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無效
」 筆電 喜傑獅 民事訴訟 消費者 世界12強棒球賽
14歲國中生欠3萬「10%高利」 街頭驚現借錢獎狀逼還錢
彰化近日爆出一起超離譜的青少年借貸事件,引起網路熱議,1名僅14歲的國中生凹凹(化名),疑似因向地下錢莊借款3萬元,簽下年利率高達10%的本票償還,事件曝光後,他在社群平台「脆」公開求助,不料有人竟將他的借債資訊製成「借錢獎狀」,張貼在街頭電線桿、反光鏡上,公開羞辱並逼他還錢,引發社會震驚。據了解,凹凹平時是中輟生,經常缺課個性好動,生活作息不規律,校方得知此事後立即啟動關懷機制,確認學生安全無虞,並通知家長共同處理。同時,也在全校朝會安排法治教育宣導,教育學生正確金錢觀念。環海法律事務所長廖國竣律師指出,國中生屬「限制行為能力人」,未經父母同意的借貸行為屬無效契約。此外,若債權人利用未成年人的急迫、輕率與缺乏經驗放貸,可能涉及重利罪,利率過高的情況更可能觸法,合法當鋪業者也強調,未滿18歲不放款,父母陪同借款仍需嚴格審查資金用途,否則契約無效。警方表示,針對街頭張貼含個資的「借錢獎狀」,已依法介入調查,指出這種行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也觸犯《廢棄物清理法》,將依法處理。同時,警方也將追查3萬元本票及10%高利是否涉及《刑法》第344條重利罪,並釐清是否有不法組織介入校園或涉及賭博行為。
父親「監護」變「奪產」!他擅簽契約奪女兒房產 法院判賠逾5千萬台幣
大陸北京一名父親王姓男子,趁與前妻離婚後未滿月,竟以法定監護人名義,將女兒名下價值高達 1160 萬人民幣(約新台幣 4960 萬元)的房產無償「贈與」自己,並完成過戶、轉手出售,導致女兒王粒(化名)提告至法院。最終法院認定父親行為違法,判處贈與契約無效,須賠償女兒全部損失。根據《央視今日說法》、《法治時報》等陸媒報導,這起爭議始於 2007 年,王男與前妻張女於2001年結婚,隔年育有一女王粒(化名)。2007年,兩人以王粒名義購買一處房產。離婚後,房產未列入共同財產,明確歸王粒所有,王粒由父親撫養。但在2016年,王男竟以王粒的代理人身分,與自己簽署贈與契約,將該處房產無償轉至其個人名下,隨後出售。王粒在2023年辦理不動產事務時才得知此事,隨即提告,要求撤銷贈與並索賠房產價值。王男辯稱,出售房產是為支付女兒留學費用與自己離婚後的財務糾紛,並強調行為是為王粒利益考量。但法院調查後認為,其說法缺乏證據支持,且未經王粒同意擅自處分財產,屬侵害未成年人權益。法院指出,王男行為既未尊重被監護人真實意願,也未能證明此舉最有利於女兒,違反監護人應盡的善意與合理義務。該行為實質上是以監護之名行私利之實,已嚴重背離監護制度宗旨。最終,法院一審判決贈與契約無效,王男須以房屋成交價116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 4960 萬元)賠償王粒。王男不服上訴,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判決已生效。法院並提醒,監護人在行使職責時,必須以「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為原則,否則不僅相關法律行為將被撤銷,更可能面臨喪失監護權的法律後果。
少年15歲私自刺青 父母怒告紋身店勝訴判賠近3萬元
大陸江蘇一名年僅15歲的小石(化名)日前前往當地一家紋身店進行刺青,支付新台幣約2,000元(人民幣450元)後,在右前臂上刺滿圖案。事後父母發現後感到震驚,隨即帶小石多次接受雷射清除治療,總花費約新台幣37,000元(人民幣8500元)。法院認定未成年人刺青契約無效,紋身店需退還刺青費用並負主要賠償責任。(圖/翻攝自微博,荔枝新聞 )根據《荔枝新聞》報導,小石父母認為紋身店在未確認顧客年齡的情況下,向未成年人提供紋身服務,應負有民事責任。多次協商未果後,決定依法提起訴訟,要求店家賠償損失。父母為幫少年清除刺青,進行多次雷射治療,費用高達人民幣8500元。(圖/翻攝自微博,荔枝新聞 )法院審理指出,小石紋身時已滿15歲但未滿16歲,依法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其與紋身店所簽訂的刺青服務契約,在父母事前不知情、且事後明確反對的前提下,應屬無效。法官綜合考量雙方過錯程度,認為紋身店對本案應負主要責任,判定其需承擔70%損害賠償責任,小石方自行承擔其餘30%。最終法院判決紋身店應退還原支付費用約新台幣2,000元,並賠償雷射清除費用約新台幣26,000元(人民幣5950元)。此案引發社會對於未成年人刺青管理的關注,法律專家提醒業者在提供相關服務時應加強年齡審查,避免類似法律糾紛發生。
喜傑獅筆電推「1讚折1元」反悔…竟提告329名顧客 結局反轉了
筆電廠商「喜傑獅」去年因中華隊勇奪世界12強棒球賽冠軍,在臉書發起「1個讚折1元」活動,引來大批網友搶購,共累積1.7萬個讚,後來卻反悔修改規則,還對329名下單的消費者提告,引發爭議。不過,這個月已有被告的買家收到法院撤告通知單,結果大逆轉。喜傑獅2024年11月25日發文慶祝中華隊奪冠,舉辦「1讚折1元」的活動,號稱任何筆電都可折價,但活動開始後,業者不斷將截止時間往前移,被抓包修改18次內文,還辯稱網頁發生錯誤無法使用,「遭到駭客攻擊、網站癱瘓、活動文章被Meta下架,活動不可能跳票」,引發軒然大波。據了解,貼文共累積1.7萬個讚數,最後喜傑獅承諾補償消費者,照常出貨給顧客,並在今年初退出消費市場,豈料有329名消費者遭到喜傑獅提出民事訴訟,主張契約無效。業者今年5月發聲明解釋,關閉官網後成立的訂單中,部分內容有異常,公司難以自行判定訂單效力,因此才向法院請求第三方裁定。強調並無求償意圖,也未要求消費者負擔訴訟費。本月起有賣家陸續收到士林法院以雙掛號寄出的通知函,內容為114年度補字第143號「確認契約無效」案件,原告天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已正式撤回起訴,函文主旨載明:「函知原告天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已撤回起訴,請查照」,並明確註記本案涉及被告共329人,代表先前遭提告的所有買家,已正式脫離本次民事訴訟程序。
筆電廠商喜傑獅「1讚折1元」反悔提告買家 北市法務局籲撤告
2024年11月中華隊在世界12強棒球賽奪冠,筆電廠商「喜傑獅」在臉書發起「1個讚折1元」活動,共累積多達1.7萬個讚,但喜傑獅事後反悔並取消活動挨批,更被爆料對329人提出契約無效告訴。北市法務局25日表示,已辦理行政調查,要求喜傑獅撤回訴訟,並向消費者提出友善處理方案,喜傑獅則說,同意出貨官網關閉前訂單,關閉後訂單不予承認,同時以訴訟方式處理。喜傑獅在臉書發起「1個讚折1元」活動,強調只要在官網下單任何筆電,每單都可折價,貼文還直言「這才叫有誠意」。網友反應熱烈,活動期間累積共1.7萬個讚,每人都能折價1.7萬元,豈料喜傑獅事後反悔不認,最後更直接取消活動。因遭到網友一面倒抨擊質疑,喜傑獅總經理劉志煌日前發文道歉表示,因不善於行銷,為表歉意會停止在消費性市場所有業務,官網、電商通路的銷售全部下架,並責成公司同仁盡最大努力補償參與這次活動的消費者。後多位參與活動的網友陸續貼文,指稱遭喜傑獅提告。喜傑獅向士林地院主張該契約無效,對329人提起民事訴訟。法務局主任消保官楊麗萍說明,業者原推出促銷方案,吸引消費者踴躍參與,後卻對消費者提起確認買賣契約不存在的訴訟,造成眾多消費者困擾及不滿,影響消費者權益,北市府已陸續接獲多件消費申訴案件。喜傑獅於行政調查中表示,公司於2024年11月25日晚間8時許遭受網路攻擊,並於當日晚間9時6分緊急關閉官網。針對關閉官網前已成立的訂單,公司同意履約出貨,惟針對關閉官網後的訂單,則不予承認,同時以訴訟方式處理。楊麗萍表示,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的真實與公司履約的誠信,積極善盡社會責任,非必要不宜以訴訟手段處理消費爭議。楊麗萍說,已要求業者撤回對消費者提起的訴訟,並曉諭業者針對非以不當方式參與促銷活動的消費者,提出合理且友善的處理方案,展現企業應有的誠信態度。楊麗萍強調,業者如有接獲消費爭議申訴,應與消費者妥善溝通協調,避免以興訟的方式處理。
蹭12強賣筆電反悔挨批!喜傑獅告329網友 法務局籲撤告
2024年11月中華隊在世界12強棒球賽奪冠,筆電廠商「喜傑獅」在臉書發起「1個讚折1元」活動,共累積多達1.7萬個讚,但喜傑獅事後反悔並取消活動挨批,近日更被爆料對329人提出契約無效告訴。北市法務局12日直言,喜傑獅捨棄與消費者溝通協調處理的方式,並非良善業者面對問題應有態度,呼籲喜傑獅撤回訴訟。喜傑獅在臉書發起「1個讚折1元」活動,強調只要在官網下單任何筆電,每單都可折價,貼文還直言「這才叫有誠意」。網友反應熱烈,活動期間累積共1.7萬個讚,每人都能折價1.7萬元,豈料喜傑獅事後反悔不認,最後更直接取消活動。由於遭到網友一面倒抨擊質疑,喜傑獅總經理劉志煌日前發文道歉表示,因不善於行銷,為表歉意會停止在消費性市場所有業務,官網、電商通路的銷售全部下架,並責成公司同仁盡最大努力補償參與這次活動的消費者。原以為事情就此告一段落,沒想到多位參與活動網友近日陸續貼文,指稱遭喜傑獅提告。喜傑獅向士林地院主張該契約無效,對329人提起民事訴訟;士林地院則要求喜傑獅繳清11萬7392元的裁判費,否則駁回告訴。北市法務局消費者服務中心主任葉家豪表示,台北市共受理16件與喜傑獅相關申訴案件,其中6件進入消保官協商程序,但業者與消費者均未到場協商。葉家豪直言,喜傑獅捨棄與消費者面對面溝通而採取訴訟方式,並非良善業者該有的態度,呼籲喜傑獅撤回訴訟,積極與消費者溝通協調,謀求雙贏。
喜傑獅筆電推「1讚折1元」出包 328名顧客慘挨告…網狠酸:洗劫師
台灣客製化筆電老品牌「喜傑獅」(CJSCOPE),去年為了慶祝中華隊在12強棒球賽奪冠,推出「1讚折1元」活動,沒想到後來卻反悔,不僅修改遊戲規則,甚至將活動下架。不料,現在傳出業者對購買筆電的300多名客戶提告,再度引發爭議。喜傑獅去年11月25日發文慶祝中華隊奪冠,舉辦「1讚折1元」的活動,強調官網下單任何筆電,每單都可折價,還強調「這才叫有誠意」。不料,業者卻不斷把截止時間往前移,被抓包修改18次內文才定案,還聲稱網頁發生錯誤無法使用,「遭到駭客攻擊、網站癱瘓、活動文章被Meta下架,活動不可能跳票」,嚴重影響聲譽。喜傑獅發文「1讚折1元」,事後卻反悔。(圖/翻攝自巴哈姆特)這段期間累積了1.7萬個讚數,最後喜傑獅承諾盡力補償消費者,照常出貨給顧客,並於今年初退出消費市場。原以為事情告一段落,沒想到有多名網友在PTT、巴哈姆特、臉書社團等貼出判決書,提到328名消費者遭喜傑獅提出民事訴訟,主張契約無效,過不久就會收到法院通知書。判決書顯示,喜傑獅出貨的筆電金額高達1208萬元,提告的訴訟費卻僅花了11萬。消息曝光後,引發網友砲轟:「買個東西也變被告,是遇到詐騙集團了嗎」、「要告什麼?告自己詐欺嗎?」、「這告得贏,法院真的乾脆收起來」、「這年頭連上網買東西都能被告,怎麼活」、「原來是洗劫師」、「好一招行銷手法,行銷到自己沒商譽了」。
慣老闆無極限!「請病假須提前告知」 他怒:還被要求自願放棄勞健保
勞動契約真的要好好看清楚。1名網友日前透露台中某間公司,在人事規章上要求員工在請包含病假在內的假須提前1天告知,且請第2次就會被扣薪,規章中甚至有「自願放棄加入公司勞健保」條款,令原Po傻眼直呼:「鐵公雞老闆。」並說誰能預知自己明天會不會生病?文章曝光後引爆網友熱議,紛紛tag台中市勞工局與勞保局,要求徹查到底。原Po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官方粉專專屬)」代替朋友發文表示,朋友公司提供的人事規章上,居然出現「員工請假(事假、病假)應提前1天告知公司」,且「請第2次扣薪300元,以此類推」,還有「遲到1分鐘扣1元薪」和「不給女性員工生理假」,甚至出現「自願放棄加入公司勞健保,並領取每個月2,000補貼絕無異議」。原Po表示,誰能預知自己明天會不會生病?另據朋友透露,該公司還用「無底薪業務單位為由,無提供任何1隻筆、1張紙等辦公文具用品」,直呼:「這樣是公司嗎?還是家庭代工較合適呢?」並tag台中市勞工局、台中市勞保局和台中市長媽媽盧秀燕。文章曝光後引爆網友憤怒,「不合理的扣款,可以主張勞動契約無效」、「還沒賺錢就被扣光了還做個屁」、「勞健保部分很明顯違法了,檢舉吧」。還有網友發現,規章上寫明一旦請了病假就會被扣全勤,表示「病假扣全勤也太扯」,沒想到竟引來原Po「公司很理直氣壯的說是無底薪制」的傻眼回覆。不過也有網友指出,「事假部份這間公司算佛,一般要求3天前提出」,還有網友表示:「我以為是南部公司,沒想到居然在台中。」但有網友看完合約後感嘆:「結果你朋友還是簽了。」
乖孫女「拿到3套房」秒變臉 嬤淪養老院還被告「心碎出招」…她下場慘了
長輩將房產過戶給晚輩後,結果自己被拋棄的案例層出不窮。大陸一名陸姓婦人將3套房轉登記給李姓孫女,沒想到對方拿到房產後便對她不聞不問,讓她心痛欲絕,決定撤銷贈與。法官審理後認為,受贈人不履行贈與約定的義務,贈與人可以撤銷贈予,因此予以撤銷贈與。根據《荔枝新聞》報導,江蘇省蘇州市陸姓婦人3年前與李姓孫女約定,老宅拆遷所得的3套房歸李女所有,但李女必須提供一間裝潢過的小套房給她無條件居住,並且負起贍養義務。沒想到李女拿到阿嬤的房產後,竟一次都沒來探望。而陸姓婦人長期獨居,身體每況愈下,不得已於2020年2月將小套房出租,用房租來貼補養老院的費用。未料李女得知後,竟在未告知陸姓婦人的情況下,將套房租給別人,還到法院訴請陸姓婦人與租客間的租賃契約無效,要求租客立即搬出去。陸姓婦人則認為,雖然房子登記到李女名下,但自己有權居住到老,也有權出租。法院審理後,駁回李女的訴訟請求;李女不服判決上訴,二審再度被駁回。對於李女不斷上訴且從未履行約定贍養義務之行為,陸姓婦人感到心灰意冷,因此決定撤銷贈與。法官認為,從雙方對話訊息可知,李女明知出租套房是陸姓婦人為了貼補養老院費用,卻仍堅持訴訟,證明其受贈與後,並未盡到承諾的贍養義務,因此撤銷贈予。
慶云重出江湖3/誤入陷阱先別哭 律師教你保住血汗錢
輕度智能障礙者文文(化名)聽信慶云公司業務話術而背上大筆卡債,如今欲哭無淚、四處求助,勝家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王家敏則提醒,民眾購買傳直銷前應詳閱條文,如事後反悔則該在期限內解約,而文文情況特殊,可主張契約無效,家屬也應去申請監護或輔助宣告,避免類似事情再次發生。本刊調查,慶云張姓業務在交友軟體上認識文文,取得其信任後再佯裝介紹工作,捏造在職證明與薪資收入,以文文名義申辦2張信用卡,又到蝦皮網站當賣家,再用文文信用卡購買該平台上的名牌包包,將錢洗了一圈最終回到自己口袋,卻讓文文背上大筆卡債。王家敏提到,張姓業務提供不正確在職證明,讓銀行誤以為文文有經濟能力而給予信用卡,再利用蝦皮購物先付款後分期的作法,讓銀行先支付大筆資金,此行為已涉犯詐欺和偽造文書等罪嫌。「如果反悔,越快解約越好。」王家敏也建議,民眾購買多層次傳銷前應詳閱契約,如一時被業務話術洗腦,事後想要解約,依據《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定,消費者可在簽約的30天內以書面通知直銷公司解約,直銷公司則必須接受退貨和退費申請。新北市議員劉美芳呼籲警方加強查緝,避免假直銷真詐騙集團橫行。(圖/陳柔瑜攝)王家敏說,文文情況特殊,家屬發現時已超過解約期限,但她是智能障礙者,恐無法完整瞭解條約內容,建議家屬主張契約無效,更該盡快帶著醫院證明,向法院申請輔助或監護宣告,由監護人代為處理法律行為,也可避免文文在不知情狀況下涉及刑事案件,更加完整保護她的權益。新北市議員劉美芳則認為案情並不單純,她強調,文文絕對不是個案,恐怕還有更多受害者在社會角落哭泣,呼籲警方對假直銷真詐騙集團加強查緝,遏止犯罪集團囂張橫行,讓犯嫌得到應有的懲罰。本刊撥打慶云北一營業處電話,發現其公司號碼已是空號,致電林姓處經理,通話者卻聲稱自己是處經理的妹妹,隨後掛斷電話。本刊詢問慶云總公司,總公司表示這是首度接獲相關投訴,公司也不贊成以此方式籌措資金,此行為也涉及犯罪,如查證屬實,將對被檢舉的業務員進行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