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議價
」 唐鳳 數位部 媒體記者節柯文哲肯定第四權 暗諷正副總統不受監督
今(1日)天是記者節,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在臉書發文,感謝記者對於公共事務以及施政的監督,同時也藉由此機會大酸民進黨。柯文哲稍早於臉書發文指出,今天是記者節,誠心感謝記者朋友監督我們一路以來的施政,督促我們即時發現缺失並改進,傳達我們的信念與施政行動,呈現各項建設的成果。話鋒一轉,柯文哲提到,很羨慕700多天不受訪的總統,讓黨工在記者室「演」記者提問的副總統;一年砸20億國家預算下部會廣告,讓特定媒體獲得大量行銷標案。媒體本來代表公眾監督政府,現在則是監督在野黨。柯文哲直言,傳統廣告收益減少,數位平台長期無償使用新聞內容,卻獲得巨額廣告收益,「媒體議價」也成了媒體能否存活獲得合理分潤的重大挑戰。但政府豪擲200多億成立的數發部所做的專題報告,連執政黨立委都不滿意。這時政府該做的,是推動立法扭轉這樣不公平的局勢,才有獨立、不受當權者與資本裹脅的媒體。
耗時3月卻未有實質內容 范雲批數位部讓媒體業界乾等
數位部昨(29日)提出「數位平台與媒體議價」專案報告,總結出國際立法趨勢與效應、立法架構與主管機關,但內容未提解方和業界共識,僅有國際趨勢。立委范雲直指,數位部花了3個月的時間心血、卻僅產出未有新進度的結論與建議,喊話部會拿出決心,不要讓媒體業界持續乾等。范雲今日透過新聞稿表示,她樂見報告盤整國際間所循之政策模式與國際趨勢,這些足以成為台灣未來討論政策模式的借鏡,但整份報告僅是資料的搜集整理,隻字未提攸關媒體議價制度立法的關鍵議題,她說,對於「如何因應不同政策方向造成的影響」、「依台灣的媒體與數位產業生態及法律架構,哪種模式比較可行」和「若立法後數位平台採取反制作為,台灣如何面對」等具體立法方向的立場和態度,實為可惜。范雲指出,數位部雖然在報告最後,給出主要兩點結論和建議,包含「持續關注國際立法趨勢與效應」、「思考立法的出發點以便定位立法架構與主管機關」,然而這兩點建議,早已是關注此議題者的共識,她已多次提醒數位部要跨部會協調合作,但花了3個月時間卻僅產出未有新進度的結論與建議,「這不是讓關注此議題、切身相關的媒體業界持續乾等?」范雲表示,媒體議價在國際間也是新興議題,台灣不能僅觀察國際行動,而在國內立法無所作為,媒體業界期待的是政府提出未來的立法方向、願景,更重要的在於期程,而非資料整理與空泛建議,呼籲數位部拿出解決問題的決心,本會期盡速提出院版、交付立法院審查。
媒體議價法被轟沒動靜 數位部:月底啟動第三輪對話
數位部將在本月27日掛牌滿一周年,但被批政績無感、打詐無力,媒體議價法更毫無動靜。對此,數位部今(24日)回應,該內容有所誤解,目前已進行兩輪、6場對話,Google已提供3年3億元共榮基金,目前正與新聞業說明申請方式,預計本月底將與文化部、通傳會啟動第三輪對話,謀求各方共識。數位部表示,有關社會關心大型跨境數位平臺與新聞業共榮機制進度,行政院在跨部會小組努力下,由數位部主責的對話平臺,已經進行兩輪共六場對話,期間Google已提供3年新台幣3億元共榮基金,目前也正在對新聞業說明申請方式。數位部與文化部、NCC並預計本月底啟動第三輪對話,謀求各方更多共識,目的正是希望共榮機制能夠持續向前推進。數位部指出,行政院在跨部會小組努力推動大型跨境數位平台和新聞業的共榮機制,推進立法須先提出草案,但草案涉及立法路線與機制,亟需社會共識,新聞業、相關學者或立委都會提出看法,對於應採澳洲議價模式、基金模式(包含是否課徵數位稅等)、歐盟著作鄰接權模式,看法分歧,尚未聚焦。對於產業人士透露大型數位平台願意遵守法令,數位部指出,尊守法令,是否能夠確實帶給新聞媒體更多資源,值得社會共同思考,以年初歐盟國家捷克為例,修正《著作權法》後遭遇挑戰,Google認為捷克的修法,將導致其在境內服務存有法律風險,因此在遵守該國法律前提下,暫時停止Google新聞的編輯推薦、Showcase等相關服務。另外,加拿大今年新立法《線上新聞法》8月1日施行時,Google與Meta便宣布「基於法遵」,中止加拿大使用者透過其相關服務獲取新聞內容,甚至將加拿大新聞連結刪除,因此,透過輪對話凝聚社會共識、找出適合新聞業和大型數位平台共榮的機制和方向,實為涉及是否立法、如何立法的重要進程。
數位部掛牌將滿1年 李彥秀:別讓抓周淪為抓瞎
行政院數位發展部於2022年8月27日正式掛牌,如今已即將滿1周年,遭質疑未有政績。國民黨台北市議員、2024立委參選人李彥秀今(24日)表示,點麵線平台、領六千元系統,這就是台灣數位升級,並向數位發展部長唐鳳喊話,別讓數位發展部「抓周」最後淪為「抓瞎」!李彥秀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數位發展部掛牌將滿一年。一年前,蔡英文總統承諾,將帶領台灣邁向「數位國家、智慧島嶼」。數位發展部作為國家數位轉型的引擎,強化全民協力、共創共融,邁向「民主典範、智慧國家」願景。李彥秀指出,首年,數位發展部統籌210億元預算(相當於文化部一年預算),設6司2署還加上「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且給予極大的用人彈性,採用「大幅提高約聘比例」、「工作經歷為主」機制,600名員額中有300人以約聘方式晉用。要人給人、要錢給錢、要彈性給彈性!但一年後,數位發展部交出點麵線平台、領六千元系統的成績單。數位發展部成立將滿一周年,李彥秀質疑未有作為。(圖/李彥秀臉書)李彥秀表示,說資安即國安,但迄今公務機關個資外洩查不出問題,近三成外館資安不合格;不談遠在天邊的彩虹,最讓民眾詬病的詐騙橫行、資安保護、媒體議價法草案一事無成。數位發展部承諾「已攜手金管會與數位平台溝通,在臉書投放金融廣告,須出具證明是合法立案的金融機構。」結果詐騙廣告越來越多,從張淑芬、胡睿涵、阿土伯到郭台銘無一倖免。李彥秀指出,三個月前,民眾在誠品購買《阿共打來怎麼辦》一書,接到聲稱來自書局回訪,電話中頻頻強調「中國武統是必然」。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得知後要求徹查,數位部立馬會同警方到誠品大動作檢查,遭譏為「個資洩露、網路詐騙無動於衷,點麵線部長一聽阿共要打過來,就醒來了」。李彥秀表示,「這就是台灣數位升級,邁向數位國家的馬達(MODA,數位發展英文縮寫)?」一年來,除了「明星部長」外,數位發展部始終找不到「政策方向」、「發展框架」與「數位疆土」,更別說推動台灣發展次世代AI人工智慧、運算能力以及協助企業數位轉型,數位發展部淪為「雷聲大雨點小」的無頭蒼蠅,「爾俸爾祿、民膏民脂」!從「天才駭客」到「天才IT大臣」。李彥秀最後喊話「要救台灣之前,請先救救數位發展部毫無目標的運作與大腦吧。唐鳳部長,請別讓數位發展部『抓周』最後淪為『抓瞎』!」。
立委召開數位平台媒體議價公聽會 數發部:支持新聞有價
立委范雲、張廖萬堅及林楚茵辦公室今(15)日就「數位平台和新聞媒體議價」議題召開公聽會,邀集相關政府部門、新聞媒體、專家學者、數位平台、以及第一線產製新聞的媒體業勞工代表提供建議,討論如何建立最適合我國環境的平台與媒體分潤機制。數位發展部也派員到場,表示支持「新聞有價」概念出發,也將持續協助新聞產業與大型數位平台業者溝通協商。范雲指出,數位時代來臨,大型跨國平台如Google、Meta,長期在搜尋引擎、社群媒體上,無償使用媒體產製的新聞內容,又同時佔去國內七至八成的數位廣告,近乎壟斷國內的數位廣告市場。根據由文化部補助的「數位平台對出版業新聞媒體之影響」調查結果:近五年間,雜誌出版品收入衰退約20%、雜誌廣告收入下滑近80%。在營收概況方面,近十年報紙的營收一路減少至將近50%。「新聞媒體業出現生存危機,若不設法改善,恐導致監督政府的第四權之死。」范雲表示,目前世界各國「新聞有價」的共識已成形,如澳洲已訂定強制議價的專法,歐盟則採取著作權延伸的模式,於2019年通過法案「數位單一市場著作權指令」,賦予新聞媒體業者就數位平台線上利用其新聞出版物的行為財產權等相關權利。台灣過去在有線廣播電視法中,也明定系統業者每年按營業額百分之一,提繳至主管機關成立之特種基金,用途包含捐贈公視、補助偏鄉架設有線電視網等,以維護民眾收視權益。曾為媒體人的林楚茵認為,去年12月數發部舉辦四次新聞業者、數位平台的對話會議,可惜雙邊對話沒有聚焦,說明提出媒體議價法刻不容緩。她強調,立法目的是由政府建立對話機制,但是政府不能介入協商,應致力讓雙邊對話回歸市場商業機制,得到滿意的協商結果。但她坦言,部分跨國數位平台在台灣沒有商業據點,所以這部法案最困難的是執行面的問題,需要社會各界的意見激盪。台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國瑋強調,立法是使數位平台與媒體對話的必要手段,政府在其中應積極推動。其中分潤機制、或者成立特別基金等模式皆持開放態度,惟應必須在透明、獨立、公正的機制下,訂定合理分潤或分配比例金額。國立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林照真教授則指出,儘管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的協商機制需要建立,目前台灣媒體以「公會」為主的模式,較難開展平台和個別媒體的具體協商。她建議,各家媒體應指定專人,一方面進行資訊收集,一方面也代表公司成為協商窗口,方有助於協商的實質推動。主管機關數位發展部今天亦到場說明工作進程,以支持「新聞有價」概念出發,這段時間持續協助新聞產業與大型數位平台業者進行溝通及協商,相關法律制度與配套之研究亦將列為優先工作項目。數位平台業者Google、Meta,今日因故不能到場,以書面資料表示,肯認新聞內容的價值,並支持數位內容的發展。
新聞媒體議價法 將進入立法程序
新聞議價第一次走入立法程序。有關新聞媒體議價,國內新聞業者已與大型跨境數位平台完成首波對話,多位國內法律、新聞學者也推出《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草案》。根據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透露,新的立法院會期,多位跨黨派立委將提出新聞議價相關草案。《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草案》由政治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草擬,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昨與多位學者召開線上記者會表示,經聯絡、相互溝通理念後,將委由民進黨立委范雲在新會期提案,立委林楚茵也將提出相關版本;國民黨立委李貴敏則與21世紀基金會合作,要提出一部較為全面性的數位平台治理法案,其中有關新聞議價的部分,也有融入民間版本的新聞媒體議價法。王立達表示,媒體議價草案以促進媒體與數位平台談判為宗旨,會分多階段促進談判協商程序,避免協商沒有結果、淪為空談。若進入仲裁階段,法案會要求提供議價相關資料,像是廣告收入、流量、點擊率等,藉由仲裁後確定應該給付金額,同時可以做合理調整。林照真強調,美國、加拿大、英國、澳洲都有訂定新法,保障著作權,但台灣媒體相對年輕,沒辦法保障平等跟大型跨境平台議價,立法是唯一辦法。林照真說,在立法之前也必須做準備,媒體間需要整合。此外,現在都用公會組織協商,但公會在過去是鬆散的,也沒有面對這麼大議案的經驗,要協調出專責人員,集中推動法案。林照真強調,媒體健全發展攸關台灣新聞民主,期待不同黨派的朝野立委,能體認「新聞有價」的前提下,進行政黨合作,讓該法案能在本會期順利成案。
協調數位平台與媒體溝通 首場對話於29日正式登場
媒體業要求跨境大型數位平台分潤的訴求,行政院10月底決定一個月內,促成數位平台與新聞業首次對話。據悉,首場對話會將在29日登場,之後陸續舉辦四場對話,聚焦雙方訴求。行政院10月底前召開跨部會會議時,政委吳政忠定調,有關媒體議價先推雙方對話,於一個月內促成數位大型平台業者與廣電及平面的新聞業者,進行首次對話,將由數位部、NCC(通傳會)、文化部合力建立對話平台,鼓勵兩造對話,促進共榮。目前文化部、NCC及數位部初步敲定,大型數位平台業者與新聞業者於11月底到12月初,進行四場對話,由Google及臉書分別與電子媒體及平面媒體溝通。首次對話有望於29日登場,場次也有可能增加。至於出席的新聞業代表,官員表示,將由文化部、NCC各自尋求產業推派,會以參與公協會的媒體為主,最終名單仍未確定;訴求部分也仍在蒐集階段中,有機會觸及計算損失。知情人士說,之所以會分四場,是希望媒體業各自的訴求能更聚焦,畢竟不同類別的新聞業會遇到的問題不盡相同,要先了解彼此意見,才能凝聚共識,之後也會繼續在跨部會會議上討論。據了解,若能藉由對話凝聚雙方共識是最好的;僵持不下時,可能就需要以「其他手段處理」,政院高層先前即坦言,「立法不排除是解決手段之一」,而參考民間草案的可行性頗高。
媒體議價行政院跨部會會議明召開 傳將聚焦這些議題
針對媒體要求跨境大型數位平台分潤議題,數位部長唐鳳日前透露10月底將有「輪廓及方向」。根據本報掌握,有關媒體議價的行政院跨部會會議,將於25日召開,會上除公布產業損害調查報告,還將聚焦釐清產業訴求,包含分潤金額、派誰做代表等,同時也不排除觸及後續至少4種推動模式的討論。25日跨部會會議由行政院政委吳政忠主持,文化部、數位部、通傳會(NCC)等單位皆會派員出席,這也是行政院針對媒體議價召開第四次跨部會會議,希望藉此了解彼此進度。唐鳳日前就表示,要端視媒體到底損失多少廣告收入,各方提出的金額也要對齊,才能計算出用哪一個模式可行。在需要立法的前提下,參考民間草案可行性高,惟新聞協商資格的登記認定仍需要斟酌。
百億大玩具2/拒管新聞議價 數發部只與數位平台談「攜碼」
立法院即將開議,在野黨已揚言將會在《數位中介服務法》(中介法)與數位發展部(數發部)預算上開闢戰場,嚴格把關。雖然數位發展部部長唐鳳已表示,非法言論的監理業務不屬數發部,不會接手《中介法》,但在野黨指出,《中介法》除了規範網路言論的「數位內容」外,其實也規範利潤分配的「數位市場」,日前學者提出的民間版《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也建議數發部為主管機關,只不過數發部卻表示無意接手。民眾黨立委蔡壁如指出,《中介法》草案的內容規範,包含數位內容及數位市場兩個部分,原本應該優先討論的是數位市場秩序,包括網路社群平台在轉貼新聞內容時應如何與內容產製者分潤的相關規範;但在8月22日的第3次公聽會上,與會者討論卻都集中在數位內容的管制,才會引發「大炸鍋」,「箝制言論自由」的批評排山倒海而來,政府只好緊急擱置這項草案。立委蔡壁如認為,網路上的非法言論的確需要規範,但不能拿來做為箝制言論自由的藉口。(圖/翻攝自蔡壁如臉書)蔡壁如指出,網路平台與媒體議價支付使用新聞內容的費用,屬於管理數位市場的一部分,對於維護台灣的健康新聞環境來說很重要,媒體產製的內容被網路平台用來蹭流量,所產生的利潤卻沒有分給真正的製作者,這樣並不公平,也讓媒體流失大量的收入。她說,專家學者在討論《中介法》時,原本要先推「議價法」,但後來歪樓了,全部焦點都落在「管制網路言論」上面。「媒體如果有健康的財源,就不必看政府的臉色,現在幾乎所有的媒體都是靠政府在豢養。」蔡壁如質疑,政府對於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議價的制度規劃,遲遲沒有進度,固然因為涉及現有不同政府部門,權責相當複雜,但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執政者也不樂見新聞媒體開拓財源。她舉例說,現在選舉近了,衛福部有大筆預算刊登防疫廣告,新聞媒體怎麼敢不報導前衛福部長、台北市長候選人陳時中的正面新聞?她不滿地說,政府光明正大「收買」媒體,「花500萬在電視上教人洗手,另外500萬再幫忙宣傳,媒體為了生存,能不妥協嗎?」政府掌握大筆行銷預算,在不景氣時成為媒體的重要收入來源之一。圖為總統蔡英文與台北市長參選人陳時中出席電腦電玩電器空調影音展。(圖/黃威彬攝)台北市長候選人、「台灣維新」召集人蘇煥智說,對於社群網路平台為使用新聞內容付費給媒體,部分立委及民間學者疾呼政府應立法推動,並建議由數發部主導,結果對於這種會得罪人的立法,數發部又馬上踢皮球,表示必須由政委負責協調。蘇煥智指出,唐鳳表示將由「多元宇宙科」研究跨平台互通性標準,讓民眾以使用單一帳號登入不同的數位平台,但這種「攜碼」的事應該是民間業者自己的商業行為,不須動用到政府部門;反觀數位平台是否向新聞媒體付費,是攸關民主社會健全第四權的議題,數發部卻又不願負責,質疑數發部設立後將造成互搶資源、卻互踢皮球,反而弱化行政院的統合領導力。看來數發部只想透過「多元宇宙科」就「攜碼在不同平台間轉換帳號」這種事與各大數位平台協調,而不打算處理使用者付費、廣告分潤等嚴肅的問題,難怪被批評是花費200億元量身打造的「數位大玩具」。
學者籲媒體議價法將由數位部主管? 唐鳳給出答案
國內多名學者今(1)日公布民間版《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草案,要推動專法讓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要求數位平台為使用新聞付費,而草案中也建議主管機關為新成立的數位發展部,對此,數位部長唐鳳則回應,目前在政委吳政忠的協調下,已經在協調相關部會的分工,會再進行協助。負責起草草案的政大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今表示,媒體議價法的主管機關以數位部最為合適,本法事涉數位平臺與新聞媒體等兩大數位經濟關鍵產業,如何能達到合理的資源分配與永續均衡發展;而台大新聞系研究所教授林照真則直言,從多個管道了解,數位部長唐鳳對此議題並不感興趣,希望能透過與行政院討論以及獲得立法院的支持來推動此項法律。對此唐鳳表示,這項議題督導政委是吳政忠,已經有在協調相關部會分工,協調議題就是「新聞業跟大型跨境平台共榮議題」,數位部也會對對大型跨國平台的廣告投放業務,跟相關部會一起進行整體性了解,探訪新聞業因此面臨哪些關鍵的問題,再跟各部會一起協助跟大型數位平台業者展開平等對話。唐鳳也直言,政府施政不是根據個人興趣,她也參與各部會相關協調,明確方向做法有可以分享會做說明。
痛批疫苗採購黑箱 蔣萬安:市民怎敢讓陳時中1年管1700多億預算
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今(21)日上午舉行「823保國護民,中華民國贏起來」升旗典禮,受訪時談及疫苗採購議題,他痛批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陳時中不敢告訴國人疫苗採購到底花了多少錢,用到哪裡去?直指市民怎麼敢讓陳時中來當台北市長,管理1年1700多億元的預算?面對媒體詢問關於疫苗採購合約封存30年一事,蔣萬安表示,世界各國疫苗採購的價錢都對外公開,包括日本,包括鴻海、慈濟等民間團體,就只有陳時中不敢告訴國人,用人民的錢,到底花了多少?用到哪裡?這個部份其實是非常非常的黑箱,「我們怎麼敢讓陳時中未來來當台北市長,管理1年1700多億的預算?」此外,蔣萬安競選辦公室副發言人田方倫也痛批,陳時中把衛福部的疫苗採購案列為「絕對機密」件存封30年,並企圖卸責給「立法院和審計單位早就看過」,此舉是把「絕對機密」拿來當遮羞布。他諷刺,難道大家等到陳時中成為百歲人瑞時,才看見錢是怎麼花的嗎?台北市絕不能交給這樣恣意妄為的人來糟蹋,甚至合理懷疑陳時中是為了保護高端疫苗的採購價,所以把一切採購合約和疫苗價格都遮掩起來。談及《數位中介服務法》,蔣萬安則重申,堅決反對這部惡法,而且也要再次要求政府,停止《中介法》的立法!他指出,若要談數位方面的立法,反而應該討論在澳洲已經立法的《媒體議價法》,很多媒體朋友關心這部法律;《媒體議價法》主要是針對數位平台使用當地出版商出版的新聞,應收取多少費用的規定,這部分應該好好來討論。至於陳時中稱不需要跪著進WHA,蔣萬安強調,民進黨執政時也有進WHA,而且是用中華台北的稱謂,當時蔡總統也說中華台北的稱謂沒有矮化,現在陳時中又說不能跪著進去,所以陳是認為蔡總統當時是跪著進WHA嗎?他認為,中華民國外交處境很艱困,必須要非常務實、且實質有意義的參與國際活動,第一線所有從事外交工作的人員非常辛苦,更不應該污名化這些在第一線為外交努力的人員。
結束與澳洲新聞的僵局 Facebook允諾投資278億元
澳洲國會於25日通過《新聞媒體議價法》,而在法案審議期間,Facebook一度封殺當地新聞媒體在平台上的曝光表示抗議,但遭到大規模的抵制後,Facebook目前已經停止抵制,並且表示未來三年內,將在澳洲新聞媒體部分投資10億美金(折合新台幣約278億元)。根據《CNBC》報導指出,澳洲國會在25日正式通過《新聞媒體議價法》,但是在法案通過之前,Facebook為了抵制這項法案的通過,一度封鎖澳洲境內新聞媒體在Facebook上的曝光,引發更大規模的抗議。而在24日,Facebook已經與澳洲政府達成協議,將會停止抵制,過去遭到隱藏的貼文將會在數日內恢復正常。Facebook全球事務副總裁克萊格(Nick Clegg)則發文表示,「自2018年來,FB已經在澳洲新聞產業投資了6億美元表示支持,未來計畫在3年內至少再投資10億美元」。並強調,Facebook非常願意與新聞媒體合作,他們認為高質量的新聞是開放社會運作的核心。克萊格也提到,目前Facebook已經在上個月與《衛報》、《金融時報》、《每日郵報》和《天空新聞》等英國媒體達成合作協議,目前正在與法國、德國當地的媒體進行談判中。
收益引紛爭!澳加槓上臉書 「談判科技業者」為傳媒發聲
美國聯邦眾議院反壟斷小組指出,國會跨黨派議員未來幾周內將推出法案,協助規模較小的媒體更容易與大型科技業者談判。如果成法,臉書和谷歌必須付費給因為新聞連結,而讓社群平台增加流量和收益的媒體。在臉書為此槓上澳洲政府,且加拿大等國都表態跟進之際,大型科技業者付費的立法,可幫助傳統媒體削弱臉書和谷歌的議價能力,走出營運低谷。眾院司法委員會反壟斷小組的首席共和黨議員巴克指出,該組將提出一系列提案,第一項就是,小型媒體可以與臉書和谷歌進行集體談判,大型媒體則無此優勢。社群媒體巨擘利用分享新聞吸引流量,但媒體控訴,他們沒有因此分享到足夠多的廣告收入,造成網路巨頭顛覆傳統媒體。以澳洲為例,每1百澳元的網路廣告收入中,81澳元進了臉書和谷歌口袋,科技巨擘把媒體在網路領域的大部分收入和利潤收歸己有。這項立法,可望幫助陷入困境的媒體產業。巴克提案的時間點,正好碰上澳洲與臉書撕破臉。澳洲將立法強制臉書、谷歌等大型科技業者與當地新聞機構,就合理付費使用新聞內容或搜尋結果,單獨或集體進行洽商。若兩造無法在價格上達成共識,將由政府指派的仲裁者定奪。臉書為反擊澳洲政府擬推出的媒體議價法案,日前宣布禁止澳媒與臉書用戶,透過該平台分享、瀏覽新聞內容,雙方因媒體付費掀起的爭議白熱化。總理莫里森怒嗆臉書,稱政府不會受威脅。加拿大和英國稍後宣布考慮跟進。分析稱,臉書態度強硬,就是憂心一旦澳洲開先例,歐盟勢必跟進,這非臉書樂見。原本和臉書同陣線的谷歌,上周態度軟化,與澳洲多家主流媒體達成營收分享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