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者雇主協...
」 勞動部
弱老相殘1/請外勞免巴氏量表實施前官員狂拉警報 上路後卻跌破眼鏡
立院三讀修正《就業服務法》,放寬80歲以上長者,可免經專業醫療評估(巴氏量表)申請外籍看護(簡稱「外看」),該政策是2024年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重要政見,民意支持度頗高,惟綠營強烈反對,勞動部在法案三讀後,讓長者及家屬又多等了半年「研議」,並在8月1日正式上路前曾嚴重警告「將新增10萬長者申請外勞、恐嚴重衝擊重症家庭」,多個照顧團體與綠媒更呼應、引述勞動部長說法,一時間,已申請外看的本國雇主人心惶惶,就怕新制實施,申請數量爆發,屆時家中外看「棄重就輕」,寧可跳槽照顧「健康」長者,對藍白修法反萌生抱怨。勞動部雖放寬長者免巴氏量表申請外勞限制,但仍要求未拿到醫院證明的長者,必須先上網徵求本國看護,無法搓和後,才能排隊申請外勞。(圖/報系資料照)沒想到,免巴氏量表政策在8月1日正式上路後,勞動部迄今都未對外說明「是否真有大批長者申請外看」,連符合資格的新申請者人數都列為最高機密。外界一頭霧水之餘,更好奇是否有「政治考量」,官員才賣力喊「狼來了」,卻沒料到,實際申請不如預期,尷尬之餘只能先「蓋牌」,以免讓賣力反對823大惡罷的藍白又撿到槍。勞動部雖未公布實際申請長者人數,但因勞動部對免巴氏量表新增限制,無急重症醫療證明的80歲以上長者,要申請外籍看護,仍要「自行」在「台灣就業通」網站登記徵求本國看護員7日,再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完成審查,確實完成「本國求才登記」,拿到「求才證明序號」,才能進行後續申請外籍看護程序(原本在8月1日前完全不准申請)。外界據此推估,若以8月首週台灣就業通新增「登記求才(本國看護員)人數」約182位雇主,合理推估,免巴氏量表上路首週,無醫療證明,也就是官方、民團曾質疑「能跑也能跳的80歲以上長者」,免巴氏量表申請外看人數,最多也應不會超過182人。不過,市場上另有一說,指勞動部小道消息指首週申請者超過千人,還說就算請立委調數字,勞動部都以「統計中」婉拒。勞動部解釋,新制上路初期,統計數字不夠精準,僅知申請者增,探詢新制人多,仍需觀察1個月後,才能知道新制對外看制度的影響。曾引用勞動部「增10萬人」數據反對「免巴氏量表政策」的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則仍說,新制實施後,多出53萬人沒失能、失智長者「可以」申請外看「是確定的」,僅看第一週數字下定論太快了,至少要觀察半年以上才能知道,但如果證明申請者不如預期「我當然很開心」。外勞仲介業者受訪時說,按照常理,新制上路初期,應是案件量高峰,若真像媒體披露,新制上路首週申請者不到200人,推估第一個月新增申請人數可能不會超過2000人,判斷全年下來,距勞動部推估10萬人仍「很遙遠」,好奇勞動部何以推估出此嚇人數字?失能者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分析,若家中有80歲以上長者長照需求,一般人會先評估自行照顧、使用長照資源等各種方式,都走不通時,才考慮聘僱外籍看護,畢竟請外看,要自行負擔薪資、提供食宿等,官員、民團擔心「沒需求」(健康長者)也聘移工,其實人數會非常少,因此,應不會有所謂的「10萬大軍」等著申請。何況80歲長者就算看起來健康、不小心跌倒就非常嚴重,這些長者該得到什麼照顧,應由親人全權選擇、決定,而非無相關者質疑她們「還能跑能跳」,就限縮家屬選擇權,用低估80歲長者被照顧需求、成就「重症罕病」被照顧權,演變成「弱、老對決」的零合慘劇。由於少子化問題難以解決,台灣快速邁向超高齡社會,長者照顧議題處理日益棘手,要申請長照資源還是聘僱外籍看護才最符合需求,是許多照顧者共同疑問。(圖/報系資料照)國民黨立委廖偉翔指出,台灣已進入超高齡社會,醫療需求增加,人口結構失衡,若不妥善應對,將導致整個世代負擔跟痛苦,80歲長者以及70到79歲癌症二期免評巴氏量表,就是「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的福國利民政策。雖然任何政策實施後都有修正精進的空間,但若根本不開放民眾選擇,也不必奢談再精進,期盼勞動部儘速整理新制統計數據,及民眾對新制的滿意度調查,做為國家長照政策再精進的參考,讓長者都能得到最妥適照顧,安享天年。
弱老相殘2/長照3.0九月上路 民團提「類帳戶制」整合本外國照顧資源
衛福部力推的長照3.0制度,九月一日將上路,從長照2.0以「長照機構」為主力,改回以「居家、社區照顧」為核心的長照模式。但民眾向CTWant反映,長照主管機關是「衛福部」,外籍看護主管是「勞動部」,受部會本位主義影響、兩單位仍逕渭分明、各做各,導致本國照護員、外籍看護人力無法整合,長照3.0恐仍無法滿足照顧者多樣需求,擔憂最終還是得步上自費聘請看護移工的老路,不僅徒增照顧者負擔,也讓政府不斷精進長照制度的美意大打折扣。目前擔任企業中級主管的H小姐就對本刊表示,她曾想替在老家獨居母親,申請長照2.0的居家看護,每日兩小時,希望本國看護替80老母製作簡單午餐,協助母親洗澡。但長照機構表示人力吃緊,僅有下午4時到6時時段可選擇,因為老母無中飯可吃窘境難解,加上短期試用後發現,原本替母親提供服務的本土照護員,常因前一位被照護者狀況多被迫遲到,在得知本土長照機構禁用外籍人力的規定後,體恤本土長照員工作負擔沈重,她也不忍苛責。H小姐直言,目前能完全配合家屬需求的本土、外籍看護很難找,她原本已認真思考請辭工作,回家全天候照顧母親,雖朋友與家人都反對,但自忖母親老了、體力急速衰退,她不時擔憂若母親洗澡跌倒,恐將成自己心中永遠的痛,這絕不是部份「反巴氏量表鬆綁」本土長照團體所言「別被孝順綁架」就能帶過的。所幸立院終於鬆綁巴氏量表限制,她不必再糾結是否辭職,已循勞動部管道替母親申請外看。國內長者照顧逐漸形成「本土長照機構」對上「外籍看護」,雙方支持陣營壁壘分明,主管機關也未能統合,人力不足、無法彈性符合被照顧者需求,成為長照制度的隱憂(圖/報系資料照)長照3.0將在9月上路,但不少民眾仍認為聘請外籍看護,花費較少(約是全月請本土看護一半的費用)且較能因應照顧者所需,至於政府投入大把預算建立的本土長照體系與全由民眾自費支付的外看孰者為優,也一直引發見仁見智的辯論。但回顧長照1.0從2007 年陳水扁政府開始推動,2016年由長照2.0接手,2025年改推3.0,不難發現長照的核心在這30年從最原本的「在家安老」,演變到「扶植長照機構」,然後現在又重回「社區、家庭」為主,凸顯長照政策隨著超高齡化日益嚴重,衍生的方方面面也越來越複雜棘手。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理事長、義守大學助理教授張姮燕指出,長照政策受政黨競合、部會本位主義影響,導致多數民眾只能在「免費本土長照資源」與「自費外籍看護」擇一,一旦出現類似80歲以上長者免巴氏量表這類回歸人性為主的開放作為,就常要面對來自長照機構資方的質疑,重症重障者更怕外看將據此要求加薪「否則將跳槽照顧更健康長者」陰影,但長者就算自費請外看,也仍得面對外界「你能跑能跳為何要請看護」冷言冷語,「弱老相殘」處境令人唏噓。張姮燕斷言,少子化問題難解,長者照顧需求只會日益擴大而更艱難,但挺開放外看聘僱與力挺本土長照兩股勢力,卻仍逕渭分明、持續對峙,從勞動力運用的角度看,其實很可惜。朝野政治角力對於長照制度走向也產生關鍵性影響,張姮燕提出彈性長照資源整合方案彈性長照資源整合方案的構想,盼望朝野能支持由家庭自由選擇最適合的長照方案,讓長照制度更貼近「以人為本、彈性自主、預防優先」的目標。圖為立院審查法案時朝野對峙場面。(圖/方萬民攝)長照3.0放寬了外籍看護的補助限制,讓家庭可以更彈性地運用政府資源,實現混合照顧模式,原則上,聘僱外籍看護者可使用復康巴士接算,喘息服務(有條件)、社區服務站等長照服務,但仍不能使用多數長照3.0提供的資源,也對自費聘請外看的長者未必公平。她因此提出「彈性長照資源整合方案」構想,建議將「長照」改為「類帳戶制」,把外籍看護視為長照體系的一環,由政府提供統一長照額度,讓失能者家庭依需求,自行選擇適用資源,重症重障患者失能程度越嚴重,獲得政府長照補助資源越多。經費來源除了政府長照基金(長照2.0預算約600億元),也可透過稅收(如菸捐)補充,經濟弱勢家庭獲得的額度可另加成20%,確保社會公平。張姮燕說明,方案核心在於「家庭自由選擇適用長照」,若使用包括喘息服務等本土長照資源,就從帳戶中記點扣除,若仍需自費聘請外籍看護者,使用不完的長照額度可換現金適度補貼聘外看支出(目前雇主全需自費),打破現行「聘僱外籍看護即限縮本土長照服務」的限制,並結合藍綠白漸有共識的「長照保險」實施,讓民眾成為「長者」時,都能有筆長照金、失能金,確保終身都可得到妥善照顧,而未參加保險者,就只能根據政府提供的長照額度使用長照資源,用完後就僅能自己負擔照顧開銷。她強調,長照要顧及層面千頭萬緒,但只有傾聽更多民意,打造彈性多元的照顧網路,才可能真正讓長者活得有尊嚴,並減輕照顧者負擔,避免珍貴勞動力浪費。
新制上路7天 單日182名80歲以上長者登記聘看護
立法院於去年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法,明訂80歲以上長者未來無需巴氏量表,即可聘僱外籍看護,相關子法於8月1日上路,勞動部憂心會有10萬人申請,恐衝擊重症家庭需求。據檢視,近日每天已有逾百名雇主於「台灣就業通」登記國內求才,但有仲介業者認為,一開始申請案件原本就較多,且印尼等國移工來台意願也高,呼籲政府不應介入太多。依勞動部規畫,若持巴氏量表等重症患者,可向各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登記國內求才,原則會在1日完成本國照顧服務員推介及介紹長照資源,不過像是70至79歲癌症二期等有醫療證明的輕症患者,也要持醫療證明向照管中心登記,並在7天內完成推介。至於若是無醫療證明的80歲以上長者要申請,則要自行透過「台灣就業通」登記求才7天,後者則要自行上「台灣就業通」求才刊登至少7天,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完成審查後,核發「求才證明序號」,再進行後續程序。據檢視,光是8日在以80歲以上持「台灣就業通」新登記求才就有182名雇主。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蘇裕國表示,目前上路至今僅約1周,數字不太精準,但一直有在增加,也有許多人致電詢問,可能有部分雇主仍要與仲介簽立委任契約等,推估未來數字持續增加,要待觀察1個月後才能知道趨勢,會按目前重症優先規畫實施。台南市就業服務公會理事長呂錫安指出,目前80歲以上免經巴氏量表聘僱移工制度甫上路,「一開始案件多是正常的」,裡面可能有部分是原先無法取得巴氏量表,也有部分可能為進行重新招募程序等恰巧符合80歲以上資格,目前估計80歲以上免評的僱主,聘僱移工至少要等3個月以上時間。至於勞動部擔心重症家庭會被排擠,呂錫安說,目前家庭看護移工主要來源國印尼移工仍對來台灣工作有高度興趣,不會找不到人來台工作,呼籲勞動部減少干預。失能者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指出,如果家中有長照需求,一般人先行評估各種方式,如自行照顧、使用長照資源等,無法滿足需求時才會思考使用家庭看護工,畢竟還要薪資、提供食宿等,不會有人沒有需求就聘移工。
權益傾斜2/移工逃跑雇主反成受罰者? 專家指出雇主端及移工端法規嚴重失衡
台灣社會面臨少子化與老齡化雙重夾擊,近年來外籍看護工需求日益增加,許多家庭紛紛申請聘雇外籍看護照顧生活無法自理的重症家屬,然而卻也因為勞動部長期以來對於移工政策的失格,導致許多雇主家庭須遭受金錢及心靈上的雙重傷害。據資料指出,截至2024年10月底,來台產業與社福移工人數共81萬1457人,其中以印尼最多,其次為越南,第三為菲律賓。而相對地逃逸移工問題也一直困擾政府,迄今束手無策,失聯移工竟高達8萬9666人,其中以製造業最多,其次是家庭看護工,第三為漁工。身為外籍看護工雇主的失能者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指出,自己就曾遭遇3次看護逃逸,卻完全不知逃逸看護去向,照顧失能者的家庭看護工作常常被移工作為來台的跳板,雇主卻要為逃逸看護付出相對代價。失能者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為外籍看護工雇主,她控訴當外籍看護工逃跑時,勞動部竟懲罰雇主一個月不得再聘請移工,為照顧失能長輩,就須再花重金聘請本籍看護,許多家庭難以負荷。(圖/翻攝自失能雇主協會臉書)張姮燕說,她曾經聘僱一名外籍看護,才來報到的第一天時拿著垃圾去倒,人就逃跑了,隨而來的卻是勞動部懲罰她3個月不能聘僱外籍看護,「看護來了,怎麼限制其行動,是要鎖鐵鍊還是要位定追蹤?為什麼要懲罰的是雇主,而不是逃跑的移工呢?」她曾向時任立委的勞動部長洪申翰陳情,得到的答案卻是「怕移工回來時就沒有工作了」,雖後來將空窗期修改為一個月,但為什麼移工逃逸不用負責受到懲罰,我們還得擔心這些人沒工作,而懲罰遭到背棄的弱勢家庭的雇主。不只家庭看護遭遇移工逃逸問題,製造業及漁業同樣也有同樣問題。張姮燕以自己家人為例指出,家人的工廠聘僱廠工,廠工因酒駕怕罰款所以逃跑了,最後得到的懲罰,卻是工廠老闆6個月不可以聘僱外籍移工;遠航漁業漁汛來了時,移工逃跑,船主被懲罰3個月不能再聘僱,這樣出海又該如何?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熊維舒指出,現行勞動法規及罰則對於移工和雇主(含仲介)嚴重失衡。現行《就業服務法》針對移工的規範只有43條,「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違反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同時應即令其出國。然而,一旦查緝到案口袋一翻說沒錢,政府不但罰不到移工,還要負擔其返鄉機票等費用。現今《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國人如未經雇主許可來台工作,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同時應即令其出國,而當查緝到案移工卻沒錢時,政府還須負擔其返鄉機票等費用。(圖/報系資料照)而針對雇主的就業服務法卻有第44條、第45條、第54條、第56條及第57條等法條,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熊維舒表示,政府應該研擬出使違法外國人產生警惕及敬畏的罰則,何況移工失聯屬移工因素,不可歸責於雇主,強烈建議政府應該取消對雇主甚或仲介之相關罰則。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專任教授陳立儀表示,設立移工逃逸時的「空窗期」,初衷是調查移工逃逸去向及原因,釐清其中原委,一旦證實移工係受到不公平待遇而逃跑,就根據調查的內容與流程進行處分,以免雇主誤認移工逃跑、卻懲罰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