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買房
」 買房 結婚婚後買房登記女方名!妻病逝「小舅子秒上門爭產」 專家曝3解決方案
「請問如何處理能維護自己權益?」1名網友發文求助,友人與老婆婚後共同買下一房,產權登記在女方名下,平時2人共同居住,因夫妻倆膝下無子,最近老婆因病過世,不料小舅子然跑來分房產,目前房子還剩15年約800多萬的貸款,朋友想留下這間房子自己居住,卻不知該如何解決。原PO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發問,「換帖兄弟A君,最近有房事麻煩,衷心請教諸位在線的房產大神!?A君與老婆婚後共同買下一房,登記老婆名下,自用共同居住,兩人無子,最近老婆因病過世,老婆弟弟突然跑來,要分房產,房子還剩15年800多萬的貸款,A君想留下這間房子自己居住,請問如何處理能維護自己權益?」貼文釣出專家回應,A君的太太過世後,其遺產將依法由法定繼承人繼承,若太太沒有遺囑,其弟弟即為法定繼承人之一,而房產作為遺產的一部分,依法應進行分割,加上房產尚有15年800多萬的貸款,如何處理這筆貸款也是需要考慮的因素。專家表示,首先A君可以與小舅子協商,希望對方能將房產的繼承權讓渡給自己,並承擔部分貸款,可以強調自己與太太共同居住,共同付出房貸等,懇求弟弟能體諒;若協商不成,A君可以考慮提供小舅子其他形式的補償,例如現金、其他財產等。專家進一步指出,若雙方沒有共識,A君可以提起訴訟,要求法院依法分割遺產。訴訟時,A君可以主張對該房產的貢獻,例如共同出資購買、共同居住、共同負擔貸款等,以爭取更大的分割比例。若協商與訴訟皆無果,A君可以考慮將房產出售,所得款項再行分割。若弟弟同意繼承房產,但無法承擔貸款,A君可以考慮將貸款轉讓給弟弟。
假離婚買彩券中2244萬「隱瞞沒告知」 「前夫」起訴提告…法院判分一半
江西省贛州市近期發生一起十分特別的法律案件,齊姓男子與陳姓女子原為一對夫妻,但為了符合買房條件,於是雙方申請離婚後買房,但還是同居在一起,經濟上甚至還有所牽連。但在離婚期間,陳女購買彩券後贏得人民幣500萬元(折合新台幣約2244萬元)的大獎,但卻沒有告知齊男。後續齊男得知後,便對陳女提出告訴要求分錢,法院後來也判決,要求陳女要分200萬人民幣(折合新台幣約897萬元)的獎金給齊男。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齊男與陳女原本就是再婚夫妻,但為了在保持公租房的資格情況下再購買小孩念書用的學區房,所以雙方協議「假離婚」,實際上離婚後兩人還是繼續一起生活。在「假離婚」這段期間,陳女花費人民幣2元購買一張彩券,沒想到直接意外中了人民幣500萬元大獎(稅後400萬元)。但是陳女並未將此事告知齊男。直到兩人後來就新購入的房產進行協商時,齊男事後才得知陳女中獎一事,隨即齊男便將陳女告上法庭,要求分錢。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兩人已辦理離婚手續,但由於他們持續共同生活,經濟往來頻繁,甚至共同經營估作業務,因此這段期間應被視為同居關係。法院也認為,兩人的協議離婚並非出於感情糾紛,而是為了家庭利益購置商品房,也由於兩人的經濟狀況相當,無法確定購買彩票的2元,到底是來自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因此,法院最終判決這筆500萬元獎金(稅後400萬元)應當由雙方平等享有,判決陳女需向齊男支付200萬元。一審判決出爐後,陳女對判決不服提起上訴,但二審法院駁回陳女上訴,維持原判。
媽寶男提1要求喊「怕媽有意見」她秒傻眼 結局曝光網全讚爆
許多情侶結婚後會開始考慮買房或買車,不過一名女網友近日發文感嘆,她與男友正在籌備結婚,兩人也討論到婚後要買房的計畫,豈料男友竟表示「自己要給家裡孝親費,沒有多餘的錢」,希望房貸都由原PO來繳,甚至要求房子要歸男方名下,讓原PO當場傻眼,雙方也因此吵到分手。貼文曝光後,立刻引起熱烈討論,許多人紛紛大讚原PO的決定。原PO日前在Dcard上以「男友要我房貸自己繳」為題發文,表示自己與男友正在籌備結婚事宜,由於男友的媽媽不喜歡她,因此她多次向男友強調婚後要搬出去住,但是近日討論到買房計畫時,男友竟直言「婚後可以搬出去,但我都要給家裡孝親費,沒有多餘的錢,房貸能不能你繳就好?」接著甚至大言不慚地說「那房子就歸在我名下吧,不然我媽會有意見」。該發言讓原PO相當震驚且失望,當場怒回男友「什麼都聽你媽的,你要不要乾脆跟你媽結婚?」結果兩人爆發激烈爭吵,原PO最後也憤而提出分手,感嘆「我知道如果是婚後買房的話房產會被歸為共同財產,但男友說房貸都讓我繳,結果名字還寫他,我怎麼想都覺得很不爽」。對此,不少網友看完紛紛留言大讚「還好你分手了」、「遠離媽寶,幸福到老」、「這到底是什麼軟飯男」、「貸款妳繳、房子歸他,這是什麼無恥至極的要求?」、「恭喜妳分手,好日子在後頭」、「妳是談戀愛還是扶貧?去哪裡認識這種奇葩?」、「他想免費賺一棟房給他媽媽欸」、「他是好兒子,但絕對不是好老公」。
婚前買房要妻「月付3千」!家事一起做 網全傻眼:別結婚了吧
一名網友日前在網路上發文詢問,表示他打算在婚前買房,房子的錢自己會全額支付。但想請妻子每月付3000元,當作繳房租,家事的部分則是2個人共同分擔,想詢問網友們這樣的做法行不行得通。貼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紛紛表示「所以你這是要徵假結婚的室友?」、「你就獨善其身的類型為何要結婚啊?」一名男網友近日在PTT上以「自己買房,老婆固定給房租合理嗎?」發文詢問,表示婚後買房的話,通常會被逼迫記在老婆名下。而婚前要雙方出錢買房也很困難,因此他打算自己先買房,費用自己全額付清。原PO表示,自己婚前買房完,會想要求另一半每個月支付約3000元,當作是繳房租「畢竟妳也有使用這間屋子,房貸也沒讓妳出」。至於家事的部分,則是2人共同分擔,薪水各自管「這樣離婚也不用擔心房子歸誰。」而他也詢問網友們「各位大哥大姐覺得我這個做法ok嗎?」並補充,他其實沒有結婚的打算「其實說是結婚,不如說是一種異性室友,也不用做那檔事,我只是假裝結婚給我媽交差。」貼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紛紛留言表示「不過話又說回來 如果僅是這樣有必要結嗎?」、「OK啊,前提是有人願意跟你結婚」、「你就不要結婚就好了啊!誰會為了房租3000結婚啊,想太多」、「你老婆覺得合理就合理,我們覺得合不合理沒用」、「真的很少女人會接受這樣的制度。通常會覺得沒有在你身上得到依靠(感情&金錢),跟你結婚根本自找苦吃」。
婚後買房公婆變超勢利!嗆「娘家不關妳的事」…老公成防老工具 她高EQ看清:別被傳統綁架
婆媳問題自古以來時常存在,至於該如何從中調適,也相當考驗EQ。一位人妻透露,剛結婚時有關婚宴的一切她都認同老公賺錢辛苦,因此就都選擇最便宜的,但後來才發現公婆超勢利,從不過節的2人突然都要過之外,送的禮物不夠好還會被退回,好在人妻早已設下停損點,看清一切。原PO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表示剛結婚時老公希望她體諒賺錢辛苦,而她也同意婚宴、喜餅、金飾都選擇最便宜的,就連當時的聘金都在計較。不過就在訂喜餅時,「婆婆卻說自己的親友會包比較多錢,所以要送比較好的喜餅,然後女方喜餅依然是最便宜的」,然而這些原PO都放在心上。她指出,婚前老公接受了婆婆的頭期款買了房,且僅距離公婆家不到5分鐘的車程,就是希望老公可以隨時回家看2老,甚至想過要搬去一起住。不料,索討不成竟成了情緒勒索,原PO表示這10年內每個月都上演一次。「公婆又很勢利,送的禮物如果不是貴的好的就會被退回」,指出2老生兒子是為了育兒房老概念,「婚後就是開始收割的時候了。」原PO補充,從來不過節的公婆,在婚後什麼都要過,「不但要吃飯還要禮送蛋糕,要是少了還會被罵」,她也透露還好在結婚第一個月就發現不對勁,先黑化起來。同時她也發現老公是對家庭非常沒有責任感的豬隊友,不但沒有給原PO家用、出門就跟不見一樣,對她更是相當小氣,「想也知道即便生小孩他是絕對不會出錢更不會陪伴」;但她跟老公唯一有共識的是,知道生小孩會造成更多婆媳問題,而他們也想將感情淡薄的家庭問題停留於此。她相當堅定自己的立場,從不搭應婆婆的任何要求,「一年頂多除夕見到面,也有過除夕不想去就不想去的,其他節日我也不參與了,讓他們三個尷尬過」;公公甚至說娘家的事是原PO弟弟要處理,與她沒關係。原PO痛批公婆總是在道德綁架,「我的父母辛苦把我們養大,孝順他們才是應該做的」,指出公婆若要人養老就去找老公,「我就是這麼足夠做自己,如果婆家對我不錯我也會相對回應,在一開始就足夠不尊重我那麼以後婆婆就指望兒子幫她長照吧!我是不管」。最後,她用高EQ思維向遭遇相同的人說,「不要忘了自己是一個獨立個體,要有自己的事業要獨立,沒有誰能左右你的任何決定,也千萬不要被傳統綁架,好媳婦名聲並沒有帶給我們什麼好處,怎麼樣都是外人」。文章一出,網友紛紛留言,「哇!妳好快就設停損點了耶!那即使還有遺憾,但少賠就是賺,保持距離沒有當面衝突就已是最好的尊重,其他的真的沒必要。」、「妳值得更好的」、「都民國112年了,還有這些守著傳統陋習的人,傳統真的要不斷進步,而不是說著傳統之名,實則壓榨貪婪」、「將小孩視作防老工具 不配為人父母」。
結婚別急著買房!家事律師揭「殘酷5真相」勸:先衡量自己的離婚實力
結婚買房是許多人的夢想,但家事律師梁維珊在臉書社團「家事律師的鬼故事」建議,婚後不要堅持買房、不要當房貸保證人,因為「你的婚齡可能比房貸時間還短」,並列出5個重點,分析婚姻一旦走到離婚,將會遭遇哪些嚴峻的現實挑戰。一、 房貸保證人不列入婚後債務,不會讓你的財產變少,除非跟銀行簽貸款契約的主債務人已經違約若丈夫買房登記在老婆名下,丈夫為債務人,老婆當保證人,雙方如離婚又假設房屋價值2000萬,先生還有1200萬房貸,且除該筆債務沒有其他財產,妻子一旦被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就要給丈夫1000萬元現金。此外,若丈夫不繳1200萬房貸,妻子也因為保證人緣故,還是要幫對方還。二、 房子登記在你名下,但扣除房貸債務後要分現金給對方,最後只好賣掉房子,對方如果有誠意,請依法做夫妻贈與。假設婚後買的房屋登記在太太名下,貸款也由太太繳,一旦離婚並面臨剩餘財產分配,太太就要拿出房產扣掉房貸後剩餘的一半價值現金給對方,若不足,只能賣房變現。如果老公有誠意,最好買房時就把房屋贈與給太太,未來即使離婚,該房產也不會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三、合宜宅便宜,但有限售令,在限售期間無法做資金流動,還要分配財產給對方,最後只能法拍一旦名下有房,在剩餘財產分配要拿出鉅額現金給對方,若現金不足想賣房,就會因房子是合宜住宅,無法在限售期間出售,最後恐淪落遭法拍下場。四、父母出的頭期款或贈與最好依法完稅,不要為逃稅最後變成夫妻財產分配部分父母為規避贈與稅,會在子女婚後買房時幫出頭期款。但若沒有繳贈與稅,這筆錢在孩子離婚時很可能被法官認定為婚後財產,列入剩餘財產分配的計算。五、婚前買的房,婚後拿自己薪水付貸款,這筆帳銀行記的清清楚楚,以後付的貸款變成對方可以分配的數字婚前買的房雖不列入婚前剩餘財產分配計算,但婚後繼續付的房貸,在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時,都會被列為婚後的收入。梁維珊強調,人不能被社會「一個成年人應該有的樣子」的框架限制,每個人的人生都是獨特、無法貼上複製的,尤其是上千萬的負債,不是每個人都能承擔到最後一刻。所以婚後買房問題,最好還是先請教律師,與計算婚後的各種開銷,畢竟婚前婚後的各種差異與壓力,足以消滅所有愛情、激情與親情,最後可能只剩婚外情。買房前,先衡量自己的離婚實力。
婚後買房育兒全面「AA制」 妻想買車凹尪多出一點被罵「騙錢」她氣炸
很多情侶、夫妻為了不想為了多出錢有吃虧感,面對金錢消費會採取「AA制」,但看似一人一半、誰也不欠誰的「AA制」,其實如果雙方溝通不良,還是容易求公平不成,惹來一肚子氣。一名人妻上網抱怨,她和老公買房、育兒都是AA制,現在家裡的老車想換新,車貸的部分她願意負擔46萬,希望老公能多出一點,把剩下的84萬元付掉,但卻被丈夫怒轟她「騙錢」,讓她超無奈。原PO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指出,她和老公婚後育有兩子,一個兩歲半、一個一歲;日前夫妻倆買了房子,兩人分配頭期款和房貸,雙方各出一半,平常兩個孩子的育兒費,也是一人一半。現在原PO提出,因為家裡多了小孩,希望把車齡高達30年的老車換掉,跟老公討論去年買的車子,她來負擔46萬元,剩下的84萬元由老公付,結果這樣的提議,竟被老公砲轟她「騙錢」。原PO說,老公原本開的是親戚送的30年車齡舊車,車況並不好;她考量有了孩子,為了接送外出方便,希望換成七人座的休旅車。但老公卻一直認為,開舊車就好,但在去年還是妥協牽了新車。後來原PO因為要開始負擔房貸,便希望車貸的部分,老公可以多付一點,「但車子他也要求我付一半,我就說,很多男生20幾歲就自己買車,為什麼我要幫你付錢」,沒想到老公居然回嗆她,認為車子是原PO堅持要買的,「說我在騙他錢」,讓,原PO無奈表示,「小孩我們也是一人付一個的錢,房貸我也一半了,我不知道我到底坳他什麼了」。文章曝光後,不少網友留言表示,「同時支付房貸和車貸,又要養2個超小小孩,壓力好大」,但也有人認為,「他沒說錯,要求換車的是妳,付多一點或一半是合理的!但妳們在這方面二個人都算很清楚,談錢是很傷感情的,只會越算越清楚」。
存款80萬難買房 女友媽提議「婚後住娘家存頭期」…他掙扎、網讚翻未來丈母娘
身為丈母娘,開出這樣存錢買房的條件,身為男生該接受嗎?一位男網友日前投稿臉書「靠北婚姻2.0」,分享他跟女友交往2年,兩人都有結婚共識,但女友媽媽就來問他存款多少,有沒有買房規劃?一聽到男方身上只有約80萬存款,就開出了2個敦促他婚後買房的選擇,讓身為準女婿的他陷入為難。但貼文一出,不少網友多力挺這位準丈母娘,覺得女方母親的想法很偉大,並鼓勵原PO「這是一門好親事,趕快結婚吧!」原PO表示,他與女友交往2年,與女方家人關係不錯,並自認逢年過節的禮數都有做到。但後來雙方談到婚事,他便意外接到女方媽媽的電話,準丈母娘劈頭就問他身上存款多少?原PO坦白身上的存款大約只有80幾萬,女方媽媽也直言,原PO這樣的存款數很難給女兒安全感,而去如果想要婚後買房成家,除非有長輩幫忙,不然根本買不起房。後來為了婚後成家問題,女友媽媽給了原PO兩條路,第一是要他自己想辦法,湊足頭期款買房,第二條路是婚後跟太太,一起住在女方娘家,邊住邊存錢再買房離開,獨立成家。女友媽並解釋,自己會這樣要求,是因為自己年輕時被公婆刁難過,不願女兒婚後跟公婆同住,以免衍生婆媳問題。且這位準丈母娘還承諾,如果原PO跟女兒婚後願意住娘家,她願意負擔兩人住娘家的生活開銷,還會把原PO當親生兒子看待,只要求他認真存頭期款買房,再跟女兒出去成家獨立。但現在讓原PO掙扎的是,女方媽媽要求他,去跟自己爸媽說,他是婚後「自願」住娘家的,讓原PO十分苦惱地說,「我不知道怎麼對父母開口說這件事,為何現在結婚長輩態度這麼強硬而且沒有通融餘地?」面對原PO的煩惱,許多網友紛紛力挺這位準丈母娘,直呼「這樣的岳母很棒耶,體貼她的女兒也體貼到你,這是一門好親事,趕快結婚吧」、「可能身為女生本身也有女兒,我完全可以接受這位母親的說法,而且可以接受一起住,等於分擔你們的大部份開銷,真的很偉大。」不過,也有人表示,「呃!我不會答應過去住,兩人的婚姻就讓彼此自己去承擔,出去租房子慢慢努力也沒關係,畢竟有些事情,說得容易做得難,不要一起住之後問題一大堆,挺麻煩的」、「房子買不起可以先租房,結婚就要自己在外面建立一個家」,認為原PO結婚後可以誰也不靠,與女友自己過自己的生活。
說好婚後買房自住…尪卻反悔「想全家一起住」 她掙扎「該離婚嗎?」網全這樣勸
俗話常說,婚姻不是只有兩個人的事,血淋淋的鐵證又加一!一名女網友上網求救問大家,她與和男友交往八年,後來登記結婚。但當初婚前,她知道老公也跟她一樣,都想要「一個家」,可是婚後要買房才發現,原PO想要的家,是只有她跟另一半的家;但老公想要的家,是除了太太之外,還有他原生家庭成員,全家人一起住的家。由於雙方對買房後,「誰可以一起住」的共識出現嚴重分歧,讓他無奈問大家,是不是她除了離開就沒別的辦法?原PO在《Dcard》指出,她與另一半交往八年多,日前已登記結婚,雙方當初都有共識,婚後要買房子,希望夫妻兩人和貓一起住就好。但近日婆家不斷看房,希望老公可以幫忙負擔頭期款和房貸,老公認為被夾在中間很為難,也想要兩邊都能滿足,但原PO覺得,要老公一個人去扛兩邊房貸,這不可能的,也就是說,老公必須要在婆家和她之間做選擇。她難過地問大家,是不是她除了離開,已經沒有別的辦法?對於原PO的煩惱,有網友就直球追問,怎麼都交往了8年,甚至登記結婚,婚後才發現雙方對未來沒有共識?原PO則說,雙方本來有共識兩人「一起努力買一個家」,但最近老公可能和家人工作「被洗腦」,整個人立場明顯倒戈,讓她十分無奈。原PO也提到,她和婆婆處不來,就算買透天,也可能無法生活在一起,強迫同住也只是延後離婚。對於原PO的困境,有網友就建議,「我是妳我會再問他一次,如果經濟許可就直接買房,但如果他一直反反覆覆,我會算了」、「我覺得妳可能要給妳先生但書、有妳就沒有他們」、「如果沒有共識,就放手吧」。
24歲正妹因這事自卑…反對「男友婚後買房」壓力大到崩潰 過來人吐辛酸
台灣低薪問題日益嚴重,加上房價高漲,讓年輕人苦不堪言,甚至為此爭吵不休。近日一名女網友透露,哥哥和女友交往4年多,最近打算結婚,婚後想搬出去外面住,但女方認為自己的薪水微薄,沒辦法幫忙付房貸,因此備感壓力,2人多次為此事爭吵,讓她忍不住好奇「會有人因為另一半薪水低就不娶嗎?」原PO日前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我哥跟他女友在一起四年多,哥哥是國營事業員工,一個月約六萬,他女友是外面小公司行政職,也有準備國營考試,但一直都沒上。哥哥30了,目前有想結婚的念頭,因為他們感情一直都很穩定,女友也都很貼心,很會照顧哥哥,平時會幫他買保健食品,洗貼身衣物,幫他打理一些生活上的事情」。貼文提到,男方家人都很喜歡女友,「很禮貌,給人印象也很好,她跟我們家一起出去玩很多次了,每次邀請她來家裡吃飯,她也都會主動去洗碗。我哥的意思是希望自己買房搬出去,但他女友知道自己的薪水可能幫不上什麼忙,自己說願意住家裡,他女友現在24歲,存款好像約30萬,至於小孩沒打算要生」。原PO表示,「哥哥想買房的念頭很強烈,他平常也沒特別會花什麼,所以他覺得能買房,也沒打算讓女友負擔,但他女友現在覺得買房後壓力會很大,怕以後兩個人生活品質會變調,雙方現在僵在那邊…」。女網友補充,未來大嫂外型亮眼,「但因為薪水問題,她自己蠻自卑的」,甚至一直擔心會被拋棄。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留言「沒工作或工作一般真的會自卑欸,我就是這樣,常常因為這樣覺得男友會拋棄我」、「跟她的家庭本身有關,但的確會有,然後婚後有些男生看的這點,一直認為自己高高在上,對老婆極度差」、「24歲收入不高,彼此都可能不介意,但經濟需求會隨著買房生子逐漸增加」。
岳母放大絕!逼簽「超扯婚前契約」 全網暴動喊退婚
結婚是人生大事,情侶交往大多都是朝這個目標前進,但現實並不總盡如人意,也會出現意外不到的事情,讓人重新考慮要不要結婚。一名男子預計這個月就要結婚,但準岳母卻在此時逼他簽一張「婚後財產同意契約」,其中的3個條件讓人超傻眼,連網友看後都叫他快點放生女友!男子在臉書「靠北女友2.0」發文表示,和女友的婚期就在1個多月之後,日前到女方家中吃飯,飯後自己到廚房洗碗,準岳母卻在此時拿給他一份「婚後財產同意契約」,而且還是彩色版,要叫他簽下這份內容相當驚人的契約。(示意圖/Pixabay)男子表示契約第一點,規定自己婚後每個月付給岳父、岳母2萬元,當作是孝敬他們的費用。第二點,婚後買房不能用男子自己的名字,而是要「夫妻共有」,但老婆不用付房貸,而是男子要自己一個人負責。第三點,雖然房子每一分錢都是男子所付,但離婚要無條件放棄房子所有權。原PO看後相當傻眼,問準岳母能不能給他一點時間考慮,沒想到準岳母竟回:「沒關係,等主桌我會請主證人用正式書面給你!」不過她也解釋,明白男子看後會覺得不舒服,但還是怕他將來不對自己的寶貝女兒負責。準岳母逼原PO出錢買房,不僅夫妻共有,離婚還要無條件送老婆。(示意圖/Pixabay)原PO表示喜帖、餅、場地全都準備好了,但準岳母卻在此時祭出這一招,簡直就像是演八點檔一樣,「若結婚當天叫我簽,我會在30桌所有人面前撕給妳老母看!」PO最後大嘆,「我是遇到詐騙集團?」網友看後留言一面倒,紛紛表示「好像在賣女兒」、「退婚吧」、「支持婚禮當場撕,記得上影片」、「想去參加你的婚禮」、「還有時間,現在停損還來得及」、「擺明當你盤子」、「像母女檔仙人跳」、「我會說我每個月燒5萬給你享清福」、「轉身離開唯一解」、「看當場撕掉後,女方媽媽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