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迪茲
」中職威迪茲使用「外部物質」 處禁賽10場罰款1萬元
富邦悍將威迪茲2日在比賽中被裁判檢查出手套中有使用「外部物質」遭驅逐出場,被處以禁賽10場、罰1萬元罰則,禁賽自4日起開始計算,今天賽前領隊林華韋出面說明,經過了解後,威迪茲確實有使用增加球摩擦力的物質。前天與味全龍的比賽,龍隊在牛棚接捕的捕手蔣少宏撿到界外球,發現球上面有黑黑的,經由林辰勳拿進休息室交給吉力吉撈・鞏冠,最後交到總教練葉君璋手上,才發現威迪茲可能使用「外部物質」,葉總也在6局攻守交換時向主審反應。當天比賽的主審林金達在7局上1出局時上前檢查威迪茲的手套,經過現場裁判們一致認定他有使用「外部物質」,立刻將他驅逐出場,隔天聯盟依照棒球規則3.01、6.02條,處罰威迪茲禁賽10場、罰款1萬元。今天賽前林華韋針對後續做說明,「昨天有去了解,他確實有接觸到能增加球摩擦力的物質,但至於是什麼東西不是很確定,可能是類似球棒噴膠的東西。」林華韋繼續說:「現在全世界棒球應該不只是他有用,用的人也不少,但這是規則禁止的行為,有跟他說要善用規則允許的東西,像是滑石粉,其實不只是他,投手教練也會告知其他投手。」聯盟對威迪茲的禁賽罰則今天起開始計算,依規定他必須要在一軍陣容中,但可以到二軍出賽、維持手感,至於罰款則由他自己負責,隊內也已有口頭告誡。
富邦悍將先發投手威迪茲使用「外部物質」 以禁賽10場處分
富邦悍將先發投手威迪茲在7局上1出局後,主審裁判林金達突然上前檢查威迪茲的手套,最後認定他有使用「外部物質」,依規定將他驅逐出場,富邦換上歐書誠中繼,依照棒球規則3.01及6.02(c),威迪茲將被處以禁賽10場處分。威迪茲在第2局因2次暴投、3支安打失掉2分,控球並不理想,在7局上解決張祐銘後,主審林金達突然走上前檢查威迪茲的手套,之後召集壘審一同檢查,最後將他驅逐出場。林金達隨後用麥克風向現場所有人說明,他說:「各位球迷大家好,我是這場比賽主審林金達,剛剛富邦悍將威迪茲有使用禁止事項,就是手套裡有不應該的東西,所以被我驅逐出場。」聯盟回應,龍隊總教練葉君璋在6局攻守交換時向主審反應,主審在7局上1出局時上前檢查。依照棒球規則6.02(c)及3.01的罰則,「裁判員得令違反規定之球員歸還該球,並將其驅逐離場 。此外,違規者並自動禁賽10場比賽。關於投手污損球之規定參照 6.02(c)(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