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
」 買房 房子 結婚 婚前協議 頭期款未來要一起住「該幫男友分攤房貸」?她曝2殘酷面超糾結
買房除了需評估自身的經濟能力外,購屋地點、生活機能、交通便利性等都是決策的關鍵因素,而不少有意進入婚姻關係的情侶,都會考慮買房共組愛巢,不過就有一名女網友透露,男友最近想買房,並希望她能幫忙負擔房貸,但她卻因「2考量」陷入兩難的困境。一名女網友以「男友要買房,希望我幫忙繳房貸」為題發文,表示男友近期有買房的打算,但房貸部份希望她能一起幫忙分擔,只是如此一來她的通勤時間將大大增加,「以後算是租他那邊,上班變成超級遠,離我現在的租屋處,差了7倍距離,那感覺我好像繼續租在租屋處比較不用那麼累。」原PO透露,男友說服她的理由是,假若未來房子脫手賣掉了,她還可以按比例拿回當初付的錢,讓她相當猶豫,「以後如果不幸分手,結果我什麼錢都沒有拿到,然後每天上班累的要死,請問大家,如果是你們會怎麼做呢?」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回覆,「千萬不要,沒掛你名字又不住那,你幫忙繳根本是免費送他錢」、「也不考慮你上班地點,只想叫你繳錢,完全只想到自己耶」、「這種事情,連考慮都不用考慮,你都有地方住了,還離公司近,不用為了他折磨自己,思考什麼樣的生活模式最符合自己才重要」、「為什麼他買房要幫忙繳錢,而且就算結婚也是婚前財產,跟你也沒什麼關係,不然你叫他房子寫你跟他共有?」、「真的不要…我跟前男友交往7年買房,最後也是分手,最後房子的錢怎麼分就搞的一個頭兩個大。」
先上車後補票!親家「索要200萬聘金」稱是客家習俗 全場怒:先不結慢慢耗
結婚遇未來親家伸手要百萬聘金怎麼辦,有家長在臉書發文求助,表示兒子先上車後補票,未來的媳婦已懷孕4個月,最近即將辦婚事,沒想到未來親家卻獅子大開口,索要200萬聘金,還聲稱這是客家人的習俗,也讓原PO好奇發問,「客家人真有這回事?」貼文曝光後讓全場客家人怒了:「聽他在黑白亂講。」有家長昨(5日)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指出,他們的兒子即將辦婚事,沒想到未來的親家卻伸手要200萬聘金,「我問他們這是哪𥚃的習俗,他們說這是客家人的習俗。請問一下客家人,這是不是你們的習俗?」原PO還透露,他們未來的媳婦已懷孕4個月,是先上車後補票,而且兒子也是第一次結婚,沒經驗,所以徵求一下各位網友的意見,「我想討價還價給20萬,可以嗎?」貼文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議,許多客家人都回應,「關客家人屁事,那是各人的事」、「我是客家人,沒聽說過」、「沒這習俗,純粹是個人要求」、「聘金多少是親家自己決定的,跟客家人沒關係我妹妹嫁客家人!我家沒收聘金,只有收餅錢」、「我們也剛跟客家人結親家,沒收聘金,女婿拿真心來,就祝福小倆口!」「歐北講,關客家人什麼事,我家也客家人,可是我結婚是聘金一毛都沒收。」也有人建議,「就說還沒有200萬,先緩緩」、「孩子都有了,慢慢耗」、「直接跟親家講沒錢,就擺爛給她們拖著。反正對方已經懷孕,拖下去看誰比較怕」、「問對方嫁妝是不是一棟房」、「那就先耗著,看誰先耗不住!」「對方硬要200萬,算婚前財產,可以當子女婚房的頭期款!我聽過這例子。」
夫妻經營銀樓20年「累積上億資產」 屏東男外遇不斷…老婆怒告獲3千萬賠償
屏東一對劉姓夫妻經營黃金珠寶生意,累積了上億資產,然而劉姓男子卻屢屢外遇,讓劉妻難以忍受,最終決定提起離婚訴訟,並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不過雙方對於可分配財產的數額認知差距達近5千萬元,屏東地院在審酌後,判劉男須支付3265萬2059元給劉妻。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劉姓夫妻結婚後共同經營銀樓生意超過20年,積累了相當可觀的資產,然而這些資產包括房產、股票和保險等,大多以劉先生的名義登記。而劉男在事業成功後卻背叛婚姻,不斷發生婚外情,讓劉妻忍無可忍,最終決定提起離婚訴訟,並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雙方也因此就婚後財產分配展開激烈爭議,劉妻也指控劉先生試圖脫產,以減少可分配財產的數額。劉妻主張,劉先生婚後累積的房產、黃金、存款等財產總額為8880萬7163元,扣除她婚後的財產總額2046萬513元,劉先生應支付兩人財產差額6834萬6650元的一半,即3417萬3325元。劉男則認為,劉妻婚後財產總額應為2756萬252元,而他自己則有4624萬4722元的財產。雙方的財產差額為1868萬4470元,並且他因股票融資交易獲利1576萬7986元,認為這部分不應納入劉妻的分配範圍,應酌情減少788萬3993元,雙方對可分配財產的數額認知差距達近5千萬元。屏東地方法院在審理後認為,婚姻破裂主要由劉先生的外遇所致,因此准許劉妻的離婚請求,由於雙方婚後並未約定夫妻財產制,因此婚姻結束後財產分配應依照法定夫妻財產制進行。經計算,劉妻婚後的剩餘財產總額為2350萬3046元,劉男則為8880萬7163元,最終劉男被判須支付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共計3265萬2059元給劉妻,可上訴。事實上,夫妻結婚後,依照民法親屬編規定,可以選擇用法定財產制或約定財產制,來決定結婚前、結婚後的財產屬於誰、家庭生活費用負擔等問題。約定財產制則有「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兩種,如果用法定財產制,不必訂契約,也不必聲請登記,如果用約定財產制,要訂契約,並要向法院聲請登記。司法院曾公告指出,在法定財產制下,夫妻的財產分為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適用法定財產制的夫妻應確認這兩類財產的範圍,例如嫁妝或婚前贈與行為;不動產的財產性質以登記時間為準,而動產則以取得或交付的時間為準。如果無法證明某項財產屬於婚前或婚後財產,法律將推定該財產為婚後財產。此外,如果無法證明某物為夫或妻所有,例如家中的電視機沒有發票或支出證明,法律則會推定該物為夫妻共有,除非有相反的證據可推翻這一推定;而婚前財產在婚後所產生的孳息,例如婚前擁有的股票在婚後產生的紅利,計入婚後財產範圍。
王星越四度愛上人妻被封「奪妻專業戶」 被網友戲稱是白鹿的「婚前財產」
「新生代陸劇男神」王星越近期在《墨雨雲間》憑藉肅國公一角成為話題人物,他坦言播出前完全沒想到這部劇會這麼受歡迎,而他在主演的另一部夯劇《寧安如夢》飾演剛正不阿的男二「張遮」,深愛著白鹿所飾演的女主角「姜雪寧」,更是女主角心目中的白月光,雖然兩人最終沒有修成正果,但守護對方的情誼令人動容。而王星越不僅在這兩部劇中都「愛上人妻」,就連過去的作品《周生如故》、《為有暗香來》皆是心愛的人已有丈夫,讓他被稱為「奪妻專業戶」,更有網友笑稱這四部作品是他的「老王進化史」。王星越在《寧安如夢》不僅愛而不得,家境貧寒的他好不容易當上朝廷官員,卻為了國家大義假裝是逆賊,因此讓不明真相的母親悲痛欲絕而逝世,他在劇中是集所有悲慘於一身的角色,而喪母的這場戲也讓他相當深刻,「這場戲演完我哭了很久,當張遮回到家看到母親的屍體躺在他的面前的那一刻,他之前的種種經歷浮現在我腦子裡,彷彿真的是我自己親身經歷過一樣,那種情緒對我的衝擊太過強烈。」他更表示張遮本身性格很內斂壓抑,「在情感上他會習慣性的壓抑自己,而我生活中是個比較外向的人,大部分時候我都會是那個主動破冰的人。」也看出他對於角色細節詮釋相當注重。身高一百八十四公分、長相帥氣的王星越除了經常在作品裡展現他的好身材外,也經常在社群平台分享自己的健身日常,他也透露自己心目中完美身材的代表是彭于晏,希望能像他看齊,而年僅二十二歲的他有著超齡的演技和長相,展現超強的表演實力,即使對戲的演員年長許多,依舊看不出彼此的年齡差距,也讓他被稱為「小孩哥」,對於長得老成這樣的說法,讓他有年齡焦慮,但他還是調整心態,寧可當作是一種誇獎。王星越在《寧安如夢》是個忠誠正直、善於隱忍的人,但他戲外的個性卻是有極大的反差,不管是面對男生還是女生都相當會撒嬌,也讓他被稱為「撒嬌男人最好命」,他也坦然承認,「可能私下放鬆的時候會比較喜歡和身邊的人撒嬌。」王星越在《寧安如夢》是第三次和白鹿合作,兩人之間培養出相當好的默契跟革命情感,就連白鹿的生日直播他都會上線收看並狂刷禮物,讓網友調侃王星越是白鹿的「婚前財產」。對於這樣的說法,王星越坦言相當感謝白鹿,「我們是很好的朋友,她會在拍戲過程中給我很多建議,生活中也會給我很多幫助,之前有段時間我很在乎外界的評價,看到不好的內容就會消沉很久,白鹿知道後就會很有耐心的開導我,幫我從負面的情緒裡走出來。」他更直言在白鹿面前不需要偽裝自己,彼此能夠很自在相處,讓他相當珍惜這段友誼,日後如果白鹿邀請他第四次合作,他絕對會義不容辭的答應,顯現兩人之間的好交情。《寧安如夢》將於明(29日)起每週一至週四晚間八到十點在中天娛樂台播出。王星越(右)與三度合作的白鹿(左)有相當好的默契跟革命情感。(圖/中天)
獨生子想娶欠債女友!富婆婆怕千萬家產受影響 律師祭「5招」自保:先立遺囑
有位富婆婆只有一個獨生子,兒子卻暈船欠卡債又常換工作的未來媳婦,讓她相當擔心自己的5棟房子、3千萬現金和股票會遭受影響。對此,律師便給出「5大招式」,建議她可以預立遺囑、要求兒子簽署婚前協議「夫妻分別財產制」等等,以保護家產挽救局面。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日前在臉書粉專分享一個案例,他表示有一名富婆婆僅有一個獨生子,兒子已經暈船並決定在今年七夕與女友結婚,但未來媳婦工作不穩定,5年內就換了7個工作,好像還積欠卡債,需要靠兒子吃穿,且不想生小孩要當頂客族,讓富婆婆忍不住感嘆「可是我家血脈單傳,就斷在下一代要怎麼辦」。富婆婆還提到,自己經營一間公司,擔心兒子娶錯人將影響公司大局,並指出她在北市擁有5棟房子、3千萬現金和公司持股。而七夕即將到來,也令富婆婆擔憂「要怎麼挽救這個局面」。對此,蘇家宏就回應,富婆婆與其煩惱不能改變的事情上,應該全心專注在可掌握的5件事:一、在兒子結婚前,兒子與女友先立下婚前協議「夫妻分別財產制」約定富婆婆如果希望將來兒、媳各自擁有財產的處分權,或是怕媳婦因遊手好閒、在外積欠卡債,將來拖累兒子的財務;或是突然有天兒子想離婚,可以事先立下分別財產協議,日後就不必煩惱夫妻的剩餘財產分配問題。二、先不要贈與兒子太多財產若準媳婦不願約定夫妻分別財產制,也不需要馬上翻臉,因為兒子結婚後,婚前財產及婚後繼承、贈與和慰撫金等財產,都不會因為兒子離婚,讓兒媳婦主張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不過,這些財產所生出來的利息(孳息)就需要分配,因此想要提前贈與兒子財產應該特別慎重。例如,贈與房屋給兒子做新房自住,不會有夫妻財產分配問題,但是贈與股票,未來的股利或股息都算是兒子的婚後財產。三、如果要贈與財產可附加條件(或負擔)可選擇「鼓勵」兒子或媳婦的某些好行為,讓家裡更幸福,例如:1.與他們簽訂契約表示,如果生孩子的話,就把北市房產贈與兒子、媳婦作為獎勵,以達到「用愛與財富傳承」來改變局面。2.贈與房子給兒子,但夫妻倆每星期至少要跟婆婆吃飯2次以上,若沒有照做,就撤銷房子贈與。3.如果兒子、媳婦有正常上班,每個月將另外贈與3萬元,鼓勵腳踏實地的工作。四、運用信託贈與股票,富婆婆可確保股東投票權若擔心股權贈與獨生子後,兒子因為枕邊人一句話就動搖公司經營權,富婆婆可進行「股權規劃信託」。例如指定獨生子為信託受益人,但約定「保留運用決定權」,則受益人可享有信託期間,股票所產生的股息及股利,富婆婆也能確保公司董監改選時,仍可透過信託掌控表決權。五、預立遺囑富婆婆若擔心未來兒子繼承遺產後,兒子自願將財產過戶到媳婦名下,可以規劃遺囑,讓部份財產以遺囑信託的方式,繼續保護家產不被任意花用或移轉。此外,富婆婆除了可以在生前盡量花用自己的財富外,若兒子沒有小孩的話,未來兒子的遺產將由媳婦完全取得,所以可以預立遺囑將部分財產遺贈公益的方式,化作大愛。
億元小開談婚前協議遭女友爆氣回應 婚姻財產觀念之爭引網友熱議
婚姻是一場關於兩個人決定攜手前進的浪漫約定,不過如果身上背負的太多,考慮起來也會多出很多煩惱。一名網友就表示,自己家境優渥,未來幾十年中還會陸續收到家族慢慢轉移的財產。自己最近打算和交往5年的女友結婚,為了避免糾紛希望簽訂婚前協議,卻遭到女友強烈反彈,讓他忍不住懷疑,真的是自己錯了嗎?有位淨資產上億元的小開在網路論壇Dcard感情版發問,自己最近打算與交往5年的女友結婚了,希望能和女友簽訂婚前協議保障自己,卻遭到女友爆氣反擊「讓她很心寒」。小開表示,自己不是不相信女友,但是未來萬一分開,自己的風險太大,財產問題處理起來也很麻煩,於是上網發問,難道自己這樣真的很過分嗎?小開原PO進一步解釋,因為家中財富來自家族企業,父母為了避稅的關係,未來幾十年中會慢慢將手頭上的企業股份與房子轉移給自己,而股份對他來講真的很重要,「因為婚姻被分去一半,我在公司很有可能失去立足點跟話語權,這才是我真正擔憂的點」。萬一以後鬧到分開,風險很大,不太想冒險,強調「雖然很現實,但我不能幼稚到只是去單純的相信愛情」。問題發出後,引起網友熱議,有人表示:「一定要簽啊!男生請好好保護自己」、「身為執業律師,建議你一定要簽,而且要找專業的律師擬定內容」、「想到葳老闆離婚損失20億的慘事,我絕對會簽」。但也有人理解女友的心態,認為:「心中會有芥蒂是真的,很像在防小人」、「不覺得過分,但會覺得心寒,不會跟你結」、「理智上很合理,但若重感情就會感覺受傷」。還有許多已經簽過婚前協議的人分享經驗談:「簽是會簽,但心裡很難沒有芥蒂」、「我男友曾提過喔,當時很難過,會有一種心態是自己是永遠都是租客,是外人的感覺」、「我覺得要怎麼表達讓對方聽起來不要太受傷還蠻關鍵的,畢竟要把財產這種東西攤開來說對一些比較單純的人來說會覺得被劃清界線、或是覺得自尊心受創」。還有人表示,其實原PO根本瞎操心了:「法律不及格。即使走到離婚財產分配,也是會有分婚前持有跟婚後持有,法人部分跟繼承也不會算進去」、「家裡這麼有錢,應該有家族律師。除了婚前財產,你知道遺產跟贈予的,也都不算在離婚的剩餘財產分配嗎?除非是你先走,這些東西才會被老婆繼承」。
結婚40天為錢榨乾逼死丈夫 驚世前妻認罪…恐遭判10年以上刑期
2017年,中國發生了極其惡劣的毒妻逼死丈夫的社會事件,國際通訊軟體「WePhone」的中國區創辦人蘇享茂於2017年在住家頂樓跳樓自殺,更在網路上發表遺書,表示自己被新婚的妻子翟欣欣騙婚,更在短短幾個月內捲走1300萬人民幣,之後要離婚更被要脅支付1000萬人民幣。截至目前為止,蘇享茂的親哥透過司法流程搶回胞弟的遺產,而逼死蘇享茂的翟欣欣目前已認罪,未來可能獲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017年,2017年3月30日,蘇享茂與翟欣欣在交友網站相識,之後翟欣欣就一直想方設法要錢,但蘇享茂不以為意,兩人甚至還在還在同年6月7日登記結婚。婚後,蘇享茂隨即發現自稱「只談過一任男友」的翟欣欣其實有婚姻紀錄,但最後還是斥巨資購買一棟房產給翟欣欣。但翟欣欣以「怕高」為由,要求蘇享茂把婚前購買的北京房產賣掉,之後再另外購買一棟。由於中國法令規定,蘇享茂的北京房產屬於婚前財產,就算離婚了,翟欣欣也分不到這棟房產。但如果在婚後變賣後又重新購買的話,這棟房產就屬於婚後資產,兩人離婚時,翟欣欣是有權處分該棟房產的。因此蘇享茂拒絕了翟欣欣的要求,結果反遭翟欣欣以離婚為要脅。面對離婚的要脅,沒想到蘇享茂欣然同意離婚。這時,翟欣欣便開始恐嚇威脅蘇享茂,揚言自己在北京有親戚當警察,可以把蘇享茂抓去坐牢、摧毀蘇享茂的「WePhone」,如果不想坐牢,蘇享茂就必須支付人民幣1000萬元,以及拿出三亞的房產當作賠償。最後為了擺脫翟欣欣,蘇享茂妥協支付人民幣660萬元給翟欣欣。但翟欣欣事後依舊夥同母親一起騷擾蘇享茂,把蘇享茂逼到崩潰。蘇享茂同時也因為公司資金周轉不靈,最後選擇在2017年9月7日凌晨跳樓自殺,並在網路上留下遺書,控訴自己遭到毒妻翟欣欣詐財騙婚。而此時,距離蘇享茂與翟欣欣的相識不過也才161天,距離兩人結婚之時也不過92天,而他們的婚姻也僅維持41天。事後蘇享茂的親哥蘇享龍便對翟欣欣提出民事訴訟,要求翟欣欣歸還蘇享茂生前所給予的現金、汽車,共計1000萬元人民幣。雖然翟欣欣在法院上辯稱自己沒有恐嚇、詐騙、虐待蘇享茂,所有的財產轉移都是蘇享茂自願的,強調蘇享茂的自殺與自己無關,所以享有合法處置蘇享茂遺產的權益。但法院認定兩人在6月7日結婚、7月18日離婚,屬於「閃婚閃離」,再加上法院認定翟欣欣在協議離婚期間及離婚後為獲取高額補償對蘇享茂實施脅迫,具有違法性,是導致蘇享茂自殺的原因之一。因此判決翟欣欣敗訴,必須歸還蘇享茂位於海南與北京兩套房產的所有權、特斯拉汽車一輛、價值人民幣31萬元的Cartier珠寶與相關現金。後續蘇享龍也對翟欣欣提出涉嫌敲詐勒索的控訴,根據知情人士透露,翟欣欣目前已經認罪。由於本案涉及敲詐金額過於巨大,推斷翟欣欣會遭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中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凡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物品全被清空!已婚小姑回家暴走 嫂嘆「兒將升小學要有房間」:做錯什麼了?
一名人妻表示,最近她與丈夫討論,要將已婚小姑的房間留給即將就讀國小一年級的孩子使用,怎料小姑回家後竟暴走,又把清出的物品全都丟回原位,讓她無奈直呼,「我做錯什麼了?」人妻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表示,目前所住房子是由婆婆購買,登記在丈夫名下,由於孩子即將升上國小一年級,身為媽媽的她便與丈夫討論,要將兩名已婚搬出去住、半年回家一次小姑的房間整理完給孩子使用。不料,某天小姑正好回家,見到當初放在房間的物品全被放到另外一個地方,頓時惱羞成怒,又把東西全都丟回原位。不僅如此,事後兩名小姑還在家族聊天群組集體暴走。面對這個情況,人妻除了懷疑是因丈夫事前沒與小姑商量導致,也嘆「我做錯什麼了?我只是想給我的孩子一間房間」。貼文一出引發討論,網友相繼指出「是婆家,你們不能動別人的房間;是你們家,就把小姑的東西丟出去」、「我覺得妳很不尊重小姑!很沒禮貌」、「妳挪移他人物品總是要先知會對方一聲,而不是貿然去搬對方的物品」、「我認為妳應該去道歉,然後詢問是否可以(移動小姑的東西),不要連做人基本禮貌都沒有」、「鳩佔鵲巢」。另一方面,也有網友指出,「雖然是登記在老公名下,這是婚前財產,不是你們的共同財產,而且算是繼承遺產,這是小姑原生的家,更何況婆婆還在,今天換成是妳,哪天妳跟妳老公吵架離婚,連唯一的娘家也被人佔據了,妳會如何?將心比心,想要給兒子一間房間就應該叫老公努力賺錢買一間房子,而不是把人家唯一的避風港娘家也佔領,雖然她半年才回來一次,但這婆家永遠是她的家,就算她已經結婚了。」
準岳父逼簽財產協議 低收男要女友送他2間房:想要一點保障
個人財富不是感情的必備條件,卻是影響結局的重要因素。一名男網友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發文感歎,自己被上市公司的準岳父看不起,對方不只曾說出「給你多少錢才分手」,如今更要他簽婚前財產協議,讓他更覺得被瞧不起。原Po表示,自己和交往1年、同居半年的女友家境天差地遠,自己現在沒工作,生活全靠女友。而或許是自己出身靠補助過活的低收入戶家庭,女友爸從一開始就很看不起他,認為他不能給女友好的生活。原Po還說,女友爸日前和他見面時說:「要給多少錢才肯離開我女兒?」讓他不解反問:「為什麼要離開?我們2個是真心相愛的,難道愛可以用金錢衡量嗎?」然而,原Po雖說出冠冕堂皇的話,但還是被女友爸影響。他指出,自己不是因為錢跟女友在一起,但為了不再被瞧不起,因此想向女友提議把同居房過戶到他名下,「想要有一點保障」,再讓女友用紅包名義買間小房給他,原Po強調「這對我女友來說,根本就是小錢而已」,而且他常常半夜買消夜、帶女友看醫生,不是軟爛男反而相當貼心。文章曝光後,原Po毫不意外被網友們噴爆,此外,法律雖允許婚前協議,但協議不能違反《民法》第75條「契約不能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如預立離婚契約、過苛財務負擔等內容會被認定無效,但婚後居住地點、夫妻財產制、家庭生活費、零用錢、子女姓氏等協議內容不受約束。
女方「討82萬聘金」:爸媽只有我1個女兒 他崩潰不結了⋯長跑8年鬧掰
在傳統習俗中,男方要迎娶新娘前,都會給女方一筆聘金,然而只要一牽扯到錢,凡事都可能變質,類似爭議層出不窮。大陸一對交往8年情侶論及婚嫁,卻因為18.8萬人民幣(約新台幣82萬元)聘金,因此鬧掰分手。新聞曝光後,引發熱議。根據陸媒《錢江晚報》報導,張姓女子與吳姓男子在學校認識後交往,近日開始談論婚嫁,不料在決定結婚後,2人衝突越來越多,尤其是談到18.8萬人民幣(約新台幣82萬元)聘金。張女說,「我們家雖然不是大富大貴,但家裡就我一個女兒,因此爸爸媽媽早就跟我說過,這18.8萬人民幣(約新台幣82萬元)他們並不會收下,反而會再給我添1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3.6萬元),作為嫁妝帶到新家去,另外還陪嫁一輛汽車,我爸媽其實在意的就是男方家的一個態度,但沒想到他們家連這個態度都不肯給。」張女嘆,讓她心寒的是,兩家人談到結婚費用時男友的錙銖必較,原本那麼溫柔的一個人,竟然會變得面目猙獰。吳男則表示,其實分手不只是聘金導致的,聘金只是成了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自2人決定在杭州安家後,開銷就不斷增加,「我爸媽是工薪階層,辛苦一輩子存下的錢,已經拿出全部積蓄來幫我買房子交首付了,接下來,辦婚禮、買三金、房子裝修都還要出一大筆錢,如果現在要他們再拿聘金,對他們壓力太大了。」吳男坦言,女友家裡條件比他好一點,因此希望對方能多體諒一點,但兩家人幾次商量都不歡而散,這也使他重新審視起彼此的感情。新聞曝光後,掀起討論,不少男性網友分享看法,「聘金是女性的保障,那麼男性的保障又是什麼?婚前給的聘金,和嫁妝一起哪怕最終能帶回新家庭,也算女方婚前財產,對男性來說依舊沒有安全感。一邊要平等,一邊又要聘金,到底是結婚還是賣女兒?」
意外發現「媳婦名下有房」沒報告!婆家心寒:需要這麼見外嗎
資產關乎個人隱私,不必向公婆報告吧!一名長輩抱怨,自己無意間發現,媳婦在婚前就已經買了間房,但相處了好幾年,對方卻從未向一家人提及過,讓他不滿直呼「需要這麼見外嗎?」貼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該名長輩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指出,報稅時他才意外發現,媳婦在婚前便為自己買下一間房,但全家人卻一直被蒙在鼓裡,「這幾年來她從未向我們報告過。有需要這麼見外嗎?」文末還附上憤怒的表情符號,顯見心裡很不是滋味。貼文曝光後,網友一面倒不挺,紛紛留言開嗆「那你的財產會告訴他有多少?」、「他私人財產為何要告訴你」、「有房才是自己人嗎」、「跟你有什麼關係,花你的錢買的?」、「就是很見外的會怕妳過來蹭啦,人家的財產關妳什麼事,不是自己的不要貪」、「婚前個人財產跟妳兒子都無關,跟妳更是無關」、「我今天才知道婚後需要跟婆婆做財產申報的報告。」不過也有人質疑,為何原PO能看到報稅資料,「為何報稅看得到媳婦的資產?」、「為啥妳可以看到報稅的資料?難道你不知道這是個資嗎。」對此,有網友解惑,可能是因為夫妻合併申報,「我自己都夫妻合併申報這麼多年了,老公的當初有房貸,我父母也不知道我老公有買房。」
前妻住隔壁 董事長「內線交易」她爽賺4800萬 網酸:中國好前夫
中國A股再現奇葩內線交易。美諾華藥業董事長姚成志的前妻張永紀,在美諾華宣布與美商默沙東旗下子公司英特威(Inter Wave)達成「10年戰略合作協議」前,大量購入美諾華股票,累計收益達人民幣1101萬(約新台幣4820萬),遭監管部門調查並確定有內線交易。更讓外界傻眼的是,兩人雖已離婚20年,卻還住在對方隔壁。綜合陸媒報導,美諾華2019年開始與英特威(InterWave)進行合作談判,並於2021年4月22日股市收盤後,發布雙方達成10年戰略合作協議公告,令美諾華股價在接下來2個交易日連續漲停。但監管部門調查發現,張永紀在2021年1月26日至4月22日累計買入40.57萬股;截至2022年11月8日,累計賣出40.57萬股,總營利為人民幣1101.28萬。張永紀雖提出長期交易習慣、對美諾華感情、朋友相互討論等3大理由,作為購入美諾華股票原因,但監管部門並未採信;再追查發現,張與姚結婚僅2年就於2002年由法院調解離婚,婚前財產各歸所有、姚自願補償張30萬(約新台幣131萬);然而,姚後續除順應前妻「索討生活費」要求,每月支付10萬(約新台幣44萬),還以離婚補償名義,請周姓友人在內線敏感期間,向張代付2500萬(約新台幣1.12億),張隨後也開始大量購入美諾華股票。張永紀2021年2月與謝某的微信對話「老姚說,按現在股價都折給我,讓我自己去買進,不知是真是假」、「你一買就又竄竄漲上去了」;張與前夫在同年3月對話,「要打抵押貸款,股票都按照你的意思全吃進去了,賺到賺不到還得需要靠你提示」、「下次股票要風險了不能跟女兒說,她一學習,就把這事給忘了」,都成為內線交易關鍵證據。加上兩人住在隔壁,種種證據令監管機構確信張永紀透過姚志成獲得內線消息,達成不法獲利。最終,福建證監局沒收張永紀違法所得1101.28萬、罰款2202.57萬(約新台幣9637萬元)。
女友要他付水電、管理費 軟飯男崩潰「當男生好苦」遭轟:放過她吧
有時候1段感情步入禮堂問題才剛要開始。一名男網友今(28日)發文抱怨,女友希望他負擔新房子的水電、瓦斯、網路、管理費,偶爾還要請她吃個飯,並平均分攤生活開銷,「這樣我是不是很虧?」不過網友們得知新房子是由誰出錢後,紛紛直言「我願意付這些,把她讓給我。」一名男網友今早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A你的Q》發文指出,「女友買了未來的婚房(婚前財產,寫她的名字),她爸媽贊助500萬頭款」,女友則希望他住進去以後,幫忙負擔水電、瓦斯、網路、管理費,偶爾再請她吃個飯,平均分攤生活開銷,但男方要再多出一點。於是原PO也抱怨,「我是不是很虧?畢竟房子名字都是她的,我付出的那些費用之後,房子也不會寫我的名字」。他還認為,如果今天是男女的狀況對調,女方大概也只會說「女生為什麼要付這些?房子是男生的欸」之類的話,直言「哀當男生好苦!」貼文一出也引發網友熱議,「這麼刷新三觀的問題都敢問怪不得要匿名!合租室友都知道水電要平攤了,又不是要你付貸款,還角色對換勒,不然你拿500萬出來買房讓你女友也白吃白住試試?!沒那格局和肩膀就不要出來害別人家女兒」、「不是使用者付費嗎?都已經不用付房租了還在那邊唉~又不是叫你揹房貸」、「吃了軟飯還嫌軟飯不夠軟」、「好啦,委屈了,放過她吧」、「你不適合交女朋友也不適合結婚。」
「婚前協議」房子、財產分開算 男賣自己房沒跟老婆說遭批太自私
國外一名男子在論壇上發問,表示自己與老婆最近計劃搬去小城市居住,因房子將長期不住人,因此他果斷將房子賣掉處理,不料老婆知道後相當沮喪,認為男子做出了重大決定前都不想與她討論,不將她當成另一半看待。男子知道後不解老婆的想法,認為房子是他的婚前財產,可以自己處理,詢問網友他是個混蛋嗎?男子表示,他和老婆結婚很久了,結婚前他們雙方都擁有巨額財富,夫妻倆也有簽署婚前協議,資產分離,而他手頭上除了錢外,還有2棟位在同一個城市、全額由他買的房子,1棟供他們夫妻居住用、1棟出租用,但現在並無租客,裡面是空的。男子表示,他們一直在討論要搬去小城市居住,且計畫買海邊的房子,這件事討論了2年,終於在2個月前確定下來,而他們也迅速買了下新家,準備搬進去。由於即將離開大城市,男子認為沒有必要再保留這棟房子,因此果斷做出決定,在未告知另一半的情況下出售房屋,沒想到老婆知道後相當生氣,告訴他自己近期仍有需求要經常來大城市,她要住哪裡?男子告訴她,可以住那棟空著的公寓,但沒想到老婆仍相當不安、沮喪,指責他沒有讓她參與如此重要的決定,沒有像對待妻子一樣對待她。「房子一直都是我的資產,就像她擁有自己的財富一樣。但她認為這是一個完全不同的情況」,男子不解,認為這棟房子與老婆無關、錢也不是她出的,為何老婆要這麼介意,「我是個混蛋嗎?」網友針對此文一面倒挺老婆,指責他太自私「生活安排的改變不應該是這樣的單方面決定」、「你的婚姻到底是怎麼回事 ,這聽起來是一筆商業交易,而不是一種關係」,直言男人沒有為老婆著想,應該好好與老婆溝通。
她薪水「全上繳婆婆」卑微伺候全家人…想離婚夫家嗆「妳老師欸」 尪擺爛:免費傭人
結婚前一定要睜大眼睛,多觀察另一半的家庭,免得後悔莫及。一名女網友分享,閨蜜是一名正式老師,結婚後薪水幾乎上繳,包下家裡全部家事,怎料到想要離婚還被道德綁架,隱忍20年才以「淨身出戶」條件成功離婚。不過大部分人看到離婚條件,都直呼「根本是賠錢出戶」。原PO在《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表示,閨蜜23歲就結婚,婚後跟公婆住,從此以後,夫家的家事全包,每個月的薪水還上繳,婆婆只留5000元給她,而閨蜜自己還要再負擔奶粉、尿布錢;婚後不到3年,閨蜜想離婚,卻一直被夫家道德綁架。夫家嗆,「妳不是老師嗎?妳媽媽沒教妳要尊重長輩?孝敬公婆?嫁過來本來就要以夫家為主。」原PO透露,閨蜜直到婚後20年才離婚成功,至於閨蜜的老公一開始是挺閨蜜的,結果時間一久,可能覺得家裡多一份收入、免費傭人也不錯後,就不說話了,把所有的苦都丟給女方。原PO指出,閨蜜離婚成功的條件是淨身出戶,當初的聘金要原封不動歸還、婚前父母所贈的房地產要過戶給老公、放棄2個孩子的監護權等,最後甚至要跟夫家祖先拜別。原PO嘆,「不要覺得這種事情不可能發生,嫁到一個刻薄的夫家,一個豬隊友,加上結婚證書有法律效力,沒有隊友簽名,就沒辦法自由,閨蜜當初結婚,也是覺得應該會很幸福,夫家婚前也很會演戲,到頭來,連自己的婚前財產都保不住。愛情很甜蜜,但是不見得能天長地久,人心是會變的,談錢雖然俗氣,但是金錢反而不會背叛妳。」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根本就賠錢出戶,夫家會有報應的」、「有種方式,叫做離婚訴訟」、「那麼聽話,難怪會忍20年」、「法律不是放著好看,婚前財產為何要給前夫」、「好應景的鬼故事,也太可怕了」。
結婚40天為錢榨乾逼死丈夫 親哥苦熬6年終奪回親弟遺產
2017年,中國發生了極其惡劣的毒妻逼死丈夫的社會事件,國際通訊軟體「WePhone」的中國區創辦人蘇享茂於2017年在住家頂樓跳樓自殺,更在網路上發表遺書,表示自己被新婚的妻子翟欣欣騙婚,更在短短幾個月內捲走1300萬人民幣,之後要離婚更被要脅支付1000萬人民幣。整起事件曝光後,翟欣欣堅稱蘇享茂的自殺與其無關,而蘇享茂的親哥則對翟欣欣提出要求返還贈與的訴訟,近日法院一審宣判要求翟欣欣返還約人民幣1000萬元的財產。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017年,在2017年3月30日,蘇享茂與翟欣欣在交友網站相識,之後就一直想方設法要錢,但蘇享茂不以為意,最後兩人還在同年6月7日登記結婚。為了結婚,蘇享茂即便發現自稱「只談過一任男友」的翟欣欣其實有婚姻紀錄,但最後還是斥巨資購買一棟房產給翟欣欣。而在婚後,翟欣欣又起心動念,以「怕高」為由,要求蘇享茂把婚前購買的北京房產賣掉,之後再另外購買一棟。此時蘇享茂終於理解翟欣欣的為人,因為根據中國法令規定,蘇享茂的北京房產屬於婚前財產,就算離婚了,翟欣欣也分不到這棟房產。但如果在婚後變賣後又重新購買的話,這棟房產就屬於婚後資產,兩人離婚時,翟欣欣是有權處分該棟房產的。在看到蘇享茂不願接受變賣北京房產的事情後,翟欣欣便拿離婚出來要脅,沒想到蘇享茂欣然同意。在看到蘇享茂沒有依照自己計畫走的時候,翟欣欣便開始恐嚇威脅蘇享茂,揚言自己在北京有親戚當警察,可以把蘇享茂抓去坐牢、摧毀蘇享茂的「WePhone」,如果不想坐牢,蘇享茂就必須支付人民幣1000萬元,以及拿出三亞的房產當作賠償。而為了擺脫翟欣欣,蘇享茂最後妥協,支付了人民幣660萬元。而食髓知味的翟欣欣,甚至還夥同自己的母親一起騷擾蘇享茂。最後蘇享茂被逼得受不了,同時也因為公司資金周轉不靈,蘇享茂選擇在2017年9月7日凌晨跳樓自殺,並在網路上留下遺書,控訴自己遭到毒妻翟欣欣詐財騙婚。而此時,距離蘇享茂與翟欣欣的相識不過也才161天,距離兩人結婚之時也不過92天,而他們的婚姻也僅維持41天。事發之後,蘇享茂的親哥發現,蘇享茂在與翟欣欣相識不到6個月的時間,就在翟欣欣身上花費超過人民幣1300萬元。最後蘇享茂的哥哥就此對翟欣欣提出民事訴訟,要求翟欣欣歸還蘇享茂生前所給予的現金、汽車,共計1000萬元人民幣。而翟欣欣在法院上辯稱自己沒有詐騙或虐待蘇享茂,所有的財產轉移都是蘇享茂自願的,而且蘇享茂的自殺與其無關,但是自己對蘇享茂的財產享有合法權益。由於蘇享茂與翟欣欣在2017年6月7日登記結婚,7月18日離婚,法院認定這屬於「閃婚閃離」,再加上法院認定兩人婚前及婚姻存續期間,蘇享茂為維繫感情贈與翟欣欣高額財物、錢款,而翟欣欣在協議離婚期間及離婚後為獲取高額補償對蘇享茂實施脅迫,具有違法性,是導致蘇享茂自殺的原因之一。最後法院判決,撤銷兩人在離婚協議中的兩條協議「離婚後男方無條件配合女方到海南三亞相關部門面簽辦理房屋所有權歸女方的過戶手續。如男方不配合,賠償女方三百萬違約金」、「男方自願一次性補償女方現金壹仟萬元」。法院除了要求翟欣欣返還相關財產外,同時還要求翟欣欣退還特斯拉汽車一輛、價值人民幣31萬元的Cartier珠寶與相關現金,共計1000萬元。同時法院還撤回翟欣欣對於蘇享茂位於海南與北京兩套房產的所有權。◎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為取得北京戶口 男花150萬找人跟妻子假結婚
中國梁姓男子出資35萬人民幣(約台幣150萬元)找仲介為妻子介紹假結婚對象,希望藉由妻子與北京戶口持有者結婚投靠的方式,讓1家3口能夠落戶北京,但妻子與北京人士王先生假結婚後卻沒獲得北京戶口,梁姓男子一狀將仲介姜姓女子告上法院。6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判決姜姓女子退還梁男15萬元(約台幣66萬元),但駁回梁男要求對方賠償利息的訴求。梁姓男子為取得北京戶口,竟出資35萬人民幣(約台幣150萬元)找仲介為妻子介紹有北京戶口的假結婚對象,再以投靠的方式,讓1家3口皆能獲得北京戶口,儘管梁先生如此機關算計,依然不敵中國落戶政策的變動,妻子與北京人士王先生假結婚後,並未獲得北京戶口。據了解,梁姓男子是河北省人,雖長期生活工作在北京,但一直沒能取得北京戶口,考量未來在北京買房、買車、子女就學等原因,2019年5月時經介紹認識同為河北人的姜姓女仲介,兩人簽定《委託協議書》,姜女為梁男的妻子介紹假結婚對象,並與之簽定《婚前財產協議書》,約定好一拿到北京戶口就離婚。《委託協議書》提到,梁男需向姜姓仲介支付一共35萬元人民幣(約台幣150萬元),付款原因為辦理結婚手續,並在《婚前財產協議書》認可後,一次性支付15萬元人民幣(約台幣66萬元),其餘費用在戶口遷入北京並且與北京人士完成離婚後付清。全部辦理期限為3年半,若未在期限內辦妥,則姜姓仲介將會退還所有款項。然而因中國落戶政策的變動,妻子與北京人士王先生假結婚後,並未獲得北京戶口。梁姓男子憤而對仲介姜姓女子提告,6日時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並做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梁男與姜女簽定的《委託協議書》違背公序良俗,應認定無效。依法判決姜姓仲介退還15萬元(約台幣66萬元),並駁回梁男要求對方賠償利息的訴求。該案主審法官薛泓表示,梁姓男子與姜姓仲介的行為已影響戶籍管理秩序,進而影響社會公共管理秩序,若有人通過假結婚的方式落戶來分房產或是獲取原不屬於自己的政策性補償,則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梁男與姜女簽定《委託協議書》。(圖/新浪熱點微博)
50年前舊報紙狂刊「警告逃妻文」 律師揭辛酸真相:想逃都逃不了
台灣最近興起看老報紙風潮,透過陳年舊報紙,不僅能看見當時物價、房價,也能窺見過去社會黑暗的一面。而一份刊載「警告逃妻」的4、50年前舊報紙,除引發網路迴響,律師呂秋遠也因此寫下長文,感歎自1965年逐漸增加,在1975年出現高峰的「夫妻財產制」悲歌。日前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分享刊有女方照片的警告逃妻廣告,其嚴厲措辭與不符現今思維的觀念,讓其他網友感到不平和毛骨悚然。律師呂秋遠也在臉書分享刊載同類廣告的「罔市女性電子報」舊報紙,並解析廣告背後的時代因素。呂秋遠指出,這類內容嚴厲居多,半文言半白話,又為了省錢沒有標點符號的警告逃妻文,多出自於1965年至1975年的經濟起飛時期,當時女性受惠代工業發展進入職場,在經濟上不依賴男人,有了無法忍受虐待逃家的勇氣,而這些警告文的出現,除了當時文化因素外,「主要還是法律規定」。過去法律認為女性沒有工作能力,因此在1985年以前,女性除了繼承娘家、婚前財產、妻子自己工作所賺所得外,「婚姻中累積財產全屬夫家」,這種法律和民情相交的父權思維,讓當時男性可以用妻子離家作為離婚理由,也成為「警告逃妻本人之結髮妻王阿桃民國40年1月1日生身分證字號Zxxxxxxxxx按夫妻結緣本為同心共創美好生活之志今爾等素行不良拋夫棄子」,這類上對下權力不對等心態廣告大量出現的原因。這類情況直到1985年開始修正夫妻財產制度,並把夫妻住居所變成雙方協議後才逐漸消失。「況且這種啟事如果出現在2023年,恐怕涉及加重誹謗、個人資料保護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反而是刊登啟事的丈夫會變成被告。呂秋遠雖稱讚古老年代的報紙內容超級好看,但也提醒權利從來不是從天上掉下來,女性一定要有自主賺錢的能力,最怕的是自己沒辦法賺錢,還連逃都逃不了。
幫付2百萬頭期款讓老婆當包租婆 卻因玩笑被大聲咆哮
有男網友在Dcard心情版上分享,自己為另一半盡心盡力,在婚前付了2百萬的頭期款,讓女方可以當包租婆收租,且婚後大部分的支出也全是原PO負責。但沒想到某次他與老婆開玩笑,想請老婆出錢買車,卻被對方咆哮回擊,讓他覺得十分難過。原PO表示,他與老婆交往7年,在父母催婚與年紀原因之下,2人決定要結婚。當時女方因為想當包租婆,希望原PO拿2百萬的頭期款讓她買房子。而原PO本來就有另買1間房,夫妻倆在婚後就住在他的房子,裝潢、水電雜枝也都由原PO付錢。原PO也說,老婆的買菜錢也都是由他支付,只要老婆向他索取,他也從未拒絕。但某天他們看到1個汽車廣告,原PO便開玩笑說,因為存款都拿去付頭期款、婚禮還有喜餅,所以他真的沒錢了,希望妻子可以幫忙付買車的錢,沒想到妻子竟大發雷霆,表示「連車都要女生買喔!你沒錢買是你的事情啊!」老婆更說原PO可以開他爸媽的車,而她可以繼續騎機車。原PO表示,他在聽到回應的當下很難過,因為平時出門都是跟他爸媽借車,老婆也會借車出去。沒想到自己僅是開個玩笑,卻被老婆大聲咆哮,原PO突然覺得老婆很現實,並問網友們他是否做錯了什麼。許多網友看到後回覆,「你做錯事了,你的錯就是你從頭到尾幫她付這麼多錢,你根本就不自愛,你毀了你自己的人生」、「會提出讓你買房子給她的女人,當初就不應該結婚,你自己選的」、「你有錯,錯在選錯人當老婆,從一開始女方要你買房當她婚前財產的時候,就不該答應,老實說婚前就露出本性的,還是比較笨的,可惜你沒能把握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