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稅法
」 娛樂稅 地方政府早已不合時宜 娛樂稅擬排除演唱會、電影等項目
歌壇天王周杰倫演唱會門票被說昂貴又難買,這也讓娛樂稅存廢引發討論。根據統計,去年娛樂稅實徵淨額18.9億元,以新北市最多,稅收來源主要是高爾夫球、夾娃娃機、KTV及小鋼珠。立法院法制局建議,修法刪除已非奢侈性消費的電影、演唱會等項目,僅保留夜總會、舞廳等娛樂稅。娛樂稅過去是地方重要財源,隨著社會變遷,行政院日前推動修正《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在今年9月送請立法院審議,不過,立法院法制局日前完成研析報告,建議相關條文應再調整。法制局指出,去年娛樂稅實徵淨額僅18.9億元,占我國整體稅收比重極低,占地方政府稅收比例也僅0.52%。娛樂稅實徵淨額約7成左右來自六都,去年度以新北市占18.80%最多,台南市占6.81%最少,稅收來源中,主要是高爾夫球、夾娃娃機,去年都有4.36億元,其次是KTV的3.32億元,以及小鋼珠的2億元,至於唱歌等各類表演為1.61億元、電影為0.68億元。法制局指出,《娛樂稅法》列舉的部分課稅項目早已不合時宜,以看電影為例,現今早已成為民眾一般休閒活動,而非奢侈行為。由於科技發展及時代變遷,法制局認為,民眾的生活及消費型態早已發生變化,娛樂稅的課稅項目及範圍卻未與時俱進,現行實體電影依規定應課徵娛樂稅,但網路數位串流平台卻能合法避稅,非但造成差別待遇,也讓實體藝文產業陷入不公平競爭的困境。法制局評估認為,短期內應先刪除法條中顯已非屬奢侈性消費的課稅項目,包括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戲劇、音樂演奏、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各種競技比賽以及高爾夫球場等活動。
《娛樂稅法》 減半加壓給地方政府?葉元之:廢了吧
行政院會19日通過財政部提出的娛樂稅修正案,將電影、演唱會、戲劇舞蹈表演、職棒及職籃比賽等六大課稅項目的上限稅率折半,並開放地方政府得停徵部分項目的娛樂稅。國民黨立委葉元之呼籲立即檢討娛樂稅,他認為這僅是治標不治本的權宜之計,財政部的版本只有部分減免,根本是把壓力丟給地方政府,呼籲政府全面廢除《娛樂稅法》,不要推卸責任。葉元之提到,過去他在擔任議員時就主張調降或取消娛樂稅,擔任立委後也優先提出廢除娛樂稅的法律提案,娛樂稅法源於動員戡亂時期的民國31年制定的「筵席及娛樂稅法」當時主要為提倡戰時節約風氣、禁止奢糜浪費而課徵的特別稅,直至民國六十九年廢止筵席稅,另制定「娛樂稅法」,針對奢侈性質的娛樂活動課稅,以彌補財政不足和推行節約生活。葉元之表示,娛樂稅是為了寓禁於征,禁止娛樂消費的稅制,所以主要是針對消費者課稅而不是業者,早期為了避免浪費,但現在已經是工商業社會了,反變成政府鼓勵進行娛樂活動,擴大休閒文化產業,只要娛樂稅存在反倒讓國家整體稅制充滿矛盾,課稅行為不正當。葉元之認為,娛樂稅如果只是折半,根本就是「為德不卒」,無法真正解決問題還把球丟給地方。他質疑授權地方政府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停徵部分項目的娛樂稅,顯然是把壓力丟給地方,除了必須要報財政部備查以外,中央財政紀律往往會要求針對減稅項目提出替代財源,地方政府本就窘迫的財政狀況往往無法找到有效的替代財源。政府應該有更前瞻的視野,從政策層面全面檢討,廢除娛樂稅,為產業創造更友善的發展環境。
娛樂稅修法調降!6課稅項目上限稅率折半 開放地方政府停徵
娛樂稅修法前後稅率對照行政院院會19日將通過財政部所提《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電影、演唱會、戲劇舞蹈表演、職棒及職籃比賽等六大課稅項目上限稅率折半,並開放地方政府得視產業發展、政策需要,停徵部分項目娛樂稅。台北市及高雄市政府表示,將視立法院審議結果配合研議,並以對整體經濟產值及收入的面向來思考。高雄近年大力發展演唱會經濟,國內外大咖天團、歌星相繼選擇到高雄開唱,高市府也推出商圈夜市優惠券,並攜手旅宿業、百貨、KTV等業者,推出各項演唱會優惠,成功吸引民眾到高雄聽歌兼旅遊,演唱會經濟成為高雄近年來最夯的話題之一。不僅高雄,北市娛樂稅收排名前3名,第1名是臨時公演,例如台北小巨蛋演唱會,第2名是KTV,第3是電影票收入。娛樂稅收每年近3億元是北市重要稅收之一。去年度娛樂稅收約為18.9億元,其中高爾夫球場稅收占約4.2 元,藝文活動及各項競技比賽稅收約2.5億元,其它娛樂設施約12億元,是地方自治重要財源,今年可能再創新高。政院人士表示,為保留地方政府財政自主空間,並配合經濟環境變遷及娛樂消費行為變化,兼顧地方政府發展藝文活動及競技比賽需要,財政部此次提出《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大幅調降娛樂稅率和授權地方政府得停徵部分項目的娛樂稅。根據草案規定,未來地方政府若決議停徵,應定明實施期限,提經當地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而本次娛樂稅修法,除高爾夫球場稅率上限20%不變,電影娛樂稅率一律調降為15%;職業性歌唱、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及夜總會等各種表演則調降為15%。另戲劇、音樂演奏及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改為最高不得超過2%;各種競技比賽則改為5%;舞廳或舞場降為不得超過50%。至於其他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者,如在百貨公司、大賣場、便利商店等場所擺放投幣式電動夾娃娃機、搖搖馬(車)等電動玩具設施,娛樂稅最高不得超過25%。針對政院將通過娛樂稅修法,未來是否可能停徵演唱會娛樂稅來帶動新一波演唱會經濟,台北市財政局主祕張雅惠表示,北市府未來將視立院審議結果配合研議。高市府回應,城市推動演唱會經濟需要以府層級進行跨局處的業務整合,包含交通、觀光、文化影視產業以及場地整合配套等多個面向,相關娛樂稅停徵與否,高市府會以對高雄整體經濟產值及收入的面向來思考。
拒繳娛樂稅26萬!曾博恩脫口秀辯「演講」 薩泰爾提告抗罰186萬敗訴
知名脫口秀「博恩夜夜秀」的主持人曾博恩,擔任薩泰爾娛樂公司的負責人,前年3月間,該公司舉辦了3場「2022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活動,卻欠繳26萬多元娛樂稅,遭稅捐處裁處罰鍰186萬多元,薩泰爾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22)日判決薩泰爾敗訴。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薩泰爾於2022年3月11、12日,在台北流行音樂中心舉辦3場對外售票的「2022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活動,門票總收入為2283萬餘元,卻未依娛樂稅法規定,在活動前向台北市稅捐稽徵處信義分處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後來,信義分處發函要求薩泰爾補辦代徵報繳手續,薩泰爾提出脫口秀影片、售票明細等資料,強調脫口秀是「演講」,不該課徵娛樂稅;而信義分處依薩泰爾提供的影片檔案,認定活動是表演者以喜劇表演方式娛樂觀眾,與演講有別,屬娛樂稅法的課稅範圍,核定薩泰爾應繳納26萬7009元。薩泰爾仍不服繳納娛樂稅,信義分處則認為薩泰爾活動前沒有辦理徵免而裁罰7500元,並且應補徵代徵繳納娛樂稅7倍的罰鍰,擇一從重開罰186萬9063元。薩泰爾不服,提出行政訴訟抗罰。法院認為,信義分處曾查出薩泰爾同年間在嘉義等地舉辦9場「曾博恩有趣的演講」相關活動時,均主動申報娛樂稅,且與北流活動一樣,內容都屬於用喜劇表演娛樂觀眾、並非演講,因此仍是娛樂稅法的課稅範圍。法院進一步指出,薩泰爾明知演講和單口喜劇不同,卻只是將表演名稱故意改為「演講」,即未依娛樂稅法規定在活動前辦理徵免手續,顯見有逃漏娛樂稅之故意,故認為台北稅捐稽徵處裁罰有理由,判決薩泰爾敗訴。全案可上訴。
薩泰爾娛樂「演講非表演」躲娛樂稅 法院判決出爐
薩泰爾娛樂公司因舉行三場公開「2022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活動,被台北市稅捐稽徵處信義分處認定應代徵繳納娛樂稅26萬7009元。薩泰爾娛樂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原處分合法,今(26日)判薩泰爾娛樂敗訴。可上訴。判決指出,薩泰爾娛樂公司分別在2022年3月11、12日於台北流行音樂中心舉辦3場公開售票「2022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活動,未依娛樂稅法第8條第1項規定於舉辦前向台北市稅捐稽徵處信義分處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信義分處於是函請其補辦娛樂稅代徵報繳手續及陳述意見。信義分處認為該活動屬單口喜劇表演的娛樂活動,為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2款,及台北市娛樂稅徵收自治條例第4條前段規定的「技藝表演」,因此依照課稅規定按票價應代徵繳納娛樂稅28萬166元。薩泰爾娛樂不服,申請復查後,因原處分尚不及將薩泰爾娛樂已納營業稅扣減,經重新計算扣除內含娛樂稅及營業稅後的營業淨額,以復查決定更正原核定應代繳娛樂稅額為26萬7009元,其餘部分復查駁回,薩泰爾娛樂仍不服,提起訴願遭決定駁回,遂提起行政訴訟。法院認為,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第1項、第2項規定的實質課稅原則,稅捐稽徵機關認定課徵租稅的構成要件事實時,應以實質經濟事實關係及其所生實質經濟利益之歸屬與享有為依據。薩泰爾娛樂雖將該活動名稱命名為「2022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曾博恩於活動演出過程中一再重申這是一場「演講」,自稱為「講者」,稱呼觀眾為「學員」,並以「簡報」及「投影片」播放大綱及照片等畫面呈現演講外觀。但依薩泰爾娛樂所提出的活動影片光碟內容、譯文等資料可知,活動是以「雙重標準」為主題,由曾博恩獨自站在舞台上,以幽默、逗趣、誇張表情及肢體律動等表演方式,詮釋其個人生活或社會上對於同一事物的雙重認定標準。他以「剪頭髮」、「懷孕生子」、「吃素」、「姓名諧音」及「童謠」等令觀眾發笑的雙重標準舉例,展現其機智、妙語如珠口才及肢體律動的表演方式娛樂觀眾,足見活動所呈現的實質表演內涵確係曾博恩以具有娛樂效果的單口喜劇(Stand-up comedy)方式演出,自與演講有別。法院指出,活動的性質自不因薩泰爾娛樂將活動名稱命名為「有趣的演講」即可認定為無須課徵娛樂稅的演講或講座。台北市稅捐稽徵處依活動的實質演出內容認定活動性質為「單口喜劇」,屬娛樂稅法所規定具有娛樂性質的技藝表演,薩泰爾娛樂自應依法代徵代納娛樂稅,並無違誤。法院表示,台北市稅捐稽徵處依現行有效的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2款,及自治條例第4條前段規定,對具有娛樂性質的活動課徵娛樂稅,與租稅法定原則並無不合。原處分原核定應繳納娛樂稅為28萬166元,因不及扣抵已報繳營業稅部分,業經復查決定更正為26萬7009元,訴願決定遞予維持,核無不合。
5稅法修正今拚闖關 廢娛樂與印花稅?財政部:地方意見分歧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5日將審查《娛樂稅法》、《所得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等5大稅法修正案。對此,財政部表示,地方政府對娛樂稅與印花稅廢除,意見仍分歧。綜合媒體報導,財委會將審《娛樂稅法》、《所得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和《財政收支劃分法》5大稅法,多位立委表示,應保留夜總會、舞廳等娛樂稅,高爾夫、電影等都應該廢除;也有高爾夫國家選手家長批,不該收高爾夫球稅。不過,財政部認為,去年娛樂稅收約16.3億元,高爾夫球稅佔4.2億,其他藝文活動和比賽也佔1.2億,是鄉鎮主要財源之一。財政部指出,地方政府也反對廢印花稅,因為去年印花稅收約157.2億元,六都就有127億,佔比逾8成,是地方的重要財源,目前替代財源不好找,所以印花稅不宜廢除。對於印花稅存廢議題,財政部多次和地方政府討論,地方政府因為財政和稅收考量,都不贊成廢除,如果廢除中央要能彌補虧損,而財劃法修法有8個版本,修法恐讓中央損失500到3900億,要達成共識應該很難。
近3年平均達15.8億 地方反對廢除娛樂稅
財政部昨日邀集地方政府討論娛樂稅存廢以及娛樂稅項目調整等問題,不過根據討論結果,地方政府皆反對廢除娛樂稅,並且對於各項目調整只有一項共識,就是「舞廳、舞場」娛樂稅一定要保留。財政部表示,由於近期外界對於娛樂稅的課徵已經「不合時宜」,興起檢討聲浪,並應立法院財委會通過的臨時提案檢討要求,邀集地方政府檢討娛樂稅制和討論精進措施,財政部預計11月底提出檢討評估書面報告。該會議共計討論五項內容,包含娛樂稅存廢;娛樂稅項目徵收率偏低、徵收項目是否不合時宜和與政策矛盾的地方;《娛樂稅法》中「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的定義是否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娛樂稅的徵收情形以及稅率的檢討,各涉及主管機關業管在確認方向後提出稅式支出評估報告。財政部統計,近3年來娛樂稅收年平均15.8億元,其中六都就貢獻了71%,部分縣市也相當依賴特定的娛樂稅,例如新北市、新竹縣的高爾夫球娛樂稅貢獻度就很高,這也造成各縣市對於項目調整看法不一。目前唯一共識即是「舞廳、舞場」的娛樂稅必須保留,一年稅收大約是1000多萬元。地方政府多反對廢除娛樂稅,對娛樂稅項目調整難達成共識外,如果廢除娛樂稅後,財政部依規定需找財源來補地方政府的財務缺口,也是一大挑戰。財政部表示,為健全稅制,並配合政府經濟、社會、環境整體政策,落實賦稅法規與時俱進,透過這次交流會交換意見,作為財政部評估報告參考,評估報告預計11月底前完成。
店家欠10萬娛樂稅 娃娃機被抓成全國首例
彰化縣溪湖鎮楊姓男子從2015年起經營夾娃娃機店,卻從2017年7月起,就持續不繳納娛樂稅,至今共近10萬元。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執行「惡意欠稅夾娃娃機店」專案,列為首宗執行對象,「娃娃機不再給抓了,先通通被抓起來」,27台內有硬幣共計1萬2794元,一起查封,拖吊再拍賣。依據娛樂稅法第2條規定,各縣市轄區內的夾娃娃機店內的夾娃娃機,要繳娛樂稅,店內的夾娃娃機在15台以內,每台每月課120元,超過15台之後的台數會打8折,每1台每月課96元娛樂稅,每月每台只要繳區區不到百元,竟還拖著賴帳,此風不可長,彰化分署強制執行。溪湖鎮經營夾娃娃機店,欠娛樂稅近10萬元,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執行查封、拖吊,近期將進行拍賣。(圖/彰化分署提供)彰化分署表示,與移送機關3月8日會前協商,當月10日會同前往現場執行,將所有機台都貼上封條,聯絡負責的楊姓男子,楊男表示願意於12日親自到分署辦理分期。故當時未再進行強制拖吊執行程序。但12日楊姓義務人到分署時表示每月只能繳1000元,移送機關人員認為楊姓義務人有繳納能力卻欠缺繳納誠意,未核准請求,並與分署決議儘速續行現場查封後的拖吊強制執行程序,18日請來搬家公司及鎖匠,當場開啟現場兌幣機,查封其內硬幣共計1萬2794元後;再請搬家公司出動2台大卡車,花了2個小時,把店內夾娃娃機27台、2台扭蛋機及1台兌幣機都拆卸後運往移送機關處所進行保管「娃娃機被抓了!」這起創下全國因娃娃機店欠繳稅捐遭查封拖吊的首例,同時所查封保管的娃娃機,近期也將進行拍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