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主權
」「我的婆婆殺了我」愛女被霸凌輕生!父滑臉書才知死訊 悲求真相:女婿絕情斷聯
台北一名張姓人妻日前疑似長期遭婆婆霸凌,受不了壓力在臉書控訴「我的婆婆殺了我」後輕生。事件經過民眾大量轉發,獲得社會重視,有網友提出應立《婚姻專法》。但時隔3月,張女的家人仍等不到合理真相,因此選擇站出來,希望為愛女討公道。張女今年8月9日發文提及,結婚後每天都過得膽戰心驚、天天看人臉色,「活著真的很累,不是想死,是活不了了!」她控訴,時不時就會被言語霸凌,不小心說錯一次話就被無視和恐嚇,連想要正常一點的活著都不行,「偉大的婆婆,妳的業造成這樣的結果……謝謝指教,我不在就好了。」最後張女用最激烈的手段,結束了自己的生命。然而死後情況似乎沒有改善,張女妹妹在《爆料公社》透露,追問夫家半天才知道姐姐過世了,而且還被禁止碰遺體,甚至想看姐姐的手機都要簽借據,並且限期歸還。(圖/翻攝自張女臉書)事件經過媒體轉發,不斷發酵,有網友在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參與平台,提出應立「《姻親專法》,明文禁止姻親以話語、行為及傳統習俗,干涉婚姻雙方當事人,落實婚姻自主權及婚姻內人權」,成功超過5000人附議門檻,得以立法成案,政府必須在12月25日前,給予回應。但事發至今已經3個月,家屬仍沒有得到一個合理的真相。張女爸爸向《鏡週刊》悲訴,自己居然是從臉書才得知女兒死訊,而女婿只說「昨晚在樓梯間上吊」、「你要我道歉我可以」,對方整個家庭給他們的態度,感覺好像沒事一樣,讓他們非常不能接受。報導指出,張父表示,事發當天女兒與女婿為了婆婆的事情發生激烈爭吵,還曾透露輕生念頭,但女婿完全沒防護措施;後事辦完後,女婿竟說以後雙方連絡全交由律師,完全斷絕聯繫,連外孫他們都很難見到,「這做法不是很絕情嗎?」除了求事實真相,張爸也希望相關立法可以順利推動,讓女兒的死變得更有意義,不要再有類似悲劇發生。◎給自己一個機會:張老師專線1980、安心專線1925、免付費生命線1995。
防「婆婆殺了我」悲劇!5千苦媳「硬起來」 立法成案:禁姻親干涉夫妻
今年9月曾發生一起因婆媳糾紛,有名女子疑似因為不堪長期遭婆婆言語暴力,選擇輕生身亡,引起社會輿論廣泛討論。有網友因此在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參與平台,提出應立「《姻親專法》,明文禁止姻親以話語、行為及傳統習俗,干涉婚姻雙方當事人,落實婚姻自主權及婚姻內人權」。這項提案最新已達5014人附議,成功超過5千人門檻,得以立法成案,政府必須在12月25日前,給予回應。依照提案人在公共參與平台「提點子」裡表示,以此專法提案向「張○馨及曾經的張○馨們」致敬。提案人指出,即使到今日的婚姻,姻親(尤指公婆)的傳統觀念,多數仍把媳婦,當成過戶到自己家的「財產」,沒有與媳婦所「結婚」的人是老公,而不是姻親長輩的認知,在這個傳統觀念下,大舉施展家庭結構內的權力支配。雖然時代不斷進步,觀念不斷開放,但「婆媳問題」在各大離婚原因排行榜上仍居高不下,顯示大量婚姻當事人的其中一方,「對於姻親涉入婚姻的傳統婚姻觀念反抗無能」。現行家暴法、妨害自由罪及妨害名譽罪等,皆有未符合《姻親專法》項目的部分,探究其中原因,關鍵在於現行家暴法的法條,是以「騷擾、控制、脅迫」觀念作為標準;妨害自由罪的法條,是以「使人為奴隸或使人居於類似奴隸之不自由地位者」、「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觀念作為標準。提案者強調,現今姻親的「言語、行為」干涉,在目前社會姻親傳統觀念下,大多難以被認定符合上述觀念項目,所以提案盡可能以「實際事實」為項目,或抽換成「干涉、貶低」較輕說法,進行立案說明。而本案自2020年9月10日完成提案後,至今已獲5013人附議,有網友認為「媳婦不是傭人,不管怎麼嫁進夫家,婆婆本來就該不得干涉!」,但也有人認為「很多事情是民俗傳統觀念的問題,不是每件事都可以用法律來規定」。但不論外界意見如何,由於該項法案已達立法成案門檻,政府必須在12月25日前,進行回應。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張老師:1980安心專線:1925免付費生命線: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