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法民基金會
」 孫道存孫道存侵占基金會公款 今又要入獄還遲到
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被控挪用基金會公款1億餘元,遭判1年6月定讞,加上他之前涉及太電案被判刑3年,2案合併應執行4年3月。台北地檢署傳喚他今天(13日)上午10點發監執行,不過孫晚了1個多小時才到北檢,面對媒體詢問,孫一言不發,默默走進北檢執行科報到。檢方指出,孫道存利用身為孫法民基金會和網球基金會董事長身分,分別侵占1億160萬餘元、3779萬元,他為掩飾犯行,不時回補款項,以應付教育部年度審查,避免遭檢調查緝,但仍東窗事發,遭檢方起訴及法院判刑。孫道存先前因涉太電案被判刑3年入獄,2020年元旦才刑滿出監,現在再因侵占基金會公款,又要入獄服刑,最快今年11月可以提報假釋申請出獄。
挪公款繳欠稅 孫道存4月又要關了
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因涉太電案被判刑3年入獄,2020年元旦才刑滿出監,孫另被控長期挪用基金會公款1.24億元,高院今年1月依公益侵占罪判1年6月定讞。台北地檢署22日發出傳票,通知孫在4月上旬報到入監。71歲的孫道存因積欠貨物稅,連稅帶罰欠了1.2億元,差點遭法院裁定管收,他雖然及時還錢逃過一劫,但當時因掏空案纏身,無法自由調度基金,檢調懷疑資金來源,追查發現他竟挪用「太平洋網球發展基金會」、「孫法民文教基金會」資金。檢方發現,孫道存涉及掏空案及逃漏稅捐行政裁罰案件,積欠鉅額稅款及罰鍰,遭投資人求償及強制執行,導致資金無法自由運用,他為了周轉資金,自2012年6月起多次指示下屬,提領基金會公款挪為己用,涉犯公益侵占罪。台北地院認定,孫道存利用身為兩個基金會董事長的身分,侵占網球基金會3779萬元、孫法民基金會1億0160萬餘元,為避免遭檢調查緝,或應付教育部年度審查,不時回補款項,掩飾犯行。檢方指出,孫把兩基金會當成個人金庫,每次挪用10至100萬元不等金額,有時回補部分款項應付主管機關審查,共侵占約1.24億,涉犯公益侵占等罪。孫2020年元旦刑滿出獄,當天又因侵占案遭台北地院羈押。去年3月依違反公益侵占罪遭判刑1年6月。案經孫上訴,但孫在高院審理間撤回上訴,因此刑期定讞。
孫道存求情法官解除羈押 「剩下的女兒、女婿會還」
前太平洋電線電纜董事長孫道存,遭控掏空公司資產近200億元,被判刑3年,原本1日時就刑滿可出獄,但又因侵占太平洋網球基金會、孫法民基金會1.2億元,遭到羈押禁見,而今(2)日上午召開準備程序庭時,孫道存希望法官能夠准許解除羈押並表示,「女兒、女婿會替我還,不用逃亡。」原本昨(1)日服刑滿可以出獄的孫道存,又因為遭控長期挪用太電旗下太平洋網球發展基金會、父親的孫法民文教基金會基金逾1.2億等案,用來支付880多萬元的二審民事訴訟費及清償債務、財務周轉、私人開銷等遭到羈押禁見。而今(2)日召開準備程序庭時,孫道存表示,這都是他的個人行為,並沒有共犯,且銀行的存簿、對帳單,也不是他能銷毀的,起訴書上寫的1.2億元,應該要扣掉以補回的金額,所以應該只剩下5千多萬而已,他也多次強調,自己不可能拿事業、聲譽做賭注逃亡。孫道存更提到自己高齡96歲的母親,表示需要陪伴、撫養,剩下的5千多萬元,他的女兒、女婿也會替他還,根本沒有逃亡必要。此外孫道存認為自己在服刑期間,表現優良,每次回監時都會提早1.5個小時回到外役監。孫道存的律師表示,其實兩個基金會加起來財產只有3,400萬元,而檢察官以提領的次數加總金額1.2億元當作犯罪所得,希望法官能夠准許解除羈押。