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嗣
」 處女座 天蠍座 獅子座 巨蟹座 雙子座新北男繼承3150萬遺產「想回歸本家」 遭法院1理由駁回
新北一名男子因伯父無子嗣,25歲時被伯父收養為養子,承擔延續香火的責任。2017年養父過世,男子繼承了約3150萬元的遺產。然而時隔7年,他因親生父母年邁,決定回歸本家照顧雙親,遂向法院申請終止與養父的收養關係,但遭法院駁回了聲請,認為此舉不符公平原則。判決書指出,男子表示,養父阿華當年因無子嗣而收養他,希望由他延續香火。養父過世後,他也繼承了養父遺留下來的土地、房屋及存款等。男子也指出,由於本家兄長及其子女定居菲律賓,無法回台照顧年邁的父母,他希望重新認祖歸宗,「現生父母年紀大了,本家哥哥及其子女都在菲律賓,不會回台定居,生父母醫療文件之後會無人簽屬,生父母也擔心有無人繼承及傳遞香火的問題,故想要認祖歸宗,回歸本家」。然而法官調閱相關文件發現,養父過世時其遺產總價值約3149萬6569元,由男子作為唯一養子繼承。法官認為,男子接受遺產後,又以親生父母需要照顧為由聲請終止收養,顯然違背了養父生前的收養意願,並對養父的公平性造成損害。此外,法官認為,男子於2014年被養父收養時,已年滿25歲,具備成熟的智識能力來決定是否同意被收養。當時男子接受了收養,也因此承擔延續香火及照顧養父的責任。法官認定,若終止收養關係,將使養父名下無後繼子嗣,不利於香火延續,有失公允。基於上述理由,法院裁定男子的聲請不符法律規定,依法駁回。
繼承過世養父400萬遺產後欲撤銷收養關係 法院認「有失公平」駁回
國中時期被叔叔阿華(化名)收養的阿國(化名),在養父過世之時繼承400萬遺產。而在養父過世8年後,以需要回歸本家照顧生父為由,向法院申請終止收養關係。但最終法院認定阿國此舉對養父有失公平,因此予以駁回。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阿華因未婚無子,在祖父建議下,收養哥哥的14歲小孩阿國為子嗣,主要目的是為了解決子嗣及遺產繼承問題。後續雖然阿國仍在本家生活,但阿華有提供教育費及扶養費等經濟支援。之後阿華於2016年過世後,阿國作為繼承人獲得約399萬23943元的遺產,並負責處理養父的喪葬事宜,其中喪葬費用是由生父母先行墊付,後由遺產支付。而在養父過世8年後,阿國向法院請求終止收養關係,其主要理由是,生父目前身體狀況日益惡化,需要就醫照顧,而本家兄姊無暇照料,希望能回歸本家承擔照顧責任。生父也在庭上表示支持,並說明當初收養的目的就是為了解決遺產繼承問題。但法官認為,阿國在被收養時已近14歲,具備理解收養意涵的智識能力,既然當時同意被收養並接受遺產,現在又要求終止關係,有違阿華生前收養意願,對阿華並不公平。此外,法官也認為,想要盡孝道照顧生父,並不需要透過終止收養關係才能實現。況且生父尚有配偶及兩名未成年子女,即使未能在身邊照料,仍可以其他方式奉養。因此判定本案缺乏急迫性及必要性,最終駁回阿國的聲請。
他「收到陌生遺產繼承」滿頭問號 內行人曝這關鍵再決定
遺產繼承問題經常是每個家庭可能會面臨的課題之一,就有一名男網友表示近日收到政府機關的發函,指他繼承一名女士的遺產(車輛),請他辦理遺產申報以及過戶事宜,讓他滿臉黑人問號,這名網友將經歷PO上網,詢問大家「該不該拋棄繼承」。這名原PO在《Dcard》論壇上發文「收到陌生人的遺產繼承」,表示自己國中時得知原來是被收養的養子,前兩天突然收到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發函,指他繼承一名婦人的遺產(車輛),請他去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構辦理遺產稅申報,並至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不過這名男網友表示,「這位女士是我原生家庭的直系親屬嗎?查了下我這個被領養走的應該沒有繼承權吧?為什麼這封信上面寫我還是繼承人?!我是不是應該要去辦個拋棄繼承什麼的…我會不會到時候頭上多了一筆不認識的債務」,對此,有網友就建議,原PO要盡快辦理拋棄繼承「不是你的,就去拋棄吧」、「拋棄繼承吧,之前對面鄰居孤獨老死,也是寄給我這個,但我覺得用自己雙手賺的錢才是錢」、「邏輯上應該是:是他的,才能拋棄;不是他的,如何拋棄」。另外,還有人提醒,養子女無法繼承生父母的遺產「依照民法1077條第2項,養子女不能繼承生父母那邊的遺產」、「收養事實存在的話,生父母那邊的財產債務都與你無關」、「我是被收養的,生父去世時,我也有收到這單子,當時有人跟我說如果確定已被收養,就不用理那張單子,所以我沒做任何事,只是打單子上的電話跟承辦人員說:我已被收養了。」還有專業的網友也提醒原PO,先釐清是否為收養身份,再辦理後續拋棄繼承「關於繼承權的部分,建議去戶政事務所調一下個人的記事不省略戶籍謄本(帶身分證、便章),檢查一下看看有沒有出養的記事,先確定有無繼承權,來決定有沒有要繼承」、「先去戶政調自己的資料,看是不是已被收養,如果被收養的話不會繼承到本家的東西,打電話去新竹稅務局,請他們釐清繼承人;如果沒被收養,就會繼承到本家的東西,不想要後續有其他問題,請於知情的三個月內去法院做拋棄繼承」。除此之外,有網友也有類似的經驗,不過卻是詐騙,「我自己是遇過類似的詐騙,說我被某英國無子嗣的公爵還什麼的,給指定為過世後的繼承人之一,不過該文件是英文寫的,當初也因為第一次收到有人主動寄英文信,拿去google翻譯才知道,不過,後來我沒理他,因為要接受要先付六位數的英鎊的稅金跟其他費用,就算是我的也收不了」。另據《東森新聞》引述新竹縣政府稅務說法,依民法規定,車輛所有人死亡後,繼承人承受其財產上之一切權利及義務,如繼承人未辦理拋棄繼承即為該車所有人,車輛所有人死亡後所產生的使用牌照稅,稽徵機關將會向其繼承人課徵。
有子嗣了!印度6旬夫妻痛失愛子 花4年向法院成功爭取「合法代孕」
印度一對年逾六旬的夫婦考爾(Harbir Kaur)和丈夫辛格(Gurvinder Singh)的獨子先前罹癌不幸逝世。在歷經4年的司法流程後,日前成功向德里高等法院取得兒子冷凍精液的使用權,屆時可以合法透過代孕的方式迎來孫子。夫婦倆對此感到十分高興,並認為這是法院給予他們一份珍貴的禮物,使他們有機會「把兒子帶回來」。根據《BBC》報導指出,這對夫婦的兒子普里特(Preet Inder Singh)於2020年6月被診斷為非霍奇金淋巴瘤(Non-Hodgkin’s Lymphoma),住院接受治療。治療開始前,醫院建議他存儲精液,以防化療影響精子質量,普里特·英德隨即同意,並於2020年6月27日完成樣本冷凍。但不幸的是,普里特於同年9月因病逝世。後續這對夫妻要求取回兒子的精液樣本時,德里的甘加拉姆醫院(Ganga Ram Hospital)拒絕他們的請求,理由是法律只允許將樣本交給配偶。夫婦二人於是向德里高等法院提起訴訟,經過4年的法律訴訟,最終法院裁定他們有權取得樣本。法官辛格(Justice Prathiba Singh)在判決中表示,根據印度法律,如果精子擁有者已經同意,則對於死後生育並無禁止。辛格也強調,在沒有配偶或子女的情況下,父母根據《印度教繼承法》成為法定繼承人,有權獲取精液樣本。這對夫婦在法庭上承諾,他們將撫養任何使用兒子精液樣本所生的孩子,而如果他們過世,兩個女兒則願意承擔撫養責任。考爾也強調,他們向法院提出請求的目的,是希望延續兒子的「傳承」,保持與他的聯繫,並繼續家族的姓氏。考爾也提到,兒子一直是他心中最重要的人「他是我手機的桌布,每天早上我都會看著他的臉開始一天的生活」。考爾也提到,家人目前已在考慮通過代孕生育,也有親戚願意成為代母。律師阿加瓦爾(Suruchii Aggarwal)表示,這個案例雖然罕見,但並非沒有先例。2018年時,印度西部城市普納(Pune)的一名48歲女性就通過代孕,使用在德國因腦癌去世的27歲兒子的精液,成功迎來了一對雙胞胎孫子。此外,2019年,紐約最高法院允許一對父母,使用其在滑雪事故中去世的21歲軍校學員的冷凍精子生育孫子。在2002年,以色列的案例中,一名在加薩(Gaza)陣亡的19歲士兵的父母也獲得了法律許可,通過代母使用兒子的精子生育孩子。報導中也提到,雖然有多起先例,但由於國際上對「死後生育」並無共識。美國、英國、日本、捷克等國家在有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允許死後生育,而澳大利亞則要求死後至少一年後才可實施。但是在義大利、瑞典、瑞士、法國、馬來西亞、巴基斯坦等國,這種做法是被禁止的。即便在有法律允許的國家,多數案例也涉及配偶希望使用冷凍精子或卵子生育。法官辛格認為過世的普里特已同意使用其精液以生育孩子,而父母作為遺產繼承人,有權取得精液樣本。辛格指出「在這樣的情況下,無法禁止這對夫婦取得兒子的精液樣本」。考爾也表示,法院的命令給了他一線希望「我們將能夠把兒子帶回來」、「我每天都祈禱實現兒子未完成的願望,這花了四年時間,但我的祈禱終於得到了回應。」
「名媛版大S」夏黃廉盈反擊了!揭離婚內幕 駁偷紅包錢:沒有280萬
「名媛版大S」夏黃廉盈與夜店大亨夏天倫結婚,育有2名女兒,2021年雙方結束12年婚姻,當時夏黃廉盈還強調2人未來仍是摯友,會持續同心全力陪伴女兒們。豈料,夏天倫上個月突發文爆料,指女方偷走孩子多年存下來的紅包錢。對此,夏黃廉盈沉默多日,昨(11)日在社群上發聲反擊,「我自問自己盡心盡力,不管是身為媳婦、老婆,還是母親。請不要三言兩語抹黑我12年的付出。」夏黃廉盈針對3點做出回應,對於「闖空門偷小孩紅包錢」夏黃廉盈表示,當時她是在前夫帶小孩回美國的期間,按照對方的要求找房子搬出。她回去搬東西時,家裡的家務幫手都在家,絕無闖空門一事。她強調,前夫在離婚時,要求她將名下的所有財產給前夫,並答應會幫她付一年的房租,「搬家當天,我從我們共用的保險箱中取出60萬,(裡面不只小孩紅包也有我的)墊付新租的居所房租。」夏黃廉盈也強調,搬家當天,保險箱裡並沒有280萬,只有60萬,「說我偷小孩錢,不承認答應過我可以拿這筆錢去付房租,我真的沒辦法接受。」夏黃廉盈激似女星大S,因此有「名媛版大S」封號。(圖/夏黃廉盈臉書)再者,面對「冠夫姓的質疑」,夏黃廉盈解釋,離婚後不論是工作還是生活,她都已經使用本名。離婚後有申請改名並且一直顯示審查中,我也曾跟前夫解釋過;「如果前夫真的認識臉書高層,請儘快幫我把『夏』摘下,我不勝感激。」第三,對於「離婚拖了2個月」,夏黃廉盈說因為前夫要等代書將她的財產完全過戶給前夫,依法生效才簽離婚,「協議書上註明希望沒有子嗣,是因為離婚時他讓我放棄財產分配,並對我再三強調,這些財產將來都會是兩個女兒的。也許我天真不懂法律,但是我的出發點都是為了孩子。」最後,夏黃廉盈感嘆自己過了12年似偽單親的生活,「我為孩子的付出我自詡問心無愧」,同時她也感謝前夫在離婚後這3年為孩子盡心盡力,「但是請不要三言兩語抹黑我12年的付出」,她呼籲外界還給她一些空間,並將對先前網路的不實留言採取法律行動。夏黃廉盈聲明全文。(圖/夏黃廉盈臉書)
屁孩鬼門關前闖墾丁荒廢舊聯勤中心驚見「乾屍夫妻」 民俗專家:快去收驚
在農曆七月鬼門開期間,有3位年輕人於8月31日晚到恆春墾丁廢棄的「舊聯勤中心(原美軍招待所)」探險,嗅到異味後驚見一男一女2具乾屍,當下驚嚇過度,過了一個多小時才向警方報案,而後經警方深入調查,查出為1年多前失蹤的新北市陳姓(40歲)、劉姓(42歲)夫妻。對此,知名民俗專家廖大乙建議,趕緊去找公正廟宇「收驚」保平安,以免後續出現失神、恍惚的精神狀況。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廖大乙指出,這對失蹤1年多的夫妻應該是善良人,也可能有子嗣,但在往生後無人祭祀才會變成無主孤魂,且正值農曆7月尾聲,放假中的好兄弟、好姊妹會利用這樣的年輕人發現遺體,讓芸芸眾生知道「祂們」存在。對於年輕人在事後近1個小時無法說話,廖大乙推斷,應該是三魂中的「覺魂」與「靈魂」被嚇走,建議去廟宇「收驚」,重新找回三魂合一保平安,以免後續出現失神、恍惚的精神狀況。據恆春警分局的員警表示,民眾於31日晚上11點多報案稱,在「舊聯勤中心」廢墟探險時,發現2具乾屍並排仰躺,現場沒有任何打鬥或外傷痕跡,也沒有留下遺書等證物,但有陳姓男子及劉姓婦人兩人的證件,還留下16支胰島素針劑,確切死亡原因還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女神老闆張鈞甯應援小鮮肉 李振浩赴韓參賽男團選秀
男團選秀節目《SCOOL》將於9月底開播,透過與韓國市場的合作,讓台灣的偶像練習生能夠學習到先進的演藝技巧,並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展現台灣的文化特色。此外,搭配節目屬性及國際化規格,這次在選秀制度上更以全球無國界的「全民投票制度」為唯一入選準則,讓廣大的觀眾擔任「終極裁判官」選出最終7人男團。由天空娛樂、韓國SBS Medianet聯手打造的《SCOOL》,官方YT一口氣釋出42位來自全球6地選手的「入學影片」,選手們以「好學生」及「酷帥學生」風格2款造型首次亮相,其中「ALL IN 5」前成員林裕城是此次呼聲最高的選手,他改名「陳麒文」再出發,背後其實有著催淚故事。李振浩(左起)、王學駿、陳麒文、林川祐、鄭元昕,參加男團選秀節目《SCOOL》。(圖/天空娛樂提供)陳麒文表示改名是為了圓外婆的心願,「外婆家因為沒有子嗣, 哥哥又是林家長孫,所以出生時外婆就希望我能姓陳,去年外婆離世當天,我立刻去改名,就是想圓外婆的願望。當時有找算命老師列了好幾個名字,還在靈堂擲筊問外婆,才選出了現在的名字『陳麒文』」。另外,兼具可愛及俊俏的王學駿,也是人氣選手之一,他曾參加全中運並且破記錄,被粉絲封為「跨欄王子」、英氣十足的鄭元昕則是2013年曾在選秀《超級接班人》奪下冠軍的「POP Corn」成員、還有前選秀節目出身的林川祐,則被說外型酷似SUPER JUNIOR的銀赫,備受大家期待。而長相清秀帥氣的李振浩,現21歲他在2年前因出演BL劇《About Youth》備受矚目,去年獲選成為「2023台北電影節X非常新人」,更有個女神級老闆張鈞甯。為了一圓偶像夢的李振浩,今年毅然決定參加選秀,在遠赴韓國前,張鈞甯特別錄製影片,祝福他參與《SCOOL》一切順利。
參加新任總統就職典禮 哈瑪斯領袖伊朗首都遭暗殺身亡
目前有消息指出,巴勒斯坦激進組織哈瑪斯(Hamas)領袖哈尼亞(Ismail Haniyeh)在伊朗首都德黑蘭遭人暗殺身亡,但哈尼亞是何時死亡、如何死亡,目前尚不得而知。根據《CNN》報導指出,目前哈瑪斯政治領袖哈尼亞遭到殺害一事,已經由伊斯蘭革命衛隊(IRGC)證實,並且由伊朗國家媒體Press TV報導。哈瑪斯在事後發出一份聲明,表示哈尼亞與其保鑣是在參加完新任伊朗總統的就職典禮後,在德黑蘭的下榻處遭到以色列的暗殺。但報導中並未提及哈尼亞是如何死亡、何時死亡進行說明。據了解,現年62歲的哈尼亞是哈瑪斯的長期政治領袖,其出生在加薩走廊當地一個難民營,在1983年加入了哈瑪斯的前身組織伊斯蘭學生聯盟。後續組織改制,成為如今的哈瑪斯,哈尼亞也成為哈瑪斯聯合創始人之一,隨著哈瑪斯勢力的增長,哈尼亞也在哈瑪斯當中不斷提升自己的地位。哈尼亞於2004年被任命為秘密「集體領導」成員之一,在2006年成為巴勒斯坦權力機構的總理,到2017年成為哈瑪斯的首領,並被美國列為「特別指定的全球恐怖分子」。除此之外,哈尼亞也負責哈瑪斯的外交工作,多年來參與了多次談判,包括與前美國總統卡特(Jimmy Carter)的談判,同時也與許多國家的領導人會面過,過去就曾會見過卡達的阿勒薩尼(Sheikh Hamad bin Khalifa al-Thani)和中國外交官王毅。根據《半島電視台》報導指出,在2024年4月,哈尼亞的3個兒子、4個孫子死於以色列的空襲。當時哈尼亞就曾表示,兒孫的死亡不會影響正在進行的停火和人質談判,哈尼亞同時也強調,如想要透過威脅其子嗣的方式來迫使哈瑪斯放棄要求,這些行為均屬癡心妄想。在過去,哈尼亞一直被加薩走廊人民視為「可以達成停火協議的談判代表」,約旦河西岸的巴勒斯坦人也視哈尼亞為一位個性較為溫和的領袖(相較於其他哈瑪斯領袖而言),因此他也廣受兩地的人民歡迎。但如今哈尼亞死於德黑蘭,目前外界也擔憂,加薩走廊的停火協議,有可能因為哈尼亞的身亡而變得遙遙無期。
41歲兩性作家「御姊愛」懷孕了!一度以為更年期 秀驗孕棒「熱淚盈眶」
41歲兩性作家(徐豫)日前與台灣工程師結婚後定居美國,如今2人傳來好消息,原來是御姊愛宣布懷孕!對此,她也坦言,由於年事已高,再加上醫師有說過她體質不易懷孕,因此她對後代子嗣一直都保持著隨緣的心態,沒想到有天她突然發現驗孕棒上的記號,一開始還以為自己是更年期,沒想到真的是懷孕,也讓她在洗手間裡當場熱淚盈眶!御姊愛今(3日)早在臉書粉專《MissAnita 御姊愛 (徐豫)》發文指出,從驗出來到現在大概過了1個多星期,她還是處在患得患失的狀態,沒事就再驗一下確定自己不是在做夢,「說真的,近42歲的年紀,加上被醫生說身體有些狀況不容易懷孕,我對後代子嗣這件事一直都保持著可能就自然而然沒有的心情。」但御姊愛也坦承,當下看到這樣的結果,「我依然在洗手間裡激動得眼眶濕熱」,「和台灣婦產科隨掛隨看不太一樣,美國醫院的產檢通常不到7至8週不太給妳做,所以我還在等待,希望之後一切平安順利。」御姊愛也將整個故事分享在自己主持的知性時事節目《徐豫切入點 EP.596》,「包含我一開始以為自己是更年期,以及我家工程師有點好笑的反應。」她也苦笑,自己現在都很嗜睡,一天睡12小時,所以「有興趣的話可以聽聽看,我就偷懶不打長文了。」她也自嘲,昨天工程師老公才看到他高中同學參加兒子的「大學畢業典禮」的照片,「沒想到我們的還只是個受精卵胚胎,是不是也晚太多!」
93歲癌末翁悶死失智妻 法官:謀殺就是謀殺…判9年「無期徒刑」
澳洲首都坎培拉2023年發生長照悲劇,高齡93歲老翁唐納(Donald Morley)在床上悶死92歲妻子琴(Jean Morley),儘管唐納出於絕境殺害妻子,也因癌症剩最多6個月生命,法官仍以謀殺必須受到譴責與威懾,判處唐納9年徒刑。據《abc》報導,唐納與妻子於1970年代自英國遠赴澳洲尋求「坎培拉夢」,並成功實現富裕人生,職業為皇家鑄幣廠工匠大師、會計員的兩人,雖無子嗣但一直有熱絡社交生活,夫妻倆在悲劇當天還和老友們共進午餐。唐納案後供稱,自己因為癌症蔓延到頭部活不了多久,罹患失智、需要他全天照護的妻子更失去自理能力,夫妻倆已經「找不到出路」,因此在晚間上樓悶死結婚69年、正在睡覺的「我的天使」,接著再三度嘗試自殺。法官審理時發現,唐納犯案前曾向他人表達對妻子愛意與兩人未來的擔憂,但也曾婉拒來自兩家親族的援手;醫療鑑定顯示唐納健康狀態每況愈下、難以照顧妻子,除皮膚癌還有血管性腦疾病、有中風過跡象,認知及邏輯能力下降,更因癌症只剩3到6個月生命。法官莫索普(David Mossop)指出,無論加害者、受害者年齡或身體狀況為何,「謀殺就是謀殺」、「謀殺是對個人自主權最嚴重的剝奪,對脆弱受害者尤其如此」,唐納強行謀殺配偶的行為必須受到譴責,謀殺行為必須受到法律的威懾,判處唐納9年但「實際上是無期」的刑期。唐納則在病床上透過視訊聆聽判決。◎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本周「註生娘娘」生辰 命理師提醒求子先注意「這大事」:並非是不給子嗣
台灣有許多民間習俗信仰,不少想要求子的夫妻都會去祭拜「註生娘娘」,命理師柯柏成也發文表示,本周日(4月28日)就是註生娘娘的千秋聖誕,許多人會準備供品來祭拜,但他要提醒大家求子有件頭等大事一定要明白。柯柏成在臉書發文表示,農曆三月二十日是註生娘娘的千秋聖誕,古代要求子的都不會錯過這一天,有關於供品如何準備,建議可以先詢問廟方,但是在求子上有件大事要注意,「如果只是想單純求子女,再問下去想不想要有個孝子賢孫?你所期望的子孫是否可以無災無難到公卿?這個難度一定是不斷增加,按照淨空老法師的指導,子孫有緣來投胎,只有四種情況:報恩、報怨、討債、還債,除此之外沒有第五種狀況,所以過去生沒有結下好因緣,就算子孫求來了,如果是冤親債主來討債報怨,接下來的日子必然無法太平」。柯柏成說明有很多狀況並非是註生娘娘不給子嗣,而是她明白後面等著的都是討債的冤親債主,實際評估過後,註生娘娘覺得這樣當事人會過得更辛苦,不如就讓排隊的冤親債主緩一緩,而若是這樣導致無子的話,無法選擇來投胎的子孫,要有三個方法可以讓因緣趨向良善的方向,「結善緣無非就只有三個布施方向,財布施、法布施和無畏施,以對象來說,可能會有大部分認為,既然是求子,自然是布施給兒童青少年性質的社福機構,理論上是沒有問題」。不過柯柏成也提及已故國學大師曾仕強教授有提供另一種思考模式可以供大家參考看看,像是以工廠管理角度來說,生產產品的好壞,很大因素取決於來料的問題,源頭的來料品質如果不行,工廠裡的各種角色怎樣努力都沒有用,因此來料的部分就必須就採購源頭嚴格控管,只要來料沒問題,剩下的就很好辦,換成子孫的就源管理,首先要布施的對象應該是老人社福機構,因為老人距離投胎的時間點以正常狀況下來說最近,結善緣的投資報酬率最高的地方無疑的就應該是對老年人。柯柏成表示,「近年因為晚婚及各種社會文明病導致想生育而有困難的夫婦,除了在醫學上盡人事之外,在面對註生娘娘祈願的時候,除了供品之外,不妨如實稟告自己在老人社福上的布施狀況,只是單純的財布施也很好,但因緣會稍淺,如果能親身親力擔任義工這樣的布施就更為直接,這種因果的感應會相當的快速,建議有需求的朋友可以試看看」。
答應就「送500萬」給他! 鄰居嬤開1條件讓他心動又害怕
有網友發文表示,鄰居阿婆已經快90歲了,因為沒結婚、無子嗣,也沒有別的親人,因此偶遇做不來的事,或者要去醫院時會找他幫忙。最近,阿嬤突然說告訴他,希望把價值500萬的房產留給他,並提出1要求希望他能做,讓他不禁心動又害怕,於是網路發文求助「該怎麼辦?」一名網友在匿名公社發文,表示自己有個年約90歲的鄰居阿婆,由於沒有結婚,弟弟妹妹也都過世了,在世上孤苦一人。雖然阿婆生活能夠自理,但是偶爾遇到做不來的事,或是要去醫院,阿婆就會來找他幫忙。原PO表示,阿婆日前帶著一本農會存摺找上他,希望他陪著去農會刷一下存摺,沒想到阿婆刷完存摺,竟叫原PO也在農會開個戶頭,她要把500多萬的積蓄全都轉到原PO的戶頭裡,嚇了原PO與農會工作人員好大一跳。原PO表示,阿婆向他開出了一個條件,希望自己往生以後,原PO能在她的忌日、清明等重要日子,記得替她掃墓上墳。原PO當下雖然拒絕,但是也坦承「主要是怕不知道會不會惹來麻煩」,因為:「說真的,我只是個平凡人,看到500多萬要送給我,我當然會心動。」也因此,他向網友發問,這件事情該怎麼處理才好。網友看到他的遭遇,紛紛表示贊成原PO收下,但是千萬要記得,答應阿嬤的事情一定要做到,「阿嬤願意把錢留給你,可見平常你對阿嬤很好,如果阿嬤的要求你能做到,可以收,這筆錢這是你們之間的善緣」、「她只希望百年後,有人能看看她……她相信妳做的會比她那些所謂的親人還好」。但也有許多人提醒,「收了要存證 找公證人以防自保」、「找律師,現在說沒有什麼親人,改天就一堆八竿子打不著的親友出現了」。還有人建議,「帶阿嬤去銀行辦指名你是她戶口的『信託受益人』。這樣阿嬤還在的時候能自己管理自己錢。往生以後就自然的是你的。這樣就不會有什麼問題,也有法律保障。阿嬤的錢也一直到她往生才傳給妳。這個應該銀行就能幫你們用,不需要再去找律師什麼的。」
人神之約千年相護 神民不分貧苦一同
在道教界大小科儀中,頭綁紅綾、肩披法索、左手持帝鐘(或龍角)、右手持七星劍(或五營旗),腰繫龍虎裙、口誦法咒、赤腳踩罡步,這是紅頭法師最常見的形象。舉凡請神、收煞、送煞、禳災、開營、犒兵、收魂、蓋魂、過火、造關限...皆可見其身影,而其裝扮便是傳自於道教閭山派,重要法脈之法主公派。法主公真正的頭銜是「都天蕩魔監雷御史張聖法主真君」,簡稱「法主聖君」、「都天聖君」、「張聖者」,客家族群稱「聖君爺」。玉皇上帝封『監雷真聖君』,明朝正德皇帝封為『法主公』。祂的年代可遠溯至神農氏時代,至今已經數千年,當時祂是一位名醫,也是道術強大的高人,得道升天後為世人所膜拜,由於道法高深,可說是道士的祖師爺,至今很多道士都有供奉張公法主。壽生廟主祀張公法主,副祀天上聖母、觀音佛祖、孫佛娘。(圖/壽生廟提供) 高雄市橋頭區芋寮里的壽生廟,主祀張公法主,副祀天上聖母、觀音佛祖、孫佛娘、西方佛祖(釋迦牟尼佛)及南海觀音。張公法主起乩、退駕及辦事時會行拳腳套路,為乩童文化中少見之特色。祂生平極注重禮數,不論入本境或去他境,都一定要遵守“入境下馬”之原則。生性最為厭惡二事,堅持 ”不見紅、不見色”,即使乩生遠在家中坐,廟宇之中只要有人逾越界線,便會起乩狂奔出來訓斥。是故來本廟參香之廟宇、陣頭或表演團體,都必須事先告知並遵守,避免尷尬傷和氣。藏身鄉下的壽生廟,是全台灣規模最大、歷史最悠久的法主公廟。(圖/壽生廟提供) 張公法主及天上聖母金身都是凌姓祖先(西元1661年)從大陸帶過來,渡海來台開墾來到現今的芋寮里落腳,已經三百六十余年。壽生廟的起源,最初神明是在一間像草寮一樣的公厝奉祀在社里中央,因為低窪、狹窄、損壞故暫寄於民宅,濟世期間取名『救世壇』。 於民國四十九年遷來現址重建正名為『壽生廟』。因舊址原廟較小(磚造)、屋頂也損壞了,故於民國七十七年再度拆除重建。至今芋寮里的人口有相當大比例都是姓凌,而且主祀張公法主的壽生廟是全台灣規模最大、歷史最悠久的大廟,村內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居民都信奉張公法主,是最主要的信仰中心。現今的壽生廟既是地方公廟更是凌傅家廟,於民國八十一年重建落成後,從牌樓到廟宇都更為壯觀、宏偉。凌𣱣川是現任主任委員亦是張公法主金子(代言人)。(圖/壽生廟提供) 芋寮壽生廟靈魂人物主任委員「凌𣱣川」,從小便信奉法主公參與廟中大小事,於出社會後更是積極投入服務,先從陣頭的參與訓練,再到最基本的敲鑼打鼓養成,最終至可以獨當一面的紅頭、桌頭,一路走來甘之如飴,因深得民心而獲推主委一職。 前法主公金子(代言人)服務一甲子後仙遊,因選金子條件極為嚴苛,依傳統需三代清白、三代同意方可成立,故後繼無人延宕多年。張公法主遂於民國一〇五年言明採乩,凌主委年少時曾有此機緣,因父母念及剛出社會,事業正在拚搏並要顧及家庭,此階段不宜而作罷。如今事過境遷、萬事俱足,三代皆同意為其服務,乃於同年遵循正統開始閉關禁乩,出關後隨即至台灣首廟天壇【天公廟】掛號、採乩,成為新一任法主公金子。本廟濟世日請教問事皆為義務,完全不收取任何費用。(圖/壽生廟提供) 壽生廟每逢農曆初三、初六、初九、十三、十六、十九、廿三、廿六、廿九日(簡稱三六九日)晚上九點奉請神尊降駕濟世。註:1.農曆七月暨送神至翌年接神期間無問事。 2.特殊緊急案例不受上述所有的時間限制。 3.本濟世為懷之精神請教問事全部為義務。 內容多以家庭、身體(疾病、卡陰)、事業、考試、求子、求姻緣最多。張公法主只會在重大慶典、科儀、公事或需決策、細說時才會降乩,平時除非是緊急事件才會主動回來,並在空檔時接受問事。平常問事皆由天上聖母降四駕辦理居多。觀音佛祖則是以開示為主較少辦事。 常見辦事科儀有過關限(小祭改有祭五鬼、祭半天、車厄關、年運關、四季關、平安關、喪喜關、刀尖關...等)、下地府(求元神保命)、補運(延壽)、拜契(收契子)、耕花(求子嗣)、牽絲緣(求姻緣或續緣)、斬命魔、打盆、牽水藏...等。
周四「觀世音菩薩」誕辰求好運!命理師曝:求1願望最佳時機 錯過再等一年
3月28日農曆2月19日是「觀世音菩薩」誕辰。對此,命理教育協會創會理事長、命理師楊登嵙說,觀世音菩薩素有聞聲救苦和送子形象,而在聖誕這天,有民眾會到廟宇祭拜並祝壽,向祂祈求4類願望,若有久不受孕想要生小孩的婦女,這一天更是絕佳的祈願日子,錯過要再等一年,務必好好把握。楊登嵙表示,「觀世音菩薩」在不同的宗教或派別中也常見供奉,只是稱謂有所不同,道教稱為「慈航真人」或「慈航道人」;一貫道稱為「南海古佛」;靈山派奉為「五母」之一,此外,在龍華教、齊教、越南高台教中也都有信奉。民間對觀世音菩薩有許多親切的稱呼,例如觀音娘娘、觀音佛祖、觀音媽、觀音大士、白衣大士等。楊登嵙說明,「觀世音菩薩」從字面解釋就是「觀察世間聲音」的菩薩,是佛教四大菩薩之一,有大願力,可度脫一切苦難眾生,深入民心,寺廟中的形象也非常多元,有送子觀音、魚籃觀音、水月觀音和千手千眼觀音。楊登嵙解釋,觀世音菩薩有3個生日,分別是農曆2月19日、6月19日和9月19日,而其中2月19日是觀世音菩薩誕辰,6月19日是得道升天日,9月19日則是出家日,因此想向觀世音菩薩祝壽,以農曆2月19日最為適合。楊登嵙指出,觀世音菩薩聖誕這天,民眾會到廟宇祭拜並祝壽,因其聞聲救苦和送子形象深植人心,一般祈求4類願望:1、求子嗣:如果久不受孕想要生小孩的婦女,這一天是絕佳的祈願日子,錯過要再等一年;2、求健康:家中小孩不好養、健康狀況不佳等;3、求智慧:希望小孩開智慧,比較會讀書;4、求事業:順利發達。楊登嵙最後則提醒,祭拜觀世音菩薩準備供品,必須是素食或五果,例如鮮花、水果、壽麵、壽桃,不可葷食則是其禁忌,切記遵守。
觀世音菩薩誕辰 把握今天求好運
農曆2月19日(2024年3月19日)是「觀世音菩薩」誕辰,「觀世音菩薩」在不同的宗教或派別中也常見供奉,只是稱謂有所不同,道教稱為「慈航真人」或「慈航道人」;一貫道稱為「南海古佛」;靈山派奉為「五母」之一。此外,在龍華教、齊教、越南高台教中也都有信奉。民間對觀世音菩薩有許多更親切的稱呼,例如觀音娘娘、觀音佛祖、觀音媽、觀音大士、白衣大士等。「觀世音菩薩」從字面解釋就是「觀察世間聲音」的菩薩,是中國佛教四大菩薩之一,有無比大願力,度脫一切苦難眾生,深入民心,寺廟中的形象也非常多元,有送子觀音、魚籃觀音、水月觀音和千手千眼觀音。 觀世音菩薩有3個生日,分別是農曆2月19日、6月19日和9月19日,而其中2月19日是為觀世音菩薩誕辰,6月19日則是得道升天日,而9月19日則是出家日,因此想向觀世音菩薩祝壽,以農曆2月19日最為適合。 觀世音菩薩聖誕這天,不少民眾會到廟宇祭拜並祝壽,因其聞聲救苦和送子形象深植信徒心中,一般祈求四類願望:1.求子嗣:如果久不受孕想要生小孩的婦女,這一天是絕佳的祈願日子,錯過可要再等一年了!2. 求健康:家中小孩不好養、健康狀況不佳等。3.求智慧:希望小孩開智慧,比較會讀書。4.求事業:順利發達。要準備什麼供品?有何禁忌?供品必須是素食或五果,鮮花、水果、壽麵、壽桃,不可葷食。
延續香火「招贅婚」男方是吃軟飯?專家曝真相 民間古早禮俗揭密
台灣社會面臨少子化衝擊,元智大學社會暨政策科學學系系主任李俊豪研究清末至光復初期戶口調查簿,發現過去為了延續子嗣香火,民間曾盛行「招贅婚」,入贅的「招夫」透過契字(契約)約定第一個孩子從母姓,之後的子女可以從父姓。李俊豪研究發現,有些明顯不屬於傳統複姓的姓氏,有可能就是各取父母姓氏而來。據了解,李俊豪以1906至1945年間的戶口調查簿做為研究樣本,發現民間過去存在招贅婚習俗,主要是為了延續女方家中子嗣香火,但入贅的招夫不能是家中獨子,且男方家中必須有後才能入贅。此外,男方入贅後與妻子生下的第一個孩子必須從母姓,至於第二胎開始的子女,便可以從父姓。李俊豪研究發現,除了延續女方家中香火,另外一種情形是女方家中的男丁年幼,或岳父母無人照顧,遂與招夫約定入贅婚期至幼男成年或岳父母離世。李俊豪說,這些細節都必須透過契字查閱,部分契字會註明若男方在入贅婚期未滿前「悔婚」,要付出多少賠償。此外,早年農業社會仰賴密集勞力,入贅的男方也成為女方家族重要的勞動來源。雖然傳統觀念視入贅的男性為「吃軟飯」,但研究結果顯示,招贅婚的禮金並非全由女方負擔,從一些契字內容可以看出,男方也要負擔一部分的「嫁妝」,只是金額遠遠不如女方。另一方面,若女方家中長輩過世分產,也會由從母姓的孫子繼承;至於招夫過世後,牌位則須回到原本的男方家中。李俊豪提到,招贅、入贅的民間習俗直到光復初期仍然存在,後來隨著社會轉型才逐漸消失。元智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院長劉宜君認為,這項研究深入挖掘招贅婚歷史,也讓社會大眾對過去社會變遷有進一步認識,重現台灣過去多元的歷史面貌。
元宵求子好時機 39歲女「獻燈求丁」順利生男寶
元宵節竟是求子好時機!?明(24日)為農曆正月十五元宵節,這天也是「三官大帝」亦稱「三界公」的誕辰,自古以來流傳許多元宵節的傳統習俗,例如吃元宵、提燈籠、觀月賞燈、猜燈謎等。台中禾馨宜蘊生殖中心副院長吳成玄醫師表示,古代婦女為早生貴子,要在元宵暝鑽燈腳,故意在燈籠之間來回穿梭,意謂「穿燈求貴子」,所以有句「鑽燈腳,明年生卵葩(男兒)」的諺語。每逢元宵節,各地會舉辦盛大的鬧燈會活動「鑽燈腳」,相傳夫妻在元宵節到花燈下鑽燈腳就能祈求子嗣。吳成玄醫師補充,也有相傳元宵當天夫妻須帶著一只燈籠,到鄰近廟宇向神明祈求賜子,並將燈籠留在廟中「獻燈求丁」,若是順利得子,次年的元宵節還願時,必須帶著兩個燈籠來祭拜,代表繼續「求丁」之意。吳成玄醫師分享,過去有一位39歲的個案,前面在其他醫學中心做了兩次試管嬰兒都失敗,於年初轉介到門診,除了安排進行試管療程,為了使個案心情放鬆讓其更有信心,也分享一些民俗求子方法,個案在元宵節當天帶著先生到廟裡「獻燈求丁」,神奇的是在元宵後的回診真的「中了」!後來也順利生下一名健康男寶寶,隔年更帶著兩個燈籠回到廟宇向神明還願。吳成玄醫師說明,他也覺得很巧,原本只是隨口分享,沒想到真的靈驗!可能是神明看見了媽媽的努力,終於賜予她「好孕」。台北宜蘊中醫診所主任楊佩鈺中醫師表示,元宵節是一年之中的第一個月圓之夜,因而有一元復始的意義,在這天吃湯圓就象徵著「花好月圓、闔家慶團圓」。從古流傳至今,元宵吃湯圓的習俗已成為許多民眾家喻戶曉的傳統習俗活動,甚至有「吃湯圓子孫團圓」求子一說。楊佩鈺中醫師補充,湯圓是由糯米製成,《本草綱目》中記載,糯米是補脾胃、益肺氣之谷。糯米味甘、性溫,吃後能補養人體氣血,滋養脾胃,還能幫助懷孕時小腹墜脹的問題,可緩解氣虛所導致的身體盜汗、氣短、乏力等症狀。在食用湯圓時,可加入適量有助於健康的配料,如紅豆、薑汁、桂花、紅棗、枸杞、龍眼乾…等提味,減少甜湯的糖分及熱量,還能攝取到維生素C、β-胡蘿蔔素及薑黃素等天然抗氧化成分,對身體有滋養補益、調理氣血,維持抵抗力的益處。然而,對於正在備孕或已經懷孕的婦女來說,飲食還是得謹慎注意。楊佩鈺中醫師說明,孕婦一定要注意不能食用過量,以免引起消化不良或吞嚥困難。建議孕媽媽們,一餐最多食用4-5顆,老年人不宜超過3-4顆,幼兒則是不宜超過2-3顆,且須避免一次性吞食整顆造成吞嚥困難、噎住。對於平時腸胃功能不佳的民眾或孕婦更要特別注意,吃多可能導致腸胃脹氣、胃酸及便秘。楊佩鈺醫師強調,元宵節的習俗和做法各有不同,無論如何,對於備孕的夫婦來說,健康的飲食與生活方式才是最重要的,祈求家庭們都能在歡慶元宵佳節中「呷甜甜明年生後生」(生兒子的諺語)。
元宵5大開運習俗 祭祖吃湯圓象徵年頭吉兆
下週六就是元宵節又稱上元節,命理專家謝沅瑾老師就在「元宵習俗漫談」中分享,5種元宵節的民俗開運儀式,包含祭祖吃湯圓、放天燈許願等,還有迎花燈都是吉祥之兆,這兩個週末都可以好好出門賞花燈過節。賞花燈也是習俗中求平安的開運方式。(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謝沅瑾分享5種元宵節習俗開運:🏮上元祈福正月十五為「上元一品賜福天官紫微大帝」聖誕,又稱為上元節。上元天官主司賜福,因此民間會在當天子時起至上午,準備五牲、水果、三界公金等豐盛供品誠心祭拜,祈求天官賜予福氣。🏮元宵祭祖元宵節吃湯圓象徵團圓、圓滿,為年頭吉兆,在這天除了闔家團聚共享湯圓,也是與祖先一起過節的祭祖之日,在當天上午準備湯圓、三牲、四季水果,或日常飯菜,依家中慣例方式祭祀祖先,表達慎終追遠之意。🏮求財補庫根據民間說法,上元、中元、下元節是一年中三次補財庫的最佳時機。農曆正月十五是補年頭運,能旺整個上半年的財運。農曆七月十五是補年尾運,為補足下半年的財運。農曆十月十五是補明年運,提早補財庫,財源不中斷。在這三天,許多民眾會到財神廟裡向財神爺求財,補財庫、點財神燈,以求增旺財運。🏮天燈許願天燈又稱孔明燈,相傳為諸葛亮所發明,原為傳遞訊息之用,現今成為節慶祈福的許願工具。台灣民俗盛行於元宵節放天燈,藉由冉冉上升、滿載希望的天燈,祈願美夢成真。🏮鑽燈求子元宵節的主要慶祝活動,就是迎花燈、提燈籠。由於「燈」和「丁」同音,相傳夫妻在元宵節到花燈下鑽燈腳,就能祈求子嗣。此外也可以讓夫妻兩人帶著燈籠,到鄰近廟裡向神祈求子嗣,將燈籠留在廟裡,代表「獻燈求丁」。如今「鑽燈腳」已經擴大成為民間求平安的方式。《CTWANT》提醒您:民俗傳說僅供參考,請勿過度迷信。
嘉義版陳樹菊辭世享壽86歲!陳秀治阿嬤省吃儉用捐3千萬蓋14座橋 低調行善40年
嘉義市博愛國小一名退休教師陳秀治,曾2度罹癌、還遇上3次交通事故,不挺過病魔和交通事故的她,過去曾捐助3千萬元建造14座橋,更讓她獲得「嘉義版陳樹菊」美名,令許多人敬佩不已,不過她也於今年6月14日辭世,享壽86歲。陳秀治捐贈14座橋樑,被譽為「嘉義版陳樹菊」,日前辭世享壽86歲。(圖/翻攝自嘉義市嘉邑行善團官網臉書)這位退休教師在年幼時失去母親,雖然家境並不寬裕,但她努力用功讀書向上,成為一名國小教師,她和同樣從事教職的丈夫洪俊雄結婚後,一直致力於慈善事業,雖然夫妻倆沒有子女,但他們將所有的愛心轉化為對社會的無私奉獻。除了支持家扶中心的兒童扶助計畫,她還捐助了地方的路燈照明、長照中心的米糧等等,30年來不曾間斷,善舉令許多人敬佩不已,對她都相當尊敬。陳秀治捐贈14座橋樑,被譽為「嘉義版陳樹菊」,日前辭世享壽86歲。(圖/翻攝自嘉義市嘉邑行善團官網臉書)在丈夫過世後,陳秀治仍持續行善,延續亡夫遺願,勤儉刻苦、省吃儉用,甚至不願裝冷氣,希望把省下來的錢用來幫助有需要的地方,「我也沒有子嗣,剩的錢我盡量造橋讓大家走,未來財產我也帶不走,我盡量就都做好事情」,這也讓她有了「嘉義版陳樹菊」的美名。陳秀治將丈夫留下的資產用於認捐14座橋梁。最初以丈夫名字命名的「俊雄」系列橋樑,之後以胞妹陳秀鳳女士的名義贊助「謝天」1、2號橋,最終以自己的名義捐建了「願心」1號到6號橋,儘管她於今年6月14日已經辭世,但她一生行善長達40年,陳秀治數次遇上病痛、交通事故都活了下來,她的大愛造福人間,堅守「及時行善,造福他人」的信念,為人間注入溫暖。
繼承恩師上億遺產 高院改判「遺囑有效」邱瓈寬逆轉勝
「寬姐」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7年前病逝,生前立下遺囑將2億遺產全給徒弟邱瓈寬、楊志明等人。不過,裴祥泉胞妹裴祥麟主張,2名遺囑見證人也是受贈人,但依《民法》規定,受贈人不得為遺囑見證人,因此遺囑應為無效,一審獲得勝訴。全案上訴至高等法院,高院今(23日)逆轉改判遺囑有效;可上訴。回顧全案,裴祥泉於2015年5月病逝,享壽73歲,因生前未婚無子嗣,遺產按法律可由妹妹裴祥麟、裴祥風繼承,但他留下代筆遺囑,稱「公司帳處理完後,剩下分給楊胖(楊智明)30%、阿寬(邱瓈寬)30%、漢星公司員工20%,剩餘20%給需要照顧的人」,並由漢星公司員工謝雅玲、陳羿彣擔任遺囑見證人;其中陳也兼任代筆人,執行人則指定為邱瓈寬。不過,裴祥麟質疑代筆遺囑真實性,認為自己與弟弟才具繼承權,且謝姓、陳姓見證人均為漢星公司員工,也是遺囑載明的接受遺贈對象,依《民法》規定,受贈人不得為遺囑見證人,因此主張遺囑違反法律強制禁止規定,應為無效,一審獲得勝訴。高等法院審酌,遺囑製作時,第3名見證人曾提醒裴祥泉「被繼承人、受遺贈人不得為見證人」,陳姓、謝姓見證人隨即表明「不要遺贈」,裴則回應「不要就不要。」足認當事人製作系爭遺囑時,遺贈對象不包含陳、謝2人,遺囑並未違反法律強制禁止規定,更不應無視其「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的心願,因此改判遺囑有效。另一方面,裴祥麟質疑邱、楊偽造代筆遺囑,並於哥哥在2015年5月23日死亡後,由邱在同年8月7日申辦遺囑執登記與立切結書,再以執行人身分,於同年10月申報遺產稅,並虛列兄長生前未償債務1億3千多萬債務,以及在不詳時間註銷哥哥的賓士車籍資料等,對2人提告偽造文書。北檢偵查後,認為2人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