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書
」 詐騙 投資 車手 房東 建商「泰達幣」穩賺不賠!新北2女誤信假投資詐騙 警連2日活逮車手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16日至17日接連偵破2起投資詐騙,詐團皆誆稱投資「泰達幣」保證穩賺不賠,使黃女誤信陸續交付226萬元,王女則投入新台幣140萬元,事後2人驚醒遭詐趕緊向警方求助,警方受理後與民眾合作釣車手,最終成功逮獲27歲曹男及28歲陳男,全案訊後2人將依法移送偵辦。據了解,黃女子在網路上結識1名網友,經對方介紹投資「泰達幣」可獲利,她便依指示註冊會員及操作APP,不慎落入假投資圈套,且陸續交付共226萬元,直到她與友人分享此事後,經友人勸說,她才驚醒疑似遇上詐騙,嚇得她趕緊前往土城派出所通報求助。此外,事隔1日王女又傳出有民眾遇詐,王女透過臉書看見投資虛擬貨幣的廣告,對方還話術保證穩賺不賠,隨後她便依指示加入LINE註冊會員及操作APP,前後陸續繳交新台幣140萬元投資,直到出金時遭對方稱還要再付保證金30萬元,她才醒悟碰上詐騙,因而急忙到頂埔派出所報案。警方表示,土城派出所與黃女聯手,16日晚間相約車手在土城區民生街面交,所長林俊瑋率副所長黃國訓、警員林豐廷、王學逸、賴奕廷及郭家甬則事先在場埋伏,見時機成熟當場逮獲車手陳男,並查扣新台幣3100元及2隻手機等證物,全案訊後陳男依涉犯《詐欺罪》被送辦。警方說明,頂埔派出所則與王女聯合,趁詐團食髓知味想繼續敲詐,警方先請王女17日相約車手在中央路二段上的超商面交,副所長吳佳馨率警員陳恩、馬鐿航、甘紹辰及陳奎延則事先在場埋伏,趁車手曹男現身收款時,迅速上前壓制並查緝到案,當場查扣新台幣5000元、2支手機及1份虛擬資產交易契約書等贓物,全案訊後曹男也依涉犯《詐欺罪》被送辦。
北市11萬坪史上最大都更案登場 賴正鎰:15年開發總銷高達1.4兆
鄉林集團(5531)董事長賴正鎰今(18)日宣布將啟動台北建城百年以來最大的都更案「中山﹒新松町 新城計畫」,範圍橫跨40多個街廓、共11萬坪土地。賴正鎰高喊要讓大家知道,「民間也能這樣做,不是靠政府」「若能成功,15年後我82歲回頭看,也是人生對台灣的一個貢獻。」「中山﹒新松町 新城計畫」位於新生北路、民權東路、民族東路與松江路之間,範圍橫跨40多個街廓,預計未來含地主分回戶的總銷高達1.4兆元。(圖/林榮芳攝)「中山﹒新松町 新城計畫」位於新生北路、民權東路、民族東路與松江路之間,範圍橫跨40多個街廓、共11萬坪土地,初估都更拆遷戶數逾1.1萬戶,預計含地主戶總銷高達1.4兆元。賴正鎰表示,這是台灣有史以來最大都更案,中山區位於台北市最核心的區域,是最早最古老的建城區域,這裡建築都是60年以上4、5層樓老建築,生活品質不好,發生災害地震會非常危險。他說,過去25年來鄉林深根台北有20多個都更案,原來在吉林路「中山賦」的基地開發近20年,近百個地主,就在今年6月「中山賦」動工銷售後,大家看中鄉林品牌、品質,加速附近老舊公寓所有權人主動來談合作。近半年來已經完成第一階段整合的7個街廓,已整合面積約1.1萬坪,地主所有權人近千人,約600人已簽妥「都市更新合建契約書」。「與鄉林合作除了可以住新房子,價值還能大幅上升,從現在的一坪約50多萬元,未來都更重建後每坪140~150萬元,現在每周都有幾十戶來簽約。」據了解,周邊平均每坪成交單價130~200萬元,其中台北國賓飯店改建案佔地1453坪「國賓皇琚」已站穩 200萬元大關,創中山區最高房價。取名「新松町計畫」,也就是新生北路到松江路一帶,賴正鎰說,受到法規限制,都市計畫純住宅區,平均只能蓋15樓,整個11萬坪會分成6期、15年開發,「未來這一帶將成為台北最高級的住宅區。」會整合這麼快,賴正鎰提到,因為在原本「中山賦」的基地有一小角遲遲無法整合,他很生氣,3年前把它切掉,附近居民看到不願整合就會被切除,所以促成大家積極督更,他稱之為「教訓屋」。他也提到,現在該塊地主反悔請他幫忙,但他不可能為此再次送件重跑2、3年,最後可能考慮以委建方式協助重建。集團副總經理賴廣陽也補充表示,大家積極參與重建合作,除了附近多是郭姓家族地主,整合特快,另一方面也因為今年0403地震後,北市府今年提出額外30%的容積獎勵,目前已經整合6、7個街廓,大多都超越8成都更門檻,朝向11個街廓努力。賴廣陽也提到,未來預計融入美術館、博物館及畫廊等藝文展覽空間,同時計畫引入星巴克、誠品或蔦屋書店、高端診所、麵包店、時尚精品店、超市、藥妝店等高質感生活配套,分布在巷弄裡面。原本8公尺巷弄將轉型為行人徒步區,2、3月有櫻花及黃花風鈴木盛開;3、4月有流蘇花綻放;10月可賞秋楓;11、12月還有無患子樹葉轉黃。「民間也能這樣做,不是只能靠政府!」賴正鎰說,鄉林的經驗和品牌促成這個案子,以前造價每坪12萬元,現在一坪25萬元,鄉林利潤一年不到3%,只賺一點點,都是幫地主打工創造資產價值,當初他也猶豫是否要賺微利,後來覺得人生應該要做一點有意義的事,「15年後也82歲,回台看這案子若能做成功,也是人生對台灣的一個貢獻!」
詐團勾結地政士!榨乾被害人「騙房抵押」收15%佣金 2年海削3億
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情資研析小組」分析假投資案件,擴大追查發現被害人分別遭假投資、假冒公署等手法詐騙,由詐騙集團成員誘導被害人至假交易所投資,或以監管金融帳戶及現金之名義,要求被害人領取鉅額現金。當被害人已毫無資金且身無分文時,詐騙集團再慫恿將房地產抵押借款,引導至特定融資公司後再向金主借款。警方查出,金主確認屋況核定貸款額度及利息後,由配合之地政士(代書)及金主代理人到地政事務所辦理抵押設定,扣除高額代辦費、仲介費、代書費及利息費用後,由假幣商或面交車手取走剩餘鉅額現金。本案林姓融資公司負責人與詐騙集團分工,明知借款人為詐欺被害人仍配合完成貸款,並收取被害人貸款金額6%-15%不等做為服務費,自111年起迄今被害金額逾3億元,被害人數逾數十人。案經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報請臺中地檢署檢察官謝怡如指揮偵辦,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第三分局、第六分局、太平分局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歷經數波搜索及拘提行動,先於113年5月間於臺中市太平區及后里區查獲陳姓面交車手等10人,再於同(113)年6月至11月間搜索融資公司、地政士事務所及金主代理人,拘提林姓融資公司負責人及蘇姓地政士等人到案。專案小組並查扣現金、手機、電腦、點鈔機、地政士代辦借貸契約、貸款契約書、地籍謄本、融資公司及地政士事務所電磁紀錄等贓證物,經統計不法犯罪所得後,據以聲請扣押裁定房地產及名車獲准,警詢後依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請臺中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投資要慎選合法立案管道,切勿聽信他人鼓吹而點選來路不明網站進行投資,如有以高報酬、穩賺不賠等話術招募投資,請務必提高警覺;另檢警不會監管任何的人帳戶,更不會要求收取現金或存簿,提醒民眾聽到「身分遭冒用涉及刑案」、「將傳真公文給你」、「法院幫你保管金錢」、「監管帳戶」等關鍵字時,絕對是詐騙!如有疑慮請先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
失色彩虹村1/文創團隊被誣為潑漆「黑衣人」 文化局報警抓14人警局過夜
台中知名景點彩虹眷村因榮民住戶黃永阜為排遣時間,在原本準備拆除的老屋上作畫,成為國際景點,創下一年百萬餘人到訪人潮。孰料2022年時,彩虹爺爺背後團隊「彩虹文創」遭台中市府文化局無預警拒絕續約,團隊無奈之下依合約將眷村牆面進行復原,卻被文化局控告毀損、要求賠償150萬餘元,如今民事、刑事一審台中地院卻均判文化局敗訴。彩虹文創團隊也出面痛批文化局利用權勢潑髒水,明知牆面彩繪為團隊創作竟誣指工作人員是黑衣人洩憤潑漆,還將團隊14人全扭送警局過夜。彩虹爺爺黃永阜1924年出生於廣東台山,曾參加過古寧頭與823戰役,2007年得知鄰近眷村及周邊房舍面臨拆遷,遂以油漆作畫住家與鄰近壁面,繽紛童趣畫風引起社會關注,曾入選國際知名旅遊指南孤獨星球(Lonely Planet)「世界的秘密奇跡」最值得探訪景點,2024年初以101高齡辭世。彩虹文創股份有限公司挨告後,民事與刑事一審判決皆被判無罪,也讓執行長魏丕仁終於一吐怨氣。(圖/黃耀徵攝)拿出一審的判決結果,彩虹文創執行長魏丕仁一吐怨氣表示,終於有個結果能向大眾澄清當年被惡意抹黑的事實。魏丕仁表示,自己出身眷村,長年支持復興眷村文化,直到發現台中南屯區馬祖二村、干城六村等眷村準備進行拆遷工程,偶然發現緊鄰在眷村旁,但實際上卻非眷管範圍的彩虹眷村,因此與當年高齡已約90歲的榮民伯伯黃永阜結識,在照顧黃永阜的過程中,意外發現黃永阜儘管從未學過繪畫,但其筆下的畫作卻生動活潑,頗富童趣,加上黃永阜有將畫作版權出售的意願,魏丕仁見狀當即表示願意出資百萬餘元買斷黃永阜從前與未來的所有畫作版權,向法院公證後,於2015年成立彩虹文創公司,更一肩挑起照顧黃永阜生活起居的責任。魏丕仁指出,彩虹眷村的彩繪先是由黃永阜從自家居住附近的牆面與巷弄開始,原本僅有一小區域,隨著團隊成立與進駐,逐漸擴大彩繪範圍,卻在2017年時由於眷村房屋老舊不堪使用,隨時有崩塌風險,台中文化局派人前往翻修屋瓦,但其所施作的施工與翻新,卻直接將泥作覆蓋在爺爺原本已彩繪完成的牆面上,造成爺爺的原畫牆面毀損至少8成以上。隨著施工完成,原本的彩繪牆面已消失殆盡,而黃永阜爺爺也因年事已高,無法再負荷爬上爬下的彩繪工程,團隊為讓牆面重回彩繪樣貌,將爺爺的畫作以1:1投影方式投射至牆上,以爺爺的畫作為基礎,加上五彩繽紛的底圖,投入大量人力日夜趕工,從而形成如今大家所熟悉的樣貌。魏丕仁拿出過往團隊彩繪照片表示,黃永阜因年事已高,無法再進行牆面彩繪,自從原有彩繪牆面遭補強工程覆蓋後,就改由團隊接手以爺爺創作為基礎進行彩繪。(圖/當事人提供)而團隊在2017年被時任文化局潘姓科長說服,以黃永阜爺爺的名義,同時委託由魏丕仁所創辦的彩虹文創全權代理,與台中市府簽下時長3年的認養維護契約書,契約中明訂團隊得免費享用場地,惟相關水電、網路等所需費用與設備均需由團隊負擔,並須向市府繳交一年60萬元的認養費用,同時若因契約期滿「必須將房舍恢復原狀」後返還於市府,並未針對牆面彩繪有過多規範限制;相關契約於2020年期滿後,再度續約至2022年7月31日,然而彩虹文創團隊依約定於2022年6月契約期滿前一月向文化局表達有意願續約時,文化局卻表示須向上層討論,隨後再也無下文,直到同年7月24日無預警接獲媒體表示接獲市府通知,團隊不會續約。魏丕仁痛批,他們早在契約期滿前一月就已向文化局表達有續約意願,孰料文化局從未給過正面答覆,還在契約將期滿的前5日透過媒體單方面要求團隊在5日內必須全部撤出,讓他們措手不及,但也只能遵照市府意願著手搬離撤出,同時依契約規定將牆面彩繪覆蓋,從而讓房屋恢復原狀。魏丕仁痛斥,離譜的是當初契約明明黑紙白字寫明,房屋交還市府時需要恢復原狀,他們只是依規定在做復原行動,卻突然收到市府寄出一紙公文,要求他們「返還房舍時須保持彩繪牆面現狀」,不但被指出是不滿未續約「黑衣人潑漆」,事後還將團隊14人全數依毀損罪現行犯逮捕,在警局過了一夜才被釋放,因此被迫走星光大道,讓他們名聲全毀。魏丕仁對此強調,團隊每年投入約百萬元經費對彩虹村進行維護整修,針對破損牆面定期進行補修與重繪,而台中市府文化局「一直知情」,且從未提出相關異議,卻在契約期滿時被文化局反咬「惡意潑漆破壞」。如今文化局控告魏丕仁等毀損與求償150萬元的民刑事訴訟,一審文化局均敗訴,讓魏丕仁終於一吐怨氣,痛斥文化局對他們進行長達2年的霸凌與抹黑,怒要台中市文化局「還他清白」。對此,台中市府文化局至本刊截稿前仍未加以回應。
台中婦「製造噪音」6年害鄰居患焦慮症 法院判搬離也要賠18萬
台中一名楊姓女子長期在社區大樓內製造噪音,行徑包括不分晝夜使用電鑽、用鐵器敲打牆壁和地板、拖行物體、用力關門跺步、甚至大聲謾罵,導致樓下高姓一家4口無法忍受,長期受困擾,其中兩人更因此罹患焦慮症。忍耐6年後,高家提告要求賠償。台中地方法院日前判決,楊女需賠償高家4人共計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高姓一家自2017年12月入住台中某社區大樓6樓後,便屢次受到樓上楊女的干擾。楊女不僅長時間使用電鑽、用鐵器敲打地板與牆壁達30分鐘之久,還時常拖行物品、猛烈關門跺步,甚至拿水管沖樓下設施與馬路,或故意破壞自家廁所管路,導致污水流入高家廁所。更誇張的是,楊女曾5度在家中焚燒棉被與家具,令整個社區濃煙密布。高家忍受多年,生活受到極大影響,長期無法安眠,並因此向法院提告,要求楊女賠償每人30萬元。審理期間,楊女未出庭,也未提交書面答辯。法官參考社區大樓管委會紀錄與警方處分通知書,確認楊女長期惡意擾鄰的事實。管委會在2023年3月的會議紀錄中指出,楊女「長期惡意擾亂,製造恐慌,警方多次依社會秩序法警告,仍未改善」。法院認為,一般情況下,巨大且不定時的噪音會讓人精神緊張、睡眠受到影響,對日常生活和心理健康造成很大的干擾。而高家一方自2017年12月15日起居住在6樓,期間受到這些頻繁且巨大的噪音干擾,有租賃契約書為證,因此可以確認高家一方自2017年12月15日至2023年6月5日期間,持續受到楊女製造噪音的影響,並因此遭受損害。法院指出,雖然楊女已搬離大樓,但其過去行為已對高家造成重大損害,決定判處楊女賠償高家4人各3萬元至6萬元不等,共計18萬元,案件仍可上訴。
偷吃還與小三開餐廳!基隆副分局長迫工友「翹班打工」 遭記過1次、休職1年
基隆市警察局法制科秘書劉舜賢在基市第一分局任副分局長期間,與婚外情對象在台大校園附近經營早午餐加盟店,不僅翹班去照顧情人生意,還利用人情壓力讓分局內1名女工友利用上班時間去餐廳打工。經基隆市警局將他調整為非主管職務,並記過1次,內政部將他移送懲戒,懲戒法院認定3大違失,判處劉男休職1年。根據判決書指出,劉男劉舜賢已婚,自2014年3月27日起歷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後勤科警務正、第一分局巡官、基隆市警局警務員、調查員、第一分局組長、基隆市警局第二分局副分局長、第一分局副分局長等職。他在2014年從交友軟體上認識張女,自2014年底至2024年3月25日間與對方發展婚外情近10年。期間,劉男於2023年4月間出資635萬元,幫張女在台大附近開設加盟的早午餐店,2人共同簽訂合夥契約書,約定2人各占出資總額50%,如有盈餘,應提撥10%作為公積金、提撥5%作為員工福利金、分配35%給張女、分配50%給劉男,商業登記負責人則由劉男的3姊擔任。據了解,餐廳開業後,劉男經常利用上班時間前往該早午餐店,並於2023年9月至11月間,多次懇託並偕同基隆市警局第一分局的1名女性工友在上班時間前往餐廳打工。市警局獲報後展開調查,劉男坦承有婚外情,但對於遭指「違法經營商業」,強調絕無犯意,但經市警局調閱監視器,雖然2024年4月8日前的畫面已被覆蓋,但光是4月9日至23日間,劉男就有8次曠職外出,其中6次前往該餐廳,合計曠職時數達4日。市警局認定「違法經營商業」屬實,於考績會上決議記1大過懲處,並由內政部移送懲戒。懲戒法院日前審理,法官認定劉男身為副分局長,位高權重,卻違法經營商業、上班時間擅離職守,又與人發生不正常感情交往近10年,已嚴重損害警察機關信譽,審酌劉男擔任高階警官卻未守法、已屆強制退休年齡等,判劉男休職1年,可上訴。
又是假投資!6旬翁看收據有詭10萬飛了 警民設局活逮車手
高雄1名63歲李姓男子加入臉書假投資群組,在對方誆騙下面交10萬元試水,詐團見他落入陷阱,進而又連續2天約見取款,直到李男察覺給付的收據有異,因而前往派出所查證真偽,果不其然經員警證實是常見的投資詐騙,警方便聯合李男在下次面交取款時,成功逮獲40歲胡姓車手,全案訊後將依法送辦。據了解,李男日前透過臉書加入詐團創立的投資群組,對方先話術慫恿他投錢試水溫,李男不疑有他便在住處與詐團成員面交10萬元投資,詐團看他上鉤,進而與他相約連續兩天晚上會再登門取款,但李男發現收據不太對勁,便前往派出所詢問。警方表示,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27日受理李男諮詢,經值班人員檢視後確認是遇到詐騙,警方隨即將計就計與李男聯手設局釣車手,員警事先在李男住處埋伏,直到胡姓車手到場進行交易時,員警迅速上前壓制,嚇得車手雙手舉高不敢妄為,最終將他成功逮獲,並查扣贓款餌鈔45萬元、手機、識別證及契約書等證物,全案訊後將依《詐欺罪》與《洗錢防制法》移送偵辦。
房地合一稅申報要當心! 國稅局示警這「四大地雷」不能踩
報稅細節多,若踩雷荷包恐怕大失血!財政部11月公布4種房地合一稅常見申報錯誤,其中包括「將持有期間的列報房貸利息、將取得時間錯認為簽約時間與未符合連續設籍滿六年」等規定。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近年房市交易市場火熱,個人房地合一稅收高達750億元,民眾申報前一定要了解規定,合法報稅與節稅。國稅局10月、11月一共列舉四大常見「房地合一稅」錯誤申報方式,首先是錯列房貸利息為費用。假設持有期間列報購屋借款利息31萬元,但房貸利息為房地使用期間之費用,不得認列,被重新核算課稅所得並補徵稅額。其中還包含簽約後延遲買賣移轉登記。公司於104年11月間與乙君簽訂土地買賣契約書,因故遲於105年2月1日始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於110年9月間出售並辦妥移轉登記,該公司認為土地於104年11月間即簽約購買,非屬房地合一稅之課稅範圍,故將出售土地所得額列報為免稅所得。若房地合一稅取得日期認定為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經國稅局查獲,除補徵稅額外,將遭處罰鍰。還有不符合自用原則。民眾113年1月出售其於106年1月取得的A房地,自行申報課稅所得860萬餘元,減除自住房地免稅額400萬元,繳納稅額46萬餘元,但民眾出售時在A房地設籍未連續滿6年,不符合自住房地免稅額適用要件,核定應補稅額126萬餘元。另外重建後原舊制所得稅改新制房地合一稅。民眾在房地合一稅上路後,購買土地700萬,與營利事業合建分回房地後,以2400萬元出售,但將土地成本700萬元加計互易發票金額750萬元,列報房地合一稅之取得成本為1,450萬元,國稅局減除互易發票金額750萬元,並以合建前A地之原始取得成本700萬元認定B房地交易成本,按A地持有期間(超過5年,未逾10年)適用稅率20%計算補徵稅額150萬元。曾敬德表示,由於不動產買賣交易過程稅務繁多,一般人一輩子可能只有一、兩次機會,自行申報錯誤率卻極高,建議有相關需求時,應諮詢可信任的專業地政士或委由地政士辦理,才能避免補稅、罰鍰的可能。
才認識4個月…夏男出殯日求婚賴生 駁假結婚認「做錯1件事」:最大錯誤
台中5億高中生墜樓命案,今(21日)二審開庭,夏男堅稱是基於共同想法而結婚,雖然2人只認識4個月,但並不是假結婚,而且自己有2000萬身家,反問法官:「若今天死的是我,賴生是否也會接受同樣的審判?」夏男表示,賴生在國小就已經繼承財產,也有相關契約書,2人首次見面是在2023年1月5日,當時他和擔任地政士的父親幫忙見證契約補強。從去年1月,自己就多次與賴生見面,並以朋友身分關心對方,但考量賴父高齡70多歲,觀念相當保守,且賴生還在讀高中,所以就很少聯絡,強調賴生這10多年一直活在家族爭產壓力中。去年4月抵賴父過世,夏男和賴生在出殯日遇見,便詢問要不要結婚,沒想到賴生直接同意,也沒去捧斗,讓他嚇了一跳,當下怕賴生沒想清楚,還要求查清楚相關資料,但記錄在案發後卻被檢察官當成證據,指控2人沒有結婚真意。夏男痛哭說道,他上訴不是因為刑期,而是不能把他沒做過的事惡意扭曲,案發至今將近2年,「是要把我逼死嗎?」他在偵查時相當配合,提供相關資訊讓檢警辦案,就是相信司法能證明他的清白,以為法官可以看見事實的全部,結果卷內的犯罪事實內容都是照抄媒體。夏男坦承,他最大的錯誤就是案發後沒第一時間拋棄繼承,因為當時殺人案件仍在偵查中,擔心拋棄繼承會坐實謀財害命說法,但如今時限已過,只能等民事婚姻無效訴訟出爐,他重申2人並非假結婚,且無論判決結果如何,都不會上訴,只盼一切煙消雲散。夏男還提到,自己有1、2千萬元的身家,如果今天死的是他,賴生是不是也會接受同樣的審判?由於該案尚有多項證據須釐清,將於12月5日再開庭,並於12月19日辯結。
新新併還未遞件申請 台新金新光金三點聲明「配合新光銀工會選任協商代表」
台新金控、新光金控今天(13日)發布聯合聲明,強調自10月9日雙方股東臨時會通過合併案後,雙方金控即持續不斷與員工及工會進行溝通並傾聽心聲,以確保合併過程中員工權益獲得充分保障。兩家金控表示,有關新光銀工會近期將選任協商代表,以利後續協商程序有其合法正當性乙事,雙方金控均充分理解並予配合;該合併案均按規劃執行,以期在主管機關之指導下,順利完成合併案之最後一哩路之外,還籲請各界勿被不實報導所誤導。新光金於10月9日股臨會中,普通股股東以72.29%贊成與台新金合併案,外資支持率也近全壘打;同時,台新金股東針對合併案的投票結果,普通股贊成是92.76%,反對約1%。特別股贊成率也是超過九成。新壽副董、本身也是金控大股東洪士琪則是以「承先啟後、任重道遠」八個字強調感謝股東們的支持與承擔責任的開始,新光金控和台新金控攜手在山頂會合。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12日表示,迄今還未收到台新金、新光金遞件申請合併案等相關資料,申請資料包含合併契約書、受雇人權益、員工安置計畫、檢附與工會協商等會議紀錄,金管會將於收件後檢視相關文件了解勞資雙方共識內容等,並強調其中若有部分環節還未有詳細資料,仍可先送件,再補件。金控界首樁金金併的富邦金、日盛金併購案在向金管會申請送件時,其實勞資雙方就員工安置計畫部分也還達共識,金管會也是請富邦金於取得員工、公會等共識後補件。
吸金30億僅判20萬元交保 肉商疑棄保潛逃「桃院回應了」
桃園林姓肉商涉嫌利用虛構的營業項目進行投資詐騙,在三年內吸金高達30億元,受害人數超過300人。今年9月,林姓肉商因周轉不靈突然失聯,引發受害者憤怒。後續眾人將林姓肉商告上法院,但桃園地院僅裁定20萬元交保。而如今傳出林姓肉商疑似棄保潛逃,再開羈押庭也無故不到。對此,桃園地院也做出回應。根據《鏡週刊》報導指出,投訴人A先生表示,林姓肉商以每月2.5%至3%的穩定獲利為誘餌,吸引投資者加入。為取得投資者信任,林男不僅開立本票作為抵押,還簽署借貸契約書,聲稱即使投資賠錢,投資人仍可透過法律途徑追討債務。然而,這些舉動實為其日後脫罪所設的圈套。而在7、8月間,林男開始拖欠分紅,以中秋節市場需求量大增需要資金周轉為由延後發放。9月中旬,林男突然人間蒸發,受害者在其工廠聚集了解狀況,發現受害群體包括林男的同學、同鄉、公司員工,甚至南部醫院的護理師,損失金額從數十萬元到上億元不等。後續受害者成立群組發動搜尋,一週內便找到林男下落並將其送警。但林男以與受害者僅有民事債務糾紛為由否認詐欺意圖。雖然桃檢於9月28日依法聲請羈押,但桃園地方法院考量「卷證資料尚不足確認檢察官羈押聲請書所載之犯罪事實」,最終裁定以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後續高等法院於10月11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更審,桃園地院於10月14日傳喚林男未果,林男疑似棄保潛逃,目前桃院正進行沒收保證金程序。而林男消失的消息曝光後,更是讓不少被害人炸鍋。整起事件爆發後,桃園地院也出面回應,表示檢察官聲請羈押,法官基於審判獨立原則,判斷卷證資料尚不足認定檢察官聲請羈押所指犯罪事實。後來本案經高院撤銷發回,也隨即依法傳拘,桃園地院認為整體程序合理,並無縱放人犯之疑。
新北市議員批環狀線圖利中工 北市府:為減民眾不便速處理
新北市議員卓冠廷指控,捷運新北環狀線通車4年多就因0403地震多處嚴重錯位,修復經費暴增至14.41億元,在事故調查報告尚未完成前就決定付款給廠商批雙北涉嫌圖利中華工程和威京集團。台北市政府29日聲明,雙北市政府考量此次震損真正原因短期內無法釐清,為求儘速讓環一復駛以減輕民眾通勤不便,復原工程有急迫性,需儘速處理,呼籲不要政治操作。卓冠廷表示,環狀線事故鑑定報告要等到明年1月才出爐,但新北市決定幫威京中工付上億工程款只要1天。2011年新北市府與台北市府簽訂合約,主責捷運業務是時任副市長李四川,簽定環狀線工程該由台北市負責的條款,但當他去台北市服務後,如今同一份合約居然變成新北市出錢。台北市政府澄清指出,環狀線第一階段由原台北縣政府規劃及報奉行政院核定,並基於事權統一及介面整合等因素,於縣市合作會議達成將環一交由台北市政府興建的共識,並經報請交通部同意後,於2006年11月24日由當時馬英九市長與周錫瑋縣長「簽訂台北捷運系統環狀線建設計畫階段建設與土地開發行政契約書」。北市府指出,而現任台北市政府李四川副市長係於行政契約書簽訂後,於2007年9月才到台北縣政府服務,一直到2018年12月25日離開新北市政府。環一建設工程接近完工時,雙北市政府就環一未來營運進行協商,後於2018年12月28日由當時柯文哲市長與朱立倫市長簽訂營運行政契約,明訂環一營運盈虧及重置費用由新北市政府負擔,並暫交由台北捷運公司營運3年,再由新北市政府考量是否收回自行營運。北市府表示,2023年3月經雙北協商共同函請交通部同意,環一地方主管機關移回由新北市政府擔任,經交通部同意後,已於5月正式移轉新北市政府營運;況且雙北簽定契約,皆由首長為之,請卓冠廷不要為了選舉進行假想,做政治操作。北市府指出,關於環狀線第一階段因地震所需修復問題,雙北市政府考量此次震損真正原因究為天災、施工不當或設計等問題,短期內無法釐清,為求儘速讓環一復駛以減輕民眾通勤不便,且基於公共利益,復原工程有急迫性,須依法依規儘速處理,因此採復原與鑑定同步進行方式辦理,待第三方專家小組鑑定報告出爐後,如確認有廠商之責任,則將由台北市政府捷運局依原契約向廠商求償。
繼子向繼母「購買不動產」算贈與? 國稅局揭原因:要申報才能過戶
高雄許先生向繼母購買不動產,是否要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取得非屬贈與同意移轉證明書才可以辦理過戶?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據民法第969條及第970條規定,父再婚之配偶,雖稱為繼母但非己身所從出之血親,在民法上稱為直系姻親而非直系血親,故繼母與繼子女為一親等姻親關係;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揭示,二親等以內(包括血親及姻親在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視同贈與,惟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則不在此限。因此,繼子許先生向繼母(出賣人)購買不動產,繼母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申報贈與稅,並檢附買賣契約書、支付價款金流等相關證明文件,嗣取得國稅局核發非屬贈與同意移轉證明書後,持向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過戶相關事宜。該局特別提醒民眾,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買賣之出賣人,為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應於訂定買賣契約之日起3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如有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他花1.7萬刺青半成品如「烏鴉變大嘴鳥」 業者喊告了
近日一名女子表示,朋友去台南某刺青店刺青,花了1.7萬元,而半成品跟原圖差異極大,對方也「不讀不回」,讓她批,「不知道手是要多抖才能歪成這樣。」對此,業者回應,「不排除提出法律訴訟。」原PO在Dcard發文,朋友刺青花了1.7萬,刺了這不知道什麼鬼,私訊店家也不讀不回,「不知道手是要多抖才能歪成這樣,烏鴉領帶底下也很明顯已經刺錯,跟風格那些的完全沒關係,單純是專業技術有問題。」原PO說,業者「希望能發上來讓更多人能避雷這家台南最爛刺青店。」此文一出,不少人紛紛留言「看刺青師IG的作品線也都抖到不行,怎麼還會找上他」、「真的希望大家可以好好避雷」、「照片看起來是刺一半?趕快預約好的刺青師蓋圖吧」、「比幼稚園的小朋友畫的還醜」。原PO在留言區說,「不知道這次是不是參考三蜜蜂」、「也有可能是大嘴鳥」、「還是參考LOL的舊符文」。對此,該業者回應,在刺青時,因為客人皮膚讓色料無法入墨,顏色才上不去,怕傷口會爆開,已和客人溝通下次再刺,她收到客人訊息也回,「最近忙,訊息可能會晚回」。業者說,客人在刺青前都會簽契約書,如果過程中有不滿意,要立即反應,會盡力做好圖,如果過程沒不滿,卻在網路上發負面評價,不排除提法律訴訟。
網紅「蹦闆」曝遭7連霸里長兒詐騙百萬 對方「性侵未成年」坐牢:錢討不回來
網紅「蹦闆」過去從事精品代購起家,吸引不少粉絲關注。不過他17日拍片宣稱,日前受人遊說投資遊戲開發,沒想到工作室負責人明知自己將因為「性侵未成年」入監服刑卻向他隱瞞事實,還想跟他申請下一階段投資款項。他如今雖然以打算終止跟對方合作,但前期投入的百萬款項也因為對方如今已在服刑而難以取回。蹦闆進一步點名,對方是台南新營區某「7連霸里長」之子,當初里長還替兒子做保證,如今卻說「不甘他們的事」。而該名里長表示,兒子已成年要為自己行為負責,還說,網紅拿300萬本票追討,造成生活困擾,不排除走法律途徑。蹦闆17日發布影片指出,自己在3、4個月前收到台南某陳姓男子主動邀約,對方透過玩遊戲、私訊聊天互動,甚至到桃園拜訪蹦闆10多次,並表示希望能有合作機會。起初蹦闆稱為了確認對方人品,一度南下和陳男父母見面,且其父為當地7連霸的里長,會面後獲得長輩背書,讓蹦闆卸下心防決定投資陳男名下的遊戲開發工作室200萬元,並先行匯款100萬給對方,約定等遊戲開發到一定程度,再履約交付另外100萬元款項。不料,當陳男開口向蹦闆討要第二期款項時,蹦闆卻意外得知陳男即將在幾天後因為「性侵未成年」入監服刑,認為「「一個遊戲工作室的負責人,再一個禮拜要被關,這麼嚴重的事情,他竟然都沒說,更嚴重的是,他卡的案子還是性X的案子。」蹦闆表示,他為此急約陳男見面,而陳男到場後則下跪道歉,稱怕投資會出狀況才隱瞞,並表示會想辦法籌錢歸還。不過一直到陳男入監,都沒有見到款項。他事後向陳男父親討要,遭到對方以「兒子已是成年人」的說法拒絕。至此,蹦闆表示對方如今在坐牢有如吃了「無敵星星」,他目前打算等陳男出獄再行討要款項。另一方面,據《TVBS》報導,陳男父親表示,看了兒子對話紀錄才發現,8月2日雙方已經簽投資契約,當月15日蹦闆才到家裡拜訪。疑似與蹦闆宣稱「父親背書才投資」有出入。此外,陳父表示,自己在此之前對2人的溝通狀況並不知情,但直到10月,契約書上的尾款百萬都沒付清,對方甚至還來跟父母討回先前的費用,讓他們相當困擾,打算走法律途徑捍衛權益。「他們在8月2號所簽的那些契約,那些合約,所謂的投資書,我完全不清楚。還沒有看到那張領據,只看到一張300萬的支票,和那張契約書,所以完全都沒有出現到所謂的那張領據。」陳男父親表示。此外,媒體實際走訪陳男成立的遊戲開發工作室地址,得到消息指出,隨著陳男在9月中入獄,該公司的辦公室也已經人去樓空。◎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鍾小平質疑4300萬商辦是京華城案後謝 陳智菡曝契約書打臉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質疑,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購入4300萬元的商辦,屋主與京華城有關,並直指恐怕是「假買賣、真後謝」。對此,民眾黨今(6)日出示商辦的「所有權買賣移轉契約書」,證明確實由房屋仲介安排看屋,與京華城無關,奉勸鍾小平拿出更多證據,否則他恐怕要吃上官司。陳智菡說,鍾小平潑糞的內容沒有提出任何證據,首先,鍾指稱4300萬元的商辦,是來自於京華城的後謝,他沒有任何證據,並稱商辦的屋主,是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的兒子。陳智菡出示與陳佩琪取得的產權相關資料,資料顯示所有權人為陳姓兄弟,年齡分別為68、75歲,兩人持有該物件約30餘年。陳智菡表示,除非陳玉坤有兒子是這兩個歲數,否則鍾小平的說法是不成立的,也期待鍾小平拿出更多證據。關於金流部分,陳智菡表示,陳佩琪都已經很明確的說了,所有4300萬商辦支出都是來自柯文哲個人選舉補助款,來自他的三個帳戶,但因為現在存摺都被檢調查扣,她已經重新申請,等到拿到新存摺後就可以清楚將相關金流對外界交代。但在此同時,陳智菡再次強調,鍾小平含血噴人,且沒拿出任何證據就做出這樣的指控,除非他拿出更多證據,證明這兩位屋主與陳玉坤有關,否則他恐怕要吃上官司。民眾黨今(6)日出示商辦的「所有權買賣移轉契約書」自清,證明確實由房屋仲介安排看屋,與京華城無關,奉勸鍾小平拿出更多證據,否則恐怕要吃上官司。(圖/報系資料照)
台南版毛畯珅?又有「園長之子」遭控猥褻3歲女童 教育局:調查中
台南某幼兒園也爆出「園長之子」涉嫌猥褻女童消息!網友在網路社群爆料,台南有3歲女童在幼兒園內疑遭園長兒子猥褻,提醒大家要小心,立刻引起輿論關注。對此,台南市警局婦幼隊證實已受理報案,台南市教育局則指出,有關某私幼被控疑似性猥褻案件,教育局已保存監視器畫面證據,立即要求該員禁止入園入班並依法啓動調查,如有不法,一律嚴懲不貸。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PO出LINE群組對話截圖,「各位,我朋友的女兒3歲未滿,在台南○○幼稚園被猥褻了,大家要小心」,直指某幼兒園園長對園內女童做出猥褻行為。據了解,該女童上日參與幼兒園表演,返家後開始出現怪異舉動,並向父母表示下體癢、紅腫,還頻繁碰觸下體。家長進一步追問下,竟得知女童在表演當日竟遭到幼兒園園長兒子猥褻;家長傻眼之餘立即帶著小花到醫院驗傷提告,但從表演當天到本月17日就醫,已經超過一個月。消息傳出,立刻引起輿論嘩然,更有人指出事件宛若台北幼兒園「毛畯珅」事件翻版。對此,台南市教育局副局長楊智雄指出,教育局8月19日接獲通報,已於知悉當日立即到園行政調查,保存監視器畫面證據,並立即要求疑似行為人暫時停職接受調查,也於當日啟動「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處理」審查會議,目前已決議受理並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同時了解該園有無管理疏失責任。教育局表示,本案除已依規定要求該園將疑似行為人暫時停職接受調查外,目前正逐日檢視監視器畫面,將併調查小組8月29日訪談结果等資料,儘速送認定委員會審議,如調查屬實且情節重大,將依規定處行為人最高60萬元罰鍰,並通報為終身不得在教保服務機構任職之處罰。幼兒部分,教育局將會和社政單位共案合作,進行相關諮商輔導措施;為清查有無其他幼兒受不當行為,教育局已於8月20日到園全面進行性平教育宣導及回饋,經台南市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社工師)分組觀察其他幼兒狀態目前尚未發現有異常反應。另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台南市教育局表示,透過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發現,該疑似行為人為某補習班班主任,目前並未傳出有疑似被行為者,惟為積極保護兒少安全,已於知悉當日立即要求該員禁止入班(隔離);同時已至該補習班進行班務稽查,初步查有學生人數超過規定容量、未提供定型化服務契約書等缺失,已要求限期改善。後續將依補習學生名冊進行全面清查;如發現該疑似行為人有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相關情事,也會依同法責令不得擔任補習班教育人員,最重終身不得進用;並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25條規定,最重將處以撤銷立案。◎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害太魯閣出軌釀49死!李義祥等人判賠2300萬 台鐵須負4成責任
台鐵太魯閣號2021年撞上大貨車出軌,造成49死、213人輕重傷,主嫌李義祥等人一審遭依過失致死,合併判處2年6月至7年10月不等之有期徒刑。民事部分,花蓮地院今(21日)宣判,認定李義祥等人應負60%之損害賠償責任,判賠2300餘萬元;另台鐵公司未善盡巡查義務,且員工任由李義祥施工,應負40%責任,判決指出,李義祥於110年4月2日8時許,駕駛吊卡大貨車搭載華文好前往K51標案工地現場進行施工,於同日9時12分42秒至9時14分9秒間,駕駛吊卡大貨車行經便道轉彎處之貨櫃屋前時,本欲沿彎道左彎沿下坡行駛,然因吊卡大貨車熄火而停在下坡路段(車頭朝向面臨東正線之邊坡)。李義祥本應注意求助專業拖吊方式解決,不可將挖土機作為目的外使用,且可預見吊卡大貨車熄火停佇之邊坡地點與下方東正線軌道距離甚近,如挖土機車輛操作不慎或拉扯布帶破損、斷裂,在既有道路路面狀況不佳且邊坡無安全防護措施之情形下,極可能導致吊卡大貨車翻落邊坡墜落至軌道,並導致軌道嚴重損壞、壅塞並造成來往火車碰撞翻覆、造成乘客重大死傷。不過,李義祥仍指揮華男將挖土機駛近至吊卡大貨車後方後,他則以環狀布帶在吊卡大貨車左側撐座打結,再將環狀布帶另一端挖土機挖斗鉤環勾住後,並指示華文好取石塊放置在吊卡大貨車後輪。李義祥於同日9時26分許駕駛挖土機操縱挖斗將布帶連同吊卡大貨車往車身左側拖拉,拖拉過程中布帶破損脫落,吊卡大貨車於同日9時27分許先沿下坡滑行約15.7公尺後,翻落邊坡,並夾帶樹木、土堆滑行約11.5公尺後墜落於北迴線51K250M清水隧道北口之東正線軌道上。110年4月2日9時28分許,臺鐵408車次太魯閣自強號駛至該處,火車司機員見狀雖立即緊急煞車,然因煞車距離不足,於同日9時28分34秒,第8節車廂(即車頭)直接正面撞擊鐵軌上之吊卡大貨車後,瞬間脫軌往左偏移,於同日9時28分35秒撞擊清水隧道口,再於隧道內產生嚴重撞擊,導致車廂內多名乘客罹難死亡,且鐵軌亦因車廂撞擊力道過猛而毀損約875公尺。台鐵公司於本案起訴或追加起訴前,已以每位罹難者1,570萬元為單位,賠償罹難者家屬,並獲該家屬簽立損害賠償債權請求權讓與契約書,約定將本件財產上及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請求權讓與台鐵,及約定若原告就各罹難者獲判准賠償金額高於1,570萬元,則由原告將差額補足予各該罹難者家屬,倘未高於上開金額,則各該罹難者家屬亦無需返還差額予原告。花蓮地院認為,李義祥違反停工期間而施工,且駕駛吊卡大貨車因故障熄火後迄至本件事故發生前,未通報原告或請求適當救援,逕與華文好操作非其業務職掌之機械進行拖吊業務,為本事故肇事原因,而義祥工業社為被告之合夥事業、東新公司則為K51標案之承包商並以李義祥為該工程之工地主任,均應與李義祥連帶負責。法官認定,台鐵未善盡其巡查義務,且其員工復容任李義祥等施工,亦為本案肇事原因。是本院綜合本件事故發生之流程,及原告上揭過失對本件事故發生之推進程度,並綜合一切情狀,認李義祥等應就本件事故對台鐵連帶負60%之損害賠償責任,台鐵應就本件事故負擔40%之與有過失責任。花蓮地院依台鐵主張各罹難者家屬所受之損害(含醫藥費、喪葬費、扶養費、精神慰撫金)個別審酌認定後,認各罹難者家屬所得請求金額共計1億7,008萬6,692元,並依據過失相抵折算後,再扣除強制險給付利益及系爭旅客運送責任保險給付,認台鐵可請求李義祥等連帶賠償之金額為2,326萬6,692元。
西螺濁水溪河床成「廢渣墓地」 不法業者堆置400公噸屠宰廢棄物
雲林縣西螺鎮近日爆發一起大規模環境污染案件,涉及不法業者長期將屠宰場,動物性廢料非法傾倒於濁水溪公有河川地,總數量超過400公噸,覆蓋面積達1600多平方公尺,造成嚴重環境污染,令附近農民困擾不已,並引發當地民眾的強烈憤慨,據悉,這些不法業者從中非法獲利超過百萬元,案件目前已由雲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移交至雲林地檢署處理。根據雲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的調查報告,該案件的根源可追溯至4月,警方在對濁水溪河床進行初步查緝時,發現蔡姓嫌犯及其失聯的移工助手胡姓嫌犯,多次駕駛大貨車將屠宰家禽的動物性廢料傾倒至河川地,為了徹底查清此案件,警方隨即聯絡雲林縣環保局及經濟部第4河川分署等相關單位,進行現場會勘和稽查。在4月9日的第一次查緝行動中,警方除了查獲蔡嫌及胡嫌外,還拘提林姓和張姓共犯,警方查扣清運大貨車、手機及契約書等證物。經調查,發現負責整地的林嫌及張嫌每車次可獲得4000元的報酬,估算初步不法獲利已達40餘萬元,而媒介人員和清運業者的總獲利則超過百萬元。這些不法行為導致大量動物性廢料長期堆積在河川地,經風吹雨打,蚊蟲滋生,環境惡劣,氣味刺鼻,對附近耕作農民造成極大的困擾,甚至引發民眾的嘔吐反應,警方5月下旬執行第二波查緝行動,成功逮捕負責上游清運的陳姓嫌犯。隨後,6月和7月下旬,警方又分別將詹姓、呂姓、楊姓、陳姓和莊姓等涉案人員一一查緝到案,並追溯到台中市屠宰業者,經過深入調查,警方確認這些業者在非法傾倒動物性廢料方面扮演重要角色。目前,所有涉案人員已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被送辦,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之中,雲林縣警方強調,將對類似環境污染案件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不法行為,確保河川環境的清潔與安全;同時,呼籲社會各界加強環保意識,共同維護美麗的自然環境。
男偽造契約詐領3年租補慘了! 屋主女兒收稅單拆穿「幽靈租客」
高雄1名王姓男子2020年6月前盜刻屋主印章及偽造租賃契約,目的是為了詐領政府的租屋補助,期間獲利共11萬4000元,直到2023年8月屋主女兒收到國稅局寄發的所得稅單,發現需多繳一筆2萬7000元的租賃所得,經調查才拆穿王男的犯行,後續他被橋頭地院判5月徒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2020年6月前王男未經王姓屋主同意或授權,盜刻屋主印章,隨後再偽造租賃契約書,將租期更改至2024年年9月5日止、租金則為每個月4000元,2020年6月22日王男便持偽造租約到高市府都市發展局請領住宅租金補貼3年,每月則有3200元進到他的郵局帳戶,都發局因隔年疫情影響,因此持續延用他之前繳交的資料,直到2023年8月止共詐得11萬4000元。屋主女兒2023年8月間接獲所得稅單,發現帳單上多出1筆2萬7000元租賃所得,事後她向國稅局查詢,才知曉父親的房子遭有心人士偽租,藉此詐領租屋補助,事後她便報警處理向王男提告。橋頭地院表示,王男否認犯行並辯稱與屋主有債務糾紛,法官審酌雖然王男有租房子,但租賃契約屋主簽字字跡明顯不同,實屬偽造,後續依《偽造文書罪》判他男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