後第6年,搬出老家自立門戶,但仍不被妻子認可。丈夫又指出,他對妻子真心對待,否則不會在分居5年間,仍讓她在自家公司掛名副總經理,不用到公司上班,每月薪水照領,開公司名下的BMW名車,還幫她支付價值6千萬元豪宅的貸款,直到去年7月她吵著要離婚為止。丈夫指控,妻子長期有簽賭的惡習,曾向他緊急調借10萬美元要還賭債被他拒絕而翻臉。他多次請子女對妻子轉達「請她回家,凡事好商量」,但去年妻子卻到公司要求掌管財務,他不明白妻子的債務情形?是否已戒賭?為顧及企業存續及員工生計,不敢冒然同意,卻因此激怒了妻子。何況妻子簽賭的輸贏很大,她沈迷於大筆贏錢不勞而獲的快感,曾賭到缺錢而出賣公司持股套現。丈夫又指,妻子緊抱結婚多年來累積的敵意,分化他與兒女的家庭關係,要求離婚及給付她上億元夫妻財產差額分配的和解條件不成後,她就以子女名義查帳,檢舉公司職業安全、勞動條件等手段,讓他疲於應付,她還突然天天進公司搗亂,其意無非要讓他無法專心經營事業,終讓他忍無可忍,決定不念情份,依法解除她的副總經理職位,並請法院依法調整或免除妻子要求的財產分配額。法官審理後認為,妻子請求離婚的理由均不成立,合併請求兩造離婚後關於夫妻剩餘財產差額的分配亦無理由,駁回她的離婚訴求。可上訴。
尪生前口頭承諾房子給她住 不算具體證據她被判每月需還「不當得利」
遺產繼承眉角多,即使有婚約要件,也無法忽略子女該有權益。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分享一例,丈夫口頭承諾讓再娶的太太能永遠住在房子裡,沒想到卻遭繼子提告,不只最後搬走,還得每月支付數萬元的「不當得利」給繼子,因此提醒民眾,盡早立好遺囑,或將房子設定信託,才能保障另一半的居住權。蘇家宏在個人臉書粉專聊起此案例,先生走後,這位再婚的太太原以為可以安穩住在兩人一起打造的幸福房子裡,陪伴她走到人生最後一哩路,因為先生生前親口說過,「這間房子妳就住到百年,沒問題!」沒想到,卻收到繼子一紙訴狀,讓她瞬間從房子的女主人變成「被告」,讓她著實滿肚子委屈,明明自己是合法太太,也是繼承人之一,而且也認為夫妻財產、互相代理,她住在裡面,根本天經地義。然而法院卻判決她敗訴,理由有3點,其一,房子是「全體繼承人」的公同共有財產,未經同意,任何一人都不得排他占有;其二,先生的口頭承諾,若無具體證據佐證,法院不會採信;其三,太太是先生的「占有輔助人」,但當先生過世後,太太的合法占有權源也隨之消滅。最終結局就是太太不但得搬家,還要每月支付數萬元「不當得利」給繼子。蘇家宏對此感嘆,愛孩子、愛枕邊人,若少了法律安排,最後恐怕只會帶來爭吵與傷害,所以愛就該愛得有智慧,認為如果先生能早點做些安排,悲劇或許不會發生。至於該如何預防這類狀況發生?蘇家宏提出兩點建議,一是立一份有效的遺囑,把房子留給她;二是把房子設定信託,保障太太的擁有居住權,用法律來保障所愛。 國稅局要查稅了! 專家示警「5行業6行為」有漏快補繳 頂客夫妻「遺產不想給手足」律師曝3招:不怕被充公 祖厝被強拆、竹東如九龍城?科技首都城市治理失靈
劉詩詩低調轉讓股權給吳奇隆 遭疑「分割財產」再爆婚變說
男星吳奇隆與大陸女星劉詩詩因戲結緣,兩人在2013年公開戀情,2015年宣布結婚還舉行世紀婚禮,婚後育有一個兒子步步,也因為二人鮮少公開放閃,屢屢「被離婚」,去(2024)年底更遭大陸網紅爆料已經離婚,掀起熱議。最近劉詩詩被發現將名下一間公司股權轉讓給吳奇隆,此舉又遭解讀成「分割財產」準備公開離婚,立刻引發大陸網友熱議。綜合陸媒報導,據「企查查」平台資訊得知,劉詩詩(本名劉詩施)名下持有一間「江蘇西子投資有限公司」的5%股份,今(20)日突然發生變更,她已經把持有股份轉讓給吳奇隆。從相關資料顯示,江蘇西子投資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年3月,註冊資本多達人民幣4200萬元(約1.8億元),公司業務主要是經營投資與投資管理。劉詩詩(本名劉詩施)將投資公司5%股權低調轉讓給吳奇隆,此舉讓婚變疑雲再起。(圖/翻攝自微博/搜狐娛樂)而劉詩詩將持有股權轉讓給吳奇隆一詞,很快衝上微博熱搜,有不少網友將劉詩詩此舉解讀是夫妻財產分割,加上過年期間兩人分隔兩地,種種跡象不免令人聯想快公開「離婚」。不過此消息曝光後,劉詩詩和吳奇隆都未做出回應。去年12月有大陸網紅爆料劉詩詩與吳奇隆已經離婚,雖未獲得證實,當時有網友挖出吳奇隆與劉詩詩合夥開的「江蘇稻草熊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早就註銷,該公司原本由吳奇隆當董事長,劉詩詩持股20%。
放寬條件!未來夫妻5年內分居3年即可請求離婚 行政院預計今拍板
法務部去年公告《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計20日行政院會可討論通過,送立法院審議。依照預告版本,將放寬離婚條件,未來夫妻在5年內分居3年即可請求離婚;並增修「贍養費」規定,贍養費請求權時效2年,養不活自己的人可減免、贍養權利人再婚後,就不能再拿贍養費。台灣離婚率位居亞洲第2,根據內政部統計,去年全年有5萬3469對夫妻離婚,粗離婚率為0.228%,亦即每1000名台灣總人口中,約有2.28對離婚,是近5年新高,2023年則有5萬3085對離婚,粗離婚率為0.227%。現行民法相關規定,婚姻破綻有責的一方,不准訴請離婚,憲法法庭判決部分違憲,法務部啟動修法,包含離婚、贍養費及被撫養者順序等相關規定予以修正,去年公告修正草案,修法重點除依釋憲放寬離婚條件,也增修贍養費規定,另為強化夫妻財產揭露義務,還明定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時,可請求對方提出財產清冊及相裁判離婚部分,草案刪除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重婚、不治惡疾、重大精神病、生死不明3年等事由,放寬離婚要件。另參酌外國立法例的破綻主義精神,放寬裁判離婚要件,5年內累計分居達3年,夫妻一方可訴請離婚。不過,審酌分居並非雙方合意情形,若一方惡意離家出走、避不見面,為了避免規定過苛,草案也設計細項條款,法官如認為對於拒絕離婚一方顯失公平,可斟酌一切情事,認有維持婚姻的必要,得駁回離婚之訴。現行有關請求贍養費規定,以夫妻「無過失」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為限,才能請求,但贍養費給與乃基於婚姻法上公平原則而生,屬離婚效力之一,所以贍養費請求權的成立,不宜因離婚型態而有所不同,故這部分予以刪除,以符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的意旨。使得因離婚而生活陷於困難者,得向他方請求贍養費,以保障其離婚後生活。草案修正贍養費請求權成立要件,及增訂贍養義務人的扶養能力,為減輕或免除給付義務事由,也就是養不活自己的人,可不必給贍養費,或減少支付。另明定贍養費請求權時效2年,贍養費請求權及未到期的定期金給付,因贍養權利人再婚或死亡而消滅。也就是說,收受贍養費一方,如再婚或死亡,支付一方就不必再付贍養費。其中草案也明定夫妻雙方離婚,非因生活陷於困難、就業能力減損或就業機會減少,而自行約定贍養費者,並不適用再婚喪失贍養權利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