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柯文哲 沈慶京 京華城案 北檢 京華城柯文哲4罪正式起訴 小草趕赴北檢排字「沒證據就放人」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26日偵結,正式起訴柯文哲等9人,其中柯文哲因四案分別被以貪汙治罪條例收受賄賂、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起訴柯文哲,並建議求刑28.6年。而北檢外也陸續出現小草聲援,在外面以竹蜻蜓排字「沒證據就放人」,聲援柯文哲。北檢26日對柯文哲等被告正式起訴,26日下午陸續有小草抵達北檢外聲援柯文哲,有小草表示,北檢的起訴書內容中,並無實質證據指出柯文哲相關金流,關了柯文哲4個月卻拿不出一點證據,呼籲「司法要公正」,並拿出發光的竹蜻蜓排字「沒證據就放人」。北檢指出,柯文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台北市市長之重要政見,更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同時還是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唯一被邀請的一位政治人物,其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卻在2020年2月於市長辦公室與沈慶京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更陸續以便當會裁示等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無視眾多基層公務員與都委會委員提出違法質疑,使鼎越公司順利取得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北檢表示,柯文哲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刪除其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其提起訴願亦被駁回,竟違背職務於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程序,而沈慶京見柯文哲履約實行,交代朱亞虎等人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集團內領取部分款項,由7人各自匯款30萬元,佯裝成捐贈民眾黨政治獻金,實際上卻交付210萬元與柯,事後再由柯文哲的大總管李文宗,傳訊代表柯文哲感謝朱亞虎。隨後,京華城於2022年10月動土,柯文哲更是該動土典禮中唯一被邀請的政治人物,沈慶京也交代秘書從旗下帳戶提領1600萬現金,於動土典禮後親自交付給柯,柯文哲則以excel檔案工作簿內記載,「日期2022/11/1 姓名小沈 數字1500 公司 用途 經理人沈慶京」將其儲存在行動硬碟內,成為其收受賄賂的鐵證。
收「博奕教父」300萬裝修辦公室 柯文哲全程顧踩飛輪僅回:嗯嗯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政治獻金案遭聲押禁見4個多月,26日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柯被依收賄、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等罪嫌遭起訴求刑28年6月。而先前傳出科收下「博奕教父」陳盈助捐助的300萬元,據北檢今釋出的起訴書證實有此款項,而當時柯收錢的情況也跟著曝光。據北檢起訴書內容指出,北捷公司稽核室秘書且為民眾黨員的周芳如得知柯有募款的需求後,聯繫上福添福基金會董事邱清章,兩人於,2022年10月10日見面並希望能捐款協助柯裝修卸任後位於民眾黨台玻大樓的辦公室。邱清章之後通知基金會創辦人陳盈助,陳知悉情況後2022年10月24日於嘉義市大雅路2段的玫瑰園咖啡廳內,分成3捆並以2張白紙間隔將300萬裝進紙袋內,馬上搭高鐵北上赴市府將現金親手交給柯。陳盈助表示當天到市府後周芳如把他帶到市長辦公室,而他將300萬放置地上,並將名片放在茶几上,說:「市長,芳如有說你個人辦公室需要幫忙,我代表基金會過來看你一下」,怎料柯文哲卻專心踩飛輪,僅回「嗯嗯」兩字。陳盈助見狀隨即將柯說與人有約便先行離去,柯文哲回:「好好好謝謝」,陳盈助表示此筆款項是以個人名義捐贈,若是用基金會名義才會索取收據,柯收錢後指示「橘子」許芷瑜處理,許芷瑜後續轉告此筆資金用途係用於裝修位在南京東路3段的柯文哲總統競選辦公室,相關款項也以「日期2022/10/1-姓名陳盈助-數字300-公司——用途--經理人邱清章」為名紀錄在Excel「工作簿」上。
柯文哲密會沈慶京至少16次 傳訊給黃珊珊「這句話」檢方認定收賄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26日正式偵結,台北地檢署認定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依法起訴,被求刑28年6個月。其中檢察官查出,柯文哲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見面多次,2022年在京華廣場核發建照及動土典禮前,沈慶京派人前往永豐銀行,提領現金1600萬元,並於11月1日交付1500萬元現金給柯文哲,而後柯文哲在2023年11月3日下午7點11分,傳訊息給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認定柯收賄事證明確。檢方發現,柯文哲的隨身碟USB帳冊中,有個名稱為「朕.DOC」的資料夾,裡頭為柯文哲與幕僚間的對話紀錄,「工作簿」檔案中,則專記捐款人姓名、數字、公司、用途、經理人,均查證得知係屬金錢之交付,就用途欄為空白者,均為現金交付,其中就明確記載「2022/11/1-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檢察官查出,柯文哲與沈慶京見面多次,地點包括市長室、威京辦公室,還有陶朱隱園,起初為爭取外界金援,柯於同年11月12日與沈慶京在市長室碰面,而後自2019年7月起,雙方見了至少16次。檢方調查,2022年在京華廣場核發建照及動土典禮前,沈慶京指派祕書吳彩仙前往永豐銀行,分批提領現金1600萬元,經比對隨身碟紀錄的小沈1500,到了2023年11月3日柯文哲競選團隊討論募款事宜時,柯於下午7點11分傳訊息給競選總幹事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黃珊珊32分鐘後回覆「明白」,檢察官認定柯收賄事證明確。
柯文哲涉4大罪求刑28年6月 涉案金流9371萬!吸金手法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起訴書內容提到,柯文哲收賄1710萬、侵占政治獻金6834萬6790元,以及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共計9371萬餘元。北檢調查,柯文哲違背職務以2020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慶京交代張志澄、朱亞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柯文哲。另外,柯文哲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慶京於2022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文哲向其表達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將是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並交代秘書提領1600萬元現金,待柯文哲出席典禮後,於同年10月19日至11月1日間之某時地,交付1500萬元賄款;柯文哲在EXCEL檔案中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一經理人沈慶京」,並儲存在行動硬碟中。在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中,北檢指出,柯文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600萬元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北檢表示,柯文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其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競辦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文哲「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文宗則指示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文哲私人使用。柯文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柯文哲又為投資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北檢還查出,柯文哲、李文宗等人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文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文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文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不僅如此,柯文哲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文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柯文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另一方面,柯文哲還涉嫌挪用眾望基金會的捐款,聘請13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共支付827萬1095元。
押人取供4個月「只查到Excel」!北檢找瞴1500萬金流證據 全場嘆:柯文哲的存在就是罪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弊案及政治獻金等案,遭羈押將近4個月。檢方今(26日)偵查終結,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光是涉及收賄、圖利、公益侵占3罪,就被求刑28年6月,對此北檢稍早也召開記者會說明,但網友聽完後還是霧煞煞,質疑「所以1500萬賄款的金流證據到底在哪?」「原來Excel就是一刀斃命的證據?」媒體人黃揚明稍早也貼出北檢QA的截圖,表示北檢整理的橘子涉案內容,只有提到從柯文哲辦公室搜出寫著「晶華→orange 出國」等字的撕碎便條紙,讓網友傻眼直呼,「一張撕碎的便條紙,你給我扯出一段幻想文?」媒體人黃揚明今在臉書發文整理了「檢方新聞稿中有關指控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的內容」,包括柯文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1710萬元(計算式:210萬+1500萬=171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至於1500萬部分:柯文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慶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慶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而210萬部分:沈慶京見柯文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將京華城容積案送都委會研議),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代張志澄、朱亞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予柯文哲。李文宗基於與柯文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經朱亞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頭名單,據此向柯文哲報告後,即傳送訊息給朱亞虎表達柯文哲感謝之意。此外,柯文哲另涉財產來源不明罪,另案偵辦。貼文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議,「扯爆,210萬捐政治獻金專戶是賄款,1500萬的證據是USB excel記載,錢沒找到能這樣推理?」「不要跟我說什麼至少210萬代表更多啦,這邏輯會通怎麼不是應曉薇寫210萬就好,而且寫人頭捐贈政治獻金,代表根本查不到這跟沈慶京有對價關係」、「不是,用excel的數字來說話,我說真的,這說不過去吧?實際金流在哪?」「1500你解讀1500萬?」「所以還是沒寫金流在哪裡,北檢的腦咧」、「原來excel就是一刀斃命的證據」、「以前叫文字獄,現在有excel獄」、「Excel,Ctrl+F 搜尋1500,檢察官真好當」、「邊聽邊笑,哪個笨蛋收錢,還特地在excel寫下1500。」還有人看完北檢的記者會後坦言,「20分鐘整場聽完,除了政治獻金的問題,最有力道的證據是收1500現金,結果證據是?Excel記載的1500,某時某地收受1500萬,大開眼界」、「唸完馬上閃人,完全不敢給記者問」、「所以就是沒查到阿」、「1500數字是在檔案查到,就直接認定收賄?」「完全和週刊報導的一模一樣耶,太扯」、「黨說你貪就是貪」、「總之看下來關鍵就是抽法官,如果又是綠色法官…那以上都可以略過,因為柯文哲存在就是罪。」此外,黃揚明還在臉書貼出北檢QA的截圖,表示這就是北檢整理的橘子涉案內容,截圖提到檢調從柯文哲辦公室搜出撕碎的便條紙,上面寫著「晶華→orange 出國」等文字,帳房「橘子」許芷瑜才會在8月27日返國後,受被告柯文哲指示,又急於同年8月29日凌晨4時10分訂機票急赴日本,本署檢察官透過其友人聯繫其返國未果,經合法傳喚仍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且拘提無著,迄今未歸,因此依法對其發布通緝。對此,網友們怒轟,「便條紙當證據。比偶像劇還要狗血」、「橘子太屌了,出國背著1500萬到處走,不屑海關四處橫行」、「便條還真的寫進起訴書?錢真帶出去海關是不是要查一下」、「掰個1500比特幣還勉強可以相信,1500萬現金帶著走,太侮辱大家的智商了」、「1500萬現金是要多大袋?當它國海關都87?」「原來桃機安檢都是假的,運鈔票出國不會被發現,哪個有藏髒錢的快衝啊啊啊」、「第一,橘子怎麼拿著1500通過海關的?如果是帳戶或是虛擬幣,那金流在哪?第二,既然橘子涉嫌重大,那為何10月至今都沒發布橘子通緝令?」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黃國昌今稍早也在臉書發文痛批,北檢關押柯文哲押了4個月,與鏡檢泣檢等綠媒一搭一唱,科幻小說版本從收賄700萬、收賄170萬、虛擬貨幣、冷錢包,到在市長室跟動工典禮收賄1500萬,到前兩天說在新加坡密會,版本五花八門,配合民進黨進行政治追殺。結果黃國昌狠嗆,今天北檢起訴記者會底牌一掀,「簡直虛弱到不知道怎麼吐槽。」針對泣檢經營檢調7年獲取的「1500 小沈」,北檢認為柯文哲親自收受1500萬賄款,「然而,什麼時候收的?北檢不知道;在哪裡收的?北檢不知道;賄款的流向?北檢一樣不知道;然後,北檢還是硬要指控柯文哲收賄款!」他也指控北檢,押人取供押了4個月,「不要說證據了,連收賄的基本事實都無法認定,這種起訴品質,邢泰釗、王俊力不會覺得汗顏嗎?」他也感嘆,政治辦案斧鑿斑斑,為了構陷柯文哲,無所不用其極地踐踏司法,挑戰一般人的智商,「功在黨國」4個大字,北檢當之無愧。
柯文哲圖利收賄原因 北檢: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案,北檢今日偵查終結,柯文哲涉收賄、圖利、公益侵占3罪,求刑28年6月。檢方新聞稿提到,柯文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長重要政見,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等相關法令,但卻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圖利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檢方新聞稿指出,柯文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 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等相關法令,卻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慶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虧損,欲透過土地重建牟利,沈遂持續向柯文哲訴求協助恢復京華城容積,2人於109年2月20日會面,後由柯裁示推進京華城案,圖利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檢方說明,後沈慶京見柯文哲已踐履京華城一案,因此透過張志澄、朱亞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集團總部取款後,由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待朱亞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並附上捐款人頭名單後,李文宗隨即向柯報告,並傳訊給朱亞虎,表達柯文哲感謝之意。檢方提到,柯文哲111年10月18日舉行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文哲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慶京還交代秘書自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在柯出席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交付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交付賄款之事實。
柯文哲3罪遭求刑28年半!「北檢17大QA」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弊案及政治獻金等案,從9月5日起被羈押至今。對此,檢方今(26日)偵查終結,並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光是涉及收賄、圖利、公益侵占3罪,就被求刑28年6月。以下針對北檢偵辦被告柯文哲等相關案件,提供QA全文:Q1: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明知違法」?A:被告柯文哲多次親自參與都發局所舉辦之論壇,且都更市政為其任內自豪政績之一,其明白知悉京華城為大型基地再開發,不符合都更法令,無法適用任何都更方案;復經前都發局局長林○民明確告知及提醒,京華城不符合都更條件。被告柯文哲於核准京華城案送公展時,該簽呈所附都設科及都更處公務員、都委會眾委員之反對意見,均明確指出京華城案非屬都更案件,依都更法令拿取容積獎勵於法未合等情事,足證被告柯文哲已明知該簽呈記載京華城案要以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等都更獎勵項目,「準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取得容積獎勵等文字,係屬違法。Q2: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收受1500萬元之賄賂?A:由被告柯文哲所使用之 A1-37 行動硬碟內存「工作簿」檔案,其上記載姓名、數字、公司、用途、經理人之各列內容,均查證得知係屬金錢之交付,就用途欄為空白者,均為現金交付;被告柯文哲自承:「如果邱○琳說我有收,那我就是有收到這些錢」,可證「工作簿」確為被告柯文哲親自製作記載收受資金之帳簿,而該帳簿第 12 列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 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再者,比對被告沈慶京於 111 年 9 月 12 日傳訊感謝被告柯文哲協助取得京華廣場建照、力邀被告柯文哲至動土典禮剪綵,得其應允後,被告沈慶京即自 111 年 9 月 20 日起令吳○仙提領現金 1,600 萬元作為準備。嗣鼎越2公司於 111 年 10 月 18 日果然取得建照,被告柯文哲於翌(19)日親自出席動土典禮等相關時程,核與被告柯文哲於「工作簿」記載「2022/11/1、小沈、1500、(經理人)沈慶京」之時間密接。其後,被告柯文哲傳訊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與被告沈慶京於羈押庭訊時對法官嗆言:「若我要行賄會用現金」一致。綜上,可認被告柯文哲確有向被告沈慶京收取現金 1,500 萬元之賄賂。Q3:為何認定210萬元係被告柯文哲收賄所得?A:被告柯文哲於 109 年 3 月 10 日就被告沈慶京所要求之「回復 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方面批示「速審速決」,顯知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京華城案已進入訴訟程序,依北市陳情要點,應依訴訟程序辦理,卻一方面又於便當會裁示將尚未送府之陳情函送都發局並交都委會研議。被告沈慶京獲悉後,即於 109 年 3 月 23 日指示被告張志澄、朱○虎匯款 210 萬元至被告柯文哲掌控之民眾黨帳戶,而匯款完成之翌(27)日,都發局即函知京華城公司將本案送都委會研議。且被告朱○虎後於109 年 4 月 1 日,將被告沈○京表示感謝、指示交付 210 萬元,及 7 位匯款人頭名單一併傳訊給被告李○宗供確認為賄款,被告李○宗於同年月 5 日回訊表達其與被告柯文哲已收到且感謝之意。綜上可知,被告沈○京透過人頭所交付之 210 萬元確為被告柯文哲上述違背職務行為之對價,故屬賄賂無訛。Q4:為何認定京華城公司所得之容積獎勵係屬不法?A:京華城公司於 109 年初自行拆除京華城購物中心,該建物屋齡僅 19 年,亦非都更物件,竟以都更法令申請容積獎勵,與都更法令未符,故本案所取得之容積獎勵明確違背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等規定,自屬不法。Q5:被告沈○京是受圖利者,為何也被認定為圖利罪共犯?A:依刑法第 31 條第 1 項規定,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實行犯罪,亦應論以共同正犯。被告沈○京與柯文哲就圖利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因此論以圖利罪嫌之共同正犯。Q6:本案容積獎勵既係經都委會決議,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等人違法圖利?A:被告彭○聲身為都委會主任委員,主持都委會時雖明知京華城公司所申請都更容積獎勵係屬違法,且與會委員明白指出都委會應依法令方得核予容積獎勵,而京華城案非屬都更案件,被告彭○聲承被告柯文哲之命,無視都委會中眾專家委員之反對意見而強行通過事先預擬的不法決議,被告柯文哲與被告彭○聲均明知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案違背法令,縱使都委會審議通過,亦屬違背法令之決議,被告柯文哲自 109 年 11 月 11 日核決都發局 109 年 10 月 27 日送公展之簽呈時,即明知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案違背法令,不得以都委會決議為由卸其罪責。Q7:為何同意該容積獎勵之都委會委員未有不法?A:本案都市計畫之適法性應由都發局先行審核,然負責工務督導之副市長即被告彭○聲、都發局局長即被告黃○茂、都發局總工程司即被告邵○珮屈從被告柯文哲,一路違法護航京華城公司申請容積獎勵案進入都委會審議,而都委會委員們各有都市設計、景觀、建築、交通之專業,易信賴主管機關都發局就適法性之說明,都委會決議亦由被告彭○聲所主導強行決斷,復查無都委會委員有何圖利之犯意,故未有不法。Q8:媒體報導,被告柯文哲與沈○京見面12次,偵查掌握情形如何?A:依本案卷內事證,可證被告柯文哲、沈○京 2 人關係良好、互動頻繁,被告柯文哲多次至沈○京之陶朱隱園、威京總部碰面,通緝中之同案被告許○瑜亦居間聯繫其 2 人會面細節並陪同造訪。Q9:被告應○薇於執行當日是否有預計潛逃出境之行為?A:被告應○薇於 113 年 8 月 27 日上午 11 時許,在威京集團總部附近搭乘計程車,先前往遠傳電信南京東路門市、臺北市議會等處,再於同日下午 2 時許至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搭載同案被告王○侃,並搬運 1 箱不明物品,隨即於當日下午 3 時搭載計程車自臺北一路南下至桃園機場一帶,後轉往臺中國際機場於機場櫃檯購買機票,辦理登機未果,經本署檢察官指揮廉政官依法逕行拘提,足認被告應○薇有躲避司法訴追欲潛逃出境之事實。Q10:被告沈○京於執行當日是否有預計逃亡、串證之行為?A:本署檢察官指揮廉政官於 113 年 8 月 28 日上午 7 時 5 分許,執行搜索被告沈○京戶籍地時,未見被告沈○京,且其家人均不願告知被告沈○京實際住處,經廉政官撥打被告沈○京所持用之行動電話,被告沈○京佯稱「人在外」、「人在辦公室」等語,卻於 30 分鐘後出現在戶籍地 11樓公共梯間,並往電梯旁安全門離去,幸經廉政官當場發覺而阻止,顯有逃亡之情。被告沈○京與廉政官返回接受調查之同時,竟仍可安排對外發布與案情有關之公開聲明,顯為規避罪責而進行串證。Q11:被告許○瑜於本案涉案情節為何?A:被告柯文哲收受賄賂後,交由明知上情之同案被告許○瑜保管,本署檢察官已向外國請求司法互助,相關偵查作為仍持續積極進行。自被告柯文哲辦公處所搜獲其撕碎之便條紙,上載:「晶華→orange 出國」等文字,甫於 113 年 8 月 27日返國之同案被告許○瑜,受被告柯文哲指示急於同年 8 月 29 日上午 4 時 10 分訂購機票,當(29)日旋搭機赴日本,本署檢察官透過其友人聯繫其返國未果,經合法傳喚仍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且拘提無著,甚且迄今未歸,本署依法對其發布通緝。Q12:「工作簿」上經理人邱○琳、謝○珠、吳○壽、蔡○興之角色?是否構成犯罪?A:前開人等均係以證人身分到庭作證,協助本署檢察官釐清案情,尚無犯罪嫌疑。Q13:為何募款小物、KP Show募款演唱會門票所收取的款項是政治獻金?A:政治獻金法第 2 條第 1 款規定,對從事競選活動或其他政治相關活動之個人或團體,無償提供之動產或不動產、不相當對價之給付、債務之免除或其他經濟利益。查被告柯文哲競選總部以第一波、第二波、第三波募款小物(參看下圖等)進行競選募款(各波募款宣傳詳如下圖),均係大加宣傳被告柯文哲政治理念,促進選民捐款意願,商品之價格相較市價為不相當之給付,支持者是對被告柯文哲從事政治、競選活動提供之資金,被告柯文哲安排由木可公司所獲之款項,核屬於政治獻金。而KP Show演唱會之舉行係於被告柯文哲競選總統期間,被告柯文哲亦以參選政治理念進行宣傳,號召選民付款支持被告柯文哲,又 KP Show 演唱會之門票價格高達每張8,800 元,屬不相當對價之給付,核屬於政治獻金。Q14:被告柯文哲購置4300萬元商辦之資金來源,是否合法?A:被告柯文哲購置上開商辦之資金,係來自被告柯文哲帳戶收受民眾黨113 年總統、副總統競選費用補貼款 1 億 1,071 萬 3,980 元其中 2/3 即7,380 萬 520 元,此部分查無不法。Q15:113年副總統候選人吳○盈之選舉補貼款用途為何?A:民眾黨財務管理辦法第9條及附表二規定,僅規定中央黨部所領取總統、副總統之競選費用補貼款,其中 1/3 交由中央黨部支配,餘撥交候選人,但並未明確規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之比例分配,證人吳○盈證述未向民眾黨領取補貼款費用等語,此部分查無刑事不法。Q16:陳○琪、黃○珊、蔡○如涉案情節為何?A:前開人等均係以證人身分到庭作證,協助本署檢察官釐清案情,尚無犯罪嫌疑。Q17:本案所涉陳○菡等人,處理情形?A:陳○菡、許○、黃○瑩、吳○萱、陳○丞以折扣碼方式自木可公司取得募款小物之分潤,是否涉及刑事不法,由本署檢察官另案偵辦中。
柯文哲涉千萬收賄遭起訴 傳訊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20%容積率弊案及木可公關公司政治獻金侵佔案,遭台北地檢署羈押禁見,自9月5日至今已113天,全案26日偵結,北檢上午10時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偵察結果,柯文哲被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侵占及背信等4大罪遭檢方起訴。。北檢對外說明如何認定柯收賄1500萬元,表示被告柯文哲所使用之 A1-37行動硬碟內存「工作簿」檔案,其上記載姓名、數字、公司、用途、經理人之各列內容,均查證得知係屬金錢之交付,用途欄為空白者均為現金交付;被告柯文哲自承:「如果邱佩琳說我有收,那我就是有收到這些錢」,可證「工作簿」確為被告柯文哲親自製作記載收受資金之帳簿,而該帳簿第 12 列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一經理人沈慶京」。再者,比對被告沈慶京於111年9月12日傳訊感謝被告柯文哲協助取得京華廣場建照、力邀被告柯文哲至動土典禮剪綵,得其應允後,被告沈慶京即自111年9月20日起令吳男提領現金 1,600 萬元作為準備。鼎越公司於111年10月18日果然取得建照,被告柯文哲於翌(19)日親自出席動土典禮等相關時程,核與被告柯文哲於「工作簿」記載「2022/11/1、小沈、1500、(經理人)沈慶京」之時間密接。其後,被告柯文哲傳訊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與被告沈慶京於羈押庭訊時對法官嗆言:「若我要行賄會用現金」一致。 綜上,可認被告柯文哲確有向被告沈慶京收取現金 1,500 萬元之賄賂。
「小沈1500」成鐵證!柯文哲收1710萬 大總管傳訊謝朱亞虎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京華城案與木可政治獻金假帳案,日前偵結並預計於26日召開記者會,正式起訴柯文哲等,預估至少起訴柯文哲等在內共11人,並對5名在押人犯同步移審。而柯文哲也在稍早搭乘囚車抵達北檢,北檢針對柯文哲捲入4起案件,分別以貪汙治罪條例收受賄賂、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起訴柯文哲,並建議刑求28.6年。北檢指出,柯文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台北市市長之重要政見,更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同時還是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唯一被邀請的一位政治人物,其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卻在2020年2月於市長辦公室與沈慶京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更陸續以便當會裁示等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無視眾多基層公務員與都委會委員提出違法質疑,使鼎越公司順利取得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柯文哲今涉京華城及政治獻金弊案,遭北檢依3罪起訴。(圖/黃耀徵攝)北檢表示,柯文哲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刪除其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其提起訴願亦被駁回,竟違背職務於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程序,而沈慶京見柯文哲履約實行,交代朱亞虎等人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集團內領取部分款項,由7人各自匯款30萬元,佯裝成捐贈民眾黨政治獻金,實際上卻交付210萬元與柯,事後再由柯文哲的大總管李文宗,傳訊代表柯文哲感謝朱亞虎。隨後,京華城於2022年10月動土,柯文哲更是該動土典禮中唯一被邀請的政治人物,沈慶京也交代秘書從旗下帳戶提領1500萬現金,於動土典禮後親自交付給柯,柯文哲則以excel檔案工作簿內記載,「日期2022/11/1 姓名小沈 數字1500 公司 用途 經理人沈慶京」將其儲存在行動硬碟內,成為其收受賄賂的鐵證。
柯文哲涉收賄等罪遭起訴!北檢求刑28年半 新聞稿全文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全文: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被告柯O哲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於今(26)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壹、 偵查結果一、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彭O聲、黃O茂、邵O珮、沈O京、應O薇、吳O民、張O澄等9人,均提起公訴。1. 被告柯O哲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2. 被告李O宗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3. 被告彭O聲、黃O茂、邵O珮等3人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4. 被告應O薇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嫌。5. 被告吳O民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6. 被告沈O京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同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7. 被告張O澄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二) 被告朱O虎、陳O源2人,均緩起訴處分。1. 被告朱O虎、陳O源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2. 緩起訴條件:(1) 被告朱O虎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30萬元。(2) 被告陳O源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0萬元。(三) 被告陳O坤、王O侃、陳O敏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二、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等3人,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被告李O娟另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嫌。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嫌。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一) 被告端木O提起公訴。被告端木O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二) 被告李O娟、何O廷、陳O瑄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貳、簡要犯罪事實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柯O哲等公務員與沈O京共犯圖利部分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O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O京持續向柯O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O京於109年2月20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並與聽從柯O哲上意之彭O聲、黃O茂、邵O珮,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柯O哲接連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109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年10月27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年4月21日、110年8月10日便當會之裁示」、「110年11月11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O聲、黃O茂、邵O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O哲、沈O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之不法利益。(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1、21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刪除本案土地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提起之訴願業經內政部於107年7月26日訴願決定駁回,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且107年都市計畫所認定之事實基礎,亦無情事變更等情形,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成與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相異之認定,竟於京華城公司對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繫屬之際,違背職務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代張O澄、朱O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O哲。李O宗基於與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經朱O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頭名單,據此向柯O哲報告後,即傳送訊息給朱O虎表達柯O哲感謝之意。2、150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以前述方式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11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O哲,向柯O哲表達111年10月18舉行之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O哲將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O京並交代其秘書自其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柯O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O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O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1. 沈O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將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基於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06年至108年間行賄臺北市議員應O薇及其助理吳O民,應O薇、吳O民基於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6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85萬元賄賂。2. 應O薇、吳O民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於109年、110年間,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權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又見都發局及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申請都市更新20%容積獎勵一案之適法性有問題時,竟陸續以拜託彭O聲「放水」幫忙京華城案、帶同沈O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問簽呈公文進度以排除簽辦過程之障礙、指名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以電話責問都發局公務員、當面責罵都委會公務員、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取資料,造成基層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等方式,濫權干涉依法行政之公務員行使職權。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4,5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23萬5,484元賄賂。3. 沈O京於111年1月至10月間,見本案都市計畫通過,進入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之審議程序,為加速北市府核發本案土地建造執照之速度,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付賄賂給應O薇、吳O民2人,其2人續為鼎越公司召開協調會,持續護航鼎越公司依本案都市計畫內容取得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15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55萬元賄賂。4. 綜上,應O薇、吳O民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沈O京交付之賄賂各5,250萬元、363萬5,484元。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柯O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邱O琳轉交「周OO文」、「謝O樑之母親林O麗」、「林O群」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各200萬元,均予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合計侵占600萬元。(二) 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1、柯O哲等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1)柯○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哲之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柯○哲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哲之「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宗則指示李○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哲私人使用。(2)柯○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之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3)柯○哲又為投資邱○生之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⒉柯○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1)柯○哲、李○宗、李○娟均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柯○哲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以木可公司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之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2)柯○哲、李○宗、李○娟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KP SHOW募款演唱會之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3)柯○哲、李○宗、李○娟以木可公司收受採風公司所捐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共300萬元,並由李○娟以木可公司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交付予採風公司而行使之。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柯O哲、李O宗明知眾望基金會章程第6條載明「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竟違背上開眾望基金會章程規定,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之捐款挪供柯O哲聘請周O修、戴O文等13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O哲總統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統計於111年12月至113年8月之期間,共支付827萬1,095元,致生損害於眾望基金會。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端木O明知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有未達平衡、收支方有諸多疑義,尚未完成查核,竟出具不實之查核報告交付予監察院。且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要求退回補正時,竟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佳聖公司」共9筆不實交易,足生損害於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之正確性。參、犯罪所得與沒收及聲請法院裁准扣押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一) 柯O哲等公務員圖利部分 第三人鼎越公司之犯罪所得121億545萬6,748元,係被告柯O哲、彭O聲、沈O京等人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已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1第1項,聲請扣押第三人鼎越公司之財產(本案京華城土地),並獲法院以113年12月25日113年度聲扣更二字第2號裁准扣押在案,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 1、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1,710萬元(計算式:210萬+1,500萬=1,71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張O澄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罪所得10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 1、應O薇之犯罪所得5,25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應O薇之財產,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9191號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起訴書起訴書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2、吳O民之犯罪所得363萬5,484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一)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之犯罪所得600萬元,聲 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二)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 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 1、被告柯O哲以肖像權授權金之名義侵占政治獻金450萬元,侵占政治獻金100萬元供己投資邱O生營利事業,犯罪所得合計550萬元(計算式:450萬+100萬=55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第三人木可公司之犯罪所得5,6845,684萬萬6,7906,790元(計算元(計算式:式:1,5001,500萬+萬+124124萬萬1,0361,036++4,5104,510萬萬5,7545,754--450450萬=萬=5,6845,684萬萬6,7906,790)),係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第三人木可公司之財產,經臺灣臺北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104104號裁准,執行後扣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存款得存款3,8833,883萬萬7,7127,712元,元,以保全扣押犯罪所得。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 被告柯O哲、李O宗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之犯罪所得827萬1,095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肆、量刑意見一、被告柯O哲:審酌被告柯O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周OO文等人所捐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 4、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二、被告李O宗:審酌被告李O宗於任職臺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竟與柯O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O京之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復積極指示李O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4月。三、被告沈O京:審酌被告沈O京不法賄賂公務員柯O哲等人、市議員應O薇等人,以收買職務行為之方式圖得百億不法利益,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尚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而為串證,聯絡柯O哲、應O薇刪除彼此間案關訊息,羈押庭訊時甚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均以現金為之等語,足徵其挑釁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2、其所犯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四、被告應O薇:審酌被告應O薇收受沈O京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本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最大福祉之付託,臨訟之際,竟為脫免刑責而欲自機場出境潛逃,足徵其面對司法調查仍不思悔改,惡性重大,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五、被告彭O聲:審酌被告彭O聲身為臺北市副市長,本應恪守國家法令,竟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然其犯後能自知己過、坦承犯行,請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請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六、被告黃O茂:審酌被告黃O茂為官位攀附柯O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且經偵查程序,猶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七、被告邵O珮:審酌被告邵O珮為仕途迎合柯O哲,拋棄依法行政堅持,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己過,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為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八、被告端木O:審酌被告端木O執業會計師達23年,竟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 九、其餘被告吳O民、李O娟、張O澄等3人,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伍、其他一、 本案偵查過程,發現被告柯O哲、彭O聲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項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另案偵辦。二、 有關政治獻金募款過程,以折扣碼分潤是否涉及不法,另案偵辦。三、 被告柯O哲前遭告發於市長任內之其他案件,持續偵辦中。四、 逃亡境外之被告許O瑜,業經本署於113年10月25日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其護照。又本署函請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移民署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協助,期能透過駐外館處之法務、移民及警務秘書等與駐地執法機關合作,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被告許O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被告許O瑜。五、 本案偵辦過程中,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本署於113年9月9日主動簽分他案偵辦,並陸續傳喚相關撰稿記者到案說明,及採取適當偵查作為,此部分將持續偵辦。未來如發現有人員涉及不法,必依法嚴予究責。
日警視廳「盯上台灣人」!台人赴日「暗黑打工」連環爆 自述:有錢什麼都能做
近日,日本傳出多起涉及境外人士入境參與在日詐騙的「暗黑打工」(闇バイト)事件,其中有多名台人涉案,甚至有人向日本警方表示「只要能賺到錢,什麼都可以做」。日本警視廳擔心這股招募海外執行者的風潮擴大,已經開始提高警戒,未來台灣旅客前往日本的出入境審查,也可能因此變得更嚴格。。據日本《朝日新聞》報導,今年日本已經發生多起台灣人涉及赴日應徵「暗黑打工」,並且涉及詐騙案的事件。由於詐騙團伙目前已經明顯展示出將「執行者」的招募重心移往海外的趨勢,日本警視廳已經針對這樣的狀況提高警戒。報導指出,日本警視廳野方警察署12月7日才以詐欺未遂等罪名,逮捕2名來自台灣的20、39歲男性。他們涉嫌與他人共謀,冒充警察打電話給東京都中野區一名70多歲的老翁,以「您的手機涉及詐騙,已被簽發逮捕令」、「需要將金塊交給國稅局當證物」等話術,試圖騙取對方價值9000萬日圓(約新台幣1871萬元)、重達7公斤的金塊。老翁因為感到可疑,於是撥打了110進行通報,案件因此曝光,這2名台灣男子也因此被捕。此外,東京都練馬區石神警察署今年9月也曾破獲類似詐騙案,同樣是3名台灣籍男女以類似手法騙取黃金。調查人員透露,落網後20多歲的台灣男子向警方供稱,自己涉案的契機是今年10月底,在臉書看到一則寫著「輕鬆又快速的工作」的招募廣告,點擊後被導往通訊軟體「Telegram」的某個帳號,在與對方連繫後被告知「到國外工作可以快速賺錢」,便向對方提供了自己的姓名與電話號碼。之後,對方進一步向他告知會支付鉅額的報酬,至於具體金額則等工作結束後就知道。警方表示,該名男子等了大約1個月後,在12月3日收到對方通知,於是前往日本,但沒有被告知是去做什麼工作。與此同時,東京中野區的老翁就收到了來自詐騙集團的電話。報導還提到,這些台灣人被問到為什麼會特地漂洋過海從事詐騙犯罪時,落網的20歲男子告訴警方:「只要能賺到錢,要我做什麼都可以,所以就接下了工作。」
日式精緻鍋物插旗台北東區 研發清酒湯頭、咖哩飯搭秘製辣油超過癮
除了食材鮮度還講究器皿細節、研發獨家湯頭的高端火鍋市場,競爭愈發激烈,近日又有一全新精緻火鍋品牌「SHABU ZEN」加入戰局、插旗台北東區。「SHABU ZEN」內、外場團隊有超過一半具備國內、外米其林餐廳任職經驗,因志同道合而共同創業,看好台灣潛力無窮的鍋物市場,主打日式用餐美學、西餐調味手法與邏輯,籌備、試菜近8個月,並多次前往日本取經。從小菜、主餐到甜點,堅持個性化風味,新鮮手作,不使用加工再製品,用「風味」而非食材規格決勝負。桌上餐具如豆皿有不同經典日式花紋,醬料也自製適合日式鍋物的柚子椪醋與芝麻醬。(圖/魏妤靜攝)「煙燻東寶黑豬里肌」除了有煙燻香氣,還可依個人口味搭配煙燻鹽、昆布鹽與胡椒鹽。(1,550元套餐主菜,圖/魏妤靜攝SHABU ZEN提供)主打日式鍋物的「SHABU ZEN」以套餐形式供餐,內含開胃菜三式、綜合菜盤、主餐、雜炊與甜點,套餐價格帶約自1,250元至4,100元(視主餐肉品、海鮮品項而定)。從桌上器皿開始便展現美學細節,餐廳嚴選有田燒KIHARA系列,除了手感厚實舒適的茶杯外,也為每位客人調配花色各異的豆皿作為食用盤,上頭繪有富士山、海浪、梅花、鶴等象徵幸福的傳統圖騰,加上花紋瑰麗的鹽盅、咖哩碗,更增添餐桌風景與用餐樂趣。當然風味更加重要,餐廳認為「湯頭」是日式鍋物的美味關鍵,因此嚴選日式昆布、柴魚片熬煮高湯基底,並加入蟲草花帶來特殊的蕈類鮮香。為了補足香氣更靈機一動加入清酒,並為此嘗試數十種不同精米度、發酵法、酒造的酒款,最後「東京藏人 澤乃井」的純米吟釀脫穎而出,它在長時間烹煮、酒精全數揮發後,仍能留下米麴清香,適度為肉類、海鮮帶出鮮腴的旨味;另外「SHABU ZEN」團隊也研發兩種主要醬料:柚子椪醋與芝麻醬,前者使用日式白醬油與柚子醋調製,配上大量蘿蔔泥與細蔥;芝麻醬則以胡麻醬、花生醬、白味噌調和,上桌前再點上胡麻油添香,一清爽、一濃郁。「日月潭紅玉雞腿肉」入口可感受到紹興酒的鮮明香氣(左,1,250元套餐主菜),「日本頂級A5和牛紐約客」亦柔嫩香甜。(3,100元套餐主菜,圖/魏妤靜攝)前菜「香麻拌黃瓜」、「日式湯豆腐」、「胡麻過貓」(左)以及「特製鮮蝦滑」、「雞軟骨手工丸」。(圖/SHABU ZEN提供)說到調味,主餐菜單中的「煙燻東寶黑豬里肌」,廚藝團隊先將里肌肉以稻草煙燻,再準備三種不同鹽:煙燻鹽、昆布鹽與胡椒鹽,襯托肉質的甜美與香氣;另外也可選擇以有機紅玉紅茶飼育、來自南投十八養場的「日月潭紅玉雞腿肉」,其使用紹興酒、甘草與白醬油醃漬,口感軟嫩中有彈性,入口還有淡淡酒香;店內也為喜歡和牛的饕客嚴選油花豐美的日本A5等級宮崎和牛,紐約客肉質細緻、菲力鮮甜軟嫩、肋眼的油脂香醇,在湯頭襯托下尤其出色。當主餐享用完,還有專人將吸收各式食材精華的高湯做成雜炊,放入在日本獲得穀物A級認證、來自山形的輝映米以及蛋液、海苔絲,再加點白胡椒調味,又是溫潤美味。此外,由於「SHABU ZEN」以西式套餐邏輯供餐,三品一組的前菜也很講究。例如「胡麻過貓」拌上黃芥末籽、白芝麻與鼠尾草,透過蕨菜野香與鼠尾草的自然苦味搭配胡麻醬,適合在火鍋之間轉換口味;「日式湯豆腐」則點入自製的煙燻橄欖油與柚子胡椒,透過兩種不同辛香增添更多層次;「香麻拌黃瓜」則在蒜香中加入特製花椒油,清爽解膩。另外若想再加點火鍋配料,也不妨試試經過數次嘗試而成的手工丸類,像是「特製鮮蝦滑」便在蝦漿中加入炸蒜片、炸洋蔥,並以柚子胡椒調味,吃得到整隻完整、口感豐潤的白蝦;「雞軟骨手工丸」則以雞軟骨加上豬板油、炸蒜片、黑胡椒打至均勻,鹹香美味;「特製旗魚滑」選用油脂風味飽滿的旗魚肉加上魚露、白胡椒調味,口感細緻。「特製咖哩」(380元)可搭配廚藝團隊的獨家辣油,是以不同比例混合各式辣椒、胡椒煉製,再加上八角勾勒更多辣味層次。(辣油+50元,圖/魏妤靜攝)可3選1的套餐甜點「紫蘇雪酪」(前左起順時針)、「覆盆莓奶酪」、「芒果西米露」。(圖/魏妤靜攝)「SHABU ZEN」空間以自然石材、木材為主體,內部大面積不規則的文化石牆面、胡桃木隔柵帶來沉穩與雅致。(圖/SHABU ZEN提供)若還不過癮,亦可加點廚藝團隊特製的咖哩飯,其以柴魚高湯為基底,搭配洋蔥等蔬菜與日式咖哩粉熬煮,並用奶油提升香氣,再加上炙烤澳洲和牛後腿眼肉,讓鮮甜的牛肉脂肪融合咖哩香氣,讓味覺更為滿足。而餐後可3選1的甜點,團隊也以風味油、醃漬物展現廚藝思維,例如以希臘優格、紫蘇製作的「紫蘇雪酪」,透過紀州梅的溫和酸香與雪酪達成優雅平衡;「覆盆莓奶酪」則是畫龍點睛加上綠胡椒油,讓熟悉的味道有了驚喜;「芒果西米露」在芒果醬上也撒滿咖啡粉與咖啡油,芒果的香甜與咖啡的烘烤氣味意外對味。圍圍爐爐899元起可享和牛、海鮮吃到飽。(圖/圍圍爐爐提供)圍圍爐爐提供加價無限暢飲職人調飲。(圖/圍圍爐爐提供)另外瘋狂餐飲集團旗下火鍋品牌「圍圍爐爐」,繼進駐桃園中壢、台北信義ATT 4 FUN 之後,又插旗新北林口,並讓消費者以899元起就享有和牛、鮮甜海鮮吃到飽組合、現做調酒以及特調飲品。有趣的是,「圍圍爐爐」於現點現做區還推出期間限定與台灣在地老字號品牌「鬍鬚張」合作的獨家「XO鬍鬚張滷霸飯」,除了有鬍鬚張秘製滷肉還搭配主廚特製XO干貝醬,是外面吃不到的口味;現點現做的還有炙燒和牛松露蓋飯、炙燒星鰻紅魚子蓋飯等多款選擇。店內還有飲品總監獨家打造的調酒區,再配上 Häagen-Dazs、Mövenpick冰淇淋更是滿足。林口店於12/28至12/30開幕期間,只要姓名中包含「ㄌㄧㄣˊ、ㄎㄡˇ、ㄨㄟˊ、ㄌㄨˊ」任一音,全桌即享85折優惠。※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幼兒N號房疑雲2/關鍵時間軸一次看 性侵都是假!激動家長官司纏身還被求償百萬
有一位J姓民眾日前在多個社群網站上發文表示幼童在幼兒園內遭受不當對待,且可能遭到性侵,向台南市多個政府機關與民意代表投訴卻均未得到回應,而教育局更聯手園方拒絕提供教室外的關鍵影片,痛指台南市政府吃案。但教育局調查後僅認定有「情節非屬重大的不當管教」,且完全沒有性侵一事,本刊實際走訪該幼兒園,發現一切運作如常,J男在網路上鬧出的滿城風雨猶如鬧劇一場,僅留下多場官司和百萬元求償案等著他。據了解,J姓民眾的女兒於今年8月起於該幼兒園就讀,孰料才就讀月餘,就爆出遭教保員不當對待與疑似遭園長性侵。J姓男子的妻子先是在今年9月10日接送女兒時被導師告知女兒遭同學咬傷、同月12日被老師告知有不小心以指甲劃傷女兒手臂情形、隔日再發現女兒嘴唇左邊有一道傷痕,並被告知老師有生氣情形,因而懷疑女兒遭到不當對待。同月18日J男向教育局申訴,教育局於調閱監視器過程中發現還有其他幼童遭受老師拍打,教育局確認教保員有對幼童較大動作或以指甲戳臉等情形;同月24日,J姓男子聲稱女兒有多次表示下體疼痛,原以為是尿布疹,後續聯想起施虐狀況,加上幼兒園內只有園長是男生,懷疑女兒遭到性侵,進一步詢問女兒是否曾進入園長辦公室內,女兒做出遭撫摸全身動作,表示有被園長叫去辦公室給糖果或玩具並拍照,因此怒對園長提告性侵。J男接受YT專訪,怒指教育局吃案,終於拿出報案單與驗傷單,但真實性仍讓外界存疑。(圖/翻攝自YT勾起你心中的惡)教育局獲報受理調查後,在10月14日發出裁罰通知,認為教保員確實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管教,後續也對教保員與機構分別裁罰1萬元與6千元,同時公布教保員姓名與機構名稱,相關行為人並須接受輔導管教課程。後續,J男多次前往教育局要求調閱、翻拍或複製相關影像均被拒絕,更被要求提出正式公文。11月6日教育局針對J男所提出女兒遭性侵一案完成調查,表示查無相關證據,不構成違法事件,日後若有新事實、證據,將重啟調查。12月3日國教署也發函回覆立委林月琴,表示有關受害幼兒家長等,於調查程序中或做成終局決議後,得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調查報告或案件發生期間之監視器攝錄影音,但以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利益有必要為限。12日5、6和10日,J男開始在多個平台上發布影片,指控教育局隱匿證據、包庇園長,痛指該事件為幼兒版N號房,聳動標題瞬間引起網友關注轉發,對此,台南市教育局不但出面嚴正駁斥吃案一事,更指J男對科長與承辦人員騷擾,已對其提告;幼兒園園長也發出公開聲明,相關事件經調查後並無違法,針對J男的不實指控已對其提告,並求償100萬元。J男所提供之驗傷單僅能看到驗傷單標題,甚至其中一張還是公版,難以證明真假。(圖/翻攝自YT勾起你心中的惡)隨後不僅僅是教育局與幼兒園發出聲明,該幼兒園疑似遭到不當對待的幼兒家長也公開出面表示,J男所製作剪輯的影片均未經幼兒法定代理人同意,儘管J男已對幼兒進行模糊處理,但仍可從身形與穿著等特徵辨識其身分,後續要求下架竟反被言語或文字辱罵,且相關家長認同J男幼童遭惡意對待一事錄音,均為J男竊錄錄音,隨後添加煽惑性文字說明,整段影片中更未見J男女兒在內,園方已對J男提告違反個資、加重毀謗等。該幼兒園的其他家長澄清表示,J男未經家長同意就將相關影像去頭去尾,加諸扭曲事實施暴虐童等字眼,將不實影片散布於各大平台,多數家長經園方解釋後能理解老師確實有稍嫌粗魯過大並帶有情緒管教,不過家長也接受老師道歉,並希望檢討改進。但J姓夫妻眼見風浪一直吵不起來,竟在某天於社群平台表示「如果是性侵呢?」其他家長見狀也紛紛關心並詢問是否有驗傷或報案單,但J男僅表示「我是說如果…哈哈哈」。至於J男要求的監視器畫面(教室內、園長室)家長們均有看過,也質疑J男所說女兒在該處被園長性侵之事明顯不合理。有家長貼出J男在社群中的言論,其疑似眼見管教不當無法掀起風浪,在社群內詢問其他家長,「如果你的女兒被性侵呢?我是說如果啦哈哈」。(圖/翻攝自Dcard)12月16日,前台南教育局員工匿名發文表示,自己遭遇該名家長多次前往辦公室大鬧、咆哮辱罵,除因事件必須不斷開會加班外,後來看到該名家長就會產生恐慌,明明相關事件完全依程序調查,卻被如此對待,最終選擇離職。而本刊記者實際前往該幼兒園,發現幼兒園內仍正常運作,老師帶著孩子放風玩耍,家長也繼續將孩童送往園內,並未受到J男指控事件的影響,本刊後續也致電該幼兒園詢問園長相關回應,但在截稿前均未獲得回應。◎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幼兒N號房疑雲1/指女兒遭性侵被吃案 家長拒提證據還頻跳針:檢討被害人?
有民眾日前在多個社群網站上發文表示幼童在幼兒園內遭受不當對待,還可能遭到性侵,向台南市多個政府機關與民意代表投訴卻均未得到回應,教育局更聯手園方拒絕提供關鍵影片。後續事件經由Youtuber異色檔案製成影片加以質疑後引發軒然大波,當事J姓民眾也去上YT頻道「勾惡」予以反擊。對此,本刊也實際與J姓民眾接觸,但他對於報案單、驗傷單、教育局的調查報告都不願提供,還怒嗆記者檢視證據的作法是「檢討被害人?」J姓男子於今年12月10日於多個社群網站上發布多部影片「幼童版N號房 創意私房大本營」,影片內容為其進入台南市教育局對多名員工拍攝,並強調教育局員工吃案,對於其女兒於幼兒園內疑似遭受性侵一事置之不理,更多次拒絕提供關鍵監視器畫面,最終遭教育局報警處理。影片經發出轉傳後瞬間引起大量關注,J男也表示相關案件並未受到媒體重視,甚至斷其工作、派人在其車上安裝GPS、派兄弟開車跟蹤他,導致其出門要穿防彈背心,更在新聞上對其抹黑,違法剝奪其權益。不過早在該支影片之前,J姓民眾就已在11月16日上傳一段長達約10分鐘的「台南某幼兒園集體虐童案」影片,影片內容中有大量非當事孩童疑似遭受不當對待影片,並有多家媒體在下方留言是否可以與他進一步聯繫,J男也留言回應,並有媒體跟進報導「家長怒控教保員、教保員反控家長」。J男起先拒絕提供所有報案單與驗傷單等相關資料,直到日前接受YT頻道勾惡專訪,才終於拿出報案單。(圖/翻攝自當事人IG)本刊12月12日與當事J男聯絡上後,原預定於15日再見面詳談案件細節,J男在電話中表示,自己女兒於該幼兒園就讀時遭虐打與性侵,且是集體被施暴虐打,但台南教育局經調查後認定教保員為阻止孩童跳躍,不慎抓傷其手臂,確有管教不當,依法對教保員開罰1萬元、機構負責人6千元,對比另家私教幼兒園的虐待幼兒事件,教育局對將小女孩惡意推倒、吹風機燙嘴、強行灌食的教保員重罰60萬元,且認定該教保員不適任,並公開姓名的懲處,J男認為2者有明顯落差,因此懷疑教育局包庇吃案。J男所發出的相關影片經轉傳發酵後,讓教育局出面嚴正駁斥,強調所有案件均已完成調查,且無證據認定有性侵,事後卻遭該名家長以惡意言語威脅、戲謔、性騷女性承辦人與科長,甚至偷竊監視器畫面製成影帶,已對其蒐證提告。本刊記者在即將與J男見面的前一天,詢問J男是否能提供相關資料,J男回應要提供什麼資料?記者回應是否能提供當初的報案資料、驗傷單、教育局調查報告與開罰資料等,J男回應,「回去給你」後便再無下文。本刊記者在晚間近9時許時仍未見J男提供相關資料,再次詢問J男,J男僅提供其個人臉書連結,表示所有東西都在上面,還遭J男嗆「你們到底要報什麼?需要這些私密資料、我就是不爽教育局不給我看監視器畫面、你跟我要報案資料跟驗傷單幹嘛?」事件經由Youtuber異色檔案製成影片提出質疑後,當事J姓民眾也怒上YT頻道「勾惡」反擊,引發兩方論戰。(圖/翻攝自YT異色檔案)隨後記者解釋,若無客觀資料無法讓採訪順利進行,J男僅不斷強調,「明天給你」、「見面談」、「我也是媒體出身,你讓我覺得你不是來幫我的」,隨後表示取消隔天的見面行程,還大罵「你只是想挖我隱私,事情本身都不談、查證什麼、你的口徑跟政府網軍都差不多、質疑我幹嘛啦,檢討被害人喔?」該幼兒園的其他家長也出面澄清表示,J男未經家長同意就將相關影像去頭去尾,加諸扭曲事實施暴虐童等字眼,將不實影片散布於各大平台,多數家長經園方解釋後能理解老師確實有稍嫌粗魯過大並帶有情緒管教,不過家長也接受老師道歉,並希望檢討改進。但J姓夫妻眼見風浪一直吵不起來,竟在某天於社群平台表示「如果是性侵呢?」其他家長見狀也紛紛關心並詢問是否有驗傷或報案單,但J男僅表示「我是說如果…哈哈哈」。至於J男要求的監視器畫面(教室內、園長室)家長們均有看過,也質疑J男所說女兒在該處被園長性侵之事明顯不合理。針對相關事件,Youtuber異色檔案也在12月15日相關案件彙整當事幼兒園中,有幼兒遭教保員不當對待之家長意見,製成影片呼籲民眾應靜待司法調查,不要再傳播謠言與相關影片;J姓男也不甘示弱於19日於YT頻道「勾起你心中的惡」接受專訪,痛斥「揭開DK虛偽的面具」,隨後也終於PO出報案單,惟相關驗傷單等卻仍被以隱私為由拒絕提供,僅貼出一張無法看見內容的醫院名稱驗傷單、公版驗傷單與並未有相關個人資訊之醫院開立「具有創傷症候群」診斷書後,便再無提供任何客觀證據,讓整起事件仍疑雲重重,僅能等待司法判決才能還原事實真相。◎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WINNER宋旻浩遭控當爽兵「今如期退伍」 D社再爆他工作時間打電玩
被踢爆當爽兵的WINNER成員宋旻浩如期於今日退伍,但韓媒《Dispatch》(D社)沒有放過他,指出他不但在「麻浦居民便利設施中心」經常請假,就連在前一個單位「麻浦設施管理公團」也沒有正常上下班,D社找到宋旻浩的2名同僚,指控宋旻浩不但很少出勤,就算出現也是遲到早退,連電話都不接,怒批他有藝人特權。與宋旻浩同在「麻浦設施管理公團」服務的2名同僚表示,他們的工作時間是早9晚6,唯獨宋旻浩10點到就可以,但他沒出現的次數比出現的次數多,一個月只能見到他2、3次,且就算來了也是半躺著玩遊戲,露個臉就走,連基本的接電話都不做,理由是接電話需自報姓名,會曝露他的身份。此外,留著長髮的宋旻浩也被要求剪頭髮,但他裝沒聽到,也不穿規定的制服。同僚還爆料他常在辦公室旁的超市抽菸,該超市人來人往,宋旻浩就在身障停車對面抽菸。同僚爆料宋旻浩(右)被要求剪頭髮,但他裝沒聽到,也不穿規定的制服。(圖/翻攝自網路)宋旻浩長期患有恐慌症和雙相情感障礙,YG娛樂對他狂請假一事表示:「關於藝人服役的詳細很難確認。」解釋病假是因為宋旻浩仍在持續接受治療,至於其他休假都是按照規定使用。宋旻浩的上下班紀錄方式,是在日期旁簽名,可輕易造假,目前首爾麻浦警察署已著手調查宋旻浩是否涉嫌造假,將調閱相關工作機關的監視器。
台達電學霸替代役男「疑遭霸凌」墜樓亡! 前員工聲援稱被離職遭提告
台達電總部在16日發生一起25歲男員工墜樓事件,這名擔任研發替代役的員工疑似遭主管霸凌才墜樓身亡,而一名曾在台達電工作的網友發文稱,他也跟該名研替生有類似遭遇,對此,台達電表示該網友工作表現與出勤狀況皆未達正常標準,在試用期內以合法程序終止其聘僱合約,21日已對該網友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前員工發文指出遭人資跟主管霸凌。(圖/翻攝自PTT)這名網友在PTT的Tech_Job板發文稱,今年8月13日進辦公室不久,就接獲人資說要了解工作情的訊息,該網友到會議室後發現,桌上有「自願離職單」,人資要求趕快簽一簽,「我壓根不想簽,人資就開始恐嚇了」,隨後人資聯繫主管,「聯手逼我要自願離職」,說想要調去其他廠都被拒絕,「我真的沒辦法了,我開始簽離職日期和姓名的第一個字」。這名網友表示,自己簽下離職日期9月17,被要求把停止發薪日改成8月14日,13日當天一定要離職。該名網友強調不簽自願離職,主管則回「那我跟你已經沒什麼好談的了,警衛,這是我們員工,今天離職,識別證已經收了,送他出去,不准再踏進來」,於是就這樣離開台達電,之後除了寄信給台達電申訴,也找台北市勞工局說被資遣,認為遭人資和主管聯手霸凌。針對該網友的發文,台達電21日透過聲明,針對研發替代役的墜樓事件以及網友的發文分別指出,「對於失去一位工作表現傑出、考績優良,並深獲同事與主管肯定的同仁,深感遺憾與痛心,對此不幸,已於第一時間積極協助家屬處理善後並全力配合檢警偵查作業。此外,亦已於事件當日同步啟動內部調查機制,目前仍持續進行中,務求盡最大可能還原真相」。台達電並解釋,「對於網路PTT討論版某一匿名發文者,利用此不幸事件的機會,散佈其聘僱合約終止過程的不實指控,尤表強烈譴責。此匿名發文者經調查為台達黃姓離職員工,該員於聘僱合約內所議定之三個月試用期間內,工作表現與出勤狀況皆未達正常標準,台達遂於試用期內以合法程序終止其聘僱合約」。台達電說明,「然其在網路上散播不實言論、混淆視聽,並揭露台達員工個資之行為,已強烈損害台達公司商譽及員工個人名譽,今(21)日,台達已對其正式提出妨害名譽之刑事告訴,並將委請外部律師進行後續一切法律行動,捍衛公司合法權益與商譽」。CTWANT關心您,請給自己機會: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柯文哲請辭民眾黨黨主席 「請辭聲明」全文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柯文哲16日透過律師具狀聲請,將辭去黨主席的「辭職聲明」交付予黨秘書長周榆修,台北地院審理後今(20)日裁定准許。據《鏡週刊》曝光其辭職聲明全文,柯文哲在聲明中下令盡速辦理黨主席改選,不是推選「代理主席」,也沒再提及「黃國昌接班」,僅寫著「辭職信自送達秘書長周榆修起生效」。據《鏡週刊》報導,這篇聲明是由律師先打字,把一部分列印在紙上,再拿給柯文哲請他在「理由欄」及「簽名處」親筆寫下理由及姓名,柯文哲還將黨寫為「党」。法院收案後問完檢察官意見,認為柯文哲的聲明並無違反偵查不公開,昨天就裁准了,在今天交給柯文哲、台北看守所等收受。鏡週刊還指出,柯在9月18日的庭訊中曾表示,擔心北士科等案會繼續羈押他,因此要辭黨主席,並指定由黃國昌接任,以避免「一人政黨開始、一人政黨結束」。但柯後續在庭訊中卻從未再提及要黃國昌接任黨主席之事,僅談到若干黨務。柯在這封辭職聲明中則職囑咐「盡速由全體黨員改選黨主席」,未再提及接班人一事。柯文哲聲明全文如下:聲明本人辭去台灣民眾黨主席一職,辭職自送達秘書長周榆修起生效。理由:不可讓當局以冗長之法律程序,干擾台灣民眾党之發展,本人早已提出辭職党主席,但檢察官不同意,拖延至今。這次直接向法院提出聲請,請接到正式文件後,盡速辦理党主席改選,以利党務發展,維護台灣之民主政治。此致台灣民眾黨周榆修秘書長聲明人:柯文哲
澳洲雪梨台陸夫妻檔雙屍案 新租戶搬進夫婦家無奈稱:是場噩夢
澳洲雪梨日前發生一起夫妻雙屍案,12月9日當地民眾在慢跑時,在草叢裡發現33歲中國女子李卓君「莎莉」(Zhuojun"Sally"Li)的遺體被塑膠包裹著,起初警方認為她的台灣裔丈夫陳嘉保(Jai-Bao "Rex" Chen)情節重大,直到17日在李女陳屍地點附近尋獲疑似陳家寶的遺體。然而,隨著事件的調查仍在繼續,夫婦倆原住處的新住戶也開始頻頻躍上新聞版面,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住戶表示,搬家是場噩夢,儘管警方已經允許她搬入,但媒體們還是將她的新家視為犯罪現場,如今全家人的心理健康都受到了影響。據《每日郵報》報導,12月9日當地民眾在慢跑時,在草叢裡發現33歲中國女子李卓君的遺體被塑膠包裹著,警方起初認為她的台灣裔丈夫陳嘉保(Jai-Bao "Rex" Chen)情節重大,直到17日在李女陳屍地點附近尋獲疑似被蘆葦覆蓋的陳嘉保遺體,雖然身份尚未得到正式確認,但警方認為屬於陳先生。而就在李女士的母親於上周末收拾完夫妻倆在雪梨西南部格林納克的房屋後,一個新家庭搬進了,據了解這套4房的房子於10月售出,即謀殺案發生前1個月。對此,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住戶坦言,由於李女士和她丈夫的死亡事件仍在調查中,導致一家人的搬家是場噩夢,儘管警方已經允許她搬入,但媒體將她的新家視為犯罪現場,全家人的心理健康都受到了影響,女士說自己對李女士、她的丈夫和親人感到同情,但也強調自己的家庭也有權享有隱私。而上周警方才對這棟房子進行了法醫檢查,上周末李先生的母親獲準清理房子,犯罪指揮部發言人則表示「現場已經處理完畢,這不是當前首要的犯罪現場」,目前1輛據信運送夫妻屍體的汽車已被扣押,並將接受法醫檢查,警方正在追捕2名據稱在謀殺案發生後逃往海外的嫌疑犯。 據了解,陳嘉保欠下了巨額賭債,這引發了他和妻子成為高利貸的目標,此外兩人沒有其他犯罪行為,莎莉也因此不幸成為受害者,而報導還指莎莉並不知道她丈夫的經濟困境。當地警長表示,他們正在與台灣和中國當局聯絡。
《選罷法》加嚴三讀通過 新制規定「附身份證影本」冒用個資罰百萬
立法院經過一番大亂鬥後,今(20日)三讀通過國民黨立委傅崐萁、許宇甄提出的《選罷法》「連署加嚴」版本,未來罷免案在連署階段,應附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連署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鍰。國民黨提案修法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增列連署人填具時,應附本人之國民身份證影本,做為查對真實性的防偽措施;另外,新增未經同意冒用他人個資之罰則。此次修法修正《選罷法》第76條、第79條、第80條、第83條,並新增第98條之2。第76條新增規定,罷免案連署應依規定格式逐欄詳實填寫,填具提議人國民身份證號及戶籍地址分村(里),裝訂成冊;提議人填具時,應附本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連署人名冊未依規定格式提出者,選委會應不予受理。第79條新增規定,提議人的身份證影本記載資料,若有資料不明確或影印不清晰狀況,導致不能辨認提議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或身份證統一編號時,該名連署人將被刪除。第80條也增列,連署人提供資料時,應附上身份證影本,做為查對真實性的防偽措施。第83條進一步明訂,若連署人的身份證影本記載資料不明或影印不清晰,以致於不能辨認連署人姓名、出生日期或身份證統一編號者,視為連署不成立。另外,為了避免個資遭盜用或造假,修法新增98條之2,若未經本人同意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者,將被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鍰。
「瘋狂餐飲集團」打造全方位鍋物會所「圍圍爐爐」!和牛、海鮮吃到飽只要 $899!
瘋狂餐飲集團旗下最狂火鍋品牌「圍圍爐爐」以精緻「餐」結合質感「飲」樹立品牌特色。一次插旗台北信義ATT、桃園中壢、新北林口,讓消費者走到哪吃到哪。讓消費者以最實惠價格$899元就享有和牛、鮮甜海鮮吃到飽組合、現做調酒以及特調飲品。並以多元有趣的餐飲體驗突破以往吃到飽只有自助吧選擇的用餐環境。經由大廚們細心熬煮,搭配獨家配方,熬製出季節限定的暖心湯底滿足你的挑剔味蕾。更特別的是,「圍圍爐爐」於現點現做區推出期間限定與台灣在地老字號品牌「鬍鬚張」,推出獨家「XO鬍鬚張滷霸飯」,有別於鬍鬚張市售的滷肉飯,除了有鬍鬚張秘制滷肉還搭配主廚特製XO干貝醬,是外面吃不到的美味。現點現做當然不只一味,還有炙燒和牛松露蓋飯、炙燒星鰻紅魚子蓋飯等多款選擇。飲品總監獨家打造的調酒區,不喝酒也沒關係,有無酒精版本,職人調飲現點現調無限喝,上桌的每一杯都是藝術品。熱騰騰的炸物、現做的熱食,再配上 Häagen-Dazs、Mövenpick 等頂級冰淇淋讓你從第一口到最後一口都超滿足。林口店於開幕期間,12月28日至12月30日限時三天,只要姓名中包含「ㄌㄧㄣˊ、ㄎㄡˇ、ㄨㄟˊ、ㄌㄨˊ」任一音,全桌即享85折優惠。圍圍爐爐-現場環境照(圖/圍圍爐爐提供)。在現今快速變遷的餐飲市場中,瘋狂餐飲集團以無畏的創新精神和對品質的堅持,打破了傳統的餐飲想像。集團的核心理念是:「瘋」代表堅持,「狂」代表創新。每道料理的誕生都經過層層把關,從原材料的選擇到每一口美味的呈現,無不精雕細琢,確保顧客每一次的用餐體驗都是愉快的。「圍圍爐爐」堅信,餐飲不僅是食物,更是藝術。其董事長宋狄樺 ; 總經理蕭靜婷提及三味一體的餐飲哲學:美味、風味與品味,讓每一位顧客都能在用餐過程中體驗到不僅是味覺上的享受,更是視覺與心靈的滿足。「圍圍爐爐」品牌核心是讓時光更美好,所以從用餐環境的設計到每一道菜品的創意,集團力求將餐飲的每一個細節打造成獨一無二的藝術品,讓顧客不僅吃得開心,更吃得有品味。品牌深知,品質才是顧客最為關注的核心,因此每一口食物的背後,都有一份對食材、對品質的無比堅持,讓每一位顧客都能品味到安心與放心。「圍圍爐爐」不只是鍋物,更是凝聚情感的魔法鍋。在忙碌的生活中,找個時間和親朋好友圍坐在一起,邊涮肉邊聊天,讓熱騰騰的鍋物溫暖你的心。每一口都是家的味道,每一刻都是珍貴的回憶。「圍圍爐爐」致力於為顧客帶來最具創意與高品質的餐飲體驗,尤其在湯底的研發上,將心力與專業投入到每一鍋湯頭的誕生過程中。湯底是火鍋料理的靈魂,其中招牌湯底為川蜀紅金麻辣湯,使用郫縣豆瓣醬、中藥材、辛香料,與數十種材料精煉而成它承載著每一口美味的核心。而這一切的背後,是由餐飲品牌研發總監林韋至主廚與團隊共同精心打造的。每一鍋湯底,都堅持日日新鮮熬煮,並使用最天然優質的食材並且不添加任何化學調味料,帶來每一口都充滿自然滋味的極致享受。主廚擁有豐富的餐飲經驗,曾在裕元花園酒店、桂田喜來登大酒店及裕元花園酒店等知名餐飲機構擔任重要職位,積累了深厚的烹飪技藝與對食材選擇的敏銳洞察。正是這些寶貴的經歷,使他能夠將對湯底的深刻理解與對食材的獨特見解,融入每一鍋湯頭的研發中。湯底經過長時間的熬煮,每一滴湯汁都蘊含著食材的精華,提供顧客最純粹、最原始的天然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