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袍
」 國軍 軍人 同袍偷吃已婚女同袍!他不滿被提分手「傳私密片給女友老公」 遭記過開除
空軍航空技術學院一名已婚的楊姓上士因為與已婚的女同袍外遇,發生不當情感關係,且在未經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將兩人的性私密影像傳給女同袍的配偶,遭校方記大過處分。楊男也因累積大過數次被開除學籍,由於楊男對此不滿,接連提出申訴和訴願,皆遭駁回,最終提起行政訴訟。然而法院近日判決認為楊男的主張無理,駁回其上訴。判決書指出,楊男原為空軍航空技術學院學指部技術班的學生,並且已經結婚,然而2021年時他與同樣已婚的女同袍發生不正當情感關係,在被發現後,校方依據學生獎懲規定中的「男女不正常關係」及「校外違紀」等條款,對楊男作出懲處。此外,楊男坦承自己因為不滿女同袍提出分手,在未取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將兩人之間的性私密影像傳送給女同袍的配偶。這也導致楊男的懲罰加重,校方最初記楊男一次大過,後經評議,再追加兩次大過,累積三次大過後,於2023年6月將其開除學籍。因楊男屬軍人身份,且行為違反軍紀,學校依軍懲法進一步處分,記其1次大過。楊男對此結果不滿,提起申訴,但遭到駁回,學校認為其行為不僅損害學校名譽,還嚴重危害軍中紀律,維持原處分。楊男隨後提出訴願,國防部處理後駁回部分申訴,但針對學籍開除部分,要求校方重新評議。然而楊男仍然不滿,進一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主張校方處分違法,並稱女同袍是自願交往,不構成「男女不正常關係」。他也質疑校方在調查過程中,未經其同意拆閱法院送達的不起訴書,指控違反正當程序。不過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楊男行為恐將部隊價值觀發生偏差或衍生重大紀律問題,不利於部隊管理,係屬重度違失,則依國軍人員違反性別分際懲罰基準參考表予以裁量,並無濫用情事。法院指出,楊男未經女同袍同意,就傳送性私密影像,已嚴重侵犯對方隱私,校方的懲處適當且合理;而針對程序問題,法院認為學校並未違反正當程序,最終駁回楊男的訴訟,該判決可上訴。
差半年就能領月退俸…海軍上士性騷3女「被退伍」 怒提上訴結果出爐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機動雷達偵搜中隊一名蘇姓前上士組長,被控在任職副站長期間,陸續對3名女同袍性騷擾,經軍方調查後被記大過、考績打丙上並被核定其不適服現役退伍,讓原本再服役半年就能領到月退俸的蘇男大為不滿,憤而提出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但日前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無緣退休金。判決書指出,蘇男原為機動雷達偵搜中隊上士組長,其於任職第二中隊上士副站長期間,有「民國108至109年間對單位人員A女以訊息、言語騷擾及碰觸身體實施性騷擾」、「110年5月起對單位人員B女以訊息及觸碰身體實施性騷擾」及「108至110年間對單位人員C女以言語實施性騷擾」等違失行為。經軍方調查,核予蘇男記大過1次、記過2次及記過2次之懲罰,並將年終考績評列為丙上,部隊遂於111年1月6日召開不適服現役人事評審會,決議蘇男不適服現役;當事人申請再審議,軍方於同年月20日召開再審議人評會,仍決議不適服現役,並核令退伍,自111年2月19日0時生效。蘇男主張,申訴審議決議書所載之證述為被害人及其男友或配偶所作成,其證明力尚嫌薄弱,且被害人直至110年才提起申訴,可認未對被害人造成重大影響,應予以記過處分並調離原職即可。另類似事件中,國軍所採取之因應方式並非一律汰除,由此懲罰尚嫌過重,逾越必要性且與比例原則相悖,顯屬違法。最高行政法院認為,蘇男上訴意旨無非重述其在原審提出而為原審所不採之主張,就原審取捨證據、認定事實之職權行使,指摘其為不當,並就原審已論斷者,泛言未論斷,指摘原判決理由不備,違背法令,而非具體表明合於不適用法規、適用法規不當,最後駁回蘇男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人妻軍人爆「偷吃」女同袍 視訊「鹹濕調情」丈夫氣炸提告
已婚的職業軍人林姓女子與軍中同袍呂姓女子發生婚外情,而被林女丈夫戴姓男子發現後憤而提告,指控呂女不僅與妻子2人在外租屋,還在視訊中露出私密處與她調情,向呂女求償15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認為2人逾越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為,侵害戴男配偶權,判她須賠償10萬元,可上訴。戴男主張與林女士為配偶關係,但呂女卻明知妻子已婚,還與她在外租屋同居。今年2月2人視訊時,呂女露出私處和胸部與林女調情,並在3月間傳送多張陰部與胸部的照片給林女,私下2人還以「老公」、「老婆」互稱,此外甚至私下在外過夜,留下親密合照,讓戴男氣炸,指控呂女侵害其配偶權。大受打擊的戴男向呂女求償150萬元,庭審時,呂女承認對方指控屬實,但她認為求償金額實在太高,且過去她與林女分開好幾次都是林女主動聯絡,希望法官能駁回戴男之控訴。台北地方法院依照戴男提出之對話紀錄、照片、光碟為證,且呂女也承認對方指控,因此法官認定林女與呂女之互動往來已超過普通朋友社交的界線,逾越社會通念所能忍受之限度,呂女侵害戴男與林女因婚姻,而互負誠實義務之配偶權而達情節重大之程度,判決須賠償慰撫金10萬元,全案可上訴。
中尉軍官成迷魂色魔 對女同袍下藥遭收押不禁見
桃園市某陸軍部隊江姓中尉軍官覬覦女同袍的美色,邀對方到咖啡廳聊天時,涉嫌趁機在咖啡內加入不明藥物,女同袍奮力抵抗讓中尉無法非禮,警方與憲兵隊昨天(28日)前往營區拘提江男,扣得疑似藥物及少量安非他命、手機等證物,桃園地檢署昨晚複訊後以江男涉犯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等重罪,且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院今天開庭,裁准收押但不用禁見。檢警調查,江男對1名女同袍心生愛慕但苦追無回應,日前約她到咖啡廳聊天,竟趁機在餐飲中摻入不明藥物,待女同袍藥力發作、昏沉時,將她帶回桃園市八德區私人處所企圖性侵,所幸受害女同袍未完全昏迷,極力反抗下才未受害,事後報警提告;八德警分局獲報後報請桃檢指揮,28日會同憲兵隊前往營區拘提江男並搜索辦公室、寢室及住處,扣得疑似藥物數顆及少量安非他命、手機等證物。陸軍六軍團表示,所轄男性軍官疑似在營外涉犯不當行止案件,由警方入營拘提到案,現由地檢署偵辦中,將秉「毋枉毋縱」原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若人員確有不法,將重懲列汰,絕不寬貸;另持恆強化所屬性別相處正確認知及軍法紀教育,以防範類似案件再發生。
軍官涉下藥迷昏女同袍 警營區逮人搜出不明藥丸
桃園一名江姓陸軍中尉覬覦女同袍的美色,邀對方到咖啡廳聊天時,趁機在咖啡內加入不明藥物,並將全身無力的女同袍帶回家中猥褻,所幸女同袍沒有完全昏迷,奮力抵抗後逃離,憤而提告。檢方訊後依強制性交未遂罪、毒品危害條例起訴江男,並認為江男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檢方指出今(28)日早上7時55分八德分局偵查隊4員進入太平里營區,針對江姓陸軍辦公室處所及寢室實施搜索,且於江男辦公室抽屜搜出不明藥丸5顆與智慧型手機1支,警方將江男帶離營區後即前往其住處進行搜索。針對下藥性侵一事,江男到案後不斷避重就輕,顧左右而言他。檢方認為江男涉犯強制性交未遂罪、毒品危害條例,且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平時負責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新兵及後備部隊訓練任務,戰時負有灘岸守備,位在桃園市楊梅區的陸軍步兵109旅,傳出軍紀醜聞,六軍團也證實此消息,表示所轄某男性軍官疑似在營外涉犯不當行為,本案由警方入營拘提到案,現由地檢署偵辦中。
國軍首位女中將 陳育琳將升任陸軍政戰主任
國軍今年可望出現首位女性中將。據軍方消息透露,國防大學政戰學院院長陳育琳少將,內定今年3月1日升任陸軍政戰主任,並於7月1日晉升中將,將是國軍第1位肩掛二顆星的女將軍。國軍建軍迄今,共升9位女將軍,都是少將。現役有2位,除陳育琳外,還有1位憲兵指揮部政戰主任辜麗都少將。據指出,政戰高層人事在3月將有一波異動,現任國防部政戰局長簡士偉中將退役,由陸軍政戰主任楊安中將升任,楊安所遺職缺由陳育琳接任。海軍政戰主任孫常德中將亦將在3月或4月退役,其所遺職缺,可望由政戰局副局長劉慶斌少將升任,並占中將缺。陳育琳是政戰77年班畢業,2015年元旦晉任少將,是國軍建軍史上第7位女將軍,曾任馬防部政戰主任、政戰局文宣心戰處長、六軍團政戰主任、政戰學院院長等職。陳育琳在擔任六軍團政戰主任時,六軍團指揮官是徐衍璞,如今,徐衍璞擔任陸軍司令,陳育琳將接陸軍政戰主任,徐、陳是二度搭檔。就政戰女性軍官而言,陳育琳從軍之路都像在為女同袍打前鋒,每個新職都是女性軍官的首例。她是第1位接任外島政戰主任、第1位接任軍團級政戰主任,以及第1位接任政戰學院(政戰學校前身)院長的女將軍。她在3月接任陸軍政戰主任也是首例,由於中將可做到60歲,陳育琳日後亦有機會升任政戰局長。若與國際相比,美軍已有2位女性四星上將。有些國家已有女性擔任國防部長,包括印度、德國、法國、義大利、西班牙、荷蘭、挪威和瑞典等,都曾出過女防長。在美國,拜登政府出現第一位女性副防長希克斯(Kathleen Hicks)。中共解放軍則升過2位女性中將,徐莉莉和聶力,現都已退役。國軍改募兵制後,女性官兵占全軍比例近15%,但因女性軍官多是政戰官科,而政戰的將官員額有限,所以到現在僅2位女性將領。軍方官員說,兵科的女性軍官在軍中歷練時間還短,如果從軍校畢業算起,升到少將最快也要24年,而女性大量從軍是近10多年的事,因此,要看到陸海空三軍官校畢業,並在作戰部隊升上來的女將軍,還要再等一段時間。
猥褻女士官3/士官長曾要女下屬們「尬罩杯」 長官竟輕放:叫他道歉完就沒後續了
去年5月,空軍嘉義基地服務發生1起性騷擾事件,24歲的甜美女士官小芳(化名)於執勤間,遭1名陳姓二等士官長(陳男)追問內衣褲顏色,甚至還拉開自己的褲頭,要小芳照著做,事後還向小芳辯稱,是因為壓力大,需要刺激,才會有如此行為。事後,不甘受辱的小芳回想這不是首次遭陳男性騷擾,2年多前陳男就曾要求小芳與另位女士官講出胸部尺寸、並互相比大小,加上許多女同袍也表示陳男多次對他們不禮貌,讓小芳決心向長官報告此事,並提出申訴,然而,長官卻僅有要求陳男向小芳道歉,便不了了之。聽聞許多女同袍也遭陳士官長性騷擾,小芳才決心申訴,將事發經過完整的寫在申訴書中。(圖/讀者提供)遭陳男性騷的小芳,翌日逐級向長官報告,陳男在長官的要求下,才願意道歉;然而,小芳早就被嚇壞,一點都不想看到陳男,斷然拒絕對方道歉,「我為何要在他(陳男)做了些事情後,再接受他的道歉?」「我問了長官,軍中發生性騷擾事件,除了叫當事人道歉,就沒別的做法嗎?」小芳無奈地說,長官竟回覆:「對,就沒後續了。」面對性騷事件彷彿從來沒有發生過,小芳感到哀莫大於心死。小芳透露,早在2年前,陳男就當著許多同袍面前,言語性騷擾她和另1位女士官,當時,陳男要她們說出自己的罩杯尺寸,還要兩人互相比較胸部大小,「我的長官們都知道他(陳男)是累犯,卻無法處理,這怎麼說得過去?」小芳哽咽地說,曾有女同僚告訴她,自己也遭到陳男言語性騷擾,她實在不解為何自己的身體要受到他人言語侵犯,決心提出正式申訴。小芳退伍後,還在思索人生方向,目前在家協助父母種植蔬果。(圖/黃威彬攝)「其實我一開始很害怕,因為如果我申訴了,軍中男生這麼多,他們會替我貼上標籤,把我傳得很難聽,但如果我今天不站出來,就會有更多女同袍受害。」小芳勇於舉發的正義作為,確實讓各級長官雞飛狗跳,她為此還被輪流約談,「長官們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要我不要申訴,內部處理就好。」針對此事,空軍嘉義基地回應表示,有關女兵遭性騷擾案,涉案的陳姓士官長因言詞不當記申誡2次,並調至花蓮;上校大隊長盧榮基因涉嫌阻擾部屬申訴則申誡1次,部隊後續也會加強性別教育,避免再有類似情況發生。
渣男中尉劈腿女同袍 喬裝母親誆騙未婚妻墮胎
花蓮基訓部一名中尉,無視自己已有未婚妻,竟然劈腿一名女下士,為了能夠與下士繼續在一起,該名中尉喬裝成母親傳訊息給未婚妻要求墮胎,種種誇張的行徑曝光後,目前該名中尉遭記2支申誡。根據《鏡週刊》報導指出,有民眾爆料指出,一名與花蓮基訓部一名中尉論及婚嫁、懷有身孕的女子,日前突然接到中尉母親的訊息,以考量經濟為由,勸她不要生下小孩,該名女子後來聽勸墮胎,但之後卻發現,這一切都是中尉未婚夫自導自演的戲碼,目的就是要誆騙她墮胎。有知情人士表示,該名中尉與部隊中的女下士日久生情,中尉為了繼續與女下士交往,於是假冒母親身分,誆騙未婚妻墮胎。而未婚妻在看到中尉與女下士的鹹濕簡訊後,曾對中尉表示「我小孩死了,我也去死,這樣我剛好照顧小孩,這樣你就開心了嗎?」之後更透過友人對媒體投訴爆料,將渣男的行逕公諸於世。花蓮空軍基訓部表示,去年的確有因為這件事情,對該名中尉做出懲處,記2支申誡,後來軍方也有追蹤掌握後續,並持續觀察。事情發生後,該名中尉與女下士並沒有再聯繫。軍方表示會再度發新聞稿,並徹查單位內的男女關係。
女家教趴桌上!「老公站後面猛撞」鹹濕畫面全錄下 結局逆轉…人妻反挨告
北部1名人妻懷疑軍人退役的丈夫出軌,便偷偷在家中交誼廳裝設針孔攝影機蒐證,果真拍到男方從後方「衝撞」趴在桌上的謝姓女家教,氣得一狀告上法院。沒想到,隨著大法官宣告通姦罪違憲,人夫和小三的官司不僅跟著解套,其中女方更反控元配偷拍。檢方審理後,近日依妨害秘密罪嫌將人妻起訴。《ETtoday新聞雲》報導,30多歲的杜姓男子過去入伍服役時,在軍中認識了20多歲的謝姓女同袍,雙方後來陸續退伍;由於謝女的外語能力頗佳,因此常到杜男家中充當英文家教;不過,杜妻懷疑先生和女家教交情匪淺,便偷偷地在住家地下室的交誼廳安裝針孔攝影機,打算暗中蒐集男方外遇的證據。去年10月間,人妻檢查監視器畫面,赫見2人雖衣著完整,但謝女呈站姿並趴在桌上,先生則從後方不斷往前撞擊,疑似在從事性行為;事後,杜妻拿著費盡千辛萬苦才拍到的畫面為證,對先生及小三提出妨害家庭告訴,豈料大法官今年宣告通姦除罪化,不僅使2人得以全身而退,元配還反遭謝女提告偷拍。報導指出,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為杜妻在家中裝設針孔攝影機,縱然目的是為了保全婚姻,但不代表配偶就必須因此受監控,致使他人失去隱私權,因此考量侵害手段之必要性與比例原則後,決定依妨害秘密罪嫌將人妻起訴。
軍人「半小時2度爬後座」蹂躪女同袍!她揮手抵抗...友竟冷眼看
一名擔任軍人的20歲男子與女同袍一同參加聚會,返家途中,坐在副駕駛座的男子竟趁著女同袍酒醉無力反抗之際,2度爬到後座性侵對方,一旁駕車友人竟冷眼旁觀,經法院審理,判男子4年2月徒刑。判決書指出,這名擔任軍人的20歲男子日前和女同袍一起到屏東某處參加聚會,聚會結束後,2人就搭乘男子友人的車離開。行駛途中,男子見女同袍倒在後座,便到後座將她扶起,沒想到扶起女同袍後,他竟起了色心,開始親吻對方嘴部、胸部,甚至還將手指插入對方下體,女同袍不停揮手反抗,男子才停手回到副駕駛座。不過半小時後,男子竟再度爬到後座強吻、性侵女同袍,行徑相當惡劣。法官認為,男子為滿足其性慾,為能控制行為,罔顧女同袍對他的信任,但審酌男子事後有傳訊向女同袍道歉,態度尚可,最後依犯強制性交罪,共二罪,各判男子有期徒刑3年2月,合併執行應執行4年2月徒刑。
屏東砲兵偷吃女同袍!小三嗔「下面癢」:用蝌蚪 老婆坐月子…他爽玩激情餵食
1名在國軍防空砲兵訓練中心服役的人夫不顧妻子剛生產,竟和同為職業軍人的女兵小琪(化名)大搞婚外情,2人還互傳鹹濕對話如「妳昨天也有餵我喝奶啊」、「下面癢」、「太久沒做愛都會忍不住」、「用你的口水跟你的精子(止癢)」等,露骨程度讓正宮看完當場崩潰,氣得一狀告上法院並求償50萬元。《ETtoday新聞雲》報導,該名人夫和妻子結婚多年,夫妻生了2個小孩,原本婚姻生活美滿,直到正宮自2018年10月開始察覺丈夫行為有異,並於隔年3月間在男方手機發現他和小三的親密對話,內容不乏露骨字眼,且2人外遇時間點正好是自己生產、坐月子期間,讓她瞬間心碎,決定向小琪求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針對正宮控訴,小琪喊冤說,當初男方自稱已經離婚,又對她展開熱烈追求,才會和對方越走越近,但2人並未交往,也沒有發生性關係,直到自己被告後,人夫才坦承已婚身分,她也是受害者;再說,原告沒有提出她和男方的親密照片等證據,僅憑片面之詞就指控自己是小三,要求法官駁回告訴。屏東地院審酌,被告和人夫曾因違反男女分際遭軍方懲處,加上2人對話曖昧,內容包括「妳昨天也有餵我喝奶啊」、「下面癢的關係」、「噴防蚊液」、「防蚊液是防蚊,不是止癢」、「用你的口水,跟你的精子」等,顯示雙方確實關係匪淺,因此判處女兵應賠償告訴人精神撫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大膽副連長!凌晨夜襲熟睡女同袍 撲上床強吻還喇舌
一名在陸軍兵器連擔任副連長的陳姓男子,因愛慕營部連的女連長,3年多前竟發動夜襲,在凌晨3點闖進連長寢室強吻熟睡中的女連長,造成女連長身心嚴重受創必須求助醫生,最高法院認為他犯行嚴重,依侵入建物強制猥褻罪將陳判刑3年6月定讞。據調查,陳姓男子是陸軍中尉副連長,被害女子是上尉連長,駐地在台南市某軍方營區內,陳姓男子平日可自由出入營區大樓,查知女連長在營區大樓2樓的連長小寢室過夜。陳姓男子竟於2016年11月13日凌晨3點發動夜襲,侵入營部連連長小寢室內,利用女連長熟睡的機會,撫摸她臉龐,進而將上半身壓在她身上且親吻她的嘴唇,並將舌頭伸入她的口腔內,女連長驚醒咬他的舌頭並推開,要求陳男停止。陳男竟不顧女連長反對,違反女連長意願繼續強吻她,強吻猥褻女連長4次,最後女連長將陳男推到門外,將房門鎖住,陳男繼續在房外開門鎖無效後才離開,女連長之後向憲兵隊告發,將陳移送法辦。陳涉侵犯後,竟飾詞狡辯,否認侵入連長寢室強制猥褻。辯稱一大早要跟女連長一同清點彈藥,才進去拜託她叫起床。他只有偷親她嘴巴,行為只成立性騷擾。陳姓男子犯行造成女連長身心嚴重受創甚而必須求助醫生,阻礙了她的軍職生涯發展。歷審考量陳男始終否認犯罪,依侵入有人居住建築物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女兵安慰情傷男同袍 遭脫褲摸奶猥褻
桃園一名莊姓現役軍人2017年7月因為情傷,約一名女同袍安安(化名)到夜店飲酒療傷,未料,兩人要離開時,莊男竟佯裝護花使者,聲稱要叫計程車陪同安安回家,但卻叫司機將車開往內湖某一間摩鐵,將安安身上衣服全脫光,猥褻得逞,高等法院考量兩人已達成和解,依乘機猥褻罪,判處莊男8個月、緩刑2年。判決書指出,莊男與安安是軍中同事,2017年7月16日凌晨1時許,莊男因情傷約了安安等友人,一起到台北市一間夜店飲酒,未料,一行人準備離開時,莊男聲稱要送安安回家,實是將安安載到一間摩鐵,將安安衣物全脫光,磨蹭下體,猥褻得逞。安安清醒後,發現自己竟下半身全裸,便質問莊男,但是莊男竟謊稱,「脫你褲子我沒有怎樣」、「我承認有邪念但是沒有怎樣」「真的要覺得我很棒棒了吧、如果是別人早就不知道把你翻幾翻了」,安安回到家後,無法釋懷,馬上對莊男提告。台北地院審理時依乘機猥褻罪,判處莊男10個月徒刑,但他不服上訴高院。高院審理時,認為2人已以25萬元達成和解,因此改判莊男8個月徒刑、緩刑2年。
變態版「軍官與淑女」 軍官偷女同袍內衣褲意淫遭逮「被退伍」
海軍一名黃姓艦隊軍官(35歲)愛慕女同袍,卻「愛在心裡口難開」,某日難耐思念之情,竟大膽偷開女生內務櫃,偷走她數件名牌胸罩、內褲帶回意淫。女方發現物品遭竊,通報部隊、調監視器後報警,黃男也因此醜聞「丟官」,被迫提前退伍。桃園地院因其坦承犯行,今依竊盜罪判其拘役25日,緩刑2年。該案發生於去年9月,被害人發現自己放在部隊櫃子內、總值近5千元的名牌胸罩、內衣等,全不翼而飛,告知長官、警方後,黃男的犯行也在監視器裡現形,不僅遭法辦,連12年軍旅生涯都被迫結束,於今年初退伍。庭訊時,黃男坦承因愛慕該女同袍,卻又不知如何表達,「一時糊塗下才會竊取她的貼身衣物」,院方考量其坦承犯行,且有悔意,今依竊盜罪輕判拘役25日,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