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買賣
」年收130萬!35歲男求婚成功 遭準岳母嫌沒車沒房「嫁了會吃苦」
有時候情侶在結婚前,會受到來自雙方原生家庭的阻力,日前一名35歲的男網友就表示,自己和女友求婚後,女友母親的態度卻開始變得苛刻,認為他130萬的年收「還是太低了」,而且還沒有車、沒有房。該名男網友在Dcard上以「35歲結婚前夕,女友媽覺得我年收太少很沒用」為題發文表示,交往期間,女友的母親對他態度親切。而他也在今年初成功向女友求婚,原本以為兩人的感情穩固,然而女友的母親在得知他們的婚訊後,態度卻發生了驟然的轉變。男網友透露,隨著婚事的宣布,女友母親的態度卻顯得十分苛刻。她對原PO的年收入表示不滿,認為他130萬的年收「還是太低了」,而且還沒有車、沒有房,對於女兒的未來感到擔憂,直言「這樣的男生很沒用,嫁了會吃苦!」雖然女友支持男友,但在與家人的爭執中,她已經數天未與家中聯繫。原PO對此感到十分困擾,並開始自我懷疑。他原本認為自己的生活狀況還算不錯,但在女友母親的批評下,他開始質疑自己能否為未來的家庭提供良好的生活,感到非常崩潰,並不禁問自己,「我是真的沒用嗎?」貼文曝光後也引起網友熱議,不少人紛紛留言表示,「既然都這麼說了。那退婚吧,不耽誤對方。做生意最重要就是皆大歡喜,才是好買賣」、「請問女方家境很好嗎? 如果家裡有礦講這種話還可以理解,不然年收130萬打贏一堆人了吧」、「年收130w還沒自信,你沒用的不是年收,是沒自信」、「女友站在你這邊就夠了,只是岳母很市儈,就婚後少接觸」、「她媽搞不好在扮黑臉,想PUA你,讓你自以為條件差、會更珍惜她女兒一點,畢竟女人嫁人不是小事」。
遺棄植物人妻!他提離婚四處爽遊「18萬免除照顧責任」 檢酸:好買賣
陳姓女子因故輕生,之後雖被救回,卻成了無行為能力的植物人,生活起居都要靠他人照顧;沒想到劉姓丈夫根本不管她,將妻子丟給娘家人照顧,自己到處爽爽吃喝玩樂。台中地院審理後,依遺棄罪判處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由於檢方認為,只需繳18萬就能免除照顧責任,簡直就是一筆「好買賣」,決定替陳女提起上訴。判決書指出,陳女搬回娘家後,因為債務問題,於2017年2月燒炭輕生,經搶救後雖撿回一命,卻成了植物人;起初擔任導遊的劉姓丈夫與陳女娘家協議,由女方家屬先代為照顧,還給了5萬元照顧費,沒想到僅探視一次後,便再也沒有下落。劉男被找到後,一直強調自己沒有錢,付不起看護費用,才會避不見面。不過女方家屬發現,劉男到處吃喝玩樂,臉書都是喝酒、烤肉與朋友聚會的合照,不可能沒有錢,更可惡的是,最後竟然還提出離婚,因此反告劉男遺棄罪。對此劉男辯稱,妻子把車子拿去增貸,自己根本沒有多餘的錢可以還貸款,導致車子被拖吊,因此無法跑業務,收入不穩定。法官審理後認為,劉男對陳女本來就有扶助、養育或保護之義務,但卻置之不理,甚至仍有餘暇、心力與朋友出遊,因此不採信說詞,依遺棄罪判處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不過檢察官認為,劉男拒絕照顧妻子的行為很惡劣,犯後還一直狡辯,且依據一審判決,以18萬的代價就可以豁免照顧癱瘓妻子一生的義務,真是一筆好買賣,因此提起上訴,替陳女討回公道。【自殺警語】◎給自己一個機會:張老師專線1980、安心專線1925、免付費生命線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