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
」 結婚 離婚 登記結婚 夫妻 大陸「5億高中生」遺體冰1年 生母這原因至今不願安葬
台中市一名身價高達5億的賴姓高中生先前離奇墜樓,且在墜樓前突然與幫他們處理事務的夏姓代書的兒子登記結婚。僅兩小時後,賴生便被發現從夏姓地政士之子的住處墜樓身亡,因此賴姓高中生的母親質疑兒子遭謀財害命,且因此案不願意將兒子下葬,台中地方法院於28日作出一審判決,而賴生的母親也表示對結果感到欣慰。賴姓男高三生先前與26歲夏姓男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後2小時,竟離奇墜樓身亡,賴姓高中生的母親質疑兒子遭謀財害命,而夏男涉嫌犯偽造文書罪,但始終拒絕認罪,還嗆法官「很好笑」、「正義後到」等。台中地方法院也於28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夏男為牟取賴生繼承的大量遺產,與賴生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夏男1年6個月有期徒刑。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在判決出爐後,賴生的母親對結果感到欣慰,但仍質疑兒子的死因,希望檢方能進一步查明夏男是否謀財害命,據悉,目前賴母控告夏男的案件中,有兩案在審理中,一案在偵查中。審理中的案件分別是刑事侵占案和民事的婚姻無效之訴,且由於該案尚未偵結,賴生的遺體已冰存於冰櫃逾一年,賴母不願安葬。回顧這起案件,是一名台中年僅18歲賴姓高中生,生前曾獲長輩贈與市值約5億元房產,但在5月4日,卻和協助處理相關過戶事宜的夏男,兩人辦理婚姻登記,結果兩人在登記結婚的2小時後,賴生就被發現從夏男的住處,莫名墜樓身亡。因時機、地點都很敏感,因此賴姓高中生的母親質疑兒子遭謀財害命,控告夏姓父子。
兒新婚2個月沒洞房 公婆找親家驚揭「媳婦是男人」
入門2個月的媳婦竟是男兒身。印尼一名26歲男子認識另名女網友僅1年時間,就把女方娶進門,爸媽更對妻子疼愛有加,怎料美妙的婚姻只維持短短2個月,就隨著妻子的真實身分曝光畫下句點。據印媒《Tribun News》報導,西爪哇省26歲男子AK於2023年認識同齡「妻子」ESH,並與自稱艾丁妲(Adinda Kanza)的ESH陷入熱戀,AK更對頭戴面紗、身穿穆斯林服飾的ESH話語深信不疑,相信對方父母已經過世,直到結婚2個月後才發現驚人真相。AK在當地宗教婚姻監護人見證下,於自家舉辦婚宴,但AK一家不知道的是,他們所喜愛的妻子、媳婦,早被婚姻監護人懷疑真實身分並通報警方。巧合的是,想更加瞭解ESH的AK一家,也發現ESH的父母雖然年邁,但都還健在。AK父母帶著複雜心情首次探訪ESH老家時,ESH父親很快說明「女兒」的真實身分,短短一句話就讓ESH掩蓋真實身分的1年多努力付諸東流,AK一家也立刻向警方報案。當地刑警組收到通報後立刻將ESH逮捕歸案,並解釋警方擔心「先抓人會招惹民怨」,因此沒有馬上主動出擊,不過AK與ESH的婚姻登記在相關單位介入下沒有生效,就算有也會因為ESH的男性身分無效。得知妻子真實身分的AK則落寞表示,「老婆」婚後每天都戴著面紗,被他求歡也都用「很累」拒絕,2個月的婚姻生活雖然有異,卻沒料到「我的妻子變成了男人」。
同居男友剛離世…她拿民法喊「我是繼承人」轉走百萬 法官打臉了
中國大陸四川發生罕見「遺產」糾紛,楊姓女子用剛離世的黃姓男友手機,把對方在銀行內的100多萬元(約新台幣436萬元)轉進自己帳戶,遭「繼女」依不當得利,一狀被告上法院。據《央視》報導,在成都與男友共同經營畫廊的楊女,於61歲黃男去世的隔天起擅自用對方手機,陸續將黃男帳戶內的100萬元轉進自己銀行帳戶,隨後又拒絕繼女歸還遺產的要求,被繼女告上法院。楊女在庭上辯稱,自己與男友有締結婚姻意願,並以公開的夫妻身分共同生活長達20多年,本質上與事實婚姻無異,男友晚年及病重時都是自己照顧對方生活起居,與拿出大陸《民法典》中「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主張自己擁有繼承權。不過,法官仍因雙方不存在事實婚姻、欠缺共同經營畫廊證據、女方擅自轉走黃男存款,判楊女應把款項返還給法定繼承人的繼女及黃男的80多歲母親。楊女不服提出上訴後,拿出共同經營畫廊的相關資料並請證人作證,但二審法院還是因為證據不足或證詞不足採信,駁回楊女上訴。另外,依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在民政部1994年《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發布後的同居情侶,不屬於可分配另一方遺產的同居人,2005年起和黃男同居的楊男,不在同居即事實婚姻的範圍內。且即便楊女符合,也須具備同居期間由男友「扶養」、兩人「共同勞動」經營畫廊的條件,否則不會被認定為法定繼承人。
用姊姊名字登記結婚 她19年後「自首」想改回被拒:已過法院申訴期限
中國陝西一名高姓女子,19年前為了在「未達法定年齡」情況下結婚,使用親姊姊的身分完成登記。未料她今年初急需使用結婚證,卻因登記資料有誤而無法使用,向政府部門申請撤銷,竟得到無法撤銷答覆。據《澎拜新聞》報導,高女2004年4月在家人介紹下認識艾姓丈夫,但當時她還沒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家人便使用姊姊的資料幫她登記結婚。沒想到,如今已育有2子的高女,即使坦承使用假身分結婚,也無法撤銷登記。檢察官指出,高女因結婚證資訊登記有誤,無法使用證書而申請撤銷,但她使用假身分,並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可撤銷婚姻情形,且已經過了向法院起訴的訴訟時效;然而不撤銷,又對高女及其姊生活帶來嚴重影響。最終,依照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的「兩高兩院」規定,檢察院應根據查核認定情況,認為婚姻登記存在錯誤,應當撤銷。因此,高女在檢察機關發出檢察建議後,與丈夫獲得重瓣登記權利,結束近20年「假婚姻」。
結婚18年零互動「親友沒見過妻」 他控假結婚被打臉…1原因成功恢單
北部一名人夫18年前透過他人介紹與大陸籍女子結婚,但雙方婚前素不相識,沒有任何感情基礎,且女方婚後並未來台同住,親友也從來沒有見過妻子,認為夫妻間已無感情,婚姻關係名存實亡,向法院訴請離婚。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女方婚後至今從未入境台灣屬實,兩造婚姻難以維持,判准離婚。根據判決書,人夫主張,被告為大陸地區人民,2人於民國92年9月11日在福建辦理結婚登記,同年10月14日在臺辦理結婚,惟雙方婚前素不相識,並無感情基礎,婚後被告未曾入境臺灣,親友未曾見過女方,自己對妻子背景、老家或親友狀況亦無所悉,足認兩造並無結婚真意,婚姻關係自屬不存在。男方表示,就算雙方當時確有結婚真意,但女方婚後未曾與其聯繫,更未入境臺灣,迄今未負同居義務,不僅有違背履行同居義務之客觀事實,屬惡意遺棄繼續狀態中,且兩造於婚後未共同生活,長期分居兩地,迄已逾18年餘,婚姻關係名存實亡,亦難期待兩造日後仍可相互繼續經營婚姻,請求法官判准離婚。台北地院認為,兩造於92年9月11日在大陸地區辦理結婚登記,並取得結婚證,已確立夫妻關係,可見兩造係自願辦理結婚登記,復未經大陸地區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為撤銷婚姻登記,原告並未舉證證明兩造結婚時係以通謀虛偽之意思表示而為結婚登記,因此主張兩造係假結婚,無結婚真意云云,尚屬無據。北院審酌,被告婚後未曾來臺,並無共營夫妻生活之事實,且被告已於大陸地區請求離婚判決獲准,顯見兩造均無意維持婚姻,客觀上徒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共同生活之實,堪認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存在,且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任何書狀作聲明陳述,因此判准2人離婚。
離婚前也不放過…男子民政局痛毆妻子「保全勸阻無用」 結局曝光
暴力零容忍!中國江蘇省鹽城市有一對夫妻,今(12日)上午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期間男子竟對妻子施暴,連續進行毆打,即使工作人員出面勸阻,男子一就不聽勸,直到報警後事情才順利落幕。事情發生江蘇鹽城濱海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辦事大廳內,畫面中顯示,男子按住座位上的女子,不斷出拳毆打。工作人員向《極目新聞》透露,這對夫妻突然在大廳打架,後來其他同事和大廳保全衝到2人身邊制止。而事發時,女子已經自行報警。警察到場後,這對夫妻在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結束後便離開。工作人員上前也制止不了。(圖/翻攝自微博)影片曝光後,引發一番討論,網友紛紛留言:「我的天,這男的遠離!」、「這還了得,估計家暴的次數太多了」、「這婚離對了!這種男的只會打老婆,現在是前妻,已經涉嫌違法犯罪!」、「再離晚點估計命都沒了」、「還好離了,可想而知這女的過著怎樣的生活」。另外,也有許多人好奇,為何警察沒將男子帶走,「這樣傷人都不管?」、「」、「打人不拘留嗎?」、「原來家暴不會進去啊」、「督辦完沒抓走嗎?打人不犯法了?」、「就辦個離婚就完了?打人不得抓起來嗎?」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五億高中生案疑點重重!台中高分檢重啟調查 靈通者揭「祂」最新反應
台中身價高達5億的賴姓高中生,日前離奇墜樓,地檢署上月21日宣告偵結,夏姓配偶及夏父殺人罪嫌均不起訴,但死者母親無法接受,社會輿論譁然,賴母委託律師聲請再議。後來檢察總長邢泰釗,指示台中高分檢出動資深查案高手承辦再議案,台中高分檢今(11日)對外表示,已收到地檢案卷並分案調查。而日前替賴生稟請到東嶽大帝「黑令旗」的靈通者「六姐」也對媒體透露,在召喚賴生後轉述現況,「祂」很感謝檢察總長,希望能洗刷冤屈。回顧這起案件,是一名台中年僅18歲賴姓高中生,生前曾獲長輩贈與市值約5億元房產,但在5月4日,卻和協助處理相關過戶事宜的夏姓地政士之子,兩人辦理婚姻登記,結果兩人在登記結婚的2小時後,賴生就被發現從夏姓地政士之子的住處,莫名墜樓身亡。因時機、地點都很敏感,因此賴姓高中生的母親質疑兒子遭謀財害命,控告夏姓父子。後來地檢署偵查終結,最後賴生的配偶夏男,針對殺人罪以不起訴處分。但律師提出啤酒內驗出「利多卡因」麻醉藥物,認為可能與賴生死因有關,期盼能夠再釐清。後來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得知,已將國人相關意見,彙整發交台高檢台中分署,請該署指派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 258 條規定,詳予審酌偵查是否完備,希望釐清民眾疑慮;並請台中高分檢署將再議案調查結果,陳報台灣高等檢察署及最高檢察署。而今天台灣高等檢察署台中檢察分署最新消息指出,已收到台中地檢署案卷,並分案進行調查,將會儘速處理。針對台中高分檢重啟調查,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靈通者六姐表示,賴生得知檢察總長高度重視此案,很開心,「謝謝檢察總長,請一定要為他洗刷冤屈!」
真愛見證! 老夫妻30年前申購百元有找「夫妻恩愛保險」 期滿可換錢
中國廣東一名網友小梁曬出父母當年結婚時購買的「夫妻恩愛保險證」,婚姻登記金保額表上寫著,每份保險費分為60元及90元人民幣兩種,前者珍珠婚(30年)、紅寶石婚(40年)、金婚(50年)可領取660元人民幣、1530元人民幣及3570元人民幣,後者則可以領取990元人民幣、2300元人民幣及5360元人民幣。中國廣東一對夫婦購買一份「夫妻恩愛保險」。(圖/翻攝自微博)從小梁提供的照片顯示,這份「夫妻恩愛保險」上印著「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廣西分公司」字樣,該份保險期限為1992年9月19日起至2022年9月19日止(金婚)。根據《瀟湘晨報》報導,小梁的父親是廣西人,多年前父母從廣西來到廣東打工,目前一家人已在廣東定居。在小梁的心裡,「父母雖然好像從來沒有特別的親密舉動,但是卻是無時無刻都在關心彼此」,父親去吃好吃的、去玩好玩的回程路上,都會念念下次要帶母親一起去。據小梁引述父親的說法,「當時父親每月收入是230元,購買的90元那檔次的」,去年梁爸爸和妻子結婚30年紀念日時,偶然想起來有這份保險的存在,「當時我爸媽跟我說的時候我也很驚訝,兩人怕不生效了,還特意去保險公司問了。父母在等待的時候,好多工作人員圍觀,表示沒見過這個,後來是有個負責人過來說是生效的,之前還有人兌現了」。根據報導,「夫妻恩愛保險證」是大陸在20世紀八、九十年代在各地推出的一款保險,不同地區的保費和保險金不一樣,在保險期限內如果夫妻二人保持婚姻,到期時可以領取相應的保險金,如果婚姻沒有存續,則只能退還本金。不過因為政策變動、保險單位被撤銷、搬遷等各種因素,有人要領取保險金時遇阻,針對小梁父母親的保險,中國人壽保險工作人員表示,當年確實有「夫妻恩愛保險」這個保單,但現在沒有了,如果已經到約定時間了,可以帶上相關證件,例如保單證、雙方身份證、結婚證等,到櫃檯辦理。櫃檯代收資料後,會以郵件或傳真的方式傳到承保地進行處理,具體內容按照合同來承擔。
男「戴手腳銬領」領證結婚 第一次見孩子淚崩…背後故事藏洋蔥
大陸四川省德陽市的什邡婚姻登記處近日發生了一幕令人動容的場景。一位戴著鐐銬的年輕男子胡某,流下了幸福和悔恨的淚水。這個故事發生在今年5月,胡某的未婚妻即將臨產,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他希望在強制戒毒期間能夠辦理結婚證。綜合陸媒報導,由於胡某身處強制戒毒中心,他的身體自由受限,無法親自前往婚姻登記處辦理手續。面對這一困境,胡某堅定地表達了自己的願望,希望能夠在特殊情況下完成結婚登記,以便能夠早日戒除毒癮,回歸家庭,履行一個父親的責任。在經過多方的協調和努力之後,6月2日,什邡婚姻登記處開啟了一條特殊的婚姻登記通道,為胡某創造了條件,使他能夠順利辦理結婚證。當胡某抱起出生不久的孩子時,他遲遲不願放下,眼中充滿了幸福和悔恨的淚水。這一幕感人的畫面讓人們深深感受到了他內心的喜悅和對過去錯誤的懺悔。胡某的故事充滿了勇氣和堅持,他用自己的行動向世人展示了一個人對於改變和幸福的渴望。他不僅追求自己的幸福,更重要的是為了孩子能夠擁有一個完整的家庭,他願意付出一切努力去戒除毒癮,成為一個負責任的父親。這種無私的奉獻和責任感是令人敬佩的。
妹妹結婚23年驚覺「多1個老公」 竟是遭親姊冒用身分證
太離譜了!中國有一名女子,被姊姊「冒名」登記結婚,自己被隱瞞20多年,赫然發現自己還有一個「老公」,提起訴訟後,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審理後做出判決,才讓這個問題得到解決。綜合陸媒報導,小華(以下人名皆為化名)和妹妹小紅是親姊妹,她有一個男友小周,1994年發現自己懷孕,卻因為身分證弄丟正在補辦,於是便隱瞞小紅,冒用對方身分證和男友登記結婚。小紅則和男友小韓在1998年結婚,直到2021年要申請家庭小客車搖號時,小華才坦承此事。這才發現,原來自己27年前就和姊夫小周「結婚」了,由於小客車搖號申請很急迫,另一方面,因為個人資訊都與網路同步,錯誤的結婚登記可能會給自己帶來財產、債務、繼承、名譽等多方面問題。於是,她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婚姻登記。小紅發現自己有2個老公。(示意圖/翻攝自pexels)法院審理後,確定妹妹被姊姊冒名結婚,因婚姻關係涉及民眾的身分權,法官找了小紅、小華、小周、小韓進行談話,小華當庭承認她曾以妹妹小紅的名義結婚。根據筆跡鑑定,結婚申請書中「小紅」的簽名並非是本人,勘驗後證明是由小華書寫。法院根據相關事實和證據,確認1994年的結婚是小華冒用小紅的名義登記辦理,同意撤銷這段婚姻。民政局在收到司法建議書後,經過充分調查,主動撤銷小紅與小周的婚姻登記。
男友拿不出40萬聘金 女方媽媽把戶口名簿藏起來「不給嫁」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最近有中國大陸女網友,上月22日在大陸民政部網站留言問,本來要與男友辦理結婚登記,但媽媽卻對男方開出了「40萬彩禮」的不合理要求,因為聘金的金額太高,男方付不出來;而女子的媽媽立場也很堅持,要求不給這麼多聘金,就不讓女兒出嫁,還把戶口名簿扣住,讓女子為難的問,「媽媽不肯給我戶口名簿,能登記結婚嗎?」這名想結婚的女子說,自己真的很想跟此生摯愛的男友結婚,但母親卻無理要求男方要付出40萬這麼高價的聘金才肯嫁女兒,並堅決說,「不給這麼多聘金,就不同意我結婚」,完全無視男方的經濟能力,根本給不出這麼多錢。女子聲稱,經過慎重思考,「我想要與男方結婚,但現在母親不肯給出戶口名簿。這種情況,有其他辦法可以讓我順利登記結婚嗎?」針對女子的困擾,大陸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回覆表示,依照《民政部辦公廳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當事人若無法出具居民戶口名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去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名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名簿影本,去辦理婚姻登記。而當事人未辦理落戶手續的,戶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去辦理婚姻登記。
人妻生完孩子想領生育金…遭拒才知「枕邊人重婚」 尪吐真相
中國上海松江有一名王姓人妻,最近生產完後欲領取生育金,結果發現魏姓丈夫和其他女子還在「婚姻狀態中」,也就是說有2個妻子,而且雙方都沒發現到丈夫的異常,直到此事才東窗事發。王女生產後前往社會保障中心領取生育金,結果被工作人員告知:「妳丈夫跟其他女子還在婚姻狀態」,因此無法領取。經查才得知,魏男先前和王女離婚過1次,隔年和尹女領證結婚,並育有1女,但2020年又聯繫王女重新生活,還辦理復婚手續。由於魏男工作需長年在外出差,一年回家時間很少,因此2名女子都沒察覺到有問題。對此,魏男坦言知道重婚犯法,他向王女提離婚後遭到拒絕,後又編造理由和尹女離婚。尹女不滿憤而報警,目前魏男因重婚被公訴。2名女子都不知道丈夫重婚。(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消息曝光後,引發一番討論,不少網友疑惑:「我就不明白為什麼登記的時候看不到是否結過婚,全國婚姻登記系統不能聯網麼」、「結婚登記不聯網嗎?那登記的意義是什麼呢?一個人可以在多地多次領證結婚?」、「復婚的時候為什麼能成功?這麼神奇的嗎?」另外也有許多人狠酸,「這證能領出來也挺好笑的」、「以後誰還敢結婚」、「有沒有可能民政局系統就是希望大家重婚,多生孩子」。
娶到不該娶的! 印度阿薩姆省逮捕童婚產業鏈1800人
印度當地一直有著嚴重的童婚劣習,甚至多次遭到聯合國點名。日前印度東北部的阿薩姆省(Assam)當地政府終於決定出手處理,一口氣逮捕了1800名童婚男性與相關的仲介從業人員。而根據聯合國資料顯示,印度估計有2億2300萬名未成年的童婚新娘。根據《印度時報》報導指出,印度阿薩姆省長沙爾馬(Himanta Biswa Sarma)表示,警方是在晚間進行逮捕行動,目前已經逮捕了1800名童婚男性與相關仲介的從業人員,其中包含了當地佛寺、清真寺協助婚姻登記的工作人員。沙爾馬也表示,未來會持續進行,更指出「通常童婚是因為未成年少女懷孕而結婚,但這也是造成母親與嬰兒死亡率居高不下的原因」。報導中指出,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曾於2020年估計,印度當地約有2億2300萬名未成年少女變成童婚新娘,將近每年有150萬名未成年少女結婚。而其實印度當地法令是規定未成年者結婚是犯法的,但這條法律時常被民眾忽視。報導中也提到,一份報告中指出,阿薩姆省當地20至24歲的女性中,有超過31%女性是在18歲前被迫結婚,而這遠遠高於印度全國平均的23%。
開放跨國同性伴侶婚姻登記 「沒有中國」原因出爐
內政部19日拍板開放跨國同性婚姻,唯獨排除中國大陸的同性伴侶。陸委會20日回應表示,目前兩岸婚姻須先於大陸結婚再於台灣辦理相關程序,如僅例外同意兩岸同性婚可在台結婚並逕行登記,將對兩岸異性婚造成不合理之差別待遇;陸委會將持續會同各相關機關,在取得國人支持與社會共識之前提下,妥適處理兩岸同婚議題。陸委會透過書面表示,考量兩岸關係及情勢之特殊性,兩岸條例對於中國大陸人士來台及取得台灣身份均有相關規定。目前兩岸婚姻須先於中國大陸結婚,經移民署許可來台團聚並於我國境線上完成面談,確認婚姻真實性後,陸籍配偶始得進入台灣再依相關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等程序。陸委會指出,兩岸人員往來頻密,以疫前為例,經移民署許可依各種事由合法入境台灣之中國大陸人士每年均超過數百萬人次以上。如許可已入境台灣之中國大陸人士可在國內結婚並逕行登記,即便每年只有百分之一的案例,逐年累積的結果也將對台灣整體政治、社會、環境及人口結構產生相當影響。陸委會接著強調,如僅例外同意兩岸同性婚可在台結婚及登記,則將對兩岸異性婚造成不合理之差別待遇。鑒於中國大陸人士取得台灣身分須考量之因素複雜而敏感,現行法規就兩岸婚姻程序之規定,係為確保台灣整體利益所採行之必要措施。陸委會最後說,陸委會為保障跨境同性伴侶權益,前配合涉民法之修正擬具兩岸條例民事章修正草案,惟憂心國家安全、我同性伴侶之權益無法受到中國大陸法律平等保障等問題,引發社會各界重大關切,國人意見極度分歧。且跨境同性伴侶因成立永久性結合關係所衍生之收養、繼承、財產等法律關係,仍須有完整法律配套方能因應。陸委會將持續會同各相關機關,在取得國人支持與社會共識之前提下,妥適處理兩岸同婚議題。
男婚禮後反悔…告懷胎8月女友「退還39萬聘金」 法院判決出爐了
大陸河南一名男子和女友交往一段時間後,匯了8萬(人民幣,下同,約新台幣35萬元)給女友當作「彩禮」,雙方隨後開始討論結婚事宜,女友表示等婚禮後再領證,沒想到婚禮後男子卻反悔了,提出解除婚約,並要求女友退還彩禮錢,近日法院判決曝光了。綜合陸媒報導,河南平頂山一名男子與女友相戀一段時間後,向女友匯款8萬(人民幣,下同,約新台幣35萬元),並在備註欄寫下「彩禮」,隨後雙方開始商量婚姻登記事宜,女友則表示等婚禮後再領證。沒想到婚禮後,男子竟反悔了,不僅提出解除婚約,還起訴懷孕8個月即將分娩的女友,要求其退還9萬元彩禮;期間女子多次傳訊挽回,但仍改變不了男方的決定。法院認為,男方的行為與支付彩禮的目的、功能相悖,違背了誠實信用的基本原則,也不符合當地的風俗習慣,遂駁回男方的訴訟請求。消息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這種男的不值得給他生小孩,身體可以慢慢養好,小孩和自己也不會被拖累一輩子」、「給8萬要退9萬,哪個銀行利息這麼高」、「生下來跟自己姓吧,出生公證千萬不要寫男方名字」、「怎麼會有這種男的」、「結了婚就計畫著生孩子了,果然變化無窮離譜,這人也離譜」。
高雄男想娶甜美越南正妹 婚宴當晚「索吻求歡」遭拒竟怒告婚友社
高雄一名蔡姓男子參加婚友社相親活動,到了越南看中了一位未滿18歲的黎姓女子,他希望能和對方結婚,並且對方再滿10天就成年可以結婚,不過猴急的他決定先在當地辦理婚宴,結果婚宴當晚他求婚太太遭拒嚇跑對方,讓蔡男怒告婚友社必須全額退費,但法官認為新娘跑掉並不是婚友社的關係,因此二審婚友社只須退還10萬多元,而男子全額付了23萬多元。台男迎娶17歲越南女,還沒認識幾天婚宴當晚就求歡對方。(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根據判決書顯示,2019年一名蔡姓男子透過婚姻介紹所,到越南的胡志明市參加相親活動,看中一名貌美的黎姓女子,對方甚至還差10天才成年,但蔡姓男子已認定要娶對方,因此向婚姻介紹所表達迎娶意願,對方告知黎女因長相漂亮需要多加1500美金(約台幣43000元)才可迎娶。蔡男當場答應,並付清相親行程的所有費用,甚至在2天後在越南當地和黎姓女子結婚,結果婚宴當晚蔡男與黎女求歡索吻遭拒,甚至嚇跑對方,讓蔡男要求婚友社換人並退費,更指控婚友社故意介紹未滿18歲的女生給他,是要害他違反當地法令無法結婚,要求婚友社退還總共23萬多元的仲介費用。但婚友社在法庭提供合約,上面明確寫出女方並未成年,甚至只要再等10天就能辦理婚姻登記的說法,因此認為不需要退還任何費用,法官也表示能因為蔡男求歡被拒就認定黎女想悔婚,且婚友社確實有協助相親、婚宴等作業流程,因此判婚友社只須退還8萬多元。蔡男不服決定上訴,二審高雄地院認為和一審相同,但少算了「文件認證及翻譯費」2萬2千多元,加上婚友社未能提出證據已完成這些文件的譯本,因此判婚友社要多還這筆錢,全案定讞。
女子遭親妹盜用身分證結婚「妹夫成合法丈夫」 20年後發現要離婚…民政局竟拒絕
比八點檔還扯!中國江蘇南京有一名女子花某,爸媽當年因為超生,無法為她的妹妹辦戶口,妹妹成年後無法登記結婚,只好偷用花某的身分證,結果妹夫成了姊姊的合法丈夫,直到20年後花某才發現此事,一狀告上法院。經過審理,結果也在近日出爐了。綜合陸媒報導,花某的爸媽當年超生,無法為其妹妹辦戶口,但妹妹成年後交了男友戴某,卻因為沒有戶口無法結婚,便偷拿花某的身分證辦理婚姻登記,領完證後就若無其事把身分證放回,這件事花某一直不知情,處於離婚狀態的她,在老家生活,養育2子,就這樣過了20年。花某發現自己竟和妹夫戴某登記為夫妻,從法律上來講,戴某就是她的合法丈夫,妹夫變成丈夫讓她無法接受,馬上到民政局要求辦離婚,沒想到遭到拒絕。民政局表示,花某之前在老家辦過離婚登記,所以無法再次辦理和戴某的離婚手續,她不服遂將民政局起訴至法院,要求法院判決民政局讓自己離婚。女子遭妹妹盜用身分證結婚,妹夫變成合法丈夫。(示意圖/翻攝自微博)經過審理,法院向民政局發送司法建議,事後民政局也撤銷花某和妹夫戴某的婚姻登記,花某也終於得到自己希望的結果。消息曝光後,引發一番討論,網友紛紛不解:「離婚只能辦一次?哪條法律?」、「民政局?有站在過平民這邊考慮過問題麼?」、「離過一次就不能再離了是啥意思?」
人妻剖腹生女兒 遭夫家「重男輕女」嫌棄不忍了:坐完月子秒離婚
婆媳問題不合,常常是離婚的原因之一。中國河北一名女子日前剖腹產生下女兒,卻因為夫家重男輕女,遭到嫌棄和排擠,婆婆不斷抱怨她偷懶不做家事,而且老公也不幫她說話,氣得她在坐完月子後就去辦理離婚,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根據《星視頻》報導,影片中可以看到,女子抱著相關證件來到婚姻登記處,配文稱「遇見一個挑事的婆婆,憑什麼作為女人的我一定要容忍、包容、看孩子、還要掙錢養家」。女子痛批,自己剖腹產生下女兒,但男方家重男輕女,老公的舉動也讓她心寒,只有80歲的奶奶不嫌棄她生的是女兒,每天拖著年邁的身子伺候她坐月子。她解釋,自己是因為剖腹產真的動不了,而不是矯情,這段期間她也終於清楚,下定決心坐完月子就去辦理離婚手續。女子坐月子期間,只有奶奶不嫌棄她。(圖/翻攝自微博)消息一出,引來一番議論,網友紛紛留言,「這種必須離婚呀」、「婚前看不清的人,月子一般還是可以看清了」、「離的棒,最看不慣重男輕女的人」、「恭喜脫離苦海」、「離得好,如果給單親家庭一些社會福利,肯定很多人願意生小孩」。另外,也有許多人表示,「生男生女是男方決定的,居然嫌棄女方生不出兒子,無知太可怕了」、「生不了男孩男方應該反省自己」、「冷知識:生男生女取決於男方」。
鬧婚、彩禮引發社會負面觀感 陸河南啟動「婚俗改革」
在大陸想結婚,「彩禮」、「婚鬧」等婚俗必不可少,但也增加年輕人的經濟負擔,以及造成社會負面觀感。近日「河南啟動婚俗改革」成為大陸網上熱搜詞條,網友紛紛喊贊成,不少地區的婚俗問題也迎來新變化。據中新網報導,大陸河南省政府網站25日發布消息,經地方申報、調研考察、綜合評估等工作環節,省民政廳同意將開封市等20個地區確認為全省婚俗改革實驗區。三門峽市湖濱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一位負責人表示,目前市、區相關部門正在研究相關文件,並走訪調研,積極推動改革工作。她提到,現在大操大辦婚禮的現象已經有所改變。一份1800多人參與的網路調查問卷顯示,2020年大陸人彩禮禮金平均6.9萬元(人民幣,下同)。浙江、黑龍江、福建、江西和內蒙古的彩禮禮金數更是超過10萬元。有網友表示,彩禮是心意,應該量力而行,還有網友認為,取消男方彩禮也應該取消女方嫁妝,減輕男女雙方負擔。此外,還有網友建議取消婚鬧和攔婚車等行為。有網友提到,「婚鬧真的不好笑,鬧新娘、鬧親家都很讓人不舒服」,一些地方扒衣服潑東西等行為甚至觸犯到法律底線。婚俗改革為何受到大陸普遍重視?廣東省人口發展研究院院長董玉整受訪時表示,基於男女雙方純潔感情的婚姻,漸漸變成討價還價的一種交易,衝擊人們的婚姻價值觀,這也是婚俗改革能夠引起廣泛關注的原因所在。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公共管理學院教授王叢虎則分析,「天價彩禮」現象出現,一方面是受到部分根深蒂固的傳統文化影響,另一方面則與現在年輕人對未來生活缺少信心有關,加上部分人有攀比心理驅動。王叢虎認為,婚俗改革主要應從基層著手,加強村委會、社區等單位的組織管理作用,潛移默化地進行「移風易俗」。此外,宣傳方面也可以通過電視劇、電影等文藝作品,正確引導社會觀念,樹立文明婚俗新風尚。
遭親妹冒用名字登記結婚 女子「一妻二夫30年」現況曝
太離譜了!中國有一名女子為了能登記結婚,竟然冒用姊姊的名字辦理,導致姊姊變成了「一妻二夫」,而且一直瞞著姊姊,持續了30年之久,法院近日審理這起案件,判決結果也出爐了。根據《四川法治報》報導,女子的姊姊在1989年7月結婚,由於她還沒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但是想結婚,於是在姊姊不知情的狀況下,用姊姊的名字和別人登記結婚,因為當時婚姻登記系統尚未完全建立,導致「一妻二夫」的荒唐事延續了30年。直到今年,女子才向姊姊坦白,得知真相後,姊姊和丈夫都感到相當困擾,家庭和睦因此也被嚴重影響,姊姊便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和妹夫的婚姻關係。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該案不符合撤銷婚姻的法定情形,姊姊更符合「重婚」的情形,但由於本人在整個過程毫不知情,應屬於被侵犯人身權利的受害者,不應承擔法律責任。法院在查詢相關檔案、詳細詢問當事人,進一步確認相關事實後,最終依法作出宣告當事人婚姻無效的判決,並向女子及其丈夫發出訓誡書,對2人藐視國家行政法規、破壞婚姻登記秩序、浪費司法資源的行為予以嚴肅批評,各方當人均表示服從判決,而姊姊也對妹妹的行為表示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